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论文造假处理案例分析

大学论文造假处理案例分析

问:学术不端的典型案例
  1. 答: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
    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一稿多投。李庆生主动申请对自己的相关论文进行鉴定,结果为“过度引用不当”。
    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浙谨拆慎大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事发后,贺海波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浙大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
    海南大学年仅38岁的大学教授、博导、学科带头人王凤阳,刚被任命为海南大学农学院副院长,就被卷入“学术造假”的漩御悄涡。
    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两篇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地点“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
    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
    武汉理工大学6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后,会议又推出“正式版”,删除了该文。
    广祥敬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赖文教授和吴丽丽副教授联名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问: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其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1. 答:河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两则《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第一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函或文件,指称该院多位医生涉嫌学术不端、涉嫌论文造假。第二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400余篇论文”中涉嫌造假复核处理结果并公开通报的通知》,指称该院多位医生存在伪造论文、署名不规范等多种学术不端行为。
    一方面,知假买假式的消费者在买卖过程中根本渗羡弯没有获得卖方商品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反,其道德显得不够高尚而表现出一种逐利倾向为人们所唾弃!这种打假方式本身就与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法定要求相冲突。另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派培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而以打假为目的的购买行为不属于消费者行为,故“知假买假”行为不受该法支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就将“知假买假”彻底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知假买假”的消费者不存在牟取私利的动机或目的,宜认定为无过错,其支付给经营者的价金应得到返还。当然,其持有的假冒伪劣商品或购物发票又可成为消费者举报、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对经营者进行查处的有力证据。可见,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经营者与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间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分别解决,不能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丛闷法》不宜认定该行为的合法性而忽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该行为在打假中的法律意义。
  2. 答: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首先他谨胡改违反祥判了作为一名医生应该具备的医德。其行做历为在法律中违背了大众的知情权。
  3. 答:这就是一种欺诈罪,并且是一种隐瞒真相的罪名,涉嫌抄袭罪名。严重以后是要被剔除学籍的。
  4. 答:论文造假,郑大一附院38名医生被通报处理,它涉嫌论文数据和图片造假等
问:天津大学一教授被实名举报学术造假,学校如何处理的?
  1. 答:天津大学化工学院11月19日对外发布声明,因收到实名举报,学院成立了专门调查组,经初步调查核实,张裕卿教授存在学术行为不端事实,目前学校已经与张裕卿解除聘用合同,其它问题将进一步调查核实。11月19日晚,记者查询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官网发现,在“师资队伍”页面中已不见“张裕卿”的姓名和介绍。
    记者了解到,举报人为原天津铅搜大学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吕某。在举报信中,吕某称其来自普通的农民家庭,于2014年被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师从导师张裕卿。举报材料称,张裕卿在2011年到2020年间,所做的实验、发表的论文多次造假,并多次帮助其女儿发表论文等。
    读完吕某整个举报信,实在让人感觉非常震惊。天津大学作为一所著名的985大学,而且化工专业全国第一,却出了张裕卿这样一位造假大师,而且还是明目张胆的造假,带着学生一起造假,不可思议。
    扩展资料:
    学术造假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由学风不端导致的学生教师急功近利的行为,如论文抄袭、搭车署名、粗制滥造编凑教材等;
    第二类是利用职务职位和社会影响力进行不正当占有学术资源,如垄断学术资源、甚至侵吞科研经费等;
    第三类是指从法律界定上讲,已经对知识产权、著作权和发明专利等构成了侵害的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认为,对于第一野罩类行为,应当侧重从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术道德方面予以引导,而对第二类和第三类行为,则应该严格执行现有法律规定或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法律性规定,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槐脊历约束和防范学术造假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
  2. 答:11月19日,一篇长达123页的实名举报材料在 传播,称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张裕卿教授和其女学术造假。记者了解到,举报人为原天津大学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吕某。在举报信中,吕某称其来自普通的农民家庭,于2014年被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师从导师张裕卿。
    举报材料称,张裕卿在2011年到2020年间,所做的实验、发表的论文多次造假,并多次帮助其女儿发表论文等。
    “张裕卿教授不仅使用造假的实验记录,造假的实验数据,还用和这个项目无关的文章来骗考核人,最后当考核人来我们实验室检查时,张裕卿当着我们学生的面拿出一大瓶购买的二氧化硅粒子说是我们自己合成的多功能新型粒子,指着我们实验室十几年前搭的不锈钢装置说就是用这个给他们做的铸膜液。”举报人称,那个不锈钢装置早已年久失修,张裕卿前一天才把早已掉落的插头接好,第二天说就是用这个装置给他们做的铸膜液。
    举报人称,2017年,他曾就学术造假携搜事件和张裕卿沟通,张裕卿在给他发的邮件里称“你目前的行为已经构成歪曲事实、敲诈勒索,这个情况学校已经获悉,并在公安局报警。如果你不停止你的做法将会承担相应的知岩后果。”
    扩展资料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回应:
    据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网站19日消息,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收到有关张裕卿教授的实名举报后,学院立即成立专门调查组,依规开展调查。经调查组初步查证,认定张裕卿教授学术不端行为属实。
    张裕卿教授承认其本人有学术不端行为,并愿意承担全部责任。目前,天津大学已解除与张搭隐御裕卿的聘用合同。其他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
    参考资料来源:
  3. 答:查实之后
    开除处理
    学术造假不入刑
    开除是最严肃的处理了
大学论文造假处理案例分析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