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水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综合管理(论文文献综述)
辽宁省人民政府[1](2021)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文中提出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21]1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相关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释"情况,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职权事项59项。其中:取消25项,下放1项,调整至省直相关部门行使职权26项,因法律法规增加行政职权事项3项,承接国家下放职权事项4项。相关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将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何妤如[2](2021)在《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渔业经过数年发展,先后解决了“捕鱼难”、“养鱼难”及“吃鱼难”等问题,奠定了渔业持续稳定发展的经济基础,相关治理手段也不断完善。渔业领域主要矛盾已从基本温饱和生计问题,转向更高层次的生境、人权、产权和公平等维度。然而,作为上层建筑的渔业伦理研究并尚未得到应有重视。我国现代渔业治理体系中更强调管理和法律等“硬”手段,忽视了伦理道德的“软法”作用。当前政府和民间推行的多项渔业活动已呈现出鲜明的伦理特征,现代多目标治理场景需要引入价值判断加以权衡。如果说关涉伦理的讨论在中国过去的渔业治理中只是镜花水月、空中楼阁,那么到了新时代,伦理研究就好比是万事俱备下的那股“东风”。传统渔业管理关注政策和法律层面的制度突破。政策和法律固然重要,但不能包治百病,尤其是充满不确定性的“现代病”。它可以将电鱼、毒鱼、偷渔者绳之以法,却无法强制要求渔民必须善待生态环境、关心鱼类福祉。它可以明示、预防、规范和校正渔业的行为和后果,却无法指导渔业利益相关方的道德行为选择。它可以为失海渔民提供各类政策保障,却无法弥合渔民海洋纽带被切断后的心理创伤。它可以依照科学模型和数据制定总可捕量(TAC)目标,却无法对渔家妇女在职业、情感和生活上的遭遇加以同情和关心。正如决定技术的往往是非技术因素,涉渔法律和政策不应被指望能解决所有问题。倘若文化、伦理不能发挥价值规训作用,那么政策和法律也终将失范。当前,养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公正已为时代大势所趋,现代渔业治理不仅要务实,也要务虚,以便从战略全局高度推进治理措施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实际上,人们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影响会渗透到公共政策过程的各个环节。可持续、负责任渔业的发展依赖于一个具有明确性的规则指引,在治理中开展价值性分析显得十分重要。国内外渔业资源的衰退趋势,以及不断涌现的现代性社会问题,让形而上学的价值回溯变得更为必要而迫切:渔业行为的善恶是非是什么?伦理判断有哪些原则和标准?何种治理才是伦理意义上具备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治理?如何破解渔业治理中存在的伦理困境?中国怎样利用已有道德资源和智慧应对渔业发展中的不确定性风险?基于此种认识,本文从伦理视角出发,反思当前出现渔业生态和社会危机的根本原因,尝试建构渔业伦理的理论体系,详述渔业伦理的由来、定义、主要原则和类别。将抽象的伦理考量运用于对治理问题的具体分析,提出符合渔业价值的治理范式,从渔业治理的“元层次”,谈到相关现代治理理论,再到针对治理实践的分析评估。现代渔业治理在追求各类目标时,容易陷入价值冲突的困境。本文针对治理实践中的普遍问题,提出“应然”层面的解决方案。伦理分析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我国现代渔业治理。因此,文章结合中国本土的涉渔道德资源和渔业实际状况,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渔业治理路径,以渔业领域的价值尺度和伦理基础为导向,为推动渔业的“天人合一”和协调发展提供了一种新视角、新理念和新思路。伦理学是哲学中关于道德的价值系统。生态伦理学的兴起从根本上触及了“为什么要对鱼谈伦理?”这一问题。“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论辩突破了传统伦理学的“人伦”语境,让“渔业”和“伦理”的结合有了学理上的支撑。道德共同体得到拓展,将包括渔业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纳入道德考量范畴。但完全以生态为中心又会减损人类福祉,人与自然应当被视作一个以人类为中心的价值整体。“为己利TA”的价值取向既能为己谋福,也能在此基础上考虑利TA(既有属人的“他/她”,又有属自然的“它”)因素,因而是渔业伦理所追求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善。渔业资源是渔业存在的基础,具有不确定性、波动性、竞争性、整体性、多样性等五大特性。从价值构成上看,它在使用、生态和选择等层面具有功效价值,在政治、社会、哲学、宗教、伦理、文化等层面具有非功效的内在价值。对渔业资源价值的充分认识是现代文明进步的标志,而鱼类为人类所提供的多元价值是人类养护渔业资源的基础。养护伦理强调的是如何科学人道地利用水生动植物资源。鱼类是否能够成为道德主体、权利主体甚至是诉讼主体成为环境伦理学讨论的重要内容之一,而鱼的道德地位与福利越来越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渔业的伦理维度涉及“渔业”和“伦理”的互动关系。鱼类依次满足了人类基本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人类在享受水生动物开发权利的同时,理应履行与之对等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人类自身和生态系统的长期福祉,须建立一套指导渔业行为、受到大众认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渔业伦理规范。渔业伦理以渔业现象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为研究对象,是指导渔业行为的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涉渔法律和伦理可共同为基于价值的渔业治理策略提供依据。渔业伦理学主要任务是通过得到普遍认可并经过实践检验的道德原则,对渔业行为的善恶是非开展事前指导和事后评判。在渔业伦理中,渔业正义是最高原则;渔业福祉、渔业自由和渔业公平是三大基本原则;而以《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为代表的伦理性国际文书,以及符合国家/地区具体渔况的纲要构成了具体原则。根据渔业伦理学研究对象的关系属性和所涉问题的不同特征,可将其分为生态伦理、社会伦理、产业伦理和科技伦理四大类别,这四大类在伦理要求上存在差异、各具特色,但都应服从上述伦理原则。将伦理原则和要求融合进现代渔业战略管理过程,可能会产生“为善者诸事顺”的良心效应,从而实现治理的最终目的——“善治”。为克服多元价值冲突带来的治理障碍,元治理理论应运而生。该理论研究治理现象背后的治理逻辑,寻求协同发展科层、市场和网络治理组合的最优解:当参与式治理导致监管过于复杂、进入无休止协商状态时,就启动科层模式;当科层模式无法触及所有渔业问题或获得渔业利益相关方广泛接受时,就开启市场或参与式模式;在此过程中,政府应当承担起作出最终决策的元治理者的角色。可持续渔业治理研究中涌现出诸多符合伦理的现代渔业治理理论,其中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管理和基于“价值平衡原则”的管理成为研究热点,前者主要聚焦渔业生态系统方法、预防性原则等整体思维,而后者主要涉及管理策略评估,正当性理论,系统治理等理念工具。在构建起理念框架的基础上,根据新生物技术的实践伦理发展出的伦理分析矩阵,以及Rapfish评估工具,促进了对伦理原则遵守情况的考察,有助于为负责任渔业实践提供“良善之策”。现代渔业治理时常陷入一种伦理意义上的权利困境,众渔业利益相关方不得不在多项行动方针之间艰难行使选择权。遵循特定伦理原则选择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涉及违反其他某项伦理原则。可持续渔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主要出现在追求“天时”、“地利”、“人和”三大目标的决策选择过程之中。如何平衡现代人和未来人的资源利益是最首要、最核心的议题;渔业所涉水陆空间差异和相关社会生态问题构成了空间正义研究的一个典型样本;而人际关系中整体、长远利益与个体、短期利益的冲突影响到资源的公平分配,渔家妇女和小型渔业等弱势参与方应当得到更多的道德注意力。导致上述困境的原因既有人与人因抢夺野生资源所导致的公地悲剧或囚徒困境,又有在人与鱼道德地位孰高孰低的辩难中掉入的激进环保主义陷阱,还有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执行障碍。上述困境的破解之道不仅具有制度属性,也深刻地蕴含着价值属性。从制定目标,到开展决策,再到执行、监督和评估,伦理视角可渗透至治理的全部流程。治理者和被治理者可从制定伦理目标和开展伦理决策着手。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增进民生福祉。我国的渔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离不开丰富道德资源的支持。生态方面,我国渔业治理史就是一部鱼类资源养护史,古今实践中折射出关怀鱼类福利、师法自然等生态感悟。社会方面,我国传统乡土社会文化里蕴含着包括群体意识和互助伦理、涉渔组织的参与式伦理在内的道德及礼俗规范。“三渔”问题是中国渔业发展面临的伦理性挑战,其本质是渔业的过密化,渔民的过溺化,以及渔村的过疏化。为解决渔业渔民渔村的问题,新中国开展了各项改革措施。新中国绿色渔业治理制度体系构建历程大体上可分为萌芽探索、改革攻坚与走向成熟三大阶段。在气候变化、疫情冲击、渔业资源衰退、全球不确定性风险日益增加的背景下,我国渔业治理者迎难而上,实现生计型治理→发展型治理→可持续治理的价值飞跃,积极探索出一条符合伦理的中国特色可持续渔业发展道路,培育出政府元治理者主导下,科层、市场和参与式治理协同开合的多元治理形态,形成了顺应自然、生态优先、以养为主、立体复合、科技导向、体系健全、应兜尽兜的发展模式。随着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不断提升,中国渔业发展在收获伟大果实的同时,也为未来可持续、负责任渔业发展积累了大量可贵的实践经验。在今后的渔业治理中,我国各渔业利益相关方应本着福祉、自由和公正的原则,进一步促进渔业的绿色转型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3](20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21年 第4号》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53号)有关要求,满足海关进境动物检疫监管工作需要,海关总署对《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海关总署2019年第68号公告)、《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海关总署2019年第69号公告)和《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海关总署2019年第212号公告)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王四维[4](2020)在《长江流域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我国第一长河长江中,生活着种类繁多的水生野生动物,有被誉为“长江女神”的白鱀豚,也有“微笑的精灵”长江江豚,还有“长江三鲜”之一的鲥鱼等,它们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瑰宝,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留给了人们无限的财富。然而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加剧,受水利工程、水域环境污染、生物入侵、过度捕捞及误捕等影响,长江水生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珍稀特有物种全面衰退,部分物种已极度濒危,如白鱀豚、长江江豚、中华鲟、白鲟、胭脂鱼、鲥鱼等。长江的生态环境恶化会影响到长江水生生物的生存,反之,它们的生存状况也可以反映长江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一个物种的消失或许无法引起人类的重视,但如果有一天长江的濒危物种灭绝殆尽,那么那时的长江生态系统也不足以维系人类自身的生存。因此,保护长江流域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并不仅仅是保护物种本身,更是为了恢复长江生态系统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所以,拯救长江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应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本文系统梳理了长江流域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物种现状、导致其濒危的原因、相关的保护的法律及制度,分析了其中的不足,并以此提出了相应的保护的建议及新的保护模式的思考,为未来的保护工作提供参考。文章共分为六个章节,内容如下:第一章主要对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作出了介绍。并通过对淡水水域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国内外研究进展的梳理与分析,发现目前国外的研究进展已从多角度对淡水流域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进行了多种保护工作的探索,并展开了相关的保护实践工作,值得借鉴。而国内大多从微观角度逐一剖析威胁长江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生存的原因并给出了相应的对策,但是这些对策措施大多是集中于一个领域的保护性研究及对策,缺少相互关联性、整体性。第二章介绍了保护长江流域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理论依据与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理论、生物多样性保护理论、生态系统管理理论、整体性原则、政府主导的多主体参与模式,在进行保护工作时,应始终运用与贯彻这些理论与原则。第三章首先根据国内外不同的濒危物种的分级标准整理了长江流域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代表种的物种现状,其次梳理了造成长江流域水生野生动物濒危的主要原因,主要包括水域环境污染、噪音污染、水利工程的建设、过度捕捞以及误捕、生物入侵。第四章论述了保护长江流域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现有法律制度,并分析了相关法律制度的不足,包括:管辖权问题不明确、缺少行政补偿、奖励的具体落实规定、保护名录的制定相对落后、缺少相关野生动物福利的相关规定、法律责任较弱。第五章提出了未来保护长江流域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方式的探索,包括加强对整个生态系统的保护的重视,提倡综合流域保护模式、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尽早颁布《长江保护法》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的修订、以就地保护为主,迁地保护为辅的保护方式、呼吁拆除部分水利设施,建立专项补偿、加强相关执法监督、加强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科研投入、鼓励公众参与,加强公民保护意识。最后第六章对本文做出了总结。尽管经过前人多年的努力,长江流域部分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自然种群状况有所恢复,部分保护管理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让物种走向灭绝的进程得到了有效地遏制,但是对于保护的工作依旧任重而道远,希望未来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生活在长江的生灵得以被拯救。
钱程伟,纪盛滨,袁青,吴楚钊[5](2020)在《我国活鱼出口主要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及对策分析》文中认为随着国际贸易竞争日趋激烈,我国出口活鱼不断遭遇韩国、日本和越南等主要出口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产业发展面临重重挑战。本文拟通过对我国出口活鱼贸易现状的研究,客观分析我国活鱼贸易环境条件,结合近年来主要活鱼出口国家官方所采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综合研判,提出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对策,力求有助于出口活鱼的中国企业合理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减少损失。
王旗[6](2018)在《常州市出境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风险管理研究》文中认为常州地处长三角中心地带,区位优势独特,资源特色明显,拥有海港、空港和陆路保税区口岸,丰富的物质资源和发达的物流网为常州市出口动物及产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带动下,常州市充分利用自身特色,在出口大闸蟹、叶酸、羊毛制品等产品上做文章,实现出口贸易额2500万美元的突破,创造了历史新高。但在外向型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重视因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检出动物疫病、携带有毒有害物质等风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效应。动物及其产品具有特殊属性,在满足人们对食物需求的基础上,逐渐发展成为重要的贸易交互类型。但由于动物及其产品具有一定风险性,属于我国法定检验检疫范围,对于出境动物及其产品实施风险管理有其必要的法定内涵。与此同时各国在进行动物及其产品贸易过程中,为达到保护本国生态及农林牧渔业安全目标,把动物疫病、食品安全和有害生物入侵防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加设官方要求与条件、增加入境检验检疫程序等措施,已成为国际通用方式。因此要通过研究与改进,推动风险管理在出境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工作中持续发展,让我国动物及其产品充分发挥贸易杠杆价值,在提高输出数量的同时提升品质,带动国内畜牧业走向健康安全发展道路,为建设质量强国打下基础。本文运用公共管理科学和公共部门风险理论,涵盖了业务和组织风险管理相关内容,结合常州出境动物及其产品实际情况,从全面风险管理和业务知识的角度,运用系统分析法、逻辑分析法和案例法等方法,研究常州市出境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风险管理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法。本文分为六个部分:首先,本文从风险带来的负面效应、国际贸易冲突加剧和有害生物防范力度加大三个方面阐述了研究背景,以理论和现实意义为切入点,对研究意义进行了概括;其次,通过搜集整理国内外关于公共风险管理、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检验检疫风险管理等内容的相关研究,为更好地研究风险管理理论和查找实际问题打下基础;第三,对常州市出境动物及其产品风险管理工作举措与取得成绩进行了归纳,并列举出现阶段风险管理存在的风险环境分析不全面、风险评估不严谨、风险应对措施不恰当、监督和评审不到位、沟通和咨询不具体五个方面问题;第四,结合风险管理理论,选取常州出口大闸蟹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风险全过程的分析与研究;第五,列举出欧盟动物卫生风险分析、新西兰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和国内动物卫生风险分析实例,通过分析机构及运行管理情况、工作程序、法律体系建设方面内容,为该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第六,针对问题及产生原因,对保障常州市出境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风险管理实施提出了突破限制填补漏洞、整合资源统一标准、提升技术科学应对、创新方式发挥作用、规范咨询和沟通五点意见。
孙秀丽[7](2016)在《江苏省出口水生动物风险分析》文中提出从出口水生动物注册养殖场/中转场情况、出口品种、出口国家、出口量等方面,对江苏省出口水生动物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和对比。从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毒素、禁用物质、我国和主要贸易国家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疫情疫病监测情况、安全风险监控情况、国外通报情况、企业自检自控情况等方面,识别出了出口水生动物存在的主要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对识别出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进行了评价,应用矩阵法确定了不同风险项目的风险级别。识别出了各类出口水生动物可能存在的疫病风险。通过风险释放评估、风险暴露评估、后果评估,综合评价出各种疫病的风险等级。综合有毒有害物质和疫病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各类出口水生动物的风险等级。项目风险和产品风险情况如下:海水贝类有毒有害物质风险为极高,疫病风险为中,为I级风险产品;淡水贝类(河蚬)有毒有害物质风险为极高,疫病风险为中,为I级风险产品;甲壳类(河蟹)有毒有害物质风险为高,未识别出疫病风险,为II级风险产品;淡水养殖鱼类有毒有害物质风险为极高,疫病风险为中,为I级风险产品;海水养殖鱼类有毒有害物质风险为低,疫病风险为中,为III级风险产品。最后依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风险管理措施。一方面,建议企业在捕捞、养殖区域的选择、苗种管理、监测计划的制订、捕捞、包装、运输、产品追溯等环节采取一系列自检自控措施;另一方面,提出了官方监控工作方案。各类产品的风险监控措施如下:海水贝类共监控14个风险项目。包括疫病监控项目2项。安全风险监控项目12项,其中4项(镉、诺如病毒、扑草净、腹泻性贝毒)为重点监控项目,其余为一般监控项目。淡水贝类(河蚬)共监控38个风险项目。安全风险监控项目38项,其中3项(呋喃唑酮、呋喃西林、砷)为重点监控项目,其余为一般监控项目。甲壳类(河蟹)共监控8个风险项目,全部为安全风险监控的一般监控项目。淡水养殖鱼类共监控67个风险项目,包括疫病监控项目3项,均为重点监控项目(锦鲤疱疹病毒病、金鱼造血器官坏死、鲤春病毒血症)。安全风险监控项目64项,其中9项(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萘啶酸、硫丹、孔雀石绿、隐性孔雀石绿)为重点监控项目,其余为一般监控项目。海水养殖鱼类共监控66个风险项目。包括疫病监控项目2项,其中真鲷虹彩病毒病为重点监控项目,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为一般监控项目。安全风险监控项目64项,其中5项(呋喃唑酮、呋喃西林、恩诺沙星、结晶紫、隐性结晶紫)为重点监控项目,其余为一般监控项目。
陈畅,陈玉露,卜云光,杜朝晖[8](2016)在《重庆市水生动物检疫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通过对重庆市水生动物防疫形势的调研,分析了水生动物检疫工作存在的9个问题和引起问题的2个原因,提出长远治本办法和近期治标措施各2个,优选出近期治标措施、长远治本办法各1个和应急处置措施1个。
彭驷[9](2016)在《恭城县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现状及思考》文中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产品供应质量及食用安全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与重视。水生动物及其产品因具有高蛋白、低脂肪、低固醇和绿色健康、抗衰老等特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追捧与喜爱。文章旨在通过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现状的分析与思考,在个性和特殊性中探寻我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的共性与普遍性,探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的科学有效措施,为我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提供有益的经验及借鉴,更好地为广
宋建德,滕翔雁,王栋,朱迪国,郑雪光,黄保续,王树双,陈伟,吕朝霞,魏荣,李长友,陈国胜[10](2014)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国际规则》文中研究说明本研究以FAO、OIE和WTO等国际组织及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策略为对象,详细介绍全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则框架,深入分析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国际通用规则,系统阐述世界兽医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定位,总结我国实践动物疫病防控国际规则的基本情况,并针对国际兽医工作变化提出了我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需采取的策略建议。
二、加强水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综合管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强水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综合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2)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方法及内容框架 |
第二章 渔业伦理的理论建构 |
2.1 渔业伦理的立论基础 |
2.1.1 逻辑起点 |
2.1.2 资源养护 |
2.1.3 可持续利用 |
2.2 渔业伦理的概念、地位和原则 |
2.2.1 概念溯源及研判 |
2.2.2 学科关联 |
2.2.3 相关原则 |
2.3 基本分类 |
2.3.1 渔业生态伦理 |
2.3.2 渔业社会伦理 |
2.3.3 渔业产业伦理 |
2.3.4 渔业科技伦理 |
第三章 基于伦理的渔业治理范式分析 |
3.1 渔业治理的元层次 |
3.1.1 合法性与正当性 |
3.1.2 渔业元治理 |
3.2 符合伦理的现代渔业治理理论 |
3.2.1 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治理理论 |
3.2.2 基于“价值平衡原则”的治理理论 |
3.3 渔业伦理分析和评估 |
3.3.1 伦理分析矩阵 |
3.3.2 伦理评估工具 |
第四章 现代渔业治理的伦理进程 |
4.1 可持续渔业中的维度指向 |
4.1.1 时间维度 |
4.1.2 空间维度 |
4.1.3 人际维度 |
4.2 渔业治理之伦理难题 |
4.2.1 人与人的博弈 |
4.2.2 人与鱼的博弈 |
4.2.3 知与行的脱节 |
4.3 渔业治理之伦理突围 |
4.3.1 制定渔业伦理目标 |
4.3.2 开展渔业伦理决策 |
第五章 中国渔业治理的伦理议题 |
5.1 中国渔业道德基础与现代问题 |
5.1.1 中国传统智慧中的渔业伦理元素 |
5.1.2 中国现代渔业问题的伦理之维 |
5.2 中国现代渔业治理的绿色转型 |
5.2.1 发展阶段与模式进化 |
5.2.2 基于伦理的转型实践 |
5.2.3 未来发展的伦理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缩略语 |
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4)长江流域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国外研究进展 |
1.2.2 国内研究进展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保护的理论依据与原则 |
2.1 理论依据 |
2.1.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2 生物多样性理论 |
2.1.3 生态系统管理理论 |
2.2 保护原则 |
2.2.1 整体性原则 |
2.2.2 政府主导的多元参与原则 |
第三章 长江流域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物种保护现状及濒危原因 |
3.1 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定义 |
3.2 长江流域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物种保护现状 |
3.2.1 长江流域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物种的保护分级 |
3.2.2 部分长江流域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自然种群现存数量 |
3.3 造成长江水生野生动物的濒危原因 |
3.3.1 水域环境污染 |
3.3.2 噪音污染 |
3.3.3 水利工程的建设 |
3.3.4 过度捕捞以及误捕 |
3.3.5 生物入侵 |
3.3.6 水生野生动物贸易屡禁不止 |
第四章 保护长江流域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法律制度及不足 |
4.1 基本法律体系 |
4.2 特别保护制度 |
4.2.1 生物资源的保护 |
4.2.2 生境的保护 |
4.2.3 人工繁育与增殖放流 |
4.2.4 损害补偿制度 |
4.3 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足 |
4.3.1 管辖权问题不明确 |
4.3.2 缺少行政补偿和行政奖励的具体落实规定 |
4.3.3 保护名录的制定相对落后 |
4.3.4 缺少野生动物福利的相关规定 |
4.3.5 法律责任较弱 |
第五章 保护长江流域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路径的探索 |
5.1 加强对整个生态系统的保护的重视,提倡综合流域保护模式 |
5.2 以就地保护为主和迁地保护为辅 |
5.3 呼吁拆除部分水利设施并建立专项补偿 |
5.4 完善现有法律制度并尽早颁布《长江保护法》 |
5.4.1 及时修订现有法律法规,完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 |
5.4.2 推进《长江保护法》的颁布 |
5.5 加强相关执法监督并鼓励公众参与 |
5.6 加强科研投入与提高公民保护意识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我国活鱼出口主要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及对策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前言 |
2 我国活鱼出口贸易情况分析 |
3 出口活鱼通报情况 |
3.1 通报数量情况 |
3.2 通报目的和理由 |
4 通报措施及壁垒情况分析 |
4.1 限量壁垒 |
4.2 关卡壁垒 |
4.3 认证壁垒 |
4.4 绿色壁垒 |
5 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策略 |
5.1 强化政府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体系 |
5.2 树立企业质量安全主体意识,加速渔业生产环节管理与国际接轨 |
5.3 发挥行业协会纽带作用,有序推进国际合作与互认 |
(6)常州市出境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综述 |
1.2.2 国外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动物和动物产品检验检疫 |
2.1.2 风险管理 |
2.1.3 检验检疫风险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风险管理理论 |
2.2.3 公共治理理论 |
第3章 出境动物及其产品风险管理现状 |
3.1 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
3.1.1 工作举措 |
3.1.2 工作成效 |
3.2 存在问题 |
3.2.1 风险环境分析不全面 |
3.2.2 风险评估不严谨 |
3.2.3 风险应对措施不恰当 |
3.2.4 监督和评审工作不到位 |
3.2.5 沟通和咨询发展不具体 |
3.3 原因分析 |
3.3.1 忽视信息搜集重要性 |
3.3.2 缺少整体性机制保障 |
3.3.3 执法技术有待提高 |
3.3.4 风险管理意识欠缺 |
3.3.5 不重视合作交流 |
第4章 案例分析—以常州出口大闸蟹风险管理为例 |
4.1 案例选择缘由及概况 |
4.1.1 案例选择缘由 |
4.1.2 案例概况 |
4.2 风险环境分析 |
4.2.1 外部环境 |
4.2.2 内部环境 |
4.2.3 确定风险准则 |
4.3 风险评估 |
4.3.1 风险识别 |
4.3.2 风险可能性分析和影响 |
4.3.3 风险等级评价 |
4.4 风险应对 |
4.4.1 企业风险控制 |
4.4.2 检验检疫部门风险控制 |
4.4.3 目的地风险控制 |
4.5 监督和评审 |
4.6 沟通和咨询 |
第5章 国内外检验检疫风险管理经验借鉴 |
5.1 欧盟动物卫生风险分析 |
5.1.1 机构及运行管理情况 |
5.1.2 工作程序 |
5.1.3 法律体系建设 |
5.1.4 启示意义 |
5.2 新西兰有害生物风险分析 |
5.2.1 机构及运行管理情况 |
5.2.2 工作程序 |
5.2.3 法律体系建设 |
5.2.4 启示意义 |
5.3 国内动物卫生风险评估 |
5.3.1 机构及运行管理情况 |
5.3.2 工作程序 |
5.3.3 法律体系建设 |
5.3.4 启示意义 |
第6章 出境动物及其产品风险管理对策建议 |
6.1 突破限制填补风险环境分析漏洞 |
6.1.1 完善与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
6.1.2 开展动物卫生调研与运用 |
6.1.3 建立风险信息采集平台 |
6.2 整合资源制定统一风险评估标准 |
6.2.1 扩大风险识别范围 |
6.2.2 适时开展风险分析 |
6.2.3 加强风险评价体系建设 |
6.3 提升技术采用科学应对方法 |
6.3.1 坚持把关与服务统一原则 |
6.3.2 选择合理应对策略 |
6.3.3 完善信息化平台及功能 |
6.4 创新方式发挥监督和评审作用 |
6.4.1 引入风险管理绩效 |
6.4.2 积极创新监督方式 |
6.4.3 建立专业化队伍 |
6.5 真实准确开展多样化咨询和沟通 |
6.5.1 提早谋划及时主动 |
6.5.2 倾听声音有效引导 |
6.5.3 加强合作共同应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7)江苏省出口水生动物风险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文献综述 |
第一章 江苏省水生动物出口基本情况 |
1 江苏省出口水生动物养殖场基本情况 |
2 江苏省水生动物出口基本情况 |
第二章 出口水生动物风险分析原则及方法 |
1 出口水生动物风险分级原则 |
2 出口水生动物风险分析方法 |
3 出口水生动物风险等级综合评定 |
第三章 江苏省出口水生动物风险评估 |
1 海水贝类风险评估 |
2 淡水贝类(河蚬)风险评估 |
3 甲壳类(河蟹)风险评估 |
4 养殖鱼类风险评估 |
第四章 江苏省出口水生动物风险管理措施 |
1 海水贝类风险管理措施 |
2 淡水贝类(河蚬)风险管理措施 |
3 甲壳类(河蟹)风险管理措施 |
4 养殖鱼类风险管理措施 |
全文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公开发表的论着、论文 |
致谢 |
(8)重庆市水生动物检疫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疫病流行与病原情况 |
1.1 疫病防控形势基本稳定 |
1.2 一类疫病病原长期存在 |
1.3 其他疫病 |
2 检疫工作开展情况 |
2.1 技术支撑队伍基本成形 |
2.2 疫病监测得到显着加强 |
2.3 放流苗种检疫基本落实 |
2.4 阳性场所得到有效控制 |
3 检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
3.1 产地检疫没有全面开展 |
3.2 输入苗种缺乏有效监管 |
3.3 疫病流行风险不断加大 |
3.4 外销苗种受到严重限制 |
3.5 委托检疫没有履行程序 |
3.5.1 未按规定履职 |
3.5.2 规定的法律意义模糊 |
3.6 渔业部门没有官方兽医 |
3.7 实验检测能力还不完备 |
3.8 检疫监督主体不很明确 |
3.9 扑杀补偿没有专项经费 |
4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法律规定不完善 |
4.2 思想认识不到位 |
4.2.1 对水生动物防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
4.2.2 对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的困难认识不足 |
5 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建议 |
5.1 长远治本办法之一 |
5.2 长远治本办法之二 |
5.3 近期治标措施之一 |
5.4 近期治标措施之二 |
5.5 保障措施 |
5.5.1 加强水生动物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
5.5.2 建立水生动物卫生监督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
5.5.3 加快渔业官方兽医资格确认 |
5.5.4 加强疫病监测和档案管理 |
6 对建议办法和措施的比较分析 |
(9)恭城县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现状及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 恭城瑶族自治县水生动物养殖发展基本情况 |
2 恭城瑶族自治县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
3 思考与建议 |
3.1 加大基层渔业科技推广及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
3.2 加大渔业科技培训力度, 全面提高科技推广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 |
3.3 采取措施,稳定队伍 |
(10)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国际规则(论文提纲范文)
1世界兽医工作的发展 |
2动物疫病防控国际规则框架 |
2.1以“跨界动物疫病风险防范、重大动物疫病控制扑灭、突发动物疫病应急处置”为三条主线 |
2.2以“兽医能力建设、疫情监测预警、无疫评估认证、动物防疫条件改善”为四条辅助线 |
2.3国际动物疫病防治规则的发展趋势 |
3我国实践兽医国际规则的情况及相关建议 |
附件1: |
OIE动物疫病防控规则 |
附件2: |
FAO动物疫病防控规则 |
附件3: |
WTO动物疫病防控规则 |
附件4 |
世界兽医工作的新理念 |
1“公益事业”理念 |
2“同一个世界, 同一个健康”理念 (OWOH理念) |
3“良好兽医管理”理念 |
四、加强水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综合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 [1]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J]. 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23)
- [2]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D]. 何妤如. 上海海洋大学, 2021(01)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21年 第4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21(05)
- [4]长江流域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研究[D]. 王四维. 上海海洋大学, 2020(02)
- [5]我国活鱼出口主要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及对策分析[J]. 钱程伟,纪盛滨,袁青,吴楚钊. 检验检疫学刊, 2020(01)
- [6]常州市出境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风险管理研究[D]. 王旗. 大连海事大学, 2018(01)
- [7]江苏省出口水生动物风险分析[D]. 孙秀丽. 苏州大学, 2016(02)
- [8]重庆市水生动物检疫问题与对策研究[J]. 陈畅,陈玉露,卜云光,杜朝晖. 南方农业, 2016(07)
- [9]恭城县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现状及思考[J]. 彭驷. 基层农技推广, 2016(02)
- [10]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国际规则[J]. 宋建德,滕翔雁,王栋,朱迪国,郑雪光,黄保续,王树双,陈伟,吕朝霞,魏荣,李长友,陈国胜. 中国动物检疫, 20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