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膳食补充剂(Dietary supplements)(论文文献综述)
潘龙飞,周程[1](2021)在《科学主义与健康自由主义的拮抗——美国食药监局对膳食补充剂的监管变革》文中研究指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膳食补充剂的监管经历了从严到松的变革,这一变革致使膳食补充剂在美国摆脱了基于循证医学的科学监管。美国的健康自由主义思潮及相关社会运动对相关变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作者认为,当前的监管方式虽说是健康自由主义的胜利,但也使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摆脱了相应的政治责任。不过在实体正义层面,这种监管方式很难保证缺乏足够相关科学知识的非健康自由主义者使用膳食补充剂的安全。
杨雅[2](2021)在《孕妇膳食n-6/n-3多不饱和脂肪酸比例与妊娠期糖尿病的关联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背景妊娠期糖尿病(GDM)指妊娠期间首次出现的糖耐量受损所致的高血糖症,是妊娠期常见并发症。受到膳食方式改变等多因素的影响,GDM发病率逐年增加。膳食n-6多不饱和脂肪酸(n-6 PUFA)和膳食n-3多不饱和脂肪酸(n-3 PUFA)是重要的营养物质,其比例具有调节体内炎症水平的效应。随着居民膳食结构改变,居民膳食逐渐出现n-6 PUFA摄入增多和n-3 PUFA摄入减少,导致膳食n-6/n-3 PUFA比例呈现上升趋势。膳食n-6/n-3 PUFA比例过高易促进机体慢性低度炎症水平,从而影响胰岛素敏感性和促进胰岛素抵抗。目前研究主要关注普通人群膳食n-6/n-3 PUFA比例,尚缺乏针对孕妇人群膳食n-6/n-3 PUFA比例的深入研究,尤其是与GDM的关系研究。因此,本研究旨在通过横断面研究了解我国孕妇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膳食n-6/n-3 PUFA比例状况及影响因素;通过队列研究探讨孕早中期膳食n-6/n-3 PUFA比例与GDM风险的关联,为医务人员对孕妇提供针对性的孕期膳食营养指导提供依据,以促进孕妇孕期饮食健康。研究一孕妇不同孕期膳食n-6/n-3 PUFA比例状况及影响因素目的了解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孕妇的膳食n-6/n-3 PUFA比例状况;分析三个孕期膳食n-6/n-3 PUFA比例的影响因素。方法采用横断面研究,选取2019年9月2021年1月在安徽省合肥市某社区和某医院定期产检的孕早期100例孕妇、孕中期100例孕妇、孕晚期100例孕妇,分别使用一般资料调查表收集孕妇年龄、身高、孕前BMI、孕前体重、家族疾病史、饮食情况等资料。使用3天24小时(3d24h)膳食回顾法调查三个孕期膳食摄入情况;使用《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6版)计算膳食成分;收集孕妇妊娠分娩结局等资料。使用卡方检验、方差分析分析三组调查对象基本资料,膳食n-6/n-3 PUFA比例的单因素分析,不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等级资料采用非参数检验,计数资料使用卡方检验,Logistic回归分析单因素分析中有统计学意义的自变量。结果(1)孕中期每天膳食能量和营养素摄入量高于孕早期和孕晚期,三组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三个孕期碳水化合物供能比低于推荐标准,脂肪供能比高于推荐标准,蛋白质供能比在推荐标准内;(2)孕妇每天的谷类、禽畜肉类、大豆及制品类、蛋类、坚果类摄入量在膳食宝塔推荐范围内;孕妇每天的薯类、水果类、蔬菜类、鱼虾类、奶类摄入量低于膳食宝塔推荐范围;(3)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每天膳食PUFA、亚麻酸(ALA)、二十碳五烯酸(EPA)、n-3 PUFA、亚油酸(LA)、花生四烯酸(AA)、n-6 PUFA摄入量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孕期的膳食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单不饱和脂肪酸(MUFA)、饱和脂肪酸(SFA)、脂肪酸摄入量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4)孕早期的膳食n-6/n-3PUFA比例为5.72±2.73,孕中期的膳食n-6/n-3 PUFA比例5.66±2.38,孕晚期的膳食n-6/n-3 PUFA比例为6.11±2.43,略高于一般人群膳食比例推荐范围(46),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三组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5)食用油类、禽畜肉类及谷类是孕妇膳食n-6 PUFA主要来源,食用油类、禽畜肉类、坚果类是孕妇膳食n-3 PUFA的主要来源;(6)孕妇饮食喜好、n-3 PUFA补充剂、膳食SFA和膳食n-3 PUFA摄入量是膳食n-6/n-3 PUFA比例的影响因素,n-3 PUFA补充剂、膳食n-3 PUFA摄入量是膳食n-6/n-3 PUFA比例的保护因素,饮食喜好偏油腻、摄入过多膳食SFA导致孕妇膳食n-6/n-3 PUFA比例增高。研究二膳食n-6/n-3 PUFA比例与妊娠期糖尿病关联的队列研究目的探讨孕早中期膳食n-6/n-3 PUFA比例与GDM的关联。方法选取2019年9月2021年1月在安徽省合肥市某社区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且孕周为13周末以前孕妇100例纳入队列研究。采用一般资料调查表调查孕妇基本资料和饮食行为,孕16周18周采用3d24h调查表调查孕妇单纯食物摄入和营养补充剂摄入情况,孕24周28周收集孕妇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结果。GDM组和非GDM组孕妇基本资料分析采用t检验和卡方检验,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推荐一般居民膳食n-6/n-3 PUFA比例范围46为参照基础,将膳食n-6/n-3 PUFA比例分为膳食n-6/n-3 PUFA比例≤6和膳食n-6/n-3PUFA比例>6两组,使用t检验和卡方检验进行两组差异分析,同时将单纯食物来源n-6/n-3 PUFA比例、包括营养补充剂的总膳食n-6/n-3 PUFA比例纳入Logistic回归分析中,调整可能的混杂因素后计算比值比(OR)和95%置信区间(95%CI),探讨孕早中期膳食n-6/n-3 PUFA比例与GDM发生风险的关联。结果(1)100例孕妇中诊断为GDM有22例孕妇,发病率为22.0%,对照组单纯食物n-6/n-3 PUFA比例为6.11±2.64,GDM组单纯食物n-6/n-3 PUFA比例为9.52±4.54,GDM组比例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总膳食n-6/n-3 PUFA比例为5.63±2.12,GDM组总膳食n-6/n-3 PUFA比例为8.35±3.45,GDM组比例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2)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对孕妇的年龄、孕前BMI、是否初产妇、糖尿病家族史、被动吸烟、孕期体力活动和膳食能量进行调整,结果显示调整前后单纯食物n-6/n-3 PUFA比例与GDM发生风险无统计学关联,与单纯食物n-6/n-3 PUFA比例≤6组相比,单纯食物n-6/n-3 PUFA比例>6组的OR值和95%CI分别为2.143(95%CI0.7885.830),2.258(95%CI 0.8066.321),2.876(95%CI 0.9448.767);(3)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对孕妇的年龄、孕前BMI、是否初产妇、糖尿病家族史、被动吸烟、孕期体力活动和膳食能量进行调整,结果显示与膳食n-6/n-3 PUFA比例≤6组相比,膳食n-6/n-3 PUFA比例>6组的OR值分别为3.579(95%CI1.20110.661),3.588(95%CI 1.17510.958),4.290(95%CI 1.30314.124),以膳食n-6/n-3 PUFA比例为连续性自变量,GDM为因变量分析显示:膳食n-6/n-3PUFA比例是发生GDM的危险因素(OR=1.495,95%CI 1.2041.857,P<0.05)。结论(1)膳食n-6/n-3 PUFA比例在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没有差异;(2)食用油、禽畜肉类是膳食n-6 PUFA和n-3 PUFA的主要来源,坚果类是膳食n-3 PUFA的主要食物来源;(3)孕妇饮食喜好偏油腻、摄入过多膳食SFA可能导致孕妇膳食n-6/n-3PUFA比例增高,补充n-3 PUFA补充剂、膳食n-3 PUFA摄入量可能导致比例降低;(4)GDM组孕妇较非GDM孕妇单纯食物及总膳食n-6/n-3 PUFA比例高;(5)孕早中期总膳食n-6/n-3 PUFA比例高,发生GDM的风险增加。
张贻豪,袁毓灵,徐友宣,陆江海[3](2021)在《膳食补充剂中蛋白同化雄性类固醇检测研究进展》文中提出防止食源性的误服和提高膳食补充剂中蛋白同化雄性类固醇的检测能力是反兴奋剂工作的重点。本文综述膳食补充剂中蛋白同化雄性类固醇的前处理方法、检测仪器方法、质谱裂解规律等研究进展,为深入了解此类药物本身的特点与检测原理,更好地开展膳食补充剂中蛋白同化雄性类固醇的检测工作提供参考。
李淑娟,于冬梅,赵丽云[4](2021)在《中国居民营养素补充剂使用状况研究进展》文中认为营养素补充剂作为补充膳食营养或者特殊营养物质的重要手段,在防治营养缺乏病、促进健康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中国居民营养素补充剂使用不断增加,同时也存在大量使用不合理的现象。本文针对中国居民营养素补充剂的使用状况进行综述,分析不同人群营养素补充剂使用情况,探索营养素补充剂使用的影响要素及合理性,为指导中国居民合理使用营养素补充剂提供依据。综述发现,中国居民营养素补充剂的使用有增加的趋势,部分特殊人群如孕妇、婴幼儿营养素补充剂的使用存在过量的风险,多数人群营养素补充剂的使用并未得到专业的指导,使用的合理性缺乏科学评价,特殊职业或环境下的人群营养素补充剂的使用状况研究较少,亟需增加针对性的研究。建议中国居民合理膳食以获取充足的营养,在特殊状况下使用营养素补充剂需要得到专业的指导。
杨博士[5](2020)在《保健食品不同国家监管要求比较介绍》文中提出
邓晶[6](2020)在《儿科医生及抚养人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认知情况及应用现状问卷调查》文中提出第一部分儿科医生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认知情况及应用现状问卷调查目的:了解儿科医生对儿童维生素A缺乏(VAD)认知情况及维生素A(VA)补充剂应用现状,分析其影响因素。方法:采用自制的调查问卷,征求部分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定稿后,于2019年1月-2019年2月在“儿童保健微信群”内对儿科医生和儿童保健医生进行VA补充剂应用情况和VA认知情况问卷调查。结果:1)共1900名医生完成了问卷调查,72.9%的儿科医生会在临床工作中推荐家长应用VA补充剂,24.7%认为需要根据情况,仅2.3%表示不会推荐。多因素无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以不会推荐家长使用VA补充剂为对照,接受过维生素A相关培训的儿科医生会更倾向于推荐家长应用VA补充剂,其中1年内接受培训的OR值(95%CI)为6.434(1.954-21.178)、1-3年内接受培训的OR值(95%CI)为9.287(2.207-39.080);另外相对于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的儿科医生会根据情况推荐家长使用VA补充剂的比例更低,OR值(95%CI)为0.437(0.222-0.862)。2)99%以上的儿科医生都了解至少1种VA的来源、缺乏的高危因素及相关疾病,89.9%的儿科医生已经认识到儿童VAD比较普遍,但只有约50.0%的儿科医生了解VAD和边缘型维生素A缺乏(MVAD)的诊断标准。3)85.2%的儿科医生认为需要持续补充VA,开始时间为出生后1-5月(78.9%),补充剂量为膳食摄入和补充之和(72.8%),且与喂养方式、喂养量有关(97.7%),但在停止时间上有较大分歧,约50%认为需根据情况停止,约25%认为在3岁以内停用,其中1岁以内占4.4%,1-2岁(包括2岁)占11.8%,2-3岁(包括3岁)占8.7%,17.1%认为在3岁以后停用。结论:我国大部分的儿科医生已经开始关注儿童VA营养,且对于VA相关知识了解程度高。VA补充剂的整体应用率较高,但由于无统一规范的应用指南,VA的补充上仍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需进一步针对儿科医生开展VA相关培训。第二部分抚养人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认知情况及应用现状问卷调查目的:了解抚养人对儿童VAD认知情况及VA补充剂应用现状,分析其影响因素。方法:选取来重庆医科大学儿童保健科就诊的350名儿童抚养人,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选择愿意配合的302人作为调查对象。采用自制的调查问卷对抚养人进行VA补充剂应用情况和VA认知情况的调查。结果:82.5%的抚养人给儿童应用了VA补充剂。居住地、母亲及主要养育人的文化水平会影响VA补充剂的应用(OR=2.127,0.409,1.766,P<0.05)。大部分抚养人对VA营养的态度是积极的,91.7%的抚养人认为VA对于儿童的健康是重要的,但是抚养人在多个VAD问题上的知晓率都在50%以下,特别是富含VA的食物、VAD的相关疾病、表现、VA补充剂应用的开始时间和停止时间。结论:尽管儿童VA补充剂的应用较普遍,但仍有很多不足,抚养人对VAD的认识也有待提高,需针对抚养人积极开展VA相关知识的宣教,从而促进VA补充剂的合理应用。
马千惠[7](2020)在《我国保健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以美国“膳食补充剂”监管制度为借鉴》文中认为近年来,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提出与推进,“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加之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医食同源”、“食补”的传统,现在有越来越多人将目光投向保健食品。我国系14亿人口的大国,人口老龄化将会使我国出现庞大的老年人队伍。中老年人身体机能衰退,容易出现一些心脑血管等疾病,中老年人更希望通过服用保健食品达到益寿延年、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因此,我国保健食品市场大,未来仍有很大发展空间。然而,当前我国保健食品市场仍然存在一定的混乱、不安全、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问题,严重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有的甚至危害生命。特别是2018年底发生的“权健事件”,舆论又将保健食品监管问题推向风口浪尖。目前,我国对保健食品的监管模式上从之前单一的“注册审批式”到“审批与备案”相结合的方式的变化,保健食品的监管得到一定程度的加强。然而,当前这一模式下,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方面,“注册审批”的监管模式往往导致审批时间过长,有的长达数年,这增加了保健食品企业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另一方面,因为监管部门在注册审批上投入了大量精力,所以对于保健食品上市后出现的问题往往监管力量有限。对比发达国家,以美国为例,在美国保健食品被称为“膳食补充剂”,通常被视为“食品”。美国对膳食补充剂的监管模式为“备案制”,即生产膳食补充剂企业不需要经过繁琐的注册审批程序,只需要向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备案即可。FDA如发现上市后的膳食补充剂出现不合格、标签声明不当等问题时,则依法对其予以惩治。此种监管模式,降低了企业的时间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从而活跃了美国膳食补充剂市场。并且,FDA能将更多的执法力量投入到膳食补充剂上市后的监管,所以美国膳食补充剂如出现违法违规的现象将受到严厉的处罚。此外,FDA对于膳食补充剂监管有召回、警告等一系列相关措施,因此对膳食补充剂的监管形成系统化、体系化。相比之下,我国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更多是在上市前的审批,监管部门精力有限、保健食品违法者流动性强等问题,这势必导致对上市后的保健食品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我国保健食品监管缺乏一系列措施,导致监管效果上仍不佳,因此,我国保健食品的监管模式上应改为以“备案式”审查为主的模式,同时需建立与我国保健食品现阶段相适应、相配套的措施,如加强行业自律等。本文针对我国保健食品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厘清保健食品与药品之间的差异、分析针对保健食品的法律规范、对比中美保健食品监管方面的差异从而提出相应对策。本文由引言、正文、结论三部分构成。引言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对我国保健食品监管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介绍美国对膳食补充剂监管情况。正文部分由五章组成。第一章主要厘清保健食品、药品以及保健品的概念和区别,保健食品监管机构发展沿革以及我国保健食品未来发展趋势。第二章是保健食品法律监管现状,介绍目前法律监管体系、保健食品召回以及标识、广告。第三章分析我国保健食品在生产、流通、广告等方面中的监管存在的的问题。第四章为美国膳食补充剂制度介绍以及评价、启示和借鉴。第五章为我国保健食品监管问题在立法、社会参与、执法审查等方面的建议。结论部分为总结全文,即需改变我国保健食品监管的模式、完善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借鉴美国FDA对膳食补充剂的监管措施。
蒋锋[8](2020)在《基于大数据的广州市白云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上个世纪开始我国保健食品产业开始逐渐崭露头角,当前我国保健食品产业发展迅猛,保健食品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在保健食品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假冒伪劣保健食品,部分商家经常擅自变更生产工艺、随意添加产品成分,保健食品也因此一直被社会和媒体所诟病。这些情况在反映存在问题的同时也折射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不足和弱项。当前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有效的推动,相关部门逐渐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数据信息监管系统,但是通过对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可以看到当前大数据技术与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融合还有待提升,全国各地区也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鉴于此,本文从身边实际出发,对基于大数据的广州市白云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进行研究,了解广州市白云区基于大数据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发现监管部门对大数据及相关信息系统运用中监管业务、行政执法、数据采集及数据运用能力等方面的问题,进而找出解决办法,对当前监管工作现状有所改善。研究过程中应用的核心方法包括:问卷研究法、案例分析法、访谈法。通过对大数据运用现状和保健食品监管的研究现状进行梳理,明确相关理论。在此基础上,再对广州市白云区监管部门运用大数据对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进行分析,通过访谈、案例分析等找出基于大数据在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弊端。同时,总结国外发达国家和国内试点城市运用大数据的实践经验,从中得到运用大数据加强白云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启示。本文从工作实际出发,结合数字治理和风险管理理论知识,借鉴国内外经验,提出了完善专业监管系统的顶层设计、及时高效采集数据、开发优化数据运用、配套完善保障措施等具体的对策建议,对促进监管工作与大数据的进一步结合有一定的实践价值。
周雅[9](2020)在《孕妇叶酸摄入与妊娠期糖尿病的关联研究》文中认为背景近些年,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发病率逐年增高,已成为孕妇常见的并发症之一,而它的发病机制及影响因素也是当前研究的重点。国内外研究普遍认为GDM发病机制主要与胰岛素抵抗(Insulin Resistance,IR)及胰岛β细胞功能减退有关。叶酸是推荐孕妇妊娠期间增补以预防神经管畸形的重要维生素,近年来有学者注意到孕期叶酸摄入不足及增补过量对GDM、妊娠期高血压、早产等其他不良妊娠结局的影响。目前有少量的研究探讨孕期叶酸摄入与GDM的关联,但这些研究多从叶酸浓度,膳食来源叶酸及叶酸补充剂中的一个方面进行考虑,对叶酸补充剂的评估常局限于时长,孕期划分方式也有差异。且由于叶酸补充剂量、时长,膳食来源叶酸及叶酸浓度等影响因素的不一致性,使研究结果存在争议,因此需要更加全面的设计来探讨孕期叶酸摄入与GDM的关联。本研究从膳食来源叶酸及叶酸补充剂两个角度来评估孕妇叶酸摄入,同时结合血清叶酸浓度来分析叶酸摄入与GDM之间的关联,为医护人员提供针对性的叶酸补充指导,为孕妇的保健干预措施提供参考,以促进孕妇孕期健康。目的本研究旨在探讨孕妇叶酸补充剂、膳食来源叶酸摄入与妊娠期糖尿病之间的关联;探讨血清叶酸浓度与妊娠期糖尿病之间的关联。方法采用1:1配对病例对照研究,将20182019年合肥市某三甲医院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OGTT)确诊的81名GDM孕妇作为病例组,在同期来院行OGTT诊断正常的孕妇中,按照1:1匹配一名年龄差≦3岁,产次相同(同为初产妇或同为经产妇)的孕妇作为对照组,并进行统一的问卷调查。使用一般资料问卷调查其年龄、身高、孕前BMI、孕产次、家族糖尿病史等一般情况;使用食物频率问卷(Food frequency questionnaire,FFQ)调查其孕期膳食情况,并计算膳食来源叶酸日均摄入量;使用自编的《叶酸补充剂摄入问卷》调查孕妇在孕前3个月、孕早期、孕中期补充叶酸的品牌、厂家、批号、剂量及时长等情况以评估叶酸补充剂增补状况。所有调查对象采集空腹静脉血并分离血清,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技术来测定血清叶酸浓度。将膳食来源叶酸日均摄入量,血清叶酸浓度及按补充时长、剂量和来源划分的分类变量等纳入Logistic回归分析中,计算比值比和95%的可信区间,并调整可能存在的混杂因素,探讨其与妊娠期糖尿病的关联强度。结果(1)本次调查中,在叶酸补充剂摄入剂量方面GDM组孕妇有9名(11.11%)孕期不补充叶酸补充剂,有10名(12.35%)日平均补充量>800?g/d,正常对照组有2名(2.47%)不补充,有3名(3.7%)>800?g/d,两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叶酸补充剂孕前及孕期补充总时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GDM组孕妇超过24周有22名(27.16%),正常对照组有17名(20.99%)。两组叶酸补充剂摄入来源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2)经调整混杂因素后的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以仅孕早期摄入叶酸补充剂的孕妇作为对照,未摄入叶酸补充剂的孕妇(OR=21.38,95%CI:2.85160.1)、孕前及孕早期均摄入叶酸补充剂的孕妇(OR=5.5,95%CI:1.2524.12)、孕早及孕中期均摄入叶酸补充剂的孕妇(OR=5.03,95%CI:1.3418.9)和孕前及孕期均摄入叶酸补充剂(OR=3.83,95%CI:1.0414.12))均显着增加GDM的发生风险,而仅孕前期摄入叶酸补充剂则与GDM的发生无关。在平均日摄入剂量方面,以日均摄入量≤400?g/d为对照,不摄入叶酸补充剂、>800?g/d均能增加GDM的发生风险(分别是OR=6.86,95%CI:1.2737.13;OR=4.44,95%CI:1.0818.18),400800?g/d补充无统计学意义。在叶酸补充剂来源方面,以孕早期摄入单纯叶酸补充剂为对照,孕早期未摄入叶酸补充剂能增加GDM的发生风险(OR=3.28,95%CI:1.0110.72)。在补充时长方面,以摄入24周以内作为对照,未摄入叶酸补充剂可增加GDM的发生风险(OR=6.69,95%CI:1.2436.15),而超过24周无统计学意义。(3)孕期膳食来源叶酸的日均摄入量为339.94±125.5?g/d,病例组为341.22±137.39?g/d,对照组为338.66±113.2?g/d,两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依照膳食来源叶酸日均摄入量的四分位间距分组,以第一四分位间距为对照组,孕期补充膳食来源叶酸对降低GDM发生风险没有作用(Q2 251.7311.5:OR=0.82,95%CI:0.322.07;Q3 311.5411.4:OR=1.1,95%CI:0.432.79;Q4>411.4:OR=1.73,95%CI:0.291.83)(4)孕妇血清叶酸平均浓度为24.41±10.07nmol/L,病例组为23.9±8.59 nmol/L,对照组为24.89±11.39 nmol/L,两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依照血清叶酸浓度的四分位间距分组,以第一四分位间距为对照组,孕妇血清叶酸浓度与降低GDM发生率无关(Q216.823.9:OR=2.05,95%CI:0.825.13;Q3 23.931.65:OR=0.91,95%CI:0.342.45;Q4>31.65:OR=1.12,95%CI:0.432.92),虽对照组孕妇血清叶酸浓度高于病例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1)以仅孕早期摄入叶酸补充剂的孕妇作为对照,未摄入和孕前及孕早期均摄入、孕早及孕中期均摄入、孕前及孕期均摄入叶酸补充剂的孕妇GDM发病风险会增加,而仅孕前期摄入叶酸补充剂的孕妇则与GDM的发生无关。(2)叶酸补充剂摄入来源:与孕早期摄入单纯叶酸相比,未摄入叶酸补充剂可增加GDM的发生风险。(3)叶酸补充剂摄入剂量:以孕前及孕期摄入剂量在400?g/d以内作为对照,未摄入叶酸补充剂和摄入剂量超过800?g/d可有效增加GDM的发病风险,则400800?g/d与GDM发生无关,呈U型分布(4)叶酸补充剂摄入时长:孕前及孕期以摄入24周以内作为对照,未摄入叶酸补充剂可有效增加GDM的发病风险,而总时长超过24周则与GDM发生无关。
钟莉沙,钟雨禅,赵军宁,戴瑛,华桦,杨安东,张翼冠,宋相容[10](2020)在《基于川产道地药材及经典名方的美国膳食补充剂开发思路与路径》文中研究表明川产道地药材在中国道地药材资源中占有重要地位,以品种多、分布广、产量大、质量优为其特点,经典名方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中医药临床中经历了千年实践验证,是中医学传承中最有价值的部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膳食补充剂的管理方式和政策机制,为中药经典名方进入美国膳食补充剂市场提供了一条可行的路径。本文根据美国FDA对膳食补充剂的管理方式和本团队前期工作基础,概述了以基于川产道地药材及经典名方转化为美国膳食补充剂的思路的操作思路和方法,通过对FDA法规的分析为中医药走入国际市场提供政策依据,以实例为中医院进入国际市场提供可供借鉴的成功案例。
二、膳食补充剂(Dietary supplements)(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膳食补充剂(Dietary supplements)(论文提纲范文)
(1)科学主义与健康自由主义的拮抗——美国食药监局对膳食补充剂的监管变革(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基于科学主义的严格监管 |
二、健康自由主义与药品化监管失败 |
三、DSHEA通过:健康自由主义的胜利 |
结论 |
(2)孕妇膳食n-6/n-3多不饱和脂肪酸比例与妊娠期糖尿病的关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英文缩略词表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研究一 孕妇不同孕期膳食n-6/n-3 PUFA比例摄入状况及影响因素 |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样本量确定 |
2.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2.3.1 研究内容 |
2.4 评价指标 |
2.4.1 相关定义 |
2.4.2 评价指标 |
2.5 质量控制 |
2.6 技术路线图 |
2.7 统计分析 |
3 结果 |
3.1 一般基本特征 |
3.1.1 基本情况 |
3.1.2 妊娠结局及新生儿基本情况 |
3.2 饮食生活行为及营养补充剂 |
3.3 膳食调查结果 |
3.3.1 能量及营养素摄入量 |
3.3.2 不同孕期三大营养素的供能比 |
3.3.3 不同孕期食物种类摄入情况 |
3.3.4 膳食脂肪酸摄入情况 |
3.4 膳食n-6/n-3 PUFA比例影响的单因素分析 |
3.4.1 一般情况与膳食n-6/n-3 PUFA比例相关因素的单因素分析 |
3.4.2 饮食行为与膳食n-6/n-3 PUFA比例相关因素的单因素分析 |
3.4.3 膳食摄入与膳食n-6/n-3 PUFA比例相关因素的单因素分析 |
3.5 膳食n-6/n-3 PUFA比例影响因素的多因素分析 |
4 讨论 |
4.1 不同孕期能量与营养素摄入 |
4.2 膳食n-6/n-3 PUFA比例影响因素 |
研究二 膳食n-6/n-3 PUFA比例与妊娠期糖尿病关联的队列研究 |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样本量确定 |
2.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2.3.1 研究内容 |
2.3.2 研究方法 |
2.4 质量控制 |
2.5 技术路线图 |
2.6 统计分析 |
3 结果 |
3.1 一般资料 |
3.1.1 基本资料 |
3.1.2 饮食生活方式及营养补充剂 |
3.2 膳食摄入情况 |
3.2.1 一般膳食摄入 |
3.2.2 膳食n-6/n-3 PUFA比例情况 |
3.3 膳食n-6/n-3 PUFA比例与GDM关系 |
3.3.1 单纯食物来源n-6/n-3 PUFA比例与GDM关系 |
3.3.2 膳食n-6/n-3 PUFA比例与GDM关系 |
4 讨论 |
4.1 GDM的一般资料 |
4.2 膳食n-6/n-3 PUFA比例与GDM的关联 |
4.2.1 单纯食物来源n-6/n-3 PUFA比例对GDM的影响 |
4.2.2 总膳食n-6/n-3 PUFA比例对GDM的影响 |
结论 |
创新性与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致谢 |
综述 膳食脂肪酸与妊娠期糖尿病关系的研究进展 |
参考文献 |
(3)膳食补充剂中蛋白同化雄性类固醇检测研究进展(论文提纲范文)
1 检测前处理方法的进展 |
1.1 基质干扰 |
1.2 目标药物提取方法 |
1.2.1 碱性物质的选择 |
1.2.2 有机体提取液的选择 |
2 检测的仪器方法进展 |
3 AAS质谱裂解规律的研究进展 |
3.1 甾体母核裂解方式 |
3.2 特征离子的裂解方式 |
4 小结与展望 |
(4)中国居民营养素补充剂使用状况研究进展(论文提纲范文)
1 营养素补充剂的概念与作用 |
2 中国居民不同人群营养素补充剂使用情况 |
2.1 成年人的使用情况及影响要素 |
2.2 孕妇的使用情况及影响要素 |
2.3 婴幼儿的使用情况及影响要素 |
2.4 儿童、青少年的使用情况及影响要素 |
3 国外营养素补充剂使用情况 |
4 结语 |
(6)儿科医生及抚养人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认知情况及应用现状问卷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符号说明 |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前言 |
第一部分 儿科医生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认知情况及应用现状问卷调查 |
1 资料与方法 |
2 结果 |
3 讨论 |
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二部分 抚养人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认知情况及应用现状问卷调查 |
1 资料与方法 |
2 结果 |
3 讨论 |
小结 |
参考文献 |
全文总结 |
文献综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7)我国保健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以美国“膳食补充剂”监管制度为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方法 |
(一)比较研究方法 |
(二)法释义学方法 |
第一章 我国保健食品及其特殊性 |
一、保健食品与食品、药品的概念与区别 |
(一)保健食品与食品、药品的概念 |
(二)保健食品与保健品、食品与药品的区别 |
二、我国保健食品发展沿革 |
(一)我国保健食品的发展历程 |
(二)我国保健食品监管机构的沿革 |
三、我国保健食品的发展趋势 |
第二章 我国保健食品法律监管现状 |
一、我国保健食品监管法律体系 |
(一)法律规范 |
(二)部门规章 |
二、保健食品的召回 |
三、保健食品的标识与广告 |
第三章 我国保健食品监管上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保健食品生产流通中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保健食品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
(二)我国保健食品流通中存在的问题 |
二、保健食品广告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保健食品监管模式上不足 |
(一)我国保健食品监管模式落后 |
(二)保健食品“运动式监管” |
第四章 美国膳食补充剂监管制度介绍及评价 |
一、美国膳食补充剂监管概述 |
(一)膳食补充剂 |
(二)膳食补充剂法案 |
二、美国保健食品监管法律规定 |
(一)监管主体 |
(二)监管模式 |
(三)广告和标签管理 |
(四)膳食补充剂生产规范 |
三、美国膳食补充剂事后措施 |
(一)召回 |
(二)警告信 |
(三)行政扣留 |
(四)黑名单制度 |
四、美国保健食品监管制度的启示与借鉴 |
(一)监管主体的统一性 |
(二)“备案式”监管模式 |
(三)建立黑名单制度 |
(四)完善保健食品召回制度 |
第五章 对我国保健食品监管问题的建议 |
一、完善我国保健食品监管的立法保障 |
(一)完善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 |
(二)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立法 |
二、完善我国保健食品监管的社会参与 |
(一)鼓励公众参与 |
(二)建立行业自律组织 |
三、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的审查 |
(一)加大生产领域审查力度 |
(二)加大销售领域审查力度 |
(三)健全保健食品标准体系 |
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
(一)建立统一、配套的处罚体系 |
(二)完善保健食品召回制度 |
五、改变保健食品的监管模式 |
(一)改为“备案制”审查为主的模式 |
(二)改“运动式监管”方式 |
六、加强广告宣传的监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基于大数据的广州市白云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问题及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第二章 核心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第三章 广州市白云区基于大数据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
3.1 问卷设计与实施 |
3.2 白云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大数据的来源与特征 |
3.3 白云区基于大数据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流程 |
3.4 白云区基于大数据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与平台 |
3.5 白云区基于大数据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法规 |
3.6 白云区基于大数据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案例分析 |
第四章 广州市白云区基于大数据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成因 |
4.1 访谈设计与实施 |
4.2 白云区基于大数据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
4.3 白云区基于大数据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问题的成因 |
第五章 国内外基于大数据的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借鉴 |
5.1 基于大数据的美国食品安全监管 |
5.2 基于大数据的日本食品安全监管 |
5.3 成都市智慧食安建设与应用 |
5.4 上海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经验 |
5.5 基于大数据的保健质量安全监管相对传统监管的优势 |
5.6 对广州市白云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启示 |
第六章 对优化广州市白云区基于大数据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的对策与建议 |
6.1 强化事前预警完善保健食品数据库建设 |
6.2 政企配合实现及时高效地数据采集 |
6.3 围绕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精准高效的数据运用 |
6.4 配套完善相关基础性保障措施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基于大数据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及监管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 B 基于大数据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及监管情况访谈提纲 |
致谢 |
(9)孕妇叶酸摄入与妊娠期糖尿病的关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英文缩略词表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前言 |
2.材料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1.1 纳入排除标准 |
2.1.2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 |
2.1.3 样本量 |
2.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2.2.1 一般资料调查 |
2.2.2 叶酸补充剂调查 |
2.2.3 膳食来源叶酸调查 |
2.2.4 血清叶酸浓度评估 |
2.2.5 技术路线 |
2.3 各变量赋值 |
2.4 质量控制 |
2.5 统计分析 |
2.6 伦理考察 |
3.结果 |
3.1 研究对象一般情况 |
3.1.1 一般资料分布 |
3.1.2 两组孕妇膳食营养素摄入比较 |
3.2 两组孕妇孕前及孕期叶酸摄入情况 |
3.2.1 叶酸补充剂摄入分布 |
3.2.2 膳食来源叶酸摄入分布 |
3.2.3 血清叶酸浓度分布 |
3.3 孕前及孕期叶酸摄入与妊娠期糖尿病的关系 |
3.3.1 叶酸补充剂摄入与妊娠期糖尿病的关系 |
3.3.2 膳食来源叶酸与 GDM 的关系 |
3.3.3 血清叶酸浓度与 GDM 的关系 |
4.讨论 |
4.1 叶酸补充剂摄入对妊娠期糖尿病的影响 |
4.2 膳食来源叶酸摄入对妊娠期糖尿病的影响 |
4.3 血清叶酸浓度对妊娠期糖尿病的影响 |
5.结论 |
6.创新之处 |
7.局限之处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综述 叶酸与妊娠期糖尿病关系的研究进展 |
参考文献 |
(10)基于川产道地药材及经典名方的美国膳食补充剂开发思路与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1 美国膳食补充剂行业及法规 |
1.1 行业与法规分析 |
1.2 《1994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案》与美国膳食补充剂市场 |
1.3美国补充与替代医学体系与中药膳食补充剂 |
1.4 美国天然产品和中国保健食品顶层制度设计差异 |
2 基于川产道地药材和经典名方的美国膳食补充剂研制思路 |
2.1 美国膳食补充剂行业给中医经典名方二次开发带来的机遇 |
2.2 经典名方+道地药材/标志性植物药材或成份 |
2.2.1 女性助孕(Female Fertility) |
2.2.2 关节炎市场-川牛膝 |
2.2.3 防脱发市场-川芎四物汤 |
2.3 以美国药典和加州标准严控安全性 |
2.4 以西方人听得懂的语言描述产品和中医形象 |
3 中药膳食补充剂发展前景 |
3.1 中药膳食补充剂发展趋势 |
3.2 中药国际化面临的困局 |
3.3 以国际市场为导向的产品研发 |
四、膳食补充剂(Dietary supplements)(论文参考文献)
- [1]科学主义与健康自由主义的拮抗——美国食药监局对膳食补充剂的监管变革[J]. 潘龙飞,周程. 自然辩证法通讯, 2021(12)
- [2]孕妇膳食n-6/n-3多不饱和脂肪酸比例与妊娠期糖尿病的关联研究[D]. 杨雅. 安徽医科大学, 2021(01)
- [3]膳食补充剂中蛋白同化雄性类固醇检测研究进展[J]. 张贻豪,袁毓灵,徐友宣,陆江海. 中国运动医学杂志, 2021(01)
- [4]中国居民营养素补充剂使用状况研究进展[J]. 李淑娟,于冬梅,赵丽云. 卫生研究, 2021(01)
- [5]保健食品不同国家监管要求比较介绍[A]. 杨博士. 2020新规变更后保健食品研发、注册、功能的未来趋势新动向及美澳等国家保健食品监管详解专家答疑会资料汇编, 2020
- [6]儿科医生及抚养人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认知情况及应用现状问卷调查[D]. 邓晶. 重庆医科大学, 2020(12)
- [7]我国保健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以美国“膳食补充剂”监管制度为借鉴[D]. 马千惠.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8]基于大数据的广州市白云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研究[D]. 蒋锋. 兰州大学, 2020(01)
- [9]孕妇叶酸摄入与妊娠期糖尿病的关联研究[D]. 周雅. 安徽医科大学, 2020(02)
- [10]基于川产道地药材及经典名方的美国膳食补充剂开发思路与路径[J]. 钟莉沙,钟雨禅,赵军宁,戴瑛,华桦,杨安东,张翼冠,宋相容. 世界中医药,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