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问题的经济分析及其局限性(论文文献综述)
孔祥俊[1](2022)在《论反垄断法的谦抑性适用——基于总体执法观和具体方法论的分析》文中提出反垄断法的谦抑性适用是指在总体执法态度和方法路径上的必要、适度、克制和非冒进的适用姿态。反垄断法执行的理想状态是不枉不纵、恰如其分和精准定位,但这种目标只可尽量接近而又难以企及,因而只能在总体执法效果上退而求其次。由于市场认知的困难性以及市场强大的自愈能力,在次优效果的追求中总体上可以采取必要的"宁纵不枉"的谦抑执法观,以尽量减少错误成本。反垄断法是经济与法律的结合体,经常以经济学分析为体,以法律方法为用,其谦抑性需要进行方法论上的贯彻。反垄断法兼具刚性和柔性,以法律解释为核心的法律方法是调和刚柔的路径与载体,通过谦抑的解释实现刚柔相济。经济学分析是反垄断法执行的重要支撑,但仍有其局限性。执法毕竟涉及"生杀予夺",运用经济学分析应当谨慎和适度,在反垄断法施行初期尤其要防止经济学分析"拜物教"。
程晨[2](2021)在《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的经济演化思想研究》文中提出阿尔弗雷德·马歇尔是经济思想史上影响深远的经济学家,他常被看作新古典主义的典型代表,他的局部均衡的静态范式受到了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极大推崇。不过,他的思想体系中有大量涉及演化、动态范式的思想内容并没有得到主流经济学的呈现,这些内容虽然受到以均衡理论为框架的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冷落,但其中却包含许多真知灼见,更重要的是,它们是理解一个真实、复杂的马歇尔的必经之路。从现代演化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马歇尔凭借他的名言——“经济学的目标(mecca)应当在于经济生物学”,以及《经济学原理》中包含的生物学隐喻,被一些演化经济学家看作是演化经济学的鼻祖,但是,对他的评价大多止于他对生物学和经济学学科融合的推崇,一旦涉及具体的理论内容,往往还是将他的思想与新古典理论的静态性与均衡性相联系,马歇尔也因此招致了对他的“不彻底”的演化思想的非议。对于马歇尔的经济演化思想本身来说,无论是主流经济学的冷落,还是新兴经济学分支的部分解读,都不免是一种从已有框架或理论出发的后视之见或评价。这些评价或许具有启发意义,但是从现有的各个理论框架出发,那些“不重要”或“不正确”的内容恰恰可能是理解真实马歇尔的关键部分。只有立足于他的时代与背景,了解他的问题意识与思想发展,才有可能真正理解他的经济体系与理论建构,对于经济思想史的研究者来说,这点尤为重要。因此,笔者不是从现代主流经济学或现代演化经济学的角度重构他的经济演化思想体系,而是从马歇尔的时代与社会背景出发,考察马歇尔演化认知的思想源泉,从而发掘他的经济演化思想中最重要的问题意识,以及他围绕这一问题所展开的几个方面的研究。本文的研究对象除了《经济学原理》(1890)之外,还包括马歇尔早期与夫人合着的《产业经济学》(1879)、晚期的主要着作《产业与贸易》(1919),另外,本文还重点关注了马歇尔在不同阶段的文章、演讲与通信。这些不同时期的文章或演讲主要包括:《机器》(Ye Machine,1868)、《论工人阶级的未来》(The Future of Working Classes,1873)、《分配与交换》(Distribution and Exchange,1898)、《经济骑士精神的社会可能性》(The Social Possibilities of Economic Chivalry,1907),1875年马歇尔从美国回国后在剑桥大学的演讲“美国产业的一些特征”,1885年担任剑桥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的就职演说“论经济学现状”等。本文首先从古典传统与剑桥的学术氛围、生物学说、历史主义、人道主义四个方面,考察了马歇尔经济演化问题的思想源泉。他与亚当·斯密一样关注经济增长与发展问题,他同约翰·穆勒一样,对当时工人阶级的悲惨生活充满了同情。在剑桥大学浓厚的道德哲学的学术氛围中,他对“人类自身发展的可能性”这一问题充满了兴趣,但由于改善工人阶级生活状况的强烈意愿,他逐渐放弃了精神科学的研究,转而致力于钻研政治经济学。19世纪生物进化学说、有机体论的进展,进一步加深了马歇尔对演化的认识。他用进化概念来说明人的可变性,其重点不是放在人的物种进化上,而是着重于人与其所处环境的相互关系。历史主义进一步加深了他对经济过程连续性、动态性的认识。马歇尔逐渐认识到,人类所处的某个时代的经济生活只是历史发展到一个特定时刻的产物。他对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宽泛定义、对经济理论“相对性”的强调、对整体主义的部分认同,以及他所接受的人性演化的观点,都一定程度上来自历史学派的细心分析。马歇尔是一位人道主义者,他的幼年学习经历,他所看到的工人阶级的现实状况,以及他面临的激烈的社会矛盾,加上上述来自古典的、道德哲学的、进化论的、历史主义的思想一起,共同形成了贯穿他学术生涯的问题——贫困是否必然。正是现实中的贫困问题使得马歇尔执着于经济长期发展的可能性,他渴望抛弃古典经济学关于工人阶级未来可能性的悲观结论,他用渐进演化的思想取代了悲观的社会静止论。接着,本文试图从以下三个方面展现马歇尔的经济演化思想:第一,考察马歇尔经济演化思想中的人性基础,即他对人本身的可演化性的说明。马歇尔致力于打破传统经济学中固定的、外生的人性预设,建立内生的、可演化的人性模型,这是马歇尔经济演化思想的基础与关键所在。贫困是贯穿马歇尔职业生涯的问题,他认为贫困的根源就是贫困本身,而不是所谓的人性中的某些固定要素。他始终关注“人的能力”的发展,这在他早期的心理学文章中已经得到了详细的阐释。在早期心理学文章“Ye Machine”(1868)中,他构造了一个与环境协同演化的人类心智模型,探究了外部环境与机器内部互相作用与演化的过程,以及通过自由教育与道德教育扩展机器力量的可能性。接着,他从早期心理学中的演化人性,转而对经济学中的人性进行思考。他用“正常”这一概念工具来构建经济学中的人性模型,人的“正常”动机与具体的情景(时间、地点、主体)相联系,是随着具体环境而变化的,“正常”结果也是随着情境而变化的。人是内生于经济变化过程之中的,人的可演化、可发展的前提便是,他不可能是所谓的“经济人”或“理性人”,而是“有血有肉”(a man of flesh and blood)的人。第二,马歇尔专注于研究经济演化过程中的报酬递增,并认为人与组织的演化是报酬递增的源泉。他将人类看作是抵抗自然界报酬递减的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希望、自由、变化能够给人带来的“活力”,“用进废退”意味着才能可以因使用而得到增加,而人类本身就可以因为喜爱发展才能而发展才能,这促使马歇尔坚信人的发展是经济进步的源泉。马歇尔对劳动力的描述,暗含了人类与自然生物的不同之处,即人类可以为了自身卓越而追求“更高的能力”,拓展新的活动,因此养成一系列良好的生活习惯(包括更好的生育观)与优良品质。这种对人的生产效率的强调,构成了一个以追求“更高的才能”为基础的正向反馈机制。组织的分化与一体化是有机体论对马歇尔影响的集中体现,在组织演化的过程,知识被创造与组织起来,不断在个别企业内外流动,成为新的知识的基础,这是马歇尔对创新积累性的基本观点。更为重要的是,马歇尔还强调了人在组织演化中承担的新责任与新角色,这意味着新能力的发展与新活动的产生。这种能力不仅有组织分工所赋予人类的新角色,还包括企业家创造性的活动,马歇尔认为后者的创造往往能够持续几代地发挥难以估计的价值。他还对包括企业家的骑士精神在内的经济骑士精神进行了强调,体现了马歇尔对经济演化过程中人性与道德发展的追求。第三,基于马歇尔的经济演化的理想目标,以及他认为自然自由的演化过程可能带来的危害,他认为国家行为或政府行动有其必要性。他对社会秩序与政治行动的讨论更像是一个务实主义者,而不是建构某种政治理论的理论家。马歇尔指出,自由放任学说带来了一味强调残酷竞争的流行意识,既成事实的贫困造成了一种自动的恶性循环,维持效率所需的第三类物质需求(新鲜空气、阳光、自然风光)难以依靠个人实现,因此,在经济演化过程中,国家行为是有必要性的。尤其是在改善社会生活方面,政府行动比个人努力更加有效。他主张针对三类不同的人群(社会渣滓、技术性工人、上层中产阶级),不断提升他们的能力与责任感,以实现阶层的跃升。马歇尔将更高的社会秩序建立在人性与道德的发展之上,他对于经济骑士精神的强调,都来源于这种道德与责任的发展。他指出,社会制度应与人性相适应,它有时可以稍稍超出一些人性,以激发人的更高发展,但这种超出不能太多,否则会导致社会倾覆。总之,他认同穆勒在论社会主义的残篇中的观点,即社会改革家提出的一切计划,不能因其名称而得到区别对待,应该以坦率的态度对它们进行审查,不应预先认为它是荒谬的。最后,基于以上的论述,笔者从方法论的角度,对马歇尔思想中的动态、演化的范式进行了说明,这一动态范式源自于马歇尔对经济学中历史与时间的认识。马歇尔的文本中存在大量的历史分析的内容,他从未将历史方法排除出经济学研究框架,相反,他认为不存在与历史情境无关的普适性经济理论。围绕真实世界展开的经济学应当欢迎任何有建设性的研究工具。马歇尔对历史方法的认同,本质上是其演化原则的体现。马歇尔对演化问题的思考必然涉及长期问题,他很早就意识到,经济研究中的时间因素是一大难题。他强调要在具体经济问题中,用经济力量的“运作”(社会)时间来界定研究的边界,同时还需考虑时间与经济主体、地点之间的联系。时间是不可逆的、连续的,经济过程也是如此,静态方法虽然可以达到精致而简洁,但是其局限性是致命的,它会使经济学逐渐失去解释力。静态方法只是经济学研究的初级阶段,是更高级的、动态的、演化的研究阶段的辅助工具。在日益形式化的现代经济理论所面临的解释性困境中,这些思想依然具有现实意义。通过以上研究:考察马歇尔经济演化问题的思想来源、他围绕经济演化过程所开展的三个方面的研究,以及一些方法论问题,笔者试图展现与“新古典代表人物”这一形象极为不同的马歇尔思想图景,这种对经济演化的过程与未来的思考,与他对人类本身的演化发展的思考紧密相连,这些内容虽然没有得到主流经济学的呈现,但却是全面理解马歇尔思想的关键。
王璐[3](2019)在《经济理性泛化的伦理反思》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济理性作为主流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所具有的理性,其实质是在自利原则的指导下,通过精密的计算,始终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经济理性的提出体现了理性主义对经济学的影响以及科学和理性对封建迷信的胜利,经济理性的运用也极大地促进了人类理性的解放,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经济理性也存在着高度抽象化、脱离实际以及忽视目的价值等缺陷,但是这并没有阻碍经济理性的发展。作为主流经济学始终坚持的公理和信条,伴随着经济学的发展和对外扩张,经济理性开始泛化。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和理论假设,它被经济学家用来研究人类的全部行为,作为一种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它被人们运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用来指导自己的各种行为选择。经济理性的泛化导致在社会生活中自利开始成为人类行动的唯一动机;人们在从事各种活动时都表现出一种对“成本收益”的计算;现实生活中任何东西都可以明码标价,金钱好像能够购买一切。其实,人类对经济理性的关注与运用本身毋庸置疑,但是当经济理性被人们认为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正确的理论假设、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时,被不加批判和限制地运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指导人类的全部行为选择时,就会带来诸如生态环境的破坏、社会道德滑坡以及使人成为单向度的人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应当理性地看待经济理性,明确经济理性的限度,即作为一种经济学的理论假设和分析方法,经济理性并不能对现实生活中人类的全部行为作出解释,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经济理性也不应当用来指导人类的全部行为。我们应当在社会生活中,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以及人与自身关系的问题时,分别用生态理性、道德理性和价值理性来引导经济理性。
曾帅[4](2019)在《中国页岩油气资源开发技术-经济和环境影响分析》文中提出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开发页岩油气资源对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意义重大。我国页岩油气资源储量丰富,开发潜力大,但页岩油生产油收率低、油品品质差且经济效益不佳,页岩气开采成本高、温室气体和水耗等问题备受关注。国际油价的降低、技术的不成熟以及对环境的重视,有必要从技术、经济和环境等方面对我国页岩油气产业做量化的评估。本研究是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课题组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将研究工作延伸到页岩油气领域。本文采用技术-经济分析和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对我国发展页岩油气产业的经济性能和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将页岩油气与煤替代油气路线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对油页岩炼制页岩油过程进行建模与模拟,得出输入-输出数据,并基于此进行量化计算。技术-经济分析表明:油页岩炼制过程能效低,油页岩制燃料油生产成本达4217 CNY/t,相对于国际原油价格的盈亏平衡点约为7176$/bbl,而煤热解替代路线盈亏平衡点为5968$/bbl,油页岩替代路线经济上不具优势。环境影响分析表明:油页岩制燃料油单位油品水耗约为5.9 t,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量为248.8 g/MJ,且SO2、CO、VOC和PM2.5等污染物均高于传统石油炼制过程。对于页岩气,其盈利能力受制于开采成本和单井产量,仅有小部分埋藏深度小、钻完井成本低的高产页岩气项目可实现盈利,但随着技术革新和成本降低,页岩气将比煤替代天然气路线更具竞争力。环境影响分析表明:页岩气“摇篮到大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约为19.1 gCO2-eq/MJ,水耗为38.8 g/MJ,温室气体和水耗是页岩气发展过程不可忽视的因素。通过将中美页岩气对比,表明我国页岩气产业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指明了发展方向。目前我国页岩油气产业备受挑战,但供需关系和战略储备等方面决定了我国应从技术和政策上支持鼓励页岩油气的发展,使页岩油气成为我国常规油气资源的有力补充,力争实现能源自给自足。
许丹琳[5](2018)在《信息经济学视野下的消费者冷静期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冷静期制度是一项通过扩大消费者权利以保护消费者的制度,采倾斜保护的方式调整在特殊领域中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使之趋于均衡。它也是现行消费者保护立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相关制度共同组成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这一制度的构建,是基于在社会分工出现伊始便随之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并且伴随分工的不断细化,信息不对称更加广泛的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之中。信息不对称本身是一个中性现象,之所以产生消极影响,是由于信息通常与利益休戚相关,因而在制度规制不足的情况下,信息优势方在行动选择过程中更容易倾向于为机会主义行为,导致劣势方受到损害。众所周知,信息不对称也存在于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尤其是在现代社会中新型消费方式与消费品不断推陈出新的背景之下,多元化的消费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便捷,不断创新的消费品也更好的满足了消费者攀升的消费需求。但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随之产生的则是程度更为严重、消极影响更大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消费者保护立法应当实现在对信息不对称进行有效分析的基础上,对其加以规制。以信息经济学作为分析工具,能够为信息不对称的研究提供分析方法。将信息经济学的既有分析方法与研究成果运用于冷静期制度的研究中,能够对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产生与程度的差异性进行准确分析,同时也能够为冷静期制度的改进提供新的思路,使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尽可能的实现效用最大化。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冷静期制度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过度适用不仅无法实现其应有效果,更可能产生负面作用。因而在现阶段,其适用范围应当予以严格界定。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与产生原因是界定制度适用范围的重要来源,结合我国市场现状与域外立法经验,将冷静期制度分为要约规制型与标的规制型两类,更有利于未来制度的优化与体系化建设。在对制度进行系统分析之前,厘清其核心概念之间的关系必不可少。正如博登海默所说,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工具,没有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清楚理性地思考法律问题。可见,概念的明晰是制度建立的基础。而与冷静期制度密切联系的一个概念即是信息,冷静期制度虽然并不直接调整信息,但信息却是其制度建立的关键要素。在任何决策之中,信息都必然是决策的重要依据。信息总是与不确定性相关联,当一个决策主体面临着选择时即表明他面临着多种可能性,与之相伴的还有不同程度的风险。在决策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也就意味着存在通过信息以减少不确定性的可能。而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则影响了通过信息来降低风险的可能性,甚至在一些情况下信息不对称更会使主体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加。信息经济学在研究过程中打破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信息假设,针对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主体间的均衡实现有着较为全面的分析与阐释。也正是利用这些分析方法与理论工具,我们能够对市场中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更深入的分析,并为论证冷静期制度的理论基础提供新的视角。在冷静期制度建立的正当性分析上,信息经济学视角能够提供一种全新的解释路径。仅从制度本身来看,目前冷静期制度已经被大部分国家与地区的消费者立法所采纳,在不同的立法中对其的规定不尽相同,通过对制度间设计的差异进行梳理,能够为冷静期制度的研究提供更完整的视域。在我国,冷静期制度正式构建的时间较晚,早期仅在国务院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等法规中有类似规定,直至2014年新《消法》才将其规范纳入。虽然现阶段这一制度已经初具雏形,但对其正当性的论证却仍显薄弱。采信息经济学分析方法,将消费者问题置于委托—代理理论的框架之下,通过制度功能作用的论证、制度的比较分析,能够给予冷静期制度的构建以更有力的证成。在信息可核实性理论的验证之下,可知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通常与信息的可核实性相关,而冷静期制度正包含着能够提升信息不可核实情形下对消费者实现有效保护的功能,既能够对信息不对称问题产生一定的事前规制效果,也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低成本且便捷的信息不对称事后策略。在实践中,一方面,冷静期制度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适用应当具有明确的范围,另一方面,信息不对称各有差异、程度不同。是故,一项制度要充分发挥其对信息不对称的精准克服作用,必须要以制度的实施效果为考量。将信息不对称与市场的具体情形相连接,逐步划定制度适用之界限,再以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不同原因、不同程度为依据将之类型化,可作为冷静期制度改进与完善的起点。以不同类型的信息不对称为基础,可将冷静期制度分为要约规制型与标的规制型。在此应当再次予以明确的是,冷静期制度的适用是具有局限性的,过度适用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还会导致市场运行的稳定性受损。因此,在制度的适用界定过程中,类型化有着重要作用。此外,类型化对于制度的具体行使规则与法律后果的设置也都意义重大。首先,就要约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的立法来看,在各国立法中都主要包含以特殊交易方式订立的合同,即上门推销与远程交易。在新型消费方式大受欢迎的今天,传统的线下交易虽然仍占有一定市场份额,但无可否认的是采用网购、邮购等方式进行的消费也已经占据了消费者的部分生活。以信息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两类特殊交易方式的特殊性予以论证,并对各国立法回应予以分析,阐明制度对信息不对称的规制作用,能够为我国要约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基础与经验借鉴。其次,在标的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的研究中,由于我国冷静期制度目前的适用范围较窄,标的规制型冷静期制度尚未建立,因而先就标的规制型消费者保护的理论基础进行论述与阐释。在此基础上,对各国立法中此类冷静期制度的规定予以分析总结,最终勾勒出制度轮廓。具体来说,即是通过与要约规制型冷静期制度进行对比分析,探讨由于二者间存在的差异所衍生出的制度设计异同。此后对标的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的适用对象进行类型总结,可知在各国立法中主要包括金融商品和分时度假产品。再通过对制度立法的国内外评述,对域外立法从立法模式到立法内容进行逐一分析,并对我国制度的缺失予以反思,以推进我国该类型下的制度构建与发展。通过一系列的综合分析与论证,我国冷静期制度的不足之处已显而易见。能够明确其未来的改进方向,以促进提升制度实施的有效性,是针对这一制度进行研究所期望实现的目的。申言之,基于这样一种思路来探讨我国制度的完善或许是可行的,即以信息经济学分析为出发点,以成本—效益理论为基础对不同模式选择下可能付出的成本与可能取得的收益进行分析,可知采纳半统一式立法模式更符合我国现阶段的立法需求。此后,以制度的严格适用为前提,基于信息不对称的差异性进行类型化,并以此为依据分别明晰要约规制型与标的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的完善方向。通过两类冷静期制度的对比分析,可以分别进行有针对性的规则设置,改进要约规制型存在的制度缺陷,填补标的规制型的立法空白。在具体适用范围的确定上,应当对两种类型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与影响等因素进行充分考量,结合我国立法需求将制度适用限制在四种特殊类型的对象之内,避免过度滥用造成市场运行效率降低。具体到行使规则与法律后果的规定上,则应当以均衡理论为基础,充分考量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既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防止经营者对策行为的出现。最后,再辅以配套制度的规则完善,更能够有效提升克服信息不对称的综合能力。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全面且有效的保护框架,更维护了市场的稳定性。
杨乔乔[6](2018)在《政治经济学主体抽象方法的辩证批判》文中研究指明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通过对人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动机的一般性把握,把经济活动主体抽象为在经济活动中仅仅追求“自利最大化”的“经济人”,并以此为前提,建立了政治经济学的科学理论体系。现代经济学发展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经济人”思想,把人的“自利最大化”等同于人的“理性”,将“理性经济人”假设运用到人的生活领域与价值领域当中。针对这一现象,学界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一抽象方法的过度运用进行了批判与改进。“经济人”思想起源于古典政治经济学,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正是建立在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过程之中的。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作为“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的科学,也是运用了抽象的方法的。但是,马克思的主体抽象方法采取了与古典政治经济学主体抽象方法完全相反的逻辑。面对学界的争论和现实性问题的凸显,以及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理论本身进行深入探讨的需要,有必要回到“经济人”假设这种主体抽象方法形成的原初语境当中,分析它产生的原因,它的理论本质,并在马克思辩证历史唯物主义视阈下,分析它作为一种抽象方法的合理性限度。“经济人”假设这种主体抽象方法是在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时代之后才产生的。鉴于此,第一章对这种主体抽象方法的形成过程进行历史溯源。通过对人的“理性”主体意识的形成过程进行梳理,分析人的理性在经济科学形成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对人的价值主体性形成过程的梳理,分析“自利”的人性以及个人主义价值是如何逐渐脱离自然与宗教的束缚,成为一种主体价值。在对人的劳动主体性的形成的溯源过程中,分析人的主体能动性是如何在劳动的意义上确立其价值,并为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形成奠定基础。第二章,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主体抽象方法进行系统地阐释。首先,分析古典政治经济学“经济人”假设构建的“自利”人性前提,并且阐释这种被早期学者称为“恶德”的自利的人性,为什么在资本主义时期却成为了人经济行为的积极因素。其次,从亚当·斯密出发,探讨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理论提出的原因,并梳理“经济人”思想的发展。最后,分析这种主体抽象假设的经济个人主义方法的本质。第三章,分析与阐释李斯特与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历史方法。针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对抽象方法的片面发展趋势,李斯特与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从历史方法的视角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进行了批判。李斯特从“生产力”角度,批判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忽视“国家”以及个人精神要素对生产力的作用,一味地强调物质交换价值。罗雪尔通过对“历史的方法”体系性建立,批判抽象方法脱离历史现实的局限性。施穆勒通过批判古典政治经济学赖以建立永恒性理论体系的“人性”本身也是历史的产物角度,反驳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永恒规律性。但是,由于李斯特等人的历史方法从经验的历史事实出发,过分强调历史现实的多样性因素以及伦理性因素在经济分析中的作用,没能理解抽象方法与历史方法的辩证关系。第四章,阐述马克思对古典政治经济学主体抽象的历史批判以及马克思的主体抽象方法。想要历史地、辩证地理解古典政治经济学主体抽象方法的合理性与局限性,就必须回到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当中。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目的是寻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现实道路。所以,不同于古典经济学家从人性出发去理解物化的交换关系,马克思从物化的社会关系出发去理解人的自利性,由此指出了物化社会关系下资本与人的主体性颠倒。在资本成为主体的颠倒性关系中,马克思从“经济范畴的人格化”出发,运用逻辑与历史统一的方法构建关于“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宋卉[7](2018)在《保险监管可回溯管理制度研究 ——以保险人说明义务履行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保险监管可回溯管理制度为研究对象,以对我国保险行业缔约情况的立法、司法规范及行政管理情况为背景,以对法律制度的逻辑分析为基本进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分析与价值分析方法,反思我国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制度缺陷以及在此基础上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实施困境。进而提出完善我国保险法说明义务制度及可回溯管理制度的理论思考,尝试建立社会诚信保护基础理论框架以明晰说明义务的法律保护边界,并在此基础上,提供一种综合性保障保险消费者缔约信息权利的法律及监管制度框架。保险业诚信建设是保险法立法、司法及行政监管共同的目标。保险人说明义务法律制度是对保险人缔约行为的直接规范。说明义务在法律规定上的不完善造成司法裁判中说明义务范围及履行标准不一,进而影响到保险人对这项义务的履行。立法制度的不完善加上司法体制的保守性,使得司法解释只能限缩在合法性的范围内保守地为解决保险诚信问题而努力,而修法的成本及时间跨度巨大。因此,以此为基础进行综合考量,本文从行政管理方法补充现有制度功能性不足的视角出发,来检讨这种综合性法律及监管制度框架的可能性及其限度。首先,从法律基础上看,保险监管部门非常清晰地意识到保险业缔约信息的不流通在保险业销售误导治理问题上的重要位置,因此在监管制度设计中将保险法说明义务制度作为其所依赖的法律基础,针对保险人在实际的缔约过程中如何实现保险法所规定的说明义务,进行详尽细致的安排。但与此同时,由于保险法法律制度本身的不完善性,致使这种以制度的贯彻实施为目标的行政管理安排并不能得到很好的实施。保险法说明义务制度本身的局限性表现为:一方面,其明确说明义务具有保护保险消费者保险金利益的实质性诉求,因为实质性保障的制度诉求而导致义务履行成本过高;另一方面,其一般说明义务规范的标准褪去了实质保护的追求而边界相对清晰,但存在的问题是这一规范在法律上没有法律后果,因而在私法上无法为当事人提供保障。这双重的制度局限性构成了可回溯管理制度作为执行和实施保险法说明义务制度的困境。可回溯管理制度继而作为监管方案出台,其没有回应保险法制度不完善的现实诉求,在不完善的保险法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往前推进。这一缺少制度性反思的行政管理方案的出台,其本身就构成了制定这一管理制度的限度所在。从可回溯管理制度内部架构来看,其制度局限性集中表现为监管的定位偏差。监管定位偏差是指可回溯管理制度将保险人确立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管理者,而忽视了其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的本质属性。以这一监管定位偏差为基础设计的具体制度规则,在引发保险人经营的额外负担的同时,因保险人作为市场主体其不具备积极履行此项管理要求的足够动因,将导致可回溯管理制度对消费者保护的目标落空。监管定位的偏差使得制度规则设计中不能充分考虑保险人的市场行为主体角色;同时监管资源的有限性使得监管机构不得不采取一些释放自身监管压力而将主要工作放在保险公司基层的方法来缓解。这两方面的内容共同决定了保险监管可回溯管理制度的规则设计失衡。由于根基不稳,加上资源的有限性,其导致的后果就是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异化,不仅不能够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保护,同时其僵化运行的后果可能是对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可回溯管理制度的立论基础薄弱。其所依赖的法律制度基础是保险法说明义务制度,制度建构的核心是保险人作为信息管理者角色。很遗憾的是,这两方面的基础都并不能支撑起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具体制度规则设计。第一个法律基础层面存在的问题是,保险法说明义务制度本身并不完善,以此为基础不加反思建立起来的可回溯管理制度只有流于行政管理的形式;第二个制度建构的核心存在的问题是,将保险人作为可回溯信息的管理者,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可回溯管理制度其具体规则具有理论模型的意义,不具有实际意义。由此,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完善应当聚焦说明义务立法完善及纠正监管的定位偏差,以实现一种综合性保障保险消费者缔约信息权利的法律及监管制度框架。本文从基础理论角度论证了有效完善立法及行政管理的社会诚信保护理论模式,将社会诚信保护理论模式作为这种综合性法律及监管制度框架的理论基础,以期为后续法律制度及监管制度的完善提供必要的理论准备。
刘东亮[8](2017)在《正当程序的经济分析与理性评判》文中研究表明在判断法律程序的正当性时,经济学上的成本收益法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但也有其局限性,例如,对人的尊严等货币不可衡量因素无法精确量化。实际上,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并不会真正通过数学计算作出程序选择,而是因受到"有限理性"的制约,转而寻求程序的"满意"解。因此,只要行政机关的程序选择体现了正常的理性(程序理性),就可以认为,此种法律程序属于正当程序。在司法审查阶段,法院则需借助"过程性审查"方法,以判断行政机关的程序选择是否满足程序理性的要求。
翁嫣[9](2017)在《制度的力量 ——达龙·阿西奠格鲁政治发展理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人类历史伴随着国家兴衰、文明更替。从18世纪初全世界普遍性的马尔萨斯陷阱,到两次工业革命后经济增长的“大分岔”,再到两次世界大战、两次经济危机……特别是百年不遇的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范围的经济下行与政治嬗变交织,引发了一场资本主义体系的深层次、结构性和持续性的制度危机,促使各国的思想家从制度层面重新反思发展问题的根源。而从制度层面反思发展问题的根源,有万年尺度、千年尺度、百年尺度的研究,有来自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史学家、哲学家等从自身的学科资源和分析框架入手,给出的概念、定义、叙事和理论:托马斯·霍布斯、亚当·斯密、卡尔·马克思、马克斯·韦伯、弗里德里希·哈耶克、约翰·罗尔斯、曼瑟尔·奥尔森、大卫·兰德斯等给予了广阔的视角、丰富的研究层次和多维度的理性判断。作为经济学家的达龙·阿西莫格鲁,堪称政治与经济“跨界”研究的典范。他创新性地运用经济学方法研究政治学问题,构建了一个理解政治问题的框架。从政治发展理论的维度,达龙·阿西莫格鲁学术思想的核心在于以“制度”为主线和归因,用经济分析、量化研究、历史比较等方法,解析了制度与权力、制度与经济绩效、制度与国家兴衰、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等多组重要关系。阿西莫格鲁政治发展理论的主要内容、特点和贡献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以制度决定资源分配为逻辑起点,用动态博弈均衡框架建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互动因果关系。制度是由利益集团通过影响当前和未来资源分配的政治力量来决定的。政治权力分配对经济制度变迁起决定作用。当期精英群体主导当期经济制度和下一期政治制度。二是建构政治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为民主的创立和巩固提供了动态框架和理论模型。对从非民主走向民主、民主创立后瓦解并始终无法巩固、保持非民主或民主化被推迟、非民主但保持社会稳定这四种政治道路提供研究框架,并使预测政治道路的走向提供可能。三是聚焦经济结构对民主的创立和巩固的影响,作出了有关民主发生的经验性预测。阿西莫格鲁将不同社会有不同的政治结果的事实归因于该社会具有的不同的基本经济结构,从产业经济结构(资本密集度)、产权分布的人群结构(中产阶级等)、资本与贸易在全球流动的结构(经济全球化)三个层面分析经济结构对民主发生与存续的影响。四是确认制度与国家兴衰的逻辑关系,提出“制度逆转”驱动“财富逆转”的重要命题。阿西莫格鲁将制度作了“好制度”与“坏制度”的区分,认为包容性制度是好制度,汲取性制度是坏制度。他确认和强调了包容性政治和经济制度是国家长期保持兴盛的根本原因。汲取性制度虽然也能刺激经济增长,但汲取性制度下的增长不可持续。国家经济和政治失败的解决方案是把汲取性制度转变成包容性制度。阿西莫格鲁政治发展理论在制度变迁理论、权力机制、政治制度与经济绩效关系、论证方法、意识形态偏见,以及对中国经验的解读等等,都有其明显的局限性。但他从制度层面揭示的政治经济的结构逻辑和国家兴衰的规律,确有独特的理论价值和启示。在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可以借鉴阿西莫格鲁政治发展理论的相关成果,深化包容理念、加快制度改革、推动简政放权、提高能力建设、释放制度的资源性特征、激发社会活力,推动以制度空间激发发展活力、以制度创新增强发展动力、以制度体系的完善提升全面发展能力的改革,推进民族伟大复兴并使国家长期保持兴盛。
陆平[10](2016)在《米尔顿·弗里德曼:经济思想史视角的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米尔顿·弗里德曼是20世纪后半叶最有影响的西方经济学家之一。作为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旗手,他的经济思想、经济哲学改变了经济学发展史的进程,对西方思想界、政界、商界和民众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弗里德曼经济思想的研究此前已经有了非常丰富的成果,尤其是在他2006年去世以后,很多文献总结了他对经济学的贡献。本文的意图,是在前人文献的基础上,以弗里德曼的文本为基础,把他放在20世纪后半叶经济思想和社会思潮的变化这一背景下,从经济思想史的视角进行比较研究,以期得到一些新的洞见。本文的主体分为三个部分:在对弗里德曼的思想进行总体考察的基础上,第一部分对弗里德曼的思想、方法等进行比较研究,第二部分阐述弗里德曼理论的应用,第三部分是对弗里德曼经济思想的评价。比较部分由五章构成,也是本文最重要的部分:理论的总体考察、方法论比较、宏观经济思想比较、社会影响的比较和企业伦理学的比较研究。通过分析,本文阐明了弗里德曼的方法论是工具主义哲学的一个特例,说明了他的宏观经济思想与凯恩斯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解释了他之所以产生了巨大社会影响的原因,批评了他在企业伦理学方面的混乱。本文用两章篇幅阐述了弗里德曼的货币主义思想的应用,分别是在英国的实验和中国曾经采取过的货币主义政策。弗里德曼的政策影响在英国要大于美国,所以本文选择撒切尔政府的货币主义实践作为研究对象,得到的结论是,弗里德曼虽然有很大的学术和社会影响,但其货币主义政策主张在现实中并未产生积极的影响。中国也曾采纳过弗里德曼的建议治理通货膨胀,但效果并不显着。评价部分首先肯定了弗里德曼对经济学的贡献,然后分析了他的方法和理论的缺陷。此外,本文从新自由主义和方法论这两个角度对弗里德曼的思想进行了专题评价,尤其是从“二元经济学”的视角对弗里德曼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思想提出了批评。
二、环境问题的经济分析及其局限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环境问题的经济分析及其局限性(论文提纲范文)
(1)论反垄断法的谦抑性适用——基于总体执法观和具体方法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总体的执法谦抑观 |
(一)市场的不确定性与反垄断认知的难度 |
(二)市场竞争的两面性与利弊取舍的不易 |
(三)市场自我矫正机制与减少执法错误成本 |
二、反垄断法执行的刚与柔:法律解释的谦抑 |
(一)反垄断法的刚柔兼具与谦抑性 |
(二)遵循通用的方法和逻辑 |
(三)协议的两面性与竞争效果分析 |
(四)宽严相济的折中路径 |
三、运用经济学分析的谦抑性 |
(一)经济学分析的两面性与谦抑的必要 |
(二)不简单采纳某种理论学说 |
(三)经济分析的局限性与替代方式 |
(四)事实与事实认定的经济分析 |
(五)谦抑性:引入经济分析的执法司法克制 |
四、结语 |
(2)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的经济演化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思路与框架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框架 |
1.3 创新、难点与不足 |
1.4 本文在何种层次上谈论马歇尔的演化思想? |
2 国内外相关主题研究现状 |
2.1 马歇尔着作与相关文集 |
2.2 国外研究 |
2.2.1 演化思想的来源 |
2.2.2 经济演化思想 |
2.2.3 争议与评价 |
2.3 国内研究 |
2.3.1 介绍性研究 |
2.3.2 演化相关的研究 |
2.4 小结 |
3 经济演化的思想源泉 |
3.1 古典传统与剑桥的学术氛围 |
3.1.1 古典政治经济学 |
3.1.2 剑桥的学术氛围 |
3.2 生物学说 |
3.2.1 达尔文的生物进化学说 |
3.2.2 斯宾塞的社会演化理论 |
3.3 历史主义 |
3.3.1 德国与英国历史学派 |
3.3.2 黑格尔的历史观 |
3.4 人道主义者 |
3.4.1 马歇尔的现实关怀 |
3.4.2 实地考察 |
3.5 小结 |
4 经济演化的人性基础 |
4.1 起因:穷人与贫困 |
4.1.1 贫困是堕落之因 |
4.1.2 论工人阶级的未来 |
4.2 人类心智的演化模型 |
4.2.1 一个心理学模型 |
4.2.2 扩展机器力量 |
4.3 人的正常动机 |
4.3.1 何谓“正常” |
4.3.2 人的正常动机 |
4.4 小结 |
5 人与组织的演化:报酬递增的源泉 |
5.1 人的发展 |
5.1.1 人的“活力”是一切进步的源泉 |
5.1.2 教育与“用进废退”法则 |
5.1.3 关键在于新活动而非新需求 |
5.2 企业家才能与经济骑士精神 |
5.2.1 企业家才能 |
5.2.2 经济骑士精神 |
5.3 组织与有机体 |
5.3.1 组织内涵的演变 |
5.3.2 组织的分化与一体化 |
5.3.3 组织演化与经济扩张 |
5.4 小结 |
6 国家行为与经济演化的目标 |
6.1 国家行为的必要性 |
6.1.1 自由放任的危害 |
6.1.2 已有贫困的恶性循环 |
6.1.3 第三类物质需求 |
6.2 经济演化的目标 |
6.2.1 理想的社会秩序 |
6.2.2 通往理想秩序的路径 |
6.2.3 政策主张 |
6.3 小结 |
7 演化思想的方法论 |
7.1 马歇尔的历史观 |
7.1.1 文本中的历史内容 |
7.1.2 历史方法的作用与地位 |
7.2 马歇尔的时间观 |
7.2.1 依赖于情境的长期与短期 |
7.2.2 时间的连续性与不可逆性 |
7.2.3 自然没有飞跃与长期来看递增的报酬 |
7.2.4 《分配与交换》——静态方法的局限 |
7.3 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3)经济理性泛化的伦理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经济理性的内涵、价值及其局限性 |
(一)经济理性的定义 |
1.哲学范畴内“理性”概念的解读 |
2.经济理性——一种对“经济人”行为的描述性假说 |
(二)经济理性的实质 |
1.经济理性以“自利”为首要原则 |
2.经济理性以“最大化”为目标 |
3.经济理性以“计算能力”为手段 |
(三)经济理性的价值及其局限性 |
1.经济理性的价值 |
2.经济理性的局限性 |
二、经济理性泛化的过程及原因 |
(一)经济理性泛化的含义 |
(二)经济理性泛化的过程 |
1.新古典时期维克斯蒂德最先推动经济理性泛化 |
2.经济学帝国主义时期经济理性泛化日益突出 |
(三)经济理性泛化的原因 |
1.经济学自身的发展 |
2.资本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 |
3.经济理性在中国泛化的原因 |
三、经济理性泛化后的“霸权”表现及其危害 |
(一)经济理性泛化后的“霸权”表现 |
1.自利动机成为人类行为的唯一的动机 |
2.行为选择的“成本收益”计算 |
3.金钱可以购买一切 |
(二)经济理性泛化后的“霸权”表现所带来的危害 |
1.自然层面的危害:自然环境的破坏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 |
2.社会层面的危害:社会道德滑坡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 |
3.个人层面的危害:人成为单向度的人以及人与自身关系的异化 |
四、经济理性的限度及其泛化问题的解决 |
(一)经济理性的限度 |
1.经济理性不能够对人类的全部行为作出解释 |
2.经济理性不应当成为通用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 |
(二)应对经济理性泛化的解决措施 |
1.用生态理性代替经济理性 |
2.用道德理性引导经济理性 |
3.用价值理性限制经济理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4)中国页岩油气资源开发技术-经济和环境影响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页岩油气开发评述 |
1.2.1 油页岩炼制技术 |
1.2.2 页岩气开采技术 |
1.2.3 中国页岩油气产业发展现状 |
1.3 页岩油气研究现状 |
1.3.1 技术 |
1.3.2 经济 |
1.3.3 环境 |
1.4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5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技术-经济和环境影响分析方法 |
2.1 技术-经济分析 |
2.1.1 技术-经济分析指标 |
2.1.2 技术-经济分析方法 |
2.2 生命周期环境影响分析 |
2.2.1 生命周期评价方法 |
2.2.2 生命周期评价模型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页岩油技术-经济和环境影响分析 |
3.1 油页岩制燃料油建模与模拟 |
3.1.1 油页岩炼制过程 |
3.1.2 页岩油提质过程 |
3.2 技术-经济分析 |
3.2.1 直接售卖 |
3.2.2 加氢提质 |
3.3 生命周期环境影响分析 |
3.3.1 生命周期边界和清单数据 |
3.3.2 生命周期环境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页岩气技术-经济和环境影响分析 |
4.1 技术-经济分析 |
4.1.1 页岩气技术-经济分析 |
4.1.2 煤制天然气技术-经济分析 |
4.2 生命周期环境影响分析 |
4.2.1 生命周期边界和清单数据 |
4.2.2 生命周期环境影响 |
4.3 中美页岩气对比 |
4.3.1 赋存条件对比 |
4.3.2 钻井成本对比 |
4.3.3 产业政策对比 |
4.3.4 管网格局对比 |
4.4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信息经济学视野下的消费者冷静期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消费方式变迁的历史脉络 |
三、文献综述与冷静期制度的一般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与基本结构 |
五、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信息、决策与信息经济学 |
第一节 信息与决策 |
一、信息概述 |
二、信息、选择与决策 |
三、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 |
第二节 信息经济学的基本内涵与研究范式 |
一、信息与信息经济学 |
二、信息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
三、信息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成果 |
第二章 冷静期制度的信息经济学解释 |
第一节 冷静期制度的正当性分析 |
一、概述 |
二、委托—代理框架下消费者信息不对称问题之弥补 |
三、消费者预期决策思维缺失问题之补救 |
第二节 冷静期制度的功能分析 |
一、概述 |
二、信息可核实性与冷静期制度 |
三、消费者占优策略与冷静期制度 |
第三节 冷静期制度的类型化分析 |
一、冷静期制度的适用边界 |
二、冷静期制度类型化的基本依据:信息不对称的二元样态 |
三、冷静期制度类型化的基本框架 |
第三章 要约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研究 |
第一节 要约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的基本类型 |
一、特殊地点交易:上门推销 |
二、远程交易 |
第二节 要约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的价值定位 |
一、概述 |
二、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事后策略 |
三、经营者与消费者利益格局的再调整 |
第三节 要约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的国内外立法评述 |
一、要约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的域外立法比较与评述 |
二、成型与隐忧:我国要约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的评析 |
第四章 标的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研究 |
第一节 标的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的理论基础:基于与要约规制型的对比 |
一、标的规制型与要约规制型消费合同中信息不对称的差异 |
二、标的规制型冷静期制度与要约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的异同 |
第二节 标的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的基本类型 |
一、金融商品 |
二、分时度假 |
三、两类特殊标的冷静期制度的立法回应 |
第三节 标的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的国内外立法评述 |
一、域外立法模式评述 |
二、域外标的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的立法经验 |
三、我国标的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的缺失与反思 |
第五章 信息经济学视野下我国消费者冷静期制度的改进 |
第一节 冷静期制度完善的整体策略 |
一、冷静期制度立法理念的确定 |
二、冷静期制度立法模式的选择 |
三、冷静期制度与现行规则的协调 |
四、冷静期制度整体规则框架的构建 |
第二节 我国要约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的改进 |
一、适用范围的选择:信息不对称的精准克服 |
二、行使规则的细化:消费者占优策略的塑造 |
第三节 我国标的规制型冷静期制度的构建 |
一、金融商品冷静期制度的构建 |
二、分时度假冷静期制度的构建 |
第四节 冷静期制度配套法律规则的完善 |
一、信息传递有效性之保障:提升信息主体提供与获取信息的动力 |
二、消费者主观能动性之提升:消费者教育制度 |
三、经营者自律性之激励:信誉制度的建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政治经济学主体抽象方法的辩证批判(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对象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第一章 政治经济学方法的主体逻辑溯源 |
1.1 人的理性主体性确立与经济分析方法的原初形式 |
1.2 人的价值主体性形成与自利人性的早期理解 |
1.2.1 个人利益与个人主义价值的自然形式 |
1.2.2 人的个性与价值的自主彰显 |
1.3 人的劳动主体性形成与劳动价值的承认 |
1.3.1“使用”意义上的劳动价值阐释 |
1.3.2“价值”意义上的劳动价值阐释 |
第二章 古典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主体抽象方法 |
2.1 以人性为中心的主体抽象 |
2.1.1 自利的人性 |
2.1.2 劳动对人的主观抽象性的抑制 |
2.1.3 利己与利他的辩证关系 |
2.2“经济人”假设方法 |
2.2.1 斯密的经济人思想 |
2.2.2 经济人思想的发展 |
2.3 经济个人主义 |
2.3.1 自由的竞争市场 |
2.3.2 自利最大化 |
第三章 主体抽象方法的历史主义批判及其局限性 |
3.1 经济个人主义的历史批判 |
3.1.1 生产力理论及对“交换价值理论”的批判 |
3.1.2 抽象个人主义的批判 |
3.1.3 经验历史主义方法的局限性 |
3.2 政治经济学抽象方法的历史主义批判 |
3.2.1“历史的方法”与抽象方法批判 |
3.2.2 历史伦理方法与抽象方法之争 |
第四章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主体抽象批判及其辩证方法 |
4.1 政治经济学主体的异化批判 |
4.1.1 市民社会中主客体颠倒的人本主义批判 |
4.1.2 市民社会中人的经济异化 |
4.2 政治经济学主体抽象的物化现实 |
4.2.1 物化社会关系下的自利个人 |
4.2.2 资本与人的主客体颠倒 |
4.3 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辩证方法 |
4.3.1“经济范畴的人格化”与“经济人”假设的关系 |
4.3.2 逻辑与历史统一的科学方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7)保险监管可回溯管理制度研究 ——以保险人说明义务履行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二) 对现有研究成果的总体评述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一) 逻辑分析方法 |
(二) 法律经济学分析方法 |
(三) 价值分析方法 |
第一章 保险监管可回溯管理制度基本原理 |
一、保险监管可回溯管理制度的文本解读 |
(一) 《可回溯管理办法》的规范体系 |
(二) 《可回溯管理办法》的实施重点 |
二、保险监管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应然属性 |
(一) 可回溯管理的理论蕴含 |
(二) 保险监管可回溯管理的市场行为监管属性 |
(三) 保险监管可回溯管理的信息技术管理属性 |
三、保险监管可回溯管理制度的价值基础 |
(一) 保障保险消费者知情权 |
(二) 保障保险消费者意思自治 |
四、保险监管可回溯管理的制度功能 |
(一) 直接规范保险业者缔约行为 |
(二) 提高保险消费者消费理性 |
(三) 促进保险消费者依法维权 |
第二章 可回溯管理制度的立法基础考察——以保险法说明义务立法为中心 |
一、保险法说明义务制度的立法背景 |
(一) 时代背景 |
(二) 社会语境 |
二、保险法说明义务规范的法律结构 |
(一) 说明义务法律规范的学理解读 |
(二) 说明义务法律规范的具体分析 |
三、保险法说明义务的制度内涵 |
(一) 保险法对说明义务范围的调整 |
(二) 保险法对说明义务履行标准的界定 |
四、保险法说明义务制度的价值定位 |
(一) 说明义务的意思自治理论 |
(二) 我国保险法说明义务制度的价值目标 |
第三章 可回溯管理制度的立法基础诠释——以保险法说明义务司法为中心 |
一、说明义务范围的司法解读 |
(一) 司法解释对说明义务范围的界定 |
(二) 司法解释说明义务范围的规定性 |
(三) 司法系统确立说明义务范围的标准 |
二、说明义务履行标准的司法界定 |
(一) 以不同的说明范围来确定履行标准 |
(二) 一般说明义务履行标准的界定 |
(三) 明确说明义务履行标准的界定 |
三、保险人说明义务履行的守法疑难 |
(一) 保险人层面 |
(二) 保险中介机构及代理人层面 |
四、保险消费者知情权私法保护模式分析 |
(一) 保险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行为的经济分析 |
(二) 保险消费者知情权私法保护模式评析 |
第四章 可回溯管理制度下说明义务履行的监管审视 |
一、可回溯管理制度下说明义务履行的制度安排 |
(一) 可回溯管理制度对说明义务履行的安排 |
(二) 可回溯管理制度的规定性 |
(三) 监管部门对保险人业务行为的管理 |
二、可回溯管理制度下说明义务履行的可行性探析 |
(一) 保险人理赔管理的优势 |
(二) 保险人理赔管理的不足 |
(三) 可回溯管理制度的证据采集意义 |
三、可回溯管理制度下说明义务履行的当下困境 |
(一) 保险人层面 |
(二) 保险业运营层面 |
(三) 监管方层面 |
四、保险消费者知情权的监管保护模式分析 |
(一) 保险消费者知情权私法保护的功能及其局限性 |
(二) 可回溯管理方案是对保险法说明义务制度功能的补充 |
(三) 私法保护模式与行政监管推进应当具有统一性 |
第五章 保险监管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完善 |
一、我国当前保险消费者倾向性保护模式的理论剖析 |
(一) 保险消费者倾向性保护模式的理论内涵 |
(二) 保险消费者倾向性保护模式的理论预设 |
(三) 保险消费者倾向性保护模式评析 |
二、完善可回溯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点 |
(一) 建立私法保护与行政监管统一保护模式的探索 |
(二) 社会诚信保护模式的理论建构 |
三、社会诚信保护理论模式下的具体制度分析 |
(一) 社会诚信保护模式下的说明义务规范分析 |
(二) 社会诚信保护模式下的可回溯管理制度分析 |
四、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完善建议 |
(一) 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局限性 |
(二) 完善可回溯管理制度的思考 |
(三) 可回溯管理制度的完善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9)制度的力量 ——达龙·阿西奠格鲁政治发展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缘起:寻找发展问题的根源 |
1.2 政治发展研究的制度之维 |
1.2.1 政治发展概念辩析 |
1.2.2 政治发展理论的“制度论”的发展 |
1.3 研究的价值与意义 |
1.3.1 介绍一种政治发展研究的新范式、新论阈 |
1.3.2 超越碎片化研究现状,提炼系统性理论框架 |
1.3.3 为中国问题解决方案提供理论资源和现实启示 |
1.4 文献综述 |
1.4.1 国外对阿西莫格鲁政治发展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2 国内对阿西莫格鲁政治发展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1.5.1 研究方法 |
1.5.2 论文结构 |
1.6 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2 制度与发展:阿西莫格鲁政治发展理论概述 |
2.1 阿西莫格鲁的生平与学术成就 |
2.2 阿西莫格鲁的研究布局 |
2.3 阿西莫格鲁的学术思想渊源 |
2.4 阿西莫格鲁政治发展理论的主要框架 |
2.4.1 权力与制度 |
2.4.2 民主化和政治制度变迁 |
2.4.3 经济结构与民主化 |
2.4.4 制度与新国富论 |
2.5 阿西莫格鲁政治发展理论代表作简介 |
2.5.1 《国家为什么会失败》 |
2.5.2 《政治发展的经济分析》 |
2.5.3 《发展理论的新进展》 |
3 政治制度变迁的经济分析框架 |
3.1 理解政治制度:决定分配的集体行动协议 |
3.2 “制度变迁”研究的不同视角 |
3.3 阿西莫格鲁对政治制度的研究 |
3.3.1 阿西莫格鲁制度研究的理论要点 |
3.3.2 政治制度变迁 |
3.3.3 七大影响民主均衡的比较静力学因素 |
3.3.4 影响政治制度变迁的权力动态学 |
4 民主化模型 |
4.1 民主化研究:繁荣的“静力学”与起步的“动力学” |
4.2 经济分析法与理论模型 |
4.2.1 偏好、约束的均衡与“理性选择” |
4.2.2 社会冲突论与承诺问题的解决 |
4.2.3 阿西莫格鲁的民主化模型 |
5 经济结构与民主化 |
5.1 产业经济结构———“资本密集度”与民主化 |
5.2 产权分布的人群结构——中产阶级与民主化 |
5.3 全球流动的资本与贸易——经济全球化与民主化 |
6 政治制度与经济发展互动的“新政治经济学” |
6.1 经济发展归因:制度决定论 |
6.1.1 经济发展归因的不同理论及其局限性 |
6.1.2 “制度”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 |
6.2 “制度逆转”驱动“财富逆转”: |
6.2.1 制度进步促成西方世界的兴起 |
6.2.2 “制度逆转”与经济增长 |
6.3 政治平等与经济增长 |
6.4 经济落后的政治分析暨无效制度的选择 |
6.5 制度指数、制度弹性和制度质量 |
7 阿西莫格鲁政治发展理论的价值与限度 |
7.1 阿西莫格鲁政治发展理论的价值与重要性 |
7.2 阿西莫格鲁政治发展理论的局限性分析 |
7.2.1 部分理论观点和论证过程不够周延 |
7.2.2 论证方法的不足 |
7.2.3 存在一定的意识形态偏见 |
7.2.4 未能全面准确解释中国经验 |
8 政治发展的“制度论”对中国的启示 |
8.1 全球经济危机与中国模式的价值确认 |
8.1.1 一场系统性的制度危机 |
8.1.2 聚焦中国故事 |
8.2 阿西莫格鲁研究中国问题的基本观点 |
8.2.1 聚焦中国经济增长的制度基础 |
8.2.2 创新型增长对中国长期的经济繁荣至关重要 |
8.2.3 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需要以包容性制度体系为基础 |
8.3 启示:加快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
8.3.1 坚持制度自信,深化包容理念 |
8.3.2 把握窗口期机遇,加快制度改革 |
8.3.3 加强包容性制度建设,激活社会活力 |
8.3.4 约束政府权力,推动政府转型 |
8.3.5 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
8.3.6 放大制度的“资源性特征”,提高制度质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10)米尔顿·弗里德曼:经济思想史视角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当前研究的不足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2 弗里德曼的经济学思想:总体考察 |
2.1 弗里德曼其人其说 |
2.1.1 弗里德曼的成长 |
2.1.2 弗里德曼经济思想概览 |
2.1.3 政策实践 |
2.2 弗里德曼的早期贡献 |
2.2.1 方法论 |
2.2.2 国际经济学 |
2.2.3 消费理论 |
2.2.4 货币需求理论 |
2.2.5 稳定化政策 |
2.3 货币主义 |
2.3.1 货币主义的经验证据 |
2.3.2 货币主义理论 |
2.3.3 货币主义政策 |
2.3.4 对货币主义的批评 |
2.4 新古典宏观经济学 |
2.4.1 弗里德曼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思想 |
2.4.2 弗里德曼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与货币主义的差异 |
2.4.3 弗里德曼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对其早期思想的继承 |
2.4.4 对弗里德曼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批评 |
2.5 弗里德曼的政治经济学 |
2.5.1 《资本主义与自由》: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宣言 |
2.5.2 围绕弗里德曼新自由主义的争论 |
3 弗里德曼经济学方法论的思想史比较 |
3.1 弗里德曼的工具主义 |
3.2 杜威的工具主义 |
3.3 两种工具主义的比较 |
3.4 弗里德曼的工具主义是杜威工具主义的特例 |
4 宏观经济学发展史的缩影:弗里德曼和凯恩斯 |
4.1 货币理论的比较 |
4.1.1 流动性偏好 |
4.1.2 IS-LM模型 |
4.1.3 弗里德曼对货币数量论的复兴 |
4.1.4 美国货币史 |
4.1.5 弗里德曼的马歇尔主义思想 |
4.1.6 货币政策 |
4.1.7 传导机制 |
4.2 反凯恩斯的弗里德曼 |
4.3 凯恩斯货币理论的转变 |
4.3.1 与弗里德曼相近的凯恩斯 |
4.3.2 与弗里德曼相对的凯恩斯 |
4.4 弗里德曼对凯恩斯的反对 |
4.5 凯恩斯和弗里德曼的消费函数 |
4.6 弗里德曼:马歇尔的继承人 |
5 经济学家的社会影响:弗里德曼和加尔布雷思 |
5.1 加尔布雷思和弗里德曼的经济现实世界 |
5.1.1 加尔布雷思的世界 |
5.1.2 弗里德曼的世界 |
5.2 不确定的年代vs.自由选择 |
5.2.1 加尔布雷思和弗里德曼通过电视媒体的交锋 |
5.2.2 加尔布雷思的《不确定的年代》 |
5.2.3 弗里德曼的《自由选择》 |
5.3 经济思想的公众影响 |
6 企业的社会责任:弗里德曼伦理观的思想史考察 |
6.1 企业社会责任的伦理学 |
6.1.1 企业社会责任问题 |
6.1.2 企业伦理与政治经济学 |
6.1.3 弗里德曼的观点 |
6.2 弗里德曼功利主义立场的结构 |
6.2.1 弗里德曼的基本原则观点 |
6.2.2 效用的含义 |
6.2.3 帕累托最优和帕累托改进 |
7 弗里德曼思想的应用:英国的货币主义实验 |
7.1 撒切尔政府之前弗里德曼在英国的影响 |
7.1.1 二战后弗里德曼在英国的影响——从边缘到中心 |
7.1.2 弗里德曼与英国经济学家的争论 |
7.2 货币主义政策的英国实验 |
7.2.1 货币主义政策的英国实验的理论背景 |
7.2.2 “从加尔布雷斯到经济自由” |
7.2.3 撒切尔政府的货币主义政策实践 |
8. 弗里德曼思想在中国的运用及其局限性 |
8.1 弗里德曼的货币政策思想与中国 |
8.1.1 建国后中国货币政策历程 |
8.1.2 弗里德曼货币政策在中国的困境 |
8.2 弗里德曼通货膨胀理论在中国的局限 |
8.2.1 弗里德曼的通货膨胀理论 |
8.2.2 通货膨胀的治理 |
8.3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通货膨胀历史 |
8.3.1 第一次通胀背景及原因(1985-1989年) |
8.3.2 第二次通胀背景及原因(1993-1995年) |
8.3.3 第三次通胀背景及原因(2007-2008年) |
8.4 弗里德曼通货膨胀理论在中国的困境 |
8.5 弗里德曼与中国 |
9 弗里德曼经济思想评价 |
9.1 弗里德曼经济思想的积极意义与启示 |
9.1.1 经济自由思想对中国经济建设的启示 |
9.1.2 “有限政府”理论的积极意义及启示 |
9.1.3 平等观的启示 |
9.2 弗里德曼经济思想的局限性 |
9.2.1 弗里德曼经济思想的伦理学本质考证 |
9.2.2 自由观与平等观的缺陷 |
9.2.3 “有限政府”理论的缺陷 |
9.2.4 绝对自由化思想的缺陷 |
9.3 对弗里德曼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思想的评价——“二元经济学”的视角 |
9.3.1 “二元经济学”概述 |
9.3.2 “二元经济学”视角下的弗里德曼新自由主义思想 |
9.4 弗里德曼经济学方法论的评价 |
9.4.1 弗里德曼方法论的科学哲学界定 |
9.4.2 弗里德曼工具主义立场的哲学批评 |
9.4.3 弗里德曼工具主义立场的方法论批评 |
9.5 弗里德曼思想的整体把握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环境问题的经济分析及其局限性(论文参考文献)
- [1]论反垄断法的谦抑性适用——基于总体执法观和具体方法论的分析[J]. 孔祥俊. 法学评论, 2022(01)
- [2]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的经济演化思想研究[D]. 程晨. 浙江大学, 2021(01)
- [3]经济理性泛化的伦理反思[D]. 王璐. 曲阜师范大学, 2019(12)
- [4]中国页岩油气资源开发技术-经济和环境影响分析[D]. 曾帅. 华南理工大学, 2019
- [5]信息经济学视野下的消费者冷静期制度研究[D]. 许丹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6]政治经济学主体抽象方法的辩证批判[D]. 杨乔乔. 吉林大学, 2018(12)
- [7]保险监管可回溯管理制度研究 ——以保险人说明义务履行为视角[D]. 宋卉. 吉林大学, 2018(12)
- [8]正当程序的经济分析与理性评判[J]. 刘东亮. 法律和社会科学, 2017(02)
- [9]制度的力量 ——达龙·阿西奠格鲁政治发展理论研究[D]. 翁嫣. 浙江大学, 2017(07)
- [10]米尔顿·弗里德曼:经济思想史视角的比较研究[D]. 陆平. 云南大学, 20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