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起化工废水引起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论文文献综述)
吴冲[1](2019)在《羟基磷灰石负载Cu-Ni金属催化剂上非均相催化臭氧化处理模拟草酸废水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冶金工业、医药行业、化学工程等部门都积蓄了大量有毒性含草酸废水需排出。一旦人们不小心接触到未经处理的草酸废水,它会与钙和锌形成草酸钙和草酸锌,不易吸收和排出体外,如果接触量较大,人体血液中钙离子含量,会通过草酸废水的持续作用,进而降低至临界水平,人体对于钙的吸收会因此而受到不利的影响,严重时亦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因此,草酸废水的有效处理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本实验进行的是羟基磷灰石负载Cu–Ni金属催化剂上非均相催化臭氧化处理模拟草酸废水的研究。首先用硝酸盐(铜、镍)与羟基磷灰石进行离子交换反应,开发了Ni-HAP、Cu-HAP、Cu-Ni-HAP催化剂。并且通过BET,SEM,TEM,XRD和XPS表征催化剂。表征结果显示,催化剂整片的呈现布纹形貌,活性组分是以Cu O、Ni O的形式成功的负载在载体上,羟基磷灰石负载了两种活性组分以后可以进一步促进活性组分负载量的提升,有助于羟基磷灰石载体更好的负载活性组分。接着进一步研究了催化剂的制备条件。不同的制备条件会对催化剂的活性产生相应的影响,具体包括催化剂活性组分含量、焙烧温度及焙烧时间。(1)随着催化剂的活性组分负载量的增加,催化剂的活性呈现先增加后减小的趋势,而且减小的幅度要比增加的幅度快;(2)随着催化剂的焙烧温度的增加,催化剂的活性也呈现先增加后减小的趋势,但增加的幅度要比减小的幅度快;(3)随着催化剂的焙烧时间的增加,催化剂的活性呈现持续增加的趋势,只是后续增加的幅度要稍慢一些,差别不大。由此探究出了催化剂制备的最佳工艺参数如下:活性组分Cu、Ni负载量分别为0.5%、0.1%,焙烧温度700oC,焙烧时间5h。随后研究了非均相催化臭氧化技术的影响因素,不同的反应条件会对非均相催化臭氧化处理模拟草酸废水的效果产生影响,具体包括催化剂的投加量、臭氧浓度、温度。(1)催化剂投加量越多,处理模拟草酸废水的效果持续增大,但后面的趋势有所放缓;(2)臭氧浓度越高,处理模拟草酸废水的效果也持续增大,但从中段开始趋势便有所放缓;(3)温度越高,处理模拟草酸废水的效果先增大后减小,且增大的幅度要比减小的幅度快。由此探究出了非均相催化臭氧化处理模拟草酸废水的适宜反应条件如下:催化剂量为2g,臭氧浓度为5mg/L,温度为25oC。
朱全[2](2019)在《三峡库区饮用水源地突发水环境污染事故预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突发水环境事故偶有发生,并造成了区域性用水紧张,引起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此背景下,水环境安全问题得到了整个社会的极大关注,科研机构及相关学者对水污染事故预报开展了研究。本文选择三峡库区长江重庆段作为研究区域,通过对相关突发水环境事故的梳理,结合既发事故发生的全过程,构建了三峡库区水源地事故预报模型,并将其嵌入到三峡及其上游梯级水库群联合调度决策支持系统。模型可实现对水体流速及水环境中污染物浓度时空分布的预报,为三峡及其上游梯级水库群联合调度决策支持系统提供了支撑,对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如下:(1)通过对国内外突发水污染事故模拟相关文献的梳理。确立长江重庆段为研究区域后,整理收集和实地考察,构建了包含研究区域内各个相关站点的水文、地质资料及河网水污染资料的数据库。并对研究区域进行了风险源识别和风险分析。(2)根据平面一.维水量水质模型,以DEM为计算网格,构建适合三峡库区水源地事故预报的模型。模型验证结果表明,模型模拟值与实测值的相对误差值不超过15%,在合理范围内。基于水源地事故预报模型,并将其嵌入到三峡及其上游梯级水库群联合调度决策支持系统水源保障模块,以实现三峡库区水污染事故的可视化模拟。(3)利用三峡及其上游梯级水库群联合调度决策支持系统,对设定情景下的三峡库区长江重庆段突发水污染事故进行预报。在水文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模型预报了四个水期总磷浓度随时间变化的空间分布,预报结果表明,污染物迁移转化的速度依次为汛期>蓄水期>消落期>枯水期:在不同调度方案的情况下,对长江重庆段黄桷渡饮用水源地取水口总磷浓度的变化过程进行分析,可知增大研究区域上游下泄流量可加快污染团迁移扩散的速率;并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措施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
安然[3](2017)在《环境污染罪的解释论展开 ——以规范司法适用为中心的思考》文中研究表明刑法规范既是国民的行为规范,更是司法上的裁判规范,只有当法律条文真正在司法上得到有效适用,法治的权威才能得以塑造与巩固。污染环境罪的立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媒体对污染环境罪惩治情况的报道频率也显着增加,人们凭直觉就可以感觉到国家加强了对污染环境行为的打击。然而,污染环境罪问世五年有余,它在司法实践中的情况究竟与前身有什么区别?学界对污染环境罪的研究与该罪在司法实践中体现出来的问题是否一致?我国当下对污染环境罪的惩治力度是否与我国目前的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污染环境罪作为一种典型的法定犯,在司法实践中的情况与传统的自然犯究竟有什么区别?随着民众环保诉求的水涨船高,我国对污染环境罪的惩治力度尚有多少潜力可挖掘?类似的问题通过规范研究显然是无法得出准确答案的。带着上述疑问,本文拟对现有的污染环境罪案例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统计分析并得出污染环境罪司法适用的准确情况,以期在此基础上对污染环境罪现有研究的不足展开有针对性的补足并为司法实践与我国的环保事业提供切实的帮助。第一章首先对污染环境罪的立法情况进行了简要回顾,而后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收录的2011年-2016年间的2862个污染环境罪一审判决书进行分析,对案件来源地、案件审级、犯罪主体情况、判决依据情况、是否造成经济损失、等数据进行归纳,并以此为基础对污染环境罪的适用情况进行了纵向分析。而后,本章对2015年浙江省发生的2255个故意伤害罪案例进行分析,对其刑罚适用情况、自由刑缓刑率等数据进行归纳并与污染环境罪刑罚的相关情况进行比对。分析结果显示,对被判处自由刑的污染环境罪被告们适用缓刑的比例竟然低于故意伤害罪。换言之,我国当下对污染环境罪的规制是十分严格的,不仅比法定犯罪严格,甚至在某些参数上较之传统的自然犯罪也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对司法实践中的污染环境罪进行了纵向与横向的分析后,发现当前我国对污染环境罪的规制受刑事政策的影响过于明显,这一现象源于我国犯罪控制的惩罚主义传统。刑事政策与刑法的互动是必要的,但刑事政策所具有的功利性与易变性不能过分侵蚀刑法的公正性与稳定性。如要规范污染环境罪的适用,我们首先需要对污染环境罪,尤其是对污染环境罪中较为重要的构成要素进行科学细致的理论诠释,将学界与实务界对污染环境罪理解推向一致。第二章对污染环境罪的法益进行了厘清,提出本文的核心观点,即污染环境罪的法益不是传统的人身或财产法益,也不是非人本的生态法益,而是人类的环境利益。本章先对中外刑法学界中与污染环境罪法益相关的学说进行了较为全面、详细的梳理,介述了德日刑法学中的纯粹生态学的法益论、纯粹以人为中心的法益论、生态学的人类中心主义法益论、行政的法益论、个别的法益论、下一代的生命与人类的公共财产论、健康论、宪法的价值与原则论以及综合说,而后介述了我国刑法学界中与污染环境罪法益相关的环保制度说、环保秩序说、环境社会关系说、环境权说、生态法益说与复合法益说。中外刑法学界现有对污染环境罪法益的学说都有其根据与一定的解释力,但都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不足,无法准确体现我国刑法中污染环境罪的特质,无法为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要素、罪过形式等重大问题提供明确、统一、可操作的诠释标准。对污染环境罪法益的理解必须坚持人本立场,污染环境罪的法益首先是一种人的利益,但不是传统的人身或财产利益,也不是环境消费利益,而是关于人类正常生活存续的环境利益,其核心要素为适宜人类生存的环境品质。第三章在人本的环境利益法益观的指导下对污染环境罪的结果进行了探讨。污染环境罪的法益是人的环境利益,而环境利益的核心是环境品质。鉴此,污染环境罪的结果之本质是人的环境利益受损,或者可以说,是污染环境行为损害了适合人类正常生活存续的生活品质。事实上,当前学界对污染环境罪结果的争议,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诸学者没有坚持人本主义的法益观立场,而采取了非人本主义的法益观,导致污染环境罪结果的模糊,从而导致在对污染环境罪的既遂形态进行讨论时有意无意的混乱。以现行法律规范和司法案例为据,污染环境罪是一种结果犯并且同时兼具了危险结果和侵害结果。因此,污染环境罪实际上具有一种复合的既遂形态:危险犯(具体危险犯)既遂形态是本罪的一般结果犯,而侵害犯既遂形态是本罪的结果加重犯。在人本法益观的视域中,我们宜把污染环境罪的"纯环境损害"结果理解为一种具体危险犯。原因在于,污染环境罪与危险驾驶罪或与其他抽象危险犯的罪名之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污染环境的行为造成了人之外的客观世界的改变,这意味着,行为人污染环境造成"纯环境损害"结果的行为已经现实侵害了人的环境利益,而且这种侵害不是抽象的而是完全具体可见并且可以用科学手段进行精确量化的。第四章主要对学界争议较大的污染环境罪罪过形式进行了探讨。学界对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大致形成了过失说、故意说与复合罪过说三种观点。过失说是我国刑法学通说坚持的观点,主张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排放、倾倒或处置有害物质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环境后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虽已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故意说认为,从形式上采取故意说最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从实质上采用故意说可以平衡法益保护和人权保障,划定适当的刑罚范围,并能与其他犯罪形式形成想象竞合犯的关系,扩大处罚范围、减少处罚漏洞。复合罪过说,也有学者称之为模糊罪过说、混合罪过说或复杂罪过说,主张污染环境罪的主观方面同时包括故意和过失。本文认为,中外各国刑法均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是过失犯罪的罪名即可以理解为故意犯罪。在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中还有共同犯罪的条款,也说明在立法者眼中污染环境罪是一种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的故意犯。此外,自2011年以来的司法实践情况展示,几乎所有的污染环境罪案例均以故意犯论处。因此,故意说在污染环境罪的立法与司法上都有充分的依据。第五章对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问题进行了研究。在本文收集的2862个污染环境罪案例中,涉及共同犯罪的有900余个案例。这意味着,三分之一的污染环境罪案件是共同犯罪案件,污染环境罪的共犯问题的重要性是不容否定和忽视的。受到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刑事政策之影响,我国当前对污染环境罪共犯的规制是十分严厉的,部分案件的判罚可商榷之处较为明显。有些被告人仅承担了开关大门的门卫角色或仅将房屋出租给污染环境者,也被入罪处理,不当扩大了共犯处罚的边界。对污染环境罪共犯的认定首先需注意的是,不应过分强调主观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其次必须要承认即使不成立帮助犯的某些"帮助行为"在客观上也可能与构成要件结果之间存在某种因果联系,因此单纯的因果考察无法科学地限制帮助犯的成立范围。在司法实践中,对污染环境罪共犯的认定应以是否创设了或升高了人类环境利益的风险这一客观标准为判准。惟其如此,我们才能在上百上千、纷繁复杂的案件中科学准确地划定污染环境罪共犯的边界。此后,本文对如何完善污染环境罪共犯的司法认定提出了较为具体的建议。鉴于污染环境罪与自然科学要素关涉较多,如何提高污染环境罪共犯认定的专业性与规范性是当下污染环境罪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污染环境罪具有明显的复杂性,如因果关系的判断、损害结果的确定、环境恢复费用的计算等问题都需要具有较高科学水平的专业人员才能处理。法官能否完全理解环境鉴定意见中的术语和得出结论的逻辑,能否提出专业的质疑意见,能否理解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直接关乎被告人自由与财富的剥夺与否,关系重大,司法者不能仅看到鉴定意见就径直做出有罪判决。为了应对案件审理的专业性问题,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我国可以考虑完善专家陪审制度,以提高污染环境罪审判的科学性。污染环境罪的同案不同判现象较为突出,除了及时更新相关司法解释之外,我们有必要重视和进一步完善案例指导制度,更加高效地发布污染环境罪的典型案例,提升污染环境罪审判的规范程度。
王国芳[4](2015)在《高密度蓝藻消亡对富营养化湖泊黑臭水体形成的作用及机理》文中研究表明由大规模蓝藻消亡引发的富营养化湖泊局部黑臭水体已多次发生于太湖梅梁湾、贡湖湾、竺山湾以及其他太湖西岸水域,而局部黑臭水体的发生条件、特征致臭致黑污染物、内源外源影响因素等,目前还缺乏系统、定量的分析研究,制约了针对局部黑臭水体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预警与防治应急方案。本研究在太湖局部黑臭水体的现场调研与其易发区水体水质监测的的基础上,通过模拟黑臭水体的发生,从水体水质的变化及致臭致黑物质的产生等方面定量分析了黑臭水体发生的条件,研究了受内源及外源的污染、不同的水文水动力条件下,高密度蓝藻堆积消亡对局部黑臭水体形成的影响,解析了藻源性局部黑臭水体的发生机制,通过试验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太湖局部黑臭水体易发区的调查研究。2011年对局部黑臭水体易发区——竺山湾沙塘港近岸区域进行了全年的藻种群与水质的监测分析。结果表明,夏秋季节易发区的藻密度处于极高水平,蓝藻门的微囊藻属占绝对优势,平均优势度达到0.91。微囊藻在夏秋季节的快速增长对浮游藻类在易发区的大规模堆积起到了重要作用。易发区CODMn、NH4+-N、TN、TP全年平均浓度分别为10.81 mg/L、1.62mg/L、5.37mg/L.0.32 mg/L,远高于非易发区,分别为全湖CODMn、NH4+N、TN、TP全年平均浓度的2.6倍、7.4倍、2.7倍、4.6倍。(2)蓝藻消亡对黑臭水体形成的影响。设置不同密度的藻水模拟黑臭水体的发生,监测致臭物质、理化指标、有机物及营养盐等水质指标的变化,分析藻密度与致臭物质产生的相关关系,从水体水质的变化及水体发生的黑臭情况定量分析黑臭水体发生的条件。结果表明,在无底泥及无外源污染物输入的藻水中,静态恒温遮光条件下,藻密度达到1.0×107cells/L时,将会产生强烈的臭味,藻密度达到1.0×108cells/L及以上时水体会发生黑臭。二甲基三硫醚(DMTS)是模拟水体发臭的主要贡献者,其次为β-紫罗兰酮(p-Ionone)。‘黑”与“臭”并非同时发生,存在时间差异。水体先发臭后发黑,发黑过程中伴随着发臭,但发臭不一定会发黑。硫元素在臭与黑形成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ORP为-50~-250mV时,硫醚等致臭有机硫化物大量产生,随着还原环境的进一步加剧,ORP为-300~-400mV时,有机硫化物进一步转化为无机硫化物,进而引起水体发黑。DMTS的浓度最大值与水体中初始蓝藻藻密度表现出明显的相关性,蓝藻密度越高,其产生的DMTS浓度越高,拟合模型符合线性模型与二次模型。高密度蓝藻的堆积消亡直接影响水体中有机物及氮磷的变化。随着藻类的死亡分解,当藻密度达到1.0×10gcells/L时,水体中CODMn、NH4+-N、TN、TP浓度最大值分别达到19.8mg/L、8.5mg/L、10.7mg/L、1.1mg/L,水质严重恶化。(3)底泥对黑臭水体形成的影响。在设置底泥与不设置底泥两种条件下模拟黑臭水体的发生,通过分析水体中致臭致黑物质的产生情况,底泥中微生物的分布,以及水体中常规水质指标的变化,研究底泥对局部黑臭水体形成的影响。结果表明,大规模蓝藻堆积是局部黑臭水体形成的主要基础,底泥并非黑臭水体形成的决定因素。在同样的高藻密度条件下,底泥加速了黑臭水体的发生。一方面底泥的存在加速了蓝藻消亡过程中致臭物的形成,另一方面,蓝藻堆积消亡形成的厌氧环境,使得底泥中硫酸盐还原细菌数量增加,促使底泥中硫与铁的还原,从而加剧了水体的黑臭。与无底泥的藻水相比,水体发黑期间有底泥的藻水中无机硫化物浓度与Fe2+浓度分别增加0.63mg/L、0.10mg/L。(4)水流流速对黑臭水体形成的影响。分别设置水流流速为1~2cm/s、5~6cm/s时,模拟黑臭水体的形成。以静态组为对照,研究水流流速对黑臭水体形成的影响。结果表明,流速的增加对水体致黑致臭方面表现出不同的影响作用,随着流速的增大,水体中致臭有机物DMTS浓度减小,而在致黑方面,相对于流速5~6cm/s,水体流速1~2cm/s无法改变水体的厌氧还原环境,促进了硫化物的生成及Fe2+的溶出,进而加速了致黑物质的形成,加剧了水体的发黑程度。(5)温度对藻类消亡及黑臭水体形成的影响。在不同的温度下设置不同的初始藻密度,研究温度对藻类消亡的影响。结果表明,温度的升高对微囊藻的消亡有明显的促进作用,随着温度的升高,高密度堆积的藻类衰亡率增大,在试验前期即衰亡60%以上的生物量,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与藻类消亡密切相关的致臭有机物主要产生于试验前期。不同环境温度对黑臭水体形成影响的试验结果表明,温度的升高会明显促进致臭有机物DMTS的产生。(6)外源污染对黑臭水体形成的影响。研究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两种不同性质的外源污染条件下藻源性局部黑臭水体的形成情况。结果表明,生活污水和以化工为主的废水对局部黑臭水体的形成均有促进作用,且化工废水的作用较生活污水更加明显。一方面加速了黑臭水体的发生,另一方面增加了致臭有机物DMTS的浓度。综上所述,本研究探寻了太湖藻源性局部黑臭水体的形成机制、发生条件、内外源污染及水文水动力影响因素,为太湖蓝藻暴发时期局部黑臭水体发生的预警与防治系统的建立提供了数据支撑和理论依据。
王佩[5](2014)在《村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技术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村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未经处理任意排放的生活污水、化肥农药、养殖畜禽粪便、乡镇工业废水等环境问题威胁着村镇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村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亟待改善,水源地保护工作刻不容缓,水源地安全评价工作尤为重要。在调查了国内外研究进展的基础上,本文根据我国村镇水源地实际情况,对村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理论基础、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例,从而为村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主要内容如下:(1)对村镇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内涵做出了解释,提出了村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应包括水量安全评价、水质安全评价、生态安全评价、工程管理评价、应急能力评价这五个方面;(2)构建了村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含目标层、准则层、指标层3个层次;(3)针对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分别进行建模,即五个子系统评价模型,每个子系统模型都根据各自的指标数值特征和指标关系采用最适宜的指标数据处理方法和权重确定方法。将每个子系统的评价结果标准化后,基于AHP法赋权技术构建综合评价模型,对村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进行综合评价;(4)最后以龙王山水库为例对该方法进行实例研究,初步验证了评价方法的合理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针对评价结果分析该水源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引入了一些新的评价指标,同时整合形成了适用于村镇饮用水水源地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进一步拓展了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理论体系,也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参考依据,使村镇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内容更加明确,结果更加有效。
戚平平,刘亮,苏乃洲,付荣恕,苗明升,任宗明[6](2014)在《我国水体突发性污染事故不完全统计分析》文中研究指明依据媒体公开报道的信息,对2006—2013年我国水体突发性污染事故作不完全统计分析。经对年度发生次数比较发现,水体突发性污染逐年降低;污染物类别主要为重金属、有机物和化工污染物,占统计总数的74.19%;污染事件主要来源于企业违规排污、工厂事故性泄漏、人为因素和自然条件破坏等,其中企业违规排污占54.84%,人为因素占10%。
裔兆宏[7](2013)在《美丽中国样本》文中研究表明引子伯禹愎鲧,夫何以变化?纂就前绪,遂成考功。何续初继业,而厥谋不同?洪泉极深,何以(?)之?……河海应龙?何尽何历?鲧何所营?禹何所成?这是屈原在《天问》中几句关系治水的诘问。我始终相信苍天有眼。大自然的一切变化,都是有规律的,任何对大自然的犯罪行为,都将会受到惩罚,只有顺应自然,利用规律,才能趋利避害。
丁中海[8](2013)在《基于五律协同原理的江苏太湖水污染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太湖是国家水污染重点治理的“三湖”之首,也是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2007-2012年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第一阶段治理任务己经完成,虽然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得到全面推进,但太湖流域水质没有根本性好转,水华依然频发,生态系统恢复缓慢。为了更好地推进第二阶段(2013至2020年)的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本文从太湖水污染治理的实际需要出发,运用五律解析系统分析方法,系统分析社会发展、经济发展、技术应用等对太湖流域水污染负荷产生、控制和削减的影响,探讨太湖流域自然生态环境对水污染负荷承载的响应,以明晰太湖水污染久治难清的关键瓶颈;运用五律协同系统综合方法,以社会管理难易程度、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目标可达性为重点,面向太湖治理的国家目标,系统分析现行控源减排、调水引排途径的协同性,简要判断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五律协同性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据此构建优化的太湖水污染治理系统方案,以加快实现太湖变清。论文研究取得了以下主要成果:1、太湖水污染是社会、经济、技术、自然和环境五类规律联合作用的结果,太湖水质改善与生态恢复瓶颈主要包括:入湖污染负荷长期大于太湖的纳污能力,导致自然生态受到严重破坏,进一步削弱了流域环境承载力;人口的聚集与城镇化促使社会生活成为太湖水污染负荷的首要来源,水环境管理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部门和区域协调等问题制约了工程技术措施治污能力的有效、稳定发挥;流域经济正处于“工业化高级阶段”,造纸、纺织、石化等行业对流域水环境造成的压力最大,但水环境压力随经济发展上升趋势己有所减缓,发达的经济为水环境治理提供了雄厚的经济基础和充足的资金来源;廉价的深度处理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尚不能全面覆盖流域水污染控制的所有领域,现有成熟技术的系统集成与优化是当前太湖治理的重要技术方向。2、控源减排是根治太湖水污染的治本之道。现行的控源减排途径基于当前流域社会管理体系和经济条件,具有技术经济可行性,与实现太湖水变清目标总体协同,应作为今后治太工作的重点。与此同时,现阶段大范围深度处理不具有经济可行性,无法低成本、高效率地稳定实现所有行业、所有部门的高标准达标排放;即便所有污染源都能达标排放,由于流域污水量极大,加上难以控制的面源和内源污染,其污染负荷依然超过太湖的纳污能力;达标排放的尾水如何实现其污染物对太湖流域敏感水体的“零排放”,亟待寻求出路。3、江苏省太湖流域引排工程总体上具有较高的五律协同度,工程的自然、技术条件成熟,经济成本可承受,社会管理和环境容量改善方面存在一些不同看法,但可以通过强化管理和协作予以解决,充分发挥工程“以清释污、以丰补枯、以动治静、改善水质”的作用。4、现行的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途径强调控源截污与生态修复并重,总体上是五律协同的,但协同度不够高,难以短时间内实现太湖变清。主要问题在于,以当前和未来较短一段时期的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达标尾水依然带入大量污染负荷,需要寻求经济技术可行的过渡性控制措施。5、为了尽快实现太湖变清的国家目标,在继续实施“总体方案”既定策略的同时,建议对现阶段控源减排后依然对流域自然生态和人工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压力的尾水进行归槽导流、湿地净化,形成“控源减排、尾水归槽、湿地净化”的系统方案,为控源减排深度治理等太湖水污染治本之道争取宝贵的缓冲时间。
张仕杰[9](2012)在《基于规避河流水污染高峰的H市供水多水源调配方案及应急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及健康意识的提高,国家制定了更为严格的饮用水卫生标准,然而地表水污染却在逐年加重,这在技术和管理上都对确保安全供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淮河经多年治理,水质有所好转,但是还面临季节性污染的问题,枯水季节污染严重,同时淮河流域近些年发生了数起突发性污染事故,给沿淮城市安全用水构成威胁。由于H市地处淮河流域,以淮河为主要水源,面临同样的困扰。为解决H市的供水安全问题,结合H市实际情况,本文重点研究该市应急供水多水源调配方案和供水应急机制,研究成果也可为沿淮流域其他城市应急供水提供借鉴。本文通过对淮河水质数据进行分析并对突发性污染源进行调查,确定了淮河季节性和突发性污染物种类,并根据当地瓦埠湖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H市主要水厂和新升级改造水厂的污染负荷能力,研究了基于规避淮河水污染高峰的供水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多水源综合调配方案、应急管理体系、应急管理保障系统和应急预案的启动、执行、终止和效果评价等。本论文的主要结论有:(1)淮河季节性污染物为有机物和氨氮;淮河突发性特殊污染物种类为:石油类、浓硫酸、磷、氰化物、砷、氟化物、六价铬、二甲苯以及藻类。(2)针对氨氮和CODMn为代表的常规污染物,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水厂去除率的报警值计算方法;针对突发性特殊污染物,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乘以某个系数报警。(3)H市污染等级分为特别重大污染(Ⅰ级)、重大污染(Ⅱ级)、较大污染(Ⅲ级)和一般污染(Ⅳ级),根据常规突发污染物两种情况,分别将Ⅰ、Ⅱ和Ⅲ级又分为Ⅰ级A和Ⅰ级B、Ⅱ级A和Ⅱ级B以及Ⅲ级A和Ⅲ级B。(4)不同污染等级的供水方案:Ⅰ级A,启用地下水应急供水;Ⅰ级B,地下水和新升级改造水厂联合供水;Ⅱ级A,东西部管网沟通,平山头水厂应急供水;Ⅱ级B,东西部管网沟通,平山头水厂和新升级改造水厂应急供水;Ⅲ级,东西部管网沟通,东部向西部调水;Ⅳ级,关闭污染水厂,东西部分区供水。(5)不同方案的供水量:Ⅰ级A供水方案供水量2.00万m3/d;Ⅰ级B供水方案供水量4.00万m3/d;Ⅱ级A供水方案供水量8.07~9.00万m3/d;Ⅱ级B供水方案供水量10.07~11.00万m3/d;Ⅲ级供水方案供水量17.68~21.94万m3/d;Ⅳ级供水方案供水量12.90~27.00万m3/d。(6)不同方案的人均供水量:Ⅰ级A供水方案当前和远期东西部人均供水量均为16.3L/人d;Ⅰ级B供水方案当前和远期东西部人均供水量为32.6L/人d;Ⅱ级A供水方案当前东西部人均供水量分别为28.2L/人d和135.9L/人d,远期东西部人均供水量范围均为65.9~73.5L/人d;Ⅱ级B供水方案当前东西部人均供水量分别为56.4L/人d和135.9L/人d,远期东西部人均供水量范围均为82.2~89.9L/人d;Ⅲ级供水方案当前东西部人均供水量范围分别为254.4L/人d和71.8L/人d,远期东西部人均供水量范围均为144.3~185.1L/人d;Ⅳ级供水方案当前东西部人均供水量范围为60.0~256.2L/人d,远期东西部人均供水量范围为112.8~220.4L/人d。(7)不同方案的单位供水成本:Ⅰ级A供水方案当前单位供水成本为2.54元/m3;Ⅰ级B供水方案当前单位供水成本为1.16~2.54元/m3;Ⅱ级A供水方案当前单位供水成本为0.92元/m3;Ⅱ级B供水方案当前单位供水成本为0.96元/m3;Ⅲ级供水方案当前单位供水成本为1.06元/m3;Ⅳ级供水方案当前单位供水成本为0.98~1.13元/m3。(8)应急管理机构包括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业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机构和专家咨询组;应急保障系统主要包括特殊污染物处理技术的储备、应急物资及设备储备、应急专业技术人员的储备和其他应急保障条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包括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和启动命令发布机构;应急预案的终止包括终止条件、终止程序和终止命令发布机构;应急预案效果评价包括评价内容、评价依据、评价职责部门和评价程序。
刘宏[10](2010)在《镇江市水环境安全评价及风险控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水资源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限制性因素。水环境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随着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需水量不断增加,而在水资源短缺的同时水污染却在继续加剧。突发性重大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损失巨大,影响长远。江苏省的水资源总量相对较为丰富,但作为经济强省、人口大省,化工产业占相当比重,水环境安全问题依然突出,对于目前仍以化工为主导产业的镇江市尤其如此。因此,研究镇江市水环境安全问题对于保障镇江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江苏其他城市同样具有借鉴作用。在深入了解镇江市区域水环境状况的基础上,依据水环境安全的基本理论,以“压力-状态-响应”(PSR,Pressure-state-response)模型为原理,结合相关性分析、层次分析和主成分分析等优化方法,建立了水环境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对镇江市水环境安全进行综合评价,并用二次指数平滑模型预测镇江市水环境安全度变化趋势;针对化工园区突出的水环境风险,提出了危险物质固有水环境风险定量评估方法,并以液化烃罐区为例,探讨了其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以及设备可靠性,以有效控制化工园区的水环境风险。对镇江市的水环境安全综合评价表明,镇江市水环境综合安全度值较低,处于基本安全的状态,水环境安全状况不容乐观。人口密度过大,第三产业比重过低,工业企业数量仍在逐年增加,造成压力层安全度有逐年下降的趋势;状态层中水污染纠纷指数的安全度最低,主要由于化工园区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件及水污染信访频次过高所致;响应层中水环境管理指数的安全度严重偏低,表明镇江市在水环境治理方面需进一步加大投入。在纵向评价的基础上,应用二次指数平滑模型预测镇江市水环境安全度变化趋势,结果表明,在未来几年镇江市水环境安全状况有好转趋势,影响水环境安全的因素仍是未来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的重点。对镇江市与周边三个城市水环境安全横向评价表明,各市水环境综合安全度相差不大,均处于基本安全状态。镇江市水资源条件及水环境质量均不理想,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投诉量居高不下,使得镇江市在状态层方面的安全度最低。各市在水环境安全方面各有长短,镇江市需要借鉴其他城市水环境安全方面的积极因素,扬长抑短,科学谋划,防患于未然。从抑制突发性水环境污染风险的角度,探讨水环境安全保障问题。在全面分析化工园区水环境污染事故原因及水环境风险分布与辨识的基础上,首次提出了危险物质固有水环境风险定量评估方法,该方法从危险物质本身理化特性、数量、环境危害性、环境敏感性以及设备设施及工艺危险性等方面设计了打分规则,并确定了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将风险管理理论结合到对水环境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化工园区的危险源管理活动中,有助于降低和转移风险,从而预防事故、减少损失;依据风险管理的理念对化工企业危险源进行分级,有利于企业提高对危险源的风险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水环境风险。液体危险化学品储罐区潜在的水环境风险巨大,运用系统理论结合灰色关联度分析构建了液化烃罐区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可为罐区风险管理工作指明重点。将模糊数学与可靠性理论相结合,通过划分相对独立的功能模块评估设备整体可靠性,通过监测重要单体设备状态参数,研究其可靠性趋势,为液化烃罐区设备风险管理提供理论指导。研究结果对控制化工园区的水环境风险具有指导价值。
二、一起化工废水引起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一起化工废水引起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论文提纲范文)
(1)羟基磷灰石负载Cu-Ni金属催化剂上非均相催化臭氧化处理模拟草酸废水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水污染现状 |
1.2 草酸废水来源 |
1.3 草酸废水危害 |
1.4 草酸废水处理方法 |
1.4.1 膜技术处理法 |
1.4.2 酸碱中和法 |
1.4.3 沉淀回收法 |
1.4.4 氧化法 |
1.5 催化臭氧氧化技术 |
1.5.1 均相催化臭氧化 |
1.5.2 非均相催化臭氧化 |
1.6 非均相催化臭氧化处理模拟草酸废水机理 |
1.7 非均相催化臭氧化技术的研究进展 |
1.7.1 金属氧化物 |
1.7.2 固体金属 |
1.7.3 负载在载体上的金属或金属氧化物 |
1.7.4 其他 |
1.8 羟基磷灰石 |
1.9 催化剂活性组分Cu、Ni |
1.10 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
第二章 实验材料、仪器和方法 |
2.1 实验材料与仪器 |
2.1.1 实验材料与试剂 |
2.1.2 实验仪器与设备 |
2.1.3 其他 |
2.2 催化剂的制备方法 |
2.2.1 制备羟基磷灰石负载型单金属催化剂 |
2.2.2 制备羟基磷灰石负载型Cu-Ni金属催化剂 |
2.3 催化剂性能评价方法 |
2.3.1 催化剂的活性评价 |
2.3.2 臭氧浓度的测定 |
2.4 COD的测定方法 |
2.5 催化剂的物理表征方法 |
第三章 催化剂的制备及表征 |
3.1 引言 |
3.2 空白实验 |
3.3 催化剂的制备及性能评价 |
3.4 催化剂的物理表征 |
3.4.1 催化剂的BET表征 |
3.4.2 催化剂的SEM表征 |
3.4.3 催化剂的TEM表征 |
3.4.4 催化剂的XRD表征 |
3.4.5 催化剂的XPS表征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非均相催化臭氧化处理模拟草酸废水体系的研究 |
4.1 引言 |
4.2 催化剂活性组分负载量的研究 |
4.2.1 Cu负载量的研究 |
4.2.2 Ni负载量的研究 |
4.3 催化剂焙烧温度的研究 |
4.4 催化剂焙烧时间的研究 |
4.5 催化剂投加量的研究 |
4.6 臭氧浓度的研究 |
4.7 温度的研究 |
4.8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实验总结 |
5.1 实验结论 |
5.2 实验创新点 |
5.3 实验完善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三峡库区饮用水源地突发水环境污染事故预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突发水污染事故概述 |
1.2.1 突发水污染事故的概念和类别 |
1.2.2 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特点及影响 |
1.3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第2章 研究进展 |
2.1 水质模型研究概况 |
2.1.1 水质模型发展阶段和分类 |
2.1.2 水质模型研究进展 |
2.2 突发水环境事故预报研究进展 |
2.2.1 事故预报研究进展 |
2.2.2 事故预报系统研究进展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研究区域概况和风险源识别 |
3.1 研究区域自然环境概况 |
3.1.1 地理概况 |
3.1.2 气候水文特征 |
3.1.3 水资源概况 |
3.1.4 水利设施情况 |
3.1.5 水质情况 |
3.1.6 目标区域概况 |
3.2 风险源识别 |
3.2.1 固定源识别 |
3.2.2 移动源识别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三峡库区水源地事故预报模型和系统的构建 |
4.1 水源地事故预报模型的构建 |
4.1.1 控制方程 |
4.1.2 离散方法 |
4.1.3 初边条件 |
4.1.4 方程组解法 |
4.1.5 参数率定 |
4.1.6 模型验证 |
4.1.7 模型计算框架图 |
4.2 三峡及其上游梯级水库群联合调度决策支持系统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三峡库区水源地事故的预报模拟 |
5.1 研究区域流速变化 |
5.2 四个水期TP浓度迁移转化 |
5.3 调度情况下TP浓度迁移转化 |
5.4 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措施研究 |
5.4.1 应急监测 |
5.4.2 调度措施 |
5.4.3 应急处理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软件着作权一项: 三峡库区饮用水源地数据库系统v1.0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3)环境污染罪的解释论展开 ——以规范司法适用为中心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论文框架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污染环境罪的司法适用之考察 |
第一节 污染环境罪的变迁与影响 |
第二节 污染环境罪的司法适用的现状 |
一、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及其效用 |
二、污染环境罪适用现状的纵向分析 |
三、污染环境罪适用现状的横向比较 |
第三节 污染环境罪的司法适用之症结 |
一、对结果、罪过等关键要素的理解存在冲突 |
二、受刑事政策的影响过于严重 |
三、仍未摆脱我国犯罪控制的惩罚主义传统 |
第四节 规范污染环境罪司法适用的教义学进路 |
一、刑事政策与刑法的互动与边界 |
二、污染环境罪的解释原则 |
第二章 污染环境罪的法益 |
第一节 污染环境罪法益的诸学说 |
一、德日刑法学中的污染环境罪法益学说 |
二、我国刑法学界对污染环境罪法益的认识 |
三、对中外污染环境罪法益学说的评析 |
第二节 人本主义法益观的证成 |
一、对"纯环境侵害行为"入罪的解读 |
二、刑事立法的思想基石:人类中心主义之再诠释 |
三、环境伦理学对污染环境罪研究的影响与反思 |
第三节 污染环境罪法益的具体构造 |
一、污染环境罪的法益是人的利益 |
二、污染环境罪的法益是人的环境利益 |
三、环境品质是环境利益的核心要素 |
第三章 污染环境罪的结果 |
第一节 污染环境罪结果的理论争议 |
一、当前污染环境罪结果的主要学说 |
二、刑法理论对构成要件结果的分类 |
第二节 人本法益观下的污染环境罪结果 |
第三节 污染环境罪结果对既遂形态的影响 |
一、侵害犯与危险犯对立的理论解构 |
二、污染环境罪复合既遂形态的规范依据 |
三、污染环境罪两种既遂形态的司法示例 |
四、污染环境罪复合既遂形态的司法功能阐明 |
五、污染环境罪复合既遂形态的价值分析 |
第四节 推进污染环境罪结果的科学设定 |
第四章 污染环境罪的罪过 |
第一节 污染环境罪罪过形式的论争 |
一、污染环境罪罪过的过失说 |
二、污染环境罪罪过的故意说 |
三、污染环境罪罪过的复合罪过说 |
第二节 污染环境罪罪过形式是故意 |
第三节 法益侵害与故意的认识内容 |
一、污染环境罪的故意是对污染行为的追求与对污染结果的放任 |
二、"违反国家规定"不是污染环境罪的故意内容 |
第五章 污染环境罪的共犯 |
第一节 污染环境罪共犯的处罚状况 |
第二节 法益侵害与共犯处罚根据 |
一、责任共犯论 |
二、违法共犯论 |
三、因果共犯论 |
第三节 归责视角下污染环境罪的共犯认定 |
一、刑法教义学中的诸学说 |
二、以法益风险是否升高为主要判准 |
三、提升司法适用的准确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高密度蓝藻消亡对富营养化湖泊黑臭水体形成的作用及机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课题研究背景 |
1.1.1 太湖富营养化现状 |
1.1.2 太湖局部黑臭水体的发生 |
1.1.3 局部黑臭水体的危害 |
1.2 局部黑臭水体发生机制的研究现状 |
1.2.1 国内外河道黑臭水体的研究 |
1.2.2 国内外富营养化湖泊黑臭水体的研究 |
1.2.2.1 太湖局部黑臭水体 |
1.2.2.2 其他湖泊黑臭水体 |
1.3 本课题的提出及研究内容 |
1.3.1 本课题的提出 |
1.3.2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太湖黑臭水体发生的调查研究 |
2.1 太湖局部黑臭水体的特征调研分析 |
2.1.1 太湖局部黑臭水体发生情况 |
2.1.1.1 太湖局部黑臭水体发生时间及分布区域 |
2.1.1.2 太湖局部黑臭水体理化指标分析 |
2.1.2 太湖局部黑臭水体的特征分析 |
2.2 太湖局部黑臭水体易发区调查 |
2.2.1 样品采集与分析方法 |
2.2.1.1 采样点位与采样频率 |
2.2.1.2 采样与分析方法 |
2.2.2 太湖局部黑臭水体易发区藻种群调查 |
2.2.2.1 易发区藻类主要种群组成及优势种分析 |
2.2.2.2 易发区浮游藻类密度变化特征 |
2.2.2.3 叶绿素变化特征 |
2.2.3 易发区水体理化指标调查 |
2.2.3.1 有机物与营养盐因子 |
2.2.3.2 水体其他理化因子 |
2.2.4 易发区藻类暴发与水体理化指标的相关性分析 |
2.2.5 易发区水体水质调查结论 |
第三章 蓝藻消亡对黑臭水体形成的影响 |
3.1 材料与方法 |
3.1.1 试验材料 |
3.1.2 试验装置 |
3.1.3 样品采集与分析方法 |
3.1.3.1 样品采集 |
3.1.3.2 分析方法 |
3.2 不同密度蓝藻消亡对黑臭水体形成的影响 |
3.2.1 不同藻密度水体发生黑臭情况 |
3.2.2 致臭物质的产生及其与藻密度的关系 |
3.3 藻源性局部黑臭水体形成的特征分析 |
3.3.1 水体理化指标的变化特性 |
3.3.2 叶绿素a的变化特性 |
3.3.3 有机物及营养盐因子的变化特性 |
3.3.4 微囊藻毒素的产生特性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底泥对藻源性局部黑臭水体形成的影响 |
4.1 材料与方法 |
4.1.1 材料与装置 |
4.1.2 样品采集与分析方法 |
4.2 不同环境条件下底泥对黑臭水体形成的影响 |
4.2.1 水体DO及ORP的变化特性 |
4.2.2 典型致臭有机物的产生特性 |
4.2.3 水体中硫化物浓度变化特性 |
4.2.4 水体中Fe~(2+)浓度变化特性 |
4.2.5 底泥中微生物分析 |
4.3 底泥对上覆水休中有机物及营养盐的影响 |
4.3.1 水体中有机物与氮磷的变化特性 |
4.3.2 不同环境条件下底泥释放污染物的特性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流速与温度对藻源性局部黑臭水体形成的影响 |
5.1 材料与方法 |
5.1.1 材料与装置 |
5.1.2 样品采集与分析方法 |
5.1.2.1 样品采集 |
5.1.2.2 分析方法 |
5.2 不同水流速条件下黑臭水体形成的特征分析 |
5.2.1 表观特征变化及理化指标变化特征 |
5.2.1.1 表观特征变化 |
5.2.1.2 流速对DO与ORP变化特征的影响 |
5.2.1.3 流速对SS变化特征的影响 |
5.2.1.4 流速对COD_(Mn)与NH_4~+-N变化特征的影响 |
5.2.2 水体致黑致臭分析 |
5.2.2.1 流速对水体中致臭有机物变化特征的影响 |
5.2.2.2 水体中硫化物变化特征 |
5.2.2.3 水体中Fe与Mn含量变化特征 |
5.2.2.4 流速对水体致黑影响分析 |
5.3 不同环境温度对藻类消亡的影响 |
5.4 不同温度下黑臭水体形成的特征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外源污染对藻源性局部黑臭水体形成的影响 |
6.1 材料与方法 |
6.1.1 试验装置与试验材料 |
6.1.2 样品采集和分析方法 |
6.2 结果与分析 |
6.2.1 受生活污水、化工废水污染湖水水体的黑臭发生情况分析 |
6.2.1.1 各模拟试验水体表观特征及常规指标变化特征 |
6.2.1.2 水体中致臭有机物的变化特征 |
6.2.1.3 水体中硫化物的变化特征 |
6.2.2 生活污水对藻源性局部黑臭水体的影响 |
6.2.2.1 各模拟试验水体表观特征及DO与ORP变化特征 |
6.2.2.2 水体中硫化物的变化特征 |
6.2.2.3 水体中致臭有机物的变化特征 |
6.2.3 化工废水对藻源性局部黑臭水体的影响 |
6.2.3.1 各模拟试验水体表观特征及DO与ORP变化特征 |
6.2.3.2 水体中硫化物的变化特征 |
6.2.3.3 水体中致臭有机物的变化特征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7.1 结论 |
7.2 创新之处 |
7.3 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5)村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技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进展 |
1.2.1 国外研究进展 |
1.2.2 国内研究进展 |
1.2.3 发展中的不足 |
1.3 研究内容 |
2 村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理论基础 |
2.1 村镇饮用水水源地概述 |
2.2 村镇饮用水水源地类型 |
2.2.1 窖池型水源地 |
2.2.2 河流型水源地 |
2.2.3 湖库型水源地 |
2.2.4 地下型水源地 |
2.3 村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内涵 |
2.4 村镇饮用水源地安全评价内容及区域 |
2.4.1 评价内容 |
2.4.2 评价区域 |
3 村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
3.1 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3.2 选取指标的依据 |
3.2.1 水量安全指标 |
3.2.2 水质安全指标 |
3.2.3 生态安全指标 |
3.2.4 工程管理指标 |
3.2.5 应急能力指标 |
3.3 指标的选取 |
3.3.1 指标的选取过程 |
3.3.2 指标的优化方法 |
3.4 指标体系的构建 |
3.4.1 指标体系框架 |
3.4.2 指标的含义 |
3.5 水质指标体系 |
3.5.1 不同类型水源地的水质指标 |
3.5.2 其它水质指标 |
4 村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模型 |
4.1 模型概述 |
4.1.1 评价思路 |
4.1.2 数据处理 |
4.1.3 评价方法 |
4.1.4 模型框架 |
4.2 子系统评价模型 |
4.2.1 水量安全评价模型 |
4.2.2 水质安全评价模型 |
4.2.3 生态安全评价模型 |
4.2.4 工程管理评价模型 |
4.2.5 应急能力评价模型 |
4.3 综合评价模型 |
4.3.1 综合指数计算 |
4.3.2 评价结果的表达 |
5 实例研究 |
5.1 基本概况 |
5.1.1 盱眙县概况 |
5.1.2 龙王山水库概况 |
5.2 评价指标体系 |
5.3 龙王山水库安全评价 |
5.3.1 子系统评价 |
5.3.2 综合评价及结果分析 |
5.4 保护措施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论文创新点 |
6.3 展望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学术成果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我国水体突发性污染事故不完全统计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研究对象及方法 |
1. 1研究对象 |
1. 2研究方法 |
2统计与分析 |
2. 1水体突发性污染事故年度趋势和特征分析 |
2. 2水体突发性污染事故分类与特征 |
2. 3水体突发性污染事故的风险源分析 |
3结语 |
(8)基于五律协同原理的江苏太湖水污染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江苏省太湖流域概况 |
1.1.2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状况 |
1.1.3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历程 |
1.2 国内外湖泊水污染治理研究综述 |
1.2.1 典型国家水污染治理模式 |
1.2.2 典型湖泊的水污染治理途径 |
1.2.3 国内外湖泊富营养化治理措施 |
1.2.4 我国湖泊污染状况 |
1.2.5 我国湖泊治理模式 |
1.2.6 江苏水系污染控制研究与实践 |
1.3 五律协同原理与方法 |
1.3.1 五类规律 |
1.3.2 五律协同原理 |
1.3.3 五律解析系统分析方法 |
1.3.4 五律协同系统综合方法 |
1.4 研究目的、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1.4.4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水污染五律解析 |
2.1 社会解析 |
2.1.1 人口发展与水污染 |
2.1.2 流域管理与水污染 |
2.1.3 公众参与和水环境 |
2.1.4 分析与总结 |
2.2 经济解析 |
2.2.1 经济发展特征 |
2.2.2 经济发展与工业污染物排放 |
2.2.3 经济发展与水污染治理 |
2.2.4 分析与总结 |
2.3 技术解析 |
2.3.1 控源减排技术 |
2.3.2 水环境整治技术 |
2.3.3 调水引排技术 |
2.3.4 监测和预警技术 |
2.3.5 分析与总结 |
2.4 自然及环境解析 |
2.4.1 平原水网,浅水碟形湖泊,吞吐性差,水力停留时间长 |
2.4.2 良好的生态条件赋予流域较强的自然净化与生态恢复潜力 |
2.4.3 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长期超过水环境承载力 |
2.4.4 水质虽有改善,但依然超标严重,TN、TP成为主要限制因子 |
2.4.5 富营养化形势依然严峻,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 |
2.4.6 分析与总结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水污染治理途径五律协同分析 |
3.1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体系与途径概述 |
3.2 控源减排途径的五律协同分析 |
3.2.1 重点工业源治理工程协同分析 |
3.2.2 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协同分析 |
3.2.3 农业源治理工程协同性分析 |
3.2.4 控源减排途径协同性分析 |
3.3 引排工程五律协同分析 |
3.3.1 引排工程五律解析 |
3.3.2 引排工程五律协同度分析 |
3.4 综合治理途径的五律协同分析 |
3.4.1“控源减排、达标排放”五律协同分析 |
3.4.2“控源截污、引排工程”五律协同分析 |
3.4.3 综合治理途径的优势与问题 |
3.5 完善治理途径的策略建议 |
3.5.1 尾水归槽已有实施条件 |
3.5.2 尾水归槽能同时改善区域河网与太湖湖体的水质 |
3.5.3 导流技术、湿地净化技术成熟 |
3.5.4 “控源减排、尾水归槽、湿地净化”的五律协同度高 |
第四章 结语 |
4.1 主要研究结论 |
4.2 研究创新之处 |
4.3 问题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学术成果 |
致谢 |
(9)基于规避河流水污染高峰的H市供水多水源调配方案及应急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淮河阶段性重污染威胁城市用水安全 |
1.1.2 淮河突发性污染威胁城市用水安全 |
1.1.3 H市水厂处理工艺落后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第2章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国外研究现状 |
2.2 国内研究现状 |
第3章 H市城区概况 |
3.1 地理位置和行政区划 |
3.2 区域自然条件 |
3.2.1 地形地势 |
3.2.2 气象条件 |
3.2.3 水源现状 |
第4章 多水源调配方案研究 |
4.1 H市供水现状 |
4.2 淮河主要污染物的确定 |
4.2.1 常规污染物的确定 |
4.2.2 突发污染物确定 |
4.3 预警系统报警值研究 |
4.3.1 氨氮和CODMn报警值研究 |
4.3.2 特殊突发污染物报警值研究 |
4.4 污染等级划分及相应的供水方案 |
4.4.1 特别重大污染(Ⅰ级) |
4.4.2 重大污染(Ⅱ级) |
4.4.3 较大污染(Ⅲ级) |
4.4.4 一般污染(Ⅳ级) |
4.5 不同污染等级下的供水能力及人均用水量 |
4.5.1 不同污染等级下的供水能力 |
4.5.2 不同污染等级下人均供水量 |
4.6 应急供水方案的经济分析 |
4.6.1 Ⅰ级方案的经济分析 |
4.6.2 Ⅱ级方案的经济分析 |
4.6.3 Ⅲ级方案的经济分析 |
4.6.4 Ⅳ级方案的经济分析 |
4.7 小结 |
第5章 主要特殊突发污染物应急技术 |
5.1 应急处理方法 |
5.2 石油类突发污染物处理技术 |
5.3 浓硫酸处理技术 |
5.4 有毒类突发污染物处理技术 |
5.4.1 磷 |
5.4.2 氰化物 |
5.4.3 砷 |
5.4.4 氟化物 |
5.4.5 六价铬 |
5.4.6 二甲苯 |
5.5 藻类突发污染物处理技术 |
5.6 其他有机突发污染物处理技术 |
5.6.1 硝基苯 |
5.6.2 苯胺 |
5.7 小结 |
第6章 应急机制研究 |
6.1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
6.1.1 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
6.1.2 应急管理机制建设 |
6.2 应急保障系统建设 |
6.2.1 特殊污染物处理技术储备 |
6.2.2 应急物资及设备储备 |
6.2.3 应急专业技术人员的储备 |
6.2.4 其他应急保障条件 |
6.3 应急预案的启动、执行、终止及评价 |
6.3.1 应急预案启动 |
6.3.2 应急预案执行 |
6.3.3 应急预案终止 |
6.3.4 应急预案效果评价 |
6.4 小结 |
第7章 结论及建议 |
7.1 结论 |
7.1.1 供水多水源调配方案 |
7.1.2 应急机制研究 |
7.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镇江市水环境安全评价及风险控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镇江市水环境基本情况 |
1.1.3 本课题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水环境安全概念与特征 |
1.2.1 水环境安全的概念及其内涵 |
1.2.2 水环境安全的外延 |
1.2.3 水环境安全的特征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第2章 镇江市水环境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2.1 构建水环境安全指标体系的原理与原则 |
2.1.1 指标体系构建原理 |
2.1.2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2.2 水环境安全指标体系的构建 |
2.2.1 指标体系的初步构建 |
2.2.2 指标筛选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镇江市水环境安全评价 |
3.1 评价方法与评价标准 |
3.1.1 评价方法 |
3.1.2 评价指标解释 |
3.1.3 评价标准的制定 |
3.2 镇江市水环境安全纵向评价 |
3.2.1 确定权重集 |
3.2.2 确定隶属度 |
3.2.3 单因素评价 |
3.2.4 模糊综合评价 |
3.2.5 纵向评价结果分析 |
3.3 镇江市水环境安全变化趋势预测 |
3.3.1 指数平滑法简介 |
3.3.2 模型参数确定 |
3.3.3 镇江市水环境安全趋势预测 |
3.4 镇江市水环境安全横向评价 |
3.4.1 镇江市水环境安全横向评价计算 |
3.4.2 镇江市水环境安全横向评价结果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化工园区水环境风险辨识与管理 |
4.1 化工园区水环境风险辨识 |
4.1.1 化工园区水环境污染事故原因分析 |
4.1.2 化工园区危险性分析与水环境风险分布 |
4.1.3 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风险源辨识 |
4.2 危险物质固有水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估 |
4.3 化工园区影响水环境安全的危险源管理 |
4.3.1 基于风险管理理念的化工园区危险源管理 |
4.3.2 基于风险管理方法的危险源评价分级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化工园区水环境风险控制 |
5.1 液化烃罐区风险管理指标体系构建与优化 |
5.1.1 指标选取原则和指标体系构建 |
5.1.2 指标体系的权重计算 |
5.1.3 指标筛选 |
5.2 液化烃罐区设备可靠性分析 |
5.2.1 可靠性研究方法 |
5.2.2 设备可靠性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水环境风险分析实例 |
6.1 镇江南帝化工有限公司概况 |
6.2 水环境风险分析 |
6.2.1 储存系统的危险物质固有水环境风险分析 |
6.2.2 生产系统的水环境风险分析 |
6.2.3 运输系统的水环境风险分析 |
6.2.4 周边环境及自然条件的水环境风险分析 |
6.2.5 水环境风险源分析结果汇总 |
6.3 水环境风险的管理状况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主要创新点 |
7.3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
附录 |
附录1 镇江市地理位置图 |
附录2 镇江市水系图 |
附录3 镇江市地表水监测点位分布图 |
附录4 镇江新区国际化学工业园区企业分布图 |
附录5 镇江市水环境安全纵向评价原始数据表 |
附录6 镇江市水环境安全横向评价原始数据表(2008年) |
四、一起化工废水引起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论文参考文献)
- [1]羟基磷灰石负载Cu-Ni金属催化剂上非均相催化臭氧化处理模拟草酸废水的研究[D]. 吴冲. 云南大学, 2019(03)
- [2]三峡库区饮用水源地突发水环境污染事故预报研究[D]. 朱全.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19(01)
- [3]环境污染罪的解释论展开 ——以规范司法适用为中心的思考[D]. 安然. 山东大学, 2017(08)
- [4]高密度蓝藻消亡对富营养化湖泊黑臭水体形成的作用及机理[D]. 王国芳. 东南大学, 2015(08)
- [5]村镇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技术研究[D]. 王佩.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14(02)
- [6]我国水体突发性污染事故不完全统计分析[J]. 戚平平,刘亮,苏乃洲,付荣恕,苗明升,任宗明. 济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4(05)
- [7]美丽中国样本[J]. 裔兆宏. 中国作家, 2013(20)
- [8]基于五律协同原理的江苏太湖水污染治理研究[D]. 丁中海. 南京大学, 2013(04)
- [9]基于规避河流水污染高峰的H市供水多水源调配方案及应急机制研究[D]. 张仕杰.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2012(02)
- [10]镇江市水环境安全评价及风险控制研究[D]. 刘宏. 江苏大学, 20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