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Journal of Coal Science & Engineering(论文文献综述)
宋子昕[1](2021)在《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文中研究表明所谓浴堂是指供人洁身沐浴之场所。浴堂的发展在古时与宗教仪式及庶民文化联系颇深。进入20世纪,北京的公共浴堂发生了重大变革,其社会功能、经营模式、行业组织、使用设备、顾客群体与以往相比截然相异。这一时期,北京代浴堂的发展沿革可以简单划分为五个阶段:1900——1911年,北京浴堂快速发展阶段;1912——1927,北京浴堂繁盛阶段;1927——1937,北京浴堂沉浮阶段;1937——1949,北京浴堂衰落阶段;1949——1952,北京浴堂回暖恢复阶段。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行业的演变与城市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经济起伏、卫生观念普及、民众生活习惯变迁联系紧密,浴堂在这一时期可以被视为这样一个空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因素并存于其中,国家、政府、社会进步人士、浴堂从业者、浴堂消费者皆对其有着基于自身需求的建构。因此研究北京浴堂可以管窥20世纪上半叶北京城市中公共场所及小商业的发展模式及行业依托。对北京浴堂进行自下而上的微观考察能够从另一个维度上理解20世纪上半叶的北京社会,获知近代北京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及文化环境。以浴堂这一社会基层单位为切入点,分析其中不同群体的活动亦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微观层面的个体经验、实践与宏观社会进程的关系及相互作用。浴堂行业的发展得益于城市的现代化进程,20世纪以来,自来水、电气设备、日化产品等现代产物在北京的浴堂中普及开来,现代技术改变了浴堂的生产方式,与此同时浴堂的资本组织形式、产权结构、经营手段也相应调整。在浴堂广泛使用现代设施的时候,其运营成本也会相应提高,因此各浴堂不得不开源节流,甚至无视政府颁布的诸项规定。浴堂与政府不断地协调互动又常发生冲突,这点在社会经济困难时期体现的尤为明显。二者产生矛盾的根源在于双方对浴堂不同功能的侧重:政府注重浴堂的卫生功能,浴堂则偏重于追求更多的利润。现代化带来了社会结构的调整,雇佣制度的变化、顾客消费核心需求的转移,社会价值观念的变革,这些变化改变了浴堂业的生产体系,亦影响了浴堂伙计的生存实践。具体而言,社会结构的调整改变了浴堂的消费群体与消费需求,这直接导致浴堂经营模式的变化——服务质量成为决定浴堂收益的重要指征。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浴堂行业构建了工资制度,以行业内伙计的生存为条件,强迫他们提高服务水准。在此约束之下,伙计为了生存,不得不市侩殷勤以赚取更多小费,形成了浴堂业独有的服务方式、工作态度与营生技巧,他们的生存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反作用于浴堂的行业体制。浴堂经营者为了逐利,浴堂伙计为了生存,出于维护各自利益,浴堂同业公会与浴堂职业工会便应运而生。不同于传统的行会,北京浴堂同业公会是在行业资本化的趋势之下,以各店家共同的经济利益为基础而设立,其主体是各店铺的经营者,为了保障自身的经济收益,他们尽可能地降低伙计数量,延长其工作时间。因此同业公会的存在使得浴堂内部劳资双方的矛盾更加尖锐。在此情形下,浴堂伙计为了生存,便合力抵抗资方压迫,开始组建浴堂职业工会。职业工会的出现增强了工人店伙群体在浴堂行业中的地位,改善了工人的生活待遇,平衡了资方与工人之间的矛盾。城市公共卫生事业的开展,市民卫生意识的提高使得浴堂成为20世纪上半叶北京市重要的公共场所。与此同时,国家也试图凭借对城市的卫生改良将自己的权力传达到基层,浴堂既是政府施政的对象,又是政策实施的场所。但国家权力通过城市改良、卫生行政来介入城市基层事务的意图并非顺水推舟,政府虽然针对浴堂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着力建设平民及女性浴所,但效果均不尽如人意,这些政策及规定常受到来自浴堂经营者、从业者及顾客的巨大阻力。浴堂的卫生改良并不单纯是公共健康问题,浴堂并非像政府想象的那样,能够顺利成为既卫生廉价,又能“批量生产”干净整洁、遵纪守法市民的公共场所,其中还包含有浴堂经营状况、民众消费观念、行政机关经费等诸多变量。在推行现代化政策、改良城市面貌的过程中,城市移民人口大量增加,居民成分复杂,这使得城市肮脏、拥挤、贫困,充斥着犯罪、不良行为。暗娼、偷窃、赌博、毒品等问题同样在浴堂中滋生。对这些社会问题的治理力度不可谓不大,甚至还常会有矫枉过正的现象发生,但北京浴堂盗窃、嫖娼等案件依旧频频发生。社会问题屡禁不止的根源在于社会环境而非问题本身。现代社会意识、公共道德、现代劳动薪酬制度与时人传统惯习之间的矛盾是社会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此外殖民者的文化介入等因素对其亦有影响。近代中国社会变革之际,作为社会体制得以存续的介质,日常生活逐渐受到国家、政府及社会进步人士的关注,成为推进现代化进程的主要场域,以及国家权力支配、组织的重要对象。对人们沐浴经验的改造是这一趋势的范例,改造方式是将沐浴行为与现代的社会价值观念关联,将浴堂、浴室及沐浴行为赋予平等、自由、健美、文明等现代意义,并通过重复单调的日常生活内化于人们的意识中,以为世人所接受。其实现途径是制造闲暇时间与构建消费观念,前者意图将沐浴规律化、惯习化、日常生活化,后者旨在通过引导人们对沐浴的需求来传递现代日常生活的价值观。但这种尝试在实施层面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分歧。浴堂中并非自由平等,其中阶级分明,闲暇会带来如“有闲阶级”、“不劳而获”等不被时人称道的世风,消费则培养起人们崇奢心理。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非政府、社会进步人士本意与预期的情形,这些歧义自然也会体现在浴堂中。浴堂中充斥着政府与浴堂店家、资方与劳方、店伙与顾客、国家权力与个体实践之间的对抗,不过这些对抗并非总是发挥着消极作用,其也会改变执政者们的政策,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形成人们对社会的认知。政府所制定的每一个政策,浴堂店家、伙计、顾客对政策的每一次回应,政府与社会进步人士对这些回应的反思与治理,都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经环节。中国的现代化并非是单方面受西方经验的影响,其自身亦有腾挪的空间。
马峥[2](2020)在《基于信息熵的科技学术期刊评价方法研究》文中提出科技期刊出版是科研成果向社会经济生产转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我国在学术期刊的识别、监测、评价和管理等方面面临着许多问题,主要包括:学术期刊评价理念与方法不能适应学术期刊发展、学术期刊评价思想落后于出版融合概念下的多元化发展态势、科技管理单位和科研绩效评估单位在实践中滥用、误用学术期刊评价体系和结果、学术期刊片面追求单项和关键评价指标数值而导致的学术不端和出版诚信问题。这些问题从情报学研究角度看,可以归结为学术信息集合的静态和动态的定量测度问题。信息熵正是解决信息度量问题的经典理论。本研究基于信息熵研究科技学术期刊在知识传播中对学科发展的贡献。本研究的理论假设是:对于一个孤立知识系统,信息的引入降低了知识系统的不确定性,可以理解为通过学术期刊为系统引入负熵的作用,实现了系统的熵降低。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被看作一个信息引入过程,若论文被更广泛地传播,就表明学术期刊所供给的信息内容具有更大价值,也就更加有效地提高了整个知识系统的有序性,体现为对客观世界的认知趋于明朗和一致,对未知领域的错误理解趋于降低和消除。在期刊评价领域,知识系统可以看作期刊所提供的内容(论文)集合。对知识系统整体而言,显示度水平(概率)越高,意味着内容价值越大,也就是学术期刊为知识系统提供负熵的贡献越大。基于此假设,可以将信息熵变化作为一个定量测度信息价值水平的指标用于科技期刊评价工作。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描述知识系统信息熵的模型;以能源研究领域为样本实证计算一个以期刊论文集合构成的知识系统信息熵随时间变化的情况;在信息熵计算模型的基础上,探索从测度学术期刊对知识系统所贡献的“负熵”的全新角度,构建对学术期刊质量进行定量评价的新方法。本研究采用我国科技学术期刊大样本进行实证分析。最终成果将为我国科技学术期刊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实用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本研究采取的方法主要包括:基于引文分析方法、标准化归一法来研究由学术期刊出版行为对学科知识系统所带来的信息熵变化量。采用文献调研分析法、引文分析方法、信息熵分析法、比较研究方法,将SCI数据库和Ei数据库作为数据来源,以新能源领域的学科作为样本对信息熵变化量监测方法进行验证。采用层次分析法、引文分析方法、专家调查法构建科技学术期刊评价的准则层指标,并以我国出版的、经期刊管理部门认定为科技学术期刊进行大样本实证分析。本研究的创新点一是在学术期刊的评价思路上采用“评价知识贡献来替代评价质量”的逻辑。该定量方法与传统的引文分析方法为主的定量分析方法相比,在评价角度有所突破。二是本研究指标体系的构建思路是从信息熵评价角度出发,选择描述不确定性的相关指标。在评价方法的操作性上,针对现实存在的各类问题,从信息熵这个宏观系统状态量的测度出发进行评价,既符合我国学术期刊管理评价的实际需求,又能科学有效地对学术期刊的评价和建设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数据支持。特别是研制了“红点指标”“竞争强度”等创新指标。本研究提出了知识系统中信息熵的概念,并设计了知识系统信息熵的数学模型:因为学科发展具有显着的系统属性,因此可以把一个学科领域的知识作为一个孤立系统进行研究。在本研究中,这个知识系统就是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集合。在这个孤立系统中,对未能明确的研究观点,存在不同的预判,即不确定性状态。这种不确定性通过这个知识系统的信息熵来表达。而随着研究发展,不断有新的有价值的信息引入,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知识系统的信息熵向着降低方向发展,也就是系统不确定性在降低。通过能源科学学科的实证研究,验证了随着时间进展,能源科学领域知识系统信息熵值呈现减少的趋势,表明该知识系统的不确定性在减少。学术期刊通过同行评议发表的论文,减少对科学问题的不明确认识,为知识系统输入有价值研究成果,也就是输入负熵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学术期刊的贡献。本研究设计了测度知识系统信息熵状态量和变化量的基本方法。为此设计了基于知识系统信息熵的期刊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和专家调查法确定指标体系结构和权重。该评价指标系统共包括7个准则层指标(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以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2014年公布认定的3713种科技学术期刊作为实证研究的样本。
刘英[3](2020)在《半干旱煤矿区受损植被引导型恢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西部半干旱矿区生态环境脆弱,气候条件恶劣,煤炭资源开发重心西移,使本就脆弱的生态环境恶化,社会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剧。实现矿山土地的可持续管理、恢复矿山土地的生产能力变得尤为迫切,弄清煤炭资源开采扰动下地表环境因子的改变对植物影响规律,探索半干旱矿区植物引导型恢复的有效方法是矿区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科技的重大需求。但是,半干旱矿区受损植被引导型恢复还面临植被在哪种破坏程度下可以实现自恢复、当需要人工引导干预时,在什么地方干预、怎么干预、干预到何种程度等几个基本问题。因此,本文综合利用叶绿素荧光诱导技术、机载高光谱监测技术、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多角度、多尺度实现半干旱矿区植被受扰动状况的快速准确提取,在对煤炭开采塌陷对植物损伤机理以及时空扰动规律研究的基础上,对上述四个基本问题展开研究,探索半干旱矿区植被引导型恢复模式,为绿色矿山建设、矿区植被重建利用提供方法论基础。论文取得如下研究结果:(1)采煤塌陷引起植物生长土壤立地条件破坏,植物叶片快速叶绿素荧光诱导曲线发生变形,植物叶片减少用于电子传递的能量份额,电子传递逐渐受到抑制,降低了植物叶片的光合作用效率;气孔限制值升高,气孔导度、光合速率和蒸腾速率均显着降低。拉伸区和压缩区植物损伤程度大于中性区植物损伤程度,应当优先考虑对压缩区、拉伸区受损植物进行引导恢复。塌陷区植物个体损伤原因在于,采煤塌陷在地表形成大量裂缝,破坏了土体结构,增加了土壤水分的蒸发面,加速了土壤水的散失,地下部分被抽空,潜水位埋深降低,影响地下水对地表水的补给。土壤含水量为影响半干旱煤炭开采塌陷区植物光合生理活动的最关键要素,植物生长开始受到胁迫和开始死亡的土壤含水量阈值分别为8.91%和4.87%。对土壤含水量小于8.91%的开采区域应提前采取相应的土壤技术提高土壤含水量,避免土壤含水量的减少导致植被迅速恶化。(2)利用机载高光谱数据,基于CARS特征选择数据,建立了植被叶片最大光合效率Fv/FM、相对含水量LRWC、叶绿素含量SPAD值高光谱反演模型,获取了植物光合生理相关要素在矿区尺度上的空间分布特征。植物叶片Fv/FM、LRWC、SPAD值的范围分别在0.764-0.822、35.81-52.32%和30.35-48.41 mg/g之间。采区地表植物生长受到煤炭开采扰动,原始植物空间格局被打破,部分地区出现植物退化,导致叶片光合生理要素空间变异程度增加,空间自相关性降低。由于土壤含水量在压缩区、拉伸区,中性区的空间异质性,采煤塌陷后地表“三区”植物叶片Fv/FM、LRWC、SPAD变化同样具有空间差异性,中性区植物叶片Fv/FM、LRWC、SPAD高于压缩区、拉伸区。最后根据FV/FM反演结果对采煤扰动区植物受胁迫区域进行了空间识别。(3)利用机载高光谱数据,基于完全约束最小二乘法对大柳塔矿区地表典型植物进行识别,并分析半干旱矿区煤炭开采对典型植物物种时空分布以及多样性的影响。通过与地面典型植物物种现场调查结果相比,利用完全约束最小二乘法分类精度总体为77.41%,矿区地表植物分布以灌木和草本植物为主,乔木所占的百分比最低、平均丰度值较小,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的百分比分别为:15.94%、57.97%和26.09%。通过对采区与非采区主要植物多样性指数进行差异显着性分析,得到采区与非采区地表主要植物多样性受地表塌陷的扰动影响很小。采煤塌陷2-7年后,煤炭开采对乔木的影响较大,而抗塌陷干扰能力相对较强的灌草类植物重要值升高;塌陷8-12年后,随着生长立地条件恢复,植被群落结构趋于稳定,乔木植物重要值升高;塌陷12年后,塌陷区植物重要值慢慢趋于稳定。在半干旱矿区进行植被引导型恢复时,植被配置物种应优先选种抗逆性较强的草灌类植物,为了保证半干旱矿区植被恢复的可持续性,管护周期至少为12年。(4)从2001-2016年神东中心矿区植被NDVI整体呈物候性周期变化。通过对采区和非采区NDVI差异分析可知,采后5年内,相对于非采区,采区植被NDVI的变化表现为持续降低的过程;采后7年,采区植被开始恢复,NDVI差异值开始降低;至采后12年,采区植被NDVI基本能够恢复至非采区水平。神东中心矿区植被覆盖度呈升高与降低的区域面积分别占中心矿区总面积的72.35%和27.65%,年际间植被覆盖度以中、低幅度波动变化为主。地下水埋深4 m和8m是影响神东矿区植被NDVI的两个重要阈值,当地下水埋深大于4 m后,根系较浅的湿生植被演替为根系较长的旱生植被;当地下水埋深大于8 m后,旱生植被演替为沙生植被。地下水埋深对地表植被类型的影响主要通过影响土壤含水量来实现的。通过对比不同立地条件和不同植被覆盖度变化趋势下典型植物物种组成及丰度差异,以植被覆盖度升高区各植物物种平均丰度值作为植被重建丰度基准,得到不同立地条件下植被恢复重建丰度阈值在36.60%-45.30%之间,此外,还得到了不同立地条件植被重建乔木、灌木、草本植物配置差异性比例。(5)半干旱矿区受损植被引导型恢复应采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并重、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恢复为辅”的模式,首先对不同塌陷区位地面裂缝治理,然后以地下水位埋深、土壤含水量等关键限制性因素及相关阈值条件为根本出发点,并以限制因素是否达到阈值条件作为矿区植被引导恢复目标的合理程度判别的基本标准,进行重点、有针对性的引导恢复植被生长立地条件,最后依据本文得到的不同立地条件下植被恢复重建丰度阈值以及乔木、灌木、草本植物配置差异性比例,采用“恢复初期灌草先行、恢复后期乔灌草搭配”模式对植被群落结构进行恢复。研究构建了半干旱矿区受损植被引导型恢复模式,解答了植被在哪种破坏程度下可以实现自恢复、当需要人工引导干预时,在什么地方干预、怎么干预、干预到何种程度等几个基本问题,从而为半干旱矿山植被恢复提供方法论基础和实践依据。该论文有图66幅,表14个,参考文献368篇。
宋铁勇[4](2020)在《被抛弃、被掠夺与回归祖国:民族交错地带边陲矿区兴衰 ——基于扎赉诺尔煤矿的研究(1902-1952)》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扎赉诺尔”地方之名来源于蒙古语对“达赉湖”(呼伦湖)的称呼,经俄语音译再转译为汉语后,演变为“扎赉诺尔”,地域表达范围也从整个达赉湖地区,定位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历史上,位于多民族交错地带、濒临沙俄(苏联)的扎赉诺尔地区本是蒙古族游牧之地,因《中俄密约》的签订,清廷实质上主动抛弃包括扎赉诺尔煤矿经营权在内的中东铁路及其沿线附属地域、企业的主权与相应利权而被迫卷入“世界体系”。兹后,该地因煤而兴,进而形成文化与政治多元的边陲社会。从1902年扎赉诺尔煤矿开办至1952年扎赉诺尔煤矿随中长铁路一齐回归祖国这一期间,扎赉诺尔地区经历了“边疆民族游牧地——煤矿——矿区——城镇”四个阶段的发展历程。这一过程中,既可以管窥到殖民者或强权者对中国施行的资源掠夺、资本输出、产品倾销等政策,以及殖民地单一产业结构的畸形发展特征,也能体察到该矿区社会由无到有,由小而大,多元复杂的样态。煤矿与矿区的发展变迁映射出了具有时代特色的国际关系、中外博弈、列强之间相互牵制、我国东北地区部分外来输入型能源工业与重工业特征,以及边疆地区各民族应对不同政权所产生的共处共生机理、不同时期的中国边疆治理范式等问题。同时,为探索地方社区形态变迁、殖民主义或强权主义统治下的矿区经济社会结构的调适、边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以及国际政治影响等问题提供了典型案例。论文分为“序章”“正文”“终章”三大部分。“序章”旨在提出问题、阐明研究意义并通过对先行研究成果的翔实评述,提出本文拟借助的理论范式、研究方法与拟达到的目标。正文分为七章,旨在对“序章”提出的问题予以实证、阐释与研讨。第一章以“近代边疆危机:民族交错地带资源所有权的丧失”为题,阐述本论文研究主要对象所处的时空背景;第二章以“被抛弃的边陲矿业:沙俄对扎赉诺尔煤矿的掠夺”为题,细述东清铁路办矿、俄商包办时期,沙俄对扎赉诺尔煤矿及其矿区的掠夺;第三章以“中苏合办:苏联的隐蔽掠夺策略与其工业化模式在中国的早期试验”为题,通过对扎赉诺尔煤矿产量的统计,分析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矿资源的掠夺及相关政策和经营手段;第四章以“统制与统治:伪满时期日本对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的管控”为题,分析日本产业统制政策在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施行的阶段性内容与影响。第五章以“中苏共管:工会制度与“一长制”在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的作用”为题,详述边陲经济社会国民经济的恢复与社会秩序的确立过程中,工会制度与“一长制”的作用;第六章以“回归祖国:扎赉诺尔煤矿国有化进程”为题,论述1952年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后,扎赉诺尔煤矿运营管理的调适。第七章以“遥远的边陲社会:二十世纪上半叶的扎赉诺尔”为题,分析扎赉诺尔煤矿矿工社区的变迁和边陲社会的发展形态。“终章”重在回答“序章”提出的问题,总结全文并得出结论。本文认为扎赉诺尔的“地方性”显现出了汉族移民文化、俄(苏)日殖民者或强权者文化和本地蒙古族文化之间交汇融合的社会性表征。借助于煤矿的“单位”社会化和“地方社会”的单位化之间不间断的互动与互构,扎赉诺尔地方社会得以不断发展,最后进化为城镇。俄-苏占领或租借时期,虽然该地主权在国际法上仍属于中国,当地的中国地方政府仍然存在,俄-苏只是该地的租借者,但因当时中国国家力量羸弱,难以伸张应有的权利,故该地显现出了完全从属于俄-苏政府的“地方性”,该煤矿及地方秩序与中国国家秩序之间难以同调,中国人长期处于社会最底层、中国地方政府始终居于被动地位。日伪统治时期,因中国在该地的主权被完全侵夺,中国的国家秩序自然是荡然无存。中国共产党自1945年日本投降后在该矿所做的一系列秘密和公开工作,卓有成效,事实上将“地方”和“单位”的语义逐渐导向了“国家单元”表意上,为地方秩序与国家秩序之间的渐趋一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直至1953年苏联将该矿归还中国之际,“国家中心性”对“地方性”的整合过程随即完成。
吴振华[5](2020)在《基于3S集成技术的半干旱草原区大型露天煤炭基地景观格局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人类有着数千年的煤炭开采与利用的文明史,在中国乃至世界,煤炭在能源利用中的重要地位一直不可撼动。中国东部煤炭资源逐渐枯竭,为进一步满足中国的能源需求,中国政府在“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提出,要加快煤炭开发战略西移,在中国西北部重点建设9个大型煤炭基地,并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外煤矿关闭退出。中国西北部半干旱草原地区具有酷寒、干旱、土壤贫瘠且蒸发强度大、植物生长期短等特点,草原生态本底条件极为脆弱,是景观生态退化极其严重的地区。中国大多数露天煤矿都位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煤炭开发导致其景观结构缺损与景观功能失调等一系列景观生态干扰与生态环境问题。因此,有效的景观格局优化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包括以最小的人工干预实现最大限度的整体恢复、综合了解景观生态问题以及采矿对景观生态影响的复杂性。然而,煤炭露天开采对半干旱草原景观格局的影响规律不清,导致景观格局优化方法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半干旱草原区大型露天煤炭基地的景观生态问题。本研究的目标是:1、研究基于引导型自修复的矿区景观格局优化理论与方法;2、完善半干旱草原区大型煤炭基地景观分类体系;3、对研究区进行充分的景观生态调查;4、明确半干旱草原区大型煤炭基地景观生态健康的内涵、标准、评价指标体系与模型;5、深入研究煤炭露天开采对草原景观格局的影响规律;6、确定半干旱草原区大型煤炭基地景观格局优化方案。最终得出以下研究成果:(1)本研究遵循大型煤炭基地景观分类的原则,在发生法土地分类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土地的生态属性,融入景观生态学的格局、过程与功能理论,采用自上而下的分解式分类法,借鉴生物学分类的阶层命名法,最终构建了半干旱草原区大型煤炭基地景观分类体系,其中景观界4类,景观纲16类,景观科62类,景观种超过200类。与此同时,本研究在景观分类与调查的基础上,对2002-2017年间锡林浩特市胜利大型露天煤炭基地景观格局演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分析结果表明:1)人类的各种干扰导致了草原景观斑块数量逐渐增多、景观逐渐破碎化、景观连通性逐渐下降、景观多样性逐渐升高、景观形状趋于复杂而不规则、景观斑块越来越离散、景观异质性与复杂性增强、景观稳定性逐渐下降;2)草原景观是本研究区的基质,矿业景观、城镇景观、工业仓储景观以及路网景观逐年扩张并占用了大量的草原景观,导致草原景观逐渐减少,不健康草原景观逐年增加。(2)本研究提出了基于Albedo-MSAVI特征空间的半干旱草原区荒漠化指数(Semi-Arid Steppe Desertification Index,SASDI)模型。结果表明,SASDI模型与土壤表层有机质具有很高的相关性(R2=0.7585),该模型充分运用了多维遥感信息,有利于半干旱草原区荒漠化的定量分析与持续监测。与此同时,本研究提出了基于SI-Brightness特征空间的半干旱草原盐渍化指数(Semi-Arid Steppe Salinization Index,SASSI)。结果表明,SASSI模型与土壤表层含盐量具有很高的相关性(R2=0.7698),并充分运用了多维遥感信息。SASSI模型能够精确、有效而方便地获取半干旱草原的土壤盐渍化信息。(3)本研究构建了适用于半干旱草原大型煤炭基地景观生态健康评价的模型——CVORE(Condition,Vigor,Organization,Resilience,and Ecosystem Services Function),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半干旱草原大型煤炭基地景观生态健康评价的指标体系,明确了半干旱草原大型煤炭基地景观生态健康的内涵,制定了半干旱草原大型煤炭基地景观生态健康的标准。与此同时,本研究在景观生态健康评价的基础上,还进行了煤炭露天开采对半干旱草原景观生态健康的影响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轻度不健康景观主要位于人类干扰较多的区域周边,中度不健康景观主要是矿区工业广场景观,重度不健康景观基本都是采坑,各健康等级的占比呈现“两头少,中间多”的正态分布模式,不健康景观逐年增多,健康景观逐渐减少;2)研究区景观生态健康的时空分布特征极其明显而单一,水含量高的区域景观生态健康状况极好,人类干扰较多的区域景观生态健康状况较差;3)根据大型露天煤炭基地的开发方式、煤炭露天开采过程中形成的扰动景观类型以及研究区景观生态健康的演变过程,本研究将煤炭露天开采对健康草原的影响分为四种类型:扰动退化型、扰动退化恢复型、稳定健康型和波动型;4)影响研究区草原景观生态健康的空间分布与变化的驱动因素有水、露天矿、城市、农业、工业、路网以及高程,煤炭露天开采对草原景观生态健康有着显着的影响。(4)提出了大型露天煤炭基地对半干旱草原景观生态影响的概念模型,厘清了矿区景观格局优化的目标、原则和理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基于引导型自修复的矿区景观格局优化理论与方法。在进行锡林浩特市胜利大型煤炭基地引导型自修复的研究过程中,提出了修正的景观干扰指数,并结合景观生态健康评价、缓冲区分析、景观生态功能贡献率,确立了大型露天煤炭基地对半干旱草原景观生态健康影响的空间分布,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工程修复斑块、人工维护斑块和自然修复斑块三个景观生态修复区及相应的引导型自修复的建议,最终以最小的成本达到整体景观功能提升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实现“景观格局优化”。在进行锡林浩特市胜利大型煤炭基地景观格局优化的研究过程中,通过构建基于多规融合的阻力面,采用最小累积阻力模型进行景观格局优化,在新构建的“源”景观、生态廊道、生态节点以及人工湿地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环、两纵、两横、八核心、十节点、多廊道”的景观格局优化模型,本研究所提出的“景观格局优化”模型立足于大型煤炭基地景观生态固有的修复能力以及采矿对景观生态的影响过程,通过构建潜在的景观格局“帮助”大型煤炭基地自修复,使受损景观生态通过自身的主动反馈,不断自发地走向良性循环和恢复,实现“引导型自修复”。与此同时,本研究将煤炭基地、矿群以及矿区三个尺度的一系列修复策略相结合,提出了多尺度引导型自修复的景观格局优化体系。在景观生态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土地资源管理、地理学、生态学、露天采矿学、恢复生态学、矿山生态学、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等多个学科的基础上,以锡林浩特市胜利煤田这一典型的半干旱草原区大型煤炭基地为例,提出了基于引导型自修复的矿区景观格局优化理论与方法,以及“大型煤炭基地景观分类、调查与监测→景观生态健康评价→煤炭露天开采对半干旱草原景观格局的影响→基于引导型自修复的景观格局优化”的研究体系,旨在为世界各地矿业城市、大型煤炭基地等类似研究区的景观分类、景观生态评价、采矿对景观生态的影响规律、景观格局优化、景观生态规划、生态规划、城市规划、景观生态修复等提供借鉴。该论文有图52幅,表24个,参考文献390篇。
刘凌云[6](2020)在《燃煤发电项目双因素风险分析及期货对冲模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燃煤发电项目是指以煤炭为燃料,正在规划、建设或已经投产运营的火力发电单元。由于煤炭燃料约占到火力发电生产运营成本的70%,我国煤炭产量70%以上用于发电,燃煤火力发电量又占到我国各类发电总量的70%以上,这“三个70%”的根本问题是煤炭。所以,从宏观层面上讲,国家以什么方式有效配置煤炭资源,如何高效利用煤炭资源,怎样调整能源结构,是摆在政府决策者们面前的重要问题;从微观层面上讲,我国煤炭价格购销市场化所引起的价格波动频次增加和波动幅度不断加大,给我国燃煤火力发电厂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构成不容忽视的经营风险。认真研究煤炭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规律及如何规避煤炭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是燃煤火力发电项目的规划、建设与运营必须考虑的重大问题。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纲领指导下,火电项目建设面临着硬约束。相反,新能源发电装机呈高速发展态势,水力发电对火力发电影响显着。但水力发电出功不稳定性,给燃煤火力发电项目功率稳定输出产生不可忽视的风险。本论文将煤炭价格波动、新能源发电替代及不稳定性对燃煤火力发电造成的冲击定义为双因素风险。本研究主要从如何利用动力煤期货工具视角深入研究化解双因素风险的对策与方法,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深度探究煤炭价格波动、新能源发电变化与燃煤火力发电出功之间的经济理论关系和数量关系。在理论方面,采用价格波动理论较先进的状态空间模型理论,分析煤炭价格与燃煤火力发电之间、新能源发电与燃煤火力发电、煤炭价格与煤炭社会库存之间的关系特征,选择合适的状态空间模型类型,构建了完善分析模型:实证方面,通过收集了十年以上的煤炭价格指数、煤炭社会库存、新能源发电及燃煤火力发电量的历史数据基础上,经过严谨的经济计量分析,构建了四大计量经济理论模型,检验了双因素风险分析及期货对冲策略诸经济模型的正确性。本论文根据状态空间模型理论和金融期货理论,构建了燃煤火力发电项目煤炭现货和期货库存最优比例模型、双因素风险期货对冲模型。这些模型,为燃煤发电项目运营有效利用煤炭期货对冲策略提供了理论基础。根据状态空间模型理论,量化分析我国煤炭价格、新能源发电与煤炭社会库存及火力发电量之间的数量关系,以此研判煤炭价格走势、煤炭社会库存变化、煤炭火力发电变化情况,合理安排煤炭库存,以及煤炭实际库存与虚拟库存比例关系,并在煤炭期货市场上开展套期保值交易,达到规避煤炭价格波动风险和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的目的。基于上述思想及思路,研究内容具体包括以下五个主要部分:(1)燃煤发电项目双因素风险的成因。本研究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并结合生产实际,深入分析了燃煤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中面临的经营管理问题,认为我国煤炭购销市场化而加剧了煤炭价格的波动,给煤炭消费和生产者带来了很大的经营风险,随后分析了引起煤炭价格波动的诸多因素及深层次的原因;同时研究了新能源发电替代及出功不稳定性对燃煤火力发电产生的冲击及原因分析,准确定义为“双因素”及“双因素风险”,为论文展开研究奠定了逻辑基础。(2)对本研究起到支撑作用的相关基础理论综述。把经济波动理论及价格波动理论引入到煤炭现货市场、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分析中;根据经济滤波理论,对经济变量进行滤波整理,为得到构建模型所需要的数据提供了处理分析方法;运用协整理论实证分析了模型的正确性;期货套期保值理论,为本论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期货对冲策略模型提供理论支持;状态空间模型理论是本论文主要模型构建的理论依据和技术手段。(3)双因素风险识别及影响要素研究。应对风险必须准确分析风险源问题,本论文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进行风险分析,在供给方面,煤炭价格波动是主要因素,影响很大;在需求方面,对煤炭火力发电量影响较大的因素中,就波动性而言,新能源发电的不稳定性,是主要因素。本论文将煤炭价格波动和新能源发电不稳定性这两个变量风险定义为煤炭火力发电项目运营中的“双因素风险”。(4)构建燃煤发电项目双因素风险期货对冲模型。依据模型构建的总体思路,运用状况空间模型理论,针对煤炭价格与燃煤火力发电之间的关系特征、新能源发电与燃煤火力发电之间关系特征,构建了煤炭价格对火力发电量影响的理论模型及煤炭价格对库存影响模型,新能源发电量变化对燃煤发电量影响的理论模型,建立了煤炭现货实际库存与虚拟库存理论模型,得到了双因素风险期货对冲模策略模型。(5)模型实证研究和燃煤火力发电项目案例应用分析。建立“煤炭价格波动与火力发电量变动”、“新能源发电不稳定与火力发电量变动”、“煤炭价格波动和新能源发电不稳定与火力发电量”、“煤炭价格波动与煤炭社会库存量”的实证模型。最后选取了江苏某火电项目案例,验证了本论文分析方法及模型应用的合理性及有效性。为我国燃煤火力发电项目运营中开展类似业务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操指导。
熊辛格[7](2020)在《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文中指出物流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活动,指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流通过程。物流业则是按照他人的物流需要,有偿提供物流服务的行业。中国近代物流业可以根据它在不同领域所具备的功能不同,分为两大类,即以运输为主的企业和以运输代理及相关业务为主的企业,主要包括公路物流业、铁路物流业、航运物流业、航空物流业和货栈业等。在列强物流企业凭借条约特权占据支配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衰败到曲折发展的嬗变过程,形成了以码头货栈业、航运物流业、公路物流业和铁路物流业为主体的体系,为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近代物流类不平等约章的订立为列强入侵我国近代物流业提供了特权庇护。对外扩张物流业,是保障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实现侵略野心,尽快在中国建立政治及经济上的支配地位,订立物流类约章成为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侵华的首要策略。以英国为首的欧美列强,通过武装入侵和外交讹诈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为外商物流业入侵我国经济创造了特权上的基础。根据不同内容,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可以分为货物税率类、码头货栈类、物流交通设施类与电信通讯类四种。随着对华入侵的增强,欧美各国将提高货物流通速率、降低运输成本和增加货物数量等问题视为辅助各国势力的重要步骤。无论是货物税率类,还是码头货栈类和交通设施类约章,都体现了列强在中国扩大近代物流业的野心。通过税率类约章,列强攫取了协定关税特权,降低了进出口及内地税税率,为外商在华扩大商品运输量创造了条件。码头货栈类约章的订立,使得外商在通商口岸广泛建立商品集散地,推动物流运输业向内地扩张。除此之外,良好的物流交通设施作为基础条件,也是近代外商物流业在中国迅速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列强通过不平等约章,不仅攫取了修筑公路和铁路的权利,也获得了在我国沿海及内河航行的权利,为外商物流交通的入侵创造了条件。而电信类准条约的签订,令外商获得在华设立现代通讯机构的权利。随着外商在华水线和陆线铺设的完成,提高了商业信息流通效率,为外商在华物流业的扩张创造更多便利。在物流类约章特权的庇护下,外商物流业在我国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体系。列强控制了我国内地及进出口商品的流通量,为外商货栈业及物流运输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因此,外商码头货栈业逐渐成为支配我国货物流通的主要势力,经历了从沿海蔓延至内河通商口岸的过程。受码头货栈业的推动,外商轮船公司也逐渐占据了我国沿海及内河水域航运物流业市场的主导权,不仅加速了我国传统航运物流业的衰败,而且为列强进一步加深侵略创造了条件。于此同时,外商陆路物流交通运输业也逐渐形成主导势力。修筑公路设施是公路物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租界成为列强入侵我国公路物流的前哨,在工部局的规划和监督下,不仅出现了新式公路,而且还引进了汽车,使外商公路运输处于优势地位,并随着租界的增加而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铁路投资权则为列强侵略我国铁路物流业创造了基础设施上的条件。通过各类筑路合同,各国不仅攫取了我国铁路的经营权,而且还聘请客卿、购买器材和设计线路等,进一步促进了在我国铁路物流业规模的形成。在外商物流业的刺激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传统到近代化的演变过程。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以及与外商争利的诉求,是推动近代民族物流业兴起的主要原因。首先发生转变的是近代航运物流业。以轮船招商局为代表的官办航运物流企业率先摒弃传统的帆船运输方式,依靠自身努力逐渐成为长江流域重要的势力。华商企业也纷纷采用轮船参与航运物流,在长江、珠江及黑龙江流域都形成了初步的规模,并推动了码头货栈业的发展。码头货栈业是我国近代民族货栈业的先导者。不管是轮船招商局,还是华商航运公司,均在各大通商口岸基本设立了初具规模的码头货栈,为我国货物的流转提供了必要的设施。随着民族电信业的逐渐完善,使华商实现信息互通有无具备一定条件,电报和电话遂成为物流公司的配套设置,促进了民族物流业的发展。无独有偶,公路的修筑和汽车的引入,为我国近代民族公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创造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在经济建设、军工筑路和地方自治等因素的影响下,各省逐渐认识到汽车运输的重要性,从而推动了公路物流业格局的形成。广泛筑路的兴起与铁路机构的成立,促进了我国近代民族铁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随着关税自主权的收回、谋划航权自主运动的深入和收回邮权运动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出台一系列必要的措施,推动了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裁厘加税是实现关税自主的前提条件之一,其中货物通过税的裁撤,促进了铁路和公路物流运输业的进一步发展。巩固自身航业实力,提高码头货栈能力,则是保障我国顺利收回航权的前提之一。受此谋划的影响,我国民族航运物流业及码头货栈业也获得进一步发展。我国民族电信业在此浪潮中亦获得长足进步,不仅电信辐射范围扩大,而且物流商业用户对其依赖剧增,遂成为民族物流业体系形成的重要辅助。因此,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运营规模,都显示了南京政府时期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受中外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影响,中国近代物流业呈现出半殖民地与半封建,近代化与封建传统杂糅的格局。在外商物流业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主要分布于东南沿海及商业、交通比较发达的地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工商业及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推动了城市近代化的进程,但整体依然处于依附的地位,无法实现独立发展。
刘刚[8](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杨正凯[9](2019)在《大数据时代学术期刊质量控制与提升方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以《煤炭科学技术》为例,提出科技期刊学术影响力提升的三个重要途径,即通过完善的三审责任制度和强大的编校、审稿团队,多途径策划精品专题,扩大期刊传播途径等措施提高期刊的编校质量、内容质量、传播质量,从而提高科技期刊的质量和学术影响力。通过组建专业的编辑团队、审稿专家团队,以及主编终审环节完善三审责任制度和提高编校质量;通过围绕行业重大科技成果、行业热点(难点)、品牌学术会议策划专题来提高期刊内容质量;通过传统传播方式和新型的传播方式来提高期刊传播质量。
王小丹[10](2018)在《清末民国矿业权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清代到民国,我国矿业法制历经了多个发展阶段,由传统矿业管理转变为近代矿业法制。矿业权是矿业法制中最核心的内容。国家对矿业权的规范,实质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一种利益分配。研究“清末民国矿业权变迁”不仅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近代中国矿业法制变迁的社会图景,还能够为探究当今我国矿产资源产权制度发展提供必要的“前见”。通过对清中前期采矿权以及清末、北京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三个阶段矿业权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动态运行的分析,本文试图探究两个问题:我国传统采矿权是如何转变为近代矿业权的?移植于西方的矿业权规范是如何与中国本土矿业传统发生冲突与碰撞,而中国又是如何将其内化,使其逐渐生长,最终形成本国近代矿业权制度的?清中前期,国家尚未颁布统一的矿业法规,仅针对不同地区制定了不同的采矿规定。此时,国家采矿规定界定“禁采区”,并确定“本地人采本地矿”。对于官地,采矿者必须持有官方所颁发的照票开采;对于民地,除了国家垄断经营的矿种外,“悉听地主自采”。此外,官方对“私采”和“外地矿徒越境采矿”这两类违规采矿行为进行了监督与规制。百余份巴县煤山出佃约和门头沟煤窑合同反映出矿业契约是民间重要的采矿权规范。巴县煤山出佃约可视为山主签发的采矿权凭证。门头沟煤窑合同约定矿商与地主合伙采矿,采矿权并未发生转移。采矿权依附于土地业权,“土地扫卖,采矿权随之转移”。值得注意的是,有的矿地山主将地下煤炭采矿权独立出佃,自己则保留地上耕作权,这为日后的地矿分离奠定了基础。当时主要有矿商与矿地土人、矿商与矿地山主、矿地土人之间三类采矿权纠纷。清季,清廷吸收了西方矿业法律的经验,先后颁布了多部矿务章程。《矿务暂行章程三十八条》最早设置矿业权,确立了矿业权法定原则,划分了探矿权与采矿权。1907年《大清国矿务正章》所设矿业权规范初具成果,将矿地权利划分为归于地主的地面权利和归于国家的地腹权利,构建了地矿分离的法理基础;还创制了矿业权之优先权。爬梳《矿务档》所载多份华洋办矿章程和华商办矿合同,我们可以了解清末矿业权的实施情况。这些章程和合同不仅具有合约的性质,是特定矿业公司办矿的依据;还由于它们经过中国官方的认可,其中一些规范逐渐演进,最终形成了“本土化”的一些矿业权规则:明确矿业权期限、缩小地主矿地地权、确立排他性的矿业权、保护矿地先经开采者权益和雇佣矿地土人采矿。有的章程或合同在国家矿章颁布之前,有的在国家矿章颁布之后,因此矿业权实施与国家立法之间出现了有趣的交织。北京政府时期,官方比较重视发展矿业,设立了专门的矿业部门。农商部制定的《矿业条例》确立了矿业权基本法律制度,《小矿业条例》对传统的小窑小矿进行了合法化引导。针对各地矿业实务部门和普通民众对矿业权规范的疑问,农矿部进行了解释和澄清。为了矿地土人的生计,矿业行政机关对土人私采给予暂时的宽容,逐渐引导其依法呈请矿业权。当矿业权人采矿受到矿地土人、矿棍或土匪侵害时,得到了一定的官方保护。大理院处理矿业权纠纷时,试图将矿业权从地主土地业权中剥离,扭转民众“地矿一体”的固有观念,通过判决强化“矿业权法定”。平政院处理矿业权纠纷时,细化了矿业权之优先权的认定标准,具化了矿业权禁采区的范围,还深化了矿业权人权利的保护。矿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日益显着。南京国民政府构筑的矿业权制度,为矿业发展创造了一定的法制平台。1930年《矿业法》不但明确了矿业权采取国有主义,地矿分离,即使身为矿地地主,“非依法取得矿业权,不得探采”;而且确定呈请在先者取得矿业权之优先权,矿地地主不能再凭借矿地业权而要求优先取得矿业权。在《矿业法》的推行中,实业部、经济部先后对矿业权规范进行了行政解释,例如澄清“地主无批准矿业权之权”,具化“矿业权之优先权的时间标准”,阐释“矿业用地”的概念,加强了矿业权规范的精确性和适用性。矿业主管机关在审核矿业权时,侧重于排除地主干扰,进一步实现矿业权与土地所有权的分离;在矿业权保护层面,重点打击私采与盗采,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矿业权人的保护请求;在处理矿业权纠纷时兼顾采矿利益与矿地民生,尽量调合矿业权人和矿地土人的关系。行政法院虽处理的矿业权案件不多,但补充了矿业权之优先权的规则,澄清了矿业权审核中的疑义。清季以来,矿产资源的社会需求猛增,亟需国家构建适宜的矿业权制度。矿业发展需要自由竞争的市场,这就必须打破“本地人开本地矿”对外地资本与技术流入矿地的限制。新兴资本家投资矿业也迫切希望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近代矿业权变迁主要源于四个方面。西学东渐让中国有机会从已有的西方矿产产权制度中选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矿业权制度。矿业技术的显着提高,对采矿权的分配与规制提出了更高的制度要求。矿产社会价值的提升促使国家对矿地使用和矿产开采作出适宜的制度安排。兴矿富国成为当时社会的主流观念,如何规范采矿权的期限、范围及取得,如何限制外国人投资我国矿业,都有待于国家颁行适宜的矿业权规范。通过对清中前期矿业契约、清末《矿务档》以及民国时期的矿业杂志、政府公报等史料的分析与整合,我们可以发现近代矿业权变迁的规律:“地矿一体”的采矿权转变为“地矿分离”的矿业权;矿业权主体逐渐突破“矿地本地人”的籍贯限制;矿业权准入担保由人的担保转变为物的担保;矿业纠纷的处理从不甚规范到规范有序。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国家法缺乏对矿产权属关系的界定,涉及采矿的立法缺乏体系性,且采矿权安排存在着一些弊病。国家禁止外地商人到矿地采矿,容易造成事实上的矿地闲置。矿地山主与矿商对矿地“一地一议价”,交易成本非常高。采矿纠纷多由纠纷双方私下解决,其公平性和有效性难以保障,有时甚至会引发严重的流血冲突。矿业生产秩序和矿商人身安全也得不到充分保护。民间矿业产权主要由采矿权习惯规则调整,但是一些习惯规则存在着局限性,影响了矿业的发展壮大。政府是近代矿业权变迁的主导者。立法机关先后仿照西法颁行了多部矿业法律,让矿业权运行有法可依。行政机关通过解释,弥补了矿业权规范中的缺漏,明确了矿业权管理的操作规范。国家不仅设立专门的矿业管理机构,还构建诉愿和行政诉讼程序,规范了矿业权纠纷的处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通过矿业权纠纷的裁决,进一步厘清矿业权法律关系。近代矿业权的变迁攻克了多重的障碍,促进了矿业开发自由。矿业立法不但将全国矿产归于国有,使国家掌握了授予采矿资格的权力,矿商采矿不再受制于山主;而且打破采矿的籍贯限制,不再限于“矿地本地人”。矿业权人与矿地山主、矿地土人的矛盾开始依据矿业法律化解。矿商采矿受到一定的法律保护,减少了私力救济之流血冲突。这样,移植而来的矿业权规范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逐渐改变了中国传统的矿业产权结构,生成了“中国化”的矿业权制度。近代矿业权变迁优化了矿业产权结构。矿商、矿地山主、矿地土人和国家之间形成了具有更高效益的利益格局。矿业法律确定矿地山主能够获得矿地租金及损害补偿,由官方提供政府指导价,这降低了山主与矿商的议价成本,使得山主收益增加。矿业权之优先权的设置是一种矿业开发竞争机制,使矿商们力争“最先呈请”某地域某矿种的矿业权,提高了矿地开发的效率。矿地土人不但能够被矿业公司雇佣,而且还享有一定的采矿红利和地方公共福利,其利益得到整体性提升。国家获得可观的税收,且矿业拉动社会整体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外方的干扰,地方割据破坏矿业规范的统一适用以及矿业权规范自身的不成熟,近代矿业权规范的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不宜做过高的评价。
二、Journal of Coal Science & Engineering(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Journal of Coal Science & Engineering(论文提纲范文)
(1)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和旨趣 |
二、学术回顾 |
三、概念界定与文献来源 |
四、研究方法与文章框架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城市空间与浴堂生态 |
第一节 北京浴堂的发展概述 |
一、元明清时期的北京浴堂 |
二、新式浴堂的发展及繁荣(1900——1926) |
三、北京浴堂行业的由盛及衰(1926——1952) |
第二节 20 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行业兴起的社会条件 |
一、沐浴的文明化 |
二、沐浴的知识化 |
第三节 浴堂与北京城区商业格局 |
小结 |
第二章 浴堂的经营与管理 |
第一节 浴堂的资本与流水 |
一、浴堂的资本模式 |
二、浴堂的产权结构 |
三、浴堂的营业流水 |
第二节 浴堂的日常开支 |
一、电力与通讯 |
二、毛巾与肥皂 |
三、燃料 |
四、自来水 |
五、铺底与房租 |
六、纳税与认捐 |
第三节 收费标准与价格起伏 |
一、价格的分化与浮动 |
二、影响价格的因素 |
三、恶性通胀时代的澡价调控 |
第四节 浴堂经营与管理策略 |
一、浴堂的管理体制 |
二、浴堂的营业方式 |
三、浴堂的经营之道 |
小结 |
第三章 浴堂的从业者及社会团体 |
第一节 浴堂从业者的工作与生活 |
一、浴堂从业者的工作职责 |
二、浴堂从业者的身份与社会来源 |
三、北京浴堂伙计的工作日常 |
四、北京浴堂伙计的收入与生活状况 |
第二节 北京浴堂伙计的价值观念及社会形象 |
第三节 北京浴堂同业公会 |
一、北京浴堂同业公会的成立始末及历史沿革 |
二、北京浴堂同业公会的组织情况 |
三、浴堂同业公会的功能 |
四、政府在浴堂同业公会中的权力渗透 |
第四节 北京浴堂职业工会 |
一、浴堂职业工会产生的社会要素 |
二、浴堂职业工会成立风波 |
三、浴堂职业工会成立后的劳资纠纷 |
第五节 浴堂中的地下活动 |
一、浴堂中开展地下工作的优势 |
二、北平市和平解放之际浴堂业的地下工作 |
小结 |
第四章 公共卫生、卫生行政与北京浴堂业 |
第一节 公共卫生与城市改良 |
一、北京的卫生环境与市民沐浴观念 |
二、浴堂卫生规章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国民政府对北平浴堂业的管理 |
一、北平市政府对浴堂卫生的监督与稽查 |
二、北平市政府对违章浴堂的惩处 |
三、政府对浴堂卫生管理不力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市政体系中的浴堂 |
一、浴堂与城市沟渠排水系统 |
二、防疫、公共卫生与浴堂 |
第四节 女性及平民浴堂 |
一、女性浴所的设立 |
二、平民浴堂的创办 |
小结 |
第五章 浴堂中的社会问题 |
第一节 浴堂的公共安全 |
一、晕堂 |
二、火灾与触电 |
三、建筑安全 |
第二节 浴堂中的盗窃犯罪 |
一、盗窃案件频发的社会背景 |
二、浴堂中偷窃案件的地缘因素 |
三、浴堂中偷窃案件的犯罪方式与窃贼身份 |
四、浴堂中偷窃犯罪的治理 |
第三节 浴堂中的风化问题 |
一、浴堂中的混浴现象 |
二、女浴堂中的男性工役 |
三、政府对浴堂社会风化问题的治理 |
小结 |
第六章 浴堂与日常生活 |
第一节 沐浴社会价值的重塑 |
一、沐浴内涵的转释 |
二、沐浴的日常生活化过程 |
第二节 沐浴的日常生活化建构 |
一、作为惠工设施的职工浴堂 |
二、作为规训手段的学生浴间 |
三、作为现代日常生活基本单元的家庭浴室 |
四、以消费构建现代生活的公共浴堂 |
第三节 公共浴堂与沐浴之现代释义的争论 |
一、浴堂消费模式与平等观念的矛盾 |
二、日常生活构建过程中的分歧 |
三、闲暇与国家权力之间的抵牾 |
小结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基于信息熵的科技学术期刊评价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标和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 |
1.5 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研究综述 |
2.1 科技学术期刊传播规律的研究 |
2.1.1 学术期刊传播模式的研究 |
2.1.2 基于引文分析探索学术期刊生命周期全过程的研究 |
2.1.3 基于知识扩散理论的期刊信息传播研究 |
2.1.4 数字化时代给学术期刊传播方式带来的变化和相关问题研究 |
2.2 学术期刊评价方法的研究 |
2.2.1 基于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评价办法 |
2.2.2 基于传统计量学的学术期刊评价方法 |
2.2.3 基于替代计量学(Altmetrics)的学术期刊评价方法 |
2.2.4 期刊评价活动长期存在的挑战 |
2.3 熵的概念与研究应用 |
2.3.1 热力学熵概念 |
2.3.2 玻尔兹曼熵概念 |
2.3.3 信息熵概念 |
2.3.4 信息熵概念的发展 |
2.3.5 信息熵的应用 |
2.4 小结 |
第3章 知识系统信息熵的测度 |
3.1 知识系统信息熵的概念 |
3.1.1 基于信息熵的学术期刊出版研究 |
3.1.2 学术传播的系统属性 |
3.1.3 知识系统不确定性的构成 |
3.1.4 知识系统信息熵的定义 |
3.2 测度知识系统信息熵的原理 |
3.2.1 构造指标矩阵 |
3.2.2 标准化处理 |
3.3 以能源领域为样本测度一个知识系统的信息熵 |
3.3.1 数据来源 |
3.3.2 知识系统信息熵数学模型 |
3.3.3 指标计算 |
3.3.4 实证:以能源领域论文为样本 |
3.4 小结 |
第4章 学术期刊对知识系统贡献的测度模型 |
4.1 研究假设和思路 |
4.1.1 研究假设 |
4.1.2 测度思路 |
4.2 学术期刊对相应知识系统的贡献的测度 |
4.2.1 学科分类体系划分 |
4.2.2 各学科高频关键词统计 |
4.2.3 计算各学科领域由期刊论文所构成的知识系统的信息熵背景值 |
4.2.4 计算被评价期刊缺位状态下对应知识系统的信息熵的虚拟值 |
4.3 测度学术期刊贡献的实证 |
4.3.1 实证测算 |
4.3.2 结果讨论 |
4.4 小结 |
第5章 基于信息熵的学术期刊指标评价体系和实证 |
5.1 构建指标体系 |
5.1.1 准则层构建 |
5.1.2 指标(二级指标)选择和研制 |
5.1.3 原创指标之一:红点指标的研制 |
5.1.4 原创指标之二:竞争压力指标的研制 |
5.2 确定指标的权重 |
5.2.1 专家邀请和调查 |
5.2.2 调查结果的一致性检验 |
5.2.3 计算权重 |
5.3 实证:以中国3713 种科技学术期刊作为样本 |
5.3.1 样本的特点 |
5.3.2 采集数据计算各项指标 |
5.3.3 计算期刊加权评分 |
5.3.4 实证结果的讨论 |
5.4 小结 |
第6章 结论和讨论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成果的适用性和比较优势 |
6.2.1 研究成果的适用性 |
6.2.2 基于信息熵的期刊评价方法相对于以往方法的比较优势 |
6.2.3 评价指标体系的比较优势 |
6.3 讨论 |
6.3.1 未来研究展望 |
6.3.2 研究局限性 |
6.3.3 研究成果的应用场景 |
参考文献 |
已发表与待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3)半干旱煤矿区受损植被引导型恢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变量注释表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目标 |
1.3 研究内容 |
1.4 技术路线 |
2 文献综述 |
2.1 矿区土地生态损伤研究进展 |
2.2 矿区植被扰动研究进展 |
2.3 矿区植被恢复研究进展 |
2.4 本章小结 |
3 半干旱区采煤塌陷对典型植物个体损伤机理研究 |
3.1 叶绿素荧光诱导技术诊断植被损伤的基本原理 |
3.2 研究方法 |
3.3 半干旱采煤塌陷区典型植物损伤诊断分析 |
3.4 半干旱区采煤沉陷对典型植物个体损伤机理 |
3.5 本章小结 |
4 半干旱区煤炭开采对植物光合生理要素时空扰动规律研究 |
4.1 机载高光谱植物光合生理要素反演基本原理 |
4.2 数据获取与预处理 |
4.3 基于特征分析的机载高光谱植物光合生理要素反演 |
4.4 煤炭开采对植物光合生理要素时空分布的影响 |
4.5 本章小结 |
5 半干旱矿区植被覆盖度时序变化与驱动因素分析 |
5.1 研究区域概况与数据来源 |
5.2 研究方法 |
5.3 矿区植被覆盖度变化及驱动因素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半干旱矿区煤炭开采对典型植物物种分布时空扰动分析 |
6.1 机载高光谱植被分类原理 |
6.2 矿区典型植物分类提取 |
6.3 煤炭开采对矿区典型植物物种时空分布扰动分析 |
6.4 矿区植被恢复重建丰度阈值与植物配置比例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7 半干旱矿区植被引导型恢复模式研究 |
7.1 半干旱矿区植被引导恢复的目标 |
7.2 半干旱矿区植被引导型恢复模式 |
7.3 半干旱矿区植被引导恢复应用案例 |
7.4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创新点 |
8.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被抛弃、被掠夺与回归祖国:民族交错地带边陲矿区兴衰 ——基于扎赉诺尔煤矿的研究(1902-195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章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先行研究述评 |
一、1934 年以前沙俄与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矿的调查研究 |
二、日本占领及伪满洲国统治时期对扎赉诺尔煤矿的研究 |
三、中苏共管时期与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关研究 |
第三节 研究问题与方法 |
一、研究的对象与问题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近代边疆危机:民族交错地带资源所有权的丧失 |
引言 |
第一节 近代边疆危机态势 |
一、列强对中国边疆大面积领土强占与资源掠夺 |
二、俄国攫取中国东北大片领土及其将东北残存领土“俄罗斯化”企图 |
三、英国强行牛庄开港及其在东北的利益 |
四、日本对东北边疆地区的觊觎与渗透 |
五、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 |
第二节 列强对中国民族交错地带的矿产资源调查 |
一、俄国在中东铁路沿线的资源调查 |
二、日本对中国东北地区资源的调查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被抛弃的边陲矿业:沙俄对扎赉诺尔煤矿的掠夺 |
引言 |
第一节 东清铁路计划出笼及沙俄对矿权的掠夺 |
一、东清铁路计划出笼与实施 |
二、沙俄对东清铁路沿线矿权的侵夺 |
第二节 扎赉诺尔煤矿开设与运营 |
一、扎赉诺尔煤矿开设与东清铁路的初期经营 |
二、俄商包办下的扎赉诺尔煤矿 |
第三节 中东铁路燃料供应与煤矿的掠夺式开采 |
一、中东铁路的燃料需求 |
二、东清铁路公司与俄商对煤炭资源的掠夺 |
三、煤炭资源开采于呼伦贝尔地方的经济意义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苏合办:苏联的隐蔽掠夺策略与其工业化模式在中国的早期试验 |
引言 |
第一节 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炭的掠夺 |
一、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田的地质探查 |
二、中东路事件前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的掠夺 |
三、中东路事件后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矿的抛弃 |
第二节 中苏合办对扎赉诺尔煤矿的影响 |
一、苏联工矿企业运营经验的引入 |
二、中东路事件对扎赉诺尔煤矿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统制与统治:伪满洲国时期日本对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的管控 |
引言 |
第一节 日本产业统制政策下的扎赉诺尔煤矿 |
一、日苏交接扎赉诺尔煤矿过程 |
二、满炭系统对扎赉诺尔煤矿的统制 |
三、日本殖民后期统制政策的调整 |
第二节 伪满洲国统治下的煤炭资源掠夺 |
一、日本人对扎赉诺尔煤田的地质勘测 |
二、日本对扎赉诺尔煤炭的掠夺 |
三、日本煤炭资源掠夺对“兴安北省”经济发展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苏共管:工会制度与“一长制”在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的作用 |
引言 |
第一节 扎赉诺尔光复与中国共产党对煤矿的军事接管 |
一、扎赉诺尔光复 |
二、中国共产党对扎赉诺尔煤矿的军事接管 |
三、秘密建党建政背景下的煤矿恢复 |
第二节 煤矿工会在中苏共管期间的作用 |
一、煤矿工会的筹建与基层动员 |
二、苏联一长制与工会在煤矿运营中的协调 |
三、煤矿公开建党与工会面向的转变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回归祖国:扎赉诺尔煤矿国有化的进程 |
引言 |
第一节 中苏关于交还中长铁路的谈判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中国共产党与苏联的交涉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苏谈判 |
第二节 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 |
一、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的具体过程 |
二、扎赉诺尔煤矿在回归缓冲期的基本情况 |
第三节 回归祖国初期扎赉诺尔煤矿的调整与发展 |
一、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后的调整 |
二、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后的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遥远的边陲社会:20世纪上半叶的扎赉诺尔 |
引言 |
第一节 扎赉诺尔地方早期历史与矿区的形成 |
一、扎赉诺尔地方早期历史 |
二、扎赉诺尔行政建置变迁 |
三、扎赉诺尔矿区的形成与发展 |
第二节 煤矿招工与扎赉诺尔移民社会的形成根源 |
一、扎赉诺尔煤矿招工与地方人口结构演变 |
二、扎赉诺尔地方经济结构 |
三、扎赉诺尔社会生活 |
第三节 以煤矿为核心的单位体制形成 |
一、煤矿的“单位”化进程 |
二、单位制社区 |
本章小结 |
终章 |
第一节 扎赉诺尔煤矿与扎赉诺尔地方社会发展过程中显现的社会表征 |
第二节 “国家中心性”对于“地方性”的整合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致谢 |
(5)基于3S集成技术的半干旱草原区大型露天煤炭基地景观格局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变量注释表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4 关键科学问题、研究目标与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2 研究区概况与数据 |
2.1 研究区概况 |
2.2 数据来源 |
2.3 数据预处理 |
2.4 本章小结 |
3 半干旱草原区大型煤炭基地景观分类与制图分析 |
3.1 半干旱草原区大型煤炭基地景观分类的原则 |
3.2 半干旱草原区大型煤炭基地景观分类体系 |
3.3 半干旱草原区大型露天煤炭基地景观制图结果 |
3.4 锡林浩特市胜利大型露天煤炭基地景观格局演变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半干旱草原区大型煤炭基地景观生态健康评价 |
4.1 半干旱草原区大型煤炭基地景观生态健康的内涵 |
4.2 半干旱草原区大型煤炭基地景观生态健康评价模型的构建 |
4.3 半干旱草原区大型煤炭基地景观生态健康的评价标准 |
4.4 锡林浩特胜利大型露天煤炭基地景观生态健康评价 |
4.5 煤炭露天开采对半干旱草原景观生态健康的影响 |
4.6 本章小结 |
5 基于引导型自修复的矿区景观格局优化方法研究 |
5.1 矿区景观格局优化的目标、原则与理论 |
5.2 基于引导性自修复的矿区景观格局优化方法 |
5.3 锡林浩特市胜利大型露天煤炭基地引导型自修复 |
5.4 锡林浩特市胜利大型露天煤炭基地景观格局优化 |
5.5 半干旱草原区大型露天煤炭基地景观生态修复的建议 |
5.6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创新点 |
6.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6)燃煤发电项目双因素风险分析及期货对冲模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路径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技术路径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基础理论研究 |
2.1 波动理论 |
2.1.1 经济波动理论 |
2.1.2 价格波动理论 |
2.1.3 宏观经济变量波动周期基本分析法 |
2.1.4 经济变量波动周期分析的滤波法 |
2.2 期货市场相关理论 |
2.2.1 动力煤价格指数 |
2.2.2 期货价格理论 |
2.2.3 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关系 |
2.2.4 煤炭期货套期保值理论 |
2.3 协整理论 |
2.4 状态空间模型基本理论 |
2.4.1 状态空间模型概念及构成 |
2.4.2 状态空间模型的类型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燃煤发电项目双因素风险分析 |
3.1 我国煤炭及燃煤发电现状分析 |
3.1.1 煤炭供给状况分析 |
3.1.2 燃煤发电行业现状分析 |
3.2 影响燃煤火力发电量因素分析 |
3.2.1 影响火力发电量的一般因素分析 |
3.2.2 火力发电量影响双因素分析 |
3.2.3 煤炭价格、火力发电量、煤炭库存量之间的关系分析 |
3.3 燃煤发电项目双因素风险定义及风险因素分析 |
3.3.1 燃煤发电项目双因素风险定义 |
3.3.2 煤炭价格波动对火电项目经营风险因素分析 |
3.3.3 新能源替代波动因素及风险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煤炭期货套期保值策略研究 |
4.1 煤炭现货市场 |
4.1.1 煤炭国际现货市场 |
4.1.2 煤炭国内现货市场的特点 |
4.2 煤炭期货市场 |
4.2.1 国际煤炭期货市场 |
4.2.2 国内煤炭期货市场 |
4.3 煤炭期货套期保值利益分析及操作步骤 |
4.3.1 煤炭期货套期保值参与者利益分析 |
4.3.2 煤炭期货套期保值操作策略 |
4.4 基差及煤炭期货风险对冲 |
4.4.1 基差概念 |
4.4.2 期货风险对冲 |
4.5 煤炭期货套期保值风险管理 |
4.5.1 煤炭期货套期保值存在的风险因素分析 |
4.5.2 煤炭期货套保操作的风险管理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双因素风险的期货对冲模型构建 |
5.1 模型构建总体设计 |
5.2 燃煤火电项目双因素关联性模型研究 |
5.2.1 煤炭价格对火力发电量影响的理论模型 |
5.2.2 煤炭价格对煤炭库存量影响的理论模型 |
5.2.3 价格波动、新能源发电量波动对火力发电量影响的理论模型 |
5.2.4 煤炭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联动关系理论模型 |
5.3 煤炭最优库存与期货套期保值对冲策略模型 |
5.3.1 煤炭实际库存与虚拟库存模型的思想基础 |
5.3.2 煤炭实际与虚拟库存模型的建立 |
5.3.3 煤炭实际库存与虚拟库存模型的应用 |
5.3.4 煤炭期货对冲模型 |
5.4 模型特点介绍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燃煤发电双因素风险及期货对冲模型实证与应用 |
6.1 燃煤发电项目双因素风险及期货对冲模型实证分析 |
6.1.1 数据收集与整理 |
6.1.2 煤炭价格对火力发电量影响模型的实证分析 |
6.1.3 煤炭价格对库存量影响的实证分析 |
6.1.4 价格波动、新能源发电不稳定对火力发电影响的实证分析 |
6.1.5 煤炭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联动关系的实证分析 |
6.2 煤炭期货套期保值对冲策略案例应用分析 |
6.2.1 燃煤火电项目案例简介 |
6.2.2 煤炭现货库存和与期货虚拟库存安排 |
6.2.3 煤炭现货期货对冲交易 |
6.2.4 煤炭现货期货对冲交易收益分析 |
6.2.5 煤炭期货等量对冲策略算例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成果和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攻读博士期间参加的科研工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订立的缘起 |
第一节 西方近代物流业的兴起 |
(一)西方近代物流业的产生与形成 |
(二)辅助外贸扩张的西方近代物流业 |
第二节 列强侵华的物流需求 |
(一)对华贸易扩张的需求 |
(二)外商物流运输违规的行为 |
(三)英国武力订约的诉求 |
第三节 清政府的对策 |
(一)清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 |
(二)中国社会物流现状 |
(三)传统的御夷之策 |
第二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的内容 |
第一节 货物税率类约章 |
第二节 码头货栈类约章 |
第三节 物流交通设施类约章 |
(一)公路类约章 |
(二)航运类约章 |
(三)铁路类约章 |
(四)航空类约章 |
第四节 电信通讯类准条约 |
第三章 不平等条约特权与外商在华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第一节 协定关税特权扩大货物流量 |
(一)协定关税前后的货物流量 |
(二)进出口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三)协定内地关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第二节 沿海及内河航权与外商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一)沿海航运物流业 |
(二)内河航运物流业 |
第三节 通商口岸设栈与外商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一)外商货栈入侵沿海口岸 |
(二)外商货栈业在内河口岸的扩张 |
第四节 租界筑路权与外商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租界道路规划 |
(二)租界公路物流的形成 |
第五节 铁路筑路权与外商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筑路权益的实现 |
(二)铁路物流业的入侵 |
(三)外商铁路物流规模的形成 |
第六节 经营电线特权与外商电信业的形成 |
(一)列强电报系统的建立 |
(二)租界电话网络的建立 |
第四章 不平等条约体系下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的雏形 |
第一节 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 |
第二节 近代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外商航运物流的认识 |
(二)官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三)商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第三节 近代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初步规模 |
(一)自主设栈意识的萌发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 |
第四节 近代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铁路权益的认识 |
(二)早期筑路的尝试 |
(三)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第五节 近代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初步格局 |
(一)对租界公路物流的认识 |
(二)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兴起 |
(三)公路物流业初步规模的形成 |
第六节 近代民族电信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电信权益的认识 |
(二)近代民族电报业的初步规模 |
(三)近代民族电话业的初步规模 |
第五章 收回主权运动与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第一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裁厘促进民族铁路物流的发展 |
(二)强烈的铁路主权意识 |
(三)民族铁路联运体系的形成 |
第二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裁撤厘金促进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发展 |
(二)民族公路联运物流网络的形成 |
(三)民族公路物流运输的经营情况 |
第三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一)收回航权须发展民族航运业 |
(二)航运政策与机构的统一 |
(三)民族水陆联运体系的形成 |
(四)民族航运物流网络的扩大 |
第四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一)实现航权自主的前提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第五节 收回电信权的筹划与民族电讯通信体系的形成 |
(一)收回电信权须发展民族电信业 |
(二)民族电报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三)民族电话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格局 |
第一节 占主导地位的外国在华物流业 |
(一)外商在华物流业规模 |
(二)外商物流业的优势地位 |
第二节 具有双重性质的民族物流业 |
(一)民族物流业的近代化转型 |
(二)近代民族物流业的规模 |
(三)近代与封建性质的杂糅 |
(四)依靠国外技术发展 |
第三节 中国近代物流业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
(一)促进商业的发展 |
(二)促进工业的发展 |
(三)促进商业信息的传播 |
第七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9)大数据时代学术期刊质量控制与提升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完善的三审责任制度严把期刊学术质量关 |
(一)专业的编辑团队 |
(二)知名的审稿团队 |
1. 责任编辑严把初审关。 |
2. 避免过量送审。 |
3. 平时与外审专家多沟通。 |
(三)主编终审环节严把期刊学术质量关 |
二、多途径策划精品专题提高期刊学术质量 |
(一)围绕行业重大科技成果策划专题 |
(二)围绕行业热点(难点)策划专题 |
(三)围绕品牌学术会议策划专题 |
三、扩大期刊传播途径提升期刊学术影响力 |
(一)传统传播方式 |
1. 期刊发行与传播。 |
2. 期刊精准推送和传播。 |
3. 多资源合理利用与传播。 |
(二)新型传播方式 |
1. 利用网站传播。 |
2. 利用微信传播[25]。 |
3. 优先数字出版,提高期刊传播速度。 |
4. 利用期刊数据库的数字出版平台提高刊物的社会影响力及传播力。 |
四、结语 |
(10)清末民国矿业权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方法与史料应用 |
第一章 清中前期采矿权的规定与实践 |
第一节 传统采矿管理的历史沿革 |
一、清代以前采矿管理的特点 |
二、清中前期采矿的开禁之争 |
第二节 清中前期采矿权的规定 |
一、采矿准入资格 |
二、采矿权凭证 |
三、违规采矿 |
四、采矿权的限制 |
第三节 契约中的采矿权 |
一、煤山出佃 |
二、以地作股 |
第四节 清中前期采矿权纠纷 |
一、矿商与矿地土人的纠纷 |
二、矿商与矿地山主的纠纷 |
三、矿地土人私采地界纠纷 |
第二章 清末矿业权的初设与实践 |
第一节 清末矿业权创立的背景 |
一、办矿开源的财政渴求 |
二、兴矿强国的社会呼声 |
三、矿权外泄的主权危机 |
四、军民工业的产业驱动 |
五、变法修律的时代需求 |
第二节 清末矿业权的草创 |
一、设置采矿权的最初尝试 |
二、国家矿章设置的采矿权条款 |
三、矿业权条款的雏形 |
第三节 从《矿务档》看清末矿业权实践 |
一、明确矿业权期限 |
二、缩小地主矿地地权 |
三、确立排他性的矿业权 |
四、保护矿地先经开采者权益 |
五、雇佣矿地土人采矿,以工代赈 |
第三章 北京政府时期矿业权形成与实践 |
第一节 矿业权形成的背景 |
一、财经危机亟需矿业开源 |
二、设立专门机关规范矿业管理 |
三、军阀割据危害矿业发展 |
第二节 矿业权立法与行政解释 |
一、矿业权立法 |
二、矿业权规范的行政解释 |
第三节 矿业权的行政执法 |
一、处理私采 |
二、调查矿区是否重复 |
三、保护矿业权人采矿 |
第四节 矿业权的司法确认与保护 |
一、矿业权的依法取得 |
二、矿业权的优先权标准 |
三、矿业权禁采区的范围 |
四、矿业权人的权利保护 |
第四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矿业权发展与实践 |
第一节 矿业权发展的背景 |
一、矿业在国民经济中日益重要 |
二、战乱阻碍矿业发展 |
三、基本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
第二节 矿业权立法发展与行政解释优化 |
一、矿业权立法的发展 |
二、矿业权行政解释的优化 |
第三节 矿业权行政执法的推进 |
一、矿业权审核排除地主干扰 |
二、矿业权保护严禁私采和盗采 |
三、矿业权纠纷处理兼顾采矿利益与矿地民生 |
第四节 矿业权司法确认与保护的深化 |
一、补充矿业权的优先权规则 |
二、澄清矿业权审核的疑义 |
第五章 清末民国矿业权变迁的规律和特点 |
第一节 清末民国矿业权变迁的原因 |
一、深受日本矿业权制度的影响 |
二、矿业技术显着提高 |
三、矿产社会价值提升 |
四、采矿观念转变 |
第二节 清末民国矿业权变迁的规律 |
一、从“地矿一体”的采矿权到“地矿分离”的矿业权 |
二、矿业权主体突破“矿地本地人”的籍贯限制 |
三、矿业权准入由人的担保变为物的担保 |
四、矿业纠纷处理从不甚规范到规范有序 |
第三节 清末民国矿业权变迁的特点 |
一、政府主导下的法制近代化 |
二、矿业权变迁形成更高效益的利益格局 |
三、矿业权规范的实施效果有限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四、Journal of Coal Science & Engineering(论文参考文献)
- [1]20世纪上半叶北京浴堂研究(1900-1952)[D]. 宋子昕. 河北师范大学, 2021(09)
- [2]基于信息熵的科技学术期刊评价方法研究[D]. 马峥. 南京大学, 2020(10)
- [3]半干旱煤矿区受损植被引导型恢复研究[D]. 刘英. 中国矿业大学, 2020
- [4]被抛弃、被掠夺与回归祖国:民族交错地带边陲矿区兴衰 ——基于扎赉诺尔煤矿的研究(1902-1952)[D]. 宋铁勇. 长春师范大学, 2020(08)
- [5]基于3S集成技术的半干旱草原区大型露天煤炭基地景观格局优化研究[D]. 吴振华. 中国矿业大学, 2020
- [6]燃煤发电项目双因素风险分析及期货对冲模型研究[D]. 刘凌云.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20(06)
- [7]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D]. 熊辛格.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8]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9]大数据时代学术期刊质量控制与提升方法研究[J]. 杨正凯. 传播与版权, 2019(11)
- [10]清末民国矿业权变迁研究[D]. 王小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