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行政权力的自律与他律(论文文献综述)
雷雨婷[1](2021)在《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的伦理路径探析》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明确初心使命的重要意义。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公务员作为行政权力的执行者,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尤为重要。本文以伦理路径为宏观切入点,重点分析制度伦理与个体伦理在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中的作用与局限。制度伦理在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中具有规范与评价作用,个体伦理在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中具有唤醒道德自律与浸润道德自觉作用。但在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中,单一从制度伦理角度或者个体伦理角度出发是存在作用局限的。从制度伦理角度出发,存在作用范围上和实现方式上的局限性;从个体伦理角度出发,存在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理性具有限度和缺乏刚性约束力的局限性。所以,在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中,要寻找制度伦理和个体伦理共同作用于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的契合点,将制度伦理和个体伦理二者进行有机整合。首先在整合理念上,要坚持制度伦理与个体伦理共同发挥作用;其次在整合原则上,要坚持制度伦理与个体伦理相结合的原则;最后在整合方法上,在微观个体层面上要明确使命意识提升的价值取向、在中观制度层面要健全使命意识提升的伦理制度、在宏观社会层面要营造使命意识提升的道德氛围。
周环[2](2020)在《行政责任伦理困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行政责任是行政伦理学的核心概念,既包含制度维度,也包含伦理维度。传统公共行政主要强调对制度性客观责任负责,对伦理责任的关注相对较弱。随着公共行政的发展,科学化、技术化、法制化主导的工具理性弊端显现,行政发展范式从统治行政、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转变,行政责任的伦理研究成为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行政责任履行过程中存在行政责任公共性与行政主体自利性冲突、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冲突、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冲突等伦理问题,引导我们对行政责任伦理困境进行研究。该论文以行政责任伦理困境为问题域,从行政伦理层面探讨行政责任伦理困境的内涵、实质、表现、根源及出路。就内容而言,论文的写作特色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对“行政责任”的内涵进行解读。行政责任是行政组织及其行政人员基于职业和角色身份,履行相应义务及承担相应后果的道德与法律要求。行政责任既包括应然性的“尽责”层面,也包括实然性的“问责”层面。从这一概念出发,以责任伦理为基本理论框架,分析行政人员的责任冲突困境,行政组织的责任归因困境,行政责任制度的“问责”困境以及我国行政责任的特殊伦理困境,揭示行政责任伦理困境的本质为行政生活中的价值冲突,即行政主体的自利性与行政责任公共性冲突。第二,从行政责任伦理困境的实质及表现追溯行政责任伦理困境的根源,主要分析行政人员自利性带来的行政人员主观道德风险,行政组织的伦理异化问题以及行政责任制度的有限性问题。第三,基于以上分析,提出走出行政责任伦理困境的可行性路径,首先,重塑行政责任公共性价值。其次,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责任共识。最后,审慎的伦理妥协。在此基础上,从行政人员的个体责任、负责任的行政组织、行政责任制度伦理三个层面分析行政责任伦理困境的出路。通过强调行政人员“为他”的责任意识,为行政人员走出自利性困境找到方向,又从责任能力、责任行为角度阐释行政人员个体责任路径。行政组织层面提出整合组织内、外部控制因素,通过组织制度等保证组织中行政人员的伦理自主性。行政责任制度伦理层面,主要是确保制度的伦理化设计和制度的伦理化运行。这些路径对于消解行政主体自利性,构建公共性行政责任,促进行政责任的道德实践具有重要意义。行政责任伦理困境研究综合运用文献法、案例分析法、跨学科研究法、经验描述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行政伦理学的视角揭示行政责任伦理困境的本质,拓宽行政责任研究视野,克服以往研究中片面强调对制度性客观责任负责的问题,倾力于行政责任伦理困境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从行政责任的动态发展性出发,在行政人员、行政组织、行政责任制度的互动关系中把握行政责任伦理困境,尽量避免既有研究中以静态分析的方式孤立的研究行政人员、行政组织、行政责任制度的局限。试图以行政伦理学的视角进行理论分析,从整体上、宏观上阐释行政责任伦理困境,从而为走出行政责任伦理困境提出有益的探索。
张何鑫[3](2020)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场域,基层治理法治化程度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检验性标准。至2019年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60%。城市社区治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维护国家一半以上人口的基层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使命。在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的进程中,软法的作用凸显。在国家制定法体系之外,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软法规范在社区治理中彰显了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在我国确立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目标后,软法与治理理论的高度契合促进了软法规范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功能的实现。实践证明,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不仅弥补了硬法的不足,更为城市社区治理提供了多元化的法律规范依据,充分实现了以法律规范为基础的城市现代化基层治理。软法作为法学的研究对象,其概念虽未在学界达成共识,但国内外学者已围绕软法的理论和实践展开了较为全面的研究,软法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法理学界持续关注的热点课题。软法与公共治理理论的结合,在城市社区治理实践中验证了软法的作用和实效。因此,基于完善软法理论的呼唤和实践需要,有必要针对城市社区治理中现行各类软法规范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构建完备的城市社区治理软法体系,最大化确保软法价值及功能的实现,进而促进城市社区治理法律规范的多元化。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是由居民委员会、居民共同体、社区社会组织等非国家主体通过集体协商制定通过的,采取柔性约束方式规范主体行为且具有实际约束效果的行为规范。软法作为社区治理法律体系中的成员,在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以其独特的方式促进实质公平正义的实现,维护基层社会的秩序,保障多元主体的平等地位,实现公民自治的自由。依据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制定主体的不同,可以将软法分为三类: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定的软法,其主要内容涉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能、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各专职委员会的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则等。第二,社区居民共同体制定的软法,这类软法规范在城市社区治理中数量较多,常以社区居民公约、业主公约、居民会议决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形式出现。第三,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的软法,如物业公司制定社区物业管理章程、社区物业服务细则等。多元主体制定的社区治理软法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软法以不同于硬法的方式提高社区治理主体的自治能力,保障社区治理中开放性因子的活性参与,促进社区治理中国家法的实施,弥补社区治理中硬法的短板,助力社区新型道德规范的建立,降低社区治理中法律实施成本。软法的这些作用不仅值得我们持续关注软法,更应引起我们对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尚存问题的深入研究及完善软法体系的重视。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物业管理条例》为核心,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托的城市社区治理硬法体系,但这些硬法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僵化滞后、实施效果不理想等缺陷。城市社区治理的基础是居民自治,软法是社区居民自治的一种理性必然产物,软法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具有弥补硬法不足的特殊作用和功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制定过程和实施过程中。第一,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在制定过程中,存在软法体系不健全、软法制定主体地位不平等、软法制定过程行政化、软法制定原则不明确、软法制定缺乏形式理性等问题。软法制定程序中的困境导致软法先天不足,从而影响软法在城市社区治理中价值的实现和作用的发挥,软法制定中存在的问题还会传导于软法实施过程中,减损软法的实施效果。第二,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在实施中,存在软法缺乏实施监督机制,软法实施过程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和有效的外部监督,从而导致软法实施过程随意性较大;进而,软法实施缺乏必要的追责机制,出现软法实施后的责任落空,无法充分保障相关利益主体的权益;软法没有相应的权利救济机制。通过深入剖析上述问题可以发现,由于行政管理体制的长期影响以及软法制定主体自身法律素养的欠缺,现行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多数是政府主导下的产物,未能充分体现社区治理各类主体的意志,软法内容多临摹硬法,造成软法数量激增但缺乏个性,无法具有针对性地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问题,而软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降低了软法的功能和价值,最终有损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完整功能和体系化。完备的软法体系是城市社区治理软法的刚性硬件,完善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必须以完善软法制定过程、构建软法实施保障机制为基点,突破现行软法的局限,真正实现软法治理的优势,促进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和现代化的实现。城市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理念在基层社会的应用,允许多元主体参与其中势在必行,在此基础上软法的出现不仅对硬法的不足之处有所弥补,更会与硬法结合发挥叠加效用,但这必须要求克服软法在制定环节与实施过程中现存的问题,即结合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在社区治理软法制定过程中注重软法体系的健全、维护软法制定主体的平等地位、减少软法制定中的行政因素、明确软法制定原则。与此同时,针对社区治理中软法在实践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软法实施监督机制,健全软法实施的追责机制,建立软法实施的权利救济机制,完善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各类软法规范,让软法在社区治理中充分彰显自身价值和不二功能。
黄各[4](2020)在《康德实践哲学中的自律观念研究》文中认为自律是康德实践哲学乃至其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观念,基于此观念确立道德法则进而确证每个人的平等自由价值乃是康德实践哲学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也正是通过此观念,康德开辟出具有规范性的实践哲学视界,成为当代探询道德与政治问题的重要思想资源。在此意义上,深入阐明康德自律观念的基本内涵、证成路径及其实现的价值变革,乃是当前亟待推进的重大研究课题。不过长期以来,学界对这一价值观念的理解却存在诸多争议。一方面,诸多学者认为,康德式自律具有浓厚的形式性和义务性特征,由此所呈现的道德人格理想仅仅只是个体性的,缺乏人类丰富的情感体验和质料内涵,进而也排除了承载价值的总体人格能力;另一方面,即使在认可此观念的康德学派内部,相关解读也莫衷一是。在以罗尔斯为代表的建构主义者看来,康德式自律观念为人们设定了一种如何做出道德选择的程序,它以实践理性能力建构意志对象,并以程序性方式具体规范行动。而以伍德和阿默里克斯为代表的实在论者则认为,康德的自律观念只是一种理性理念,没有对应的经验客体,道德法则的有效性来源于自在目的的客观价值,这是独立于任何人主观意愿的。除了这些争议以外,康德本人的相关表述也存在着模糊不清甚至自相矛盾之处,比如在证成定言命令公式的过程中,他所提出的“隐蔽的循环”、“理性的事实”、“本体自我”以及“自由任性”等概念和其推证就引发了学界持续至今的争议。在汲取学界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直面有关论争和思想疑难,通过解读康德哲学文本,基于规范性视角对自律观念的思想主旨和推证方式进行融贯性阐释,呈现其中蕴含的独特道德人格理想、目的性价值旨趣和公共性向度,在此基础上回应学界的误解和诘难,进而为道德和政治论证的康德式进路辩护。本文首先梳理了康德之前的道德哲学观点,厘清自律观念的最初起源。这些观点包括:古希腊罗马时期(特别是柏拉图和斯多亚学派)的伦理学理念、近代自然法理论、情感主义、至善论和卢梭的“公意”学说。我们一方面指出这些道德理论为什么在康德看来都是他律的;另一方面,通过将这些观点与康德在其着作中有关道德规范来源和基础的讨论(从经验而来的道德原则、幸福原则等)对比,以此呈现出它们与自律观念的相关性及其重要思想价值。接下来,论文第二章具体分析和阐明了康德对于自律观念的规范性演绎过程。作为与纯然实践理性相结合的意志能力,这一观念不仅具有独立于感性偏好的消极意旨,而且更强调确立普遍法则保障每个人的平等自由价值的积极意向,从而展现出康德式自律观念的独特思想内涵。同时,在其关于定言命令式具有普遍性、形式性特征的表述中,康德亦基于自律及其表征的道德人格目的使其呈现出规范性的价值取向,这一阐释方式乃是回应相关论争以及指责的重要思想资源。在此基础之上,我们方能更好地解决康德在定言命令式的证明中运用“交互性论题”所面临的困境。该阐释方式不仅分外关注自律观念在行动中与道德法则如何契合一致,同时彰显其普遍自由价值以及道德人格理想,这是定言命令式的康德式论证具备有效性的基本前提。在完成这一证明之后,还有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是,康德对于“自我立法”这一术语的使用和表达。在他看来,我们人类的意志是能够基于自身给予自己道德法则的。然而,此种阐释方式也常常受到人们的质疑。在一些学者看来,自我和立法之间存在着一种悖论:人们既然可以通过自身的意志将一个行动置于道德法则之中,那么反过来,人们也能够违反法则或者制定出一个他们所需要的法则。论文第三章将着重解决康德自律观念可能导致的这一悖论。在我们看来,此悖论可以运用规范性论证予以消除。道德法则的基本内容并不是由我的意志所创造的,或者说是自我建构程序的产物。自我立法的基础同样也是建立在一个客观的目的——即作为目的自身的理性本性的尊严之上,只有以此根本价值旨趣来理解并确立道德法则,人们才能够被宣称是自律或者自我立法的。如上三个部分主要从前提理念与证成展现自律观念的规范性价值内涵。接下来,我们着重于将此论证方式应用在对康德法哲学和政治哲学进行“整全性解读”之中。论文第四章主要分析了自律观念对法权原则的基础性和奠基性作用。作为道德形而上学体系中两个组成部分,康德的“法权论”和“德性论”虽截然有别,但却是出自于同一个道德最高原则。该原则以定言命令式的形式,确保每个人的自由与其他任何人的自由能够在普遍法则的限制下得以保存和提升。然而,“独立性论题”的持有者却认为,法权原则所具有分析性、外在性和强制性等特征无法与定言命令式的规约性相融,因此独立于道德的最高原则,进而也远离了康德先前确立的道德形而上学基础。此立场源于对定言命令式以及道德最高原则的狭隘理解,这不仅让法权学说失去了应有的价值根基,而且也破坏了康德道德形而上学体系的整全性形态,无法准确呈现康德自律观念的价值旨趣。论文最后将重点关注康德政治哲学所固有的道德基础性问题。这种基础同样也是由自律观念的规范性解读所提供的。在当代政治哲学的讨论中,很多学者基于政治自由主义的立场,将康德式自律观念进行个体主义的解读,因而无法相容于公共的政治证成,罗尔斯也正是基于此开启了其着名的“政治转向”。因此,一些学者为了调和这两种解读的鸿沟,尝试在康德的实践哲学中发现和寻觅出个人自律的相关要素。但在我们看来,他们所分析和证成的康德式个人自律仍然是不完善的。要想明晰此二者之间的真正关联,我们需要明确把握康德的意志(Wille)和任性(Willkur)两个概念,并通过对其进行层级性和优先性定位,探索出二者更进一步的联系。通过此层级性定位,我们可以发展出一种政治证成的康德式进路,走向具有“平等自由”、“道德责任”和“普遍立法意志”的公共自律理想图景。
宋伯森[5](2020)在《新时代领导干部政德失范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和一个政党如果失德,就会失掉这个国家、民族和政党。政德,就是为政以德,是管理国家事务的公务人员在权力和执行中所应具备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政德问题,鲜明地提出了“政德就是整个社会道德的风向标”这一历史论断,并为新时代领导干部的政德建设指明了方向,那就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良好的政德不仅能够净化政治生态,而且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破浪前行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领导干部的政德建设总体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少数领导干部中仍存在严重的政德问题。本文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运用了文献资料法、数据分析法和个案分析法等,通过对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问题的定性,明晰了新时代领导干部政德的基本要求,集中概括出新时代领导干部政德失范的典型表现:大德不明、公德不守和私德不严。大德不明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地动山摇、“四个意识”模糊淡薄、“四个自信”缺失孱弱和“两个维护”阳奉阴违;公德不守集中体现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形式主义虚与委蛇和官僚主义胡作非为;而私德不严突出展现为声色犬马奢靡享乐、家教放纵家风不严和交友不慎误入歧途。深刻阐述了新时代领导干部政德失范的恶劣影响,系统分析了新时代领导干部政德失范的形成原因,全面提出了治理新时代领导干部政德失范的现实路径,这就是:达成政德建设的思想共识、构建政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和营造政德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对新时代领导干部政德失范问题及其治理对策的研究,希望能够系统准确、全面深入地把握新时代领导干部政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明晰新时代领导干部政德建设的现实路径,从而有助于推动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政治生态的形成,为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刘晨[6](2020)在《公务员道德素养培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治国之要,首在用人,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公务员只是人民群众的公仆,是公权力执行的代表,因此公务员在执行公权力的过程中,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而作为公务员自身更是要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夯实道德素养、不断的对自身严格要求、加强自律,才能真正的成为崇德修身的模仿和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公仆。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升,然而不断优渥的生活不只是提升了人们的幸福指数,同时也为一小部分公务员提供了腐败的温床。虽然我国对公务员的监察工作与监察范围在不断的升级,然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公务员贪污受贿、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依然大量存在,小官大贪、大官巨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屡禁不止。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对权利的监督制约,虽然可以起到震慑贪腐、清除浊流的效果,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公务员贪腐的问题,彻底的纯洁队伍,还要从不断的加强公务员的道德素养与自律意识入手。“公生明,廉生威”。公务员作为国家政策的研究者、社会事务的管理者、政策实施的执行者,他们是治理国家、社会的核心力量,他们的道德素养关乎于人民群众的幸福保障,他们的自律更是关乎于社会风气的导向。道德素养高尚、勤于自律的公务员方能有大公之心,大公于心,明镜自然高悬,而民之仰止;道德素养高尚、勤于自律的公务员拥有的是廉洁的人生,进发出的是浩然的正气,而他们的人生才会更有价值。本课题以公务员职业道德、道德素养、自律性等相关理论方面的探讨作为切入,继而对我国公务员道德素养及自律性现状进行了分析与论述,并提出问题与解决的办法,旨在通过对该课题的研究能引起业内人士的共鸣,以此来更好的促进我国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于瑶[7](2020)在《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国无德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问题可谓是时代所需、现实所急、党之所虑。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德观及其培育问题,强调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新时代只有切实做好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道德境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锻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党员领导干部队伍。本文针对新时代如何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问题,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进路,在思想基础研究、历史经验反思和现实境遇关照的基础上,从认识论、方法论、实践论三个层面系统勾勒新时代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实践理路,给新时代如何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问题以积极的理论回应和现实回应。第一章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基本问题。主要内容包括政德及政德观的涵义,政德观培育的要素及特征,政德观培育的现实意义等。本文认为,对政德的涵义,可以从三个维度加以把握:从主体维度看,政德是“从政之德”;从内容维度看,政德是“为政之德”;从功能维度看,政德是“用权之德”。政德以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价值取向,主要功能在于规范公权力的行使。政德观是对政德的态度和看法,它由一定的政治信仰统摄,通过从政行为表现出来,体现了党员领导干部对一定政德规范认同、遵循和践履的自觉性。从应然层面看,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树立以“为公”为价值方向的政德观。政德观培育是一种特殊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是将应然层面的、以“为公”为价值方向的政德观转化为党员领导干部实然的政德观的实践活动。政德观培育包含培育主体、培育内容、培育方式、培育保障和培育环境等要素,具有意识形态性、人民性、时代性和系统性等特征。新时代加强政德观培育,有助于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形成讲政德立政德的党风政风,引领崇德向善的社会文明风尚。第二章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思想基础。本文认为,思想基础分为“灵魂”、“根基”和“源流”三个层次。新时代培育政德观,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又要有民族风格和发展眼光。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政治纲领,新时代培育政德观,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思想为灵魂。中国优秀传统官德文化和官德培育思想是中国古代先贤政治智慧的结晶,在传承中积淀成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心理结构的一部分,是新时代政德观培育的思想根基。历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用中国话语体系解释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在承继前人思想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地丰富着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政德观培育的思想,是新时代政德观培育的思想源流。第三章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经验借鉴。主要梳理了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期间政德观培育的发展历程。经历了过渡时期的良好开端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曲折探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政德观培育逐渐向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经验主要有: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主导作用,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价值方向,将理论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发挥制度的激励和约束作用,重视环境对政德观的塑造作用。第四章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积极举措与现实挑战。进入新时代,政德观培育在一系列积极举措下取得了很多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其一,培育主体重视程度增强;其二,培育内容愈加广泛深入;其三,培育方式趋于多样化;其四,培育保障制度不断更新;其五,培育环境在调适中得以改善。但是,仍然存在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其一,政德观培育诸要素尚未并轨,缺乏统一的顶层设计和明确的负责部门,存在整体合力不足问题。其二,培育内容缺乏针对性设计,尚未对政德教育或者政德观培育的具体内容作出明确的规范和说明,理论界也没有形成共识。其三,培育方式存在路径依赖下的低效性弊端问题,单向教条式的灌输难以对党员领导干部形成足够的吸引力,“口号式”的提要求往往让政德教育流于形式。其四,培育保障制度实施机制不健全,选择执行、片面执行、变通执行,甚至不执行等制度执行不力问题依然突出。其五,外部场域环境存在干扰因素,“四风”问题、官僚主义问题、新形式主义问题仍旧存在,各种社会思潮错杂交织,滋生出不少干扰性、对抗性、破坏性因素。第五章新时代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逻辑遵循与目标原则。本文认为,新时代加强政德观培育有其内在的逻辑遵循,这种逻辑从理论、现实、实践三个向度展开,表现为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德观培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培养高素质党员领导干部、以实现政德观培育诸要素的同频共振为方法论要求三个方面,三者分别构成新时代加强政德观培育的理论逻辑、现实逻辑和实践逻辑。理论逻辑明确指导思想,现实逻辑定位目标方向,实践逻辑解锁原则要求,新时代加强政德观培育应当以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为目标,遵循主体维度的组织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内容维度的时代性内容与继承性内容相融合、方式维度的理论教育与实践淬炼相统合、保障维度的教育引导与制度约束相耦合、环境维度的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整合等原则,以实现政德观培育的高质量发展。第六章新时代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实践路径。本文认为,可以从五个方面对新时代的政德观培育进行加强和优化。第一,整合政德观培育主体,实现主体间良性互动。一方面是培育实施者之间的互动,要求党组织加强集中统一领导,从顶层设计入手,将政德观要求嵌入干部教育、选任、监督、考核、惩处等各个环节,引导各要素协同向政德观培育聚集。另一方面是培育实施者与培育对象之间的互动,尊重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性,调动党员领导干部主动修养政德的积极性。第二,优化政德观培育内容,契合新时代培育目标。培育内容要兼顾“政”和“德”两方面的个性,既要讲求政治性,也不能脱离人文性,本文认为,可以从政治观、权力观和修身观三个维度构建政德观培育内容体系,分别契合新时代“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政德观培育目标。其中,政治观反映了党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政德观培育的主导性内容;权力观反映了权力行使的基本要求,是政德观培育的主体性内容;修身观反映了个人品德的基本要求,是政德观培育的基础性内容。培育政治观,要重点抓好政治理想教育、政治理论教育、政治忠诚教育、政治担当教育、政治纪律教育。培育权力观,重点要抓好宗旨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教育、实干意识教育、法治意识教育、廉洁意识教育。培育修身观,应当重点抓好集体主义道德观教育、传统修身文化教育、艰苦奋斗优良传统教育、人文精神教育、清廉家风教育。第三,创新政德观培育方式,提升政德教育实效。可采取的措施有:一是丰富理论教育形式以充分透彻说理,二是强化政德实践锻炼以力促知行合一,三是加强网络平台建设以发展线上教育,四是发挥榜样示范效应以消解情感困惑。第四,加强政德观培育保障,健全政德赏罚机制。通过落实“以德为先”的选拔任用制度、细化“奖优扬善”的考评激励制度、完善“失德必查”的监督问责制度,将“以德为先”的干部评价标准贯穿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形成政德观培育制度保障的闭环,实现政德观培育与赏罚回报之间的良性互动。第五,澄清政德观培育环境,注入场域动力支持。通过淬炼端正严明的党风政风,多措并举繁荣发展政德文化,实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全社会价值观共识,提高全社会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程度,不断防范、过滤、削减政德观培育环境中的干扰性、破坏性、对抗性因素,以持续净化的政治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为政德观培育注入场域动力支持。总之,本文认为,政德观培育是一个多要素、复杂的系统工程,系统整体功能的优化有赖于各环节的整体推进和诸要素的协同发展。新时代加强政德观培育,需要从顶层设计入手,实现培育主体、培育内容、培育方式、培育保障、培育环境等各要素的同向而行。
常燕民[8](2020)在《政治信任培育导向下网络谣言治理体系研究》文中提出鉴于网络谣言无序扩散与政治信任多维流失,以及网络媒体对政治信任的消解效应,论文以政治信任培育为目标导向探索网络谣言治理体系构建,以求促进网络谣言治理与政治信任培育同步并行。论文以治理与善治、政治信任、传播效果、媒介偏向为理论工具,运用问卷调查与问卷实验、内容分析与案例分析、文献研究、深度访谈等研究方法,对2272名在校大学生、327则典型网络谣言、WVS与CGSS公开数据、网络谣言相关主体进行实证研究,探索了网络谣言与政治信任的相互影响、网络谣言的传播特性、中国政治信任的重要表征、网络管理部门的运行状况等现实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网络谣言治理理念、治理主体、治理工具、治理机制的规范分析,建构了政治信任培育导向下“四元四维三律”网络谣言治理体系。对河南省9所高校2272名在校大学生问卷调查与问卷实验发现:大学生政治信任总体水平较高,男性政治信任水平高于女性,政府官员被信任度远低政治系统其他要素,政治信任水平与学历正相关;大学生网络谣言接触较为普遍,核心渠道为移动互联网,高频网媒为社交媒介与自媒体,男女信息类型偏好悬殊;网络谣言与政治信任相互影响显着,网络谣言拉低政治信任水平,政治信任提升网络谣言治理效果;现行机制下网络谣言治理效果有限,治理方式不当还会产生反效果。从涉及领域、信息形态、信息性质、传播心理、生成方式、传播媒介、传播特质、传播“价值”、与政治信任关联等方面对近年327则网络谣言进行量化分析,并对其中五则典型网络谣言予以个案解读,得出“网络谣言负面属性突出”“网络谣言与政治信任具有较高关联度”“网络谣言具有强大传播力”“网络谣言源于结构性压力下利益诉求与情感宣泄”等结论。网络谣言治理理念主要包括治理目标、基本进路、环境优化三个方面。基于“政治信任悖论”与个体认知有限性,“网络善治”不是网络谣言完全消除,更不是各类信息自由传播,而是“轻微网络谣言”与“有效政治信任”良性互动。治理须兼顾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既通过技术路径与市场路径彰显科学与效率,又尊重法治原则、民主意识与公序良俗,维护正义与良善。网络谣言治理可通过积极传播增进网络交往理性,以优化网络空间传播环境。网络谣言核心治理主体包括政府机构、新闻媒体、网络平台与节点用户。政府是第一责任人,要旨在于深化官民互信;新闻媒体是舆论引导者,要旨在于加强传受互信;网络平台是专业守门员,要旨在于提升商业互信;节点用户涵括网络谣言传播各个环节,要旨在于构建交往理性,增进人际互信。网络谣言治理工具包括政府工具、媒体工具、平台工具、节点工具。政府工具核心效能为公共权力,本质在于配置公共资源;媒体工具核心效能为信息传播,要旨在于净化舆论环境;平台工具核心效能为企业责任,关键在于践行职业精神;节点工具核心效能为公共意识,根本在于提升用户自觉。网络谣言治理机制包括自律、他律与互律,三者合力形成共律机制。“四元四维三律”治理体系以党委领导为基础,以民主法治为准绳,以网络善治为目标,以政治信任为标尺。“四元”指网络谣言治理四个基本主体:政府、传媒、平台、节点;“四维”指网络谣言治理的四种基本手段:规制、宣导、智控、自觉;“三律”指网络谣言治理的三种基本机制:他律、自律、互律。其运行路径有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亦须各方主体齐心协力与统筹合作。
周四丁[9](2020)在《国家治理的伦理维度》文中提出好国家是治理出来的,坏国家也是治理出来的。国家治理是国家治理者借助德治、法治等等手段进行国家整治的活动。要正确认识、理解和把握国家治理问题,我们应该首先依据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深入系统地探究和认知“国家”这一概念的内涵。“国家”不是黑格尔所说的那种抽象实体,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具体地说,它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经济基础达到一定水平的必然产物;国家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更是不断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具有不同的特征,但它们也具有某些共同性;国家治理是所有国家形态获取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根本途径。国家治理不仅是一个实然意义上的政治问题,还是一个应然意义上的伦理问题。将国家治理视为一个伦理问题,这不仅意指人类的国家治理活动需要伦理的价值导航和护航,而且意指国家本身内含伦理精神。历史地看,人类创建国家的初衷和目的是为了自身的幸福;或者说,人类是基于一定的目的善创建国家的。国家的主要功能是分配社会资源,因此,分配正义往往是国家治理旨在实现的目的善。由于公配正义与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相通的,我们也可以将维护公民基本权利视为国家治理的目的善。为了实现分配正义,国家治理者往往诉诸德治与法治手段,这说明国家治理还内含工具善。德治强调治国理政者的道德素质与榜样示范作用。法治不仅要依法而治,还要依良法而治。法治之善是指法律应基于人性而不是完全顺应人性。国家治理的目的善与工具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在现代政党政治中,国家治理需要由执政党来实施,因此,执政党党德在国家治理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执政党党德是通过执政党的制度建设状况和执政党党员的美德状况得到体现的。执政党的制度建设应该充分体现公正性,执政党党员应该培养奉献、忠诚、廉洁等等美德。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自身的党德建设。国家治理也需要建立在良好的公民道德状况基础之上。公民道德状况的好坏,不仅反映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水平,而且会对执政党的国家治理活动产生深刻影响。在当今中国,我们党十分重视公民道德建设,其理由之一是要通过推进社会公德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家庭美德建设和个人品德建设,不断提高我国公民的道德素质,同时为新时代国家治理提供价值支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党坚持走制度建设和道德建设并驾齐驱的道路。国家治理不仅涉及国内事务,而且涉及国际事务。当国家治理活动延伸到国际领域的时候,它应该受到国际伦理的规约。国际伦理要求世界各国正确认识和处理国与国之间的伦理关系以及国家与国际社会的伦理关系,其实质是要求世界各国以合乎伦理的方式认识和处理国家利益与国际利益、民族利益与人类整体利益的关系问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具有深厚的国际伦理意蕴,它反映了当代中华民族对国家、国际关系、世界格局、国际正义、人类文明等等进行伦理认知所达到的国际伦理境界。
梁馨文[10](2020)在《论高校学术性惩戒的法律规制》文中研究说明高校学术性惩戒直指大学自治的核心——学术自由,如何良好作出高校学术性惩戒,关系学术自由与学生权益发生冲突时二者如何进退。基于此,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为,在学术自由与学生权益的双重博弈中,高校如何作为才能实现二者的价值平衡?如何规范惩戒行为并且不逾越学生的合法权益边界,实现学术自由与学生权利、大学自治与依法治校之间的和谐共生?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对高校学术性惩戒的概念进行解析,在此基础上对高校学术性惩戒作出分类:首先从高等教育实践中归纳惩戒措施的具体类别;其次从惩戒事由的视角区分基于学业不力的惩戒与基于学术不端的惩戒,从而说明高校学术性惩戒的特殊之处;再次从惩戒对学生权利产生的影响上区分限制学生受教育权的惩戒与未限制学生受教育权的惩戒,这一分类对校内规范制定中的法律保留、正当程序的适用标准和学生权利救济等内容产生影响。第二部分对高校学术性惩戒的现状及困境进行考察。首先提出规范高校学术性惩戒的依据范畴呈现多个效力层级的特点;其次认为校内规范具有法律位阶视角下的规范性文件属性和大学自治视角下的自治性规范属性,正是这些法律属性使得校内规范有权细化国家立法的规定,并且能够就国家立法在学术事项中的留白领域自主设定高校学术性惩戒,从而解决了国家立法与校内规范的关系问题。从实证方面考察,高校学术性惩戒仍然在其依据、程序、自由裁量空间、学生权利救济等方面存在缺憾。第三部分从高校学术性惩戒的法律属性切入,为法律规制提供理论基点。高校学术性惩戒的法律属性具有多维面向,兼具公权力属性、大学自治面向,同时需要受到学术自由的内在制约和学生合法权利保护的边界限制。基于此,法律规制高校学术性惩戒需要遵循特殊要求:公权力属性决定了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大学自治面向决定了法律干涉具有限度,但不意味着排除国家监督;并且,高校学术性惩戒不能偏离学术自由的目的,不能逾越学生权利之边界。第四部分聚焦于高校学术性惩戒的规制路径。首先从规范入手,探讨了高校学术性惩戒规范应当遵循效力位阶、“不抵触”上位法、符合学术自治的内在限制等法律优先原则下的具体规则,以及以“重要性与专业性相结合”规则为特点的法律保留原则。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高校学术性惩戒规范的具体完善进路。其次着眼于行为的规制。从高校学术性惩戒的过程来看,消极的学术评价是触发惩戒的原因,因而需要保证高校学术评价回归理性轨道。同时,惩戒措施的裁量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在程序方面,高校学术性惩戒应当符合正当程序,相对于纪律性惩戒适用较为宽松的正当程序标准,并且需要关注高校学术性惩戒中正当程序的特殊要求。最后分析受惩戒学生的权利救济。本文建议校内申诉作为权利救济机制的前置程序,促进教育行政申诉与校内申诉的良好衔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作为限制受教育权的高校学术性惩戒的选择性救济途径,通过多元救济机制协力保障学生权利。
二、关于行政权力的自律与他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行政权力的自律与他律(论文提纲范文)
(1)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的伦理路径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的伦理路径相关含义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的伦理路径相关含义 |
一、公务员使命意识 |
二、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 |
三、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的具体内容 |
第二节 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的伦理路径相关理论基础 |
一、科尔伯格的现代道德发展理论 |
二、彼得·圣吉的学习型组织理论 |
第三节 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的伦理路径 |
一、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中的制度伦理路径 |
二、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中的个体伦理路径 |
三、制度伦理路径与个体伦理路径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制度伦理在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中的作用和局限 |
第一节 制度伦理在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中的作用定位 |
一、规范作用:规定使命意识提升中的责任与义务 |
二、评价作用:为使命意识提升提供伦理评价尺度 |
第二节 制度伦理在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中的作用范围 |
一、作用于使命意识提升的制度主体 |
二、作用于使命意识提升的制度本身 |
三、作用于使命意识提升的行政个体 |
第三节 制度伦理在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中的作用局限 |
一、提升公务员使命意识作用范围上的局限 |
二、提升公务员使命意识实现方式上的局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个体伦理在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中的作用与局限 |
第一节 个体伦理在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中的作用定位 |
一、唤醒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的道德自律 |
二、浸润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的道德自觉 |
第二节 个体伦理在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中的作用范围 |
一、作用于微观上的公务员个体道德 |
二、作用于宏观上的公务员群体道德 |
第三节 个体伦理在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中的作用局限 |
一、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的理性具有限度 |
二、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缺乏刚性约束力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制度伦理与个体伦理在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中的路径整合 |
第一节 整合理念:制度伦理与个体伦理的作用发挥 |
一、制度伦理与个体伦理在作用上相互凭借 |
二、制度伦理与个体伦理在局限上相互降低 |
第二节 整合原则:制度伦理与个体伦理相互结合 |
一、“伦理”与“制度”相结合的原则 |
二、“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 |
三、“修身”与“教化”相结合的原则 |
第三节 整合方法:制度伦理与个体伦理的整合实现 |
一、微观个体:明确使命意识提升的价值取向 |
二、中观制度:健全使命意识提升的伦理制度 |
三、宏观社会:营造使命意识提升的道德氛围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2)行政责任伦理困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点 |
第2章 行政责任及其伦理困境界说 |
2.1 行政责任界定 |
2.1.1 行政责任概念、特点及内容 |
2.1.2 行政责任的伦理基础 |
2.1.3 行政责任的本质规定性 |
2.2 行政责任伦理困境的内涵与实质 |
2.2.1 行政责任伦理困境的内涵 |
2.2.2 行政责任伦理困境的实质 |
第3章 行政责任伦理困境的表现 |
3.1 行政人员的责任冲突困境 |
3.1.1 行政人员角色冲突 |
3.1.2 行政人员利益冲突 |
3.1.3 行政人员权力冲突 |
3.2 行政组织的责任归因困境 |
3.2.1 责任与服从的两难 |
3.2.2 集体责任与个体责任困境 |
3.2.3 组织责任遮蔽下个体责任的消解 |
3.3 行政责任制度的“问责”困境 |
3.3.1 “情理”与“法理”冲突 |
3.3.2 客观责任与主观责任冲突 |
3.3.3 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二分 |
3.4 我国行政责任的特殊伦理困境 |
3.4.1 宏观公共行政环境困境 |
3.4.2 微观组织亚文化困境 |
第4章 行政责任伦理困境的根源 |
4.1 行政人员个体的有限理性 |
4.1.1 自然人角色与主观道德风险 |
4.1.2 职业角色与自由裁量权风险 |
4.1.3 行政领导角色与行政自主权风险 |
4.2 行政组织的伦理异化 |
4.2.1 行政组织“去道德”倾向 |
4.2.2 行政组织结构限制个体伦理选择 |
4.2.3 行政人员对组织权威的盲从 |
4.3 行政责任制度的限度 |
4.3.1 工具理性的制度缺陷 |
4.3.2 行政责任制度的内在有限性 |
4.3.3 规则至上的形式化问题 |
第5章 行政责任伦理困境的出路 |
5.1 优化行政责任伦理原则 |
5.1.1 重塑公共性价值 |
5.1.2 达成责任共识 |
5.1.3 慎用伦理妥协 |
5.2 行政人员责任伦理路径 |
5.2.1 “为他”的责任思维 |
5.2.2 主体性的责任能力 |
5.2.3 实践性的责任行为 |
5.3 负责任的行政组织路径 |
5.3.1 整合组织内外部控制因素 |
5.3.2 鼓励负责任行为的组织制度 |
5.3.3 保持组织中的伦理自主性 |
5.4 行政责任制度伦理路径 |
5.4.1 制度的伦理化设计 |
5.4.2 制度的伦理化运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3)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软法的研究综述 |
1.2.2 城市社区治理的研究综述 |
1.2.3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比较研究法 |
1.3.3 跨学科研究法 |
1.3.4 实证研究法 |
1.4 论文的逻辑思路 |
1.5 研究的难点、拟创新之处及不足之处 |
1.5.1 研究的难点 |
1.5.2 拟创新之处 |
1.5.3 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软法的法律属性解析 |
2.1 软法概念的界定 |
2.1.1 软法定义的争议 |
2.1.2 软法拓宽了法律的概念范畴 |
2.1.3 本文对软法的界定 |
2.2 软法内涵阐释 |
2.2.1 软法是柔性约束的行为规范 |
2.2.2 软法是合意制定的成文规范 |
2.2.3 软法是偏重权利保障的规范 |
2.2.4 软法是内容具有正当性的规范 |
2.3 软法的特征 |
2.3.1 软法反映共同体成员的共同意志 |
2.3.2 软法提供主体可选择的行为模式 |
2.3.3 软法适用非国家强制的约束方式 |
2.4 软法与其他规范的界分 |
2.4.1 软法与道德 |
2.4.2 软法与习惯、习惯法 |
2.4.3 软法与政策 |
2.4.4 软法与国家法 |
第3章 城市社区治理与软法的耦合 |
3.1 治理视域下的城市社区功能整合 |
3.1.1 城市社区功能的错位和缺失 |
3.1.2 治理理念下城市社区功能的定位 |
3.2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优势 |
3.2.1 社区治理软法与其他社会自治型软法的区别 |
3.2.2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与农村社区治理中软法的异同 |
3.2.3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独特优势 |
3.3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功能 |
3.3.1 提高城市社区治理主体自治能力 |
3.3.2 保障城市社区治理中开放性参与 |
3.3.3 促进城市社区治理中国家法实施 |
3.3.4 弥补城市社区治理中硬法的不足 |
3.3.5 助力城市社区新型道德规范塑成 |
3.3.6 降低城市社区治理中法律实施成本 |
第4章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理论基础与价值取向 |
4.1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理论基础 |
4.1.1 公民社会理论 |
4.1.2 基层自治理论 |
4.1.3 公共理性理论 |
4.1.4 协商民主理论 |
4.1.5 法律多元理论 |
4.1.6 “活法”理论 |
4.2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价值取向 |
4.2.1 实现公民自治自由 |
4.2.2 体现多元主体平等 |
4.2.3 保障实质公平正义 |
4.2.4 维护基层社会秩序 |
第5章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基本样态 |
5.1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内容来源 |
5.1.1 多元主体的创制 |
5.1.2 对国家法的引用 |
5.1.3 其他规范的转化 |
5.2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形式渊源 |
5.2.1 自治组织软法 |
5.2.2 居民共同体软法 |
5.2.3 社区社会组织软法 |
第6章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效力和实效 |
6.1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效力 |
6.1.1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效力来源 |
6.1.2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位阶及冲突化解 |
6.2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实效 |
6.2.1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实施基础 |
6.2.2 城市社区治理软法的实效——软法适用的实例研究 |
第7章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存在的困顿 |
7.1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实证调研——以辽宁省为例 |
7.1.1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的现状考量 |
7.1.2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制定情况 |
7.1.3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实施情况 |
7.2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在制定中的缺憾 |
7.2.1 软法体系不健全 |
7.2.2 软法制定主体地位不平等 |
7.2.3 软法制定过程行政化 |
7.2.4 软法制定原则不明确 |
7.2.5 软法制定缺乏形式理性 |
7.3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实施过程的缺欠 |
7.3.1 软法缺乏实施监督机制 |
7.3.2 软法缺少追责机制 |
7.3.3 软法不具有权利救济机制 |
第8章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问题的解决路径 |
8.1 域外基层治理中软法的模型考察 |
8.1.1 欧盟社会治理中的开放协调机制 |
8.1.2 美国城市社区自治模式中的软法 |
8.1.3 日本城市社区混合治理模式中的软法 |
8.1.4 域外基层治理中软法模型考察的镜鉴 |
8.2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制定环节的完善 |
8.2.1 健全城市社区治理软法体系 |
8.2.2 实现软法制定主体平等地位 |
8.2.3 减少软法制定中行政因素影响 |
8.2.4 明确软法制定原则 |
8.2.5 增强软法形式理性 |
8.3 城市社区治理中软法实施存在困境的消解 |
8.3.1 强化软法实施监督机制 |
8.3.2 健全软法实施追责机制 |
8.3.3 建立软法权利救济机制 |
结束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4)康德实践哲学中的自律观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和翻译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的意义、限度与基本理路 |
第一章 康德与自律观念的再生:基于道德哲学史的考察 |
第一节 自律与古典时代的伦理学 |
一、柏拉图学说对康德的影响 |
二、斯多亚学派对康德的影响 |
第二节 自律与近代自然法理论 |
一、自然法的起源和发展 |
二、自律观念与自然法的关联 |
第三节 自律与道德情感学说 |
一、自立的情感主义 |
二、自制的情感主义 |
三、康德对道德情感学说的扬弃 |
第四节 自律与至善论 |
一、至善论的起源与发展 |
二、沃尔夫式至善论 |
三、康德与至善论的关联 |
第五节 自律与普遍意志 |
一、卢梭的普遍意志概念 |
二、卢梭对康德的影响 |
三、普遍意志与自律的关联 |
第二章 作为自由的法则:自律观念的演绎 |
第一节 预见自律:出于义务而行动的自由价值 |
一、善良意志、义务与定言命令 |
二、康德自由观念的思想历程 |
三、自律与积极自由 |
第二节 形式的价值旨趣:自律公式的演绎 |
一、形式演绎及其缺陷 |
二、规范性演绎的价值向度 |
第三节 自律与定言命令式的证成 |
一、“交互性论题”及循环的产生 |
二、“两个世界”与“理性的事实” |
三、自律人格理想与定言命令式的最终证成 |
第三章 自律权威的论证:自我立法的根本价值 |
第一节 自我立法的康德式阐释 |
一、作为理解自我立法线索的康德式“他律” |
二、他律为什么不能确立道德法则 |
三、自我立法的多重阐释 |
第二节 自我立法何以可能 |
一、实在论与建构主义 |
二、建构主义立场及其缺失 |
三、目的的客观价值与实在论回应 |
第三节 悖论的消解与“自我立法”权威的确立 |
一、关于自我立法的悖论 |
二、自我立法的“另类”解读 |
三、权威的确立:意志如何自我立法 |
第四章 强制、遵从与自律:法权原则的道德规约性 |
第一节 争议的焦点与前提 |
一、两种论题的产生 |
二、前提性条件:康德关于伦理与道德的区分 |
第二节 独立性论证的两种命题 |
一、“分析-强制命题” |
二、“命令-悖论命题” |
第三节 自律的规约性:法权原则的道德基础 |
一、法权原则的自由基础 |
二、法权原则与定言命令式的关联 |
三、法权与德性:差别性与优先性 |
四、社会性规范的双重规约 |
第五章 从个人自律到公共自律:自由主义的康德式基础 |
第一节 个人自律与政治自由主义 |
一、个人自律与道德自律的当代分野 |
二、自由主义的政治转向 |
第二节 自律观念的层级性结构 |
一、康德式的个人自律 |
二、道德自律与个人自律的层级性关联 |
第三节 走向公共自律 |
一、自由法权:从私人到公共 |
二、公共理性:道德的政治家 |
三、集体的自我立法:公共自律的价值向度 |
结语:共同体伦理规范性建构的可能性及其限度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新时代领导干部政德失范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研究的意义 |
1.理论意义 |
2.现实意义 |
(三)研究的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难点与创新点 |
1.研究的重点 |
2.研究的难点 |
3.研究的创新点 |
二、政德基础理论概述 |
(一)政德的一般理论概述 |
1.政德的概念 |
2.政德的功能 |
(二)政德思想的历史变迁 |
1.中国传统政德思想拷辩 |
2.西方国家政德思想析义 |
3.马克思主义政德思想概述 |
三、新时代领导干部政德观的内涵与特点 |
(一)新时代领导干部政德观的内涵 |
1.明大德 |
2.守公德 |
3.严私德 |
(二)新时代领导干部政德观的特点 |
1.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
2.坚持道德与法律的统一 |
3.坚持自律与他律的统一 |
四、新时代领导干部政德失范的典型样态 |
(一)大德不明 |
1.理想信念滑坡动摇 |
2.“四个意识”模糊淡薄 |
3.“四个自信”缺失孱弱 |
4.“两个维护”阳奉阴违 |
(二)公德不守 |
1.懒政怠政为官不为 |
2.形式主义虚与委蛇 |
3.官僚主义胡作非为 |
(三)私德不严 |
1.声色犬马奢靡享乐 |
2.家教放纵家风不严 |
3.交友不慎误入歧途 |
五、新时代领导干部政德失范的影响及原因 |
(一)政德失范的影响 |
1.大德不明的严重影响 |
2.公德不守的严重影响 |
3.私德不严的严重影响 |
(二)政德失范的原因 |
1.自身价值观念出现偏离 |
2.社会思潮产生负面影响 |
3.政德体制机制还需完善 |
六、新时代领导干部政德失范的治理选择 |
(一)达成政德建设的思想共识 |
1.充分认识政德建设之利 |
2.高度重视政德失范之害 |
(二)构建政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
1.“学”以明德、立德 |
2.“修”以守德、扬德 |
3.“法”以固德、赞德 |
4.“督”以正德、促德 |
(三)营造政德建设的良好氛围 |
1.打造崇德向善的人文环境 |
2.创建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
3.塑造春风化雨的教育环境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6)公务员道德素养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研究的方法与内容 |
1. 研究方法 |
2. 研究内容 |
(三) 研究的不足与创新之处 |
1. 不足之处 |
2. 创新之处 |
(四) 文献综述 |
1. 国外研究现状 |
2. 国内研究现状 |
二、公务员道德素养自律性相关概念界定 |
(一) 公务员道德素养自律性相关概念 |
1. 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概念 |
2. 公务员自律性的概念 |
3. 公务员道德素养的概念 |
(二) 公务员道德素养自律性相关特征表述 |
1. 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特征 |
2. 公务员道德自律的特征 |
3. 公务员道德素养的特征 |
(三) 公务员践行道德,实行自律的意义 |
1. 能够提升个人素质 |
2. 能够促进整体形象 |
3. 能够维护公平正义 |
4. 能够提高工作效率 |
5. 能够促进机制建设 |
三、我国公务员道德建设及自律情况现状 |
(一) 我国公务员道德建设与自律状况 |
1. 公务员道德建设的基本要素 |
2. 我国公务员道德建设的方式 |
3. 我国公务员道德建设的成果 |
(二) 我国公务员道德自律性建设存在的问题 |
1. 基层公务员责任担当意识不足 |
2. 官僚作风与形式主义整改不到位 |
3. 贪污腐败奢靡之风现象依然存在 |
4. 基层公务员道德自律性建设方式的多样性不足 |
(三) 我国基层公务员道德建设与自律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 传统文化的影响 |
2. 市场经济冲击,法律法规不全 |
3. 个人综合素质不高,自律意识不足 |
四、国外公务员道德建设经验借鉴 |
(一) 国外公务员道德建设 |
1. 美国公务员道德建设 |
2. 日本公务员道德建设 |
3. 英国公务员道德建设 |
4 印度公务员道德建设 |
5. 俄罗斯公务员道德建设 |
(二) 国外公务员道德建设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1. 加快完善公务员道德相关的法律法规 |
2. 建立针对公务员道德行为的行政监管机构 |
3. 重视道德培训,创新培训方式 |
4. 权力监管不够,反腐力度不足 |
5 培训观念落后 |
五、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与自律性的建议 |
(一) 健全法律法规,规范道德行为 |
1. 加快道德立法,健全法律法规 |
2. 规范公务员行为 |
(二) 加强监督管理,约束道德行为 |
1. 建立道德教育机制 |
2. 建立道德监督机制 |
3. 建立道德考核机制 |
(三) 落实各岗位道德建设,完善责任体系 |
1. 明确各岗位道德建设 |
2. 完善道德建设责任体系 |
(四) 丰富道德培训方法,增强道德培训效果 |
1. 理论与实践结合教学 |
2. 正面教育与批评疏导结合教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 |
二、期刊 |
三、学位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四、论文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基本问题 |
一、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相关概念 |
(一) 党员领导干部 |
(二) 政德与政德观 |
(三) 政德观培育 |
二、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要素 |
(一) 培育主体 |
(二) 培育内容 |
(三) 培育方式 |
(四) 培育保障 |
(五) 培育环境 |
三、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特征 |
(一) 意识形态性 |
(二) 人民性 |
(三) 时代性 |
(四) 系统性 |
四、新时代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现实意义 |
(一) 锻造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队伍 |
(二) 形成讲政德立政德的党风政风 |
(三) 引领崇德向善的社会文明风尚 |
第二章 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思想基础 |
一、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思想灵魂 |
(一)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相关思想 |
(二) 列宁的相关思想 |
二、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思想根基 |
(一) 中国古代官德的主要内容 |
(二) 中国古代官德培育的方法 |
(三) 中国古代官德培育的保障 |
三、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思想源流 |
(一) 毛泽东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思想 |
(二) 邓小平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思想 |
(三) 江泽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思想 |
(四) 胡锦涛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思想 |
(五) 习近平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思想 |
第三章 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经验借鉴(1949-2012) |
一、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 |
(一) 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良好开端 |
(二)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曲折探索 |
(三) “左”倾思想影响下的迂回波折 |
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八大的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 |
(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三届四中全会时期的恢复发展 |
(二)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十六大时期的积极推进 |
(三) 党的十六大到十八大时期的继续发展 |
三、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历史经验 |
(一) 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主导作用 |
(二)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价值方向 |
(三) 将理论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结合 |
(四) 发挥制度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
(五) 重视环境对政德观的塑造作用 |
第四章 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积极举措与现实挑战 |
一、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积极举措 |
(一) 培育主体重视程度增强 |
(二) 培育内容愈加广泛深入 |
(三) 培育方式趋于多样化 |
(四) 培育保障制度不断更新 |
(五) 培育环境在调适中改善 |
二、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现实挑战 |
(一) 政德观培育诸要素尚未并轨 |
(二) 培育内容缺乏针对性设计 |
(三) 培育方式存在低效性弊端 |
(四) 培育保障制度实施机制不健全 |
(五) 外部场域环境存在干扰因素 |
第五章 新时代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逻辑遵循与目标原则 |
一、新时代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逻辑遵循 |
(一) 理论逻辑: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德观培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 |
(二) 现实逻辑: 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培养高素质党员领导干部 |
(三) 实践逻辑: 以实现政德观培育诸要素的同频共振为方法论要求 |
二、新时代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目标 |
(一) 国家层面的目标——明大德 |
(二) 社会层面的目标——守公德 |
(三) 个体层面的目标——严私德 |
三、新时代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原则 |
(一) 主体维度: 组织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
(二) 内容维度: 时代性内容与继承性内容相融合 |
(三) 方式维度: 理论教育与实践淬炼相统合 |
(四) 保障维度: 教育引导与制度约束相耦合 |
(五) 环境维度: 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整合 |
第六章 新时代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的实践路径 |
一、整合政德观培育主体,实现主体间良性互动 |
(一)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主导作用 |
(二) 重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作用 |
(三) 建立政德观培育的联动协作机制 |
二、优化政德观培育内容,契合新时代培育目标 |
(一) 培育政治观,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明大德” |
(二) 培育权力观,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守公德” |
(三) 培育修身观,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私德” |
三、创新政德观培育方式,提升政德教育实效 |
(一) 丰富理论教育形式,充分透彻说理 |
(二) 强化政德实践锻炼,力促知行合一 |
(三) 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发展线上教育 |
(四) 发挥榜样示范效应,消解情感困惑 |
四、加强政德观培育保障,健全政德赏罚机制 |
(一) 落实“以德为先”的选拔任用制度 |
(二) 细化“奖优扬善”的考评激励制度 |
(三) 完善“失德必查”的监督问责制度 |
五、澄清政德观培育环境,注入场域动力支持 |
(一)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
(二) 建设健康积极的社会文化环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博士在读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 当前S省领导干部政德状况问卷调查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政治信任培育导向下网络谣言治理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互联网语境下的政治信任流失 |
一、代际流失——信任水平逐年递减 |
二、层级流失——差序信任持续强化 |
三、结构流失——群体失衡较为严重 |
第二节 核心概念 |
一、信任与政治信任 |
二、谣言与网络谣言 |
三、治理与治理体系 |
第三节 文献梳理 |
一、关于政治信任的研究 |
二、关于网络谣言的研究 |
三、关于网络治理的研究 |
四、研究评述 |
第四节 理论工具 |
一、治理与善治理论 |
二、政治信任理论 |
三、传播效果理论 |
四、媒介偏向理论 |
第五节 研究思路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框架 |
六、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网络谣言与政治信任相互影响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研究设计 |
一、理论基础 |
二、研究假设 |
三、研究对象 |
四、问卷设计 |
五、调查概况 |
第二节 大学生政治信任状况 |
一、总体政治信任水平较高 |
二、政府官员受信任度远低均值 |
三、男性政治信任水平高于女性 |
四、政治信任水平与学历正相关 |
第三节 大学生网络谣言接触 |
一、核心渠道:移动互联网 |
二、高频网媒:社交媒介与自媒体 |
三、信息类型:性别偏好悬殊 |
四、谣言接触:高媒介素养下的广泛知晓 |
第四节 网络谣言与政治信任的相互影响 |
一、网络谣言拉低民众政治信任水平 |
二、政治信任提升网络谣言治理效果 |
三、网络谣言政治信任相互影响机制探讨 |
第五节 现行机制下网络谣言治理效果 |
一、无辟谣组网络谣言态度 |
二、辟谣组网络谣言态度 |
三、辟谣组无辟谣组谣言态度对比 |
四、研究结论 |
第三章 网络谣言的传播特性 |
第一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研究内容与基本假设 |
三、研究编码与可靠性保证 |
第二节 网络谣言特性的结构性描述 |
一、网络谣言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
二、网络谣言负面属性突出 |
三、网络谣言传播力强大 |
第三节 政治信任视阈下的网络谣言 |
一、八成网络谣言与政治信任来源相关 |
二、政府绩效与政治文化类网络谣言负面特征尤甚 |
三、不同政治信任来源网络谣言传播特性相异 |
第四节 典型网络谣言传播特性 |
一、利益与情绪:结构性压力下的滋生根源 |
二、显着且重要:新媒体赋能下的流传动力 |
三、立场与信念:后真相时代下的群体博弈 |
四、廓清与消散:多主体合力下的信息去向 |
第五节 研究结论 |
一、网络谣言负面影响巨大 |
二、网络谣言干扰民众政治信任生成 |
三、网络谣言治理须采取针对性策略 |
第四章 网络谣言治理理念分析 |
第一节 网络谣言是否可以完全消除 |
一、意见的自由市场不科学 |
二、没有谣言的世界不现实 |
三、“变废为宝”与“信任悖论” |
第二节 治理结果与治理过程孰轻孰重 |
一、工具理性助力科学与效率 |
二、价值理性彰显正义与良善 |
第三节 网络谣言治理环境如何优化 |
一、网络空间中的非理性交往现象 |
二、以积极传播构建网络交往理性 |
第五章 政治信任导向下“四元四维三律”治理体系 |
第一节 网络谣言治理四元主体 |
一、政府机构:深化官民互信 |
二、新闻媒体:加强传受互信 |
三、网络平台:提升商业互信 |
四、节点用户:增进人际互信 |
第二节 网络谣言治理四维工具 |
一、政府工具:用好公共权力 |
二、传媒工具:优化信息传播 |
三、平台工具:践行企业责任 |
四、节点工具:提升公共意识 |
第三节 网络谣言治理三律机制 |
一、严格自律:抗拒网络异化 |
二、积极互律:缩减信息鸿沟 |
三、尊崇他律:弱化外部效应 |
第四节 “四元四维三律”治理体系构建 |
一、“四元体系”的结构与要素 |
二、“四元体系”的运行路径 |
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实证研究主要发现 |
二、规范分析核心观点 |
三、网络谣言治理体系建构 |
第二节 问题讨论 |
一、治理目标的理性设定 |
二、信息公开的重大价值 |
第三节 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 |
一、研究局限 |
二、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大学生网络接触与价值观念调查 |
附录 B 深度访谈提纲 |
个人简历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9)国家治理的伦理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论文选题的国内外研究动态 |
二、论文的研究思路与主要观点 |
三、论文研究的主要方法 |
第一章 国家治理与人类伦理价值诉求的关联性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国家观 |
一、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国家观批判 |
二、国家内部的伦理关系 |
三、国家向个人提出道德要求的权力 |
第二节 人类进入国家状态的善目的 |
一、人类创建国家的最初愿望 |
二、国家发展与国民的获得感 |
三、人类对理想国家的不懈追求 |
第三节 国家之善与善治之善 |
一、国家治理的核心伦理问题 |
二、善治对国家之善的增进作用 |
三、恶治对国家之善的破坏作用 |
第二章 国家治理的目的善与工具善 |
第一节 国家治理的目的善 |
一、分配正义:作为国家治理的目的善 |
二、分配正义与公民权利的相通性 |
三、分配正义与国家利益的一致性 |
第二节 国家治理的工具善 |
一、国家治理对工具善的依赖性 |
二、德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工具善 |
三、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另一种工具善 |
第三节 国家治理的目的善与工具善的关系 |
一、国家治理目的善与工具善的相互依赖关系 |
二、国家治理目的善与工具善的相互制约关系 |
三、国家治理的目的善与工具善的相互促进关系 |
第三章 执政党党德对国家治理的价值引领作用 |
第一节 执政党党德的价值特性 |
一、执政党党德的先进性 |
二、执政党党德的民族性 |
三、执政党党德的人民性 |
第二节 执政党党德的制度伦理之维 |
一、执政党制度与执政党党德 |
二、执政党制度的人民性 |
三、执政党制度:国家治理的价值保障 |
第三节 执政党党德的党员美德之维 |
一、执政党党员美德与党德 |
二、执政党党员的核心美德 |
三、执政党党员美德:国家治理的价值榜样 |
第四章 公民道德建设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 |
第一节 社会公德培育与国家治理 |
一、社会公德的涵义与主要内容 |
二、社会公德与国家文明 |
三、社会公德建设与国家发展 |
第二节 职业道德培养与国家治理 |
一、职业道德的涵义与主要内容 |
二、职业道德的核心:工匠精神 |
三、职业道德建设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意义 |
第三节 家庭美德建设与在国家治理 |
一、家庭伦理与家庭美德 |
二、爱:作为家庭美德的核心 |
三、家庭美德建设与国家治理的一致性 |
第四节 个人品德塑造与国家治理 |
一、个人品德在公民道德中的重要性 |
二、个人品德的主要内容 |
三、个人品德建设与国家道德建设 |
第五章 国家治理向国际领域延伸的伦理规约 |
第一节 国家治理问题与国际伦理问题 |
一、国际社会:超越国家的伦理实体 |
二、国家治理与国际治理的价值边界 |
三、国际伦理对国家治理的影响 |
第二节 国家主权与国家的国际道德责任 |
一、国际伦理的内涵与要义 |
二、主权国家的国际伦理建设责任 |
三、主权国家参与国际伦理建设的路径 |
第三节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伦理意蕴 |
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方案提出的伦理动因 |
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方案的内涵与内容 |
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方案的国际伦理意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论高校学术性惩戒的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现有研究成果综述 |
三、研究方法和学术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学术创新点 |
第一章 基础概念解析 |
一、惩戒 |
二、高校惩戒 |
(一)高校惩戒的概念界定 |
(二)高校惩戒的类型 |
三、高校学术性惩戒 |
(一)高校学术性惩戒的概念 |
(二)高校学术性惩戒的分类 |
第二章 高校学术性惩戒的现状及困境 |
一、规范高校学术性惩戒的依据范畴 |
(一)规范依据存在多个效力层级 |
(二)校内规范的法律属性 |
(三)高校学术性惩戒的国家立法与校内规范之关系 |
二、高校学术性惩戒的法律困境 |
(一)规范高校学术性惩戒的依据存在缺陷 |
(二)高校学术性惩戒的正当程序阙如 |
(三)高校学术性惩戒的自由裁量空间过大 |
(四)高校学术性惩戒的学生权利救济功能有限 |
第三章 高校学术性惩戒法律规制的正当性 |
一、高校学术性惩戒法律属性的多维面向 |
(一)高校学术性惩戒的公权力属性 |
(二)高校学术性惩戒的大学自治面向 |
(三)高校学术性惩戒的边界性 |
二、高校学术性惩戒法律规制的基本逻辑 |
(一)法律规制公权力的必要性 |
(二)国家监督大学自治的正当性 |
(三)学生权利的应受保护性 |
第四章 高校学术性惩戒的基本原则与规制路径 |
一、制定高校学术性惩戒规范的基本原则 |
(一)法律优先原则 |
(二)法律保留原则 |
二、高校学术性惩戒规范的完善进路 |
(一)提升规范依据的系统性 |
(二)增强规范内容的明确性 |
(三)提高规范制定程序的师生参与程度 |
三、高校学术性惩戒行为的有效规制 |
(一)高校学术评价应回归理性轨道 |
(二)比例原则的适用 |
(三)正当程序原则的规制 |
四、受惩戒学生的权利救济 |
(一)受惩戒学生权利救济机制运行现状 |
(二)多元救济机制协力保障学生权利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高校学术性惩戒典型案例回顾 |
附录二 :近五年高校学术性惩戒案例汇总 |
致谢 |
四、关于行政权力的自律与他律(论文参考文献)
- [1]公务员使命意识提升的伦理路径探析[D]. 雷雨婷.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2]行政责任伦理困境研究[D]. 周环. 辽宁大学, 2020(07)
- [3]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软法研究[D]. 张何鑫. 辽宁大学, 2020(07)
- [4]康德实践哲学中的自律观念研究[D]. 黄各. 山东大学, 2020(01)
- [5]新时代领导干部政德失范问题研究[D]. 宋伯森. 河南工业大学, 2020(03)
- [6]公务员道德素养培育研究[D]. 刘晨. 内蒙古民族大学, 2020(02)
- [7]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政德观培育研究[D]. 于瑶. 山东大学, 2020(12)
- [8]政治信任培育导向下网络谣言治理体系研究[D]. 常燕民. 郑州大学, 2020(02)
- [9]国家治理的伦理维度[D]. 周四丁.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2)
- [10]论高校学术性惩戒的法律规制[D]. 梁馨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