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程序法治化道路的探索(论文文献综述)
徐婧[1](2022)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法治”进路》文中研究指明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过程中,我国逐渐形成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其中,"法治"作为"三治融合"的中坚力量,在我国乡村治理体系的"自治"与"德治"之间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由于乡村法治体系在立法、执法、守法等方面均存在客观局限性,使得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法治"薄弱化、虚置化、边缘化的困境。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法律体系,提高乡村治理主体法治能力,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的衔接作用,实现"三治融合"的协调统一。
刘青[2](2022)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系统观与法治政府建设》文中研究表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蕴含着深刻的系统观,其系统观主要表现为要素联系观、整体布局观、一体建设观、重点突破观。法治政府建设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观为引领,一方面在法治系统下加强法治政府整体建设,构建具有政治性、人民性、本土性、一体性、统一性的政府特质,另一方面加强法治政府子系统内部建设,强化其要素建设、协调其各环节、注重特别领域和涉外方面的行政法治建设。
石佑启,李坤朋[3](2021)在《论新时代党的领导制度的发展完善》文中研究说明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统领地位,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发展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不仅具有历史必然性,也是对时代需求的积极回应。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发展完善,基本要求是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强化党的领导职责、规范党的领导行为。从法治运行的宏观视野出发,实现领导程序法治化、领导行为法治化、法治保障系统化、领导规范完备化,是实现党的领导制度法治化的行动逻辑,也是发展完善党的领导制度的具体路径。
张航[4](2022)在《高校强制退学的制度审查与法治化匡正》文中指出高校强制退学处理是高校强制性解除学生在学法律关系的行为,包括纪律惩戒性退学和学术淘汰性退学两类。强制退学处理的法律属性属于国家行政行为,在具体行政行为类型上属于对未型式化的授益行政行为之撤销或废止。鉴于强制退学处理对学生的身份权和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形成过度限制甚至剥夺,所以强制退学制度在形式合法性上必须遵循法律保留原则、规范明确性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在实质合理性上应当符合比例原则、不当联结禁止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基于制度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的结论,应该从四个方面对该制度展开法治化匡正工作:其一,退学依据应当部分遵循相对性法律保留原则来分配权限;其二,退学事由应当分为政治标准、纪律标准和学术标准分别确定;其三,退学程序应当构建起公开程序、听证程序和期间程序制度体系;其四,权利救济应当完善和探索校内申诉、行政复议、司法诉讼和行政赔偿等体系化救济理路。
吴英姿[5](2021)在《用程序思维破解政治与法治关系难题——对习近平关于程序法治论述的研读》文中研究指明政治与法治是共生关系,二者的运行逻辑又有天然的紧张关系。中国法治道路深受政治的塑形和影响,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政治运行机理。中国的法治理想是建设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高度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轩轾集中反映为法治与政治的纠结。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客观上要求将政治与法治有效地调和起来,既不能用政治废法治,也不能以法治废政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程序法治的论述为其指明了思考的方向,即要学会运用程序思维和程序方法破解政治与法治的关系难题,实现党的领导与法治的高度统一。
江国华[6](2022)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核心范畴》文中研究表明"范畴"乃哲学思想的逻辑表达形式。基于思想学术体系构成之视野,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抽象和提炼习近平法治思想之核心范畴,是呈现习近平法治思想本真精神及其学术化的必要环节。作为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与中国特色法治事业相结合的产物,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其中有关理论与实践、政治与法治、民主与法治、权力与权利、法治与德治等辩证关系的创新论述,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精神,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核心范畴,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中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意义。
彭贵才,娄金炜[7](2021)在《跨部门协同法治化:定位、困境与进路》文中提出随着跨部门协同实践不断在更深的治理层次展开,协同规则不完善、利益协调规则缺位、法律关系不明晰等一系列法治困境愈发成为导致协同失灵、影响协同效率与效果的关键因素,需要我们从法学的规范视角出发,在明确其制度定位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探索跨部门协同的法治路径。应紧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语境,从完善跨部门协同的组织法律依据、程序法律依据、利益协调规则以及构建信任规则等方面入手,创新、优化协同治理机制,推进跨部门协同法治化进程。
高雅楠[8](2021)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研究》文中认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形成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丰富的理论来源和艰辛的形成过程。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华民族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力量向“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进军。同时,全球进入了大调整、大发展、大变革的时代,世界日益成为一个联系紧密的共同体,实现全面而充分的人权成为全人类的共同理想。在这一时代背景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逐步形成。以“立君为民”“君权民授”“民贵君轻”和“限君为民”等思想为基本内容的中国古代民本思想,“西学东渐”时期引进的先后受“天赋人权”论、新自由主义影响的西方人权思想,以人权的历史观、阶级观、辩证观和相对观为基本架构的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以及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过程中形成的不同历史时期的人权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理论来源。以此为基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在经历了1949年至1977年权利理论的兴起与遮蔽、1978年至1990年人权思想的萌芽与反思、1991年至200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旗帜重树以及2002年至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重大发展阶段后,开始进入2012年至2017年的正式形成阶段。2017年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标志着该思想的正式形成,并由此进入了深化发展时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基本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主体思想。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而且人权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二是“以辩证统一为原则”的人权逻辑思想。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应当实现人权与主权、权利与义务、普遍性与特殊性以及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的辩证统一。三是“以全面发展为内容”的人权客体思想。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应当把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人权来看待,同时应当坚持公民和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生态权利等各项权利全面协调发展。四是“以法治保障为核心”的人权保障思想。这一思想的形成以法治与人权的关系发展为主线,要求充分重视法治对人权的保障价值,并通过立法“定”人权、执法“保”人权、司法“救”人权以及守法“护”人权来充分实现人权的法治保障。五是“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依托”的人权全球治理思想。自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以来,习近平多次在国际场合阐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内涵,并使该思想逐步走向成熟,有力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发展。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必须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经济共同体、政治共同体、安全共同体、文明共同体、生态共同体的有机统一。西方主要人权思想经过了自然主义人权思想、功利主义人权思想、新自由主义人权思想、能力正义人权思想的发展历程,形成了多种思想并存的局面,每一种思想都具有一定历史进步性和现实局限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与西方人权思想之间在价值取向、权利侧重以及现实导向等方面存在重要差异。首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以和谐为价值导向,要求在民族国家的整体文明进程中谈论个人价值与个人人权,而西方人权思想始终以个人主义为价值导向。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侧重积极权利,即既重视公民、政治权利,又重视经济、社会、文化和其他各项权利;西方人权思想侧重消极权利,即强调公民、政治权利,忽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最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既承认人权的普遍性,又重视人权的特殊性,倡导人权模式的多元化;西方人权思想混淆人权的普遍性和“普世价值”,倡导人权模式的唯一化。与西方人权思想相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在理论、道路、制度以及文化等方面都有明显优势。为使这些优势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应当夯实人权思想对外表达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克服人权思想对外表达的现实困境,同时确立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战略意义,并通过讲好中国故事和传好中国声音两种路径来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优势转变为话语优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应依靠法治、政策和教育三种路径进行贯彻。新时代法治保障人权经历了人权立法期、人权司法期和人权法治期三个发展时期。新时代法治保障人权具有主体的普遍性、范围的广泛性、人权享有的公平性、体系的开放性、视野的国际性等突出特点,其基本面向是坚持党对人权法治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和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时代人权法治建设。新时代政策保障人权的主要形式不仅表现为制定和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还表现为发布指导意见、规定、办法和通知,同时表现为开展专项行动。新时代政策保障人权具有针对性强、及时高效、灵活易调等优势,但也存在保障主体难以平等、保障水平难以均衡、各项政策难以协调以及难以保持保障的稳定性等局限。基于此,新时代政策保障人权的发展,不但要求加强联结整合,提高人权保护的有效性,而且需要重视学习研究,增强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同时需要扩大社会参与,提升政策实施的影响力,还需要加强监督评估,确保政策评价的科学性。新时代加强人权宣传教育,是增强青年学生“四个自信”、澄清西方国家恶意诋毁和中国承担国际人权保障义务的需要,应当从教育载体、教育对象和教育内容三方面进行体系架构。新时代中国人权教育经历了萌芽、起步和初步发展三个阶段,且目前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公职教育等方面均面临诸多困境,应当通过在国家层面加大人权教育保障力度、在学校层面推进人权教育专业化发展以及在社会层面实现人权教育全民普及等路径进行优化。
刘学涛[9](2021)在《行政法治视阈下的数字政府:文献述评与反思》文中研究指明信息化建设是信息时代的产物,数字化发展是数字时代的产物,目前已从电子政务走向政府数字化,数字政府时代已经全面来临。国家政策的明文规定与地方实践发展的日新月异均在某种程度上进一步明确数字政府研究大势所趋。通过对中国知网以"数字政府"为检索词进行主体检索的筛选、分析可以将目前国内的研究分为理论与实践双重层面,结合国外相关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已有研究的不足在于:缺乏法治视角、法治保障不足,理论深度不够、缺乏域外吸收,实证研究不足、缺乏经验总结。在新形势下,我们应以法治政府为引领,对数字政府建设发展的基础性关键性问题进行系统思考,从而更好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
孙文飞[10](2021)在《党政联合发文法治化的发展趋势、现实梗阻与优化路径》文中研究说明党政联合发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协调党政权力体系,促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以及提升国家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政联合发文发展中呈现出类型属性明晰化、规制事项层次化和文种形式规范化等特征,表征了党政联合发文具有明显的法治化倾向。当前党政联合发文法治化的现实梗阻主要包括:制定权限与规制范围缺乏硬性规定、定性的识别标准"重形式、轻实质"、解释主体的指向与权责不明、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依据不足等。基于此,应从规范制定与适用权限、建立类型与效力统筹识别机制、优化党政协同解释机制、健全备案审查制度等方面,进一步推进党政联合发文的法治化进程。
二、行政程序法治化道路的探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行政程序法治化道路的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1)“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法治”进路(论文提纲范文)
一、“三治融合”的中坚力量——“法治” |
1.“三治融合”中的“法治”定位 |
2.“法治”之承上:维护“自治”的公平正义 |
3.“法治”之启下:守住“德治”的基本底线 |
二、乡村治理体系中的“法治”困境与成因分析 |
1.乡村“法治”薄弱化:立法缺乏权威性 |
2.乡村“法治”虚置化:执法缺乏协调性 |
3.乡村“法治”边缘化:守法缺乏能动性 |
三、树立乡村立法权威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法律体系 |
1.宪法框架下“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遵循 |
2.涵盖经济、社会、生态保护等多维度的乡村法治保障 |
3.“软法”与“硬法”相结合的多元治理 |
四、实现乡村执法协调性:提高乡村治理主体法治能力 |
1.协调基层行政主体与乡村治理主体的关系 |
2.促进乡村法治化建设的人才培养和组织建构 |
3.增强乡村治理主体的法治意识 |
五、增强乡村守法能动性: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 |
1.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优势 |
2.关注广大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
3.实现乡村法律服务体系的分层、深入与下沉 |
六、结 语 |
(2)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系统观与法治政府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系统观 |
二、基于系统的整体考量:习近平法治思想下的法治政府建设 |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系统观下的法治政府整体建设:法治政府的特质构建 |
(一)政治性:在党与法治政府的关系上坚持党的领导 |
(二)人民性:在人民与法治政府的关系上“以人民为中心” |
(三)本土性:在中外法治政府模式上坚持中国特色 |
(四)一体性:实现法治政府与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
(五)统一性: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实现法律规范依据的统一与协调 |
四、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系统观下的法治政府自身建设:法治政府子系统内的要素、环节与领域 |
(一)强化法治政府系统的要素建设 |
(二)协调行政法治的各环节 |
(三)注重特别领域的行政法治和涉外行政法治建设 |
(3)论新时代党的领导制度的发展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一、发展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具有必然性和必要性 |
(一)发展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具有历史必然性 |
1.发展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是党的执政方式转变的必然结果。 |
2.发展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结果。 |
(二)发展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具有客观必要性 |
1.发展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是应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要举措。 |
2.发展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是党长期执政的内在要求。 |
3.发展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
二、发展完善党的领导制度的基本要求 |
(一)重要目标:巩固党的领导地位 |
第一,发展完善党的领导制度要尊重历史发展规律。 |
第二,发展完善党的领导制度要符合宪法秩序要求。 |
(二)主要内容:强化党的领导职责 |
(三)重点任务:规范党的领导行为 |
第一,规范党的领导行为,要增强法治观念。 |
第二,规范党的领导行为,要坚持依法执政。 |
三、发展完善党的领导制度的具体路径 |
(一)程序上:党的重大决策程序法治化 |
第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拓展决策的民主渠道。 |
第二,完善党内决策程序,增强决策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
第三,重视现行重大决策程序中的程序价值和实质价值。 |
(二)执行中:党的领导行为法治化 |
1.规范党内关系。 |
2.规范党政关系。 |
3.规范党际关系。 |
(三)保障上: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 |
第一,理念协同。 |
第二,运行衔接。 |
第三,监督结合。 |
(四)规范上:党的领导制度“法”“规”体系化 |
四、结语 |
(4)高校强制退学的制度审查与法治化匡正(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高校强制退学的法律属性分析 |
(一)高校自治权利与国家行政权力之争 |
1. 高校自治权利说 |
2. 国家行政权力说 |
(二)高校强制退学处理的行为类型之辨 |
1. 内部管理行为说之修正 |
2. 行政处罚行为说之质疑 |
3. 契约关系终止说之反思 |
4. 本文的立场:未型式化的授益行政行为之撤销或废止 |
三、高校强制退学的制度审查 |
(一)强制退学制度的形式合法性检视 |
1. 基于法律保留原则的检视 |
2. 基于规范明确性原则的检视 |
3. 基于正当程序原则的检视 |
(二)强制退学制度的实质合理性审思 |
1. 基于比例原则的审思 |
2. 基于不当联结禁止原则的审思 |
3. 基于信赖保护原则的审思 |
四、高校强制退学制度的法治化匡正 |
(一)退学依据的设定权限 |
1. 相对性法律保留原则的确立 |
2. 法律、法规和规章部分保留设定权限 |
3. 高校内部自治规范预留有限设定权限 |
(二)退学事由的标准确定 |
1. 政治标准 |
2. 纪律标准 |
3. 学术标准 |
(三)退学程序的制度构建 |
1. 公开程序制度 |
2. 听证程序制度 |
3. 期间程序制度 |
(四)权利救济的理路探索 |
1. 校内申诉救济的完善 |
2. 行政复议救济的确立 |
3. 司法诉讼救济的强化 |
4. 行政赔偿救济的补充 |
五、结语 |
(5)用程序思维破解政治与法治关系难题——对习近平关于程序法治论述的研读(论文提纲范文)
一、政治与法治关系的一般规律 |
(一)政治与法治的共生关系 |
(二)政治与法治的内在紧张 |
(三)法治与政治的中国范式 |
1.法治建设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
2.法治建设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
3.法治实践服务于政治目标的实现 |
二、中国法治的理想图景与建设难点 |
(一)法治建设理想: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完美结合 |
(二)法治建设难题: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轩轾 |
三、程序法治的原理与意义 |
(一)法治的核心是程序法治 |
(二)程序思维 |
(三)程序方法 |
四、通过程序实现政治与法治的协同 |
(一)运用程序思维实现立法程序民主化、科学化,以高质量立法保证良法善治 |
(二)运用程序思维实现自治、法治与德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治理格局 |
(三)运用程序思维保持政策与法律的一致性,提升政治文明,迈向政治正义 |
(四)运用程序思维理顺党与法的关系,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 |
(五)运用程序思维实现普遍正义与个案公平并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五、结语 |
(6)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核心范畴(论文提纲范文)
一、理论与实践 |
(一)“问题是时代的格言”,实践是理论的源泉 |
(二)法治实践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引 |
(三)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永无止境 |
二、政治与法治 |
(一)社会主义法治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
(二)社会主义政治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
(三)社会主义法治与政治统一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实践之中 |
三、民主与法治 |
(一)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前提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障 |
(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有机统一、相互促进 |
四、权力与权利 |
(一)权利是权力的正当性基础 |
(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② |
(三)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
(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
五、法治与德治 |
(一)法治是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良法”为“善治”提供运行基础 |
(二)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德治为法治塑造成长空间 |
(三)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国家治理需德法并重 |
六、结语 |
(7)跨部门协同法治化:定位、困境与进路(论文提纲范文)
一、跨部门协同的制度定位———基于治理的观点 |
(一)实态描摹:我国跨部门协同的制度安排 |
(二)制度定位:双重视角下的跨部门协同治理 |
(三)法治化是跨部门协同制度发展的必然路径 |
二、跨部门协同法治化面临的困境 |
(一)跨部门协同的规范化水平低 |
(二)利益协调规则缺位 |
(三)跨部门协同法律关系不明晰 |
三、跨部门协同的法治化的基本进路 |
(一)完善跨部门协同的组织法规依据 |
(二)完善跨部门协同的程序法规依据 |
(三)创设公平的利益协调规则 |
(四)设置协同失灵的责任规则 |
(五)建立协同信任规则 |
四、跨部门协同法治化的未来展望 |
(一)理论设想:“临时行政主体”的接纳与认可 |
(二)立法展望:以行政程序规范为主,对跨部门协同进行具体规定 |
结语 |
(8)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和选题意义 |
1.1.1 选题缘由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历史形成 |
2.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形成背景 |
2.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理论来源 |
2.2.1 中国古代民本思想 |
2.2.2 “西学东渐”与人权思想的引进 |
2.2.3 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 |
2.2.4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 |
2.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形成过程 |
2.3.1 权利理论的兴起与遮蔽(1949-1977 年) |
2.3.2 人权思想的解放与反思(1978-1990 年) |
2.3.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旗帜重树(1991-2001 年) |
2.3.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重大发展(2002-2011 年) |
2.3.5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正式形成(2012-2017 年) |
2.3.6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深化发展(2018-现在)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基本内容 |
3.1 “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主体思想 |
3.1.1 根本目的:发展为了人民 |
3.1.2 动力来源:发展依靠人民 |
3.1.3 根本价值: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 |
3.2 “以辩证统一为原则”的人权逻辑思想 |
3.2.1 人权与主权的辩证统一 |
3.2.2 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 |
3.2.3 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
3.2.4 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的辩证统一 |
3.3 “以全面发展为内容”的人权客体思想 |
3.3.1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 |
3.3.2 坚持各项权利全面协调发展 |
3.4 “以法治保障为核心”的人权保障思想 |
3.4.1 依靠法治保障人权的价值基础 |
3.4.2 依靠法治保障人权的历史考察 |
3.4.3 依靠法治保障人权的主要内容 |
3.5 “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依托”的人权全球治理思想 |
3.5.1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历史考察 |
3.5.2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基本内涵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比较优势 |
4.1 西方主要人权思想的流变 |
4.1.1 自然主义人权思想 |
4.1.2 功利主义人权思想 |
4.1.3 新自由主义人权思想 |
4.1.4 能力正义人权思想 |
4.2 中西人权思想的主要差异 |
4.2.1 价值取向不同 |
4.2.2 权利侧重不同 |
4.2.3 现实导向不同 |
4.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优势体现 |
4.3.1 理论优势 |
4.3.2 道路优势 |
4.3.3 制度优势 |
4.3.4 文化优势 |
4.4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优势表达 |
4.4.1 新时代中国人权思想对外表达的国际背景 |
4.4.2 新时代中国人权思想对外表达的现实基础 |
4.4.3 建构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战略意义 |
4.4.4 人权思想优势转变为话语优势的中国进路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贯彻路径 |
5.1 依靠法治贯彻 |
5.1.1 新时代法治保障人权的历史考察 |
5.1.2 新时代法治保障人权的突出特点 |
5.1.3 新时代法治保障人权的基本面向 |
5.2 依靠政策贯彻 |
5.2.1 新时代政策保障人权的主要形式 |
5.2.2 新时代政策保障人权的客观评价 |
5.2.3 新时代政策保障人权的基本面向 |
5.3 依靠教育贯彻 |
5.3.1 新时代人权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 |
5.3.2 新时代中国人权教育的体系架构 |
5.3.3 新时代中国人权教育的发展历程 |
5.3.4 新时代中国人权教育的现实困境 |
5.3.5 新时代中国人权教育的优化路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
(9)行政法治视阈下的数字政府:文献述评与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一、数字政府———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 |
二、理论与实践推动数字政府研究 |
三、数字政府的文献回顾与总结 |
(一)国内相关研究 |
1. 理论部分 |
(1)电子政务研究 |
(2)行政自动化研究 |
(3)数字政府的概念 |
2. 实践部分 |
(1)地方探索 |
(2)问题梳理 |
(3)对策建议 |
(二)国外相关研究 |
(三)研究小结 |
结论 |
(一)数字政府研究的意义与价值 |
(二)目前数字政府研究反思 |
1. 缺乏法治视角、法治保障不足 |
2. 理论深度不够 |
3. 实证研究不足、缺乏经验总结 |
四、行政程序法治化道路的探索(论文参考文献)
- [1]“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法治”进路[J]. 徐婧.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 [2]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系统观与法治政府建设[J]. 刘青. 行政法学研究, 2022(01)
- [3]论新时代党的领导制度的发展完善[J]. 石佑启,李坤朋. 学术研究, 2021(12)
- [4]高校强制退学的制度审查与法治化匡正[J]. 张航.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22(01)
- [5]用程序思维破解政治与法治关系难题——对习近平关于程序法治论述的研读[J]. 吴英姿.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1(06)
- [6]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核心范畴[J]. 江国华.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
- [7]跨部门协同法治化:定位、困境与进路[J]. 彭贵才,娄金炜. 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04)
- [8]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研究[D]. 高雅楠. 河北大学, 2021
- [9]行政法治视阈下的数字政府:文献述评与反思[A]. 刘学涛. 《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1年第15卷 总第63卷)——上海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文集, 2021
- [10]党政联合发文法治化的发展趋势、现实梗阻与优化路径[J]. 孙文飞.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 20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