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有效
2022-11-29阅读(510)
问: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重复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
- 答: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重复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承报顺序依次承担赔偿责任,这句话是错误的,正确的是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问:保险公司重复保险有效吗
- 答:车辆重复保险有效。在理赔时被保险人有义务将重复保险的相关情况告知各保险人。如果当事人重复购买了保险,在理赔的时候,理赔的限额就是重复购买的保险限额全部相加,而不是只计算一个。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问: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
- 答: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为?为超额保险,对于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都是无效的,被保险人不得获得超额的经济补偿。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保险价值是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而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不可超过保险价值;因此保险金额可以低于或等于保险价值但不可高于保险价值。保险兼职是指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以金钱估计的价值总额,是确定保险金额和确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基础。
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为?
(1)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为超额保险。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非常紧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两者的基本法律关系是,保险价值是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保险金额可以低于保险价值,不得高于保险价值,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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