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进一步落实完善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意见(论文文献综述)
卢大林[1](2021)在《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兵团》文中研究表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兵团法治建设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兵团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法治兵团建设。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兵团各级领导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遵守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以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兵团。
李悦[2](2020)在《内蒙古牧区发展与牧民可持续生计研究 ——基于发展型社会政策视角》文中指出内蒙古牧区牧民的生计问题一直是学术和政界关注的重要议题。中央和地方层面出台了很多惠及牧民的政策,从短期效益来看,这些政策对于促进牧民收入确实有显着效果,但近些年牧民收入增长缓慢,部分地区的牧民甚至陷入到了生态恶化和生计衰微的双重窘境。因此如何充分发挥社会政策对经济发展的促进和导向作用,对实现牧民可持续生计和牧区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以证据为本的社会工作取向,在梳理现行内蒙古牧区发展政策的基础上,揭示了发展型社会政策与可持续生计资本二者的关联,运用现存统计资料—内蒙古大学中国北方少数民族地区社会调查资料库(CNMASS)的数据对牧民生计资本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牧户生计资本总体匮乏,其中自然资本方面,内蒙古牧区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发、草场质量下降;人力资本方面,内蒙古牧区牧户教育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教育水平,牧区人口老龄化超过全国老龄化标准;物质资本方面,牧民在生产生活上虽有改进,但也体现了牧民日益依赖牧业生计的特性;金融资本方面,内蒙古牧区牧户面临高消费、高投入、高负债的问题;社会资本方面,内蒙古牧区社区缺乏文化娱乐设施,牧区合作组织发展缓慢,牧区社区互助性较弱。基于此,从发展型社会政策的角度提出了实现牧民可持续生计的政策路径。
杨艺臻[3](2020)在《论内蒙古乌拉特人的艾马克组织及其运行机制》文中认为乌拉特人是成吉思汗二弟哈萨尔后裔中的一支,他们于1649年从呼伦贝尔迁于河套地区,至今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为保证族群的绵续与社会的良性运行乌拉特人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组织,即乌拉特人的艾马克组织,这是乌拉特人繁衍生息的秘密。本文根据对中国西部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三旗的实地考察写成,旨在描述一个乌拉特人的艾马克组织及其运行机制。通过田野调查和研究发现:乌拉特人的艾马克组织包含两个系统,它们分别是继嗣系统和行政系统。继嗣系统保证了族群的绵续,这不仅是指新生命的诞生,更是指对新生命的抚育,保证其能成为在社会结构中发挥作用的社会分子。行政系统则是为社会分子提供了社会结构中一个位置,这两个方面构成了一个乌拉特人生活的全部内容,保证了乌拉特人的繁衍生息。首先,继嗣系统是以乌拉特人的单系继嗣群为基础形成的不同等级的裂变支,其中斡孛黑是继嗣系统中最低级的裂变支,继嗣系统是由诸多斡孛黑构成的。以乌拉特人群为主体形成的巴彦淖尔市又是中国地方的行政系统,而且由很多不同等级的辖属地域组织——乌素组、嘎查、苏木、旗组成。继嗣系统与行政系统之间存在相互重叠的关系。其次,艾马克组织的运行依靠两种类型的制度来维持。一是继嗣系统中的非正式制度,即通过游牧文化中传统活动实现对诸多斡孛黑的整合;二是行政系统中的正式制度,行政单位会经常举办一些活动,这些活动以某种明确的形式被确定下来,并且由行政单位进行组织和实施,其功能在于加强成员间联系、增强社会团结、维护社会运行。正是这两种制度共同构成了乌拉特人艾马克组织的运行机制,而这种动态的运行机制也很好的解答了弗里德曼对“宗族-村落之谜”的疑惑。
李思[4](2021)在《内蒙古自治区宗教政策70年探析 ——以藏传佛教为个案》文中研究指明内蒙古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是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为绝大多数,并由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等多个少数民族所组成的国家省级行政区。由于历史上多种原因,北亚地区的蒙古族中绝大多数从13世纪中叶起就信奉了藏传佛教(北传佛教之主要流派之一),并延至今。所以,藏传佛教是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宗教形态,尤其是蒙古族的主要信仰文化体系。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十分关注民族和宗教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之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便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了以马克思主义宗教思想为指导思想之理论基础的党的宗教政策,对藏传佛教事务进行了有效而科学地管理。并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如何对宗教事务进行科学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开辟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地方民情的崭新道路。党的宗教政策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成功实践,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在实践中如何正确引导和科学管理各宗教事务方面的探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它对于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宗教这一人类传统特殊而普遍存在的文化形态之积极作用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尤其是党在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区制定,并实施民族和宗教政策方面成为了典范。因此,有必要、也必须对自自治区成立以来这70年间,党对少数民族地区藏传佛教事务进行管理方面所取得的经验等进行科学的、系统的和全面的总结。对在探索和实施宗教事务管理政策过程中所出现的一些偏差进行认真反思。这些对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制定宗教法规和管理政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社会应用价值。本论文作者秉持“实事求是”和“忠诚于历史”的基本原则,以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对历史负责的强烈责任心对内蒙古自治区对藏传佛教事务的管理政策和工作实践为研究主要对象,从宏观视角回眸了自治区成立70年来(1947—2017年)对藏传佛教事务进行管理的整个历史过程,结合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时代背景,具体分析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在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方面中所取得的骄人成绩,以及在政策执行中所出现的一些偏差或这样那样的失误,对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力图加以总结。本论文分由绪论、正文三章、结语、主要参考文献等六部分所组成。论文绪论由“选题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价值和其理论意义”、“研究的理论与方法”以及作者自认为是论文的创新点和存在的不足之处等内容组成。在论文的第一章中,分三节扼要地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的渊源、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的传播简史和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时的藏传佛教之基本情况等。在第二章中分两节回眸了内蒙古自治区对藏传佛教事务管理70年历史发展沿革,并根据时代背景和社会变革基本脉络,把这70年分为两个发展阶段,即从自治区成立之初(1947)到20世纪70年代末为第一个发展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自治区成立70周年(2017)为第二个发展阶段。在第三章中笔者也分三个节对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年间在藏传佛教事务管理方面所取得的经验和一些值得深思的教训进行了梳理与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国家和自治区在新的发展过程中将如何进一步完善各种宗教的中国化,为建立较为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事务管理理论体系、法律体系和政策体系提出了自己之拙见。
杜俊奇[5](2020)在《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外公职人员中一直存在着腐败现象,而且党外公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其腐败问题也开始空前凸显,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中,腐败问题还表现的相当严重。党外公职人员分布在各领域、各层级,在各级政府、各个岗位充当重要角色,有职有权,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而必须直面和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监督机制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监督问题仍然处于薄弱状态。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总体上说,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全面系统的研究尚不充分,对这一群体的腐败程度、形式、原因等实证研究非常不足,具有建设性和应用性的对策建议更是不多。从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一时代的宏伟大业来看,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问题的研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共产党(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即参政党)互相监督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将全面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迫切需要。本文主体内容分为逻辑紧密关联的五章。逻辑起点首先在理论层面阐发了关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必须厘清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介绍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内容、制度基础、法理依据和监督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追溯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发展历程,分析目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继而用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现状、成因和特征;论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化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和显着成效;最后,就如何强化、细化、实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特别是政治敏感度和政策性比较强的宗教界、工商联、村委会三个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从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维度提出的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这一事关我国反腐败成效而迄今很少受到关注的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内调外研获得了翔实的一手数据;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对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方晓玲,邓亚净,DUO Qing[6](2019)在《党委领导视角下的治理有效性关注——以西藏乡村治理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大背景下,乡村治理有效成为治理理论界及政策实践者普遍关注的议题。西藏乡村治理在党委领导下经历了不同历史阶段,取得了显着成就,但当前治理现实仍对有效性提出了需求,为此,应在治理有效性原则的指导下,坚持乡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明确角色定位,以抓集体经济为契机总体提升乡村党组织带头人水平,建设站在治理前沿的乡村服务型党组织,将全面从严治党向乡村延伸,巩固乡村腐败治理。
覃云[7](2019)在《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现状及应对措施研究 ——以柳州市城中区为分析样本》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征地拆迁职务犯罪,是城市化建设进程中无可避免的现象。此类职务犯罪的发生,与发案地区的经济发展、司法发展是同步同比的。任何一个城市,要实现城市化的飞速发展,不可避免地要将征地拆迁工作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同样的,围绕经济建设大局展开的司法工作,也必须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法律问题予以重视和研究。笔者曾经供职的城区,征地拆迁职务犯罪发案率曾经一度攀升。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无论是侦查取证还是审查审判阶段,遇到了各种各样的观点碰撞和方式差异。文章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概述。先是界定征地拆迁的定义,后从职务犯罪的概念入手,以三种主流说法引出职务犯罪概念共同之处,进而对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概念和特点进行论述。然后,指出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危害个人利益,更是危害投资环境,破坏城镇化经济建设,甚至危害到国家机关公信力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文章第二部分先是阐述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态势与成因。首先,从犯罪手段上的更隐蔽与更复杂、犯罪主体上的多样化、犯罪对象上集中征地拆迁补偿款、犯罪主观上的故意等方面分析了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现状;其次,从村组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村民在选任村组干部中权利意识不足、对渎职犯罪的认识不足等方面剖析了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现状的原因。文章第三部分重点讨论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法律适用难点。第一个问题是村基层组织成员(包括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党组织成员、村民小组成员)是否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适格主体。第二个问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与最高法《关于村民小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之间的关系,进而讨论司法实践对这三者的理解分歧和运用差异。第三个问题是如何界定“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和“土地征用费用的管理”等。第四个问题是征地拆迁职务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构成问题。文章第四部分对征地拆迁职务犯罪案件的预防对策进行了论述,分别从制度、教育和监督三大方面给出对策。具体从科学选人、严格用人、社会保障、综合监督和公开透明等方面论述了可操作性较强的建议,以期从行政、司法、社会保障及社会心理方面,为柳州市城中区征地拆迁职务犯罪问题找到有效解决方法。
布仁吉日嘎拉,浩日娃,刘洋洋[8](2019)在《新中国成立70年内蒙古自治区牧区经济政策演进及其发展效应》文中研究指明新中国成立7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本文将70年来在内蒙古草原牧区始终贯穿的产业和产权政策这一真正决定牧区发展命运的核心问题从牧区其他相关政策中分别出来,对其演进的客观规律和产生的效应进行了系统的总结与分析。内蒙古不同时期的牧区经济政策对自治区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北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未来的牧区政策实施中,应该进一步加强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继续提倡草原文化优势;立足客观实际,适当调整发展战略;进一步确保政策的科学抉择与长期稳定。
吕天卿[9](2019)在《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府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生态文明是追求构建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治理自然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政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导者和推动者,政府履行好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对于加强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推动美丽中国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基于政治学理论视角,开展了对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的研究。“引言”论述了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分析了国内外研究现状,阐述了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指出了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第一章“相关概念和理论阐释”界定了生态文明、地方政府、政府责任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的概念,论述了责任政府理论、生态文明理论、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和社会治理理论的基本内容;第二章“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考察了内蒙古人口及生态环境状况,总结了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论述了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第三章“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了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诸多问题,探讨了经济和生态、思想和制度、政府和社会等方面的原因;第四章“国内外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经验和启示”考察了国内外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经验,提出了国内外经验对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借鉴意义;第五章“加强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的路径选择”针对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存在的问题,从思想认识、责任体系、责任法治化、社会治理和制约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的对策建议;“结论”指出了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研究的主要结论,指出了本文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研究对于推动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府责任理论研究,加强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张斌洋[10](2019)在《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层面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思考 ——基于广东高州市和广西上林县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的案例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东西部扶贫协作实施已经有20多年了,是我国特色的区域协调发展和扶贫方式之一,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解决西部地区的贫困问题、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7年9月,广东省G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S县确立了“携手奔小康”结对帮扶关系,两地重点围绕“推进帮扶项目落地、产业合作发展、劳务协作、人才交流”等方面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县级层面东西部扶贫协作仍然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首先,参与结对帮扶的东部地区财力有限,以G市为例,资金支持方面,只能通过省转移支付的帮扶资金去帮S县,能够额外给予S县的帮助也非常有限。其次,由于自然条件、劳动力素质、产业底子薄弱等多种因素的影响,S县的如期脱贫的任务任重道远。因此,有必要继续深化和拓展县级层面的东西部地区扶贫协作,助力贫困县如期实现与全国一起迈入小康社会。本文以G市和S县开展“携手奔小康”为例,深入分析当前县级层面东西部扶贫协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且在深入研究国外治理贫困的基础上,提出从“加强顶层设计、开发产业合作”等五个方面加强扶贫协作工作,从而为更好地推动县级层面的东西部地区扶贫协作提供新的思路。
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进一步落实完善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意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进一步落实完善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意见(论文提纲范文)
(1)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兵团(论文提纲范文)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法治兵团建设的基本遵循 |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兵团抓好法治建设的基本理论依据 |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法治兵团建设的行动指南 |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法治兵团建设的方向和目标 |
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兵团法治建设水平的主要措施 |
(一)高度重视和加强对法治兵团建设的领导 |
1. 兵团各级党委要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法治工作。 |
2. 加大对法治建设经费的投入。 |
3. 重视法治建设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 |
(二)全面提高兵团各级党组织依法执政的能力 |
(三)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
1. 尽快构建兵、师、团三级行政执法体系。 |
2. 规范、清理兵团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
3. 加快职能转变,建立廉洁、高效、透明的服务性行政管理体制。 |
4. 完善对各级行政主体的监督。 |
(四)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
(五)严格遵守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
1. 转变政府职能,尊重市场规律。 |
2. 建立完善符合兵团体制要求的产权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制度。 |
3. 进一步依法规范农牧团场与职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 |
(2)内蒙古牧区发展与牧民可持续生计研究 ——基于发展型社会政策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 |
一、发展型社会政策的演进脉络及实践策略 |
(一)发展型社会政策的演进脉络 |
1.从矛盾到互构:经济发展与社会政策的关系转向 |
2.发展型社会政策的基本理念 |
(二)可持续生计:发展型社会政策的实践策略 |
二、牧民生计背景:制度变革与政策逻辑 |
(一)内蒙古牧区经济政策 |
1.改革开放前期(1950年—1977年) |
2.改革开放后期(1978年—至今) |
(二)内蒙古牧区社会政策 |
1.牧区基础设施建设 |
2.牧区牧民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
(三)小结 |
三、内蒙古牧区牧民生计现状分析 |
(一)样本人口学分析 |
(二)牧民生计资本现状分析 |
1.人力资本现状分析 |
2.自然资本现状分析 |
3.物质资本现状分析 |
4.金融资本现状分析 |
5.社会资本现状分析 |
(三)小结 |
四、优化牧区牧民可持续生计的发展路径 |
(一)树立生态优先的牧区发展战略 |
1.健全牧区法制制度,保护草原生态功能 |
2.加强牧民资产建设,激发牧民内生动力 |
(二)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牧区发展机制 |
1.牧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
2.推动牧区合作组织建设 |
(三)加大对牧民人力资本的投资力度 |
1.完善牧区医疗服务体系,提升牧民健康保障 |
2.加大牧区教育投资力度,不断提高牧民整体素质 |
结论及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论内蒙古乌拉特人的艾马克组织及其运行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相关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理论框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及田野经历 |
第五节 田野点的介绍 |
第二章 河套地区乌拉特人的繁衍生息 |
第一节 乌拉特人的由来与迁徙历史 |
第二节 乌拉特人的生态空间 |
第三节 乌拉特人的生计方式 |
第四节 乌拉特人与其他族群的互动关系 |
第五节 乌拉特人的繁衍生息线 |
第三章 乌拉特人的斡孛黑组织与裂变 |
第一节 家庭与家户 |
第二节 斡孛黑及其财产继承 |
第三节 斡孛黑的裂变与联合体 |
第四节 斡孛黑的延续与替补 |
第五节 仪式的分化 |
第四章 乌拉特人的行政系统 |
第一节 现代的行政体系与乌拉特人 |
第二节 市、旗行政系统的运行——“脱贫攻坚战” |
第三节 苏木边疆党建“五个一” |
第四节 嘎查中牧民的政治生活 |
第五节 居民的纠纷及其处理方式 |
第五章 继嗣系统的整合功能 |
第一节 拜年 |
第二节 艾拉-艾马克 |
第三节 赛骆驼 |
第四节 祭祀家族敖包 |
第五节 祭穆纳山 |
第六章 行政系统的再生产方式 |
第一节 集体祭火 |
第二节 祭祀旗敖包 |
第三节 母驼祭火 |
第四节 那达慕 |
第七章 结论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田野调查时间记录表 |
附录 B:巴彦淖尔市四大班子领导成员表 |
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4)内蒙古自治区宗教政策70年探析 ——以藏传佛教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价值和意义 |
四、理论与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内蒙古自治区藏传佛教之溯源 |
第一节 内蒙古自治区简介 |
第二节 藏传佛教在内蒙古地区的传播 |
第三节 内蒙古自治区的藏传佛教 |
第二章 内蒙古自治区对藏传佛教事务的管理 |
第一节 前30 年对藏传佛教事务的管理 |
一、1947—1966 年对藏传佛教事务的管理 |
二、1967—1977 年对藏传佛教事务的管理 |
第二节 后40 年对藏传佛教事务的管理 |
一、1978—2012 年对藏传佛教事务的管理 |
二、2013—2017 年对藏传佛教事务的管理 |
第三章 70 年来所取得经验、教训及启示 |
第一节 在管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 |
一、全面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
二、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 |
三、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 |
四、走与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相适应之路 |
第二节 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失误 |
一、政策上的不成熟 |
二、政策落实上的不彻底 |
三、工作上的急于求成 |
四、思想上的麻痹 |
第三节 启示 |
一、坚持党的宗教工作方针 |
二、坚持政教分离原则 |
三、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性 |
四、加快培养爱国爱教的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步伐 |
五、努力引导和推广蒙古地区藏传佛教要用本民族语言诵经 |
六、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 |
七、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宗教工作 |
八、不断推进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建设 |
结语 |
主要参考书目(按照字母顺序排列)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5)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学界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对决策层关于统一战线相关文献的解读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内容与框架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若干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与构成 |
一、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阐释 |
(一)“公职人员”的概念 |
(二)“党外”的概念 |
二、党外公职人员来源与构成 |
(一)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外公职人员”的来源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分类构成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与管理 |
一、党外公职人员培养选拔政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任用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初期的任用政策 |
(二)改革开放后的任用政策 |
(三)进入21世纪后的任用政策 |
(四)新时代选拔任用的政策 |
三、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
(一)对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引导 |
(二)优化党外干部管理结构。 |
(三)选好配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 |
(四)选好选准主委。 |
四、党外公职人员从政优势 |
(一)政治优势 |
(二)智力资源优势 |
(三)利益表达优势 |
(四)社会活动优势 |
五、党外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在体制内的作用 |
(一)建国初期 |
(二)改革开放初期 |
(三)新时期 |
六、党外公职人员使用现状 |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阵营越来越壮大 |
(二)实职正职比例增大,切实保障有职有权 |
七、制约党外公职人员培养使用的因素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内容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二、社会公众与媒体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三、民主党派对担任公职的党内成员内部监督 |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概述与成效分析 |
一、内部监督内容 |
二、内部监督实践 |
三、内部监督成效 |
四、在内部监督中对腐败问题的处置 |
五、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基础和法理依据 |
一、制度基础 |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制度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 |
二、法理依据 |
(一)根本法依据 |
(二)专门法依据 |
(三)行业法依据 |
(四)有关法规依据 |
第六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补充 |
三、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
四、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要求 |
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国家监察法的内在要求 |
第二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 |
一、民主革命时期,监督雏形显现 |
二、建国初期,监督方针确立 |
三、整风反右时期,监督出现挫折 |
四、“文革”时期,监督遭受破坏 |
五、改革开放时期,监督恢复完善 |
六、“十八大”后,监督成熟定型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成效 |
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
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
三、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问题 |
(一)监督意识不够清晰,监督观念亟待提高 |
(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监督体系亟待完善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特殊性给监督带来的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界别分布具有特殊性 |
(二)党外公职人员管理体制具有特殊性 |
(三)党外公职人员任职情况具有特殊性 |
(四)党外公职人员廉政意识具有特殊性 |
(五)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倾向具有特殊性 |
(六)政治参与呈现多元化、差异性 |
三、特殊领域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难点 |
(一)宗教界 |
(二)工商联 |
(三)村委会 |
第三章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与特点分析 |
一、不同层级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特点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共同点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不同点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共同点 |
(一)个人私欲恶性膨胀 |
(二)公共权力发生异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不同点 |
(一)内外监督不力 |
(二)外部环境影响 |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意义与成效 |
第一节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 |
一、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 |
(一)为反腐彻底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
(二)为反腐高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
(三)为反腐持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机制保证 |
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 |
(一)强化了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领导 |
(二)实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全面覆盖 |
(三)法定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权力来源 |
(四)创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方法路径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尚需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 |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大作为彰显监督的权威性 |
(二)遵循五条原则,以科学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
第二节 监察法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和惩治的效用 |
一、监察法对全面深入开展反腐败的积极意义 |
(一)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 |
(二)实现了监察范围的全覆盖 |
(三)界定了监察职能和监察权限 |
(四)创新了以“留置”措施取代“两规”、“两指”措施 |
(五)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二、监察法对于预防和惩治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特殊作用 |
(一)统领推进作用 |
(二)警示威慑作用 |
(三)法治保障作用 |
三、监察法尚需进一步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与惩处的操作性 |
第五章 加强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性思考 |
第一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二、坚持问题导向 |
三、坚持立体监督 |
四、坚持务实管用 |
五、坚持理论创新 |
六、坚持用权公开 |
第二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路径 |
一、加强民主党派队伍建设 |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五、加强党派本体内部监督 |
六、加强反腐统筹协调 |
七、加强社会舆论制约 |
第三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 |
二、专项巡察监督机制 |
三、谈心谈话机制 |
四、失察责任追究机制 |
五、廉政诫勉机制 |
六、重要情况报告与通报机制 |
七、法治制约权力机制 |
八、自律约束权力机制 |
第四节 对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对村委会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大学习宣传监察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法律震慑 |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关紧“不能腐”的权力制约制度笼子 |
(三)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不想腐”的廉政勤政氛围 |
二、对宗教界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依法进行政治监督,精准贯彻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
(二)依法进行财务监督,对宗教界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 |
(三)依法进行组织监督,确保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高素质宗教界代表人士手中 |
(四)依法进行思想监督,增进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
三、对工商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私企腐败监督,填补党和国家反腐综治体系空白点 |
(二)精准做好考察评价,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入口关节点 |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聚焦严控政商交往活动廉政风险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正文数据表格 |
附录二 关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情况的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关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专题调研提纲 |
附录四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后记 |
(6)党委领导视角下的治理有效性关注——以西藏乡村治理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有效性关注缘起及价值取向 |
二、党委领导下西藏乡村治理阶段性成就及有效性需求 |
(一)党委领导下西藏乡村治理的阶段性成就 |
(二)西藏乡村治理现实对有效性的需求 |
三、以治理有效为原则的党委领导治理路径 |
(一)明确角色定位,强化乡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 |
(二)以抓集体经济为契机,整体提升乡村党组织带头人领导力 |
(三)建设治理创新前沿的乡村服务型党组织 |
(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乡村腐败治理 |
(7)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现状及应对措施研究 ——以柳州市城中区为分析样本(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一、征地拆迁职务犯罪概述 |
(一)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概念 |
1.征地拆迁 |
2.征地拆迁职务犯罪 |
(二)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特点 |
1.主体特殊 |
2.行为特殊 |
3.客体特殊 |
(三)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危害性 |
1.严重破坏经济投资环境 |
2.村民利益受到永久不可逆的伤害,易引发群体事件 |
3.城市征地拆迁工作进度缓慢,不利于城镇化发展 |
4.政府公信力、司法公信力受到冲击 |
二、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态势及原因 |
(一)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态势 |
1.犯罪手段上的更隐蔽与更复杂 |
2.犯罪主体上的多样化 |
3.犯罪对象上集中征地拆迁补偿款 |
4.犯罪主观上的故意 |
(二)征地拆迁职务犯罪态势的成因 |
1.村组干部法律意识淡薄 |
2.村民在选任村组干部中权利意识不足 |
3.制度规定存在漏洞与监督机制欠缺 |
4.被征地拆迁人的焦虑心理 |
5.司法案件的差异化处置 |
三、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法律适用难点 |
(一)村基层组织成员是否能够成为职务犯罪的适格主体 |
1.村民委员会成员 |
2.村基层党组织成员 |
3.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成员 |
(二)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及《解释》《批复》的理解和运用 |
(三)如何界定“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其他行政管理” |
(四)如何界定“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管理” |
(五)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罪的构成及证明问题 |
四、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应对措施 |
(一)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
1.落实村基层组织成员的科学选任制度 |
2.最大限度协调司法机关取得法律适用上的共识 |
3.统一机构(组织)、细化职责、收紧权限 |
4.严格选用人员制度、明确纪律奖惩 |
5.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 |
6.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 |
7.重点加强对村基层的扫黑除恶 |
(二)做好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
1.教育一般村民 |
2.教育村基层组织成员 |
3.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参与征地拆迁的人员 |
(三)积极发挥综合监督的作用 |
1.发挥基层政府机构对村组事务财务的监督职能 |
2.发挥监察机关对村组廉政的监督功能 |
3.对征地补偿款的使用进行充分地民主监督 |
五、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致谢 |
(8)新中国成立70年内蒙古自治区牧区经济政策演进及其发展效应(论文提纲范文)
一、内蒙古牧区产业政策演进 |
(一)草原畜牧业政策 |
1.第一阶段:“三不两利”政策(1947—1956年) |
2.第二阶段:“稳、宽、长”政策(1957—1977年) |
3.第三阶段:“林牧为主,多种经营”政策(1978—1985年) |
4.第四阶段:“念草木经、兴畜牧业”政策(1986—1995年) |
5.第五阶段:“双增双提”政策(1996—2001年) |
6.第六阶段:“围封禁牧”政策(2001—至今) |
(二)种植农业政策 |
(三)工业化政策 |
二、内蒙古牧区产权政策演进 |
(一)第一阶段:两定一奖(1947—1977年) |
(二)第二阶段:恢复畜牧业生产责任制(1978—1980年) |
(三)新“苏鲁克”制度(1981—1982年) |
(四)“畜草双承包”制度(1983—1989年) |
(五)草场有偿承包使用政策(1989—1995年) |
(六)完善“双权一制”工作(1996—2010年) |
(七)稳定完善草原承包制度(2011—至今) |
三、内蒙古牧区经济政策的发展效应 |
(一)草原畜牧业牲畜头数增长,实现了牧区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 |
(二)种植农业长足发展,为地区和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保障 |
(三)大力推动牧区工业化进程,第二产业比重显着提高 |
(四)牧区产权政策不断细化,促进了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 |
四、结论与展望 |
(一)确立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继续发扬草原文化优势 |
(二)立足草原牧区客观实际,适当调整牧区经济战略 |
(三)确保牧区政策的稳定性,提高牧民对政策的参与度 |
(9)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选题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1.论文的创新点 |
2.论文的不足之处 |
一、相关概念和理论阐释 |
(一)相关概念 |
1.生态文明 |
2.地方政府 |
3.政府责任 |
4.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 |
(二)研究理论基础 |
1.责任政府理论 |
2.生态文明理论 |
3.民族区域自治理论 |
4.社会治理理论 |
二、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 |
(一)内蒙古生态环境状况及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
1.内蒙古人口及生态环境状况 |
2.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
(二)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1.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 |
2.提高政府生态环境立法水平 |
3.推动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
4.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执法监管 |
5.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
6.开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评价 |
7.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追究 |
三、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存在的问题 |
1.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
2.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度有待完善 |
3.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有待加强 |
4.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力度有待加大 |
5.政府对生态环境破坏的问责有待增强 |
(二)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存在问题的原因 |
1.经济发展基础薄弱 |
2.生态环境仍然脆弱 |
3.政府生态责任意识不强 |
4.政府责任体制机制不健全 |
5.政府责任法治建设相对滞后 |
6.对政府责任监督考评不力 |
四、国内外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经验和启示 |
(一)国外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经验和启示 |
1.国外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经验 |
2.国外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启示 |
(二)国内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经验和启示 |
1.国内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经验 |
2.国内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启示 |
五、加强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责任的路径选择 |
(一)提高对生态文明及政府责任的认识 |
1.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
2.强化政府责任意识 |
(二)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政府责任体系 |
1.坚持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政府责任体系的原则 |
2.明确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政府责任体系的思路 |
(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政府责任法治化 |
1.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政府责任立法 |
2.依法履行生态文明建设政府责任 |
(四)推动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 |
1.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
2.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创新路子 |
(五)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政府责任的制约监督 |
1.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政府责任的考核评价 |
2.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政府责任的监督问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层面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思考 ——基于广东高州市和广西上林县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 |
第2章 扶贫协作概述 |
2.1 扶贫与扶贫协作 |
2.1.1 贫困的定义 |
2.1.2 贫困的成因 |
2.1.3 国外地方政府合作理论概述 |
2.2 中国的扶贫进程 |
2.3 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历史 |
2.3.1 东西部扶贫协作的缘由和背景 |
2.3.2 东西部地区扶贫协作的发展阶段 |
2.4 G市-S县结对帮扶的背景 |
2.5 G市与S县的基本情况 |
2.5.1 S县的基本情况 |
2.5.2 G市的基本情况 |
第3章 G 市-S 县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G市-S县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开展以来的成效 |
3.1.1 两地党政高层领导互访 |
3.1.2 人才支援 |
3.1.3 资金支持 |
3.1.4 产业合作 |
3.1.5 劳务协作 |
3.2 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存在问题 |
3.2.1 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困惑 |
3.2.2 S县脱贫攻坚工作面临的困境 |
3.2.3 G市-S县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存在的问题 |
3.2.4 G市-S县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4章 国外扶贫开发治理的策略及启示 |
4.1 美国治理贫困的经验做法 |
4.1.1 美国贫困线划定的标准 |
4.1.2 美国贫困的原因 |
4.1.3 美国治理贫困的措施 |
4.2 日本治理贫困的经验做法 |
4.1.1 日本的贫困状况 |
4.2.2 日本振兴后进地区的举措 |
4.3 美国、日本治理方式的启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加快推进县级层面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对策 |
5.1 加强两地扶贫协作顶层设计 |
5.2 多渠道共兴产业提升“造血”功能 |
5.3 深化劳务合作多办法共促增收 |
5.4 广泛发动多行业合力助推帮扶 |
5.5 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发展动力 |
5.5.1 抓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工程 |
5.5.2 积极探索“党建+扶贫”新模式 |
5.5.3 探索残疾人就业新路径 |
5.6 深化结对帮扶双方协作交流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本文的结论 |
6.2 本文的不足之处与进一步研究的展望 |
6.2.1 本文的不足之处 |
6.2.2 进一步研究的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进一步落实完善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意见(论文参考文献)
- [1]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兵团[J]. 卢大林. 兵团党校学报, 2021(01)
- [2]内蒙古牧区发展与牧民可持续生计研究 ——基于发展型社会政策视角[D]. 李悦.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3]论内蒙古乌拉特人的艾马克组织及其运行机制[D]. 杨艺臻. 西北民族大学, 2020(08)
- [4]内蒙古自治区宗教政策70年探析 ——以藏传佛教为个案[D]. 李思.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1(08)
- [5]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D]. 杜俊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6]党委领导视角下的治理有效性关注——以西藏乡村治理为例[J]. 方晓玲,邓亚净,DUO Qing. 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4)
- [7]征地拆迁职务犯罪的现状及应对措施研究 ——以柳州市城中区为分析样本[D]. 覃云. 广西师范大学, 2019(04)
- [8]新中国成立70年内蒙古自治区牧区经济政策演进及其发展效应[J]. 布仁吉日嘎拉,浩日娃,刘洋洋.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6)
- [9]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府责任研究[D]. 吕天卿. 内蒙古大学, 2019(09)
- [10]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层面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思考 ——基于广东高州市和广西上林县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的案例分析[D]. 张斌洋. 南昌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