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治是基础 法治是目标(论文文献综述)
孙冲[1](2021)在《村庄“三治”融合的实践与机制》文中研究说明行政是法治进入乡村社会的主要手段。随着村级治理行政化的推进,法律对村级治理的影响不断加深。然而,受限于法治自身的局限与行政治理手段的僵化,村级治理需要创新治理手段。自治作为村庄中的内生性治理力量,可以成为村级治理中微观的权力运作方式。德治蕴含的优秀文化与地方传统,可以在村级治理中回应地方性治理需求。家庭文明诚信档案制度作为自治、法治与德治相融合的产物应运而生,体现了"三治"融合的机制。自治需经行政的培育,并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法治的目标可经自治的运行得到实现;德治回应了法治之盲区,并在自治下以村规民约之形式形成了具体的实现机制。"三治"融合满足了村级治理的差异化、弹性化、精细化需求,有助于善治之目标的实现。
陈梦男[2](2021)在《江西省Z乡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对乡村进行治理,是国家治理向基层的延伸,也是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部分,长久以来被人们所关注。乡村治理的目标和内容与国家发展密不可分,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变化,也对乡村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程度,不仅影响着乡村治理的效能和乡村的全面振兴,更影响着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大局。通过阅读和梳理国内外学者对该领域进行研究的文献资料,认为实现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应提升乡村在自治、德治、法治三方面的能力,进而形成“三治”融合治理的模式。江西省Z乡作为乡村代表之一,对自治实践及德治和法治建设进行了探索,使得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成,但其自治、德治、法治及“三治”融合治理的能力还存在着欠缺,影响了Z乡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进程。Z乡治理能力现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自治主体培育不足、德治约束力不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运转不畅等,究其原因是Z乡当前的治理能力,没有与国家对Z乡治理能力的要求及村民对Z乡治理能力的期待相适应,影响了Z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在对Z乡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运用了整体性治理理论,将乡村及其治理能力看作一个整体,从而对整体的治理能力与现代化标准之间的差距进行分析。还运用了多中心治理理论,使多元主体参与进提高Z乡自治、德治、法治能力的过程中,促进“三治”融合治理的能力,并运用可持续发展理论对Z乡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效进行了分析,使Z乡治理能力能满足国家对Z乡治理能力的要求及村民对Z乡治理能力的期待,从而实现Z乡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对江西省Z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研究,旨在为乡村治理的参与和决策部门,制定治理政策提供依据,并为进一步提高Z乡治理能力,实现Z乡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乡村振兴,提供理论指导和对策建议。
艾野[3](2021)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依法治国是人文社科领域研究的焦点内容和重要命题,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方向,关系着国家的兴衰和社会的长治久安。随着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到来,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光辉成果,极大地改变了社会及人们的对法治的意识和认知,推动了世界领域的法治文化交流,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战略部署。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思想的研究,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整体把握、法治体系的完善和我国未来的法治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标志着依法治国被赋予了时代的内涵,对我国法治发展有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代。强调要继续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申和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治国理政的深刻革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和人民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探索出一条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制度体系,并将《决定》定为我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进化的永恒追求,也是总结前人经验后作出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治国就是将其动态的治理理念和方式融入社会主义发展的进程之中,将其时代内涵淋漓尽致地发挥到我国建设的每一个阶段中。依法治国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建设中的地位和治国理政的作用。本文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发展与实践研究为目标,深入地研究了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牢牢把握习近平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对我国法治发展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和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这是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研究的重要推动,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指明方向。本文多学科交叉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和理论和实际相统一法,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视角高度概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与实践,对依法治国的理论渊源进行系统整理,并对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主要内容、成就、特征、经验、优势、挑战和完善路径进行了全面研究,努力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发展与实践研究提供理论素材。本文主要分为七个部分组成,具体来讲:第一部分,绪论。重点分析论文的研究基础及研究效用,通过剖析与本研究相关的理论成果,形成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整体认识,并总结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为研究提供理论参考。理清研究的思路,阐述研究方法,从而搭建本研究的基本架构,总结研究成果,分析研究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概述。本章节首先从法治相关的概念进行概述,分别对法治、法制、人治、德治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进行系统分析。其次从依法治国的内涵入手,对依法治国进行了整体概述,对其理论、核心和本质特征分别进行了论述。从整体的机构上为后续的研究做了理论铺垫。第三部分,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思想基础与理论渊源。这一部分首先,深入了解和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思想,阐述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为依法治国提供了理论依据,并提出了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时代价值。有利于我们准确的认识法治思想来源。其次,研究列宁斯大林对法制的探索和教训,研究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的形成与失败的教训,这部分能有效地为我国法治实践提供依据。之后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法治思想进行研究,对我国法治从无到有进行整体分析。最后从我国的传统法治入手,分别对古代法制思想、近代社会法制思想展开论述。阐述了我国古代、近代法治的弊端与发展,从而对新时代依法治国产生启示作用。第四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本章是该论文的核心部分。首先深入地对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地进行了概述,从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形成、主要内容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其次,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就进行论述,这部分以法治过程中的实质转变为主要成就的依据,通过向更好的方式转变、更具体的实践操作、更先进的治理模式和更高的目标作为成就的主要表现。最后,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特征展开论述,明确依法治国在新时代的主要特征、深化时代赋予的内涵。第五部分,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地位与实践价值。本章首先阐述了新时代依法治国的历史地位,它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发扬,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补充和丰富。其次阐述了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实践价值,分别从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以及人类的法治文化的角度对新时代依法治国进行了有效的定位和评价,从而体现出其在我国社会发展全过程中的价值。第六部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基本经验和优势。在基本经验上,以法为主要研究目标,分别对其与党、权、民主、依规治党的关系进行研究。在现实生活中,党的领导、权力、民主自由、法规制度都与法无法分割,其之间的关系也是相互监督、促进和相统一的。国外法治实践的经验对中国而言是宝贵的,但对经验的学习依然要建立在我国的发展实际上,没有国情为基础的借鉴学习所得到的结果可能与所想背道而驰。在优势上,依法治国发挥出了我国的制度优势。党的领导是我国制度优势的最大体现,人民主体、以德治国、人人平等和中国实际出发都是依法治国的在新时代的优势,依法治国确保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公平正义,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最优结合,保持中国实际为基本准则才能把握依住依法治国的优势和未来法治发展的前景。第七部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理性思考。理性的分析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所要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正视存在的问题,是促进依法治国再进步的最佳途径。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给依法治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这是机遇也是挑战,更是对依法治国潜力深层挖掘的契机。通过理性思考,从八个方面完善新时代依法治国的路径,集中地将“十一个坚持”主要内涵融入新时代依法治国的实践当中,从而将问题和挑战转化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总之,通过系统地研究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论文主要提出以下创新观点:一是提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时代内涵,从社会发展中蕴含的古今的哲学智慧体现出中国特色、中国经验和中国实践。二是提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面临的问题和对策,从社会主要矛盾、法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新时代依法治国完善路径,深入研究我国依法治国理论的发展与实践。三是从新时代依法治国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规律和实践逻辑的阐释,为国家的发展建设提出科学的指南和正确的价值引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华见[4](2021)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是当前党和国家对于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最新论述,在乡村场域,其提出具有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建设的多重政策背景,是党和国家对于乡村治理规律的一般性总结。因此,具体到黔东南州乡村治理,把握黔东南州乡村治理普遍性的同时更要把握其特殊性。黔东南州乡村治理独特的地理环境、相对滞后的经济发展、复杂多元的民族成分以及相应的民族优惠政策等,这些特殊性彰显了黔东南州乡村治理过程的特殊性。结合黔东南州乡村治理体系变迁历程,可以发现黔东南州乡村治理生态与外部环境的走向与关系是由“封闭”走向“开放”,这意味着黔东南州乡村治理正成为一个更加开放的大系统,自治单元、德治单元和法治单元都是其子系统。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要着眼于自治单元、法治单元以及德治单元,通过相应的技术、规则以及制度层面的“融合”,使各子系统(单元)良性互动,最终推动乡村治理体系(系统)更加成熟。通过对黔东南州“整体图景”和“微观绘描”的分析,发现黔东南州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着较为明显的自治、法治和德治单元困境,也存在着主体失谐、规则断层、空间民族分隔、经济支撑乏力等原因造成的“融合”困境。针对这些困境,首先要树立相应的“体系化”理念,引领乡村治理总过程;其次是要夯实自治、法治与德治单元基础,为进一步“融合”提供要素支撑;最后,在具体的“融合过程”中:以统一的纲领性政策法规为“三治融合”提供合法性支撑;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协同克服主体“失谐”,实现多元主体联动;以优化“微治理”单元,重构融合基础;以厚植集体经济实现利益机制的联结,为“三治”提供融合动力;以数字乡村的建设实现信息的共享、主体的联通,突破空间壁垒;以评估指标和反馈机制的健全保证“三治”融合过程的可持续性,最终建立起适宜黔东南州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善治。
孙芮[5](2021)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三治融合”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乎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乡村不发展,中国就不可能真正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党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要求和内容,是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重要保障,对“三农”工作的开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乡村社会在实现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制约因素,构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那么,如何构建和完善“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便成为了现实而又迫切的任务。本文在理论层面概述了乡村振兴战略以及“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基本内容,不但介绍了自治、法治、德治的具体内容,并且理清了三治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及“三治融合”的功能。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乡村治理模式的历程演变进行梳理发现,其中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枫桥经验”被批示推广以来,已经成为了基层治理领域的典型经验,其蕴含的善治理念历久弥新。尤其是浙江省桐乡市“三治融合”基层治理实践的成功探索,更是“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体现,这也证明了“三治融合”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是乡村治理模式演进的必然选择。当前,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过程中,“三治融合”的治理理念尚未成熟;“三治融合”治理主体能力不强;“三治融合”治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是当前我国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主要制约因素。为了解决“三治融合”治理体系在构建过程中面临的难题,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加强“三治融合”的理念建设;提升“三治融合”治理主体能力建设;健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制建设。
路梦琳[6](2020)在《秦皇岛市X镇“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文中提出乡村社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蓄水池”,对国家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等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而乡村治理作为促进乡村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有着更加重要的战略意义。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促进乡村社会不断进步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环。只有健全的乡村治理体系,才能不断推进乡村治理的创新和转型,大大提升我国乡村治理能力,从而有利于满足国家治理的现实要求,更有利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本论文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调查研究法,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切入点,把秦皇岛市X镇作为特定的研究对象,指出目前X镇乡村治理的基本概况以及自治、法治、德治建设的现状,并对乡村人居环境卫生、村集体经济收入、基层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以及村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等进行分析,从村民个人理念认知、法治建设、道德约束等方面出发,深入揭示了阻碍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进程的制约因素,提出了“三治合一”治理理念的限制、治理行为路径依赖的制约、“三治合一”的制度机制供给的缺失这三方面导致X镇乡村治理体系进程中问题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从国内外乡村治理的经验、我国乡村治理的历史沿革等方面,多角度探讨改善X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对策,主张既发挥乡村的内生动力,又坚持完善党的领导,同时注重德法兼顾,并提出以党建为引领、推动理念转型,引导实施“三治合一”的治理行为,构建“三治合一”的机制保障等措施,从而推动秦皇岛市“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张艺[7](2020)在《新时代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40余年来,我国不仅在经济快速发展上创造了奇迹,也在社会长期稳定上创造了奇迹,“两大奇迹”为世界和平发展和全球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同时,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矛盾更为复杂多变,人民群众对于社会治安稳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治安稳定已经成为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刚性需求,在社会治安治理过程中切实推进党委政府、市场组织、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主体多元有效互动,确保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激发社会活力,探索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治安问题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因此,推进社会治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当前深化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大课题之一。我国社会治安治理正处于由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型过程中,可社会治安治理多元主体之间协同治理机制还有待重新构建。论文紧扣社会治安协同治理这一研究主题,对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社会治理、整体性治理等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并分析了我国社会治安治理模式的变迁路径,即为社会治安管制阶段、社会治安管理阶段和社会治安治理阶段。随后本文对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主体进行全面分析,主要分为党委政府、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等四类,并对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协同治理困境进行了解析,认为主要存在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理念缺失、治理能力不强、职责不清和动力不足等问题。为全面分析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困境,分为两个维度进行原因分析,一是制度建构的角度认为是由于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制度设计滞后造成的,主要体现为协同治理制度体系尚不健全,监督制度执行不力,反馈制度尚未建立,问责制度亟待完善。二是从运行机制的角度认为是由于社会治安协同治理运行机制不畅造成的,主要体现为协同治理目标认同机制缺失,互动机制不畅,共享机制不强,保障机制不够等。随后运用问卷调查获知社会对社会治安协同治理主体间行为的认知程度并进行量化测度,并构建社会治安治理演化博弈分析模型和系统动力学流率基本入树流图模型进行定量分析,最后提出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推进机制的政策建议。基于以上的分析,本文以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为研究目标,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以社会治安治理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变迁路径、主体分析、协同困境、演化博弈、系统仿真、推进机制为研究脉络,通过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论述了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问题。具体来说,本文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展开论述。1、梳理了我国建国70周年以来社会治安治理模式的历史变迁路径。论文认为我国社会治安治理模式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1949年至1978年间为社会治安管制阶段;二是1978年至2012年间为社会治安管理阶段;三是2012年以后为社会治安治理阶段;明确指出了社会治安治理是我国社会治安政策的发展方向。2、系统分析了我国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主体及困境。论文认为我国社会治安协同治理主体主要包括了党委政府、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等四种类型,并系统解析了这四类主体的行为及存在的协同困境。论文不仅明确指出了当前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过程中的出现的困境表象,以及造成这些困境的制度成因。3、构建了社会治安主体协同治理行为的演化博弈模型进行分析。论文运用三方演化博弈模型验证了社会治安协同治理主体行为之间的选择策略,得出了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意愿与党委政府采取的社会治安治理政策有关;党委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意愿与他们之间的信任程度有关;社会治安治理主体参与协同治理意愿与收益有关。4、构建了社会治安协同治理“三治融合”系统动力学反馈模型。论文运用了系统动力学流率基本入树流图模型对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自治系统、法治系统和德治系统进行分析,通过建立流位流率系揭示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系统复杂、动态的共同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仿真预测,调控社会政策因子和司法政策因子,为社会治安协同治理政策建议的提出提供科学决策依据。5、构建了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推进机制。论文指出新时代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推进机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党委政府主导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统筹机制;二是深化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理念认同机制;三是强化社会治安多元主体间的互动机制;四是完善社会治安多元主体的保障机制。最后从实践的角度提出了实现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路径探索。
马春芳[8](2020)在《乡村治理“三治合一”模式建构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祁阳县为例》文中提出改革开始以来,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和社会变革的推进,农村地区的社会结构、生活方式和生产条件较之以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伴随着农村人口对更美好生活的渴望与现状农村地区发展不平衡之间的紧张关系持续加剧,现在的农村治理制度需要以实际经验为基础来进行实际革新。十九大提出的建立强有力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模式,则为新时代农村治理制度建设提供了指导方向。同时,乡村治理的有效性影响了村民的利益,也影响着中国能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能否顺利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能否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从宏观层面来说,乡村治理影响了一个地区一个村落的社会治理结构和现状,更甚者会影响国家层面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从微观视角来说,乡村治理受益的主体是基层人民是当前地区常住群众,为人民服务、解决人民眼下最需要的需求,一直都是我国政府的服务宗旨。所以不管是从哪个方向哪个层面哪个维度去分析探讨,“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模式都是非构建不可的。基于此本文首先梳理了我国乡村治理的理论现状,查找了相关的国内外文献和理论基础,再以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为实践案例,在实践考察中使用调查问卷、走访面谈等多种方法来了解当地乡村治理的实际情况。通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笔者分析出了乡村治理主体缺乏自主权、法治保护不完备不完善、乡村文化缺乏动力后继无力等原因,认为这些实际且具体问题的存在与村落民主监督不到位、法治体系建设薄弱、新时代的乡风文明未形成等因素形成了因果关系。因此,从经验角度来看,提出问题,明确问题,分析原因,吸收经验教训的思路油然而生。本文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为基本;加强自治,为乡村成员的自治提供有效的空间为核心;健全法治,为乡村治理的自治制度做保障;聚力德治,为创建良好的乡村治理环境造气氛;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的有机配合与统一等多方面为抓手,去探讨“三治合一”乡村治理模式的最佳提升途径。望以此促进我国乡村治理体系的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早日实现。
王莹[9](2020)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底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文化支撑。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课题。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文化支撑,其现状存在着发展水平不均衡、机制体制不完善、普法氛围不浓厚、自觉自信不充分等多方面的问题,其建设也面临着历史文化传统局限性传承性、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意识形态斗争复杂性多样性、地域人口因素现实性差异性等多方面制约,尚不能充分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因此,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概念和理论,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渊源和理论依据,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成就和基本经验,剖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困境与成因,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和实施路径,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基于此,本文遵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原理和方法,立足中国国情和时代需要,旨在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科学内涵和理论依据,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进程和历史经验,剖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基本原因,提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对策和前瞻性思考,以期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科学内涵的理解,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积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的经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论文由导论、主体部分和结语构成。主体部分包括五章:第一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与基本理论。从源头上探究了法治文化,辨析了法治文化相关概念的含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内涵的研究中,涵盖了对其主客体的甄别,对其特征属性的描述,并从物质、精神、制度和行为四重结构探究了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容,对其所遵循的客观规律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了其战略价值所在。第二章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依据与借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并不是无源之水,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依据,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法治文明则是其借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治观和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有关法治文化建设的思想,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学理依据。中国历史和西方历史中的优秀法治文化建设思想,则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第三章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与基本经验。重点阐述了中国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进程、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中国法治文化建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展现出不同特点。中国法治文化建设在强化实践基础、深化法治理论以及人民法治认同三方面取得了不俗成就。同时,本章还阐释了法治文化建设在坚持基本国情,发挥改革创新精神,正确处理党与法、权与法、情理法三个方面的关系和不断坚持两个“三位一体”的重要经验。第四章剖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困境与成因分析。主要是从现实状况出发,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寻不足,以全面反映法治文化建设的全貌。在发展水平、体制机制、普法氛围、法治信仰等方面探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现实瓶颈,指出其主要制约是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意识形态斗争、地域人口因素上的影响。直面法治文化建设的问题根源所在,为下一步深入探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提供了坚实基础。第五章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与前瞻思考。基于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现实瓶颈与制约因素,围绕思想、制度、实践、文化、资源和国际六方面提出了路径选择,还从多元动力、责任监督、普法传播、文化创新、人才培育和法治评估机制等方面探讨了法治文化建设的机制构建。最后,从目标取向、实践要求、拓展方向阐述了对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未来发展的前瞻性展望。
王蕾[10](2020)在《论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功能》文中提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我国乡村自治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与治理经验,并在治理实践中得以丰富与创新,是乡村治理的基础;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乡村治理的应有之义,其既是乡村治理的结构性要素,也是乡村社会处于一种良好秩序状态的制度基石,是乡村治理的法律保障;德治是建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础上的道德治理方式,贯穿于乡村治理的全过程,并成为新时代乡村践行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乡村治理的价值支撑。在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中,“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要求三者有机融合与协同治理,而并非各行其道。法治与德治要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为基础践行落实;自治与德治要以法治为根本遵循,将乡村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自治与法治要以道德规范、道德精神等良善的道德元素维系与引领乡村治理。因此,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仅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应然性需求,更是实现乡村治理有效性与追求善治目标的实然性路径。毋庸置疑,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结构中,法治与德治均是围绕提升自治水平与自治能力而深入展开的,正确认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及其在乡村治理中的实践逻辑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在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中,应形成德治与法治的良性互补关系,应用道德等“软性”或“隐性”规范有效支撑“硬性”或“显性”的法律制度。乡村治理法治化是法治要素在乡村治理领域的实践路径与运行机制,同时需要道德的滋润与支撑。在理论层面,道德为乡村治理法治化提供正当性证成;在实践层面,道德为乡村治理法治化奠定价值基础。从客体满足主体价值需求的角度来说,德治是解决乡村治理法治化实际问题的道德需要,而道德教育、道德激励、道德约束、道德引领、道德融合、道德评价等道德功能是实现这一“道德需要”的载体形式或具体方法。本文围绕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善治要求,将德治的价值性要素嵌入乡村治理的法治化进程中,在分析乡村治理道德现状的基础上,以道德价值、道德建构为向度,探讨道德引领、道德融合、道德评价之于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基本功能。因此,通过丰富乡村道德内涵,培育优良道德文化,形成充满时代新意的乡村道德规范,为乡村治理法治化奠定价值基础。通过德治与法治的融合发展,将法律规范的具体调整与道德规范的价值指引有机结合,完善乡村治理法治化。以道德需要作为切入点,通过道德的“利他性”评价机制,树立法治信仰并强化法治认同,将法治价值转化为乡村治理的道德力量,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保障作用。
二、德治是基础 法治是目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德治是基础 法治是目标(论文提纲范文)
(1)村庄“三治”融合的实践与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一、村级治理为何需要“三治”融合 |
(一)村级治理中法治的客观局限性 |
第一,基层执法在治理手段与内容上具有局限性。 |
第二,执法实现治理的成本具有局限性。 |
(二)村庄对德治与自治的主观需求 |
二、村庄“三治”融合的理论阐释 |
(一)何为村庄“三治” |
(二)“三治”间的逻辑关系 |
三、村庄“三治”融合的实践与特点:以家庭文明诚信档案制度为例 |
(一)三治“融合”实践的过程 |
1.自治协商确立内容,行政审核确保法治 |
2.法治、德治嵌入自治,制度事项逐渐扩充 |
3.依靠党建宣传动员,发挥自治组织作用 |
4.严格执行程序过程,明确惩戒激励机制 |
(二)“三治”融合实践的特点 |
1.软治理 |
2.在地化与动态性 |
3.德治实体化 |
四、村庄“三治”融合的机制 |
(一)行政培育并引导自治形成 |
(二)严格以国家法与村规民约约束自治 |
(三)运用自治下的连带机制落实德治 |
(四)治理单元的分层、限缩与下沉 |
结 语 |
(2)江西省Z乡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2 Z乡治理能力现代化概述与理论基础 |
2.1 Z乡治理能力现代化 |
2.1.1 Z乡治理能力现代化标准 |
2.1.2 “三治”融合治理及其目标 |
2.2 理论基础 |
2.2.1 多中心治理理论 |
2.2.2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 江西省Z乡治理能力现状 |
3.1 Z乡自治能力现状 |
3.1.1 Z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
3.1.2 Z乡村级党建情况 |
3.1.3 Z乡村级组织工作情况 |
3.2 Z乡德治能力现状 |
3.2.1 Z乡村规民约情况 |
3.2.2 Z乡文明实践情况 |
3.2.3 Z乡农村文化建设情况 |
3.3 Z乡法治能力现状 |
3.3.1 Z乡社会维稳情况 |
3.3.2 Z乡法律服务供给情况 |
3.3.3 Z乡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监督情况 |
3.4 Z乡“三治”融合治理能力现状 |
4 Z乡治理能力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江西省Z乡治理能力现状中存在的问题 |
4.1.1 在自治方面:主体培育与协同不足 |
4.1.2 在德治方面:约束力和带动力不足 |
4.1.3 在法治方面:机制运转和有效监督不足 |
4.1.4 “三治”融合作用未发挥实效 |
4.2 Z乡治理能力现状中存在问题的成因 |
4.2.1 在自治方面:主体定位与自我认识偏颇 |
4.2.2 在德治方面:功能发挥与文化引领缺失 |
4.2.3 在法治方面:法治宣传与服务供给缺位 |
4.2.4 Z乡“三治”融合机制不顺畅 |
5 推进Z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
5.1 提升Z乡自治能力 |
5.1.1 发挥村党组织领导作用 |
5.1.2 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 |
5.1.3 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 |
5.1.4 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 |
5.1.5 加大村级事务公开程度 |
5.2 提升Z乡德治能力 |
5.2.1 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 |
5.2.2 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 |
5.2.3 加强农村文化引领 |
5.2.4 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5.3 提升Z乡法治能力 |
5.3.1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
5.3.2 加强平安乡村建设 |
5.3.3 健全矛盾化解机制 |
5.3.4 加强基层腐败惩治 |
5.3.5 加大农村法律服务供给 |
5.4 提升Z乡“三治”融合治理的能力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Z乡乡村治理现状调查(乡干部版) |
附录2 Z乡乡村治理现状调查(村干部版) |
附录3 Z乡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村民满意度调查 |
致谢 |
(3)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意义 |
1.1.1 理论意义 |
1.1.2 现实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难点 |
1.4.1 创新之处 |
1.4.2 论文难点 |
第2章 依法治国的相关概念 |
2.1 系列概念 |
2.1.1 法治 |
2.1.2 法治与人治 |
2.1.3 法治与德治 |
2.1.4 法治与法制 |
2.2 依法治国的内涵 |
2.2.1 依法治国的概述 |
2.2.2 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 |
2.2.3 依法治国理论的本质特征 |
2.3 依法治国的核心 |
2.3.1 依宪治国 |
2.3.2 依法执政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思想基础与理论渊源 |
3.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法治思想 |
3.1.1 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思想 |
3.1.2 列宁斯大林对法制的探索和教训 |
3.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依法治国理论 |
3.2.1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开端 |
3.2.2 从法制到法治建设 |
3.2.3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 |
3.2.4 依法治国理论体系的建立 |
3.3 中国传统法制思想 |
3.3.1 中国古代法制思想 |
3.3.2 中国近代法制思想 |
第4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 |
4.1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概述 |
4.1.1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形成 |
4.1.2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主要内容 |
4.2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就 |
4.2.1 从治国基本方略转变为全面推进 |
4.2.2 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 |
4.2.3 从依法管理向治理现代化 |
4.2.4 从依法治国到法治中国建设 |
4.3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特点 |
4.3.1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全面性 |
4.3.2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创新性 |
4.3.3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性 |
4.3.4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性 |
第5章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地位与实践价值 |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地位 |
5.1.1 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
5.1.2 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
5.1.3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理论地位 |
5.1.4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现实意义 |
5.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实践价值 |
5.2.1 新时代依法治国为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有力保障 |
5.2.2 新时代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最集中体现 |
5.2.3 新时代依法治国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前提 |
5.2.4 新时代依法治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
5.2.5 新时代依法治国为人类法治文化贡献了中国智慧 |
第6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基本经验和优势 |
6.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基本经验 |
6.1.1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党与法的关系 |
6.1.2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法与权的关系 |
6.1.3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
6.1.4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
6.1.5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立足国情与借鉴中外法治经验的关系 |
6.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优势 |
6.2.1 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最大特色和优势 |
6.2.2 以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力量源泉和重要保障 |
6.2.3 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客观要求 |
6.2.4 以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为实现路径 |
6.2.5 以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为重要原则 |
第7章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理性思考 |
7.1 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
7.1.1 法治发展不平衡制约了整体法治水平的提升 |
7.1.2 法治发展不充分难以发挥法治的功能 |
7.1.3 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对依法治国的影响 |
7.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完善路径 |
7.2.1 科学立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键 |
7.2.2 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 |
7.2.3 公正司法是现代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防线 |
7.2.4 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
7.2.5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
7.2.6 依法治国、依法治党、依法治军全盘考虑 |
7.2.7 全面贯彻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 |
7.2.8 国家、地方、个人协调一致共同发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攻读成果 |
致谢 |
(4)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六)创新之处 |
一、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论 |
(一)核心概念及其辨析 |
1.民族地区乡村治理 |
2.“三治”:自治、法治、德治 |
3.乡村治理体系 |
4.“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 |
(二)基本理论 |
1.多中心治理理论 |
2.协商民主理论 |
3.社会系统理论 |
4.善治理论 |
二、黔东南州乡村治理背景与乡村治理体系变迁 |
(一)黔东南州乡村治理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
1.黔东南州乡村治理的普遍性 |
2.黔东南州乡村治理的特殊性 |
(二)新中国成立前黔东南州乡村治理体系变迁 |
1.“皇权不下县”的传统乡村时期 |
2.政权下沉乡村的晚清民国时期 |
(三)新中国成立后黔东南州乡村治理体系变迁 |
1.建国初期的乡村治理体系 |
2.人民公社化时期的“政社合一”乡村治理体系 |
3.改革开放后的乡村治理体系变迁 |
三、黔东南州“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现状 |
(一)整体图景:黔东南州“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设计与经验 |
1.黔东南州乡村治理相关政策规划 |
2.黔东南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取得的主要经验 |
(二)微观绘描:黔东南州不同特征村落“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现状 |
1.偏远民族村落“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以黄岗村为例 |
2.邻近城镇的混合聚居村落“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以中潮村为例 |
3.黔东南州州级示范村“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
四、黔东南州“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困境 |
(一)黔东南州“三治融合”建设中的自治困境 |
1.村民自治关注度与参与度的脱节 |
2.自治能力有限与公共事务无限性的困境 |
3.自治主体缺失与村庄空心化 |
4.乡村自组织的制度性培育与保障不足 |
(二)黔东南州“三治融合”建设中的法治困境 |
1.乡村治理法律体系不完善,习惯法适用不足 |
2.主体法治意识淡薄,法治能力不足 |
3.法治宣传形式比较单一,法治教育落后 |
4.法律供给不足,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
(三)黔东南州“三治融合”建设中的德治困境 |
1.德治主体变迁,传统德治精英边缘化 |
2.传统文化断层,内容创新不足 |
3.纵向展开不深入,“德”“治”脱节 |
(四)黔东南州乡村治理“三治”的“融合”困境 |
1.主体失谐,角色身份异化与变迁 |
2.规则断层与冲突,协同治理机制缺乏 |
3.集体经济孱弱,村民收入支撑力不足 |
4.空间性分割,地域和民族成分复杂 |
五、完善黔东南州“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设路径 |
(一)理念引领:构筑“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系统理念 |
1.主体层面:协同多元主体“三治”理念 |
2.应用层面:深化规则与技术“融合”理念 |
3.目标层面:构筑多元价值的“体系化” |
(二)单元建设:夯实黔东南州乡村建设“三治”基础 |
1.加强自治主体性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体系 |
2.深化乡村法治,健全黔东南州民族地区法治体系 |
3.强化德治支撑,重构乡村伦理道德体系 |
(三)体系建构:黔东南州“三治”“融合”的根本路径 |
1.加强政策保障,提供融合支撑 |
2.深化党委领导,实现“一核三治”融合 |
3.加强主体协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
4.优化“微治理”单元,重构“融合”基础 |
5.创新发展集体经济,提供融合动力 |
6.建设数字乡村,实现乡村再结构化 |
7.建立动态评估体系,调控融合进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5)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三治融合”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核心概念与基本理论概述 |
第一节 “乡村振兴战略”和“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 |
一、乡村振兴战略 |
二、“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 |
第二节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的内涵 |
一、自治 |
二、法治 |
三、德治 |
第三节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之间的辩证关系 |
一、自治是德治和法治的基础 |
二、法治是德治和自治的保障 |
三、德治是法治和自治的支撑 |
第四节 “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功能 |
一、践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现实需求 |
二、顺应乡村主要矛盾变化的关键举措 |
三、加强乡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必然选择 |
四、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本质要求 |
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
第二章 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历史必然性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乡村治理模式的历史演进 |
一、“村社合一”的乡村治理模式(1949—1957 年) |
二、“政社合一”的乡村治理模式(1958—1982 年) |
三、“乡政村治”的乡村治理模式(1983—2016 年) |
四、“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2017 年至今) |
第二节 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实践经验 |
一、“枫桥经验”对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启示 |
二、“桐乡经验”对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启示 |
第三章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三治融合”面临的问题 |
第一节 “三治融合”的理念尚未成型 |
一、“三治融合”理念培育缺乏系统性 |
二、德治理念缺乏规范与引导 |
第二节 “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主体弱化 |
一、“三治融合”各治理主体的能力不足 |
二、“三治融合”多元治理主体未形成合力 |
第三节 “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机制不够完善 |
一、“三治融合”缺乏制度规范 |
二、“三治融合”模式缺乏地区创新 |
第四章 推动构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对策 |
第一节 强化“三治融合”的理念建设 |
一、倡导“三治融合”理论教育学习 |
二、扩大普法宣传,完善德治规范 |
第二节 推进“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主体建设 |
一、提高各治理主体的能力 |
二、加强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 |
第三节 健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制机制 |
一、完善“三治融合”的配套制度规范 |
二、推动顶层设计与地方实践的有效融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秦皇岛市X镇“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研究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自治 |
2.1.2 法治 |
2.1.3 德治 |
2.2 相关理论 |
2.2.1 参与治理 |
2.2.2 多中心治理 |
2.2.3 合作治理 |
2.3 “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构成要素与基本特点 |
2.3.1 构成要素及关系 |
2.3.2 基本特点 |
2.3.3 功能意义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X镇“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情况 |
3.1 X镇乡村治理情况 |
3.1.1 基本概况 |
3.1.2 网络问卷调查 |
3.1.3 自治、法治、德治建设情况 |
3.2 X镇乡村治理现状 |
3.2.1 村镇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
3.2.2 村集体经济得到较快发展 |
3.3 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党建引领还需加强 |
3.3.2 村民自治还需完善 |
3.3.3 法治建设相对滞后 |
3.3.4 德治基础面临挑战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X镇“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三治合一”治理理念的限制 |
4.1.1 治理主体对“三治合一”理念的合力认识不足 |
4.1.2 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影响 |
4.1.3 “三治合一”理念缺乏系统性 |
4.2 治理行为路径依赖的制约 |
4.2.1 不协同依然存在 |
4.2.2 法治的规范作用依然薄弱 |
4.2.3 德治的根基约束还不够强 |
4.3 “三治合一”的制度机制供给的缺失 |
4.3.1 配套机制规范缺失 |
4.3.2 治理主体的协同激励机制不健全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党引民治、德法并举,助推X镇“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
5.1 国内外乡村治理的经验与启示 |
5.1.1 国外:日本、韩国乡村运动 |
5.1.2 国内:枫桥经验、桐乡经验 |
5.2 以党建为引领,推动理念转型 |
5.2.1 加强“三治合一”合力的提升 |
5.2.2 注重提高法治与德治的融合性 |
5.2.3 加强“三治合一”治理观念的培育 |
5.3 完善“三治合一”的治理行为 |
5.3.1 规范“三治合一”的行为 |
5.3.2 强化自治的基础作用 |
5.3.3 强化法治的规范作用 |
5.3.4 强化德治的支撑作用 |
5.4 建构“三治合一”的机制保障 |
5.4.1 健全配套制度规范 |
5.4.2 建立健全治理主体协同激励机制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秦皇岛市 X 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7)新时代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社会治安相关研究 |
1.2.2 社会治安治理相关研究 |
1.2.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研究 |
1.2.4 协同治理相关研究 |
1.2.5 简要评述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本文创新之处 |
第2章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核心概念界定 |
2.1.1 治安与社会治安 |
2.1.2 治理与治理理论 |
2.1.3 社会治安治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2.2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 |
2.2.1 治理理论 |
2.2.2 协同治理 |
2.2.3 整体性治理 |
2.3 社会治安治理模式的历史变迁 |
2.3.1 社会治安管制阶段:1949年—1978年 |
2.3.2 社会治安管理阶段:1978年—2012年 |
2.3.3 社会治安治理阶段:2012年—至今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新时代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困境解析 |
3.1 新时代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行为分析 |
3.1.1 党委政府 |
3.1.2 市场组织 |
3.1.3 社会组织 |
3.1.4 人民群众 |
3.2 新时代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困境解析 |
3.2.1 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困境的表象 |
3.2.2 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制度设计滞后解析 |
3.2.3 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运行机制不畅解析 |
3.3 小结 |
第4章 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行为的演化博弈分析 |
4.1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多元主体行为测度 |
4.1.1 党委政府主导行为的测度 |
4.1.2 市场组织行为的测度 |
4.1.3 社会组织行为的测度 |
4.1.4 人民群众行为的测度 |
4.1.5 协同治理主体行为的测度 |
4.1.6 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的测度 |
4.2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问卷调查 |
4.2.1 问卷调查简要说明 |
4.2.2 样本数据描述 |
4.2.3 样本量表检验 |
4.3 基于三方博弈的协同治理行为的演化分析 |
4.3.1 基本假设及收益矩阵 |
4.3.2 演化博弈模型构建 |
4.3.3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演化博弈模型稳定性分析 |
4.3.4 研究结论及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三治融合”系统动力学仿真分析 |
5.1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系统理论分析 |
5.1.1 社会治安“三治融合”理念 |
5.1.2 社会治安“三治融合”系统分析 |
5.2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三治融合”指标体系构建 |
5.2.1 社会治安自治系统 |
5.2.2 社会治安法治系统 |
5.2.3 社会治安德治系统 |
5.2.4 社会治安“三治系统”耦合协调状况 |
5.3 社会治安“三治融合”系统反馈模型的构建 |
5.3.1 社会治安系统 |
5.3.2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自治子系统 |
5.3.3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法治子系统 |
5.3.4 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德治子系统 |
5.4 社会治安“三治融合”的仿真与调控分析 |
5.4.1 合流图仿真分析 |
5.4.2 合流图调控分析 |
5.4.3 结论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新时代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推进机制探究 |
6.1 构建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推进机制总体框架 |
6.1.1 新时代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推进机制的界定 |
6.1.2 构建新时代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推进机制的意义 |
6.1.3 新时代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推进机制的框架结构 |
6.2 完善党委政府主导社会治安治理的统筹机制 |
6.2.1 提升社会治安治理的战略意识 |
6.2.2 大力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方式方法 |
6.2.3 实施系列社会治安治理项目 |
6.3 深化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理念认同机制 |
6.3.1 提高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的理念认知 |
6.3.2 强化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的行为联动 |
6.3.3 增强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的利益驱动力 |
6.4 强化社会治安多元主体间的互动机制 |
6.4.1 重塑社会治安多元主体的网络结构 |
6.4.2 明晰社会治安多元主体的责任分担 |
6.4.3 优化社会治安多元主体的资源共享 |
6.5 完善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保障机制 |
6.5.1 完善社会治安协同治理法治保障机制 |
6.5.2 健全社会治安协同治理财政保障机制 |
6.5.3 完善社会治安协同治理评价监督机制 |
6.6 实现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对策建议 |
6.6.1 树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安治理理念 |
6.6.2 完善社会治安协同治理多元主体建设 |
6.6.3 提升社会治安治理主体的素质与能力 |
6.6.4 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治安治理平台 |
6.6.5 创新社会治安协同治理工具 |
6.7 本章小结 |
第7章 总结与展望 |
7.1 研究总结 |
7.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调查问卷 |
附录B 全国社会治安“三治融合”系统指标基础数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乡村治理“三治合一”模式建构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祁阳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及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三治合一”乡村治理模式的基本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三治合一”乡村治理模式的基本概念 |
2.1.1 自治 |
2.1.2 法治 |
2.1.3 德治 |
2.1.4 “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模式 |
2.2 “三治合一”乡村治理模式的相关理论 |
2.2.1 人民主权理论 |
2.2.2 善治理论 |
2.2.3 协商民主理论 |
第3章 祁阳县“三治合一”乡村治理模式的建设现状与成效 |
3.1 调研地区与调研情况介绍 |
3.1.1 调研地区的选择和基本情况介绍 |
3.1.2 调研情况简介 |
3.2 祁阳县“三治合一”乡村治理模式的建设现状 |
3.2.1 “村为主”是实现村民自治核心机制 |
3.2.2 村规民约是乡村法治规范形式 |
3.2.3 文明新风引导是实现德治的主要途径 |
3.3 祁阳县“三治合一”乡村治理模式建设取得的成效 |
3.3.1 建立服务平台与清单管理制度,拓展乡村治理规则 |
3.3.2 结合法治管理与德治辅助,丰富乡村治理方式 |
3.3.3 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提升乡村治理效果 |
第4章 “三治合一”乡村治理模式构建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三治合一”乡村治理模式构建中的问题 |
4.1.1 乡村主体自治缺位,后备干部资源匮乏 |
4.1.2 法治思维意识淡薄,法治保障不健全 |
4.1.3 乡村文化内生动力不足,乡土文化流失严重 |
4.1.4 治理主体对“三治合一”理念的合力认知缺失 |
4.2 “三治合一”乡村治理模式构建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1 民主监督流于形式 |
4.2.2 法治建设亟待加强 |
4.2.3 德治体系尚不健全 |
4.2.4 乡村人口流动性大 |
第5章 “三治合一”乡村治理模式的提升对策思考 |
5.1 以自治为核心,赋予乡村主体自治空间 |
5.1.1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核心作用 |
5.1.2 强化理念培育,提升治理主体的认知水平 |
5.2 以法治为保障,夯实乡村法治理念 |
5.2.1 加强村民普法教育,引导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
5.2.2 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强化乡村法治工作 |
5.3 以德治为支撑,营造乡村德治氛围 |
5.3.1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村文化建设 |
5.3.2 因地制宜尊重并传承传统文化,提升村民认同感 |
5.4 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实现有机统一 |
5.4.1 德治为自治和法治提供思想支撑 |
5.4.2 法治为自治和德治提供根本保障 |
5.4.3 自治作为法治和德治的核心目标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乡村治理模式构建情况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位论文 |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的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与基本理论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界定 |
(一)法治与文化 |
(二)法治文化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主体客体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特征属性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结构内容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在规律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战略价值 |
(一)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重要支撑 |
(二)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挥显着优势的内在动力 |
(三)开创管党治党新局面和开辟党的建设新境界的迫切需要 |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依据与借鉴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治观 |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二、中国历史文化中的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一)中国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思想的演变 |
(二)中国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建设的特点 |
三、西方历史文化中的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一)西方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思想的主旨 |
(二)西方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建设的要义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与经验审视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进程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法治文化建设的源起 |
(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法治文化建设的探索 |
(三)改革开放以来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成就 |
(一)强化了法治文化的实践基础 |
(二)促进了法治理论的逐步深化 |
(三)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认同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法治文化建设应符合现实基本国情 |
(二)法治文化建设应体现改革创新精神 |
(三)法治文化建设要正确处理三种关系 |
(四)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两个“三位一体” |
第四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困境与成因分析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现实瓶颈 |
(一)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水平不均衡 |
(二)法治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不完善 |
(三)法治文化建设的普法氛围不浓厚 |
(四)法治文化建设的自觉自信不充分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制约因素 |
(一)历史文化传统局限性的制约 |
(二)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制约 |
(三)意识形态斗争复杂性的制约 |
(四)地域人口现实差异性的制约 |
第五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与前瞻思考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
(一)增强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 |
(二)健全法治体系、提升法治能力 |
(三)强化依法行政、营造法治氛围 |
(四)积淀法治底蕴、培育法治自信 |
(五)统筹法治资源、实现科学发展 |
(六)树立法治形象、彰显法治实力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机制构建 |
(一)强化法治文化建设的多元动力机制 |
(二)完善法治文化建设的责任监督机制 |
(三)健全法治文化建设的普法传播机制 |
(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文化创新机制 |
(五)优化法治文化建设的人才培育机制 |
(六)实施法治文化建设的评价评估机制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前瞻 |
(一)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取向 |
(二)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要求 |
(三)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拓展方向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文章情况 |
(10)论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功能(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选题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的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学术史梳理 |
二、国内研究学术史梳理 |
三、学术史的简要评述 |
第三节 研究的思路、方法、创新之处及重难点 |
一、研究的基本思路 |
二、主要研究方法 |
三、研究的创新之处 |
四、研究的重点难点 |
第二章 相关基本概念的梳理分析 |
第一节 社会治理与乡村治理 |
一、社会治理的概念 |
二、乡村治理的概念 |
第二节 自治、法治、德治的概念 |
一、自治的概念 |
二、法治的概念 |
三、德治的概念 |
第三节 善治、法治化、乡村治理法治化的概念 |
一、善治的概念 |
二、法治化的概念 |
三、乡村治理法治化的概念 |
第四节 道德需要与道德功能 |
一、道德需要的内涵 |
二、道德功能的内涵 |
三、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功能 |
第三章 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引领功能 |
第一节 道德观念与乡村治理法治化 |
一、道德观念的内涵 |
二、乡村的消极道德观念 |
第二节 道德规范与乡村治理法治化 |
一、道德规范的内涵 |
二、乡村道德规范的演变发展 |
第三节 道德文化与乡村治理法治化 |
一、道德文化与法治文化 |
二、乡村道德文化的现况 |
第四章 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融合功能 |
第一节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概述 |
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理论 |
二、法律与道德的融合关系 |
第二节 法律与道德的融合治理机制 |
一、法律与道德的价值融合机制 |
二、法律与道德的实践融合机制 |
第三节 乡村法治与德治的融合发展 |
一、乡村法治与德治融合的内在逻辑 |
二、乡村法治与德治融合的实践路径 |
第五章 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评价功能 |
第一节 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道德评价概述 |
一、道德评价 |
二、乡村治理法治化中的道德评价 |
第二节 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道德评价成因 |
一、彰显法治价值的需要 |
二、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 |
第三节 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道德评价内容 |
一、基础内容:法治认同与自觉守法 |
二、核心内容:涉及纠纷解决的公正司法 |
三、目标内容:实现乡村善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 |
四、德治是基础 法治是目标(论文参考文献)
- [1]村庄“三治”融合的实践与机制[J]. 孙冲.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21(04)
- [2]江西省Z乡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D]. 陈梦男.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3]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D]. 艾野. 吉林大学, 2021(01)
- [4]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D]. 华见. 贵州师范大学, 2021(12)
- [5]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三治融合”问题研究[D]. 孙芮.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6]秦皇岛市X镇“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D]. 路梦琳. 燕山大学, 2020(06)
- [7]新时代我国社会治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研究[D]. 张艺. 南昌大学, 2020(01)
- [8]乡村治理“三治合一”模式建构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祁阳县为例[D]. 马春芳. 湘潭大学, 2020(02)
-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D]. 王莹.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10]论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道德功能[D]. 王蕾. 江苏大学, 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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