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国投资更需要战略眼光──跨国公司监裁谈在华投资秘诀(论文文献综述)
王春馨[1](2020)在《开放引进与自主研发:中国芯片业的发展历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贾根良[2](2020)在《“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选择》文中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两会期间提出了"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思想,这一战略思想是对中国经济发展模式大变革历史趋势的准确概括。本文对这一战略思想的深刻理论内涵进行了探讨,论文对"全球化不可逆转"的观点提出质疑,指出不加区分的"经济全球化"不适合中国国情,论证了"不对称全球化道路"是中国"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必然选择,并特别指出美国所谓与中国经济脱钩的真实意图是"在其市场和技术对中国严密封锁的同时更深入地介入中国国内经济",从而揭示出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发展道路是"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根本性选择。
庞骊洁[3](2020)在《我国专利权滥用规制的法律研究》文中指出伴随中美贸易谈判及系列协议的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和国内市场进一步开放已成必然趋势。研究发现,以更加国际化的视角审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以及通过完善本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以应对国际形势的变化,正成为平衡国际与国内利益的现实之需。本文以专利权滥用规制为视角对专利领域的利益冲突进行反思,意图探究如何构建一幅专利权滥用规制的法律理想图景(1),解决当下中国因专利权滥用“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法治现象而导致的利益失衡问题。为此,本文首先将专利权滥用的概念、构成要件与类型划分统合为一个整体,以《专利法》的目的与宗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反垄断法》第三条为依据将现实存在的专利权滥用行为划分为“不正当行使专利权但未妨碍竞争型”、“不正当行使专利权且妨碍竞争型”、“不正当行使专利权且损害竞争型”三种;其次,本文重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现状、变化与发展,探究了TRIPS协议签订之时所确立的国际利益格局以及在后TRIPS时代发生的格局缓变与影响,以期在构建法律理想图景时体现我国知识产权话语权;再次,本文在对我国立法不足与法制优势进行比较分析以及对欧美的规制经验进行借鉴后,认为我国可结合专利权滥用的类型划分标准,通过在《专利法》中引入规制依据、增加《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性以及出台《专利权滥用反垄断审查适用指南》,形成一幅从初级规制到中级规制再到高级规制的完整法律理想图景;最后,本文以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理论利益平衡论为指导,将其贯穿于整个研究中,建设性提出在专利权滥用导致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失衡、自由竞争与市场秩序失衡以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失衡之时,以利益平衡论为方法论及理想目标对利益失衡状态进行综合调整。
张堂云[4](2019)在《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WTO《政府采购协议》(简称GPA)是WTO管辖的一项诸边贸易协议,由各缔约方自愿签署,旨在促进政府采购自由化和国际化。加入GPA是为了履行中国对WTO的承诺,自2007年年底向WTO提交加入GPA申请书以来,中国已提交了6份出价清单。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更是向世界宣告要“加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GPA进程”。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被作为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用于保护国内经济。加入GPA将是一把“双刃剑”,在为中国企业进入国际政府采购市场提供入场券的同时,也意味着会面临政府采购信息泄密、政府采购市场被瓜分和政府采购功能削弱等安全威胁。伴随着加入GPA进程的加快,确保政府采购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国内外现有政府采购安全研究略显单一,缺乏系统性,围绕加入GPA对现有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亟待展开深入研究。为此,本研究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家总体安全观”为指导,在深入阐释政府采购安全内涵以及政府采购安全维度、设计GPA框架下政府采购安全测度指标体系、剖析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机理的基础上,尝试基于系统视角构建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保障机制。遵循“理论阐释——实证检验——对策探索”的基本思路,利用“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运行”的自行调研数据、全国层面、省层面及产业层面的宏观统计数据、WTO官方网站数据、OECD国民账户数据、中企联和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100大跨国公司》数据、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数据,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资料等,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法律文本比较法、调研访谈法、案例分析法、多元回归分析和联立方程模型等方法,对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展开系统研究,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首先,界定了政府采购安全的内涵,阐释了政府采购安全构成及内在逻辑。在缕析安全和政府采购概念的基础上,探索性地把政府采购安全界定为“在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条件下,政府采购主体在实施政府采购行为的过程中能够有效消除和化解潜在风险、抵抗外来冲击,以确保政府采购功能目标能够不受侵害,并得以最大程度实现的客观状态”。政府采购安全的本质是对政府采购相关主体利益的维护,相关利益的多维诉求属性决定了政府采购安全必须是一个涵盖多维目标的体系结构,在综合归纳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把政府采购安全细分为政府采购制度安全、市场安全和政策功能安全,并对这种细分进行了理论阐释。其次,对中国政府采购发展脉络进行了系统梳理,试图全面考察中国政府采购的客观状态。在制度层面,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采管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全链条采购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在市场层面,采购总规模持续增长,货物、服务和工程三类项目的采购总量呈上升的趋势,采购结构日趋合理,已初步形成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建立了以招投标为主,包含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多元化的采购方式;在实践中,构建了反腐倡廉、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并取得一定成效。第三,构建了政府采购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该指标对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程度进行了刻画,还分析了冲击形成的原因。政府采购安全评价在加入GPA前和加入GPA后是不一样的,加入GPA前是对政府采购面临安全冲击的预测性评价,而加入GPA后是对政府采购安全度的监测。在加入GPA前,政府采购制度安全主要通过国内政府采购制度与GPA规制在核心条款上的差异甚至是冲突进行刻画;政府采购市场安全从名义开放程度、“本土偏好”程度和国际竞争力三个二级指标和10个三级指标进行衡量;政府采购功能安全主要是通过GPA规制的政策空间与中国出价清单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排除来刻画。据此对加入GPA前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进行预测性评价发现,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与GPA在价值目标、基本原则、适应范围、采购方式和救济制度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政府采购名义开放程度高、“本土偏好”程度低、产业国际竞争力尤其是服务业国际竞争力与GPA缔约方相差甚远。造成上述安全冲击的原因主要在于: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与GPA存在差距、市场开放机会不均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空间受限、政府采购专业人才匮乏,以及中国的国货意识淡薄等。针对加入GPA后政府采购安全度的监测,本研究构建了一套指标体系,包括3个二级指标和“国外供应商投诉率”等在内的13个三级指标,并根据专家评定基于AHP法对各指标进行赋权。第四,探索性构建了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理论模型,并利用微观调研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在梳理、归纳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述了政府采购制度安全、市场安全和功能安全影响因素,以及三种安全内在的逻辑关系,创新性构建了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模型。囿于数据的限制,本研究利用自行调研的微观数据,构建多元回归和联立方程模型,对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因素、机制及政府采购安全各维度的交互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1)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明晰的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健全的供应商约束机制和规范的政府采购流程,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制度安全度。(2)企业国际竞争力、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中国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掌握GPA缔约方政府采购情况的详细程度,对政府采购市场安全具有正向影响。(3)政府采购功能目标、实施细则、政策功能的责任部门设置及政策功能绩效评价体系,均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安全产生明显正向影响。(4)政府采购市场安全与制度安全、制度安全与功能安全、市场安全和政策功能安全均存在双向联动关系,除了政策功能安全对市场安全存在负向影响外,其他均为正向影响。(5)三种安全的交互影响关系在不同区域差异明显;东、中、西三个区域制度安全与政策功能安全存在双向正影响,但中部地区的影响要大于东西部地区;东、中、西部三个区域市场安全对政策功能安全有正向影响,均不显着;西部地区政策功能安全对市场安全存在正向影响,而东、中部地区政策功能安全对市场安全存在负向影响。(5)针对是否列入GPA出价清单而言,列入GPA出价清单对制度安全、市场安全和功能安全三者调节效应大于未列入GPA出价清单的地区。最后,构建集制度、市场和功能三位一体的政府采购安全保障体系。以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针对加入GPA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结合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的实证结论,在借鉴GPA缔约方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为了实现政府采购安全总目标,建议:在制度层面,需要树立“物有所值”的政府采购制度目标理念,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流程,争取参与国际采购规制制定的话语权;在市场层面,需要调整出价策略,谨慎国有企业出价范围,积极参与国际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积累国际采购经验,提升企业跨国经营能力;在政策功能层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调整政策功能,完善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恢复政府采购技术创新政策功能。除此之外,政府采购安全保障还离不开国际化的政府采购专业人才。
左爱国[5](2019)在《中小型企业跨文化商务沟通能力影响因素研究 ——以中国中小农机ODM制造商与丹麦PL公司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背景下,推动经济全球化,是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和现实选择。为实现这一战略跨越,要依靠中国千千万万个企业更高效地融入到世界经济大环境中去,在融入全球供应链分工的过程中获得发展和成长。中国中小农机ODM制造商与丹麦PL公司之间在供应链领域的跨国合作作为中国制造企业融入全球化,参与全球供应链分工的一个缩影。跨文化商务沟通能力在全球供应链合作中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管理能力等专业知识和企业竞争力,是商务沟通的基础,因此企业竞争力、管理能力和方式的差异和文化理念差异一样,影响了彼此之间商务合作的效率,这也是中国中小型企业走向全球竞争的一个难点问题。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观察法、访谈法和案例分析法等四种研究方法,对中国农机中小ODM制造商与丹麦PL公司在合作过程中遇到的跨文化商务沟通障碍和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主要研究结果如下:第一,从案例背景分析结果,获得中国农机中小ODM制造商和丹麦PL公司在管理文化、行为方式、价值观念、语言习惯、生活和工作背景等诸多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第二,通过多案例分析以及访谈研究,发现中国中小农机ODM制造商与丹麦PL公司在管理文化、方式和能力上也存在很大差异,包括品质管理和项目管理能力和方式也存在明显差异;第三,双方在以上诸多方面的差异,都是影响中国农机中小ODM制造企业与丹麦PL公司之间跨文化商务沟通能力的主要因素;第四,基于多案例分析法以及访谈法研究获得的研究成果及中国农机中小ODM制造商与PL公司之间的跨文化商务沟通的主要影响因素,提出了针对中国农机中小ODM制造企业提高跨文化商务沟通能力建议对策。本研究成果,既能帮助中国农机中小ODM制造企业分析影响自身企业跨文化商务沟通能力不足的主要影响因素,为他们提高跨文化商务沟通能力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建议,帮助他们与PL公司为代表的丹麦企业在全球供应链合作过程中实现双赢,同时,也能对中国其它中小出口导向型制造企业提升跨文化商务沟通能力提供有益的借鉴。
张金艳[6](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认为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穆朗峰[7](2019)在《制造业产业升级背景下制造业企业进入壁垒及其突破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及产业升级逐渐推进,中国制造业已由生产低端制造品过渡到生产中高端产品,现阶段,随着产业升级进一步推进,中国制造业正向高端制造业不断迈进。作为中国制造业核心构成元素的制造业企业能否生产出受市场认可的高端产品并成功进入全球高端产市场,将决定着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成败。当前,中国制造业厂商在尝试进入全球高端产品市场时面临着一系列进入壁垒,不同类别进入壁垒有其各自独特的产生原因,只有分析中国制造业厂商面临不同类别进入壁垒的深层原因并找到突破壁垒的有效途径,中国制造才会真正实现向高端制造业升级。如今,中国制造业已逐渐摆脱过去代工、模仿的发展模式,正逐渐形成技术引进加自主创新发展模式,产业内也已诞生多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企业。历史上,制造业领域内实现技术追赶及超越的最成功的国家莫属日韩。研究日韩历史经验,总结我国成功进入全球高端产品市场的企业的经验,找到可以向全行业推广的路径,对中国制造业向高端制造领域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关于进入壁垒问题的研究始于美国,中国国内对于进入壁垒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且研究较少。本文按照时间顺序梳理了进入壁垒问题的理论发展脉络,通过理论梳理尽可能的涵盖不同种类进入壁垒的成因及可能突破路径,为找到突破中国企业在全球高端产品市场面临的进入壁垒的路径做好理论积累。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制造业作为中国经济崛起的重要推动力,认清中国制造业发展现状有助于分析中国企业在高端产品市场面临进入壁垒的真正成因。在全球主要制造业强国掀起第四次工业革命之际以及中国本国劳动力成本优势渐失之时,中国制造业向高端制造业升级已经展现出必然性。本文通过分析汽车制造业以及ICT产业这两项全球制造业领域内产值最高的产业内中国主要企业的发展现状,归纳出中国制造业发展现状,即:大而强却不是全球最强,部分领域仍存短板。中国大量制造业企业进入全球高端产品市场之时面临各种进入壁垒,本文研究核心在于找到中国企业面临进入壁垒的深层原因并给出路径建议,因此分析不同类型中国制造业企业面临不同种类进入壁垒的成因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按照进入壁垒的种类,依次从绝对成本优势进入壁垒、产品差异进入壁垒、政策性进入壁垒三个层面对中国企业面临相关进入壁垒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当前,大量有志进军全球高端产品市场的中国企业在努力突破不同类别进入壁垒时面临一系列困难,本文分析并总结了大多数中国制造业企业突破相关进入壁垒之时所面临的困难,分别从中国企业面临的技术劣势、市场在位者垄断企业所具有的占先优势、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以及中国产业政策在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倾斜四个维度分析中国厂商在努力突破进入壁垒之时所面临的困难。历史上大量东亚地区技术追赶型国家的厂商曾在美国高端产品市场上成功突破进入壁垒,在美国高端产品市场站稳脚跟。近年来,我国国内也诞生了以华为为代表的成功突破全球高端产品市场进入壁垒的先驱。分析这些厂商的成功经验对于当前仍在努力突破高端产品市场进入壁垒的中国制造业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分别从日韩政府彼时的产业政策、日韩企业彼时突破美国市场进入壁垒的独特路径以及中国华为公司成功进入全球高端产品市场的经验三个层面,梳理可以在中国制造业全行业内进行推广的企业突破高端产品市场进入壁垒的路径经验。中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决定了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政策会在根本性层面上决定中国制造业未来发展的边界。在大量颠覆式创新和层出不穷的新技术不断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时代,如果政策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中国制造业向高端制造领域发展所面临的短板问题,在党和政府创造的良好创新发展环境内,中国制造业将有机会在第四次工业革命来临之际在众多领域内对传统制造业强国实现弯道超车。同时,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自身行为决定了企业未来发展前景,企业只有选取适应时代需求的发展模式,才更有机会在产业升级的背景下成功进入高端产品生产领域并在全球主流高端产品市场站稳脚跟。本文分别从政府政策和厂商行为两方面针对性地提出突破进入壁垒的路径建议,从以科教兴国战略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发挥我国大国优势为企业扫清政策性阻碍、以“服务型”政府为企业创建良好创新发展环境、以及企业加强自身竞争力这四个维度针对中国企业在突破进入壁垒时面临的困难,提出提高国家综合科研强度、扩大自由贸易范围、完善国家质量管理体系等一系列政策建议以及企业提高产品设计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企业营销能力等企业突破进入壁垒的路径建议。
竟辉[8](2018)在《当代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社会思潮作为社会变迁的风向标、民众心理的显示器和价值观念的调适仪,在一定时期内对一个国家的建设、民族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与文化的繁荣产生着重要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对内思想解放程度的跃升、自由舆论平台的拓展和对外文化交流机会的增多、融入全球市场的加速,为中国多样化社会思潮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深厚土壤和广阔空间。一时间,个体与国家、本土与外来、传统与现代、民族与世界兼而有之的社会思潮在我国思想文化领域擘画了一幅异彩纷呈的景象。然而,社会思潮并不是人们心理动向和思想观点的单纯再现,其鲜明的阶级立场、明确的价值取向、强烈的政治诉求、系统的制度安排决定着它必然会向国家政策乃至国家政权渗透抑或侵蚀。在犹如万花筒般的当代中国社会思潮中,自由主义和新左派思潮就是衍生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并有着强烈意识形态倾向和确定政治制度意向的社会思潮。随着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社会变革程度和思想分化裂度的不断加深,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围绕国内社会现实问题展开了激烈论战。这一激烈论战在当今中国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居于核心地位,它既从宏观层面反映了人们对中国向何处去的担心忧虑和认识分歧,也从微观层面折射出不同社会阶层、社会群体间复杂尖锐的利益矛盾和价值冲突。可以说,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之争,是在中国社会现代化转型关键时刻发生的一次具有方向性、全局性的重大思想交锋。双方在体制内外、官方民间都有着一定的号召力、影响力,也都试图通过遮蔽、解构甚至颠覆主流意识形态而为中国社会发展寻找出路。但由于二者在方案设计上脱离中国发展实际,在利益关切上疏离广大人民群众,在价值理念上背离社会主流价值观,因而弥漫着浓厚的乌托邦色彩。毋庸置疑,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较量已是当代中国社会的一种客观事实。通过对中西方自由主义和中国新左派思潮的学理概述,阐释了中西方自由主义的理论渊源、流变过程,同时分析了中国新左派思潮的概念内涵、理论依据和心理基础,从而展现了中国自由主义与西方自由主义、中国新左派思潮与西方新左派之间的内在关联。以此为切入点,通过梳理当代中国自由主义的生成环境、发展脉络、存在形式和当代中国新左派思潮的现实成因、嬗变历程、表现样态,能够从中发掘和总结出某些规律性特点。诚然,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演进所凸显的只是当前中国社会思潮多样化图景的冰山一角。在这个多样化图景中,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并非孤立的个体,二者同其他社会思潮存有密切联系。我们说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在基本立场、现实评价、政治主张等方面相对立,但并不排斥它们在意识形态、社会变革、现代建构和问题意识等方面有融通之处。反观20余年来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论争,其深刻的论争背景、宏大的论争主题、丰富的论争内容和嬗变的论争过程向人们呈现出当代中国社会思潮的纷争乱象。总体来看,无论是在理论的完整性方面,还是在实践的操作性方面,当代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都包含着太多的价值变量,它们针对的虽是同样的中国问题,却表现出不同的价值关怀。囿于各自理论逻辑的依附性、政治逻辑的排他性和思维逻辑的教条性,当代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既有理论主张上的误区和偏差,也有价值认知上的分野和悬殊。这主要表现在如何看待中国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文明模式、社会性质、改革开放、自由平等和全球化进程上。显而易见,这种内在的价值裂变向人们揭示了中国自由主义反马克思主义和中国新左派思潮非马克思主义主义的意识形态本质。为此,我们有必要再次审视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应然地位和实然境遇,从比较自由主义和新左派思潮各自价值诉求的视角出发,整体上把握二者同主流意识形态之间的离合关系,继而重点剖析和论证它们潜在的意识形态危害。然而问题在于,对任何一种思想体系的价值评价都要结合其所处的环境和所经的阶段来进行。众所周知,社会急剧转型的中国正遭受着思想分化、共识瓦解的阵痛。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论战的发生和发展,正好从某个侧面印证了这种阵痛背后所隐藏着的思想资源的短缺、匮乏。所以,面对新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艰巨任务,我们不仅要善于剥离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糟粕成分,努力规避它们的话语陷阱;而且还要勇于汲取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有益资源,准确把握它们的发展动向,通过不断对其价值整合,使之更好地契合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但从根本上说,要跳出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理论窠臼,突破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意识形态藩篱,除了必要的价值批判和资源借鉴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在实践层面予以超越。这就要求我们从原则遵循、方法探求和目标建构三个方面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在高擎改革开放旗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中彻底化解自由主义走“改旗易帜邪路”、新左派思潮走“封闭僵化老路”的风险。
王卓[9](2018)在《全球经济治理变革的路径选择 ——以CPTPP、AIIB为中心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在经历了战后布雷顿森林会议体系与G7、G20等模式之后,全球经济治理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全球基础设施投资与全球经济治理有何种关系?国际开发性金融与全球经济治理及国际经济秩序形成之间的关系如何?利用新成立的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的运作过程和项目分析,为以亚投行为核心的“一带一路”治理路径的成功奠定理论基础是本文目的之所在。本文基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三大理论和最新前沿分析全球经济治理变革与CPTPP、AIIB。第一章导论引出了标题的问题,文献综述厘清了相关定义,对本论文的研究背景、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等进行了说明。首次整理了国际政治经济学三大经典和最新前沿对全球经济治理的论述,对新成立的CPTPP、AIIB进行分析。经济全球化是大势所趋,虽有波折,不会停滞,更不会逆转。经济全球化加速,对全球治理提出了更加强烈的需求。而已往以美国等发达国家为主导、以WTO、IMF等多边机制为中心的全球治理体系,已不能满足这种需求,从而导致经济全球化引发的全球性问题日趋严重,直至引发“逆全球化”一时暗流涌动。顺应全球化大势,避免全球化问题,必须变革和完善全球治理体系。这是本论文第二章探讨的主要内容。从多边体制到区域框架,是全球治理变革的重要趋向。大国在此过程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也要在此过程中实现各自利益和诉求最大化,从而引发了主要大国,尤其是美国、欧盟、日本与中国围绕全球治理变革路径的战略博弈。这是本论文第三章探讨的主要内容。其中重点分析围绕全球治理变革路径,美国的历史与现实、欧盟的传统与变革、日本的跟进与进取,以及中国的贡献与超越。而有关大国围绕全球治理变革路径的战略博弈,则以TPP/CPTPP和AIIB为案例,在第四和第五章中展开。中国与美国、日本关于全球治理变革路径的博弈,主要是围绕TPP/CPTPP展开的。或者说,围绕TPP/CPTPP的战略进退,集中体现了中国与美国、日本在全球治理变革路径选择层面的战略博弈。美国奥巴马政府全力推进TPP,很大程度上是在其以往依靠两大多边机制(WTO、IMF)越来越难以维持其对全球经济治理的操控甚至霸权之后,把希望寄托在了包括TPP在内的“两洋战略”上。为此,也要求日本跟进,从而促使日本在全球治理变革的路径选择上,最初采取了在国内利益集团强烈反对的背景下,被动跟进美国参与TPP的战略。但在特朗普上台第一天,即宣布美国退出了以往由其全力主导的TPP,并在其他全球治理机制中,也开始推行“退出”战略。在此背景下,日本又一改以往跟随美国的战略,联合其他10个TPP成员,全力推进没有美国的TPP11,即所谓CPTPP。对于美国和日本的这种战略态势,中国如何应对?显然成为重要战略议题。这也是本论文第四章探讨的核心议题。面对全球治理变革的世界大势和历史潮流,中国的最重要抉择是提出并全力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在该倡议的大框架下,迄今取得的最大进展,是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AIIB)的成功启动和平稳运转。一带一路的主体内容是“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其中的设施联通、资金融通和贸易畅通,AIIB显然都能发挥重要作用。更加重要的是,目前全球经济治理变革的核心领域在多边国际金融机构的变革,AIIB显然直指核心。而美国、日本与欧洲大国在对待中国全力推进AIIB,却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战略应对。欧洲大国宣布作为发起国参加,成为AIIB启动过程的重要转折,而美国和日本迄今仍未明确表示加入甚至抵制的态势。AIIB仍将是中国与美日在变革全球治理的路径选择上展开战略博弈的重要领域。本论文第五章主要围绕这一领域展开。上述探讨得出的主要结论及政策启示,将在第六章“结语”中予以简要概括总结。
邓燕琴[10](2017)在《跨文化传播下迪士尼乐园本土化运营策略的研究 ——以上海迪士尼乐园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一切都是从一只老鼠开始的”,迪士尼从创作了米老鼠开始,到现在成为享誉全球的娱乐公司,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文化娱乐产业链,从他的动画到迪士尼乐园再到我们的衣食住行,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已经受到了迪士尼的影响。自1983年开始,迪士尼开始了它的第一次世界之旅,先后在日本东京,法国巴黎、中国香港和中国上海修建了一座座童话王国,迪士尼在跨文化传播的背景下,既有成功也有失败,而其成功主要是源于在跨文化传播中尊重各国的文化差异,实行了本土化战略。本文主要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绪论部分,介绍了本文研究迪士尼本土化的背景和意义,梳理以往学者对迪士尼乐园和有关本土化的研究探索,以及本文所涉及的研究方法和相关理论。第二章的主要从发展历程来介绍迪士尼,首先从迪士尼的电影到以迪士尼动画电影为核心的衍生品以及在成熟的媒介环境下催生的迪士尼主题乐园,其次阐述了迪士尼在海外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迪士尼乐园在对外传播中所遭遇的截然相反的两个不同的方面——对迪士尼文化的接受和抵制。迪士尼乐园在跨文化传播中,彰显了一个共同特征——本土化。正是因为如此,去年建成的上海的迪士尼乐园本土化更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三章通过访谈法和实地观察法对上海迪士尼乐园的本土化进行研究,主要从上海迪士尼乐园宏观环境、运营策略的分析,总结出上海迪士尼乐园跨文化传播中的特点以及在本土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等几方面来阐述。最后一章为本文的结论章,迪士尼乐园给正在发展中的中国主题乐园以及迈入或即将迈入国际的跨国企业的一些启发。
二、在中国投资更需要战略眼光──跨国公司监裁谈在华投资秘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在中国投资更需要战略眼光──跨国公司监裁谈在华投资秘诀(论文提纲范文)
(2)“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一、不加区别的“经济全球化”不适合于中国国情 |
二、“不对称全球化”是经济发展新战略的必然选择 |
三、认清美国与中国经济脱钩的真实意图 |
四、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国内大循环为主”战略 |
(3)我国专利权滥用规制的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第2章 专利权滥用规制的理论概述 |
2.1 专利权滥用的概念界定 |
2.1.1 专利权滥用的内涵 |
2.1.2 法律构成要件 |
2.2 专利权滥用的类型划分 |
2.2.1 不正当行使专利权但未妨碍竞争 |
2.2.2 不正当行使专利权且妨碍竞争 |
2.2.3 不正当行使专利权且损害竞争 |
2.3 专利权滥用的内部原因 |
2.3.1 专利权具有垄断性 |
2.3.2 专利权是法定之权 |
2.3.3 专利权保护力度加强 |
2.4 专利权滥用规制的外部原因 |
2.4.1 知识经济时代“创新空间”日益逼仄 |
2.4.2 大国竞争时代知识产权成为国家利器 |
2.4.3 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与贸易联姻 |
2.5 理论依据:利益平衡论 |
2.5.1 利益平衡论法律内涵 |
2.5.2 专利权滥用导致利益失衡 |
2.5.3 利益平衡论对失衡状态的调整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专利权滥用规制的国内外法律现状及比较 |
3.1 国际公约对专利权滥用的规制 |
3.1.1 Trips协议确定后的规制情况 |
3.1.2 后Trips时代滥用规制的主要变化及趋势 |
3.2 以反托拉斯为核心的美国模式 |
3.2.1 专利权滥用规制的两条路径 |
3.2.2 专利权滥用规制的法律基础 |
3.3 以竞争法为核心的欧盟模式 |
3.3.1 欧盟竞争法体系的主要内容 |
3.3.2 欧盟竞争法体系对专利权滥用的规制 |
3.4 我国对专利权滥用规制的法律现状 |
3.4.1 立法现状 |
3.4.2 司法现状 |
3.4.3 执法现状 |
3.5 比较 |
3.5.1 对美国模式的分析 |
3.5.2 对欧盟模式的分析 |
3.5.3 对中国模式的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专利权滥用法律规制的突出问题 |
4.1 立法方面 |
4.1.1 《专利法》缺少滥用规制的法律依据 |
4.1.2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缺少适用条件 |
4.1.3 《反垄断法》缺少具体指引性指南 |
4.2 司法方面 |
4.2.1 缺少法律适用典型案例 |
4.2.2 反垄断法审查中证据适用不足 |
4.3 执法方面 |
4.3.1 未成立专利权滥用反垄断执法处 |
4.3.2 专利权滥用反垄断执法人员短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专利权滥用法律规制的完善路径 |
5.1 建立滥用规制的三级立法体系 |
5.1.1 在《专利法》中引入滥用规制的法律依据 |
5.1.2 增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适用性 |
5.1.3 出台《与专利权滥用的反垄断审查适用指南》 |
5.2 完善滥用规制的司法体系 |
5.2.1 定期公布专利权滥用规制的指导性案例 |
5.2.2 在司法审查中引入经济分析法 |
5.3 完善滥用规制的执法体系 |
5.3.1 成立专利权滥用反垄断执法处 |
5.3.2 丰富专利权滥用反垄断执法人员队伍 |
5.4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目标、内容、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安全 |
二、GPA框架 |
三、政府采购 |
四、政府采购安全 |
第二节 政府采购安全的理论依据 |
一、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理论 |
二、国际贸易中国家利益理论 |
三、演化博弈理论 |
四、政府干预经济理论 |
五、竞争优势理论 |
第三节 政府采购安全的构成及评价指标体系 |
一、政府采购安全构成的理论阐释 |
二、政府采购安全的实现路径 |
三、政府采购安全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第四节 政府采购安全的作用机理与假说 |
一、政府采购制度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假说 |
二、政府采购市场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假说 |
三、政府采购功能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假说 |
四、GPA框架下政府采购安全的内在机理及假说 |
第二章 中国政府采购现状分析 |
第一节 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与发展 |
一、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演变历程 |
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运行流程 |
三、采管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
四、全链条的政府采购监管体制 |
第二节 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发展现状 |
一、政府采购市场规模 |
二、政府采购市场结构 |
三、政府采购的主要模式 |
四、政府采购的常用方式 |
五、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程度 |
第三节 中国政府采购功能现状及实践效果 |
一、政府采购资源配置功能效应 |
二、购买社会公平的政策功能效果 |
三、维护国家安全政策功能实践 |
第三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制度安全冲击 |
一、政府采购目标价值的冲击 |
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的冲击 |
三、政府采购适应范围的冲击 |
四、政府采购方式的冲击 |
五、政府采购救济制度的冲击 |
第二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市场安全冲击 |
一、政府采购名义开放程度 |
二、政府采购的“本土偏好”程度 |
三、中国与GPA缔约方国际竞争力比较 |
第三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政策功能安全冲击 |
一、GPA规制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界定 |
二、中国出价清单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安排 |
三、中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安全冲击维度与程度 |
四、中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安全冲击的典型案例 |
第四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安全冲击的原因 |
一、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不完善 |
二、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机会不均等 |
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空间有限 |
四、政府采购专业人才匮乏 |
五、政府采购国货意识谈薄 |
第四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 |
第一节 问卷调查 |
一、调查问卷设计 |
二、开展问卷调查 |
第二节 调查问卷描述性统计 |
一、样本特征分析 |
二、问卷的统计性描述 |
第三节 调查问卷的信度和效度分析 |
一、调查问卷的信度分析 |
二、调查问卷的效度分析 |
第四节 GPA框架下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因素实证检验 |
一、基准模型设定 |
二、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
三、是否列入GPA清单的调节效应 |
四、联立方程实证检验 |
五、实证研究结论 |
第五章 GPA缔约方维护政府采购安全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GPA缔约方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
一、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 |
二、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建设 |
三、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制度 |
第二节 GPA缔约方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安全的举措 |
一、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出价策略 |
二、以“国家安全”为由歧视其他国家产品 |
三、设置国际贸易隐形壁垒 |
四、GPA缔约方国政府采购市场实际开放程度 |
第三节 GPA缔约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践 |
一、GPA缔约方中央采购实体的作用分析 |
二、GPA缔约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构成及分布特征 |
三、GPA缔约方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具体措施 |
第四节 GPA缔约方确保政府采购安全的经验借鉴 |
一、完善政府采购法律与制度体系 |
二、增强政府采购市场国际风险防范能力 |
三、注重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与GPA规制的契合 |
第六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的体系构建 |
第一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目标定位 |
一、政府采购安全总目标 |
二、政府采购安全具体目标 |
第二节 构建开放式现代化的政府采购制度 |
一、树立“物有所值”的政府采购制度目标理念 |
二、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 |
三、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
四、主动参与国际政府采购规制的制定 |
第三节 增强政府采购市场风险防范能力 |
一、合理调整GPA出价清单策略 |
二、积极开拓国际政府采购市场 |
三、提升本土企业跨国经营能力 |
四、培育政府采购国际化的专业人才 |
第四节 GPA框架下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现策略 |
一、以问题为导向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行顶层设计 |
二、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施细则 |
三、设置“国货标准”等隐形贸易壁垒 |
四、恢复实施技术创新政策功能 |
结语 |
一、主要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附录1 |
致谢 |
(5)中小型企业跨文化商务沟通能力影响因素研究 ——以中国中小农机ODM制造商与丹麦PL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和论文结构 |
2.文献综述 |
2.1 跨文化商务沟通相关概念论述 |
2.1.1 沟通 |
2.1.2 商务沟通 |
2.1.3 跨文化商务沟通 |
2.1.4 全球供应链 |
2.1.5 项目管理沟通 |
2.2 国内外学者跨文化商务沟通理论研究综述 |
2.2.1 关于跨文化商务沟通影响因素的研究 |
2.2.2 关于如何实现有效跨文化商务沟通和策略研究 |
2.2.3 霍夫斯泰德文化维度 |
2.2.4 爱德华·霍尔(Edward T.Hall)的语言分析框架 |
3.影响跨文化商务沟通能力的主要因素分析 |
3.1 案例研究对象背景介绍 |
3.1.1 中国中小农机ODM制造商背景介绍 |
3.1.2 PL公司背景介绍 |
3.2 案例描述与分析 |
3.2.1 案例一P35-P农用装载机项目质量投诉全过程跟踪 |
3.2.1.1 案例描述 |
3.2.1.2 合作双方跨文化商务沟通的影响因素分析 |
3.2.2 案例二延期交付F系列农用装载机项目 |
3.2.2.1 案例描述 |
3.2.2.2 合作双方跨文化商务沟通的影响因素分析 |
3.2.3 案例三:KFT ATV割草机项目 |
3.2.3.1 案例描述 |
3.2.3.2 合作双方跨文化商务沟通的影响因素分析 |
3.2.4 案例四:EB公司轮胎项目 |
3.2.4.1 案例描述 |
3.2.4.2 合作双方跨文化商务沟通的影响因素分析 |
3.3 归纳和分析系列案例中影响跨文化商务沟通主要因素 |
3.3.1 案例总结 |
3.3.2 跨文化商务沟通的影响因素分析 |
3.3.2.1 语言能力 |
3.3.2.2 文化差异 |
3.3.2.3 品质管理方式差异 |
3.3.2.4 项目管理方式差异 |
3.3.2.5 产品价格市场竞争力 |
3.3.2.6 沟通工具 |
3.4 访谈分析跨文化商务沟通能力各影响因素的影响程度 |
3.4.1 访谈问题设计 |
3.4.2 访谈对象 |
3.4.3 访谈结果分析 |
4.对策建议 |
4.1 问题解决的基本思路 |
4.2 对关键员工跨文化商务沟通能力提升的建议 |
4.2.1 提高语言能力 |
4.2.2 文化差异的应对策略 |
4.2.3 缩小与PL公司在项目管理能力的差异 |
4.2.4 改善跨文化商务沟通能力临时的应对策略 |
4.2.5 跨文化商务沟通能力评估和提升考核方式 |
4.3 丰富跨文化商务沟通渠道和方式 |
4.4 应用PDCA循环持续改善跨文化商务沟通能力 |
4.5 研究结论 |
4.6 研究的局限性和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跨文化商务沟通影响因素访谈问卷 |
附录2 :跨文化商务沟通的应对策略检查表 |
附录3 :关键员工跨文化商务沟通技力年度检查表 |
致谢 |
(6)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制造业产业升级背景下制造业企业进入壁垒及其突破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理论基础 |
四、论文创新点、难点及研究方法 |
五、数据来源综述 |
第一章 制造业产业升级背景和趋势 |
第一节 全球制造业产业升级背景及趋势 |
一、美德引领的全球制造业产业升级背景 |
二、美国“工业互联网”时代制造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
三、德国“工业4.0”时代制造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
四、其他发达国家制造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
五、发展中国家制造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
第二节 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背景及趋势 |
一、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背景及必然性 |
二、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目标-进入全球高端产品市场 |
三、中国制造业企业进入高端产品市场面临的挑战 |
第二章 中国制造业企业在高端产品市场面临的进入壁垒 |
第一节 绝对成本优势进入壁垒 |
一、中国企业面临的技术劣势 |
二、中国企业面临的创新劣势 |
三、中国企业面临的管理能力劣势 |
四、中国企业面临的产业链一体化劣势 |
第二节 产品差异进入壁垒 |
一、在位者寡头企业的占先优势 |
二、在位者寡头企业的销售网络优势 |
三、中国企业面临的广告壁垒 |
四、中国企业面临的文化差异壁垒 |
第三节 政策性进入壁垒 |
一、中国企业面临的政策性法律法规进入壁垒 |
二、中国企业海外收购受到的限制 |
第四节 其他进入壁垒 |
一、自然垄断行业 |
二、中国企业面临的规模经济进入壁垒 |
第三章 中国制造业企业突破进入壁垒的主要困难 |
第一节 突破技术劣势的困难 |
一、在位者寡头企业的专利优势 |
二、突破尖端技术的困难 |
三、我国质量标准的落后 |
第二节 突破在位者寡头垄断企业占先优势的困难 |
一、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消费者转换成本 |
二、突破在位者企业销售网络优势的困难 |
三、在位者寡头垄断企业受到的地方保护 |
第三节 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不受承认 |
第四节 中国产业政策在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倾斜 |
第四章 突破制造业高端产品市场进入壁垒的经验 |
第一节 日本、韩国的历史经验 |
一、日本产业政策经验 |
二、日本企业的经验 |
三、韩国产业政策经验 |
四、韩国企业的经验 |
第二节 我国成功突破制造业高端产品市场进入壁垒企业的经验 |
一、标杆企业选择-中国华为 |
二、华为突破技术垄断经验 |
三、华为突破产品差异进入壁垒经验 |
第三节 突破制造业高端产品市场进入壁垒的经验总结 |
一、日、韩产业政策经验总结 |
二、中、日、韩企业突破全球高端产品市场进入壁垒经验总结 |
第五章 产业升级背景下突破制造业高端产品市场进入壁垒的路径和对策 |
第一节 以科教兴国战略为企业突破进入壁垒提供科技支撑 |
一、加大科教投入占GDP的比重 |
二、促进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 |
三、延长“五年规划”对战略性产业的支持时间 |
四、打造适应智能制造时代的配套教育、科研体系 |
第二节 发挥大国优势为企业进入海外高端产品市场清扫障碍 |
一、扩大自由贸易谈判的范围和深度 |
二、扩大政府间商务谈判范围和谈判频率 |
三、加强对“中国制造”系统性地宣传工作、打造中国“品牌簇” |
四、强化政府对战略性海外收购的支持 |
第三节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企业创设突破壁垒的发展环境 |
一、提高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
二、完善创新推动的政府管理体制 |
三、完善创新推动型财政体系 |
四、利用国有企业优势填补产业链空缺 |
第四节 加强企业突破壁垒的能力 |
一、提高技术创新和产品设计实力 |
二、提高产品质量 |
三、提高营销能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
附录2 |
后记 |
(8)当代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目的 |
1.1.3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内容、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的根本内容 |
1.3.2 研究的基本思路 |
1.3.3 研究的主要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研究拟有创新点 |
1.4.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中西语境下的自由主义与中国的新左派思潮 |
2.1 西方自由主义的源流与意蕴 |
2.1.1 西方自由主义的理论渊源 |
2.1.2 西方自由主义的历史演进 |
2.1.3 西方自由主义的价值硬核 |
2.2 中国自由主义的流变与命运 |
2.2.1 中国自由主义的百年流变 |
2.2.2 中国自由主义的理论实质 |
2.2.3 中国自由主义的历史命运 |
2.3 中国新左派思潮的理论考察 |
2.3.1 新左派思潮由来与概念 |
2.3.2 新左派思潮的理论依据 |
2.3.3 新左派思潮的心理基础 |
第三章 当代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缘起发展 |
3.1 当代中国自由主义的缘起发展 |
3.1.1 当代中国自由主义的生成环境 |
3.1.2 当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发展脉络 |
3.1.3 当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四重面貌 |
3.2 当代中国新左派思潮的缘起发展 |
3.2.1 当代中国新左派思潮的现实成因 |
3.2.2 当代中国新左派思潮的嬗变历程 |
3.2.3 当代中国新左派思潮的表现样态 |
3.3 两大社会思潮呈现的规律性特点 |
3.3.1 理论根基的依附性 |
3.3.2 实践取向的政治性 |
3.3.3 受众群体的广泛性 |
3.3.4 价值理念的排他性 |
3.3.5 认知方法的教条性 |
第四章 当代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现实定位 |
4.1 当代中国主要社会思潮的一般图景 |
4.1.1 当代中国社会思潮的萌生及其特征 |
4.1.2 自由主义与其他社会思潮相互关系 |
4.1.3 新左派思潮与其他社会思潮之关联 |
4.2 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融通 |
4.2.1 意识形态: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共同属性 |
4.2.2 社会变革: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共同论域 |
4.2.3 现代建构: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共同主旨 |
4.2.4 问题意识: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共同心理 |
4.3 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论争 |
4.3.1 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论争背景 |
4.3.2 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论争主题 |
4.3.3 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论争内容 |
4.3.4 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论争过程 |
第五章 当代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价值裂变 |
5.1 当代中国自由主义的理论误区 |
5.1.1 经济领域推崇“三化政策” |
5.1.2 政治领域宣扬“宪政民主” |
5.1.3 文化领域存有“崇洋心态” |
5.1.4 意识形态领域主张多元化 |
5.1.5 民生领域倡导“福利个人化” |
5.1.6 价值观领域标榜“普世价值” |
5.2 当代中国新左派思潮的理论偏差 |
5.2.1 追求绝对平等 |
5.2.2 拒斥市场经济 |
5.2.3 钟爱全面民主 |
5.2.4 鼓吹历史虚无观 |
5.2.5 反对全球化进程 |
5.2.6 鼓吹新改革开放观 |
5.3 当代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价值分野 |
5.3.1 崇拜市场与反对市场的力量博弈 |
5.3.2 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的不同偏爱 |
5.3.3 文明趋同论和距离论的口舌之辩 |
5.3.4 自由优先或平等至上的情感纠结 |
5.3.5 全球化与反全球化间的内在张力 |
5.3.6 社会性质上姓社姓资的定性分歧 |
第六章 当代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意识形态危害 |
6.1 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建设的战略地位、中心任务和多重困境 |
6.1.1 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建设的战略地位 |
6.1.2 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建设的中心任务 |
6.1.3 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建设的现实困境 |
6.1.4 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建设的实践要求 |
6.2 当代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同主流意识形态关系辨析 |
6.2.1 当代中国自由主义与主流意识形态 |
6.2.2 当代中国新左派思潮与主流意识形态 |
6.3 当代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意识形态危害的主要表现 |
6.3.1 抽离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经济基础 |
6.3.2 恶化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社会环境 |
6.3.3 消解民众对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认同 |
6.3.4 弱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 |
6.3.5 争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网络阵地 |
第七章 当代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应然启示 |
7.1 竭力规避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话语陷阱 |
7.1.1 促进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相结合 |
7.1.2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
7.1.3 深化国企改革与民企发展的互动 |
7.1.4 健全分配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7.1.5 拓展公民合理有序政治参与渠道 |
7.1.6 以打造命运共同体扞卫国家主权 |
7.2 合理借鉴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理论资源 |
7.2.1 以市场机制为动力促进经济发展 |
7.2.2 以人民民主为目标统摄政治实践 |
7.2.3 以思想争鸣为遵循推动文化繁荣 |
7.2.4 以共享共富为导向引领社会改革 |
7.2.5 以反腐倡廉为抓手维护党的形象 |
7.2.6 以问题回应为契机增进话语认同 |
7.3 准确把握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发展动向 |
7.3.1 场所分布的多域化 |
7.3.2 表现形式的学术化 |
7.3.3 政治诉求的公开化 |
7.3.4 传播路径的网络化 |
7.3.5 受众对象的低龄化 |
第八章 当代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的实然超越 |
8.1 在实现中国梦过程中始终高擎改革旗帜 |
8.1.1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 |
8.1.2 遵循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方法 |
8.1.3 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目标 |
8.1.4 激发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力量 |
8.1.5 优化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外环境 |
8.2 多元社会思潮中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 |
8.2.1 夯实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经济基础 |
8.2.2 创新我国政治文明发展的民主形式 |
8.2.3 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 |
8.2.4 优化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社会环境 |
8.2.5 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 |
8.2.6 改善和创新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模式 |
8.3 自觉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 |
8.3.1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
8.3.2 深度发掘优秀传统文化 |
8.3.3 促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 |
8.3.4 强化理论学习宣传教育 |
8.3.5 培植理性平和社会心态 |
8.3.6 坚决与错误思潮作斗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9)全球经济治理变革的路径选择 ——以CPTPP、AIIB为中心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Summary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概念厘定 |
五、研究框架 |
六、若干难点 |
第二章 经济全球化与全球经济治理 |
一、经济全球化:动因与趋势 |
二、全球经济治理:需求强化 |
三、治理体系缺陷与供给不足 |
四、治理问题恶化与逆全球化 |
五、从逆全球化到新全球化 |
六、变革全球经济治理势在必然 |
第三章 全球经济治理变革的路径博弈 |
一、全球经济治理新趋向:从多边到区域 |
二、大国主导全球经济治理:理论与实践 |
三、全球经济治理中的美国:自由与霸权 |
四、全球经济治理中的欧盟:区域与多边 |
五、全球经济治理中的日本:跟进与进取 |
六、全球经济治理中的中国:贡献与超越 |
第四章 CPTPP:美国进退、日本进取与中国应对 |
一、战后全球经济治理中的美国主导 |
二、多边治理框架的困境与两洋战略 |
三、TPP:美国进退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四、从TPP到CPTPP:日本的战略进取 |
五、从TPP到CPTPP:中国的战略应对 |
第五章 AIIB对全球经济治理变革的影响 |
一、全球经济治理中的金融体系与基础设施 |
二、全球经济治理中的中国方案与“一带一路” |
三、“一带一路”框架下的AIIB:地位与影响 |
四、AIIB引发的战略博弈:美日、欧洲及其他 |
五、AIIB产生的战略影响:优化全球金融治理 |
六、AIIB需要的战略应对:完善内部治理绩效 |
第六章 结论 |
一、几点逻辑结论 |
二、若干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件 |
答谢 |
(10)跨文化传播下迪士尼乐园本土化运营策略的研究 ——以上海迪士尼乐园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理论阐述 |
2 迪士尼的发展简述 |
2.1 迪士尼电影市场的发展及延伸 |
2.2 成熟媒介环境下主题乐园的催生 |
2.3 迪士尼乐园跨文化传播的发展历程 |
2.4 东京迪士尼、巴黎迪士尼成功与失败的经验 |
2.5 迪士尼乐园本土化的必然性 |
2.6 迪士尼乐园跨文化传播中的共同特征——本土化 |
3 上海迪士尼乐园的运营策略的研究 |
3.1 跨文化传播的壁垒:中美文化的差异 |
3.2 受众对中外文化的多元需求 |
3.3 上海迪士尼乐园的宏观环境 |
3.4 基于 4P 理论为基础的链式运营策略 |
3.5 上海迪士尼乐园运营策略的本土化特点 |
3.6 迪士尼乐园在上海运营过程中的短板 |
4 迪士尼乐园本土化运营策略给中国的启示 |
4.1 给中国本土主题乐园的启示 |
4.2 给跨国企业在他国本土化的启示 |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深度访谈提纲 |
附录二 受访者信息表 |
后记 |
四、在中国投资更需要战略眼光──跨国公司监裁谈在华投资秘诀(论文参考文献)
- [1]开放引进与自主研发:中国芯片业的发展历程[D]. 王春馨. 天津大学, 2020
- [2]“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选择[J]. 贾根良. 政治经济学研究, 2020(02)
- [3]我国专利权滥用规制的法律研究[D]. 庞骊洁.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0(05)
- [4]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研究[D]. 张堂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 [5]中小型企业跨文化商务沟通能力影响因素研究 ——以中国中小农机ODM制造商与丹麦PL公司为例[D]. 左爱国. 深圳大学, 2019(10)
- [6]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7]制造业产业升级背景下制造业企业进入壁垒及其突破问题研究[D]. 穆朗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8]当代中国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思潮比较研究[D]. 竟辉.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8(12)
- [9]全球经济治理变革的路径选择 ——以CPTPP、AIIB为中心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分析[D]. 王卓. 外交学院, 2018(12)
- [10]跨文化传播下迪士尼乐园本土化运营策略的研究 ——以上海迪士尼乐园为例[D]. 邓燕琴. 暨南大学, 20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