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WTO和中国经济特区的未来(论文文献综述)
房誉,唐琦,方敏[1](2021)在《新发展格局与我国改革开放战略的辩证联系》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格局是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形成和转变的,二者相辅相成。改革开放使我国抓住了第二次全球化浪潮发展机遇,迅速推进国内产业体系与市场体系建设,同时在国际大循环中逐步占据重要地位。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转变,外部环境震荡加剧了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事关全局的系统性变革,是改革开放在新发展阶段的最新实践。一方面,要深刻反省西方去工业化、依赖总需求调控形成债务驱动型经济的教训,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建设统一的国内市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提高居民收入、保障民生转向内需驱动,引领"两新一重"有效投资,弥补科技创新能力和高质量发展短板。另一方面,要坚持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继续为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注入外生动力,形成国内循环既要嵌入国际循环又能在必要时独立于国际循环、国际循环既要依托国内循环更要服务于国内循环的新局面。
王彩霞[2](2021)在《国家需求视角下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研究》文中指出如何在国际发展合作中实现不同需求层次的内外协调?本研究围绕这一核心问题展开论述。在当前时代条件下,这项研究具有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就发展战略而言,成为现代化强国是中国预计于2050年实现的目标。中国取得的发展成就增强了海内外华人对中国实现该目标的信心,然而,中国当前发展仍面临多重挑战。有鉴于此,明确现代化的引领性地位是中国今后坚定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基础与方向,这也为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理论研究提供框架与目标。为此,本文化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搭建国家需求层次分析框架,分析中国自建国以来的国际发展合作历程,探讨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面临的挑战与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可行性路径。在分析框架创建方面,本文以人为标准,衡量国家建构,分别结合历史、时代与文化三种情境,推演出国家具备权力、利益与道德三类人格。由这一多元人格属性可见,国家是包含主权象征、利益集成与人本关切的复合体。因此,国家行为受多重因素制约,具有一定可观察性,可外化国家基本需求。考虑到,人的需求与国家需求具有通约性,故此,可借助人的需求类比国家需求,这构成跨学科应用马斯洛“需求层次论”的前提。据此,国家需求分为主权需求、发展需求、国际责任需求、国际地位需求与现代化需求,不同需求层次的内涵因时因事因国别因形势而异。在需求正向转化上,后一需求以前一需求的实现为前提;在个别情况下,可能出现由较高层次需求向较低层次需求的逆转。在国际社会化情境中,国家对自身需求的调节以及国家间需求的调和,同属国家间互动与需求协调的研究议题,这构成本文的基本架构与主要内容。具体至案例选择,本文以中国自建国至今的国际发展合作进程与转型为研究重点。改革开放是分析中国国际发展合作演化的时间分界线,受时代认知、路径抉择与规范扩散影响,自改革开放后,国家优先需求发生调整,由主权需求优先调整为发展需求优先。当前,在中美大国竞争升级、新冠疫情全球爆发、发展格局亟需重塑等背景下,中国进入不同层次需求均需兼顾的新时期。由此,中国国际发展合作亟待转型。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面临多重压力。新冠疫情引发全球公共危机,百年变局变数增多,全球化逆潮与民粹主义叠加。受此冲击,新多边主义秩序重塑难度加大。面对这一外部环境变化,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处境相同,既遭受外界对于发展中国家身份的质疑,也承受来自国际竞争的压力。除环境不确定性、身份被质疑以及竞争多元化的外部挑战外,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外界过度关注特定经济发展指标,这会干扰国家对现代化目标的理性认识;历史已存的发展失衡程度与时剧增,这不仅阻碍国家发展模式调整,也会制约国际发展合作水平提升;国内与海外利益人为划界,这会固化国家对长远利益的统筹布局。总之,诸多因素导致国家发展需求界定滞后。其次,国家自身需求认知失调。受主客观因素所限,国内与国际需求的分化大于整合;受国内外舆论影响,国际责任与国际地位需求所获关注不均;因目标宽泛,现代化需求与其他需求关联不足。再次,国际社会对国家需求的认可不足。外界在关注中国发展的同时,对多边发展倡议存疑;制度性话语不足是发展中国家共同面临的问题;外交在由双边互动向多边参与拓展的进程中,缺乏社会基础。最后,国家多元需求实现存在制度建设欠缺,长期延续的优惠型国际发展合作原则、实践与主流国际发展话语体系存在张力,尚无应对全策;在管理上,专业机构尚待加强能力建设;多边合作的路径选择受到既有经验的制约。为推进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的稳慎转型,本文提出四个方面的具体应对举措。其一,为明确发展需求,基于科学了解的实际,创新发展质量评估;基于可持续发展目标,提高不同区域人力资源积累;基于海内外利益关联性,增拓中国利益;基于对内生性需求的关注,培养随时而动的定力。其二,为整合需求层次,将国际责任需求及时适度纳入可持续发展范畴;将维护主权完整与坚定发展需求作为追求大国地位的前提;将国民理性培育与大国崛起难度,用于协调内外对发展中国家身份的认知。其三,为提升国家需求的国际认可,以切实的合作成效,破除外界疑虑;以运用话语扩散规律为前提,提升多边参与话语效能;以实际互动,消除各方假想,通过国际组织积累正向互动资源;以应对气候变化与疫情为契机,开展国际公共外交。其四,为完善国家需求实现机制,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性采纳国际发展规范;结合已有条件,开展国际发展合作全面评估;结合能力与时机,推进三方合作制度化;结合内外机制现状,提高国际竞争抗风险能力。综上,这些路径有助于中国通过国际发展合作转型向现代化目标稳健迈进。
徐德顺[3](2021)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百年对外经贸重要事件述评》文中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百年对外经贸发展史可划分为突破封锁、冲出重围、融入全球、初显身手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均有许多值得后人铭记的难忘的重要事件,本文择其中十六起述评,以纪念艰苦岁月年代对外经贸战线上孜孜以求、功勋卓着的前辈们,以激励当下商务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开放观指引下,为早日建成经贸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徐德顺[4](2021)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百年对外经贸重要事件述评》文中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百年对外经贸发展史可划分为突破封锁、冲出重围、融入全球、初显身手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均有许多值得后人铭记的难忘的重要事件,本文择其中十六起述评,以纪念艰苦岁月年代对外经贸战线上孜孜以求、功勋卓着的前辈们,以激励当下商务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开放观指引下,为早日建成经贸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陈瑶[5](2021)在《国际贸易协定对国有企业的规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夏紫婷[6](2021)在《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立法研究》文中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粤港澳三地间不断深入展开府际合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国家战略提出,府际合作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世界“第四大湾区”的最优选择。然而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存在困境:一方面由于粤港澳大湾区本身具有世界首创的“1+2+3+4”模式的特殊性,另一方面是因为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厘清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进程中立法层面存在的问题,结合粤港澳三地的实际情况,借鉴世界三大湾区和国内外跨域府际合作治理的有益经验,对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立法研究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将从四部分对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立法问题进行深入探究:第一部分是在现有文献梳理后的基础上,对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现状进行概述,阐释粤港澳大湾区的特点以及府际合作的相关概念、现有合作平台等内容;第二部分对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的立法困境展开分析,主要从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的现有基础、府际合作在主体、依据和制度方面的问题进行探究,提出推进府际合作立法具有必要性的结论;第三部分对世界着名湾区及欧盟、美国等跨域府际合作的有益经验予以介绍,希望对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立法有所启示;第四部分是从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立法的角度提出对策和建议,针对现阶段府际合作面临的困境,提出通过构建相应的立法协调机制,以中央授权扩大地方权限配置下的地方分散立法模式推动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立法,使府际合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湾区深层次融合发展。
冯紫洋[7](2021)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粤港澳大湾区不仅是一个地理区位概念,作为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确立了“‘一国两制’,依法办事”的基本原则,以及“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高标准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发展目标。我们通过认识和分析粤港澳大湾区与其它湾区相比所独有的特点和问题,着力研究如何为粤港澳大湾区设计出基于现实基础,符合客观发展规律,具有前瞻性且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法律法规。还应当意识到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法治化需要国际高标准规则作为参照和努力的方向,重视国际惯例,树立规则意识,向与世贸规则相关的市场经济运行体制和体系积极靠拢。当然,制度壁垒是横跨在粤港澳三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如何将其化解,从而形成区域较为统一的高标准经贸规则是我们不可回避的问题。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中提炼出应当以大湾区区域立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作为出发点,重点研究的内容包括:粤港澳大湾区立法现状分析及建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面临的问题及实施策略。除《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之外,本文还将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要求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的相关理念,对接国际通行的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等国际经验进行借鉴分析,以此来完善法治保障。不仅如此,还应当结合“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以及“十四五”规划中法治相关问题的重要精神做出更深层次的分析和研究。第一部分是引言。这一部分主要阐述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在该领域研究的现状、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第二部分是有关粤港澳大湾区立法的现状分析及建议研究。该部分首先从大湾区区域立法的必要性、基本原则、现有法律等方面分析立法的现状。然后尝试探究适合大湾区区域协同立法的路径。第三部分是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该部分内容包括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必要性、框架和实施策略,具体包括了区际司法协助、公证、仲裁、调解等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第四部分是粤港澳大湾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该部分内容从粤港澳大湾区与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的关系开始分析,然后通过介绍《美墨加协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为代表的多边投资贸易协议的相关内容和条款,勇于对接这些高标准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从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及金融国际化,最终实现内地与港澳之间的高水平自由经贸合作和战略建设的常态化。第五部分是结合“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背景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在发展的过程中所遇到的现实瓶颈及实际需求,提炼法治化营商环境所遇到的现实问题进行分析给出建议。
冯如(Anastasiia Fediakova)[8](2021)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合作的分析》文中认为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区域性组织的重要性明显提高了。目前上海合作组织是最具影响力的区域性组织之一。几年前上合组织成员国在关注安全问题的同时开始积极推动经济领域的发展。当前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面临着严峻挑战。“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实施,可以为上海合作组织的发展注入新动力,为经贸合作提供新平台。本文对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经贸合作的现状和发展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全文一共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研究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概述了区域经济合作的相关理论基础,详细地说明全球化与区域化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笔者论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并指出了亚欧一体化目前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详细分析了上海合作组织在亚欧地区发挥的作用以及该组织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对接的现状;第四部分详述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经贸合作状况,这一部分主要研究该组织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开展经贸合作此前和目前的状况,研究围绕能源、贸易、自贸区建设、金融、投资、交通与运输等方面的合作展开;第五部分分析了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合作面临的挑战。以此为基础,笔者在第六部分中提出了对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合作进一步发展的建议。研究发现,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上合组织成员国不断发展能源、贸易、自贸区建设、金融、投资以及交通与运输等多个领域的合作。
崔新健,欧阳慧敏[9](2021)在《中国利用外资产业政策文献研究——基于量化-质化-演化三维框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利用外资产业政策文献数量和质量40年来有很大发展,对构建理论体系有重要学术价值。笔者以CNKI文献数据库为样本,采用内容分析法和CiteSpace、NVivo定量化分析工具,基于量化-质化-演化三维框架展开分析,文献归类到投资环境、外资方式、外资进入、外企管理、外资管理、外资效应6个主题,将文献发展分为探索尝试、调整强化、加入WTO、适应WTO和国际接轨5个阶段,以知识图谱显示文献主题分布及其关联性,从次主题阶段性重叠不断深化表明学术研究的进展,逐步揭示出中国利用外资产业政策文献演化的内在规律。研究结果表明:该领域已具备丰富的学术资源和强大的发展潜力;研究从政策应用型为主转向以学术探理型为主;学术领域演进呈现政策引致型演化模式;理论研究与国际前沿仍然存在差距,甚至存在盲点或薄弱区;研究领域逐步搭建国际话语平台。笔者基于上述研究结论认为:面临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学术界要基于世界规则变化趋势,加强学术探理型研究。
莉姿(CHANTHANILEUTH VILATPHORN)[10](2020)在《老挝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制度及其经济效应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老挝实行经济开放以来,在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这得益于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不断完善。当前,老挝政府在为继续积极吸引外资作出努力,外商直接投资对促进老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技术进步、推动相关制度变革等具有重要作用。随着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变迁,作用于老挝外商直接投资的直接挤入效应非常明显,在间接促进了老挝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促进了老挝基础设施的完善以及就业率的提升。当然,外商直接投资在一定程度上也产生了挤出效应,包括对老挝本土企业竞争力的削弱以及加剧了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等。本文结合外商直接投资理论与制度经济学理论,基于老挝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发展现状与老挝经济发展现实,探讨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产生与变迁历程,剖析制度理论框架下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变迁的特征与动因,进而对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基本内容展开研究,分析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功能与效应,研究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产生的效应机理与路径依赖及其经济效应。根据制度变迁理论与制度效应理论,外商直接投资作为一种市场经济下的制度安排对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变迁具有促进作用。在戴维·菲尼的理论框架下,影响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的因素代表了建立制度变化实证模型的一个重要方法。因此,我们在对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经济效应进行研究时,需要把有关影响制度供给与需求的重要因素考虑在内。在老挝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逐渐转变的过程当中,外商直接投资作为投资制度内容的“介入”,不断作用于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变迁和效应。在新制度经济学领域,产生了一个基本命题,即:制度是内生的,它对经济增长会产生重大影响,制度的作用最终体现在它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上。外商直接投资制度作为一个庞大的制度分支体系,其影响过程必然不是由一种FDI数据值来反映的,而是由多种影响外商直接投资倾向的数据指标集展现的(即FDI制度因子),鉴于这种多对一评价值模型具有较高系数的分散性,本文以准入制度、审批制度、管理制度和鼓励制度为FDI制度评价指标体系中的4个一级维度指标,并分别从4个不同制度视角选取维度变量,借助MATLAB软件,对变量之间进行相关性分析和主成分因子分析,将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作为计量经济模型,利用协整分析和回归分析研究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和老挝经济增长之间的协整关系。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了老挝短期的政策鼓励并不能完全刺激外商直接投资比例的增加。从长期发展看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与老挝经济增长间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影响,且这种正相关以每增加1个百分点的FDI综合制度值,老挝GDP将会增加0.7259%。且外商直接投资短期内对老挝的经济增长(GDP)的影响相对较小,即FDI波动1个百分点,那么经济增长将同向变化0.391628个百分点,且GDP的调整系数为-2.093457。整体来看,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与老挝经济增长间存在正相关的互作关系,其中管理制度、准入制度及鼓励制度是促进老挝经济增长和FDI投入的主要影响因子,由此得证老挝的FDI制度体系及其变迁总值可以刺激和促进老挝的经济增长,且拥有明显的经济效应。基于此,本文在最后通过对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经济战略目标与定位的分析,给出了提升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经济效应以及规避挤出效应的制度完善对策与建议,认为在建立外商直接投资制度时应注重老挝与外国投资企业的战略目标的协调,应结合老挝社会与经济发展实际建立动态管理模式。注重对制度环境特别是法治环境与公平竞争环境的维护并充分发挥政府中介引导作用。
二、WTO和中国经济特区的未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WTO和中国经济特区的未来(论文提纲范文)
(1)新发展格局与我国改革开放战略的辩证联系(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全球贸易体系与中国改革开放 |
(一)全球化与逆全球化的交替 |
(二)改革开放战略预判的形成 |
(三)改革开放战略的持续推进 |
三、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对外开放的最新实践 |
(一)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 |
(二)化危为机 |
(三)坚持对外开放的最新实践 |
四、新发展格局体现对内改革的长期要求 |
(一)改革与开放相辅相成 |
(二)化解社会主要矛盾必须畅通国内大循环 |
(三)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补齐发展短板 |
五、结语 |
(2)国家需求视角下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述评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四、主要创新与不足 |
(一)主要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国家需求层次的理论建构 |
一、国家人格化:以人的视角建构国家 |
(一)国家建构的多维逻辑 |
(二)国家行为与动机的人格属性 |
二、人与国家的需求通约性 |
(一)人与国家的多元需求 |
(二)人与国家需求相通约的依据 |
三、马斯洛“需求层次论”的国家应用 |
(一)“需求层次论”的理论内涵 |
(二)“需求层次论”的应用考量 |
(三)国家需求视角下的国际合作 |
(四)国际发展合作中的国家需求 |
四、国家需求层次的分析框架 |
(一)国家需求的界定与层次 |
(二)多层需求的平衡与均衡 |
第二章 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进展与方向 |
一、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历程 |
(一)主权需求优先的阶段(1949-1978年) |
(二)发展需求优先的阶段(1979-2018年) |
(三)多层需求兼顾的新时期(2019年至今) |
二、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动因 |
(一)时代主题判断 |
(二)改革开放实践 |
(三)国际规范内化 |
三、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方向 |
(一)由选择自立走向逐步开放 |
(二)由被动适应转向主动倡导 |
(三)由双边互动趋向多方参与 |
第三章 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面临的挑战 |
一、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增强 |
(一)后疫情时代百年变局变数增多 |
(二)逆全球化下疫情民粹主义兴起 |
(三)新多边主义秩序重塑尚需时间 |
二、发展中国家身份引发质疑 |
(一)中国的身份定位存在分歧 |
(二)外界混淆中国的需求层次 |
(三)身份质疑导致行为的误判 |
三、新发展格局面临多重国际竞争压力 |
(一)权力转移下的大国竞争 |
(二)新兴崛起国群体内竞争 |
(三)区域强国间的机制竞争 |
第四章 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存在的问题 |
一、国家发展需求界定滞后 |
(一)过度聚焦规模与速度 |
(二)地域差距的不断扩大 |
(三)跨国利益边界模糊化 |
二、国家需求层次的认知失调 |
(一)国内需求与国际需求相分隔 |
(二)国际不同层次需求关注不均 |
(三)现代化需求与其他需求疏离 |
三、国家需求的国际认可不足 |
(一)战略设计引发外界疑惑 |
(二)国际制度话语处于劣势 |
(三)国际社会交往基础薄弱 |
四、实现国家需求缺乏制度保障 |
(一)国际发展体系规范压力 |
(二)专业机构管理经验欠缺 |
(三)多边合作路径选择受限 |
第五章 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路径抉择 |
一、明确发展需求优先方针 |
(一)重视发展质量创新评估 |
(二)均衡各区域可持续发展 |
(三)全方位调和海内外利益 |
(四)增强环境变化中的定力 |
二、统合国内外需求层次 |
(一)发展与国际责任适度关联 |
(二)国际地位基于主权与发展 |
(三)现代化需求贯穿于其他需求 |
(四)坚定发展中国家身份立场 |
三、增进国家需求的国际认可 |
(一)提升发展战略释疑成效 |
(二)提高多边外交话语效能 |
(三)积累国际社会互动资源 |
(四)长效争取国际舆论支持 |
四、完善国家需求的实现机制 |
(一)善用国际体系部分规范 |
(二)健全机构建设全面评估 |
(三)推进三方合作机制建设 |
(四)夯实国际竞争的制度基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 |
致谢 |
(3)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百年对外经贸重要事件述评(论文提纲范文)
一、突破封锁阶段(1921—1949),对外经贸支援前线作战 |
(一)毛泽民领导的苏区稀有矿藏争夺战 |
(二)秦邦礼创办的红色华润公司滋润中华 |
(三)西方主导的“巴统”限制出口中国 |
二、冲出重围阶段(1949—1978),对外经贸助力国民经济恢复与社会主义建设 |
(一)吴觉农执掌新中国第一家外贸专业总公司中茶公司 |
(二)打破“禁运”的《米胶协议》 |
(三)苏联技术援建“156工程” |
(四)中法两国建交引致技术、经贸往来“破冰” |
(五)开放的前奏:“43方案” |
三、融入全球阶段(1978—2001),对外经贸发展步入快车道 |
(一)“78计划”:又一次大规模引进成套设备 |
(二)举办经济特区,发展外向型经济 |
(三)创新吸收外资:首个BO T规范化试点项目 |
(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 |
四、初显身手阶段(2001—2021),对外经贸活跃在国际舞台 |
(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
(二)“一带一路”重要倡议 |
(三)美国单方面挑起贸易战 |
(四)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 EP) |
(4)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百年对外经贸重要事件述评(论文提纲范文)
突破封锁阶段(1921—1949)对外经贸支援前线作战 |
冲出重围阶段(1949—1978)对外经贸助力国民经济恢复与社会主义建设 |
融入全球阶段(1978—2001)对外经贸发展步入快车道 |
初显身手阶段(2001—2021)对外经贸活跃在国际舞台 |
(6)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1.文献回顾 |
2.文献述评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与思路 |
1.比较分析方法 |
2.文献分析方法 |
3.历史研究方法 |
一、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现状概述 |
(一)粤港澳大湾区的特殊性 |
(二)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现状 |
1.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的相关概念 |
2.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的主要平台 |
二、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的立法困境分析 |
(一)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的立法现有基础 |
1.宪法及宪法性法律 |
2.规范性文件 |
3.区域协议 |
4.WTO规则 |
5.CEPA及其补充协议 |
(二)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面临的立法问题 |
1.立法主体多 |
2.缺乏相关立法依据 |
3.缺乏相应立法机制 |
(三)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立法的必要性 |
三、国内外跨域府际合作的立法经验及启示 |
(一)国内外跨域府际合作的立法经验 |
1.发挥中央主动性的府际合作立法经验 |
2.发挥地方主动性的府际合作立法经验 |
(二)对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的立法启示 |
1.中央发挥主动性授权扩大地方权限为府际合作提供依据 |
2.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应以“顶层、回应式”和“平行式”立法模式为主 |
四、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的立法进路 |
(一)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的立法原则 |
1.坚持“一国两制”原则 |
2.坚持稳步推进原则 |
3.坚持平等协商原则 |
4.坚持求同存异原则 |
(二)中央授权下的地方分散立法为府际合作提供依据 |
1.中央授权 |
2.地方分散立法 |
(三)建立立法协调机制推动落实府际合作立法 |
1.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立法协调机构 |
2.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立法协调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点 |
2 粤港澳大湾区的立法现状及建议 |
2.1 粤港澳大湾区立法的现状 |
2.1.1 粤港澳大湾区立法面临的问题 |
2.1.2 粤港澳大湾区现有的法律基础 |
2.2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的建议 |
2.2.1 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立法遵守的原则 |
2.2.2 按照各自的立法权限分别进行立法 |
2.2.3 三地立法机关及时进行法的清理 |
2.2.4 完善广东自贸区的各项制度 |
2.2.5 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冲突解决机制 |
3 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
3.1 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纠纷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
3.1.1 充分发挥“一国两制”制度的资源优势 |
3.1.2 以法治原则作为出发点 |
3.1.3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探求 |
3.1.4 呈现多层互补的基本模式 |
3.2 粤港澳大湾区纠纷解决机制框架 |
3.2.1 优化区际司法协助机制 |
3.2.2 构建公证合作机制 |
3.2.3 构建仲裁合作机制 |
3.2.4 构建调解合作机制 |
4 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 |
4.1 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关系 |
4.2 USMCA“非市场经济国家”条款的启示 |
4.3 CPTPP协定中的经验 |
4.3.1 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 |
4.3.2 劳工保护制度 |
4.3.3 环境保护制度 |
5 粤港澳大湾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法治问题 |
5.1 “双循环”下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解决的问题 |
5.2 “双循环”下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 |
5.2.1 加强产权保护力度 |
5.2.2 加强诉与非诉对接 |
5.2.3 推动法律产业升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后记 |
(8)“一带一路”背景下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合作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 理论的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 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四 研究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区域一体化 |
第一节 全球化与区域化概念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
一 诞生背景 |
二 派系划分 |
三 发展态势 |
第三节 亚欧一体化目前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上海合作组织在亚欧地区的作用 |
第一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源起和发展阶段 |
第二节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内的经济状况 |
一 俄罗斯的国内经济形势 |
二 中国的国内经济形势 |
三 中亚国家的国内经济形势 |
第三节 上合组织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对接 |
第四章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经贸合作 |
第一节 上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经贸合作指标的回顾 |
第二节 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合作的类型 |
一 能源合作 |
二 贸易合作 |
三 自贸区建设 |
四 金融合作 |
五 投资合作 |
六 交通与运输合作 |
第五章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经贸合作面临的挑战 |
1 能源合作的挑战 |
2 经贸合作的挑战 |
3 自贸区建设的挑战 |
4 金融合作的挑战 |
5 投资合作 |
6 交通与运输合作 |
第六章 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合作挑战的解决方法 |
解决经贸合作挑战的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中国利用外资产业政策文献研究——基于量化-质化-演化三维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研究方案设计 |
三、中国利用外资产业政策文献的量化分析 |
(一)文献数量与被引文献数量变化 |
(二)文献期刊与作者单位分布 |
四、中国利用外资产业政策文献的质化分析 |
(一)文献关键词分析 |
(二)文献主题分析 |
(三)文献次主题分析 |
五、中国利用外资产业政策文献的演化分析 |
六、研究结论与展望 |
(10)老挝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制度及其经济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1.2.2 国外学者相关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综述评价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路线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外商直接投资理论 |
2.1.1 外商直接投资(FDI) |
2.1.2 FDI形成的理论基础 |
2.2 制度及制度变迁理论 |
2.2.1 制度 |
2.2.2 制度变迁理论 |
2.2.3 制度变迁中的产权理论 |
2.3 制度效率理论 |
2.3.1 检验制度效率的交易费用理论 |
2.3.2 以制度效率为核心的契约理论 |
2.4 制度经济效应理论 |
2.4.1 制度经济效应 |
2.4.2 制度意义上的外商直接投资制度效应 |
2.4.3 外商直接投资制度效应的发生机理 |
2.4.4 外商直接投资制度效应的路径依赖 |
第3章 老挝经济与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现状分析 |
3.1 老挝经济发展现状 |
3.1.1 老挝GDP发展水平 |
3.1.2 老挝经济产业结构 |
3.1.3 老挝基础设施发展水平 |
3.1.4 老挝劳动力就业率 |
3.1.5 老挝经济发展优势与劣势 |
3.2 老挝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发展现状 |
3.2.1 老挝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发展规模 |
3.2.2 老挝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来源 |
3.2.3 老挝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 |
3.2.4 老挝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模式 |
3.3 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经验 |
3.3.1 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政策 |
3.3.2 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区域聚集效应 |
3.3.3 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效应 |
第4章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历史变迁 |
4.1 发展中国家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三阶段模型 |
4.1.1 三阶段模型 |
4.1.2 老挝引进外商投资的不同阶段 |
4.2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变迁历程 |
4.2.1 开国时期 |
4.2.2 开放时期 |
4.2.3 21世纪以后 |
4.3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变迁的特征 |
4.3.1 呈“渐进式”特征 |
4.3.2 呈独资化趋势 |
4.4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变迁的动因解析 |
4.4.1 政治制度因素 |
4.4.2 社会经济因素 |
第5章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内容、功能与效应分析 |
5.1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基本内容 |
5.1.1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准入制度 |
5.1.2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审批制度 |
5.1.3 老挝外商投资经营管理制度 |
5.2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功能 |
5.2.1 强制与调节性功能 |
5.2.2 引导与开放性功能 |
5.3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效应分析 |
5.3.1 FDI对流入国的挤入效应 |
5.3.2 FDI对流入国的挤出效应 |
5.3.3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挤入效应 |
5.3.4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挤出效应 |
5.4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问题与缺陷 |
5.4.1 外商直接投资制度执行力度差 |
5.4.2 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不健全 |
5.4.3 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经济效应不明显 |
5.4.4 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实施机制不完善 |
第6章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经济效应的实证分析 |
6.1 理论假设 |
6.2 变量选取 |
6.2.1 准入制度维度变量选取 |
6.2.2 审批制度维度变量选取 |
6.2.3 管理制度维度变量选取 |
6.2.4 鼓励制度维度变量选取 |
6.3 数据来源 |
6.4 老挝FDI制度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6.4.1 数据质量分析及预处理 |
6.4.2 变量筛选 |
6.4.3 综合评价值的计算 |
6.4.4 综合值计算步骤 |
6.5 老挝FDI制度的经济效应分析 |
6.5.1 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
6.5.2 协整性检验 |
6.5.3 老挝FDI制度体系经济效应的回归分析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提升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经济效应的对策建议 |
7.1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经济战略目标与定位 |
7.1.1 外商直接投资在老挝的经济战略目标 |
7.1.2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经济战略目标 |
7.1.3 老挝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战略利益冲突 |
7.1.4 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战略定位 |
7.2 促进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完善的对策建议 |
7.2.1 健全老挝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体系 |
7.2.2 构建“互利、互益、长期绿色”的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环境 |
7.2.3 加强老挝外商直接投资制度的“韧性化”管理 |
7.2.4 转变政府职能、构筑宏观引资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WTO和中国经济特区的未来(论文参考文献)
- [1]新发展格局与我国改革开放战略的辩证联系[J]. 房誉,唐琦,方敏. 政治经济学评论, 2021(05)
- [2]国家需求视角下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研究[D]. 王彩霞. 吉林大学, 2021(01)
- [3]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百年对外经贸重要事件述评[J]. 徐德顺. 对外经贸实务, 2021(08)
- [4]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百年对外经贸重要事件述评[J]. 徐德顺. 中国外资, 2021(13)
- [5]国际贸易协定对国有企业的规制研究[D]. 陈瑶. 华东政法大学, 2021
- [6]粤港澳大湾区府际合作立法研究[D]. 夏紫婷. 内蒙古大学, 2021(12)
- [7]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D]. 冯紫洋. 河北经贸大学, 2021
- [8]“一带一路”背景下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合作的分析[D]. 冯如(Anastasiia Fediakova).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9]中国利用外资产业政策文献研究——基于量化-质化-演化三维框架[J]. 崔新健,欧阳慧敏.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21(01)
- [10]老挝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制度及其经济效应研究[D]. 莉姿(CHANTHANILEUTH VILATPHORN). 吉林大学, 2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