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好现阶段拆迁信访工作的体会(论文文献综述)
吕子超[1](2021)在《高铁A站广场市政项目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对市政建设的投入,以期改善广大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生活幸福度。市政类建设项目多为民生工程,其建设的整个过程势必影响到城市形象及周边居民的生活,项目的社会效益通常高于经济效益。然而,当下许多市政类建设项目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管理人员素质不够、对风险防范不重视、机制制度建设不完善、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常常会引发一些风险因素,影响项目建设的进程和质量,导致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失。本文选取高铁A站广场项目,这一近期较具普遍性和相似性的高铁功能区市政类建设项目作为案例,从管理学的视角对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内容进行研究。首先,借鉴国内外研究的成果,对市政类建设项目常规和自身特点进行分析;接着,结合案例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风险防范工作的现状,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核对表法、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法等对案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多次识别;然后,以风险识别的结果为基础邀请有关人员进行问卷调查,针对合同管理过程中相关风险因素发生可能性大小和风险损失度进行定量分析和估测;随后,构建简易的二维坐标模型带入数据进行计算和定性分析,从而得出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潜在风险因素的风险等级;最后,从项目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结合市政类建设项目的一些特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风险防范工作的优化思路和措施,给出结论建议。研究结果表明:高铁A站广场市政项目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类型包括指挥部人员素质、合同谈判、合同文本使用等合同准备及签订阶段的各类风险;劳动争议纠纷、治安情况、资金风险等合同履行阶段的各类风险;监理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资金结算等合同验收阶段的各类风险;以及社会稳定情况、政策行政指令、突发公共事件等其他风险等。通过对各类风险进行测度,将其划分为重大、中度、一般共三级风险。随之,分析出项目合同风险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有缺陷、制度建设不健全、合同管理各阶段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等方面。进而提出了设置专门的合同风险防范部门、加强合同内控管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全生命周期风险防范、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等风险防范措施。通过本文的研究,有助于帮助该项目指挥部管理人员尽快认清目前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其优化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防范能力,从而良性助推项目顺利进行,最终实现项目建设与地方共赢的初衷和目标。同时,也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其他市政类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吴新宇[2](2020)在《信访工作的困境及出路研究 ——以山西省X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在社会转型时期,利益格局的调整带来利益诉求的增多,矛盾、摩擦甚至冲突显着增加。信访工作作为矛盾调节的一种形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信访部门接收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且信访者的信访行为趋于频繁,如果处理不当,将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做好信访工作,解决信访者的难题,调解各方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对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之一。本文以X市信访工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查阅文献、调查访谈、分析案例等方法,得出当前X市信访工作所面临的困境及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首先,通过对X市近年来典型信访案例全面梳理分析,了解到X市信访形势严峻,问题主要集中在煤炭行业、退伍军人群体及经济转型等方面。然后,对X市信访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探讨,对所面临的困境及原因深入分析,研究认为信访的行政和司法属性交织混同、信访部门与相关部门衔接不畅、信访者诉求庞杂、异常信访问题严重是目前该市信访工作所面临的困境。信访工作法治化程度低、信访工作程序不规范、信访工作职能定位不准确、信访诉求渠道不畅通、信访工作保障机制不健全是困扰X市信访工作的主要原因。最后就如何提高X市信访工作水平提出几条建议,例如,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明确信访工作部门的职能、畅通信访办理渠道、完善信访工作保障机制等。本文立足X市的信访工作现状,从理论层面,通过研究信访案例,发现信访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改进方向,为提高信访工作水平提供理论支持。其次,从实践层面找出信访工作环节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信访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建议。最终为我国信访工作的开展和改善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为解决好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拉近党群关系,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崔星蓝[3](2020)在《《新时代专职党务工作者工作实用手册》汉朝翻译实践报告》文中认为译者选择《新时代专职党务工作者工作实用手册》一书作为毕业作品,将汉语翻译成朝鲜语,并撰写了翻译实践报告。此书依据十九大精神、新党章以及中央最新文件精神详细论述了新时代党务工作的理论、知识、经验以及方式方法,有利于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以及广大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本翻译实践报告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绪论主要对选题目的与意义进行了阐述。选题目的是为了帮助各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务工作者更好地做好新时代的党建、党务工作。选题意义有以下三点:第一,为汉语相对薄弱的农村党组织提供党务方面的参考。第二,为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朝鲜语翻译的人员提供参考。第三,目前朝鲜语版本的党务类书籍少之又少,填补了党务类朝鲜语书籍不足的空缺。第二章是对翻译项目的介绍。本书于2018年3月出版发行,作者为欧阳旭辉,由中国出版集团研究出版社出版。原文字数共87998字,译文字数共1 11743字,尚无朝鲜语译本。第三章是译前分析与准备。翻译此作品前译者通过阅读大量的平行文本,总结分析了实用类文本的语言特点。根据语言特点制定了相应的翻译策略。此外译者还学习了有关翻译的理论知识,为翻译好这部作品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第四章是案例分析。译者通过译例,具体分析了翻译的重点和难点。译者把作品中出现的中国特色词汇分为缩略语、政治术语、成语、惯用语四类并进行重点分析。引用句翻译是本翻译实践报告的难点。译者选取了难度最大的几个引用句作为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第五章结论部分主要写了翻译心得,翻译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以及对未来的展望。做好翻译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长期的积累和不断地实践。我们平时开始就要广泛地阅读各种书籍,充实自己,努力做到“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译者将不忘初心,一如既往地对翻译事业保持热情,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努力成为优秀的翻译家。
刘品[4](2018)在《黑龙江省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对策研究》文中提出在我国坚持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由于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导致在社会各个领域出现了前所未见的新的社会矛盾。这些社会矛盾引起的请愿、上访、游行等群体性事件如若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社会的动荡,有些甚至演变成为冲击政府机关、打砸公共财产的行为。在目前阶段,这种由非对抗性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面广量大,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应该说是我国在改革开放时期必然遭遇到的社会问题。它也是我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必须要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如何正确认识群体性事件理论,并结合实际妥善应用在工作中,成为一个崭新的课题摆在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前。本文通过文献资料研究和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结合所在公安系统的岗位工作,在深入研究群体性事件相关资料与学术文献的基础上,对群体性事件的概念、特征和性质,对其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着眼从公安机关这个特殊的政府职能部门的角度出发,深入研究了公安机关如何来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这一难题。党政机关为做好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将公安机关作为此项工作的核心,其必须通过明确职责所在、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建设、为群体事件当事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对话渠道和环境、建立联席合作机制等措施,做到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刁芳远[5](2017)在《论司法公信的实现 ——以法律话语与意识形态的融通为视野》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司法公信作为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主观评价,直接影响到社会秩序的型塑与社会信任的整合,而我国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由于缺乏自生自发的内在逻辑,导致社会信任与政治信任都存在一定缺失,在这种情形下,研究司法公信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从政治层面来看,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人民美好生活的增量部分主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等,(2)这表明我国政权的合法性基础已经从稳定温饱的生活秩序转变为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能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直接关系到民众的政治信任,司法公信由此具备了深刻的政治意义。第二,从社会层面来看,网络信息的传播与公共理性的发育使公民越来越关注政治参与和正义实现,社会话语作为与政治话语相对而生的话语类型逐渐在信息下放过程中获得了话语权,民众以此言说正义、表达诉求。司法环节独有的开放程序与公正面向使其成为民众表达诉求的正规途径,国家与社会据此逐渐形成有组织、有制度的规则化沟通,司法公信由此具备了鲜明的社会意义。第三,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的法律文本与司法制度大量引自西方法治发达国家,域外资源与本土传统不可避免产生紧张,而且西方法治资源依托的政治理念异质于我国的政治制度。我们应该在司法领域中通过法律话语融通政治意识形态与民意或公共理性,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司法公信由此具备了现实的法律意义。正是基于司法公信的时代意义与政治功能,我党对司法公信、司法公正给予高度重视,多年来持续通过政治决策推动司法改革,司法公信在政治话语体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与“永远在路上”的司法改革形成对照,我国的司法公信力仍有待于提升,民意与司法的冲突不时出现,而且民众的评判对象不仅指向司法程序中的法律话语,更隐然指向法律话语背后的意识形态。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司法超然,我国现代司法制度自建立之日起就被打上了深深的政治烙印,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当司法公信受到意识形态影响时,理论界基于法律确定性与司法中立性的考虑,发出“去政治化”的主张,要求司法程序独立自治。然而,无论是从国情出发,还是遵循司法规律,我们更应该致力于探索如何在司法领域中既履行政治使命,回应社会需求,又实现公平正义,保证法律的确定性。这正是本文的研究目的。事实上,围绕着法律的确定性主题,国内外学术界持续不断地进行着研究。在西方,自然法学派、实证法学派、社会法学派等学术流派针对法律系统的开放与封闭问题展开了激烈持久的争论。近世以来的社会实践表明法律系统包括司法程序不可能全然脱离社会环境孤立存在。在“自治型法”向“回应型法”演变过程中,关于司法程序对社会问题的回应是否遵循了法律的价值原则又引发了新争论。批判法学派与现实法学派包括后现代法学流派都指出了司法判决中的意识形态因素,认为潜藏的意识形态有损司法公正,前述理论所持的批判视角对保持法律确定性问题起到了启发作用。与国外的研究相对照,我国理论界关于司法公信的研究成果丰富又卓着,围绕司法程序的完善、司法制度的构建、司法理念的变迁等问题发表了众多深刻独到的见解,但现有研究大多着眼于司法程序的内部构造,较少选取外部视角,即使有研究从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入手,也多注重二者的冲突,未能将其置于法律话语与意识形态融通的视野之下。本文以司法公信为研究对象,以法律话语与意识形态的融通为研究视野,以司法公信的实现为基本进路,以民意与司法的冲突为切入点,综合运用法哲学、法律社会学与历史研究的方法,反思我国司法公信力不高的原因,通过指出司法公信融通意识形态与民意面临的关键问题,参考卢曼系统论法学的理论阐述,提出司法公信的实现条件。围绕主题,本文从六个方面进行了层层深入的论述。首先,通过对民意与司法冲突的具体考察,指出民意与司法冲突的主要原因在于意识形态的司法越界。通常人们容易将民意与司法的冲突原因归结于民意的偏颇与不理性。但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表明,民众不满司法判决的主要原因是意识形态的司法越界导致司法判决违背了通行的法律准则和道德认知。当法律话语未能传输正义而是为判决背后的意识形态作法律证成时,就会导致一系列司法乱象。第二,以“意识形态应如何与法律话语相关联”为问题导向,对法律话语与意识形态的理论内涵进行阐明,对二者的融通路径进行建构。虽然法律话语与政治话语分属不同的话语类型,但政治意识形态与法律意识形态的相通性使二者在意识形态层面具有融合的可能性。只是作为以政治话语为载体的意识形态,在通过司法程序追求民众精神层面的政治主导时,应该通过法律创制、司法政策、司法衡量、司法调解等规范路径。第三,以法律话语与意识形态的融通路径为理论依据,分析了我国革命意识形态视域下的“司法政治化”改革缘何导致法律虚无主义。通过回顾革命根据地与建国初期的司法改革,指出司法过程的全面政治化虽然有效满足了当时的政治需要,但却使司法制度和司法活动陷入法律工具主义的泥潭。虽然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正规化建设,但政治权力对法制需求的减缓仍然使法律虚无主义盛行。第四,在揭示法律虚无主义历史教训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改革意识形态视域下的司法专业化改革为何发生政治转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改进了执政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方式,开始了司法的专业化改革。但由于以“司法”和“法院”为中心的司法改革不能有效回应社会矛盾,致使司法改革发生政治转向,由此法律人担忧司法正义的折损。需要注意的是,将“司法政治化”与“司法政治性”混为一谈的理论误区不仅不利于我们解决问题,而且使许多问题复杂化。司法领域意识形态的存在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关键是如何实现司法政治化与司法专业化的均衡。第五,保持“司法政治性”,同时避免“司法政治化”,这就需要在司法程序中发挥法律话语的主导地位,通过法律话语融通意识形态与民意或公共理性。目前在该问题上有两点需要认真对待:一是党的领导与司法权威的统一,二是司法权威与传统权威的统一。我国大众话语的兴起已经形成对政治话语的挑战,而法律话语正在成为融通意识形态与民意的良性媒介,司法公信由此具备了政治意义。但我们一方面需要完善党支持司法的领导方式,另一方面需要融合司法权威与传统权威。第六,针对前文提出的“如何在司法程序中发挥法律话语主导作用”的问题,本文参考卢曼系统论法学中关于法律演化的理论阐述,保持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的结构性关联,以此为理论前提,明确了实现司法公信的六个必要条件。根据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法律系统是社会中一个独立的功能系统,法律之所以能在社会变革中保持稳定都依赖于政治系统的支撑,二者之间的联系属于结构性联系。所以实现司法公信必须要实现审判独立、司法中立、司法公正、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效率,必须面向“有规则的政治”推进司法改革和法治改革。最后,总结全文得出研究结论,并提出开放性问题。司法程序不能脱离意识形态的政治导向,但基于法律确定性与实现司法公信的考量,应保证司法程序的独立性,保持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的结构性联系。另外,对“司法感受”的把握须注意遵循司法原则,避免陷入任意性与世俗性。
邓萍萍[6](2017)在《信访制度法律问题研究 ——以李某信访案为例》文中提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也在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成。在这样的背景下,信访作为中国特色的行政补充救济制度,对于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信访事项的逐年增多,一些处理信访的方法偏离法治化现象突出,导致信访制度的作用与最初的设定渐行渐远,或多或少的带有些“人治”的色彩。为了使信访工作正常化,我们认为,信访工作必须走法治化道路。本文通过引用S省信访中李某的典型案例,从信访案件中涉及的三方主体,即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和信访部门各自在信访过程中面临的困境逐一分析。对于行政法有关规定的分析,确定了信访政策在亲民济民方面的补偿作用,理性的分析目前实施补充救济的信访制度与法律法规相对健全完善的行政复议制度与诉讼政策,立足于法治角度,引导信访人依法维权,信访机关依法办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力争依法解决现阶段信访政策遇到的困境,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张幸[7](2017)在《宜宾市田某某征地拆迁信访事件处置案例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市场经济持续发展,我国的社会结构也有所更改,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也逐渐凸显,成为社会的热点难点,这些热点难点通过群众信访的方式予以呈现。构建和谐社会、社会主义的基础性工作就是信访工作,信访工作同时也是政府、党联系群众的枢纽,可通过该模式了解群众的诉求,但在信访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因素,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特别是近年来因城镇化进程引发的征地拆迁信访量占比很高,已成为最容易引发矛盾和冲突的领域。C区是宜宾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信访量占全市总量的50%以上,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众越级访和非正常上访量一直高位运行,给基层政府带来很大压力。对这类群体,虽然信访部门已按照《信访条例》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作出信访处理意见并终结,但无法满足上访群众的要求,他们依然不停到省进京上访,以访施压牟利。妥善处置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成为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迫切需求。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调查法、统计分析法等对宜宾市田某某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自2007年至2014年多次连续上访案例进行研究,从法权和治权两个方面分析在整个处置过程中政府采用的方法、途径和面临的困难,得出结论是在信访和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政策暂不完善的现阶段,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文关怀,从情、理、法方面综合施策促使信访积案的化解。从长远来看,只有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才能真正破解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难题。对此,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进行信访救助的同时实行信访救助公证制度。二是开展公开听证、评议工作,树立法治权威。三是减轻信访考核制度对基层的压力。四是加快信访立法。
沙丹[8](2016)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视域下我国基层信访工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重要范畴,它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核心内容,自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经过170多年的发展与实践,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指导,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中国实践相结合,在各项社会事业中取得了辉煌的成绩。然而,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在前进的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近些年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而利益财富分配不能绝对均衡,导致大量群众上访,给地方政府信访工作带来了空前的压力。笔者基于当前基层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为基本视角,从我国基层信访工作的定义、历史沿革、本质和功能,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加以研究,认真审视当前基层信访工作的不足,并重申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作为我国基层信访工作的行动指南,以谋划科学开展我国基层信访工作的方法与思路,从而开创基层信访工作的新局面。笔者之所以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视域下我国基层信访工作进行研究,这是缘于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共同富裕。本文的正文部分包括了四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即第一章,主要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理论来源、内涵及其在中国的应用等方面,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的理论来源与主要观点;本文的第二部分即第二章,主要从我国的社会性质,执政党的性质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国情等背景探讨了我国基层信访工作的定义、历史沿革以及信访工作的本质;本文第三部分即第三章则着重分析了我国基层信访工作所面临的的困境和成因;第四章则论述了十八大以来,我们在信访工作方面所作出的改革性的尝试,并提出了信访工作探索方向上的建议和对策。
庄雪笑[9](2016)在《镇级政府综治信访维稳机制研究 ——以阳东县雅韶镇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信访制度作为独具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其设立旨在为社会公众提供利益表达的渠道,同时通过社会公众实现对政府行为的监督。然而,随基层改革逐步扩大,农村基层长期积累的矛盾逐渐凸显,基层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难度也越来越大。近几年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爆发了“信访洪峰”,信访行为过于偏激、越位上访、闹防等问题日益突出,进入了“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这不仅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更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了极大的挑战。在新的历史时期,“抓发展,更要抓稳定”,如何抓好基层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信访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地方稳定已成为镇级政府首要任务。为了做到保一方平安稳定,地方政府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综治信访维稳方面,但是在运行的过程中,却往往面临着重重困难,导致矛盾得不到解决甚至越演越烈。镇级政府,既是信访程序的起点,又是矛盾冲突解决的终点。因此,完善综治信访维稳机制,解决好基层矛盾,维护好群众的利益,镇级政府是重要的突破口。本文基于社会安全阀理论视角,以雅韶镇为例,对综治信访维稳机制进行深入研究。首先,通过对雅韶镇近几年信访数据及案件整理分析,发现该镇综治信访维稳的信访案件呈现出信访问题复杂化和多样化、内容经济化和利益化、非理性上访呈现出组织化的特征和人数规模化等特征。其次,从矛盾产生的过程、处理手段、办结过程、人员结构等方面进行总结分析,得出雅韶镇综治信访维稳机制存在专业人才配备不足、运行机制不健全、权小责大解决难、调理方式缺乏创新和经费投入有限等突出问题。进而剖析问题背后的原因: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矛盾凸显、体制政策影响、部门各自为政与维稳归口管理的矛盾、信访机制存在缺陷、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等。最后,从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创新信访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协调机制和建立群众法律教育机制等方面提出完善镇级综治信访维稳机制的建议。本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一方面,本研究基于社会安全阀理论视角探讨镇级综治信访维稳机制,提供了一种研究镇级综治信访维稳机制的新视角,另一方面,本文以雅韶镇为例镇级综治信访维稳机制,为今后镇级政府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韩雨雷[10](2015)在《新农村建设视野下的群体性事件公法治理研究 ——基于河南北村个案视角的思考》文中指出新农村建设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的国家农村建设政策方针,并会在今后与国家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一道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在农村土地上进行的建设,因为占用土地产生的补偿纠纷及其程序问题是一个群体性事件的高发领域,实现对其的治理是保障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与农民权益的根基,并且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借鉴意义。本文以笔者所调研的河南北村因新农村建设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为典型事例,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来探讨在新农村建设视野下的群体性事件的公法治理问题。文章运用实地调研的方法,深入北村进行走访调查,运用“讲故事”的方式,在对北村个案进行“厚描”的基础上,详细展示了北村新农村建设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社会经济变迁与三年来的上访、聚集历程和参与各方在当前制度体制下的心理态度及其行为选择,并从三个方面对该事例进行了反思:分别是群体性事件的压制型处置模式问题,村民小组与村委会、乡镇政府的关系问题,群体性上访及其在实践中对法治的偏离问题。面对群体性事件,在压力型体制环境下的压制型处置模式以行政法上的“管理论”为理论基础,立足压制,以领导人意志意识为主导,以法律为工具,致力于构建刚性稳定的社会秩序,追求群体性事件的迅捷处置。但在该处置模式下,村民、乡镇政府与上级政府展开了“治访循环”的交替,其结果是加剧了党和政府治理的合法性危机,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丧失,法治的观念和意识淡化,法治领地萎缩,信访治理的成本加大,最终使群体性事件得不到良善治理。基于压制型处置模式的局限与合法性危机,回应型治理模式就应运而生,其以行政法上的“平衡论”为理论基础,依托于协商民主制度,是回应型法治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实现社会治理的治理模式。其强调对相对人诉求的回应性,依法治理,协商共治,致力于构建韧性稳定的社会秩序,在当代社会群体性事件治理中具有重大价值与意义,并且在我国协商民主制度得到确立和发展,法治被确定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和信访制度改革出现新变化的情形下,该治理模式具有了切实可行性。要实现群体性事件的良善治理就应当摒弃压制型处置模式,而代之以回应型治理模式,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实现治理,这是国家在群体性事件治理方面的根本性变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概括起来说,是要构建“一体两翼”的公法治理机制。“一体”是指以回应型治理模式为指导,推进农村治理的法治化,抓好农村的法治建设,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实现农村事务的治理;“两翼”是指一方面要构建科学民主的村民自治体系,推行村民小组自治,依法界定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的关系,同时依法理顺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村民小组的关系,约束行政权依法按轨道运行,达到以小组自治为突破口,带动行政村村民自治的目的;另一方面要推动信访制度的科学转型,把信访引入法治化的轨道,让公职律师全面参与到信访法治化改革实践中,发挥公职律师在群体性事件治理中的促进作用,以化解信访制度难题。实现新农村建设视野下农村群体性事件的法治化治理,关键是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和信访制度的法治化建设。
二、作好现阶段拆迁信访工作的体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作好现阶段拆迁信访工作的体会(论文提纲范文)
(1)高铁A站广场市政项目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及评价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技术路线 |
1.4.3 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及界定 |
2.1.1 市政项目 |
2.1.2 合同与合同管理 |
2.1.3 风险 |
2.1.4 风险识别 |
2.1.5 风险评价 |
2.2 理论基础 |
2.2.1 合同管理理论 |
2.2.2 项目管理理论 |
2.2.3 风险管理理论 |
2.2.4 社会稳定风险理论 |
第三章 市政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现状及风险防范的做法 |
3.1 市政项目介绍 |
3.1.1 基本情况 |
3.1.2 建设目标 |
3.1.3 项目组织架构 |
3.2 市政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及实施 |
3.2.1 合同管理的内容 |
3.2.2 合同管理的实施机构 |
3.2.3 合同管理人员配置 |
3.2.4 主要合同类型及数量 |
3.3 市政项目合同管理中风险防范的主要做法 |
3.3.1 风险防范工作目标 |
3.3.2 制度建设情况 |
3.3.3 基础管理情况 |
3.3.4 监督检查情况 |
3.3.5 合同管理全生命周期风险防范情况 |
第四章 市政项目合同管理风险识别 |
4.1 技术方法 |
4.1.1 核对表法 |
4.1.2 头脑风暴法 |
4.1.3 德尔菲法 |
4.1.4 流程图展示法 |
4.2 风险识别的流程 |
4.2.1 初步风险识别 |
4.2.2 修正风险识别 |
4.2.3 最终风险识别 |
4.3 风险识别的结果 |
4.3.1 得出初始风险清单 |
4.3.2 得出修正风险清单 |
4.3.3 得出重点风险清单 |
第五章 市政项目合同管理风险测度及评价 |
5.1 技术方法 |
5.1.1 调査问卷法 |
5.1.2 二维坐标模型计算法 |
5.2 风险因素定量测度 |
5.2.1 对风险发生可能性及造成损失进行估测 |
5.2.2 测算风险损失度 |
5.2.3 构建简易二维坐标模型 |
5.2.4 列出合同管理风险估测统计表 |
5.3 风险评价 |
5.3.1 风险评价等级划分 |
5.3.2 列出风险评价等级表 |
5.3.3 其他风险说明 |
5.4 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5.4.1 机构设置有缺陷 |
5.4.2 制度建设不健全 |
5.4.3 合同管理各阶段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 |
5.4.4 其他问题 |
第六章 市政项目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优化 |
6.1 优化思路和原则 |
6.1.1 优化思路 |
6.1.2 优化原则 |
6.2 风险防范措施 |
6.2.1 健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机构 |
6.2.2 完善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机制 |
6.2.3 加强合同管理全生命周期风险防范措施 |
6.2.4 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防范 |
6.2.5 加强有关资金内容的合同管理 |
6.2.6 科学搭配商业保险,合理转移风险 |
6.2.7 探索不可抗力风险的触发性救济约定 |
第七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信访工作的困境及出路研究 ——以山西省X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1.1 概念界定 |
1.1.1 信访相关概念 |
1.1.2 信访工作的作用 |
1.1.3 信访工作的流程 |
1.2 相关理论基础 |
1.2.1 社会冲突 |
1.2.2 治理理论 |
第二章 X市信访工作现状 |
2.1 X市概况 |
2.2 X市信访形势的主要特征 |
2.2.1 煤炭行业信访事件多发 |
2.2.2 退伍军人信访事件多发 |
2.2.3 经济转型信访事件多发 |
2.3 X市信访者特征 |
2.3.1 信访主体的弱势性 |
2.3.2 信访心理的从众性 |
2.3.3 信访方式的偏激化 |
2.3.4 信访行为的无休止化 |
2.4 X市信访工作主要做法 |
2.4.1 高位推动 |
2.4.2 注重细节 |
2.4.3 提前预防 |
2.5 X市信访工作取得的成效 |
2.5.1 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着 |
2.5.2 网上信访工作成效显着 |
2.5.3 信访事项办理效率提高 |
第三章 X市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3.1 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
3.1.1 信访行政和司法属性交织混同 |
3.1.2 信访部门与相关部门衔接不畅 |
3.1.3 信访者诉求庞杂 |
3.1.4 异常信访问题严重 |
3.2 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2.1 信访工作法治化程度低 |
3.2.2 信访工作缺乏程序规范 |
3.2.3 信访工作职能定位不精准 |
3.2.4 信访诉求渠道不畅通 |
3.2.5 信访工作缺乏保障机制 |
第四章 解决信访问题的思路 |
4.1 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
4.1.1 明确信访工作地位 |
4.1.2 推动信访工作立法 |
4.1.3 分类处理信访诉求 |
4.2 规范信访工作程序 |
4.2.1 确立信访管辖机制 |
4.2.2 建立信访代理制度 |
4.2.3 规范信访工作流程 |
4.3 明确信访工作部门的职能 |
4.3.1 准确把握信访工作定位 |
4.3.2 通过“信访调解”化解群众合理诉求 |
4.4 畅通信访办理渠道 |
4.4.1 规范网上信访办理 |
4.4.2 推进阳光信访建设 |
4.4.3 开展信访接待日活动 |
4.5 健全信访工作保障机制 |
4.5.1 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 |
4.5.2 完善信访跟踪督导制度 |
4.5.3 完善信访责任追究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3)《新时代专职党务工作者工作实用手册》汉朝翻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摘要 |
目录 |
正文 |
参考文献 |
附录 |
(4)黑龙江省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2 群体性事件研究现状 |
1.2.1 国外关于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理论与防控 |
1.2.2 我国关于群体性事件的理论与实践 |
1.3 本文的主要研究的思路与主要内容 |
第2章 群体性事件的生成与演进 |
2.1 群体性事件的含义与类别 |
2.1.1 群体性事件的名称演变 |
2.1.2 群体性事件的概念 |
2.1.3 群体性事件的特征 |
2.1.4 群体性事件的分类 |
2.2 形成群体性事件的关键因素 |
2.2.1 群体的认同与共识 |
2.2.2 领头人或“群众领袖”的出现 |
2.2.3 适时的时机和地点 |
2.3 群体性事件产生的社会历史原因 |
2.3.1 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宏观社会历史原因 |
2.3.2 群体性事件高发频发的具体直接原因 |
2.4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趋势 |
2.4.1 群体性事件的规模不断扩大主体呈现多元化 |
2.4.2 群体性事件的表现形式多样对抗程度日趋激烈 |
2.4.3 群体性事件向组织化方向发展并分工明确 |
2.4.4 事件效果具示范性并形成联锁反应 |
2.4.5 互联网平台加速群体性事件的传播扩散 |
2.5 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影响 |
2.5.1 群体性事件的消极影响 |
2.5.2 群体性事件的积极作用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黑龙江省群体性事件经验分析 |
3.1 全省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情况 |
3.1.1 群体事件发生和分布情况 |
3.1.2 不稳定群体发生、分布和风险情况 |
3.1.3 不稳定群体的类别、数量和比重 |
3.1.4 不稳定群体近年发展变化情况 |
3.2 黑龙江省群体性事件成因分析 |
3.2.1 因工资福利待遇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
3.2.2 征地搬迁等触及部分群众切身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
3.2.3 政府行政措施触及部分群众切身利益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
3.2.4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成为引发农村群体性事件的焦点 |
3.2.5 煤炭企业不安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
3.2.6 因非法集资等金融问题导致的群体性事件 |
3.3 大庆油田职工大学毕业子女就业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
3.3.1 事件经过 |
3.3.2 处置过程和主要措施 |
3.3.3 事件反思 |
3.4 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处理群体性事件存在的主要问题 |
3.4.1 职能定位不明确 |
3.4.2 预防措施不到位 |
3.4.3 现场处置不得力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建议 |
4.1 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原则 |
4.1.1 公安机关要明确工作职责 |
4.1.2 群体事件工作要以预防为主 |
4.1.3 群体性事件发生时要迅速控制事态发展 |
4.1.4 公安机关应对群体性事件要以疏导为主 |
4.1.5 群体性事件现场情况处置要有法可依 |
4.2 公安机关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职能定位 |
4.2.1 公安机关要做好党委政府助手 |
4.2.2 公安机关要维护现场秩序 |
4.2.3 公安机关要化解现场矛盾冲突 |
4.2.4 公安机关要查处违法犯罪 |
4.2.5 公安机关要宣传法律法规 |
4.3 公安机关在群体性事件中的预防工作 |
4.3.1 把工作重心由强化管理转向强化服务转变 |
4.3.2 建立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工作机制 |
4.3.3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 |
4.3.4 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 |
4.3.5 加强公安机关处置应对群体性事件能力培训 |
4.3.6 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权威信息 |
4.4 公安机关在群体性事件中的处置工作 |
4.4.1 要严密控制事态发展 |
4.4.2 现场处置要依法依规 |
4.4.3 处置工作中要讲究策略 |
4.4.4 要根据群体性事件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
4.4.5 要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抓准源头 |
4.5 抓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关键环节 |
4.5.1 群体事件中要及时收集违法证据 |
4.5.2 群体性事件要谨慎处理涉事人员 |
4.5.3 群体性事件要切实做好善后工作 |
4.5.4 要树立导向正确舆论导向引导民意 |
4.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个人简历 |
(5)论司法公信的实现 ——以法律话语与意识形态的融通为视野(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一)司法的内涵与功能 |
(二)司法公信的政治意义、社会意义、法律意义 |
二、选题意义 |
(一)司法公信在我国政治话语体系中的地位提升 |
(二)我国的司法公信力有待于提升 |
(三)法律话语与意识形态的融通是实现司法公信的关键 |
(四)研究视角的选取 |
三、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方法 |
(一)历史研究法 |
(二)文献研究法 |
(三)个案研究法 |
(四)调查研究法 |
六、核心观点 |
七、逻辑结构 |
第一章 司法公信缺失的原因分析——以民意与司法的冲突为切入点 |
一、民意与司法的冲突是由于民意的偏颇和不理性吗? |
(一)民意的评判视角——道德话语 |
(二)民意的评判依据——集体意识 |
(三)民意的评判对象——意识形态 |
二、司法公信缺失的重要原因——意识形态与法律话语的功能错位 |
(一)意识形态的司法越界——法律话语进退失据 |
(二)司法公信的缺失后果——防卫型司法·非司法性救济 |
(三)司法过程的政治反馈——顺应民意·政治维稳 |
第二章 法律话语与意识形态的内涵界定与融通路径 |
一、法律话语的理论界定与自我确认 |
(一)法律话语的内涵 |
(二)法律话语的特征——以政治话语为参照 |
(三)经验存在·话语表达:政治与法律·政治话语与法律话语 |
(四)我国法律话语中的意识形态与权力因素 |
二、意识形态的政治功能与话语变迁 |
(一)意识形态的理论渊源与政治属性 |
(二)意识形态的政治话语载体 |
(三)政治意识形态·法律意识形态 |
三、意识形态与法律话语的司法融合 |
(一)法的创制 |
(二)司法政策 |
(三)司法衡量 |
(四)司法调解 |
第三章 革命意识形态视域下的司法政治化改革 |
一、革命根据地的司法改革:群众路线的司法呈现 |
(一)法律话语的多元性与随顺性 |
(二)司法公信消弭于政治信任 |
二、建国初期的司法改革:人民司法的政治属性 |
(一)法律话语的专业化建设 |
(二)法律工具主义倾向 |
第四章 改革意识形态视域下的司法专业化改革 |
一、法律话语主导的司法专业化改革 |
(一)司法制度的重建:党对司法工作领导方式的改进 |
(二)司法机制改革:审判方式改革 |
(三)司法制度改革: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 |
二、以“司法”和“法院”为中心引发的新问题 |
(一)案多人少 |
(二)司法程序的封闭导致公众参与不畅 |
(三)律法中心主义 |
三、司法改革的政治转向:化解矛盾的“和谐司法” |
(一)政治意识形态的调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 |
(二)司法政策的调整:和谐司法·宽严相济·司法为民·注重调解 |
四、对司法改革政治转向的法理解读 |
(一)“去政治化”的理论误区:司法政治化与司法政治性的混淆 |
(二)西方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宰制 |
第五章 司法公信·意识形态·民意的融通——以法律话语为媒介 |
一、司法公信的政治功能——意识形态与社会话语的法律融通 |
(一)社会话语的兴起 |
(二)政治诉求的法律表达——以新兴权利诉讼为例 |
(三)司法公信的政治功能 |
二、党的领导与司法权威的统一 |
(一)党法关系与党政关系 |
(二)司法独立的政治内涵 |
三、司法权威与本土传统的融合 |
(一)司法权威与本土传统的紧张 |
(二)司法程序应进行必要的政治衡量 |
第六章 司法公信实现的理论范式与必要条件 |
一、法律系统的独立性、封闭性和自治性:卢曼的法律演化理论 |
(一)从理论层面考察司法过程的演化史 |
(二)司法过程与政治系统的关联媒介:反抗与法律的自我调整 |
二、政治系统与司法过程的结构性联系:司法改革的政治保障 |
(一)政治规划有助于司法权威的树立 |
(二)政治权力为司法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 |
(三)司法政策呈现出微观面相:从“司法为民”到“司法感受” |
三、实现司法公信的必要条件 |
(一)审判独立 |
(二)司法中立 |
(三)司法公正 |
(四)司法公开 |
(五)司法廉洁 |
(六)司法效率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6)信访制度法律问题研究 ——以李某信访案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信访制度概述 |
第一节 信访相关概念 |
第二节 信访制度相关概念 |
第三节 信访制度的功能 |
第四节 信访工作需要法治化 |
第二章 从李某案件分析我国现行信访制度的相关法律困境 |
第一节 李某信访案 |
第二节 信访案件中三方主体行为分析 |
一、信访制度下的责任部门 |
二、信访制度下的信访人 |
三、信访制度下的信访部门 |
第三节 信访制度运行中的法治困境 |
一、行政主体在信访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二、行政相对人李某在信访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三、信访部门在信访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信访制度的行政法分析 |
第一节 信访制度的定位 |
第二节 信访与行政复议的比较 |
第三节 信访与行政诉讼的比较 |
第四章 信访制度法治化建议 |
第一节 信访机关依法办访 |
一、制定《信访法》 |
二、规范信访程序 |
第二节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
第三节 信访人依法维权 |
第四节 完善诉访分离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个人简历 |
(7)宜宾市田某某征地拆迁信访事件处置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选题的理论基础 |
1.3.1 非政府组织理论 |
1.3.2 公共政策理论 |
1.3.3 公共危机管理理论 |
1.3.4 公共部门的绩效目标管理理论 |
1.3.5 治权、法权、非正常上访、异常上访的相关理论 |
1.4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研究法 |
1.5.2 调查法 |
1.5.3 统计分析法 |
第二章 征地拆迁越级上访形势及案例的研究价值 |
2.1 我国当前信访形势分析 |
2.1.1 我国信访形势总体情况 |
2.1.2 征地拆迁信访形势 |
2.2 政府对处置征地拆迁越级上访所面临的困惑 |
2.2.1 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制度形同虚设 |
2.2.2 群众对信访工作存在认识上的误区 |
2.2.3 依法治访面临严峻挑战 |
2.3 案例典型性分析 |
2.3.1 案件持续时间长 |
2.3.2 对信访事项三级终结不认可 |
2.3.3 案件处置措施的借鉴意义 |
第三章 案情描述 |
3.1 信访人基本情况及信访活动缘由 |
3.1.1 信访人基本情况 |
3.1.2 信访人信访活动缘由 |
3.2 七年信访处置情况 |
3.2.1 第一阶段:信访受理与结论 |
3.2.2 第二阶段: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及结论 |
3.2.3 第三阶段:越级上访及处置情况 |
3.3 信访问题化解的措施及效果 |
3.3.1 治权运用方面采取的措施 |
3.3.2 法权运用方面采取的措施 |
3.3.3 案件最终息诉息访 |
第四章“治权”运用因素分析 |
4.1 有效运用治权的原因 |
4.1.1 社会矛盾的解决方式过分依赖行政手段 |
4.1.2 治权弱化是信访矛盾产生的直接原因 |
4.2 治权运用的关键性分析 |
4.2.1 从信访人状况分析 |
4.2.2 从信访工作方式分析 |
4.2.3 从信访工作者角度分析 |
4.3 基层政府在治权运用上的经验 |
4.3.1 改变上访者个体情况 |
4.3.2 解决沟通困境实现有效沟通 |
4.3.3 减轻上访者对政府的依赖 |
4.3.4 坚持群众参与 |
第五章“法权”运用因素分析 |
5.1 有效运用法权的意义 |
5.1.1 有利于社会的良性发展 |
5.1.2 当前复杂信访形势的需要 |
5.2 法权运用的关键性分析 |
5.2.1 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
5.2.2 法制建设的滞后性分析 |
5.2.3 信访工作机制分析 |
5.3 基层政府在法权运用上的经验 |
5.3.1 依法判定利益诉求合理性 |
5.3.2 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5.3.3 依法强化教育疏导 |
5.3.4 依法严格处置违法信访行为 |
第六章 处置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群众越级访的启示 |
6.1 治权运用方面 |
6.1.1 找准信访的角色和功能定位。 |
6.1.2 建立服务型、责任型政府 |
6.1.3 提高公共政策设计和实施 |
6.2 法权运用方面 |
6.2.1 法治思维统领信访制度改革 |
6.2.2 法治方式实践运用于工作中 |
6.2.3 法治意识引领信访秩序规范 |
6.2.4 加快法治建设满足环境需求 |
6.3 灵活性采用治权和法权并进的模式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视域下我国基层信访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缘由和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基本思路、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理论来源与主要内容 |
一、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理论来源 |
(一)对先前文化遗产的扬弃 |
(二)对唯心主义历史观和英雄史观进行批判 |
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主要内容 |
(一)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 |
(二)应该向群众学习的观点 |
(三)权力受群众监督的观点 |
(四)必须对群众负责的观点 |
第二章 我国基层信访工作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关系 |
一、我国基层信访工作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为指导 |
(一)信访的定义 |
(二)信访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 |
(三)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 |
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对我国基层信访工作的实践要求 |
(一)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功能 |
(二)切实改善党群关系 |
第三章 我国基层信访工作的困境和成因 |
一、我国基层信访工作所面临的困境 |
(一)信访工作大量消耗地方政府工作精力 |
(二)信访工作加重地方政府财政负担 |
(三)非法上访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
二、我国基层信访工作困境的形成原因 |
(一)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 |
(二)社会经济发展与分配不均衡 |
(三)司法权威和政府公信力下降 |
第四章 践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开创我国基层信访工作新局面 |
一、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维护群众信访权利 |
(一)取消信访案件数量排名 |
(二)加大信访工作问责力度 |
(三)规范信访工作台账管理 |
(四)建立疑难信访案件终结激励制度 |
二、坚持群众路线,源头化解信访矛盾 |
(一)“三严三实”杜绝侵犯群众利益行为 |
(二)“反腐倡廉”提高群众对党和政府信任度 |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引导群众“诉”“访”分离 |
(一)加大信访法规宣传力度 |
(二)完善法治信访接访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9)镇级政府综治信访维稳机制研究 ——以阳东县雅韶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信访制度作用 |
1.3.2 信访功能定位 |
1.3.3 信访制度建设 |
1.3.4 信访制度运行现状 |
1.3.5 现有研究不足 |
1.4 相关概念界定 |
1.4.1 信访和信访体制概述 |
1.4.2 维稳和信访维稳 |
1.5 社会安全阀理论概述 |
1.5.1 社会安全阀理论内涵 |
1.5.2 对信访维稳机制的借鉴意义 |
1.6 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二章 阳东县雅韶镇综治信访维稳机制运行现状分析 |
2.1 阳东县雅韶镇综治信访维稳机制的运行方式 |
2.1.1 组织机构与部门职能 |
2.1.2 镇综治信访维稳机制运行过程 |
2.1.3 镇综治信访维稳保障机制 |
2.2 镇综治信访维稳案件归类及特点 |
2.2.1 信访问题复杂化和多样化 |
2.2.2 信访内容经济化和利益化 |
2.2.3 非理性上访组织化 |
2.2.4 信访人数规模化 |
第三章 乡镇信访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镇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
3.1.1 解决信访案件职权受到限制 |
3.1.2 信访维稳专业人才匮乏 |
3.1.3 信访维稳经费投入不足 |
3.1.4 信访维稳方式老旧 |
3.2 存在问题根源分析 |
3.2.1 政策制定和执行不到位 |
3.2.2 信访制度设计漏洞重重 |
3.2.3 信访维稳工作存在缺陷 |
第四章 完善镇级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机制的对策 |
4.1 加强乡镇信访维稳工作责任机制建设 |
4.1.1 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建设 |
4.1.2 完善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建设 |
4.1.3 加大信访维稳人员选拔培训力度 |
4.2 完善依法反映诉求机制 |
4.2.1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
4.2.2 完善正确引导群众进行依法诉求 |
4.2.3 完善信访维稳宣教机制 |
4.3 创新乡镇信访维稳调处机制 |
4.3.1 构建完善的调处网络指挥体系 |
4.3.2 创新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 |
4.3.3 创新信访评价考核体系 |
4.4 健全乡镇信访维稳工作协调机制 |
4.4.1 建立多层次的调解体系 |
4.4.2 加强与民间调解机构的合作交流 |
4.4.3 充分发挥律师在信访维稳工作中的作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新农村建设视野下的群体性事件公法治理研究 ——基于河南北村个案视角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方法和资料来源 |
四、相关概念的厘定与研究框架及思路 |
第一章 河南北村新农村建设群体性事件及其问题反思 |
第一节 新农村建设前夕的北村地志与社会经济变迁 |
第二节 北村新农村建设群体性事件 |
第三节 北村新农村建设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反思 |
一、压制型处置模式问题 |
二、村民小组与村委会、乡镇政府的关系问题 |
三、群体性上访及其在实践中对法治的偏离问题 |
第二章 压制型处置模式下的群体性事件处理策略 |
第一节 压制型处置模式的理论基础、主要特征及其制度环境 |
一、压制型处置模式的理论基础——管理论 |
二、压制型处置模式的主要特征 |
三、压制型处置模式的制度环境——压力型体制 |
第二节 压制型处置模式下的村民与乡镇政府、上级政府行动逻辑 |
一、村民的行动逻辑 |
二、乡镇政府的行动逻辑 |
三、上级政府的行动逻辑 |
第三节 压制型处置模式的合法性危机 |
第三章 回应型治理模式下的群体性事件治理思维 |
第一节 回应型治理模式的理论基础、主要特征及其制度环境 |
一、回应型治理模式的理论基础——平衡论 |
二、回应型治理模式的主要特征 |
三、回应型治理模式的制度环境——协商民主 |
第二节 回应型治理模式的当代价值 |
第三节 回应型治理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
一、协商民主制度得到确立并发展 |
二、法治被确立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
三、信访制度改革出现新变化 |
第四章 基于北村个案视角对新农村建设视野下群体性事件回应型治理模式的公法治理建构 |
第一节 村民小组与村委会及乡镇政府关系的建构 |
一、村民小组的职能再定位 |
二、村委会与村民小组关系的界定 |
三、乡镇政府与村民小组、村委会关系的理顺 |
第二节 回应型治理模式下信访制度的转型 |
一、信访制度改革的法治化定位 |
二、发挥公职律师在依法治理群体性上访中的促进作用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四、作好现阶段拆迁信访工作的体会(论文参考文献)
- [1]高铁A站广场市政项目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研究[D]. 吕子超.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1
- [2]信访工作的困境及出路研究 ——以山西省X市为例[D]. 吴新宇. 山西大学, 2020(01)
- [3]《新时代专职党务工作者工作实用手册》汉朝翻译实践报告[D]. 崔星蓝. 延边大学, 2020(05)
- [4]黑龙江省公安机关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对策研究[D]. 刘品.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8(01)
- [5]论司法公信的实现 ——以法律话语与意识形态的融通为视野[D]. 刁芳远. 吉林大学, 2017(03)
- [6]信访制度法律问题研究 ——以李某信访案为例[D]. 邓萍萍.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17(10)
- [7]宜宾市田某某征地拆迁信访事件处置案例研究[D]. 张幸. 电子科技大学, 2017(04)
- [8]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视域下我国基层信访工作研究[D]. 沙丹. 中南民族大学, 2016(04)
- [9]镇级政府综治信访维稳机制研究 ——以阳东县雅韶镇为例[D]. 庄雪笑. 华南理工大学, 2016(02)
- [10]新农村建设视野下的群体性事件公法治理研究 ——基于河南北村个案视角的思考[D]. 韩雨雷. 山东大学, 20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