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国有改制银行进言(论文文献综述)
田野[1](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的工程逻辑研究 ——基于权力运行的视角》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们国家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这一成就的根基在乡村,我们党领导亿万人民群众开展四十年的乡村治理过程为我们国家整体的现代化进程打下了重要基础,并且乡村发展也成为我国未来的现代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对改革开放四十年的乡村治理过程进行反思,可以使我们更加明晰这段历史进程的发展变迁,可以使我们更加客观、理性、科学的对待乡村治理问题,从而为我们未来的乡村建设提供思路。本研究通过扣住权力的运作过程来回顾与梳理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的乡村治理进程,通过构建“蓝图—施工—修缮”的工程框架来分析“中央—地方—农村”的权力运行过程,分阶段梳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乡村治理进程。从1978年到1990年,这一阶段是我国乡村治理工程的初兴时期。从蓝图看,我们建立起了“乡政村治”的乡村治理新格局,这一格局奠定了改革开放40年乡村治理的基本蓝图。从施工看,这一时期的治理任务有征收税费、计划生育工作和管理农村公共事务等,施工者主要由乡镇政府、村干部和普通村民构成,施工过程就体现在这几大主体之间权力的相互作用。从问题反馈与修缮来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农业发展问题、两委矛盾问题、乡村矛盾问题、干群矛盾问题、宗族问题和乡村伦理危机问题。从1990年到2002年,这一阶段是我国乡村治理工程的困境时期。从蓝图看,中央政府在1990年组织召开了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旨在通过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来解决乡村治理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这一会议规划了 90年代乡村治理工程的蓝图。从施工看,这一阶段的治理任务依然是征收税费、完成计划生育指标和管理农村公共事务,此外,农村土地管理和农村维稳工作成为乡村治理新的也是突出的任务。这一阶段的施工者依然是乡镇政府、村干部与普通村民,在村干部群体中,“两委合一、交叉任职”的现象越来越明显。从问题反馈与修缮来看,尽管这一阶段村级组织建设不断完善,但是乡村治理却矛盾频出,“三农”问题逐渐引起中央和社会的关注,学者将之概括为“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从2002年到2012年,这一阶段是我国乡村治理工程的调整时期。从蓝图看,中央政府在新世纪伊始就进行了农业税费改革并最终取消了农业税,同时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这一调整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新的蓝图。从施工看,土地管理、维稳和管理农村公共事务依然是这一阶段的重要任务,此外,申请和实施项目、开展扶贫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强。这一阶段的施工者除了乡镇政府、村干部和普通村民外,县级政府和帮扶人员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从问题反馈与修缮来看,在项目制下,存在资源不合理使用和资源俘获问题;在农业发展上,依然存在政策滞后问题,并且还面临严峻的耕地面积下降的问题;农村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乡村伦理危机进一步演进。从2012年到2018年,这一阶段是我国乡村治理工程的加速时期。从蓝图看,十八大后,我们国家开始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进程,在政策理论与实践经验积累过程中,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对乡村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当前和今后的乡村建设规划了宏伟蓝图。从施工看,土地管理、精准扶贫、环境治理和管理农村公共事务是这一阶段的重要任务,施工者除了县乡政府、村干部和普通村民外,帮扶人员数量在增加,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从问题反馈与修缮来看,这一时期农业发展存在供给过剩与供给不足的双重矛盾,农业现代化水平依然较低,在我国经济发展放缓的大形势下,农民增收也开始放缓。基层干部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存在普遍的形式主义问题,驻村工作队也面临资源能力有限、乡村排斥等帮扶困境,村级组织建设面临了一系列的新问题,生态与社会问题依然困扰着乡村发展。四十年来,乡村地区不仅为国家整体的现代化进程贡献了巨大的资金、人力资源和土地资源,同时乡村地区本身的现代化进程,包括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也成为我国整体的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这种成就,与我们在设计乡村治理蓝图上坚持中央政策与地方经验、工业与农业、区域与整体发展、城市与乡村几个方面的互相协调,在施工上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加强对乡村地区的财政支持,发动体制内外人力资源对乡村发展进行帮扶,在问题反馈与修缮上不断加强对施工过程的审查与考核,为施工者畅通反馈渠道,坚持“小修小补”与“大刀阔斧”并行等等分不开。当然,在这些方面也还存在诸多问题,在未来的乡村治理过程中,我们需要继续从蓝图、施工、修缮几个方面不断进行完善。
王新有[2](2019)在《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放权让利的国有企业改革旨在让国有企业回归其法人属性,但这只是国有企业现代化改革的第一阶段。国有企业现代化改革的第二阶段是在已经确认国有企业法人属性的基础上对其予以分类改革,时下所展开的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正是现代化改革的第二阶段。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推进本身亦折射出改革对象的复杂性,如何在类型化的改革思路下进一步展开制度的精细化建设成为应对复杂性的内在要求。精细化的制度建设乃建立于对国有企业功能属性的准确认知基础之上,而将国有企业划分为竞争性国有企业和公益性国有企业还不足以辨认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也尚未深刻揭示出国有企业的复杂性。竞争性国有企业相比公益性国有企业而言,其功能属性在既有的制度安排中更显模糊,以致相应的改革政策难以完全适应新时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因此,将视角聚焦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与改革路径,可以作为加快国有企业全局性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之所以尚未得到准确认识,在于其始终摇摆于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之间。进言之,无论是以市场属性还是以公共属性的单一视角来描述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都存在一些难以自洽的逻辑困境和实践难题。事实上,这恰恰构成竞争性国有企业功能属性的本质:与公益性国有企业相比,竞争性国有企业在微观上具有市场属性;与民营企业相比,竞争性国有企业在宏观上具有公共属性。微观上的市场属性和宏观上的公共属性应当作为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的逻辑起点,贯彻于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细化制度建设之中。本文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上述功能属性出发,在梳理既有的制度安排下,认为在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机制、股权多元化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反垄断规制等制度系统中依然有较大的改革空间。根据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对这些具体制度予以调整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一是退出机制改革。在范围上,竞争性国有企业与公益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应有明确的边界。竞争性国有企业的退出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性要求。然而,竞争性国有企业基于自身功能属性所在,在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及其滥用等方面存在特殊性,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制也有所不同。这决定着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机制的具体设计既要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相一致,又要与市场环境相适应。但也应注意,竞争性国有企业的退出,不是为了退而退,还应考虑企业今后的发展,所以在具体退出模式的选择上,应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二是股权多元化改革。竞争性国有企业微观层面的市场属性内嵌着资本进入与退出的自由,旨在破除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在所难免。然而,竞争性国有企业宏观层面公共属性的存在又导致股权多元化改革必然受到公共性制约。对于竞争性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中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的平衡,难以进行“一刀切”式的判断,而须在细分竞争性国有企业具体类型的基础上采取差异化策略。充分竞争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市场属性比公共属性更为突出,在股权多元化改革中应当坚持平等赋权原则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原则,根据国有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状况适当选择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并进一步推进员工持股改革。与充分竞争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改革趋势不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的竞争性国有企业更加强调聚合式改革理念。对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竞争性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也应当贯彻这一理念,保障国有经济控制力并强化党的领导。自然垄断行业中的国有企业虽然基于规模效益的考虑需要实施垄断经营,但随着技术的发展,自然垄断行业中逐渐衍化出一系列竞争性国有企业,并同样面临股权多元化改革的难题。对自然垄断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应从国有控股的国有企业和国有全资的国有企业两个维度分别展开。三是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成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共识,但承担不同功能或具有不同属性的国有企业,对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方式和监管策略也应有所不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是明确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以此为基础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制度系统。竞争性国有企业兼具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此为起点完善国有资本授权投资运营公司、国资委等相关主体的运行制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国资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之间的“隔离带”和“调制解调器”,应当在这一定位的基础上构建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国资委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为弱化由此带来的国资委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过度干预,可以引入社会化董事制度。国资委应当依照国务院出台的职能转变方案积极行使监管权力,尤其要注重精细化的分类监管。四是对垄断行为的规制。由于竞争性国有企业宏观层面公共属性的存在,相比广大民营企业而言更容易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垄断地位。相比公益性国有企业而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地位的正当性又因其微观层面的市场属性而遭受质疑。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不仅需要防止政府公权力的过度干预,也要防止各种垄断行为对市场竞争机制造成的扭曲后果。竞争性国有企业通常依托行政权力取得垄断地位,所取得的垄断地位在市场机制中还会呈现出明显的传导效应和协同效应。因此,兼具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的竞争性国有企业一旦取得垄断地位,对市场竞争的限制更为深远,需要对其进行更加严格的反垄断规制。对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反垄断规制应从三个角度入手:一是构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反垄断法的互动机制,根除竞争性国有企业和行政部门之间的不当关联,塑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二是限定反垄断规制中承诺制度的适用,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垄断一方面严重限制了市场竞争,另一方面与行政权力关系过密,一般不应适用承诺制度;三是完善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机制,承诺制度的限定适用必然增加反垄断执法的工作负担,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机制有助于弥补由此带来的执法缺口。
田甜[3](2016)在《境外战略投资者持股变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以建设银行与中信银行为例》文中认为随着我国银行业不断深化改革,越来越多的境外投资者投资入股我国商业银行。在众多的境外投资者中,境外战略投资者以其长期投资与合作的性质推动了我国商业银行体制转型。从1996年亚洲开发银行入股光大银行开始直到现在,境外战略投资者与我国商业银行的战略合作已有近20年,其带来的先进管理经验与技术,使我国商业银行在近年来焕然一新。至今,这种战略合作还在继续,因此,加强对境外战略投资者的研究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具有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回顾了境外战略投资者持股变化的历程,对其原因进行探析后,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即建设银行和中信银行与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合作为案例,通过建设银行与中信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以及财务指标等相关数据的变化来全面探析境外战略投资者持股变化对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水平以及经营效果两个方面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分析境外战略投资者持股变化与商业银行经营效果的联系,本文以建设银行的财务数据为样本,采用Pearson关联系数来检验持股比例和商业银行财务比率的相关性。通过案例分析,本文发现,在境外战略投资者增持阶段,建设银行和中信银行的公司治理水平以及经营效果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是在减持阶段,对两家银行却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对于建设银行来说,除了由于董事会规模的不断变化降低了公司治理水平外,其余方面并无太多负面影响,依旧保持着良好的状态。但是对于中信银行来说,带来了股权结构不合理、公司治理结构不科学以及经营业绩不如从前的情况,这些说明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持股变化,特别是减持对于商业银行的影响是有差异的。从整体来说,减持是有负面影响的,很多在增持阶段的积极影响是短暂的。此外,本文也发现持股比例与存贷比以及资本充足率呈现负的相关性。最后,本文从战略合作深度、管理水平高度、股权集中程度以及品牌效应强度来探讨建设银行与中信银行产生影响差异的原因,并立足于全文为境外战略投资者和我国商业银行的战略合作,提出了以下建议:对于银行自身来说,在与境外战略投资者合作时要审慎选择合作对象、积极鼓励合作对象参与公司治理并且要增强自身实力。而对于监管当局,要完善境外战略投资者管理机制、创新战略合作模式以及根据商业银行不同性质确定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
周海金[4](2015)在《中国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文中提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表明了我国政府推行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决心。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和财政部先后制定颁布了《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设立中央文化企业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我国的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已经步入攻坚破难的深水区,隐藏在体制背后的问题亟待我们挖掘和重视。与此同时,改革和完善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关系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文化产业的布局调整,因此,如何把握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特殊性,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确立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模式,已经成为当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紧迫课题。本文在总结国内外文化产业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明确界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等基本概念,阐述相关产业理论基础,比较分析我国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实践进程,挖掘我国现行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政出多门、政企不分,文化产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缺失,文化产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缺位”,文化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不健全等等。与此同时,参考英国、美国、法国、日本和韩国的文化产业资产管理模式,从创新文化产业管理体制的机制设计角度提出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路与对策。改革的核心是,在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框架内,结合文化领域资产管理的特殊性,对文化产业国有资产实行政资分开、政企分开,与此同时,将经营性文化产业从公益性文化事业中完全分离,纳入国资委监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形成以财政部和国资委为监管主体的双层管理框架。最后通过对电影、图书出版、艺术表演团体的典型行业案例进行分析,得出培育真正意义上的国有电影企业的独立法人主体、建立大型的图书出版集团、继续推动艺术表演团体的转企改制进程,是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
陈海英[5](2015)在《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完善与创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腐败被称为“政治之癌”,不管古代近代还是当代、不管中国还是外国、社会主义制度还是资本主义制度,腐败都是一个难以克服的顽疾。当前腐败已经成为全球性的普遍问题,腐败与反腐败都成了各国政府普遍关注的社会现象,也是倍受人们关注的一个研究课题,能否有效地防治腐败成为衡量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发展历史,是与腐败不懈斗争的历史。特别是在改革发展的新时期,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腐败现象日益滋生和蔓延并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反腐败斗争形势更加严峻,对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葆先进性提出了严峻挑战。面对日益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迫切需要把防治腐败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找到科学、有效的办法。新世纪、新阶段,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形成阶段,制度反腐是新形势下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选择。本文综合运用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相关知识,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深入分析新时期腐败现象的表现、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现有反腐倡廉机制存在的不足,历史地考察中国共产党防治腐败思想和实践的发展,强调完善反腐倡廉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针对新时期中国腐败问题的现状,借鉴国(境)外反腐倡廉机制的经验,提出了完善预防、监督、惩戒、保障等机制的一系列对策措施。本论文共分六部分:导论。主要介绍研究的缘由、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框架、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第一章反腐倡廉机制概述。首先对腐败、廉政、机制、反腐倡廉机制等概念进行界定,明确提出:反腐倡廉机制指为了防止和遏制腐败行为,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因素,促使各个权力主体和其他社会利益群体和个体,形成相互制约、相互调节的协调关系,共同遵循廉洁勤政的法律制度规范的作用原理和作用过程。腐败造成了政府公信力下降、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人民群众利益严重受损、影响社会的公平公正、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动摇党的执政合法性、危及国家政治稳定,危害极大,完善的反腐倡廉机制对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优化资源配置、规范社会秩序、促进政治清明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二章反腐倡廉机制的相关理论与中国实践。一方面,西方国家的政治原罪理论、主权在民理论、权力制衡理论、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理论、道德教育理论等廉政理论成为当代中国构建反腐倡廉机制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建立廉价政府、树立公仆意识、发扬党内民主、重视党内外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健全法制等思想构成当代中国构建反腐倡廉机制的理论基础,由此寻找完善反腐倡廉机制的理论依据。另一方面,梳理中国历史上的廉政制度和中国共产党对廉政制度建设的探索,为下文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提供实践依据。第三章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缺陷及原因分析。新时期我国的反腐倡廉机制不断完善,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随着实践的发展,反映出来的问题也非常严重。本章梳理了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缺陷:制度体系不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不规范、干部的任用和公务员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预防机制不到位、保障机制不完备、惩处机制软弱、社会廉政文化建设机制薄弱等等,并从主、客观方面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反腐倡廉机制不完善已经导致某些权力失控、反腐制度执行不力、商业贿赂成为社会公害、潜规则大行其道、假公济私,“黑金”泛滥等严重后果。反腐倡廉机制如果不能及时得以完善和创新,将会使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乃至于形成蝴蝶效应。完善反腐机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中国梦”的需要,是加强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巩固执政地位的客观要求,是落实“惩防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反对腐败、实现廉洁政治的必然要求,是应对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的需要。本章重点分析新时期我国反腐机制的缺陷,剖析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危害,从而强调新时期完善反腐倡廉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四章相关国家和地区反腐倡廉机制及启示。本章列举了有代表性的几个发达国家、以巴西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廉政建设的经验,其中透明行政机制、较完善的财产申报和金融实名制度、遏制商业贿赂的机制、现代公务员选用机制、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机制、有效的利益保障机制、独立的反腐机构,刚性的反腐败立法、严格的惩戒机制、多渠道的监督机制等非常值得借鉴,对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建设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第五章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完善与创新的路径。新时期腐败呈现复合型、要职型、隐蔽型、资本积累型、“智能”型等特点,党中央的反腐思路也在不断变化:从“反对腐败”到“惩防并举”、从“三大建设”到“五大建设”,反腐呈现全方位一体化、更加重视党内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更加重视网络监督并且形成了快速反应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反腐无禁区。为此,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完善与创新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有效地遏制腐败为现实目标,以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推进社会和谐进程为价值目标,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整体性、民主性、科学性、实践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等原则,强化防控,完善预防腐败机制;扩大参与,完善监督腐败机制;惩防并举,完善惩戒腐败机制;深化改革,完善反腐倡廉保障机制;创新思路,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反腐倡廉机制的完善与创新。
陈国进[6](2013)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是我国现行的一项重要土地物权法律制度,该项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与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逐步实现城乡体制一元化,使农村农民与城市市民享有同等权利,促进农民享有资本性收益等具有重大关联的课题。出于对耕地的保护以及使国有土地市场免受冲击的考虑,现行法律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动流转严格禁止,导致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不能显化,并给集体组织及其成员带来了很大的损失。这种限制既是对集体建设用地的一种法律歧视,同时也造成集体土地使用的低效,成为引发种种尖锐社会矛盾和群体事件的重要因素。为了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协调发展,取消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不合理限制具有正当性与必要性,以使集体组织及其成员享有作为土地所有者应有的权利。本文从民法物权平等理论和鼓励交易原则为出发点,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的现实困境与历史发展、法律规范与改革措施的冲突为维度,结合相关学科的知识及已有成果,在全面分析我国现行土地制度的利弊得失和制度困境后,提出给予集体建设用地完整物权和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直接流转是解决和突破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困境的唯一途径的观点,重点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客体范围、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交易规范和配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问题进行探讨。导论问题、范畴与方法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选题背景、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现有研究水平和成果、选题的研究方法以及结构内容进行阐述。第一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之理论基础对土地权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土地流转的概念特征以及土地流转的法理基础进行探讨,并对主要发达国家土地及其流转制度进行了比较,结合我国国情对所有权权能分离理论、物权平等保护及物权法定理论和土地发展权理论等与土地流转的辩证关系进行论述,对我国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基础性问题进行探讨。第二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之现状分析从封建地主所有到农民所有再到农民集体所有,我国最终形成了目前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集体土地制度。这一制度更多的是基于政治化制度变迁模式下形成的权宜之计,而非经过严谨逻辑论证的理性设计,它先天所具备内部产权关系不明、外部公私性质不清的缺陷,导致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在运行中困境迭生。从制度层面看,我国目前虽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进行严格限制,但集体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相当大的规模已成事实,其流转方式大量突破现行制度的束缚,并长期在不充分的法律依据下,自发地、私下地进行,成为阻碍了经济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导致这一困境的成因主要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立法严重滞后、配套制度缺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主体缺位、利益受损;流转客体范围不明、权能受限;流转市场体系不全、效率低下等等。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未来发展来说,是逐步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项完整的民法上的物权,还是仅在现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基础上作一些微调,这不仅政府和立法机关必须要正视和解决的问题,也是学术理论界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国家所有权与集体所有权只表明各自归属的经济成分不同,不应存在高低贵贱之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源于集体土地之所有权,是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分离而形成的一项权利,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流转是民法中权利平等原则的基本要求,也是解决和突破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困境的唯一途径。第三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之客体研究就私法而言,权利在不同主体之间配置,通过权利的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交易客体的价值,实现权利人利益的最大化,并可促进物尽其用。作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土地的流转历来受到法律的严格管制,它是公法介入私法领域的合理途径。相对于农用地,建设用地的经济效益更高,因此,允许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最大的危险就在于集体组织随意将耕地、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地用途管制和规划管理两项原则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流转客体不同于其他客体的重要特征,基于不同的价值目标和管理需要,不同种类的集体建设用地还应受到其他因素的约束。集体建设用地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非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和住宅类集体建设用地。三种不同类型客体的流转除应遵循共同的原则外,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还应遵循统一市场的原则等;非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类似于民法上“公用物”,其流转应当受到更严格的限制;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基于特殊国情需要并具有福利性质,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应视不同情形和不同主体区别对待。第四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之主体研究独特的历史时空和制度追求导致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形式具有团队性,公权力严重侵蚀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之利益以及作为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的集体与其成员——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不清等制度属性。从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主体制度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有相似之处,立法存在诸多不合时宜之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分为初次流转和再次流转,初次流转的双方主体是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反映的是土地所用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流转关系;集体建设用地再次流转是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将其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流转给第三人的行为,反映的则是土地使用者之间的流转关系。本章在前述分类的基础上,详细探讨了集体建设用地初次流转和再次流转的出让方、受让方以及相关利益主体的资格、条件、范围、权利义务等,并对相关主体的特殊要求以及如何保障集体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利益等具体问题进行研究。第五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之配套制度作为不动产物权之一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除了应当明确交易主体的权利义务和交易客体内涵外延外,作为制度系统,必须同时对与其密切相关配套措施的建设和完善给予关注。允许数量庞大的集体建设用地合法入市进行流转,如果没有相关配套制度的辅佐必然会带来极为严重的后果,既可能损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各方主体的权益,使交易安全无法保障,并可能造成土地的无序转用和流动,危及粮食安全甚至触动我国的基本国策。从民法角度看,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土地登记与变更登记制度以及对土地市场、交易程序、交易客体的监督管理制度是在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自由流转后防止建设用地市场出现失控的重要配套制度。尾论对论文的立意、结构和观点进行整体梳理及归纳。
沈毅[7](2012)在《体制转型背景下的本土组织领导模式变迁——以某国有改制企业的组织“关系”实践为例》文中认为在华人组织研究中,文化取向的"关系"及"差序格局"日益成为重要的分析性概念,但已有的跨文化视角与本土化视角均相对忽略了华人组织中"关系"运行的体制性背景,拟亲缘的"差序格局"在不同体制背景下的组织领导实践中有可能发展出不同性质的私人"关系"及其结构形态。本研究通过某国有改制企业30年发展历程的拓展个案分析,在把握其从"派系结构"到"关系共同体"的组织结构转型的基础上,揭示出组织领导与骨干下属间的"关系"形态呈现为"主从关系"→"人缘关系"→"朋友关系"的渐次转型,在组织领导模式方面则相应呈现出"集权式领导"→"人缘式领导"→"人心式领导"的类型转换,其中分别暗含了不同体制背景之下法、道、儒等文化传统实践的选择适应性。无论如何,组织领导的私人"关系"实践始终构成了对规范组织制度的某种实质性替代,即使是积极性的"关系共同体"中所潜藏的个人"关系"领导也难以转向长远发展的企业科层制度,这可能正是本土组织"关系"理论区别于组织社会资本理论而得以拓展的重要依据。
王体强[8](2012)在《2006—2010年天津市工业系统职务犯罪调查报告》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2006—2010年天津市工业系统查处的职务犯罪情况来看,总查处工业企业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领导干部犯罪案件突出、案件发生环节集中、犯罪形式向合伙化发展、案值高损失大等。工业系统预防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应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把好权力运行关、切实把好国资监管关等。
吴超[9](2012)在《我国金融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稳定性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社会经济结构迅速变迁、经济长期高速增长、面临多重转型压力挑战的发展中国家,在保持一定增长速度的同时,提高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具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增长波动剧烈,改革开放之后波动逐渐缓和,经济增长波动幅度逐级缩小,稳定性逐级增强,特别是2000年以后,我国经济一直处于一个平稳高速增长阶段。同期国际比较,我国经济增长相对于亚洲主要国家、新兴国家、转型国家各组别经济体也表现出了相当强的稳定性。与此同时,经过三十年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尽管我国金融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总体而言,目前我国金融结构仍然呈现出“双主导”和“双重二元性”的特征,即:金融结构呈现国家主导型和银行主导型特征,并具有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并存、城乡金融差距加大的“双重二元性”特征。本文实证分析表明,总体上,银行体系是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因素,股票市场发展对经济增长有一定的影响但作用有限,体现出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结构在促进经济增长过程中的特点,同时也证明我国金融结构发展的非均衡性。就实际经济增长波动的原因来看,本文计量分析表明,投资与经济增长存在密切的相关性,投资在相当程度上是经济增长的先行指标,投资增长引导经济增长,投资的波动是我国经济增长波动的主要直接原因,也是经济周期的主要推动力量。而消费波动和净出口波动不能很好解释经济增长波动,GDP增长是消费增长的先导原因。我国投资波动的减缓是经济增长波动减缓以及经济增长稳定性提高的主要原因。投资平稳化和经济增长平稳化通过两个途径实现,一是非国有部门投资理性提高使得投资波动平缓,二是国有部门投资及时响应政府调控意图,起到了熨平经济增长波动的作用。我国经济体系特点是国家主导型经济,而国家主导经济最重要的内容是国家主导投资,国家主导投资需要国家主导和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结构与之相适应。在这种结构下,政府在相当程度上可以影响投资水平和信贷规模,在过去30年中,尽管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但是国家和政府对经济生活始终保持着相当强的控制力度,经济增长稳定命题在各阶段面临着不同的基本条件和解决路径,各个阶段政府调控投资和信贷的手段及方式不断发生变化,但实质上的直接调控意图和调控能力始终存在。一方面,国家主导或者说政府主导的投资是经济增长波动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当政府以经济增长稳定为目标时,投资作为政府的调控工具又起到了减少经济增长波动的作用,当国家以实际GDP快速稳定增长为目标时,在人口社会等长期因素形成的高储蓄率的背景下,政府通过影响和调控投资、信贷这两个对其来说相对便捷的手段,大致保持了实际经济快速增长基础上的稳定性(在外部经济衰退和危机环境中的反危机能力尤为突出地体现了这一特点)。在这个目标基本达成的同时,与之相应金融结构安排及其演化的条件下,名义GDP增长波动性大、信贷和货币的长期高增长以及长期的广义高通胀就成为内生于这种结构的主要特征。上述安排和政策操作长期可持续的边界条件在于:1、高储蓄率和劳动力供给的可持续。2、政府主导和影响的投资除了满足基本民生的公共服务投资之外其他的投资在宏观上是生产性质的,否则长期高投资水平难以为继。3、高货币增长的同时应当避免居民物价水平失控。其实现途经,一是转型过程中提高经济货币化程度吸收过量货币,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化,目前这一过程已经基本完成。二是维持压抑型的金融结构,控制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结构的多样化,使得经济主体以银行存款为其金融资产的主要保有方式,随着金融资产总量的增长,尤其是居民金融资产总量的增长,其多元化配置资产的需求日益强烈,压抑型的金融必然面临转型,同时,从经济增长的长期稳定和效率角度,增加金融结构多元化程度和弹性优化金融结构安排也是改革的必然选择。三是不断出现新的资产市场吸收货币,过去的发展历程中,股票、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等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这样的作用,但是,房地产等资产市场吸收的货币是有限的,而且随着资产价格膨胀金融风险越来越大,同时资产价格膨胀必然传导到消费价格上来,另外,高涨的房价在政治上也是不可行的。由此可以看出,在过去的30年中,边界条件基本满足的情况下,上述安排和政策操作基本能够顺畅运行,在这个经济增长结构之下,金融结构的调整和演化处于从属地位,相应的,货币金融变量作为配合性的工具,其结构和数量呈现出随政策调整大幅波动的情形。随着这些边界条件存在的基础逐步弱化,从长期角度来看,在储蓄率下降、劳动供给增量减少、国有掌控经济比例降低,经济自由化程度提高,政府、企业、居民财富占有比例变化的长期趋势中,我国金融结构必然随着政治经济结构的变化而适应性地调整演化和变迁,为了保持经济增长的稳定性金融结构必须进行相应的优化和完善。
邵传林[10](2011)在《制度变迁下的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研究:自农户视角观察》文中研究指明自中国1978年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官方农村正规金融如农业银行、农信社等机构不仅因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而举步维艰,还大幅收缩其在农村地区的分支机构,存在明显的“去农化”趋势,其支农效果也越来越弱。与此同时,在农村正规金融市场之外,自发生成了一块由友情借贷、关联性借贷、合会、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非盈利性小额信贷机构、地下钱庄、高利贷组织等构成的农村非正规借贷市场,尽管官方多次对其打压、取缔,但种种迹象表明,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不仅有日趋繁荣之势,尤其是在中国西部欠发达地区,而且还具有较高的制度效率,保持了极低的违约率。事实上,诸多的实践调查还表明,农村非正规金融确实在农民收入增加、农业增长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甚至有人把中国经济30年的持续增长归功于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这就引起了经济学界的深入思考,缺乏官方产权保护的民间借贷契约缘何具有较高的执行效率,或者说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具有怎样的治理机制从而长盛不衰,农村非正规金融又是如何演变的?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是默认其继续存在还是引导它走向正规?显然,对农村非正规金融问题进行研究不仅有助于为中国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建构提供理论指导,就其实践意义而言,还有利于解决“三农”融资难问题,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建设,或许还能为其它发展中国家或处在转型期的国家提供可资借鉴的理论及实践经验。本文从农户的视角切入农村非正规金融问题的研究,并且将研究范围限定在1978年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农户参与非正规金融的活动及行为。值得强调的是,在本文的经验研究部分重点运用案例研究法来剖析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中各类经典问题。当然,为了能刻画出真实世界里的农村非正规金融之复杂图景,本文或通过田野调查,或通过史料搜集与整理,或走访案例当事人,从而使这些案例“故事”不仅最大程度地展现了真实世界里的农村非正规金融现象,表征出了农村非正规金融的未来走势,进而为“三农”融资难问题提供政策启示,甚至还印证或拓展了制度经济学中的若干经典理论。在理论分析和经验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得出了如下主要结论:第一,农户偏好于从非正规金融市场借款是出于成本收益的算计,是既定约束条件下的理性选择,越贫困的农户越偏好农村非正规金融市场。这就意味着,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贫困及中低收入的农户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选择非正规金融市场融资是经济理性的,符合“理性小农”的行为逻辑。第二,资本要素价格的变动是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的初始条件,能有效降低借贷过程中的交易费用是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基础,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的必要条件则在于该制度的创新者能预期到进行制度创新的净收益大于预期成本,地方政府为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的外部推力,而现有体制下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则是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中的阻挠力量。第三,民间借贷契约的私人治理首先要借助各种社会关系网络来传播信息,而信息的有效传播促成了村庄信任的建立,乡土社会的各种非正式制度构成了强道德约束,无限期的重复借贷博弈以及各种嵌入式的关联性交易都增强了借款者还贷的积极性,并提高了其违约成本,同时还能把高风险的借款人过滤掉,而灵活的担保机制又进一步降低了私人借贷的违约风险。第四,当权力当局关于产权的界定不够清楚或很难界定清晰时,个人会以违法的方式攫取一部分置于公共领域的产权,而由于监管成本和信息成本过高,监管部门只能打击或肃清一部分非正规金融活动;另一方面,由于维持扭曲型二元金融体制的成本以及严禁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的费用都越来越高,国内的经济形势也提出了放松金融监管的要求,在这些因素的合力作用下监管部门执行原有金融抑制政策的力度终于降低了。第五,地区性文化差异导致了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地域差异性;地方政府为了增强对稀缺金融资源的控制会主动发起非正规金融制度创新,并充当非正规金融制度创新的重要组织者;当农村资金互助社在“地下”非法经营时,具有较高的制度效率,但在获得合法地位后其制度效率反而下降了。第六,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促使我国权力当局改变对待农村非正规金融的政策偏好进而降低了农村非正规金融向正规金融嬗变的成本,而在内生逐利动机驱动下有一部分愿意合法化的非正规金融响应了新的赢利机会,会借助或利用各种关系资源实施合法化转型。不过,中国非正规金融的正规化仍面临着诸多障碍。第七,本文得出的主要政策启示有:赋予农户自由契约权,并消除农村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法律壁垒;精简约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则进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非正规金融正规化后的成本;有必要借助财政手段与税收杠杆来加强对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支持力度,同时还要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通过财税政策激励农村非正规金融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实现联结,还要为成功转型的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立退出机制。
二、向国有改制银行进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向国有改制银行进言(论文提纲范文)
(1)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的工程逻辑研究 ——基于权力运行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
三、分析框架:乡村治理的工程逻辑 |
四、研究方法、创新点与难点 |
第二章 工程初兴:村民自治与乡村治理体系的变革1978-1990 |
第一节 蓝图:乡政村治格局的初步建立 |
―、自下而上的生成逻辑:村民自治的发生及其案例 |
二、自上而下的推动逻辑:国家的视角与髙层政治精英的推动 |
第二节 施工:乡政村治格局与乡村权力结构变迁 |
一、乡政村治格局下的治理任务与施工者 |
二、乡政村治格局下的乡村治理工程的施工过程 |
第三节 问题反馈与修缮 |
一、农村经济发展问题 |
二、两委矛盾问题 |
三、乡村矛盾问题 |
四、干群矛盾问题 |
五、宗族的复兴 |
六、伦理危机初显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三章 工程困境:“三农”问题与乡村治理的徘徊1990-2002 |
第一节 蓝图:莱西会议与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目标确立 |
一、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
二、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村民自治深化发展 |
第二节 施工:乡村权利结构的进一步变迁 |
一、治理任务及其施工者 |
二、施工过程:乡村权利主体的互动 |
第三节 问题反馈与修缮 |
一、“农业真危险”:农业经济发展困境 |
二、“农民真苦”:税费增长与农民抗争 |
三、“农村真穷”:城市化进程、农地征用与乡村利益共同体的形成 |
四、乡村治理内卷化 |
五、宗族问题的消长 |
六、乡村伦理危机加剧 |
第四节 小结 |
第四章 工程调整: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治理的逻辑转换2002-2012 |
第一节 蓝图:由税费改革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
一、税费改革与农业税的废除 |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兴起 |
三、后税费时代的乡村治理政策 |
第二节 施工:后税费时代的乡村权力结构与乡村治理 |
一、后税费时代的乡村治理任务及其施工者 |
二、后税费时代乡村治理工程的施工过程 |
第三节 问题反馈与修缮 |
一、项目制下的治理困境 |
二、农业发展若干问题 |
三、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
四、乡村伦理危机的演进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五章 工程加速: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与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2012-2018 |
第一节 蓝图:由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到乡村振兴战略 |
一、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
二、乡村振兴战略与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 |
第二节 施工:新时代的乡村权力结构与乡村治理 |
一、新时代的乡村治理任务及其施工者 |
二、新时代乡村治理工程的施工过程 |
第三节 问题反馈与修缮 |
一、精准扶贫下的治理困境 |
二、村级组织建设困境 |
三、农业发展若干问题 |
第四节 小结 |
第六章 结论 |
一、40年乡村治理取得的成就、经验与存在的不足之处 |
二、工程分析框架对于农村研究的必然性与可行性 |
三、乡村治理的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从市场化角度研究竞争性国有企业自身发展 |
(二)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地位及作用等角度进行研究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或模式的探讨 |
(四)国外有关文献概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内容 |
五、研究重难点及创新点 |
(一)本文研究的重难点有 |
(二)本文可能的创新点有 |
第一章 国有企业改革现代化进路:功能属性视角的切入 |
一、现代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 |
(一)我国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思路 |
(二)发达国家国有企业分类的比较考察 |
(三)国有企业的分类原则和维度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 |
(一)微观上的市场属性:竞争性国有企业与公益性国有企业的比较 |
(二)宏观上的公共属性:竞争性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比较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功能属性的界定 |
三、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四条改革路径 |
第二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存在范围与规制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存在范围:“竞争性”与“公益性”的边界 |
(一)现有认识简述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存在范围分析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分析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市场支配地位取得之特殊性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滥用主体地位之特殊性 |
(三)竞争性国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判断的特殊性 |
(四)竞争性国有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规制的特殊性 |
三、竞争性国企的市场退出与法律规制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的法律机制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模式 |
第三章 公平竞争理念下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
一、股权多元化改革与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发挥 |
(一)国有企业的产权缺位及其主要后果 |
(二)股权多元化改革是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 |
(三)股权多元化改革的目标定位与分类改革 |
二、充分竞争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
(一)充分竞争行业的界定与特征 |
(二)充分竞争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原则 |
(三)充分竞争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的改革路径 |
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
(一)“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内涵分析 |
(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原则 |
(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的改革路径 |
四、自然垄断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
(一)自然垄断行业的存在基础及其可竞争性 |
(二)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必要性 |
(三)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路径 |
第四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 |
一、从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到国有资本授权经营 |
(一)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的改革历程与局限 |
(二)从“资产”到“资本”:竞争性国企授权经营的理念转变 |
(三)竞争性国企中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
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具体制度安排 |
(一)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定位 |
(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
三、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关系构建 |
(一)国资委的存废之争与法律定性 |
(二)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 |
四、国资委对竞争性国有企业的监管边界 |
(一)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理念转变 |
(二)国资委对竞争性国有企业监管的具体向度 |
(三)国资委监管权力的运行机制 |
第五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地位的取得与反垄断规制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生成与危害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生成脉络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危害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反垄断规制的理论依据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的特殊内在机理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地位取得的特殊性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实施的特殊性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反垄断规制策略 |
(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反垄断法的互动机制 |
(二)反垄断规制中承诺制度的限定使用 |
(三)反垄断法私人执行机制:对执法不足的填补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3)境外战略投资者持股变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以建设银行与中信银行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境外战略投资者的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1.3.2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1.3.3 文献评述 |
1.4 本文框架与研究方法 |
1.4.1 本文框架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及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境外战略投资者在我国的发展概述 |
2.1 境外战略投资者持股变化历程 |
2.1.1 合作接触阶段 |
2.1.2 合作高潮阶段 |
2.1.3 合作低谷阶段 |
2.2 境外战略投资者持股变化的原因 |
2.2.1 境外战略投资者增持原因 |
2.2.2 境外战略投资者减持原因 |
3.案例概况 |
3.1 建设银行与美国银行案例概况 |
3.1.1 建设银行与美国银行基本信息 |
3.1.2 建设银行与美国银行合作历程 |
3.1.3 建设银行与美国银行合作内容 |
3.2 中信银行与西班牙对外银行案例概况 |
3.2.1 中信银行与西班牙对外银行基本信息 |
3.2.2 中信银行与西班牙对外银行合作历程 |
3.2.3 中信银行与西班牙对外银行合作内容 |
4.案例分析 |
4.1 持股变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机制 |
4.1.1 公司治理水平 |
4.1.2 经营效果 |
4.2 持股变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分析 |
4.2.1 对建设银行的影响分析 |
4.2.2 对中信银行的影响分析 |
4.3 持股比例与商业银行财务比率的相关性分析 |
4.3.1 样本选择 |
4.3.2 分析与结论 |
4.4 本章小结 |
4.4.1 持股变化对公司治理水平的不同影响 |
4.4.2 持股变化对经营效果的不同影响 |
5.案例总结 |
5.1 影响差异的原因 |
5.1.1 股权集中的程度 |
5.1.2 管理水平的高度 |
5.1.3 品牌效应的强度 |
5.1.4 战略合作的深度 |
5.2 建议 |
5.2.1 商业银行角度 |
5.2.2 监管当局角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致谢 |
(4)中国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第2章 文化产业的特征性事实与相关范畴界定 |
2.1 文化产品与文化生产 |
2.1.1 文化产品的属性 |
2.1.2 文化生产的特征 |
2.2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 |
2.2.1 从“文化事业”到“文化产业”的转变 |
2.2.2 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分类及依据 |
2.3 文化产业国有资产与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
2.4 本文研究对象的确定 |
2.5 小结 |
第3章 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相关理论综述 |
3.1 西方文化产业理论 |
3.1.1 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工业”理论 |
3.1.2 文化产业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 |
3.2 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 |
3.3 产业经济理论 |
3.3.1 产业组织理论 |
3.3.2 产业发展与产业政策理论 |
3.4 产权与委托-代理理论 |
3.4.1 产权理论 |
3.4.2 委托-代理与激励理论 |
3.5 制度创新理论 |
3.5.1 新制度经济学中制度创新理论 |
3.5.2 政府在制度创新中的角色定位 |
3.6 小结 |
第4章 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
4.1 我国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历程 |
4.1.1 几个重要的发展阶段 |
4.1.2 各地方的有效探索 |
4.2 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现行模式与存在问题 |
4.2.1 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现行体制 |
4.2.2 现行体制下存在的问题分析 |
4.3 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面临的制度性障碍 |
4.3.1 产权主体不明、产权关系不顺 |
4.3.2 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理论认识不足,管理体系错综复杂 |
4.3.3 思想观念守旧,改革认识存在分歧 |
4.3.4 操作程序不规范,资产流失状况严重 |
4.3.5 文化产业法律法规不健全 |
4.4 小结 |
第5章 外国文化产业资产管理模式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
5.1 世界典型国家的文化资产管理模式 |
5.1.1 英国文化资产管理模式 |
5.1.2 美国文化资产管理模式 |
5.1.3 法国文化资产管理模式 |
5.1.4 日本文化管理模式 |
5.1.5 韩国文化管理模式 |
5.2 外国文化资产管理模式对我国的经验性启示和适用性分析 |
5.3 小结 |
第6章 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机制设计 |
6.1 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目标 |
6.1.1 总体目标 |
6.1.2 具体目标 |
6.2 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原则 |
6.2.1 总体原则 |
6.2.2 具体原则 |
6.3 政府实现“行政型治理”和“市场化治理”的双重定位 |
6.3.1 管理模式转型 |
6.3.2 管理方式改变 |
6.3.3 管理内容完善 |
6.4 小结 |
第7章 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具体路径 |
7.1 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划分及分类管理 |
7.1.1 公益性文化产业管理的改革路径 |
7.1.2 经营性文化产业管理的创新方案 |
7.2 新型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 |
7.2.1 明确政府职能定位,限定政府职权范围 |
7.2.2 确立文化资产出资人机构,落实监管运营责任 |
7.2.3 建立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实现集团化经营 |
7.2.4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两权分离 |
7.3 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的制度安排 |
7.3.1 构建和完善国有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 |
7.3.2 规范国有文化产业市场体系 |
7.3.3 完善国有文化产业监管体系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我国文化产业部分行业国有资产改革实践及绩效评价 |
8.1 我国电影行业改革实践及绩效分析 |
8.1.1 我国电影行业改革历程 |
8.1.2 我国电影行业改革绩效分析 |
8.2 图书出版行业改革历程及绩效评价 |
8.2.1 图书出版业改革发展历程 |
8.2.2 出版业改革绩效分析 |
8.3 艺术表演行业改革实践及绩效评价 |
8.3.1 艺术表演团体管理体制的改革历程 |
8.3.2 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绩效评价 |
8.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读期间发表 |
致谢 |
(5)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完善与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1章 反腐倡廉机制概述 |
1.1 腐败 |
1.1.1 腐败的概念 |
1.1.2 腐败的种类 |
1.1.3 腐败的根源 |
1.1.4 腐败的危害 |
1.2 廉政 |
1.2.1 廉政的概念 |
1.2.2 廉政的内涵 |
1.2.3 廉政的特征 |
1.3 机制 |
1.3.1 机制的概念 |
1.3.2 机制的特征 |
1.3.3 机制的种类 |
1.4 反腐倡廉机制 |
1.4.1 反腐倡廉机制的概念 |
1.4.2 反腐倡廉机制的内涵 |
1.4.3 反腐倡廉机制的作用 |
第2章 反腐倡廉机制的相关理论与中国实践 |
2.1 反腐倡廉机制的理论渊源 |
2.1.1 政治原罪理论 |
2.1.2 主权在民理论 |
2.1.3 法治主义思想 |
2.1.4 分权制衡原则 |
2.1.5 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理论 |
2.1.6 自由主义理论 |
2.1.7 道德教育理论 |
2.2 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建设的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恩格斯的廉政思想 |
2.2.2 列宁的廉政思想 |
2.3 反腐倡廉机制的中国实践 |
2.3.1 中国古代至清末的反腐倡廉机制及现实启示 |
2.3.2 中华民国时期的反腐倡廉机制及启示 |
2.3.3 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机制建设的实践与经验 |
第3章 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缺陷及原因 |
3.1 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缺陷的主要表现 |
3.1.1 制度机制不完善 |
3.1.2 权力运行机制不规范 |
3.1.3 干部任用和公务员管理机制不健全 |
3.1.4 监督机制不完善 |
3.1.5 预防机制不到位 |
3.1.6 保障机制不完备 |
3.1.7 惩处机制软弱 |
3.1.8 社会廉政文化建设机制薄弱 |
3.2 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缺陷的原因分析 |
3.2.1 社会原因 |
3.2.2 文化原因 |
3.2.3 主观原因 |
3.3 新时期我国完善反腐倡廉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3.3.1 完善反腐倡廉机制的必要性 |
3.3.2 完善反腐倡廉机制的紧迫性 |
第4章 相关国家和地区反腐倡廉机制及启示 |
4.1 发达国家的反腐倡廉机制 |
4.1.1 健全的信息公开、透明行政机制 |
4.1.2 完善的财产申报和金融实名制度 |
4.1.3 有效的利益保障机制 |
4.1.4 成熟的防止利益冲突机制 |
4.1.5 有效的遏制商业贿赂机制 |
4.1.6 完善的现代公务员选用机制 |
4.1.7 严格的惩戒机制 |
4.1.8 多渠道的监督机制 |
4.1.9 独立、权威的反腐败机构 |
4.1.10 刚性的反腐败立法 |
4.2 发展中国家的反腐倡廉机制—以巴西为例 |
4.2.1 独立的、权威性的反腐败机构 |
4.2.2 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 |
4.3 我国香港地区的反腐倡廉机制 |
4.3.1 强有力的反贪机构——廉政公署 |
4.3.2 完善的反腐败制度体系 |
4.3.3 完备的公务员制度 |
4.4 相关国家和地区反腐倡廉机制的启示 |
4.4.1 建立“阳光体制”, 实现政治清明 |
4.4.2 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
4.4.3 确立独立权威的腐败调查机制 |
4.4.4 健全科学的反腐败制度体系 |
4.4.5 建立严格的公务员管理机制 |
4.4.6 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 |
4.4.7 扬长避短 |
第5章 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完善与创新 |
5.1 新时期我国腐败与反腐败的新特点 |
5.1.1 新时期腐败的新特点 |
5.1.2 新时期党中央反腐思路的新变化 |
5.2 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创新的目标和原则 |
5.2.1 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创新的目标 |
5.2.2 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创新的原则 |
5.3 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完善与创新的路径 |
5.3.1 强化防控,完善预防腐败机制 |
5.3.2 扩大参与,完善监督腐败机制 |
5.3.3 惩防并举,完善惩戒腐败机制 |
5.3.4 深化改革,完善反腐倡廉保障机制 |
5.3.5 创新思路,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6)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4 内容、结构与创新 |
1.4.1 内容与结构安排 |
1.4.2 论文可能创新之处 |
1.4.3 论文存在的不足 |
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之基础理论 |
2.1 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流转 |
2.1.1 土地权利与土地流转 |
2.1.2 我国现行土地制度及其形成背景 |
2.1.3 主要发达国家土地所有与流转制度 |
2.2 我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与特征 |
2.2.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与范围 |
2.2.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分类 |
2.2.3 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 |
2.2.4 集体公共或公益设施类建设用地使用权 |
2.2.5 宅基地使用权 |
2.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之理论基础 |
2.3.1 所有权权能分离理论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
2.3.2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及物权法定理论 |
2.3.3 土地发展权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之现状分析 |
3.1 我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的形成 |
3.1.1 “农村集体”的形成 |
3.1.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历史沿革 |
3.1.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现实困境 |
3.2 现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困境剖析 |
3.2.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客体范围不明、权能受限 |
3.2.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主体缺位、利益受损 |
3.2.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体系不全、效率低下 |
3.2.4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配套制度缺乏、立法滞后 |
3.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之理论探索与改革实践 |
3.3.1 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模式的不同学说 |
3.3.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模式之选择 |
3.3.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改革实践 |
3.4 本章小结 |
4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之客体研究 |
4.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客体概述 |
4.1.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客体的范围 |
4.1.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客体的种类与分类 |
4.1.3 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客体流转的限制 |
4.2 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4.2.1 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的范围 |
4.2.2 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的用途限制 |
4.2.3 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方式限制 |
4.3 非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4.3.1 非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的范围 |
4.3.2 非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的用途限制 |
4.3.3 非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方式限制 |
4.4 住宅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4.4.1 宅基地使用权的范围 |
4.4.2 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限制 |
4.4.3 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限制 |
4.4.4 小产权房:问题、原因及解决途径 |
4.5 本章小结 |
5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之主体研究 |
5.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制度概述 |
5.1.1 集体建设使用权主体的法律概念 |
5.1.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所涉主体的分类 |
5.1.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的私法地位薄弱 |
5.1.4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间利益的冲突性 |
5.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次流转中的民事主体 |
5.2.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次流转 |
5.2.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次流转的转让方 |
5.2.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次流转的受让方 |
5.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流转中的民事主体 |
5.3.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流转 |
5.3.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的出让方 |
5.3.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的受让方 |
5.3.4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的受让方 |
5.4 本章小结 |
6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之配套制度 |
6.1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 |
6.1.1 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法律概念内涵模糊 |
6.1.2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之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关缺位 |
6.1.3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之完善 |
6.2 土地权属登记与变更登记制度 |
6.2.1 集体土地地籍制度与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制度 |
6.2.2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初次流转变更登记 |
6.2.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再次流转变更登记 |
6.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保障制度 |
6.3.1 建立统一和开放的土地流转市场 |
6.3.2 健全公开公平竞价的交易制度 |
6.3.3 完善土地等级评估与基准地价制度 |
6.4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监督管理制度 |
6.4.1 完善土地规划管理制度 |
6.4.2 建立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制度 |
6.4.3 实行对住宅类、非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严格监管制度 |
6.4.4 健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监督制度 |
6.5 本章小结 |
7 尾论 |
7.1 消除法律障碍,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制体系 |
7.1.1 赋予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完整的权利内涵 |
7.1.2 废除《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中对集体土地不平等的规定 |
7.1.3 制定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专项立法 |
7.2 贯彻平等原则,建立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统一市场 |
7.3 规范征地制度,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合法权益 |
7.4 完善公示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土地登记与变更登记制度 |
7.5 强化社会保障,创造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流转良好条件 |
参考文献 |
(7)体制转型背景下的本土组织领导模式变迁——以某国有改制企业的组织“关系”实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论:本土组织领导与“关系”研究的困境与契机 |
(一) 文化主义立场下本土组织领导研究的脉络与困境 |
(二) 体制转型背景下组织领导及“关系”研究的新契机 |
二、研究方法与案例选择:“拓展个案法”的深化应用 |
(一) “拓展个案法”的方法选择 |
(二) 具体案例状况与调查对象说明 |
三、拓展个案分析:体制转型背景下的组织领导“关系”实践谱系 |
(一) 80年代的“主从关系”依附学:“派系结构”的斗争激化 |
1.“关系”依附的普遍盛行 |
2.“派系结构”的逐步形成、斗争激化及其后果 |
(二) 20世纪90年代的“人缘关系”笼络学:“德治领导”背后的“派系”暗流 |
1.“派系”暗流下的表面和谐:“德治领导”与“关系”笼络的成功运作 |
2.“一次改制”的基本过程及其“民主”选举后果:“人缘关系”笼络学的巅峰 |
(三) 2000年以后的“朋友关系”动力学:“关系共同体”的发展与危机 |
1.“朋友关系”动力学的成功运作:以M为核心的“关系共同体”的逐步确立 |
2. 成果的分享与潜在的危机:个人领导及个人“关系”的难以替代性 |
四、本土“关系”理论的拓展与组织领导模式的再定位 |
(一) “主从关系”、“人缘关系”、“朋友关系”渐次转型的本土意涵及理论拓展 |
(二) 本土组织领导模式、文化传统实践与多重“关系”形态的类型比较分析 |
(8)2006—2010年天津市工业系统职务犯罪调查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一、查处工业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 |
(一) 领导干部犯罪案件突出 |
(二) 案件集中发生在物资采购、大额资金转移等环节 |
(三) 犯罪形式由单一型向合伙型发展 |
(四) 犯罪数额抬升, 体现出贪婪妄为的特点 |
(五) 大型企业发案案值高、损失大 |
(六) 作案手法渐趋隐蔽和复杂 |
(七) 犯罪主体表现出“三多” |
(八) 相关行业发案率较高 |
(九) 利用工业企业改制机会中饱私囊、侵吞国有资产 |
二、工业系统诱发职务犯罪原因分析 |
(一) 主观方面 |
(二) 客观方面 |
1. 体制缺陷造成出资人缺位。 |
2. 高度集权破坏权力制衡。 |
3. 制度不完善, 执行不到位。 |
4. 监督不力导致权力失范。 |
三、对未来工业系统职务犯罪的预测 |
(一) 在新项目注资上, 可能发生被挪用、被骗取侵吞问题; |
(二) 在工厂搬迁、改造过程中, 在土地开发利用、工程 |
(三) 涉外项目可能隐藏着虚假出资、跨国 (境) 职务犯罪。 |
四、工业系统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
(一) 以“一把手”为切入点, 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 |
1.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 事 |
2.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
3. 完善干部管理制度。 |
(二) 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 切实把好权力运行关 |
1. 规范企业领导薪酬制度。 |
2. 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度。 |
3. 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
4.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 |
(三) 以重点环节监督为关键点, 切实把好国资监管关 |
1.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
2. 强化国资监督管理。 |
3. 改革党内监督体制。 |
4. 完善物质装备采购制度, 重点遏制商业贿赂犯罪 |
(四) 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 坚决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
(9)我国金融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稳定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金融结构: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第一节 金融结构的界定和度量 |
一、 金融结构的界定:基于金融功能的角度 |
二、 金融结构的基本度量和表现形态 |
第二节 金融结构演进的一般分析 |
一、 世界金融结构演进的趋势和特点 |
二、 影响金融结构演进的主要因素分析 |
第三节 金融结构的评价标准与合理性判断 |
一、 金融功能的完善及发挥程度 |
二、 金融效率的状况 |
三、 经济稳定和金融安全状况 |
四、 金融要素的完整性和协调性 |
第四节 我国金融结构的演进及特征 |
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结构演变的简要历程 |
二、 我国金融结构的基本特征 |
三、 我国金融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二章 我国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的总体关系 |
第一节 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研究 |
一、 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理论研究----比较金融学的视角 |
二、 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理论研究---发展金融学的视角 |
三、 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理论——最适金融结构论 |
第二节 金融结构影响经济增长的主要途径 |
一、 金融结构影响经济增长的机制分析——储蓄投资视角 |
二、 金融结构影响经济增长的机制分析---技术创新视角 |
三、 金融结构影响经济增长的机制分析---经济结构视角 |
第三节 我国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 |
一、 我国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的统计分析 |
二、 我国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的计量分析 |
第三章 我国经济增长稳定性的特征事实 |
第一节 我国经济增长波动的特点和变化 |
一、 经济增长波动的数据处理方法说明 |
二、 我国经济增长波动的特点和国别比较 |
第二节 我国经济增长波动的因素分析 |
一、 按支出法核算的总需求情况 |
二、 三大需求波动与经济增长波动的格兰杰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分析结论综合探讨 |
第四章 我国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稳定性的影响 |
第一节 金融结构与经济稳定性理论分析 |
一、 基于内生增长的 AK 基本模型 |
二、 投资、金融效率系数和资本折旧率:AK 增长模型的应用 |
三、 金融结构变迁与金融效率系数变动 |
四、 金融结构、金融稳定和经济增长稳定性 |
五、 国家主导和政府干预的金融结构效应 |
第二节 我国金融结构演进中的货币信贷政策调控机制 |
一、 货币的外生供给与内生供给 |
二、 内生货币供给与货币政策传导 |
三、 货币政策传导的信贷渠道 |
四、 我国货币信贷政策调控机制的变迁与特点 |
第三节 我国国家主导型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稳定性的影响分析 |
一、 国家主导型金融结构条件下的经济增长波动 |
二、 货币供应量长期高增长的宏观不稳定性分析 |
三、 我国非正规金融的作用和局限 |
四、 小结 |
第五章 优化我国金融结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 |
第一节 优化我国金融结构的基本要求 |
一、 有利于增强宏观经济稳定性 |
二、 有助于提升金融效率 |
三、 有利于金融功能的健全 |
四、 与我国经济结构和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 |
五、 符合要素的完整性和协调性要求 |
第二节 优化我国金融结构的总体思路 |
第三节 优化我国金融结构的政策建议 |
一、 调整金融市场各部分的比例,稳步推进金融要素结构均衡发展 |
二、 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加快商业银行经营转型 |
三、 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为目标,优化区域金融结构 |
四、 扩大直接融资的比例,提高金融体系的资源配置效率 |
五、 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增强金融稳定性 |
参考文献 |
(10)制度变迁下的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研究:自农户视角观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与研究对象 |
1.2.1 核心概念界定 |
1.2.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与结构 |
1.4 论文的可能创新之处 |
1.5 农村非正规金融问题研究的逻辑起点 |
1.5.1 小农命题:经典理论与当代现实 |
1.5.2 对小农性质的进一步思考 |
1.5.3 小农命题与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研究 |
第二章 关于农村非正规金融问题的文献综述 |
2.1 国内学者关于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理论研究 |
2.1.1 基于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 |
2.1.2 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 |
2.1.3 基于交易费用理论的研究 |
2.1.4. 基于经济社会学视角的研究 |
2.1.5 基于管制经济学视角的研究 |
2.1.6 评论 |
2.2 国内学者关于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实证研究 |
2.2.1 对农村非正规金融市场的若干特征化事实的考察 |
2.2.2 对农村非正规借贷运行特征的考察 |
2.2.3 农村非正规金融的规模及其经济增长效应 |
2.2.4 评论 |
2.3 国外学者关于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研究 |
2.3.1 农村非正规金融:生发逻辑、规模测度及功能 |
2.3.2 对农村非正规金融微观机理的研究 |
2.3.3 政府干预主义对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影响 |
2.3.4 评论 |
第三章 融资需求、农村金融供给与农户融资偏好 |
3.1 中国农户的融资需求 |
3.2 中国农村正规金融的供给 |
3.2.1 农村正规金融的总体概况 |
3.2.2 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支农状况的具体考察 |
3.2.3 一个总括性评论 |
3.3 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供给状况 |
3.3.1 农村非正规金融的不同形态 |
3.3.2 农村非正规金融的规模测度 |
3.4 农户偏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动因:理论模型与经验证据 |
3.4.1 农村金融市场上微观主体借贷行为的逻辑 |
3.4.2 基于Straub模型分析农户缘何偏好农村非正规金融 |
3.4.3 来自中国农村的经验证据及命题的进一步引申 |
3.4.4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的逻辑 |
4.1 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的政策背景及其转向 |
4.1.1 计划经济时期的强金融管制策略(1952~1978年) |
4.1.2 转型期的金融抑制政策(1979~2002年) |
4.1.3 金融抑制政策的松动与金融"新政"的实施(2003~2010年) |
4.2 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的动因、推力与阻力 |
4.2.1 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的内在动因 |
4.2.2 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的外部推力: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 |
4.2.3 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的阻力: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 |
4.3 农村非正规金融兴起中的合法化约束 |
第五章 农村民间借贷契约的私人治理机制 |
5.1 农村民间借贷契约治理的微观机理 |
5.1.1 内涵界定 |
5.1.2 民间借贷契约治理的信息传递机制与村庄信任机制 |
5.1.3 民间借贷契约治理的动态博弈过程 |
5.1.4 民间借贷契约治理的灵活担保机制及强道德约束 |
5.1.5 一个总结性评论 |
5.2 外部冲击对农村借贷契约治理机理的影响 |
5.3 民间借贷契约治理的进一步剖析:以合会为例 |
第六章 农村非正规金融助推农户收入增长的计量分析 |
6.1 农村非正规金融经济增长效应的理论分析及相关假说 |
6.2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
6.3 对关键变量的处理 |
6.4 计量分析 |
6.4.1 平稳性检验 |
6.4.2 格兰杰因果检验 |
6.4.3 协整检验与误差修正模型 |
6.5 农村非正规金融对农业产值的贡献测度 |
6.6 小结 |
第七章 农村非正规金融的案例研究:自中国经验观察 |
7.1 产权界定、市场禁入与农村非正规金融:由方兴钱庄兴衰引发的思考 |
7.1.1 基于方兴钱庄个案的考察与思考 |
7.1.2 农村非正规金融缘何屡禁不止:基于产权理论的经济解释 |
7.1.3 对金融市场禁入政策松动的一个新解释 |
7.1.4 产权再界定、租值耗散与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外部性 |
7.1.5 小结 |
7.2 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中的文化因素:来自项东村的个案研究 |
7.2.1 文化塑造制度演进的机理分析 |
7.2.2 地方亚文化与农村非正规金融的演化:基于浙江项东村的个案考察 |
7.2.3 小结 |
7.3 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创新的另一种方式:以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兴衰为例 |
7.3.1 已有研究回顾与一个新的研究视角 |
7.3.2 基于新政治经济学视角的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分析 |
7.3.3 农村非正规金融制度创新中的政治博弈 |
7.3.4 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兴衰(1984-1999)的案例探讨 |
7.3.5 小结 |
7.4 农村非正规金融转型中的制度创新:以富平小额贷款公司为例 |
7.4.1 对富平小额贷款公司的个案考察 |
7.4.2 农村非正规金融向农村正规金融的嬗变 |
7.4.3 富平模式的可持续性及经验启示 |
7.4.4 小结 |
7.5 农村非正规金融对金融"新政"的响应:基于2个村的个案研究 |
7.5.1 由金融"新政"引发的问题 |
7.5.2 两个村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的故事 |
7.5.3 农村资金互助社合法化的"悖论":基于交易费用理论的解释 |
7.5.4 破解"悖论"之策 |
7.5.5 小结 |
第八章 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现实取向 |
8.1 引言 |
8.2 农村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必要性 |
8.3 农村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约束条件 |
8.4 农村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动力因素 |
8.5 中国的实践与外部经验借鉴 |
8.6 农村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模式选择 |
8.7 政策建议 |
第九章 结论与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9.1 主要结论 |
9.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向国有改制银行进言(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的工程逻辑研究 ——基于权力运行的视角[D]. 田野.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2)
- [2]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研究[D]. 王新有.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
- [3]境外战略投资者持股变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以建设银行与中信银行为例[D]. 田甜. 西南财经大学, 2016(04)
- [4]中国文化产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 周海金. 吉林大学, 2015(08)
- [5]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完善与创新研究[D]. 陈海英. 河北大学, 2015(10)
- [6]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研究[D]. 陈国进. 武汉大学, 2013(01)
- [7]体制转型背景下的本土组织领导模式变迁——以某国有改制企业的组织“关系”实践为例[J]. 沈毅. 管理世界, 2012(12)
- [8]2006—2010年天津市工业系统职务犯罪调查报告[J]. 王体强.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12)
- [9]我国金融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稳定性研究[D]. 吴超. 中共中央党校, 2012(02)
- [10]制度变迁下的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研究:自农户视角观察[D]. 邵传林. 西北大学, 2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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