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行政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郭志博[1](2021)在《日本行政组织法的理论源流与机能变迁》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就大陆法系各国行政组织法的理论发展经验来看,两大问题的存在不容忽视:其一是行政组织法基本概念及理论的源流问题。组织法的基础概念从何而来,存在哪些概念群,构成形成怎样的体系,如何加以理论化,能够各自为本国行政组织实践提供哪些理论支撑,发挥哪些机能,其演进与变迁的进路呈现出怎样的状态,皆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其二是在上述理论与机能变迁过程中所遭遇的“历时性”与“共时性”矛盾问题。在行政任务日益多元化,行政需要日益复杂化的当今社会,行政组织如何逐步适应任务导向,调和其与科层官僚制之间的紧张关系,始终存在行政组织法理论与机能的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问题,这一转变的过程、方式、进路,不但会深刻型塑行政组织法理论本身,也会为行政组织改革实践带来重要影响。基于上述问题意识,本文《日本行政组织法的理论源流与机能变迁》以日本行政组织法学为研究对象,试图对其近一个半世纪以来的发展经验进行梳理归纳与概括总结。立足于该国对于行政组织法学的广义与狭义分类,对该国狭义行政组织法学研究上的“行政组织权论”“行政主体论”与“行政机关论”三大基本理论的发展脉络进行溯源,并对日本行政组织法学在基本概念与理论体系建构,及其机能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过程方面进行剖析。就行政组织权论由民主控制和严格法定向放松管制与组织弹性设置,行政主体论由明确责任向组织形态多元化,行政机关论由建立具备权限与决策机能的组织结构向行政任务分配的变迁过程进行了全面解析。文章以日本行政组织法的行政组织权论、行政主体论与行政机关论为研究内容与资源,以其理论源流与机能变迁作为线索与脉络,对日本行政组织法学最为核心的三大理论发展脉络作出通盘分析,以及机能变迁作出通盘分析,兼顾中日两国行政法学的表述差异,对机能的语义及内涵在第一章中做出了相应解释。文章行文过程中的基本立场建立在历史主义基础之上,试图通过对行政组织权论、行政主体论以及行政机关论的学说史演变进行介绍展开全文分析与论述。因而在行文中所应用到的最主要方法在于对文献资料进行“史的考证”的历史主义研究方法,力求还原日本行政组织法学发展的历史过程。此外文章还对日本行政组织法的立法体系进行了分析,概括其内在特征并与我国当代行政组织法学发展进行了比较,应用了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以行政机关为代表的行政组织内部科层制与行政任务导向衍生的行政主体多元化倾向,分别代表了传统型与现代型行政组织的区分,投射到行政组织法理论中可以以“组织结构”与“组织形态”明确与二者的对应关系。与各发达国家一样,近代以来日本也不同程度地面临行政需求和行政机能的扩张,其在行政主体论和行政机关论上都为化解该问题作出理论上的探索。相较而言,该国行政组织法学发展形成了在行政组织法定主义框架下,“行政官厅—行政机关”与“公法人—行政主体”并行发展的特点,在学理上则实现了从传统行政组织法学对行政组织的民主控制、对国家责任的承担以及意思表示体系、决策过程的重视,向现代行政组织法学对行政组织的弹性设置、组织形态以及任务分解等机能的演进与变迁,行政组织采取何种形式能够以最适形态、最小成本和最大效果完成因福利国家、行政国家到来而日益复杂化的行政任务,寻求“组织形态开放化”而带来的“行政主体多元化”,以及行政部门组织结构的自我建构,都在不同程度上成为理论演进及机能变迁问题的内在动因。文章创新之处在于提出了日本行政组织法理论的三大发展脉络,并对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廓清。对行政机关论中的行政官署与行政官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区分,并通过考证提出日本近代行政官署与当代事务分配型行政机关之间的内在关联。提出了日本行政组织法学发展过程中的规范主义与事实主义方法的区分与融合问题。以理论源流与机能变迁为视角,以学说史演进为线索,较之过往研究存在一定程度的新颖性。文章核心观点在于提出日本行政组织法上的传统型理论机能与现代型理论机能处于并存关系,展示了较强的折衷色彩。具体体现为行政机关论与行政主体论并行发展,并就各自领域在不同时期形成了“组织法”与“作用法”上的两套概念体系,使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概念群得以二元共生,其所形成的“道具概念”属性与工具性价值,除能够为该国行政组织实践中产生的问题作一般性解释外,还能够为该国行政组织改革与制度建设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撑。就其理论发展演进及机能变迁情况来看,其经验、道程与我国面临的同类问题相比照,具有较强的理论参考价值和现实借鉴意义。
杨斯琦[2](2020)在《基层公务员素质提升路径研究 ——以X区税务局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务员队伍是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力量,基层公务员是公务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上级公务员与民众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公务员队伍的整体水平,直接反映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低以及政府管理效率的高低。提升基层公务员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基层公务员队伍是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前提条件。加强基层公务员素质建设,提高基层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己经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现实需求。基层公务员素质提升是一个系统的、全面的、动态的过程,其提升过程要从个体素质和群体素质两个方面考量,以个体素质的提升为基点,加强对个体素质的培训开发,在个体素质提升的前提下,优化配置岗位人员,达到群体素质的最优效果。县区级税务部门作为基层公务员的一部分,其素质的高低直接体现着税务部门的执政能力和管理效率的高低,因此,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勤政廉洁、团结和谐的高素质基层税务干部队伍,对加快税收各项改革,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目标的至关重要。本文在素质研究的基础上,以X区税务局的干部为研究对象,结合基层实际,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从思想政治、智力、业务、知识、身心素质五方面对X区税务局公务员素质进行了调查分析,了解掌握了X区税务干部素质现状,找出了税务干部素质存在的问题,受影响的原因,并从中找出提升的路径,提出轮岗交流、教育培训开发、考核评价等措施,不断完善素质提升的路径,充分调动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基层公务员队伍活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邓桂苗[3](2020)在《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职业风险防范研究》文中提出城管执法人员是现代城市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力量,其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是维护城市秩序、营造城市和谐发展氛围、推动“四城同创”进程的重要保障。随着凉山州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种城市病层出不穷,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面临着更加复杂的执法环境、肩负着更加艰巨的执法任务,同时也承担着更加突出的职业风险。本文立足于凉山州实际情况,在街头官僚理论、风险管理理论及依法行政理论指导下,通过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案例分析法和访谈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的职业风险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策略。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主要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第二章主要是对城管执法人员、风险和职业风险进行了概念界定,并对街头官僚理论、风险管理理论和依法行政理论进行了阐释;第三章简要介绍了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特殊性、职业风险的内涵,并通过问卷调查及访谈等方式归纳了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职业风险的主要类型;第四章从城管执法人员个体层面、城管组织层面及社会层面着手,系统梳理了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执法风险来源,主要包括执法人员执法理念偏差、执法资源不足、执法保障欠缺、执法方式不当、公众的支持度偏低等;第五章针对城管执法人员个体、组织、社会三个层面的职业风险来源,在借鉴其他地区城市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提高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加大城管执法资源投入、增强城管执法保障、优化城管执法方式、强化公众认同等方面提出了防范城管执法人员职业风险的建议。本文通过对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职业风险来源的系统分析,提出了相应的职业风险防范策略,有利于为识别和防范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的职业风险、减少职业风险损失提供参考,同时为其他民族地区城管执法人员的职业风险管理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
张怡敏[4](2020)在《善治理论视角下农村“厕所革命”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武威市凉州区清水镇为例》文中认为农村“厕所革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民生工程,对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健康生活意识、提升乡村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但农村“厕所革命”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到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诸多方面,难度大、任务重。因此,如何有效破解农村“厕所革命”中的一系列难题,如何因地制宜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就成为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研究、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基础性课题。本文综合运用文献法、调查法(具体包括实地调研、问卷法和访谈法),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般思路,通过构建农村“厕所革命”善治分析框架,从参与性、责任性、透明性、法治性、可持续性五个维度出发,对武威市凉州区清水镇农村“厕所革命”开展情况进行善治考察,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中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进清水镇农村“厕所革命”的对策建议。本文主要从五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是绪论,重点从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及方法、研究的重点难点与创新点等方面概述研究的问题。第二部分是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通过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对善治理论进行详细阐述,构建起武威市凉州区清水镇农村“厕所革命”的理论分析框架。第三部分是清水镇农村“厕所革命”现状及成效,对清水镇农村“厕所革命”推进情况进行善治考察,据此对该乡镇农村“厕所革命”现状进行分析,并对该乡镇农村“厕所革命”中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第四部分是清水镇农村“厕所革命”推进中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厘清了农户不愿建或建而不用;改厕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改厕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不足;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厕所文化建设难实现等方面的问题,并剖析了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第五部分是推进清水镇农村“厕所革命”的对策建议,从善治理论视角出发,提出宣传引导多元协同参与;守好齐抓共管责任田;畅通信息公开和监督渠道;健全法规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可持续发展促乡风文明等方面的对策建议。
王莹[5](2020)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底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文化支撑。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课题。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文化支撑,其现状存在着发展水平不均衡、机制体制不完善、普法氛围不浓厚、自觉自信不充分等多方面的问题,其建设也面临着历史文化传统局限性传承性、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意识形态斗争复杂性多样性、地域人口因素现实性差异性等多方面制约,尚不能充分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因此,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概念和理论,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渊源和理论依据,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成就和基本经验,剖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困境与成因,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和实施路径,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基于此,本文遵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原理和方法,立足中国国情和时代需要,旨在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科学内涵和理论依据,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进程和历史经验,剖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基本原因,提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对策和前瞻性思考,以期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科学内涵的理解,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积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的经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论文由导论、主体部分和结语构成。主体部分包括五章:第一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与基本理论。从源头上探究了法治文化,辨析了法治文化相关概念的含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内涵的研究中,涵盖了对其主客体的甄别,对其特征属性的描述,并从物质、精神、制度和行为四重结构探究了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容,对其所遵循的客观规律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了其战略价值所在。第二章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依据与借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并不是无源之水,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依据,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法治文明则是其借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治观和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有关法治文化建设的思想,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学理依据。中国历史和西方历史中的优秀法治文化建设思想,则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第三章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与基本经验。重点阐述了中国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进程、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中国法治文化建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展现出不同特点。中国法治文化建设在强化实践基础、深化法治理论以及人民法治认同三方面取得了不俗成就。同时,本章还阐释了法治文化建设在坚持基本国情,发挥改革创新精神,正确处理党与法、权与法、情理法三个方面的关系和不断坚持两个“三位一体”的重要经验。第四章剖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困境与成因分析。主要是从现实状况出发,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寻不足,以全面反映法治文化建设的全貌。在发展水平、体制机制、普法氛围、法治信仰等方面探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现实瓶颈,指出其主要制约是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意识形态斗争、地域人口因素上的影响。直面法治文化建设的问题根源所在,为下一步深入探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提供了坚实基础。第五章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与前瞻思考。基于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现实瓶颈与制约因素,围绕思想、制度、实践、文化、资源和国际六方面提出了路径选择,还从多元动力、责任监督、普法传播、文化创新、人才培育和法治评估机制等方面探讨了法治文化建设的机制构建。最后,从目标取向、实践要求、拓展方向阐述了对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未来发展的前瞻性展望。
倪宪涛[6](2020)在《福清市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研究》文中认为基层公务员承担国家行政权力最终实现以及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义务,是国家法律、法规最直接的执行者,与人民群众有着直接并且密切的关系,肩负着团结群众、服务群众、建设并稳定基层的重担。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高低关系到政府依法行政的总体水平,关系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成效。因此,我国法治国家建设要以提升基层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本文综合运用问卷调查法、文献研究法、统计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和利用新公共服务理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等相关理论,分析福清市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基本现状,找出福清市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存在着依法行政的法治认知力不全、协调力欠缺、执行力不到位、影响力不足、社会关系处理力欠佳等主要问题。经调查分析,福清市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不高的原因主要是受官本位和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专业法治队伍不够成熟、依法行政环境较为复杂、家族主义带来负面影响五个方面因素的影响。最后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运用相关理论提出提高福清市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对策和建议,主要是从提高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认知力、协调力、执行力、影响力以及社会关系处理力五个方面着手。为福清市政府制定提升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提供决策参考,也为我国其他地区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提供借鉴。
苏小悦[7](2020)在《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问题研究 ——以东营黄河河务局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水行政执法是我国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水利事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当前我国基层流域机构的水行政执法工作仍不容乐观,本文从基层水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出发,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和调查研究法,充分研究法治政府理论和行政均衡理论,以东营黄河河务局水行政执法实践为例,开展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问题研究。随着我国对水资源环境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基层流域机构的水行政执法现状得到了有效改善。执法队伍管理创新化,设置专职水政监察大队,合理分配执法人员,将教育培训日常化;执法设备科技化,在有效提高执法效率的同时着力加强执法力度;监督方式多样化,及时有效的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将日常监督贯穿工作始终,公益诉讼发挥重要作用。在对东营黄河河务局水行政执法工作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存在的问题有:流域管理法律制度不完善,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交叉冲突,法律制度建设滞后,高层次法规操作性不强;基层流域水行政执法权威性不够;水行政执法体系混乱,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事权划分不明晰,内设机构职能交叉,执法程序不规范;水法规宣传收效甚微,公民水法制意识不强,行政处罚落实难;基层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的数量和水平都有限,执法设备配置不完善。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落实水法规宣传不到位;基层水行政执法条件有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资金配套不足;执法监督体制机制不健全。根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提出了加强流域管理法制建设,完善修改相关按律法规,明确执法权,加大水行政执法惩处力度,认真落实河长制;加大基层水行政执法宣传力度;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开展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人员激励和监督考核制度,经费保证充足;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建设,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创新执法模式和手段五项措施,以推动水行政执法的发展进程。
陈丽娟[8](2020)在《湘西州行政执法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中有一方面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可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总体规划中的重要性。而要实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则必须从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环出发全方位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只有当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和完善时,其实施法律的功能、实现政府管理的职能、保障公民的权利的目标才能得以有效实现。当前我国行政执法面临着诸多困境,如行政法律法规过于分散和冗杂,行政执法主体权限易交叉、重叠,公民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等。而这些困境常会引发一系列的执法问题,这在基层地区的行政执法工作中体现得尤为明显,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湘西州)。湘西州由于行政执法涉及的相关要素还不够完善,使得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比如一些公共管理领域因缺少执法依据而无法有效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综合素养不高导致执法水平不高且随意执法、人情执法,民众法律意识不强导致一些违法违规事件屡禁不止等等。因此,开展湘西州行政执法问题及对策研究成为湘西州依法治州进程中不可或缺的课题,将其进行系统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本文首先对行政执法进行了界定,包括概念、功能特征以及行政执法要素(即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环境),并论述了湘西州行政执法要素;其次通过实地走访湘西州部分行政执法机关、抽样调查州内行政诉讼案例并结合社会现象等分析指出当前湘西州行政执法存在的具体问题;然后从湘西州行政执法要素出发分析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有:执法依据本身及其设立机制的不足、执法机构职责权限的制约、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等;最后提出优化湘西州行政执法的建议,包括完善执法依据、健全执法主体、优化执法环境等,以期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更好的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翟磊[9](2020)在《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离不开基层视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基层实践。基层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根基之所在,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活力源头之所在,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薄弱环节之所在。作为最基层一级政府,乡镇政府是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威的地方代表,承担着落实国家意志,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重大责任。乡镇政府能否秉公用权、依法行政,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整体水平。本文以乡镇(街道)政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主要行动者,以基层政府权力为考察对象,立足于乡镇政府权力运行的过程,剖析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状与法治问题,旨在构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制度框架。本文以“山西洪洞封灶禁煤”“上海市违法群租治理”为例,提出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目标悖论和主体角色悖论。在价值目标层面,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存在“合法性”与“有效性”的价值冲突,合法性和有效性之间存在张力。在主体角色层面,基层政府既是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核心力量,同时稍不注意,也往往成为破坏法治建设的关键主体。本文研究重点是聚焦规范约束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力争在理论上提出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统一的方案。在规范实证分析基础上,本文认为,基层政府权力存在执行性、非完整性和裁量性;在社会实证分析基础上,基层政府权力运行一定程度上存在滥作为、不作为与慢作为的异化现象。基层政府力异化现象背后,是权力配置失衡、权力行使公共性缺失、权力监督弱化的制度根源以及法律工具主义和行政特权观念的思想根源。聚焦以上问题,本文尝试构建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权力行使和权力监督法治化的三维制度架构,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价值统一提供实现路径。权力配置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先决条件。为破解基层政府“职权与责任”“财权与事权”“人事权与工作任务”的权力配置失衡问题,“强镇扩权”改革试图回应基层政府的权力需求,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强镇扩权”改革也存在合法性质疑与有效性困境。本文认为,区县政府与乡镇基层政府权力关系重构应当着眼于结构性改革,为乡镇政府权力配置提供系统完整的法治化路径。乡镇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须遵循“功能适当原则”“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原则”;以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的关键是探索制定专门《乡镇政府组织法》。以中央立法形式对乡镇法律地位、组织机构、职权范围、区县与乡镇分权原则、区县与乡镇行政关系、区县与乡镇财权关系、乡镇政府人员编制、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等权力配置核心条款加以明确规定,最终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权力行使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关键环节。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行使具有非独立性、非常规性和责任主导性等现实特征,面临“运动式运行”“压力型运行”和“权责失调型运行”的法治困境。推进基层政府行政规范、行政决策与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是破解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困境,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化的关键。通过限定“红头文件”规范内容、加强程序规制、建构实施后评估机制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通过健全决策程序机制、建构跟踪评估机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以推进基层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法治化;通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优化行政执法资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健全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法治化。权力监督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运行存在违反法律规范的“硬腐败”,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和懒政懈怠等“软腐败”现象。实现权力监督的法治化,重点是要将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与效能监督结合起来,构建权力运行协同监督制度体系。针对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廉洁性监督,通过实行“垂直管理制”“任期制”“交流制”“高配制”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制度;通过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打造信息公开平台来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权责清单制度、分工制约制度、任职限制制度、重大事项申报与公开制度以加强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针对基层权力运行效能性监督,重点是要回应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科学性与考核基础信息失真问题,以及考核过程中基层政府博弈与投机问题,通过基层绩效考核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绩效考核的适度激励与适度问责机制、提升基层政府的法治考核权重,完善基层政府绩效考核与效能监督制度。展望我国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前景,本文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立场,主张践行基层法治建设的渐进式改革与发展之路。基层法治建设需要正视法治理想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张力。在推进基层法治过程中,既要旗帜鲜明批判“法治虚无主义”,也要警惕“法治浪漫主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背景下,基层法治建设势在必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进程等不得。同时,法治也不是万能的,世界上也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层法治建设模式,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也急不得。本文认为,要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以现实主义的态度客观地认识和分析基层法治建设之路,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
于广益[10](2019)在《政府信息公开 ——权利与规制》文中研究指明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简称《条例》)的出台一般被认为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的开端。《条例》实施以来已十年,已在现有制度环境内形成了巨大突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一制度的实践,也为当下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提供了重要而丰富的资源。但与此同时,政府信息公开经过十年实践,也呈现出一系列突出问题,主动公开不足,依申请公开不规范,公开情况与社会期待仍有差距。2016年2月,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再度拉回学界的视野中心,其中“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的提法,再结合《条例》新修订的背景,被认为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面临的又一次重大机遇。总结十年的实践经验,直面存在问题,梳理研究成果,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践行路径有其必要性。我国信息公开现阶段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并非仅在法规与技术层面,而在于信息不公开的影响对信息公开价值体系的消解,这种消解将极大的削弱信息公开的权利价值,并进一步增加了信息公开制度的工具性。当然,信息公开的合法豁免具有规范文本标准可供参考,尤其是域外信息公开法规对所谓的公开例外原则有着较为成熟的应用。而国内法规在移植过程中,因应中国的信息公开趋向,在例外列举、关联申请、主动公开等方面作出了调整,其对信息公开在国内的发展趋势产生了多重复合的影响。除此之外,还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司法判例等其他类型的法源对信息公开例外情况进行附加补充,以适应行政和司法实务中的情形。在实务选择之中,对秘密、安全、稳定类信息一般明确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而对内部、过程、隐私类信息则存在多向解读,其界限认定和公开与否均无明确依据可以遵循,而对模糊、缺损、加工类信息,还会因为程序中断导致一系列行政和法律后果。实务中对于信息不公开的最终选择,在某些特定条件和特定领域之下,很可能引发后续程度不同的风险,从个体性的维权抗争,到组织通过集体抱团进行反制,或是以群体性的暴力形式表达异议。从制度设计维度,信息公开现有的机制架构面临着日益紧张的张力。我国对于信息获取关联限制性条款(三需要条款)从设立之初就存在争议。显然立法者设定关联限制性条款的意图是让我国信息公开初期的口径有序扩大,并留给行政机关时间以自我调适逐步适应信息公开的外部环境。但这种对信息公开申请设置门槛的要求与信息公开保障权利之间产生了内在悖论,因而导致三需要条款面临巨大争议。另外,三需要在实际操作中也因缺乏规范要求而行政裁量权过大,在信息公开初期易被行政机关滥用于逃避公开义务,在近期却又成为规制申请滥用的唯一手段,这种角色的变幻也凸显了我国信息公开的复杂形态。与此同时,对申请处理补正程序如何适用一直存在语义分歧,补正原则模糊的抽象表述使行政机关辨识补正类别时无所适从,陷入应补正的未补正,不应补正却补正的乱象,司法机关在后续的审判中面临着相似的情况。对申请内容认定和补正程序运用的偏差,导致补正处理在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中始终在弃置与滥用两极之间摆荡。对于整个公开制度体系而言,现阶段其实仍是偏重单项制度的先行推进,缺乏相关协同制度的联动。对于行政决策进程的参与一直缺乏相关的公开渠道,即便是形式上的一些松动,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参与效果。而对于政府信息的对外发布,则面临着专业技术对话语的垄断,基本以单向传达的形式向外界进行传播,注重专业性与单一性,尤其是在环境信息类发布的案例中。但在很大程度上,这种话语体系构建的权威性和合法性正在被碎片化的信息涌动所削弱。而产生这种情况的另一制度根源则是协商民主原则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应用并没有突破性的改善。随着信息的不断流转,对信息流动的各个过程也缺乏有效监督,其中内部纠错偏重自上而下的考核,侧重形式上的被动回应,而所谓的中立性的评估机构并没有独立产生多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第三方监管力量并没有形成气候。信息民主和信息公平尽管在信息公开制度领域已经有了隐性的制度安排,但仍需要实质性的举措予以推进和落实。上述未解决的内在矛盾,致使信息公开制度在运行过程中面临着颇多的现实困境。由于权利之间关系的混沌,信息公开权在与其他权利竞合时,价值排序难有统一标准。个人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这一组关系,多数情况以知情权优于隐私权的趋向出现,但又产生隐私权被侵害之嫌。同样的情况出现在商业保密权与知情权的关系中,似乎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上就可以牺牲商业秘密,这类做法尽管很大程度上确实能对信息公开不足进行弥补,但过于笼统的公开理念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对其他主体利益的保护。而在申请权与申请权之间,在行政司法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少数人的权利滥用会对其他人的权利伸张产生倾轧,迫切需要有效规制。上述实务中的争议有一定概率会转为司法纠纷,其中围绕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定义范围的争议就占了很大比例,条款规定的不明确导致司法角度对公开范围的申请常面临着余地较大的选择范围,因此类似案件产生不同司法审判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不过随着经验的累积和权威案例的发布,现阶段司法审判的重点逐渐集中于对信息公开答复的程序审查。另一类困境来源于信息公开需求的扩张与信息公开供给的错位。由于信息作为资源的价值不断凸显,或作为博弈手段,或作为涉诉工具,或用以商业竞争,种种的诉求导致需求在持续扩展,但是现有的制度瓶颈使得信息诉求释放的非常有限。在初始目标没有达到的情况下,公开维权的方式开始异化,滥用申请权利的情况开始出现,这就使得供给与需求之间的错位愈加严重。而应以主动公开为主的信息公开模式,实务中却主要以依申请公开形式公开,两者的倒置暴露了我国公开模式的原生问题。除此之外,过于强调新技术对于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而忽略了打通技术壁垒和信息孤岛。仅靠技术单方面的改造确实可以提升公开效率,可以使公开形式更为多样,公开维度更为多元,但是要在公开内容和范围形成突破,实现与公开需求的深度对接,更核心的是供给机制的内在革新。要从信息公开实践中的困境脱身,应以权利的逻辑来探究信息公开的规制路径,从信息公开原点出发,实现历史渊源、发展脉络与实践经验的贯穿与自洽。随着权利理念的萌芽,知情的理念就已经逐步在滋长和蔓延,随着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传统的权利对理念增生的启蒙,信息公开权利不仅是停留在愿景当中的权利,更是向具象化实体化发展,并对于公权机关规定了更多对应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对于权利的学术研究和制度建议一直没有停歇,从知情权、信息自由、表达自由以及其他与公开有关的权利研究,为信息公开权利逻辑的架构提供了坚实的学术支撑。另一大背景则是传统的行政惯性已经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随着这种惯性的不断弱化,个体权利开始逐步觉醒,并从个体案例向群体观念普及。而与此同时,更为关键的还在于外部环境对制度创设的催生,包括信息开放全球共识的成型,公共利益对于信息公开的需求愈加迫切,再辅以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和优化。在这种背景之下,新型权利概念的提出,实质上是对传统权利的一次隐性的升级,而包括信息公开权利在内的新兴权利的进一步发展为信息公开立法的启动和发展提供了关键推力,同时也将权利的理念始终内嵌于信息公开立法的全过程。因此,信息公开规制的建构路径应从理论和制度两个维度进行思考。理论更迭方面,应考虑对公开功能的定位进一步确立,凸显其对信息获取程序的规范,同时也使其从过于集中的社会预期中一定程度的抽离,并将技术理性与社会理性进一步结合,对公开体制的弹性和刚性实现一定程度的平衡。同时必须跳出信息公开制度而从协同制度建设入手,如决策参与制度、民主协商制度、信息纠错制度等的创立入手,与公开制度形成制度链接,以共同处理混杂各类权益的综合需求。制度再造方面,在公开法规的原则性规定基础上,应通过领域内具体细分的规则形成互补的格局,以公开合法性向公开合理性进一步提升。技术手段也是不可或缺,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发布效率,改善信息公开服务质量都需要技术改造与升级。公开领域指南、标准、规范的空白,则可以通过制度的改革进行填充,从原则性的文字表达转换至刚性的、具备实操性的体制并定期更新以适应新情况的变化。而建构路径的底层进路毫无疑问是权利的实质释放。上述法规、文件、标准的建构和完善的初级目标,是对信息公开权利的基础的保障,包括信息获取权利的救济程序、行政机关公开义务的明晰化和程序化。下一步则是对权利的界限进行厘定,将知情权、信息获取权、信息自由权、信息申请权等相关权利之间的承接关系进行梳理,并将权利逻辑能无碍的体现在制度建设之中。除了信息公开权利之外,对于申请权与申请权、申请权与隐私权、申请权与秘密权、申请权与参与权的权利价值竞合也应找到有序共处的合理排序,而非互相倾轧的乱局。从权利的内核、边界、平衡的逻辑链条对信息公开规制进行透视,才能找到兼具可行性和稳定性的进路。
二、依法行政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依法行政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日本行政组织法的理论源流与机能变迁(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价值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论文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第一章 日本行政组织法学的形成与基本问题 |
一、日本行政组织法学的形成 |
(一)日本行政组织法学的源起 |
(二)日本行政法学与行政学的分化 |
(三)广义与狭义的日本行政组织法学 |
二、日本行政组织法学的理论基础 |
(一)国家有机体学说 |
(二)国家法人学说 |
三、日本行政组织法学的基本问题 |
(一)行政组织权问题 |
(二)行政主体问题 |
(三)行政机关问题 |
(四)三大问题的基本关系 |
四、日本行政组织的传统型与现代型机能 |
(一)机能的语义 |
(二)日本行政组织的传统型机能及其特征 |
(三)日本行政组织的现代型机能及其特征 |
第二章 行政组织权论:从“民主控制”到“弹性设置” |
一、行政组织权论及民主控制机能的出现 |
(一)行政组织权问题的产生 |
(二)官制问题与行政保留 |
(三)行政组织法定主义的确立 |
(四)行政组织民主控制机能的实现 |
二、组织权放松管制及行政组织弹性设置机能的实现 |
(一)行政组织法定主义的缓和 |
(二)本质性理论的导入 |
(三)行政组织权论的发展 |
(四)弹性设置机能的实现 |
第三章 行政主体论:从“确定责任归属”到“建构多元组织形态” |
一、行政主体论及其责任归属机能 |
(一)公法人论的产生与发展 |
(二)从公法人论到行政主体论 |
(三)责任归属机能的实现 |
二、特殊行政组织的出现及其组织形态机能 |
(一)行政主体二元论的出现 |
(二)特殊行政组织的形成 |
(三)组织形态多元化机能的发展 |
第四章 行政机关论:从“建立组织结构”到“实施任务分配” |
一、日本行政机关论的主要线索 |
(一)行政官署论线索 |
(二)行政官厅论线索 |
(三)行政机关论的二元化 |
二、行政官厅论的产生与结构 |
(一)行政官厅论的产生 |
(二)行政官厅论的发展 |
(三)行政官厅论的基本结构 |
(四)传统行政机关论的组织结构机能 |
三、行政官署论的演进与变迁 |
(一)行政官署论的发端 |
(二)战后日本行政组织立法体系 |
(三)《国家行政组织法》与新型行政机关概念 |
(四)事务分配行政机关论的形成 |
(五)新型行政机关论的任务分配机能 |
第五章 日本行政组织法理论及机能变迁的启示 |
一、我国行政组织法学的议题及问题 |
(一)我国行政组织法学的产生动因与主要议题 |
(二)我国行政组织法学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日本行政组织权论及其机能变迁的启示 |
(一)日本行政组织权论及其机能变迁特征 |
(二)对我国行政组织法定问题的启示 |
三、日本行政主体、机关论演进及其机能变迁启示 |
(一)日本行政主体、机关论演进及其机能变迁特征 |
(二)中日两国行政组织法学的可比性基础 |
(三)我国“行政主体—行政机关”相关理论的主要问题 |
(四)我国“行政主体—行政机关”相关理论的改造路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2)基层公务员素质提升路径研究 ——以X区税务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述评 |
(二)国内研究述评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视角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素质 |
二、基层公务员 |
三、基层公务员素质 |
第二节 理论视角 |
一、人力资本理论 |
二、素质模型理论 |
第二章 问卷调查的设计和发放 |
第一节 X区税务局公务员素质要素的提取 |
一、基层公务员素质要素提取 |
二、基层税务局公务员素质要素提取 |
三、X区税务局公务员素质要素提取 |
第二节 税务干部素质研究模型 |
一、X区税务局公务员素质研究模型 |
二、素质模型权重分析 |
第三节 问卷调查的编制 |
一、调查问卷设计 |
二、样本的选择及问卷调查的发放回收 |
第三章 X区税务局公务员素质现状调查及提升实践 |
第一节 X区税务局公务员素质现状 |
一、思想政治素质 |
二、智力素质 |
三、业务素质 |
四、知识素质 |
五、身心素质 |
第二节 X区税务局公务员素质提升实践 |
一、基本素质培训 |
二、岗位练兵业务比武 |
三、绩效管理 |
四、数字人事 |
第四章 X区税务公务员素质提升面临的困境及其原因分析 |
第一节 X区税务局公务员素质提升面临的困境 |
一、素质提升成效不明显 |
二、日常培训与素质提升需求不匹配 |
三、考核激励机制有待完善 |
四、人员的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
五、素质测评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
第二节 基层公务员素质提升存在困境的原因分析 |
一、对素质提升的重视程度不够 |
二、素质提升需求的多元化带来提升难度 |
三、素质的复杂性带来提升及量化评价的困难 |
四、素质提升动力不足 |
第五章 基层公务员素质提升路径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转变观念提升整体素质 |
一、重视素质提升的作用 |
二、加强整体素质的提升 |
三、不断提升学习能力 |
四、努力提高分析调查的能力 |
五、培养创新能力 |
第二节 加强公务员的素质培训 |
一、优化基层公务员的培训 |
二、建立公务员终身培训模式 |
三、建立专门的培训管理机构 |
四、完善公务员的培训保障机制 |
第三节 完善基层公务员考核激励机制 |
一、优化考核机制 |
二、完善激励机制 |
三、以考促学,提升个人素质 |
第四节 加强人员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个人的优势 |
一、合理配置人员与岗位 |
二、加强轮岗交流,培养复合型人才 |
三、探索人员结构的最优模式 |
第五节 完善公务员素质测评机制 |
一、构建科学的素质测评体系 |
二、探索建立科学的素质等级评定 |
三、保证素质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 |
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职业风险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相关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城管执法人员 |
2.1.2 风险 |
2.1.3 职业风险 |
2.2 理论基础 |
2.2.1 街头官僚理论 |
2.2.2 风险管理理论 |
2.2.3 依法行政理论 |
第3章 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职业风险及类型 |
3.1 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的职业风险 |
3.1.1 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 |
3.1.2 城管执法人员职业风险的内涵 |
3.2 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职业风险类型 |
3.2.1 职业风险事项调查 |
3.2.2 人身安全风险 |
3.2.3 心理健康风险 |
3.2.4 工作责任风险 |
3.2.5 声誉风险 |
第4章 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职业风险来源分析 |
4.1 个体层面的风险源 |
4.1.1 执法理念偏差 |
4.1.2 执法能力不足 |
4.1.3 执法程序不规范 |
4.1.4 执法方式不当 |
4.2 组织层面的风险源 |
4.2.1 城管执法人力资源不足 |
4.2.2 城管执法资金资源不足 |
4.2.3 城管执法法律依据不足 |
4.2.4 城管执法保障欠缺 |
4.2.5 考核机制不完善 |
4.2.6 监督机制不健全 |
4.3 社会层面的风险源 |
4.3.1 执法对象对城管执法工作的认同度较低 |
4.3.2 普通公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支持不足 |
4.3.3 媒体的非客观性报道 |
第5章 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职业风险防范策略 |
5.1 个体层面风险源的防范策略 |
5.1.1 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
5.1.2 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 |
5.1.3 规范城管执法程序 |
5.1.4 优化城管执法方式 |
5.2 组织层面的风险源防范策略 |
5.2.1 增加执法人员数量,优化城管执法人力资源配置 |
5.2.2 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城管执法人员工作条件及工资待遇 |
5.2.3 加强城管执法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
5.2.4 完善城管执法考核机制 |
5.2.5 健全城管执法监督机制 |
5.3 社会层面风险源的防范策略 |
5.3.1 增进公众对城管执法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
5.3.2 构建媒体与城管执法的良性互动关系 |
5.3.3 科学应对舆情事件,塑造城管良好形象 |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善治理论视角下农村“厕所革命”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武威市凉州区清水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关于“厕所革命”的研究 |
(二)关于善治理论的研究 |
(三)文献评述 |
四、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创新点 |
第一章 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 |
(一)“厕所革命” |
(二)卫生厕所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善治理论 |
(三)农村“厕所革命”善治分析框架 |
第二章 清水镇农村“厕所革命”现状及成效 |
一、清水镇农村“厕所革命”现状 |
(一)清水镇概况 |
(二)相关政策及模式标准 |
(三)清水镇农村“厕所革命”推进情况 |
二、清水镇农村“厕所革命”取得的成效 |
(一)参与性:宣传引导促参与 |
(二)责任性:网格化责任抓落实 |
(三)透明性:创新政务公开新模式 |
(四)法治性:建设执法为民队伍 |
(五)可持续性:因地制宜选择管护模式和措施 |
第三章 清水镇“厕所革命”推进中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厕所革命”推进中面临的问题 |
(一)参与性:农户不愿建或建而不用 |
(二)责任性:改厕的质量和效率不高 |
(三)透明性:改厕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不足 |
(四)法治性: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五)可持续性: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厕所文化建设难实现 |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
(一)参与性:传统观念和客观经济条件影响参与的主动性 |
(二)责任性:多元主体管理服务不到位 |
(三)透明性:监督机制不健全 |
(四)法治性: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不完善 |
(五)可持续性:缺乏先进技术和长效建管机制 |
第四章 推进清水镇农村“厕所革命”的对策建议 |
一、参与性:宣传引导多元协同参与 |
(一)广泛宣传,转变观念 |
(二)培树示范户,打造示范点 |
(三)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参与 |
二、责任性:守好齐抓共管责任田 |
(一)落实政府的主导责任 |
(二)调动乡镇干部的工作热情 |
(三)强化农户的主体责任 |
(四)激活企业的服务意识 |
三、透明性:畅通信息公开和监督渠道 |
(一)加强党务、政务、组务公开 |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
(三)完善监督机制 |
四、法治性:健全法规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
(一)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和法规 |
(二)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 |
(三)优化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
五、可持续性:推进可持续发展促乡风文明 |
(一)粪污资源化利用与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
(二)建立长效建管机制 |
(三)建设农村厕所文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 |
附录二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的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与基本理论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界定 |
(一)法治与文化 |
(二)法治文化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主体客体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特征属性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结构内容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在规律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战略价值 |
(一)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重要支撑 |
(二)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挥显着优势的内在动力 |
(三)开创管党治党新局面和开辟党的建设新境界的迫切需要 |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依据与借鉴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治观 |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二、中国历史文化中的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一)中国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思想的演变 |
(二)中国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建设的特点 |
三、西方历史文化中的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一)西方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思想的主旨 |
(二)西方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建设的要义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与经验审视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进程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法治文化建设的源起 |
(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法治文化建设的探索 |
(三)改革开放以来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成就 |
(一)强化了法治文化的实践基础 |
(二)促进了法治理论的逐步深化 |
(三)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认同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法治文化建设应符合现实基本国情 |
(二)法治文化建设应体现改革创新精神 |
(三)法治文化建设要正确处理三种关系 |
(四)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两个“三位一体” |
第四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困境与成因分析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现实瓶颈 |
(一)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水平不均衡 |
(二)法治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不完善 |
(三)法治文化建设的普法氛围不浓厚 |
(四)法治文化建设的自觉自信不充分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制约因素 |
(一)历史文化传统局限性的制约 |
(二)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制约 |
(三)意识形态斗争复杂性的制约 |
(四)地域人口现实差异性的制约 |
第五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与前瞻思考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
(一)增强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 |
(二)健全法治体系、提升法治能力 |
(三)强化依法行政、营造法治氛围 |
(四)积淀法治底蕴、培育法治自信 |
(五)统筹法治资源、实现科学发展 |
(六)树立法治形象、彰显法治实力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机制构建 |
(一)强化法治文化建设的多元动力机制 |
(二)完善法治文化建设的责任监督机制 |
(三)健全法治文化建设的普法传播机制 |
(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文化创新机制 |
(五)优化法治文化建设的人才培育机制 |
(六)实施法治文化建设的评价评估机制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前瞻 |
(一)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取向 |
(二)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要求 |
(三)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拓展方向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文章情况 |
(6)福清市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的创新 |
1.4.2 研究的不足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依法行政 |
2.1.2 依法行政能力 |
2.1.3 基层公务员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 |
3 福清市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现状分析 |
3.1 福清市基本情况 |
3.2 问卷调查设计及调查情况 |
3.2.1 问卷调查设计 |
3.2.2 问卷发放及数据说明 |
3.3 福清市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调查数据分析 |
3.3.1 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认知力有待提高 |
3.3.2 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协调途径不够通畅 |
3.3.3 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执行力偏弱 |
3.3.4 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影响力不够 |
3.3.5 基层公务员社会关系处理力存在不公现象 |
3.4 福清市普通民众主要调查数据分析 |
4 福清市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福清市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依法行政的法治认知力不全 |
4.1.2 依法行政的协调力欠缺 |
4.1.3 依法行政的执行力不到位 |
4.1.4 依法行政的影响力不足 |
4.1.5 依法行政的社会关系处理力欠佳 |
4.2 福清市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存在主要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受官本位和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 |
4.2.2 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 |
4.2.3 专业法治队伍不够成熟 |
4.2.4 依法行政环境较为复杂 |
4.2.5 家族主义带来负面影响 |
5 提高福清市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对策建议 |
5.1 提高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认知力 |
5.1.1 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想引领 |
5.1.2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学习 |
5.2 提高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的协调力 |
5.2.1 明确责任减少矛盾纠纷 |
5.2.2 把握有效的协调策略 |
5.2.3 加强联合执法 |
5.3 提高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执行力 |
5.3.1 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5.3.2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
5.3.3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5.4 提高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的影响力 |
5.4.1 充分发挥德治和法治的重要作用 |
5.4.2 加强全民普法的深度和广度 |
5.4.3 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
5.5 提高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的社会关系处理力 |
5.5.1 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良好环境 |
5.5.2 加强全方位的监督力度 |
5.5.3 促进公务员自强自律 |
6 研究结论及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福清市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调查问卷 |
附录B 福清市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状况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
致谢 |
(7)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问题研究 ——以东营黄河河务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本文研究思路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创新之处 |
1.4.2 本文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基层流域机构 |
2.1.2 水行政执法 |
2.1.3 水行政执法行为的分类 |
2.2 理论基础 |
2.2.1 法治政府理论 |
2.2.2 行政均衡理论 |
第3章 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的现状分析 |
3.1 水行政执法的重要地位及作用 |
3.1.1 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
3.1.2 水行政执法的必要性 |
3.2 水行政执法的发展现状 |
3.2.1 创新化的队伍管理 |
3.2.2 科技化的执法设备 |
3.2.3 监督方式多样化 |
3.3 实地调查—以东营黄河河务局为例 |
3.3.1 基本情况 |
3.3.2 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
第4章 东营黄河河务局水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存在的问题表现 |
4.1.1 流域管理法律制度不完善 |
4.1.2 流域水行政执法权威性不够 |
4.1.3 水行政执法体系混乱 |
4.1.4 水法规宣传收效甚微 |
4.1.5 基层执法能力不足 |
4.2 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1 重视程度不够 |
4.2.2 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 |
4.2.3 落实水法宣传不到位 |
4.2.4 基层水行政执法条件有限 |
4.2.5 执法监督体制机制不健全 |
第5章 加强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的对策 |
5.1 加强流域管理法制建设 |
5.1.1 完善修改相关法律法规 |
5.1.2 明确执法权 |
5.1.3 加大水行政执法惩处力度 |
5.1.4 贯彻落实河长制 |
5.2 加大宣传力度 |
5.2.1 加强水法规宣传 |
5.2.2 加强执法主体宣传 |
5.3 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
5.3.1 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
5.3.2 提高人员执法素质 |
5.3.3 执法信息化建设 |
5.3.4 建立完善人员激励和监督考核制度 |
5.3.5 充足的经费保障 |
5.4 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拓宽监督渠道 |
5.4.1 落实三项制度建设 |
5.4.2 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
5.5 转变观念,创新执法方式 |
5.5.1 执法模式创新 |
5.5.2 执法手段创新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湘西州行政执法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 |
第一章 行政执法概述 |
第一节 行政执法界定 |
一、行政执法的概念 |
二、行政执法要素 |
三、行政执法的特征和功能 |
第二节 湘西州行政执法要素 |
一、执法依据 |
二、执法主体 |
三、执法环境 |
第二章 湘西州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 |
第一节 执法冲突难以避免 |
一、行政处罚难以实施 |
二、行业监管难以落实 |
第二节 执法质量有待提高 |
一、存在未依法执法的现象 |
二、正确适用法律法规能力不强 |
三、行政处罚未适用比例原则 |
第三节 执法为民意识不强 |
一、“以罚代管”现象明显 |
二、“随意处罚”较为普遍 |
第四节 执法压力长期存在 |
一、多行业领域顽瘴固疾难以消除 |
二、存在私罚等违法现象 |
三、暴力抗法事件还偶有发生 |
第三章 湘西州行政执法问题的成因 |
第一节 执法依据本身及其设立机制的不足 |
一、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及其质量有待加强 |
二、立法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
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还不够完善 |
第二节 执法主体中机构及人员的短板 |
一、执法机构自身职责权限的制约 |
二、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
三、执法人员编制与执法工作需求的不匹配 |
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缓慢 |
第三节 执法环境中守法意识与舆论的影响 |
一、公民法律意识淡薄 |
二、舆论偏见影响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 |
三、不对称的舆论对话格局加大执法矛盾 |
第四章 优化湘西州行政执法的建议 |
第一节 执法依据优化建议 |
一、加快地方立法进程 |
二、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 |
三、推进法律规范“立改废” |
四、推动立法评估和监督工作 |
五、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
第二节 执法主体优化建议 |
一、加快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二、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
三、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
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
五、完善执法人员安全保障 |
六、严格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
第三节 执法环境优化建议 |
一、加强群众普法宣传 |
二、构建良好的行政执法舆论对话格局 |
三、提高公众参与行政的实效性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9)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基层法治离我们有多远? |
二、基层治理的法治悖论 |
三、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四、基本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限定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现实困境与发展方向 |
第一节 基层政府的职能与职权 |
一、基层政府职能与职权的规范分析 |
二、基层政府职权的法律特征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现状分析 |
一、基层政府失灵与政府权力异化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异化之根源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塑造 |
一、基层政府治理的理念误区与极端倾向 |
二、合法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底线 |
三、有效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重塑 |
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三维架构 |
第三章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失衡及其解决路径 |
一、问题意识:纵向权力配置失衡 |
二、制度性根源:法定职权与管理的错位 |
三、关于基层乡镇政府地位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强镇扩权:基层政府赋权改革探索与反思 |
一、改革历程与实践样本 |
二、行政性分权:强镇扩权改革的路径反思 |
第三节 基层政府赋权的法治化路径 |
一、确立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明确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目标: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 |
三、健全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保障 |
第四章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实践图景——以上海群租治理为例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群租治理的真实场景 |
二、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依据——群租治理的政策推进 |
三、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过程——群租治理中的街镇角色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特征 |
一、基层政府权力的“运动式运行”困境 |
二、基层政府权力的“压力型运行”困境 |
三、基层政府权力的“失调型运行”困境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建构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框架 |
二、基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 |
三、基层政府行政决策的法治化 |
四、基层政府行政执法的法治化 |
第五章 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表象与根源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硬腐败与软腐败 |
二、基层政府权力廉政监督与效能监督的统一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危害性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腐败的根源分析 |
三、价值导向:从事后惩戒转向事前预防 |
四、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制度化构建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效能监督的法治化 |
一、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实证分析:以2019年D区街镇考核为例 |
二、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法治困境 |
三、基层政府效能监督法治化的改进路径 |
第六章 余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展望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虚无主义批判 |
一、基层治理中法治虚无主义的新变异 |
二、基层法治虚无主义的形态与后果 |
第二节 警惕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浪漫主义 |
一、法治浪漫主义思潮的形成 |
二、法治浪漫主义的迷惑性与危害性 |
第三节 坚持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实主义 |
一、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 |
二、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 |
三、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渐进实现路径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兼怀人生四十 |
(10)政府信息公开 ——权利与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论 |
五、主要研究方法 |
六、论文结构 |
七、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信息不公开对信息公开的价值消解 |
第一节 信息不公开对信息公开权利的抑制 |
一、信息公开权利的来源及实现 |
二、信息不公开对信息公开权利的限缩 |
三、信息不公开对信息公开权利的分化 |
四、信息公开权利的程序性中断 |
第二节 公开与例外的制度区隔 |
一、域外信息公开法规的例外原则 |
二、国内法规对信息公开豁免的移植特点 |
三、其他法源对信息公开例外的附加补充 |
第三节 信息不公开的累积风险 |
一、风险不平等中的个体抗争 |
二、公开申请的组织反制 |
三、从信息不公开到群体暴力 |
第二章 信息公开制度设计的双重张力 |
第一节 信息获取关联限制的存废之争 |
一、关联限制的阶段功能 |
二、“三需要”的内在悖论 |
三、删除“三需要”的正反效应 |
第二节 申请处理补正程序的解读分歧 |
一、补正界定的辨识盲区 |
二、补正类别的适用困境 |
第三节 信息产生的前置参与缺位 |
一、决策进程的公开障碍 |
二、公权部门的信息控制 |
三、信息参与的架构虚置 |
第四节 信息结果的后置监督失效 |
一、内部纠错的单向度 |
二、外部反馈的形式化 |
三、中立监管的空心化 |
第三章 信息公开运行过程的现实困境 |
第一节 权益竞合的价值乱序 |
一、隐私权与知情权 |
二、商业秘密权与知情权 |
三、信息公开申请权之间 |
第二节 具体适用的司法纠纷 |
一、信息定义的实务争议 |
二、公开主体的司法视角 |
三、申请答复的程序审查 |
第三节 公开需求的扩张和异化 |
一、需要的权益驱动 |
二、诉求的扩张阻滞 |
三、维权的方式异化 |
第四节 公开供给的不足和错位 |
一、主动与被动的倒置 |
二、技术与机制的换位 |
三、供给与需求的脱节 |
第四章 信息公开规制的权利逻辑 |
第一节 传统权利对理念增生的启蒙 |
一、权利研究的积淀 |
二、传统惯性的弱化 |
三、个体权利的觉醒 |
第二节 外部环境对制度创设的催生 |
一、全球共识的成型 |
二、公共利益的权衡 |
三、法治环境的更新 |
第三节 新兴权利对立法突破的推进 |
一、知情权的新兴特色 |
二、作为新兴权利的预期与损害 |
三、公开立法的权利逻辑 |
第五章 信息公开规制的建构路径 |
第一节 信息公开制度的加速更迭 |
一、制度的再定位 |
二、理性调节下的公开体系 |
三、专项制度的补充 |
第二节 信息公开制度的精细再造 |
一、领域细分的文件模式 |
二、技术与公开机制的关系 |
三、补正程序的规范标准 |
第三节 信息公开权利的实质释放 |
一、保障与监管下的权利 |
二、权利元问题与逻辑展开 |
三、权利间的调节平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依法行政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日本行政组织法的理论源流与机能变迁[D]. 郭志博. 吉林大学, 2021(01)
- [2]基层公务员素质提升路径研究 ——以X区税务局为例[D]. 杨斯琦.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3)
- [3]凉山州城管执法人员职业风险防范研究[D]. 邓桂苗.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4)
- [4]善治理论视角下农村“厕所革命”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武威市凉州区清水镇为例[D]. 张怡敏. 西北师范大学, 2020(01)
-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D]. 王莹.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6]福清市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研究[D]. 倪宪涛. 福建农林大学, 2020(02)
- [7]基层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问题研究 ——以东营黄河河务局为例[D]. 苏小悦. 山东师范大学, 2020(11)
- [8]湘西州行政执法问题及对策研究[D]. 陈丽娟. 吉首大学, 2020(03)
- [9]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D]. 翟磊.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10]政府信息公开 ——权利与规制[D]. 于广益.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