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类税收优惠政策为再就业者铺路(论文文献综述)
周慧[1](2020)在《老年人需要满足与福利政策 ——基于时间利用的分析》文中研究指明时间利用可以作为政策研究的重要分析工具。一些国家和组织开展过多次大规模的时间利用调查,揭示人们日常活动的时空结构并探讨相关公共政策问题。目前基于老年人时间利用的政策研究极为薄弱,多数研究侧重老年人日常活动时间数量的描述,政策讨论不足且极少涉及活动背后的动力——需要。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伴随着时间而进行,多数活动又是在一定需要的推动下产生的;人们如何利用自己的时间反映出特定需要的满足状况。需要是社会福利的核心概念,社会福利政策的基本功能是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福利供给主体应依据福利供给对象的需要提供相应的福利。基于老年人的时间利用研究其需要及需要的满足,可以为决策者分析老年福利政策的实施效果、完善相关政策提供经验支撑。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本研究对老年人的客观时间利用进行定量研究并对其主观时间利用展开质性研究。老年人客观时间利用研究依据ERG理论的需要类型界定,参照国家统计局2008年全国居民时间利用调查的分类标准,采用时间日志法调查老年人满足各类需要的活动时间、地点与陪同者,分析老年人的需要满足以及相关政策供给现状,审视政策设计在阻碍老年人合理分配时间、满足各类需要方面的不足。老年人主观时间利用研究以时间压力、生活节奏与时间利用满意度为指标,采用半结构访谈法开展探索性研究,考察老年人的日常时间结构与需要满足类型,剖析满足老年人需要的重要主体及其效能,查找造成老年人时间冲突和无法充分满足需要的政策漏洞。基于以上研究,本文得出如下结论:第一,老年人满足各类需要的时间利用呈现不均衡特征。在时间数量方面,老年人每天用于满足生存需要的时间最多、成长需要次之、关系需要最少,并且满足各类需要的活动时间分布不均。睡觉休息是老年人耗时最多的活动,占全天总时间的一半;照料未成年子女是老年人满足关系需要的主要途径,看电视是老年人最主要的娱乐休闲方式。老年人用于就业和社会交往的时间有限,参与教育和志愿服务的时间严重不足。在日常活动地点和陪同者方面,老年人的绝大多数活动局限在家中,对公共服务场所的利用度低;多数活动是与家人共同参与,配偶是最重要的陪伴者。与2008年全国调查数据相比,老年人满足各类需要的时间结构基本一致,满足生存需要的时间稍有减少,满足关系需要的时间略微增加且向孙辈倾斜,满足成长需要的时间小幅缩减。第二,不同老年群体在满足各类需要的时间利用上具有明显的差异。女性老年人用于满足成长需要的时间少于男性,高龄老年人花费较多时间用于满足生存需要,独居老年人满足关系需要的时间少于非独居老年人。与非就业老年人相比,就业老年人用于满足成长需要的时间较少;收入水平较低的老年人用于满足成长需要的时间少于较高收入的老年人,并且有较多时间用于满足生存需要。除了时间分配数量上的不同,老年人对时间利用状况的主观评价存在分化:时间结构合理的老年人能够平衡各方角色要求,时间压力较小、时间利用满意度较高;时间结构不合理、时间分配存在冲突的老年人无法满足某些需要,时间利用满意度低。第三,老年福利政策供给存在短板。针对老年人娱乐休闲、教育、就业以及性别平等、老年宜居等方面的政策设计不足,面向女性、高龄、独居、中低收入与就业老年人的政策保障不健全。家庭和社区是满足老年人需要的重要主体,家庭支持政策发展滞后、社区公共服务匮乏抑制了福利功能的有效发挥。家庭与社区福利供给在政策设计上缺乏协同联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不成熟、社会与市场主体缺位弱化了老年福利的可获得性。第四,老年人的多重需要没有得到充分满足。子女陪伴时间极为有限,群体性社交活动缺失不利于老年人关系需要的满足;隔代抚育、有偿工作挤占了老年人可自由支配的时间资源,娱乐休闲场地欠缺、老年教育服务覆盖面窄、参与志愿服务的渠道不畅等均不利于老年人成长需要的有效满足。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要的政策供给不足、多元主体的协同机制有待完善使得老年人难以合理利用时间,多重需要没有得到充分满足。基于需要的老年福利政策应在优先满足老年人生存需要的基础上逐步扩展到其他需要的满足,既要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共性需要提供普遍性福利,又要精准面向不同老年群体的多样化需要提供差别化福利,不断增强老年人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加快建设年龄友好型与性别友好型社会。围绕满足老年人需要这一政策目标,应重点发展家庭与社区福利,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坚持政府主导、持续释放社会与市场潜力,在增加福利供给总量的同时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消除老年人需要满足的时间限制,促进供需平衡。为了保障福利产品的高效传递,跨部门之间应建立健全沟通协商机制,提高协同治理水平。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需要满足为研究视角,通过考察老年人满足各类需要的时间利用状况,评判老年福利政策的实施成效,实现了研究角度的创新。将时间利用作为政策分析工具,通过探查阻碍老年人合理利用时间和有效满足各类需要的政策短板,为政策改进提供依据,实现研究内容的创新;经由主客观两条路径全面把握老年人的时间利用,在对老年人时间分配状况进行调查的同时探索其主观感知与评价,实现研究内容的又一创新。引入质性研究方法,在调查老年人日常活动时间分配状况的同时,深入探索时间数字中蕴藏的生命体验并挖掘深层次的社会背景信息,在创新老年人时间利用研究方法上做出尝试。本文一定程度上拓展并丰富了相关理论研究,优化了老年福利政策的分析框架,为决策者动态掌握老年人的时间利用与需要满足状况,提高老年福利供给精准度以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经验证据,因而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未来研究可整合多种方法,扩大取样范围、丰富研究内容,为政策制定提供更为精准、详实的依据。
鄂义强[2](2020)在《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由培育“精英”逐渐走向大众化,大学毕业生人数从扩招后第一届(2003年)的212万人次上升到2019年的834万人次,在就业市场化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已将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升到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国家层面不断出台系列的就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本文选择了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进行研究,也就是把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这两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将大学生就业置于整体政府责任的建构逻辑中去考察,从而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要承担的有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展开问题研究,就可以明晰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构建的重点。厘清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是开展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之间关系的省思,依据责任政府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依据现实中政府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的政府基本职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阐释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责任的必要性,厘定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为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一般而言,研究社会现象和相关问题,都不能割裂历史的纵向联系,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不同就业制度时期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府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考察,也就是于历史演进中去考察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的履行,阐释大学生就业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凸显20世纪末大学生自主择业时期政府责任履行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当代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研究的历史承续性,为进行深层次的问题研究打下基础。呈现当代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为提高研究的可信度与客观性,以网络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进行实证研究。编制《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涵盖全国52所高校、20 197名大学毕业生,通过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主要采用频率分析法和交叉分析法,分别得出频率分析结果和交叉分析结果。同时对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官员进行个案访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三个向度的问题研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就业政策对大学生个人需求关注不够,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亟待提升。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高校以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主体意识不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大学生就业作用不明显。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回应大学生就业状况的高等教育质量有效监督不足,大学生平等就业法治环境建设滞后,大学生就业政策监督机制不健全。深入研究英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俄罗斯等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从中得到有益启示。在此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重要性与特殊性,以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构建必须坚持的中国道路。最后在现实的逻辑上回应理论逻辑中所厘定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探索立足中国国情的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的建构性策略:在政府调控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在政府服务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在政府监督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从而在现实的逻辑上,形成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促进机制,力求逐步破解中国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陈阳[3](2020)在《可持续更新视角下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文中认为土地混合利用理念自复苏以来一直是旧城中心区规划建设的重要原则与目标。当前我国正面临向新型城镇化转型的重要时刻,在国家严控新增用地指标、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既有建成区的功能提升与结构调整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土地混合利用因具备多维度可持续效应潜力,也就成为当前我国旧城中心区更新的重要目标。然而,我国既往的土地混合利用研究与实践长期固化于“功能混合”理念框架,缺乏“通过城市更新促使土地混合利用发挥多维度可持续效应”的切实经验,与西方国家建设发展存在明显差距,急需变革。因此,本文意在以土地混合利用理念复苏发源地“旧城中心区”为研究对象,归纳西方英美国家土地混合利用路径为实现可持续效应经历的演变历程规律,据此审视我国典型案例南京的既有路径成效,以期为我国改革提供依据。针对过往研究的不足,在确定研究目标与整体研究思路的基础上,文章研究主体分为“审视框架构建”、“历程脉络剖析”、“演变规律归纳”、“典型案例审视”四个部分。首先,通过剖析土地混合利用实现可持续效应的本质,以及过往研究认知的差异与共识,明晰过往研究框架对土地混合利用演变规律解析的不足,确定新的审视框架的构建准则,进而依据准则确立包括审视内容、审视历程、审视规律应用等三层次的审视思路,确定英美国家及南京为具体审视对象,明确审视时间范围和历史阶段分期,确定审视分析数据资料类型,从而完成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的构建。其次,依托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厘清英美国家1900年代至今的土地混合利用实践瓦解、复苏、衍化各历史阶段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等现实问题,剖析各阶段时期中现代规划理论、后现代规划理论、可持续更新理论对土地混合利用的土地功能要素、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利用权力等三方面内容的应对性变革要求,以及相应时期现实实践中这三方面内容的切实转变,从而明确各阶段实践的价值目标、解决重点及模式特征。再次,在历史脉络梳理的基础上,归纳土地混合利用的土地功能要素、土地利用形式和土地利用权力三维度的演变特征规律,以及它们之间的“功能-时空-权力”协同演变关系,剖析促成路径演变的“社会—市场—政策”三角动力机制的实施逻辑,并辩证性探讨路径演变的本质、路径演变的重点难点和实践者应当秉持的正确认知态度。最后,根据西方规律模型中“功能-时空-权力”协同演变规律特征,建立“空间模式”、“时间模式”、“权力模式”3个维度16个分项的评价要素体系,运用GIS、Depthmap、Flo EFD、Excel等软件平台,通过香农维纳指数分析、空间句法分析、风热环境模拟分析、空间演变一致性分析、政策制度分析等多元技术方法,定量定性地全面审视了1978年以来南京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趋势,客观总结其成效、问题及背后机制,并尝试提出相应改革建议。
林恋青[4](2020)在《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就业激励效应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就业关系到民生福祉,始终是各国政府密切关注的问题。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劳动力人口下降,但就业总量压力仍旧明显,突出的结构性矛盾问题仍亟需解决。在全球经济存在下行趋势的今天,“稳就业”是重要的民生抓手。我国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了宏观政策层面,明确表示就业优先政策要“全面发力”,必须把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强化各方重视就业、支持就业。其中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以企业所得税减免来引导企业经济行为,已经成为了税收激励的重要方式。企业是劳动力市场上需求端的重要一环,鼓励企业创造就业岗位增加雇佣的方式仍旧是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在当前“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下,本文以企业所得税减免与就业促进为主线,从实证研究的角度探究企业所得税减免与就业激励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本文首先在明确我国就业形势与研究企业所得税减免来实现就业促进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情况下,归纳梳理了相关国内外文献。再从理论上分析了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具体存在的模式,提出企业所得税减免会激励就业,且主要通过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的中介机理来实现的研究假说。其次在实证部分,本文利用我国2006年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前,提高内资企业工资薪金扣除标准的准自然实验,通过建立内资与外资企业的实验组与对照组,运用双重差分模型有效识别出了企业所税减免这一外生影响。实证结果表明企业所得税减免能够刺激就业,提高企业的雇佣。同时其效应在劳动密集型与资本技术密集型,东部与非东部,国有控股与非国有控股企业间存在差异性。随后的机理实证部分证实企业所得税减免对就业的激励主要通过增加企业税后收益的收入效应途径实现,在资本与劳动间的替代效应不显着。基于前文现状以及实证发现的问题,本文借鉴了国外激励就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发现国外存在目标明确且成体系的抵免优惠,减免向中小企业倾斜以及普惠性大幅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等先进做法。为完善我国现有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本文提出建立促进就业的减免长效机制,兼顾减免政策的普惠性与结构性等优化我国激励就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建议。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利用双重差分模型,基于准自然实验识别了企业所得税减免这一变量,有效避免了政策的内生性,并进一步利用三重差分模型进行了异质性分析,这在研究企业所得税减免对就业影响的实证领域提供了新的思路,研究结论也为进一步优化现有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提供了方向。
孙潇[5](2020)在《社会治理视角下南通市国企被动离职员工再就业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关于更高水平和质量的促进就业,优先实施再就业的战略和更积极的实施就业扶持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也再次明确“就业是民生之本”。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促进就业的优先战略和积极地实施就业扶持政策,才能实现更高的就业质量和保证充分就业。被动离职的人员能否优先实现就业,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团结及就业领域的社会公平与正义,这也是本研究的核心和基础。本文立足于国企被动离职员工再就业问题,采取了案例研究和问卷访谈等等多种方法的研究方式进行研究,对已经表现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和相应的归纳和分析,从而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有机联系协同配合的保障体系。本文研究的主体是国企被动离职员工,而被动离职的员工当中,将近80%都是中年群体(1);因此,本文所研究的被动离职员工指的就是中年被动离职员工的再就业问题,本文中研究的国企被动离职员工都是指年龄在40-60岁,国企被动离职的中年群体,此后不再一一说明。相较于传统的中年群体再就业,更多体现在技能单一,国企事业单位由于体制的性质,一个萝卜一个坑,岗位可选择性极其有限,向上发展的也仅仅只是少数,大部分人一辈子就在一个岗位上,沿用一个技能重复几十年。而私营企业和个体企业由于人员配备少,往往需要在职人员在各个岗位都能替代,成为多面手。而在心理上来讲,国企被动离职职工往往对于体制编制以及岗位的稳定性看的过分重,这也是与私营企业员工有所不同的地方。本文国企中年被动离职员工再就业选取的研究区域是江苏省南通市,之所以选取其作为研究对象,乃是基于江苏省是中国唯一的,所有地级市都跻身百强,综合发展水平最高的省份,而与上海为邻的江苏省南通市,虽轻工业,纺织业发达,尤其在苏通长江大桥开通之后,经济建设加速增强,就业吸引力强,但中年群体的失业率却居高不下,人数较多,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保障被动离职人群再就业方面桎梏问题多且突出,迫切需要从理论与实践中加以探索和分析,具有一定的研究代表性。本文针对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再就业的相关的政策和措施,突出研究对象,研究范围,使研究成果相对可靠真实,从而凸显实践的价值和现实的意义。
袁晔[6](2019)在《新业态背景下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现状、影响因素与对策建议》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大数据应用、云计算能力的提升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全面普及,新经济和新业态产生,以共享经济、众包经济、众筹经济以及平台经济为主要模式的“互联网+”新业态的出现,对激发新的经济活力产生强大动力。新业态的出现必然会打破人们固有的思维僵局,颠覆传统的就业形式,越来越多的劳动力加入到灵活就业的队伍中,灵活就业的规模不断壮大,成为劳动力市场中的主力军,建立和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各项权益是新业态下的必然要求,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项基本权益,应是灵活就业人员的必需品而非奢侈品,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因素,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在很多方面存在问题,参保率低,参保层次不高,致使这一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本文运用政策梳理及在调查问卷的基础上建立Logistic回归方程的方法分析了新业态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带来的挑战,梳理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现状,分析各种因素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影响程度,并以此提出了相应建议,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基本权益,推进养老保险全覆盖,构建和谐公平的社会。新业态打破传统“雇主—雇员”一对一式的雇佣模式,雇佣关系的变化及责任主体的模糊,对世界银行所倡导“三支柱”模式为特征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产生了新的冲击与挑战。本文通过Logistic回归分析,最终确定了年龄、户籍类型、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上一份工作的职业类型、参加社会保险意愿这五种因素与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具有显着相关性,同时通过调研,发现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存在着雇佣关系松散、政策了解不到位、断缴或重复参保、缴费压力大、转移接续困难等问题,成为影响其参保的主要障碍。基于以上分析并结合国外经验,最终得出建立与新业态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等级体系、构建与新业态相匹配的养老保险动态缴费机制、搭建与新业态相衔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及建设与新业态相顺应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四点建议。
张若晴[7](2018)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实施以“对接高等教育改革和市场人才需求变化”为目的的国家层面系统化的就业政策已成为世界范围内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国家战略有效施行的重要举措。本研究以高等教育发展的质量要求和我国就业政策保障质量水平不到位的问题为切入点,聚焦世界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比较研究。在借鉴国外毕业生就业政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升我国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水平,增强就业政策服务高等教育发展和国家战略的能力,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发展。本研究针对以下问题展开:第一,在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和高等教育对质量提出更高要求的背景下,人才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国毕业生就业政策也应做出相应改变,关键核心点是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第二,成功经验是什么?以美国、日本和德国为代表的国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又有哪些一般经验和个性的成功措施值得借鉴?第三,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可持续发展如何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以对接新的发展要求?依据上述问题,本研究的内容分为六章,第一章是绪论,阐述了问题缘起及研究意义,对就业政策的相关已有研究进行述评,说明比较研究法对本研究的重要性,并总结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第二章着重界定了高校毕业生和就业政策的概念,详尽阐述需求、供给与供求匹配的理论基础,结合就业政策内容尝试构建国际比较分析框架。第三章梳理我国毕业生就业政策历史变迁逻辑,总结现行政策内容和问题困境。第四章详细介绍美国、日本和德国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第五章在比较美、日、德三个国家的相关政策内容的基础上,分析我国借鉴的可行性性,并提炼归纳出国外可供借鉴的一般经验。第六章基于国外可借鉴经验,对接我国困境,提出我国优化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建议。
唐梅玲[8](2018)在《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是指,制定针对精准扶贫内容并能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的法律规则,对扶贫参与主体设定良好的权利(权力)和义务(责任),设立专门的扶贫管理机构,对精准扶贫成效进行持续的评估、管理和交流等活动,并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规范和监督手段实现精准扶贫的目的。总体来说,目前的精准扶贫是政府在一种资源相对短缺的背景下所实施的大规模的行政改革。5年来,在不利的宏观经济环境下,我国实现了贫困人口的较大规模持续减少,中国减贫成绩被称为“奇迹”。然而,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基层政府和乡村精英“寻租”、贪污挪用、渎职失职,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这些问题暴露出我国精准扶贫制度面临法治困境,体制缺陷,程序机制不畅等问题。以行政法视域审视精准扶贫,其主要面临着以下困境:首先,对精准扶贫主体而言,当下政策推进下的精准扶贫面临体制性障碍,扶贫行政机关间关系尚未理顺、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不够、未有效发挥企业参与扶贫的作用;其次,考察精准扶贫范围,存在行政机关扶贫范围与市场机制扶贫范围界限不明;行政机关扶贫范围与社会组织、贫困户扶贫范围界限模糊;再次,关于精准扶贫的方式,存在扶贫方式未能满足合法性需求、扶贫方式未能满足服务性需求、传统扶贫方式与现代扶贫方式之间相互冲突等诸多不足;复次,在精准扶贫的程序方面,缺乏规范的扶贫信息公开程序,科学的民主决策程序,扶贫行政机关未合理适用扶贫听证程序,缺失扶贫教示程序;最后,关于精准扶贫救济,扶贫领域未合理适用信访制度,扶贫领域调解制度不健全,扶贫领域未规范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救济制度。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础理论在于:首先,分析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必要性,即行政法为何要回应精准扶贫,行政法如何对精准扶贫进行回应?其次,公益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公众参与原则与效率原则构成了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给付行政理论、反贫困理论、人权保障理论以及合作治理理论构成了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合理性基础。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主体需要重点因应这些问题:一是,从精准扶贫主体来看,为突破困境,有必要引入“合作扶贫理念”,从政府、市场、社会三维角度重塑多元主体合作扶贫治理格局。具体来说,厘清精准扶贫行政法主体,理顺扶贫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重塑法律规范授权企业参与扶贫主体制度,健全法律规范授权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主体制度,从而明确精准扶贫究竟“谁来扶”的问题。就精准扶贫范围而言,首先,应确定其合理性基础,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价值取向,并且有利于规范扶贫行政机关职责、公平合理地配置扶贫资源。其次,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扶贫范围的制度实践及经验。最后,须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具体内容:一方面,明确精准扶贫范围需遵循适当性原则、效率原则;另一方面,也要确定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标准,即信息标准、公共安全责任标准、专业技术标准以及扶贫效率标准,分别为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基础标准、目的标准、工具标准以及评价标准。就精准扶贫方式而言,传统扶贫方式需转型,现代扶贫方式之确立,有行政法保障之必要,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扶贫方式的行政法制度,优化我国精准扶贫方式的行政法措施。首先,明晰运用行政法统合扶贫方式之思路。其次,通过主体上赋权,程序上激励以及救济上激励的路径,引入激励型扶贫行政方式;最后,通过规范行政指导,优化行政资助,完备行政奖励的路径,来完善既有扶贫方式。唯有如此,才能找到与扶贫目标相匹配的扶贫方式,以期实现有效脱贫。对扶贫方式的分析实质上回答了精准扶贫领域“怎样扶”的问题。就精准扶贫程序而言,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实质上通过程序路径监督扶贫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以及确保精准扶贫行政效率,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日本、德国扶贫程序的行政法制度。具体通过健全精准扶贫信息公开程序,合理适用精准扶贫听证程序,优化精准扶贫教示程序,规范精准扶贫民主科学决策程序,来解决“如何监督扶贫行政主体”的问题。就精准扶贫救济而言,首先,考察精准扶贫行政法之救济,梳理对精准扶贫救济制度认识误区;其次,对于现行的行政救济方式能否直接适用于精准扶贫领域,以及如何完善需要再认识;最后,对于如何优化精准扶贫救济制度,需要规范扶贫领域信访制度,健全扶贫领域调解制度,完善扶贫领域行政复议制度,改善扶贫领域行政诉讼制度。对救济方式的研究主要回答“扶贫对象如何获得救济”的问题。为从源头上确保精准扶贫行政的合法性,首先,从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和立法模式三个方面理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的总体思路。接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主要内容和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说明。最后,通过健全以权利保障为中心的扶贫基本法律体系,制定扶贫基本法,完善扶贫法律支撑体系,规范扶贫法律保障机制,对扶贫立法的配套制度进行了设计。
慕宝霞[9](2018)在《陕西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评价研究》文中提出当前我国经济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结构调整加剧、技术进步加速转型阵痛期,经济不确定性和劳动力市场不稳定性增加,劳动者失业风险加大,尤其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群体就业压力持续处于高位,就业更趋困难。为帮助这一特殊群体实现就业,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但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及毕业生就业存量和增量的不断增加,这项政策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是否实现了政策目标,是否发挥了减少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需要对其实施效果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论文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陕西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价。首先通过对政策文件的梳理,结合政策类型理论,将陕西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划分为战略性、市场性以及保护性就业促进政策三种类型;然后在对国内外学者相关研究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公共政策评价理论和公众参与满意度理论,从政策效益、政策效率、政策回应度三方面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物元分析评价模型,对陕西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价。通过研究发现:(1)陕西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总体评价等级为“良”。从分项看,政策效益、政策效率、政策回应度的评价等级分别为“良”、“良”、“中”。(2)政策享受人数和促进带动就业人数与预定政策目标相比,完成并超越了预定目标,其政策实施效果良好,但与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总数相比,政策实施状况不理想。(3)政府财政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就业专项资金促进其就业,但由于政策覆盖率、毕业生的就业率以及就业质量不高,使得政策的就业促进效果不明显。(4)就业公共服务部门虽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进行了宣传,但由于政策宣传方式单一,对政策的具体条文解读不够深入,使得政策受众对政策具体规定了解程度不高。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1)从政策效益、政策效率、政策回应度三方面构建陕西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在评价维度上有所创新。(2)运用物元分析法构建评价模型对陕西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在研究方法应用上有所创新。
张幸磊[10](2016)在《上海市低保人群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实现正常稳定的就业是消除贫困的根本出路,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贫困群体的最基本生活的托底救济保障,因此城市低保人群就业是伴随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所出现的一大社会问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为困难群体提供生活所需的必要救助的同时,也使低保对象成为了需要政府就业促进政策提供有针对性帮助的一类特殊群体。目前低保对象中有相当部分是具有就业能力且处于就业年龄段内的人员,如果不采取措施促进这部分低保对象积极实现就业,则会助长他们的福利依赖,使低保对象对低保制度的最后救济作用和实现就业的重要性的理解产生偏差。本文结合国内外在促进享受社会救助人群就业方面的研究成果,为现行低保制度的运行方式和低保人群就业促进政策的制定方式寻求理论依据,随后运用反福利依赖、工作福利制、劳动激励和顾客导向评估等理论,建立了相应的政策评估指标,挑选出对现行低保人群就业促进政策的执行效果具有最明显影响五个方面的进行有重点的分析,并通过对黄浦区H街道的低保待遇享受情况和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群的总体情况分析和对26名低保对象进行的个案访谈调查,以调查结果来印证低保人群就业促进政策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继而针对收入豁免与救助渐退政策对于缓解低保附加性福利“悬崖效应”的局限性、工作福利制的本土化困境和政府监督低保人群在社区公益性岗位上从事劳动与就业准备职能的缺失、契合低保人群需求的有一定质量保证和职业技能匹配度的职业培训服务的忽视、政府补贴稳定就业政策的侧重点偏差以及过于优惠的低保附加性福利引起的影响低保人群就业意愿的福利依赖现象这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分别从制度层面和个体层面提出对低保人群就业促进政策的调整与改进建议。最后得出结论:上海市政府应当完善收入豁免制度与救助渐退制度,开发针对低保人群的专门性公益岗位来促使受到救助的低保对象从事有偿劳动,加强符合这一群体需求的有针对性的培训服务的提供,为这一群体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力争分离与低保相关的附加性福利,注重就业能力的加强和就业意愿的激发,真正建立健全低保政策与就业促进政策的联动机制,实现低保人群充分就业的政策目标。
二、三类税收优惠政策为再就业者铺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三类税收优惠政策为再就业者铺路(论文提纲范文)
(1)老年人需要满足与福利政策 ——基于时间利用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研究回顾 |
1.3.2 已有研究的贡献 |
1.3.3 已有研究的不足 |
1.4 研究设计 |
1.4.1 研究视角 |
1.4.2 分析框架 |
1.4.3 研究思路 |
1.4.4 研究内容 |
1.4.5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 |
1.5.1 角度创新 |
1.5.2 内容创新 |
1.5.3 方法创新 |
2 核心概念与相关理论 |
2.1 概念界定 |
2.1.1 老年人 |
2.1.2 时间利用 |
2.1.3 需要与需要满足 |
2.2 相关理论 |
2.2.1 人的需要理论 |
2.2.2 ERG理论 |
2.2.3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3 老年人客观时间利用研究 |
3.1 研究方法 |
3.1.1 抽样及样本构成 |
3.1.2 研究工具 |
3.1.3 数据的搜集、整理与分析 |
3.2 研究结果 |
3.2.1 老年人满足各类需要的时间分配 |
3.2.2 老年人日常活动的场所分布与陪同者 |
3.2.3 老年人满足各类需要时间数量的年份变化 |
3.2.4 不同老年群体满足各类需要时间数量的差异比较 |
3.2.5 老年人满足各类需要时间数量的影响因素检验 |
3.3 讨论 |
3.3.1 老年人满足各类需要的时间结构 |
3.3.2 老年人满足不同需要的时间分配 |
3.3.3 老年人公共服务的享有状况及其政策影响 |
3.3.4 不同老年群体的需要满足特点与政策供给 |
3.4 小结 |
4 老年人主观时间利用研究 |
4.1 研究方法 |
4.1.1 抽样及样本构成 |
4.1.2 访谈提纲设计 |
4.1.3 资料搜集、整理与分析 |
4.2 研究结果 |
4.2.1 老年人时间利用的主观评价 |
4.2.2 老年人时间体验的性别差异 |
4.2.3 老年人的日常时间结构与需要满足类型 |
4.2.4 老年人时间利用的环境建构 |
4.3 讨论 |
4.3.1 主观时间利用视角下老年人的需要满足与政策供给 |
4.3.2 满足老年人需要的福利供给主体及其效能 |
4.3.3 老龄社会的代际权力分配与政策短板 |
4.3.4 性别平等视角下的政策设计偏差 |
4.4 小结 |
5 基于需要的老年福利政策思考 |
5.1 实现福利供给精准化 |
5.1.1 满足老年人的共性需要 |
5.1.2 满足不同老年群体的差异化需要 |
5.1.3 增强老年人公共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 |
5.2 加强家庭功能和社区福利建设 |
5.2.1 强化家庭的基础性地位 |
5.2.2 加快社区福利建设 |
5.3 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
5.3.1 坚持政府的主导地位 |
5.3.2 推动社会组织与志愿者参与 |
5.3.3 发挥市场的补充性作用 |
5.4 提高福利治理水平 |
5.4.1 消除福利供给碎片化 |
5.4.2 推进跨学科协同治理 |
5.4.3 发展“互联网+”与智慧养老服务 |
6 研究总结 |
6.1 研究结论 |
6.1.1 老年人满足各类需要的时间利用分布不均衡 |
6.1.2 不同老年群体满足各类需要的时间利用具有差异 |
6.1.3 老年福利政策供给存在短板 |
6.1.4 老年人的多重需要未能得到充分满足 |
6.2 研究局限 |
6.3 研究展望 |
6.3.1 整合多种方法 |
6.3.2 扩充研究内容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论文期间发表的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关系的理论概述 |
一、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一)大学生就业的概念界定 |
(二)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理论基础 |
(一)责任政府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 |
(三)市场失灵理论 |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实依据 |
(一)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
(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的内在要求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厘定 |
(一)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调控责任 |
(二)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服务责任 |
(三)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监督责任 |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践历程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时期:政府包办、计划配置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二、“供需见面”就业制度时期:计划配置为主、调节为辅 |
(一)“供需见面”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时期: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
(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与问题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现状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现状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现状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设计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概况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频率分析结果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交叉分析结果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第四章 国外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第五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策略建议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 |
(二)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 |
(二)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 |
(二)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 |
(三)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 B 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人才要求访谈提纲 |
附录 C 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3)可持续更新视角下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际背景:西方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理念与实践持续强化演变 |
1.1.2 国内背景:本土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现实与转型需求存在落差 |
1.2 研究问题 |
1.2.1 理论问题:归纳西方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规律 |
1.2.2 应用问题:审视我国典型案例城市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既有路径成效 |
1.3 研究意义 |
1.3.1 拓展完善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理论认知 |
1.3.2 实现由静态格局到动态演进的规律总结转变 |
1.3.3 应对转型期本土旧城中心区的优化升级需求 |
1.4 相关概念 |
1.4.1 旧城中心区 |
1.4.1.1 概念定义 |
1.4.1.2 范围界定 |
1.4.2 土地混合利用 |
1.4.3 可持续更新 |
1.5 研究综述 |
1.5.1 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相关研究 |
1.5.1.1 发展历程研究 |
1.5.1.2 理论概念演变研究 |
1.5.1.3 政策与实践演变研究 |
1.5.1.4 形成机制、测度方法与实施成效相关研究 |
1.5.2 旧城中心区更新路径演变 |
1.5.2.1 更新政策实践发展历程研究 |
1.5.2.2 演变规律研究 |
1.5.3 研究评述 |
1.6 研究目标 |
1.7 研究框架 |
1.7.1 研究方法 |
1.7.1.1 跨学科综合 |
1.7.1.2 历史研究 |
1.7.1.3 比较归纳 |
1.7.1.4 定量定性相结合 |
1.7.2 研究框架 |
第2章 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构建 |
2.1 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构建必要性 |
2.1.1 实现可持续更新是土地混合利用的本质内涵 |
2.1.1.1 土地利用方式内涵与准则的理论要求 |
2.1.1.2 实践复苏及广泛兴盛的现实要求 |
2.1.2 过往研究对土地混合利用认知的异同 |
2.1.2.1 概念理解差异中蕴含的模糊化 |
2.1.2.2 概念理解共识中的确定与非确定 |
2.1.3 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构建的必要性 |
2.1.3.1 过往研究对演变规律的解析不足 |
2.1.3.2 新的审视框架建立的准则 |
2.2 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 |
2.2.1 审视思路的确立 |
2.2.1.1 基于土地利用方式的审视内容维度 |
2.2.1.2 基于实践方式演变的审视历程维度 |
2.2.1.3 基于研究目标的审视规律应用维度 |
2.2.2 审视对象及范围 |
2.2.2.1 研究对象的确定 |
2.2.2.2 时间范围的确定 |
2.2.3 审视分析数据基础 |
2.2.3.1 西方路径演变规律审视数据资料 |
2.2.3.2 南京路径演变趋势审视数据资料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追求“秩序与疏解”的瓦解阶段(1900s-1950s) |
3.1 “混杂”成为急需解决的不可持续根源 |
3.1.1 环境维度:拥挤混杂布局引发环境恶化 |
3.1.2 社会维度:持续社会隔离加重交通拥堵 |
3.1.3 经济维度:混杂权属阻碍商业开发需求 |
3.2 基于可持续更新视角的现代规划理论的应对方式评述 |
3.2.1 寻求结构秩序性 |
3.2.1.1 理性功能主义 |
3.2.1.2 交通分区的协同 |
3.2.2 疏散人口与功能 |
3.2.2.1 霍华德田园城市对旧城中心区的疏散思想 |
3.2.2.2 格迪斯的区域规划对旧城中心区的疏散思想 |
3.2.3 现代规划理论的利弊影响与“片面应用”机制 |
3.2.3.1 现代规划理论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理念的利弊影响 |
3.2.3.2 现代规划理论的“片面应用”:经济维度至上的中央商务区 |
3.3 基于片面应用的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瓦解实践 |
3.3.1 关注经济维度的功能要素分离 |
3.3.1.1 政策引导下低价值功能外迁 |
3.3.1.2 市场机制下经济性职能集聚 |
3.3.1.3 政府掌控下公共空间提升 |
3.3.2 追求秩序隔离的时空利用模式 |
3.3.2.1 “功能—交通”空间隔离模式 |
3.3.2.2 “宏观—微观”时间断裂模式 |
3.3.3 强调集权控制的实施管理体系 |
3.3.3.1 集权式区划工具的运用 |
3.3.3.2 公共征地权下的更新政策 |
3.4 本章小结:演变动因、演变重点、实践模式 |
第4章 促进“活力与消费”的复苏阶段(1960s-1980s) |
4.1 秩序疏解造成的不可持续恶果 |
4.1.1 社会维度:人口隔离与社会结构断裂 |
4.1.1.1 “宏观-微观”双层面的人口隔离 |
4.1.1.2 社会生态结构遭到破坏 |
4.1.2 环境维度:物质空间破坏与环境恶化 |
4.1.2.1 物质空间破坏 |
4.1.2.2 生活环境恶化 |
4.1.3 经济维度:经济衰退与去工业化灾难 |
4.1.3.1 经济持续衰退 |
4.1.3.2 去工业化的灾难影响 |
4.1.4 综合结果:安全丧失与不公平的动乱 |
4.1.4.1 秩序与疏解导致安全隐患 |
4.1.4.2 社会不公平引发大规模动乱 |
4.2 基于可持续更新视角的后现代规划理论复苏框架评述 |
4.2.1 人本主义的城市多样性 |
4.2.1.1 雅各布斯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4.2.1.2 其他多样性拥护者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4.2.2 延续历史的城市文脉主义 |
4.2.2.1 英国城镇景观运动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4.2.2.2 美国文脉主义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4.2.3 批判无序蔓延的中心区回归 |
4.2.3.1 对无序蔓延的批判 |
4.2.3.2 重归中心区思想对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4.2.4 追求社会公正的公众参与 |
4.2.4.1 土地利用方式非公正的背后机制 |
4.2.4.2 公众参与成为解决途径 |
4.2.5 后现代规划理论下的复苏框架与“非全面应用”机制 |
4.2.5.1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土地混合利用理念复苏框架 |
4.2.5.2 后现代规划理论的“非全面应用”:侧重经济维度的中央游憩区 |
4.3 基于非全面应用的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实践 |
4.3.1 侧重经济维度的功能要素混合复苏 |
4.3.1.1 居住功能的局部恢复及其混合复苏 |
4.3.1.2 办公引领的功能混合及社会维度关注尝试 |
4.3.1.3 商业模式转变及大规模建设 |
4.3.1.4 文化休闲的功能与规模多维度复苏 |
4.3.1.5 公共空间的经济维度转向及空间环境营造 |
4.3.2 基于涓滴模式的时空混合复苏模式 |
4.3.2.1 涓滴网络的空间模式 |
4.3.2.2 涓滴渗透的时间模式 |
4.3.3 应对弹性合作的实施管理体系 |
4.3.3.1 规划体系改革:弹性与约束并存 |
4.3.3.2 更新政策转变:由集权转向合作 |
4.4 本章小结:演变动因、演变重点、实践模式 |
第5章 “可持续全面提升”的衍化阶段(1990s至今) |
5.1 活力营造表面下的不可持续隐忧 |
5.1.1 社会维度:绅士化、私有化及社区关注不足 |
5.1.1.1 多维绅士化与空间同质化 |
5.1.1.2 空间私有化与阴影效应 |
5.1.1.3 缺乏对社区与弱势群体关注 |
5.1.2 环境维度:忽视公共环境与公交一体化建设 |
5.1.2.1 公共环境影响 |
5.1.2.2 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不足 |
5.1.3 经济维度:“人口-商业-办公”裹挟式外迁现象加剧 |
5.1.3.1 人口持续郊区化 |
5.1.3.2 零售购物郊区化 |
5.1.3.3 办公就业郊区化 |
5.2 可持续更新思想对土地混合利用理念的拓展衍化 |
5.2.1 可持续发展对土地利用体系的创新需求 |
5.2.2 可持续更新三种分支理论对土地混合利用理念的衍化 |
5.2.2.1 物质空间设计 |
5.2.2.2 城市发展行为改良 |
5.2.2.3 复杂系统提升 |
5.2.3 可持续更新理论下的衍化趋势与“耦合应用”机制 |
5.2.3.1 可持续更新理论影响下土地混合利用理念衍化趋势 |
5.2.3.2 可持续更新理论的“耦合应用”:多维度并重的中央活力区 |
5.3 基于耦合应用的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衍化实践 |
5.3.1 迈向可持续的功能要素混合衍化 |
5.3.1.1 居住功能提升及其混合维度衍化 |
5.3.1.2 办公功能的产业结构升级及社会包容效应 |
5.3.1.3 商业功能的中心区地位强调及模式的再度转变 |
5.3.1.4 文化休闲功能的社会效应显现 |
5.3.1.5 公共空间社会属性的回归 |
5.3.1.6 生态环境维度提升及其混合衍化 |
5.3.2 基于全面提升的时空混合衍化模式 |
5.3.2.1 整体可持续的空间模式 |
5.3.2.2 连续可持续的时间模式 |
5.3.3 协调多元需求的实施管理体系 |
5.3.3.1 规划体系改革:优化土地混合利用效果 |
5.3.3.2 更新政策优化:社会民主制度 |
5.4 本章小结:演变动因、演变重点、实践模式 |
第6章 西方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规律剖析 |
6.1 协同性:混合利用路径演变特征 |
6.1.1 土地功能要素的双重化演变 |
6.1.1.1 功能混合逻辑的演变 |
6.1.1.2 可持续维度的提升 |
6.1.2 土地利用形式的应对性演变 |
6.1.2.1 空间模式双层级演变 |
6.1.2.2 时间模式三层面演进 |
6.1.3 土地利用权力的保障性演变 |
6.1.3.1 管理维度的两极拓展 |
6.1.3.2 政策权力的多元民主化演变 |
6.1.4 “功能—时空—权力”协同演变关系 |
6.2 三角制:混合利用路径演变机制 |
6.2.1 动力机制的演变历程 |
6.2.1.1 1990年代前市场的主动应对 |
6.2.1.2 1990年代后政策的全面促进 |
6.2.1.3 动力机制演变逻辑 |
6.2.2 动力机制实施逻辑 |
6.2.2.1 社会机制——应对“生产消费方式”是根本需求 |
6.2.2.2 市场机制——把握“市场经济规律”是直接动力 |
6.2.2.3 政策机制——制定“立体全面政策”是切实保障 |
6.2.2.4 三者的相互制约关系 |
6.3 多面化:混合利用路径演变本质 |
6.3.1 路径演变的内在逻辑 |
6.3.1.1 体现了实践中概念理解的演变:从物质空间技术到可持续场所氛围营造 |
6.3.1.2 体现了中心区本质属性的回归:“社会活力”集聚区的恢复与超越 |
6.3.1.3 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内涵提升:个体需求与共存需求的双重提升 |
6.3.2 路径演变的辩证性思考 |
6.3.2.1 重点即难点:协调的内容与过程 |
6.3.2.2 不是万能药:实践与理论缝隙的不断弥合,并不意味着理论效应实现的必然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南京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既有路径演变审视 |
7.1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的分析框架 |
7.1.1 分析要素确立 |
7.1.2 分析对象界定 |
7.2 空间模式演变趋势分析 |
7.2.1 空间模式功能混合逻辑演变趋势 |
7.2.1.1 分析方法确立 |
7.2.1.2 功能混合逻辑演变趋势分析 |
7.2.1.3 小结 |
7.2.2 空间模式可持续维度演变趋势 |
7.2.2.1 多维度内容混合演变趋势分析 |
7.2.2.2 整体空间体系协同演变趋势 |
7.2.2.3 小结 |
7.3 时间模式演变趋势分析 |
7.3.1 时间模式纵向延伸趋势 |
7.3.2 时间模式横向延展趋势 |
7.3.2.1 历史氛围特色延续 |
7.3.2.2 绿色可持续环境提升 |
7.4 权力模式演变趋势分析 |
7.4.1 功能混合逻辑控制灵活度演变趋势 |
7.4.1.1 用地分类标准弹性演变趋势 |
7.4.1.2 建筑物用途调整弹性演变趋势 |
7.4.1.3 小结 |
7.4.2 可持续维度管控内容与形式演变趋势 |
7.4.2.1 可持续维度管控内容演变趋势 |
7.4.2.2 可持续效应管治形式演变趋势 |
7.4.3 开发控制权力演变趋势 |
7.4.3.1 规划制定实施过程演变趋势 |
7.4.3.2 城市更新运作过程演变趋势 |
7.4.3.3 小结 |
7.5 既有路径演变成效、问题、机制与改革建议 |
7.5.1 既有路径演变成效与问题总结 |
7.5.1.1 成效与问题的全面总结 |
7.5.1.2 成效与问题的分类总结 |
7.5.2 既有路径演变问题的内在机制 |
7.5.2.1 理念固化于“功能混合” |
7.5.2.2 实践固化于“局部地块” |
7.5.2.3 制度固化于“事前设计” |
7.5.3 既有路径优化改革建议 |
7.5.3.1 统一明确新时期土地混合利用理念内涵,扭转“偏重经济维度”思维 |
7.5.3.2 结合城市双修政策,突破局部地块实践桎梏 |
7.5.3.3 建立保障良性演变的全历程调控制度体系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回顾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1.1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西方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历程 |
8.1.1.1 可持续更新理论提出前路径演变特征与机制 |
8.1.1.2 可持续更新理论提出后路径演变特征与机制 |
8.1.2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西方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规律 |
8.1.2.1 英美国家路径演变特征 |
8.1.2.2 英美国家路径演变机制 |
8.1.2.3 英美国家路径演变本质 |
8.1.3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南京路径演变审视 |
8.1.3.1 南京既有路径成效 |
8.1.3.2 南京既有路径问题 |
8.1.3.3 南京既有路径内在机制 |
8.2 主要创新点 |
8.2.1 创建了可持续更新综合审视框架 |
8.2.2 深化了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规律认知 |
8.2.3 审视了我国典型案例城市既有路径成效与问题 |
8.3 不足与展望 |
8.3.1 进一步深化演变规律认知 |
8.3.2 进一步全面审视我国路径 |
8.3.3 进一步提出改革政策措施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4)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就业激励效应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就业激励效应理论基础 |
2.1 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模式 |
2.2 企业所得税减免对就业影响的机理 |
2.2.1 收入效应 |
2.2.2 替代效应 |
第3章 我国就业及其所得税减免政策的现状分析 |
3.1 我国的就业现状 |
3.1.1 就业情况的总体趋势 |
3.1.2 就业分布呈现差异性 |
3.1.3 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 |
3.2 我国促进就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现状 |
3.2.1 促进就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梳理 |
3.2.2 促进就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现存问题 |
第4章 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就业激励效应实证分析 |
4.1 识别策略与计量模型 |
4.1.1 政策背景 |
4.1.2 数据来源 |
4.1.3 变量选择 |
4.1.4 计量模型 |
4.2 实证分析 |
4.2.1 平行趋势检验 |
4.2.2 基准回归 |
4.2.3 安慰剂检验 |
4.2.4 异质性分析 |
4.3 机理实证检验 |
4.4 基本结论 |
第5章 国外促进就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先进经验借鉴 |
5.1 目标明确且成体系的抵免优惠 |
5.2 向中小企业倾斜的减免 |
5.3 普惠性的税率式减免 |
5.4 社会保障支出的加计扣除 |
第6章 完善我国促进就业的企业所得减免政策建议 |
6.1 兼顾减免的普惠性与结构性 |
6.2 优化与丰富雇佣减免的方式 |
6.3 建立促进就业的减免长效机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社会治理视角下南通市国企被动离职员工再就业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及趋势 |
(二)国内研究现状及趋势 |
(三)文献述评 |
三、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地访谈法 |
(三)案例分析法 |
(四)问卷调查法 |
(五)技术路线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依据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国企被动离职员工 |
二、被动离职员工再就业 |
三、再就业社会帮扶 |
第二节 理论依据 |
一、社会治理理论 |
二、公共服务理论 |
三、人力资本理论 |
四、社会分层理论 |
第二章 南通市国企被动离职员工再就业现状 |
第一节 江苏省南通市基本概况 |
第二节 南通市国企被动离职状况 |
一、南通市国企被动离职员工的主要特征 |
二、南通市国企被动离职造成的影响 |
第三节 江苏省南通市针对被动离职员工的相关政策及措施 |
一、相关政策 |
二、具体措施 |
第四节 南通市国企被动离职员工再就业情况 |
一、再就业现状 |
二、再就业的主要途径及特征 |
三、南通市国企被动离职员工再就业岗位安置情况及发展趋势 |
第三章 社会治理视角下南通市被动离职员工再就业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南通市国企被动离职员工再就业问卷调研分析 |
一、调研对象和调研方式 |
二、国企被动离职员工再就业的情况分析 |
三、三类调研对象对南通市被动离职员工再就业存在问题的评价 |
第二节 南通市国企被动离职员工再就业存在的问题 |
一、被动离职员工自身层面 |
二、政府层面 |
三、社会与企业层面 |
第三节 南通市国企被动离职员工再就业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被动失业群体自身层面 |
二、政府层面 |
三、社会与企业层面 |
第四章 国内外失业群体再就业经验借鉴及启示 |
第一节 国外失业再就业的经验借鉴及启示 |
一、英美再就业政策方针 |
二、德国再就业的基本经验 |
三、国外再就业的启示 |
第二节 国内被动离职员工再就业的经验借鉴及启示 |
一、上海被动失业再就业的基本经验 |
二、广州被动失业员工再就业的经验 |
第五章 完善南通市国企被动失业员工再就业的对策及建议 |
第一节 国企被动失业员工自身层面 |
一、提高国企被动离职员工的自身综合素质 |
二、加强被动离职员工心理疏导工作 |
三、加快被动离职人员再就业进程举措 |
第二节 政府层面 |
一、建立健全相应的法规制度 |
二、逐步完善科学高效再就业体制机制 |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障机制 |
四、积极探索政府扶持就业和自主探索就业的模式 |
第三节 社会和企业层面 |
一、建立健全就业市场环境的矛盾的化解机制 |
二、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多渠道帮助弱势群体 |
三、统筹兼顾建立多元的就业格局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致谢 |
(6)新业态背景下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现状、影响因素与对策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论文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主要内容 |
1.4 论文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创新点 |
1.4.2 论文研究不足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 |
2.1 概念界定 |
2.1.1 新业态 |
2.1.2 灵活就业 |
2.2 灵活就业的理论渊源 |
2.2.1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 |
2.2.2 贫困就业理论 |
2.2.3 行为决策理论 |
第三章 新业态背景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挑战与应对 |
3.1 新业态发展趋势与就业新类型 |
3.1.1 新业态发展趋势 |
3.1.2 新业态下就业新类型 |
3.1.3 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发展特征 |
3.2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历史演进 |
3.3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 |
3.3.1 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 |
3.3.2 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有力保障 |
3.3.3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然选择 |
3.4 新业态背景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挑战 |
3.4.1 雇佣关系的改变对“三支柱”模式带来挑战 |
3.4.2 参保主体多样性带来参保需求多样 |
3.4.3 工作流动性强、门槛低加剧参保难度 |
3.5 新业态背景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对 |
3.5.1 养老保险基本制度架构的调整 |
3.5.2 养老保险制度管理与经办服务的改进 |
3.5.3 转移接续机制的优化 |
3.5.4 建立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
第四章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现状与影响因素分析 |
4.1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行为调查 |
4.1.1 样本数据来源 |
4.1.2 被调查者个人信息情况与参保行为 |
4.1.3 被调查者职业信息情况与参保行为 |
4.1.4 被调查者政策认知与参保行为 |
4.2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行为影响因素分析 |
4.2.1 数据分类 |
4.2.2 变量选取 |
4.2.3 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卡方检验 |
4.2.4 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的建立 |
4.2.5 对回归模型结果的分析 |
4.2.6 对剔除因素的分析 |
4.2.7 结论 |
4.3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困境 |
第五章 国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经验借鉴 |
5.1 国外典型国家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
5.1.1 德国 |
5.1.2 美国 |
5.1.3 芬兰 |
5.1.4 日本 |
5.2 国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启示 |
5.2.1 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全民参保制度 |
5.2.2 加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针对性 |
5.2.3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要强制与激励并重 |
第六章 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的对策建议 |
6.1 建立与新业态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体系 |
6.2 构建与新业态相匹配的养老保险动态缴费机制 |
6.3 搭建与新业态相衔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 |
6.4 建设与新业态相顺应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
参考文献 |
(7)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缘起及意义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内关于就业政策的研究 |
二、国外关于就业政策的研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核心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高校毕业生 |
二、就业政策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需求、供给与供求匹配理论 |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分析模型 |
第三章 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分析 |
第一节 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历史嬗变 |
一、“国家统包统分”阶段(1950 年-1984 年) |
二、“双向选择”阶段(1985 年-1998 年) |
三、“自主择业”阶段(1999 年-至今) |
第二节 现行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
一、促进需求的政策内容 |
二、促进供给的政策内容 |
三、促进供求匹配的政策内容 |
第三节 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困境 |
一、欠缺深度的创业扶持和就业激励导致需求不足 |
二、缺乏创新的人才培养和调度政策导致供给不足 |
三、不健全的组织管理和法律保障导致供求失衡 |
第四章 国际视野下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分析 |
第一节 拉动需求:以就业岗位和自主创业为外在驱动 |
一、以项目和制度保障就业岗位 |
二、以教育和财政激励自主创业 |
第二节 扩大供给:以资金扶持和技能培训为组织引领 |
一、以财政政策调配区域间人才资源 |
二、以技能培训提升毕业生能力水平 |
第三节 平衡供求关系:以就业指导和法律法规为平衡杠杆 |
一、以信息为中心,多主体开展就业指导 |
二、以法律为中心全方位稳定就业形势 |
第五章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
第一节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国际比较 |
一、促进需求政策的国际比较 |
二、促进供给政策的国际比较 |
三、促进供求匹配政策的国际比较 |
第二节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经验借鉴 |
一、加深市场机制运作,扩大就业机会与创业渠道 |
二、加快教育体制改革,构建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 |
三、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完善信息公开与传递机制 |
四、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提供就业服务与法律保障 |
第六章 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优化 |
第一节 政策制定层面:调控力度升级,构建政策服务体系 |
一、中央政府:统筹全局性工作,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
二、地方政府:承担具体性职责,促进地方就业工作 |
第二节 政策执行层面:实施力度加强,完善市场服务体系 |
一、政府:坚持调控中心、力度与深度并重 |
二、高校:坚持质量为本、指导与培养并驾 |
三、用人单位:坚持合作共赢、信息与反馈并举 |
四、就业中介机构:坚持桥梁辅助、沟通与服务并力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8)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范围限定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三、研究述评 |
四、研究方法与框架 |
五、本论文可能的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精准扶贫面临的困境 |
第一节 精准扶贫主体面临困境 |
一、扶贫行政机关间关系尚未理顺 |
二、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不足 |
三、未有效发挥企业参与扶贫的作用 |
第二节 精准扶贫范围面临困境 |
一、扶贫行政机关与市场扶贫范围界限不明 |
二、扶贫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贫困户扶贫范围界限模糊 |
第三节 精准扶贫方式面临困境 |
一、扶贫方式未满足合法性需求 |
二、扶贫方式未满足服务性需求 |
三、传统扶贫方式与现代扶贫方式冲突 |
第四节 精准扶贫程序面临困境 |
一、扶贫信息公开程序不规范 |
二、扶贫听证程序未合理适用 |
三、扶贫教示程序缺失 |
四、扶贫决策程序不健全 |
第五节 精准扶贫救济面临困境 |
一、扶贫信访制度不规范 |
二、扶贫调解制度不健全 |
三、扶贫行政复议救济制度不完善 |
四、扶贫行政诉讼制度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
第二章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之界定 |
一、“精准扶贫”的语义 |
二、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 |
第二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必要性 |
一、规范和控制扶贫公共行政权力的需要 |
二、行政法治原则的必然要求 |
三、提升脱贫质量的内在需要 |
第三节 精准扶贫领域的行政法回应 |
一、行政法为何要回应精准扶贫 |
二、行政法如何对精准扶贫进行回应 |
第四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本原则 |
一、公益性原则 |
二、协调性原则 |
三、公众参与原则 |
四、效率原则 |
第五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理论依据 |
一、给付行政理论 |
二、反贫困理论 |
三、人权保障理论 |
四、合作治理理论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主体之行政法健全 |
第一节 精准扶贫主体之行政法界定 |
一、精准扶贫行政主体含义 |
二、精准扶贫行政主体之特点 |
第二节 域外扶贫主体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主体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主体行政法保障的启示 |
第三节 “合作扶贫理念”下精准扶贫主体制度之完善 |
一、以“合作扶贫理念”健全精准扶贫主体制度 |
二、厘清精准扶贫行政法主体 |
三、理顺扶贫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
四、重塑法律规范授权企业参与扶贫主体制度 |
五、健全法律规范授权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主体制度 |
第四章 精准扶贫范围之行政法厘定 |
第一节 精准扶贫范围的行政法保障之界定 |
一、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范围概念之界定 |
二、厘清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之必要性 |
第二节 明确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合理性基础 |
一、符合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 |
二、有利于规范扶贫行政主体职责 |
三、有助于公平合理地配置扶贫资源 |
第三节 域外扶贫制度的保障范围 |
一、域外扶贫范围的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范围制度的启示 |
第四节 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路径 |
一、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遵循的原则 |
二、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标准 |
第五章 精准扶贫方式之行政法优化 |
第一节 精准扶贫方式行政法之思考 |
一、传统扶贫方式需转型 |
二、现代扶贫方式之确立 |
第二节 精准扶贫方式行政法保障之必要性 |
一、精准扶贫方式应当符合比例原则 |
二、精准扶贫方式需遵循程序制约机制 |
第三节 域外扶贫方式的行政法制度 |
一、域外扶贫方式的实践 |
二、域外扶贫方式的启示 |
第四节 精准扶贫方式的行政法优化 |
一、运用行政法统合扶贫方式之思路 |
二、构建激励型扶贫方式 |
三、完善既有扶贫方式 |
第六章 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 |
第一节 明确精准扶贫行政程序之作用 |
一、监督扶贫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 |
二、确保精准扶贫行政效率 |
第二节 域外扶贫程序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程序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反贫困程序实践的启示 |
第三节 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路径 |
一、健全扶贫信息公开程序 |
二、合理适用扶贫听证程序 |
三、优化扶贫教示程序 |
四、规范扶贫民主科学决策程序 |
第七章 精准扶贫救济之行政法优化 |
第一节 精准扶贫救济之行政法再思考 |
一、精准扶贫救济制度的认识误区 |
二、正确认识和积极运用精准扶贫救济制度 |
第二节 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启示 |
第三节 扶贫救济之行政法建构思路 |
一、规范扶贫信访救济制度 |
二、健全扶贫调解救济制度 |
三、完善扶贫行政复议救济制度 |
四、改善扶贫行政诉讼救济制度 |
第八章 精准扶贫的立法建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总体思路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建议说明 |
三、扶贫立法的配套制度设计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9)陕西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及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2 核心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2.1.2 就业促进与就业促进政策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政策类型理论 |
2.2.2 公共政策评价理论 |
2.2.3 公众参与满意度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陕西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分析 |
3.1 就业促进政策概述 |
3.1.1 政策文本选择 |
3.1.2 政策基本内容 |
3.2 就业促进政策类型 |
3.2.1 战略性就业促进政策 |
3.2.2 市场性就业促进政策 |
3.2.3 保护性就业促进政策 |
3.3 就业促进政策特点及评价范围 |
3.3.1 就业促进政策特点 |
3.3.2 政策实施效果评价范围 |
3.4 本章小结 |
4 陕西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模型构建 |
4.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1.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4.1.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指标解释 |
4.2 指标可得性探讨及权重确定 |
4.2.1 指标可得性及数据处理 |
4.2.2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方法 |
4.3 物元分析评价模型构建 |
4.3.1 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评价物元 |
4.3.2 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物元分析评价模型 |
4.3.3 关联函数及关联度的确定 |
4.3.4 综合关联度计算及评价等级确定 |
4.4 本章小结 |
5 陕西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评价 |
5.1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实施现状测量 |
5.1.1 调查设计和实施 |
5.1.2 样本基本信息 |
5.1.3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2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5.2.1 数据来源 |
5.2.2 确定评价指标权重 |
5.3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评价过程 |
5.3.1 经典域、节域及待判物元的确定 |
5.3.2 模型计算 |
5.4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评价结果分析 |
5.4.1 政策效益评价结果分析 |
5.4.2 政策效率评价结果分析 |
5.4.3 政策回应度评价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提升陕西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的建议 |
6.1 增强政策效益 |
6.1.1 通过政策评估实时调整政策目标 |
6.1.2 合理界定政策受众享受政策的准入门槛 |
6.2 提高政策效率 |
6.2.1 拓宽政策制定思路增强岗位吸引力 |
6.2.2 通过信息化建设提升就业促进效果 |
6.3 扩大政策回应度 |
6.3.1 利用互联网进行政策宣传 |
6.3.2 实现公共就业服务政府购买 |
6.3.3 优化公共服务部门对接与操作流程 |
6.4 本章小结 |
7 结束语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创新点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10)上海市低保人群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的目的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低保制度与就业促进政策概述 |
一、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安排 |
二、就业促进政策的内涵 |
三、低保人群就业促进政策的主要内容 |
第二节 就业促进政策的理论依据 |
一、福利依赖与反贫困 |
二、工作福利与劳动激励 |
第三节 就业促进政策评估 |
一、政策评估的理论模型 |
二、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指标 |
第三章 上海市低保人群就业促进政策实施现状——基于制度层面的分析 |
第一节 现行低保人群就业促进政策的总体情况 |
一、现行政策概况 |
二、上海市相关政策与其他层级政策之间的差异 |
第二节 收入豁免和救助渐退制度的实施情况 |
一、收入豁免制度的实施现状 |
二、救助渐退制度的运作情况 |
三、收入豁免和救助渐退制度对就业目标达成的实际效果 |
第三节 强制社区服务制度与公益性劳动组织的运行状况 |
一、强制社区服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
二、公益性劳动组织的当前处境 |
第四节 职业培训政策的对象选择现状 |
一、职业培训政策的准入情况 |
二、职业培训政策对低保人群的吸引力现状 |
第五节 政府补贴稳定就业政策的实施效果 |
一、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政策的实施方式 |
二、政府补贴政策对稳定低保人员就业的实际作用 |
第六节 附加性福利的现实影响 |
一、低保人群附加性福利的主要形式 |
二、附加性福利对低保家庭就业的影响 |
第四章 上海市低保人群就业促进政策评估结果与存在问题 |
第一节 政策实施效果总体评估结果 |
第二节 政策实施中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
一、收入豁免和救助渐退制度的局限性 |
二、政府“最后雇主”责任和专属公益性岗位的缺失 |
三、“顾客导向”式针对性培训的不足 |
四、政府补贴稳定就业政策的侧重点偏差 |
五、对附加性福利进行附带效果评估的忽视 |
第五章 影响上海市低保人群就业促进政策实施的个体因素——基于H街道的调查 |
第一节 H街道有就业能力的低保人群概况 |
一、有就业能力的低保人群比例 |
二、有就业能力的低保人群的基本情况 |
第二节 对有就业能力低保对象的个案访谈 |
一、访谈对象的选择与访谈要素的设计 |
二、政策知晓程度和对附加性政策的依赖 |
三、就业选择空间与稳定性的变化 |
四、培训需求与择业动机 |
五、对隐性就业的看法 |
第三节 政策效果未达预期的低保对象个体原因 |
一、对低保及附加性福利的依赖心理 |
二、提升就业能力的途径不足 |
三、就业意愿的激发程度较弱 |
第六章 对上海市低保人群就业促进政策的改进建议 |
第一节 制度设计层面 |
一、完善收入豁免制度与救助渐退制度 |
二、借鉴国外工作福利制,提供专门公益性岗位 |
三、增强职业培训的群体和个体针对性 |
四、调整政府补贴稳定就业政策的侧重点 |
五、分离附加性福利 |
第二节 对低保对象的个体干预层面 |
一、摆脱福利依赖,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 |
二、充分了解个体需求,增强就业能力 |
三、引入专业化社工,激发就业意愿 |
第七章 结论与不足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主要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三类税收优惠政策为再就业者铺路(论文参考文献)
- [1]老年人需要满足与福利政策 ——基于时间利用的分析[D]. 周慧. 山东大学, 2020(04)
- [2]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D]. 鄂义强.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3]可持续更新视角下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D]. 陈阳. 东南大学, 2020(02)
- [4]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就业激励效应实证研究[D]. 林恋青. 上海海关学院, 2020(07)
- [5]社会治理视角下南通市国企被动离职员工再就业问题研究[D]. 孙潇.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6]新业态背景下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现状、影响因素与对策建议[D]. 袁晔. 西北大学, 2019(01)
- [7]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D]. 张若晴. 天津大学, 2018(06)
- [8]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D]. 唐梅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9]陕西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评价研究[D]. 慕宝霞.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8(07)
- [10]上海市低保人群就业促进政策实施效果研究[D]. 张幸磊. 上海交通大学, 20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