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步实施税制改革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吴盛杰[1](2020)在《建政初期南京城乡商业的重构(1949-1957)》文中提出本文采用“中观”的视角,以1949年以后南京地区城乡商业的变革为中心,尝试考察新中国建立初期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的详细情况及驱动要素。建政前,商业在南京的经济结构中占比很大,工业占比则较小。新政权建立后,提出了要将“消费的南京转向生产的南京”的总体目标。在这一基本方针的指导下,新政权逐步对南京城乡商业的结构和形态进行了重构。首先,新政权通过打击投机、稳定金融物价等措施逐步建立了新的经济秩序,与此同时,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南京的消费商业迅速衰落,新政权则乘势展开了对城乡商业的初步改造。急剧的变化使得私营商业一度陷入困境,经过政策调整以及广泛的开展城乡物资交流,城乡商业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朝鲜战争时期,由于加工订货的增多,私营商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然而随着“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这一进程被打断,且相比于私营工业,私营商业在运动中受到了更大的冲击。新政权则利用这个机会进一步展开对南京城乡商业系统的重构,南京市的经济结构自此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后,南京首先根据中央的政策淘汰了私营批发商,其次由于市场大环境的变化,从统购统销的几个行业开始,私营零售商也逐渐接受改造。及至1956年开始的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南京的社会商业走向全面的公有化,但过快改造打乱了商业系统的运行,给城乡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因此不得不再次回到市场机制。本文以南京地区的报刊、档案资料为主,结合其他相关文献资料,在关注国家政策的制定的同时,也详细考察了南京市新政权对政策的执行情况。通过这个过程,本文展示了地方社会经济变革中的复杂性,特别是在私营商业的改造之外,也注意到了公营商业的发展及其在地方社会经济变革中的重要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与过往学术界关于新中国初期政治经济变革研究中的一些观点展开对话,并提出政治考量是驱动地方经济变革的主要因素。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绪论、正文和结语。其中正文部分共八章。第一章主要论述中共占领南京之后在南京建立新的社会经济秩序的过程,其中重点考察了中共接管大城市的经济政策的形成过程以及在南京的执行情况。第二章主要论述新政权对南京社会商业进行的初步改造,其中重点考察了针对南京市社会商业的具体情况,新政权在私营商业改造、城乡物资交流和工商关系的变革上所具体施行的办法。第三章主要论述第一次商业调整政策出台的背景、方案及其在南京推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第四章主要论述朝鲜战争开始后,南京市新政权面对战时状况对社会商业方面的问题所作的处理。第五章主要论述南京的“三反”“五反”运动及其对社会商业变革产生的巨大影响。第六章主要考察南京地区地方国营商业推行经济核算制,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成果与问题。第七章主要论述在进入社会主义改造阶段后,南京市新政权对私营批发商、私营零售商的改造过程,以及在城乡推行粮食统购统销的过程及其一系列的影响。第八章主要考察在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到来后,中央政府、南京市新政权与南京私商、小商小贩之间的三方互动及其结果。
谭飞[2](2019)在《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收入分配问题不仅事关社会公平,更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基石。自由市场并不必然带来公平的收入分配,即使是完善的市场机制也可能会产生难以接受的巨大收入差距。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645亿元提升至2018年的90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元提升至28228元。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我国已经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创造了经济发展奇迹,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居民收入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成为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隐患。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改革开放后,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一直呈上升趋势,2008年达到创纪录的0.491。尽管近十年来收入分配差距呈微弱的下降趋势,但基本维持在0.46以上的高警戒水平,居民收入差距持续分化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激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的不满,成为当前公共政策领域研究的重点和难点。要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收入分配机制,税收制度大有可为,而税制结构的完善又是重中之重。通过税制结构的优化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有利于减少贫困,有利于改善不同收入等级的差距,同时还能把资源配置得更加合理,减轻经济发展对环境带来的压力。然而,目前我国以货劳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效果却不尽人意,原因在于我国经济转型速度太快,而税制结构调整的步伐较慢,这使得间接税和直接税占我国税收的比例失调。具体表现在税种设置不合理、税系结构不合理、地方税体系建设不成型。进入新时代以来,共同富裕的理念不断强化,有学者认为如果要让社会更加和谐、公平、公正,必须缩小不同家庭间的收入差距,也就是说政府要想办法优化收入分配,调整税制结构,进一步推动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的重大理论课题,也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本文从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视角出发,使用规范和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探讨了税制结构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机理,对比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演变趋势并总结了经验教训,提出了推动我国现阶段税制结构优化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希望能达到改善我国收入分配现状,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的目标。为全面系统地研究如何构建有利于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本论文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具有哪些理论与实践意义,用了什么样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指出了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梳理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文献,并作简要评述。第2章主要阐述了收入分配、税制结构及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理论,并从理论上分析了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和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搭建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第3章详细介绍了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尤其是2005年以来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及规律,并从收入分配视角分析了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第4章主要运用多元回归模型对我国当前的所得税、财产税、货劳税对要素收入份额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分区域探讨要素收入分配的差异。第5章实证分析了我国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整体效应,同时运用非参数可加模型探讨了我国税制结构对不同区域居民收入分配影响的差异性,为税制结构的优化提供更为精准的实证支撑。第6章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现状,总结了世界主要国家的税制结构演变的基本规律及收入分配效应。根据税制结构国际比较经验和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要素收入分配的实证分析结果,分析了当前我国税制结构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政策建议打下坚实基础。第7章根据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提出了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优化的总体思路和改革建议。第8章对研究内容进行梳理和总结,并就未来的研究方向和税制结构的优化进行了展望。通过对实证和理论分析,我国当前的税制结构整体不利于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现行各税类和税种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效果上确实与理论预期存在较大的落差,主要结论如下:第一,货劳税内部不同税种的收入调节作用有正有负,但对收入格局的整体影响为负。其中,增值税对要素收入分配和居民收入分配均表现出明显的累退性,消费税和营业税在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中表现不一,但整体不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第二,企业所得税不管是对居民收入分配还是对要素收入分配都表现出一定的累进性,即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影响积极,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个人所得税则表现出一定的累退性,尽管在不同区域间存在差异性,但总体上不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2019年1月开始执行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其收入分配效果还有待观察。第三,财产税和其他类税尽管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有利于收入分配差距缩小的调节效果,但受课税范围、规模所限,调节功能基本缺失。基于以上三点主要结论,本文提出优化税制结构的主要对策有:第一,降低货劳税比重,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货劳税体系。降低货劳税比重是当前实现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主要方向。要继续简并降低增值税税率,完善抵扣链条,避免重复征税影响减税降费的效果。要加大消费税改革,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优化税率,适当提高奢侈品消费和资源耗费型消费行为的税率,加强对非生活必需品消费税的征管力度。第二,逐步提升所得税比重,强化其收入分配功能。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应尽快完善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制度,加大对资本性收入的课税力度,适当降低劳动所得课税税率,减少税率等级,维持工资薪金课税的最高边际税率,逐步扩大专项支出抵扣范围和力度,加强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企业所得税方面,应主要着眼于扩大承担大量就业的中小企业的成本费用扣除项目、范围与比例,加大投资抵免的范围与力度,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第三,完善财产税,适时推出房地产税。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逐步推进”的基本方略适时推出房地产税,同时探索如何加大对社会存量财富的征税力度,提高财产税在国家税收收入中的占比。本论文试图在国内外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其可能的创新点有:第一,本文同时探讨了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和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并分析了税制结构对区域收入分配影响的异质性。本文利用2003年至2016年国内30个省份的数据,不但研究不同税种在不同地区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还尝试探讨了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进一步丰富了我国税制结构收入分配效应的研究成果。第二,本文在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基础上,引入非参数可加模型创新性地开展了税制结构对我国的收入分配效果非线性的实证分析,一改诸多学者使用线性模型分析收入分配过程中税制结构作用的做法,研究工具和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由于收入分配问题的复杂性和收入数据的隐蔽性,官方公布的可查的统计数据十分有限,对税收政策的收入分配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不可避免会遇到各种困难,本文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因缺少足够的微观收入数据和税收数据,文中实证分析没有直接落实到个人或家庭层面,最后的结论是建立在宏观数据基础之上,使得研究价值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离预定目标还有一定距离。第二,本文的研究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使用的研究工具和方法还不够丰富、成熟。本文主要从税制结构对居民整体收入分配的影响方面进行探讨,尽管也分区域进行了分析,但没有从城乡差距、行业差距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范围不够全面。本文主要使用了非线性模型,但未能充分探讨该模型测算结果的可靠性,分析结果有待进一步验证,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的可操作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第三,由于数据收集难度较大,本文对各税种的研究还不够细致、全面。本文主要分析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五种主要税种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对其他税种较少涉及。另外,由于写作时限的原因,缺乏近年来“营改增”、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收入分配效果的研究。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和完善。
蔡婷[3](2019)在《上海市房产税个人遵从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指出十九大以来,“健全地方税体系”、“房产税改革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等官方层面的发声越来越多,房产税取代已废除的营业税成为主要地方税种的咨政建言也不时出现。目前,上海试点的对个人居住用房征收房产税的政策是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一种有益尝试,纳税人税收遵从的程度对于房产税改革的推进具有内在深远的影响。上海房产税纳税人税收遵从的研究不仅可以降低税收征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同时可以促进地方税收收入可持续健康增长。一方面,本文介绍了我国房产税制度转变,发现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在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征税对象和适应新形势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同样,本文针对上海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改革存在的计税依据不合理、征收范围窄、数据公开缺失和试点办法在法理上不成立等问题,对我国今后房地产税改革提出完善前期配套制度和明确房产税的财产税属性的展望。另一方面,通过研究国内外税收遵从理论、影响因素和房产税税收遵从方面的既有成果,结合房产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访谈,本文提出税收公平、公共产品、税法威慑、税收道德、纳税服务和遵从成本等六个影响税收遵从的假设因素。本文通过问卷的形式获取纳税人在房产税申报期间的相关数据,运用SPSS软件对税收遵从行为作回归分析和相关性分析,发现公共产品和纳税服务与房产税税收遵从相关性较强,其余因素与房产税税收遵从相关性较弱。最后,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和问卷结果提出提高上海现有房产税税收遵从度的建议,包括加强税法和税收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加强税法威慑。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今后房地产税改革提出建议,包括完善房地产税税法和税制、建立健全相关前期配套制度、探索高效的征收管理方式和逐步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
张宏华[4](2019)在《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乡村社会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模范的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不仅培植了抗日力量为抗战胜利做出贡献,而且在乡村社会管理、民生建设、文化生活和社会规范中均注入新内容,基本上展开了一次完整的社会改革和社会建设试验,其内容在与原有乡村社会本色的交织互动中或急或缓地改变着华北这片土地与土地上的民众,创造着一个新社会。根据地乡村的社会改造与建设是在中共领导的革命中的改革,亦为新中国成立后全方位大规模的社会改造与改革积累了经验教训。本文以中共党史与乡村社会史相结合的研究视角,运用详实的史料阐释了中共领导根据地乡村社会改革和建设的历程以及根据地乡村社会变化的“实相”,力求展现历史发展过程中鲜活、真实、曲折而丰富的内涵。论文以回顾抗战前夕的晋察冀乡村社会状况为起点,从自然条件、政治生态、农民生活和社会文化等方面勾勒了根据地乡村社会建设展开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生态;对晋察冀根据地乡村社会管理、民生建设、思想文化建设和社会规范进行了历史考察。在根据地传统的乡村管理中,中共这一现代政党组织的全新介入,使乡村社会管理发生了质变。中共作为外来组织力量通过推行新的方针政策、改造乡村政权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而实现了国家意识向乡村的渗透。根据地乡村议行合一的行政体系取代了旧有的宗族、鬼神系统;选举政治的实践和新型社会组织的创立,使民众开始有效参与乡村社会管理;底层农民成为乡村社会领导层中的新兵,创新了乡村社会管理的基本模式。根据地乡村的民生建设围绕民众生产生活展开,通过发展生产、变革生产关系、调整利益分配、推行基本社会保障,形成新的乡村利益整合机制,减轻了农民负担,改善了农民生活。根据地教育、报刊、大众文艺活动的蓬勃开展丰富了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新的价值观和行为观、新的政治意识和社会意识亦随风潜入,无声地进入农民内心。根据地乡村社会规范在道德、生活习俗、法律和社会风气四个层面实现着革新。在残酷的战争与紧张的革命中,上述种种变革均存在不同程度不同角度的张力:外来新文化与乡土传统文明之间的隔膜、外来组织力量与地方不同势力之间的博弈、中共革命追求与农民现实诉求之间的距离、政策制定与实践推行之间的落差、有限资源与更大需求之间的矛盾等问题,都对中共局部执政和目标实现形成挑战。在此过程中,中共通过整党整风的路径以使自己的组织队伍与乡村的社会实际耦合,几乎在每一项工作中都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学习,使基层干部这一党与乡村沟通的中介更符合党的要求和期望,使党员干部群众领袖能够既领会上级要求又契合本地实际推动工作,使政党意志真正深入乡村;乡村政权在实践中不断整理整顿、持续改造,克服种种政策上的、制度上的以及干部作风方面等新情况新问题,使基层政权在与既有乡村权力权威的较量中提升效率、完成任务、实现使命;各种文化载体、社会规范中政治内容的充斥、宣传鼓动激励等手段的充分运用,各种政策活动的内容与形式相互交融均强化了根据地各项建设的实效,加上利益的驱使促动农民尤其基层干部追随中共的政策指向,有力地减缓或化解了相关矛盾,使根据地乡村社会建设在战争革命中深入向前推进。中共领导的根据地建设催生了乡村社会的现代性因素,逐渐将根据地塑造为一个既不同于国统区又不同于传统乡村的新社会形态,是近代中国现代性最薄弱的乡村由传统向现代化演进的成功探索。探索的历史经验对中共处理全国执政中的新农村建设具有启示意义。虽然今日之中共非昨日之中共,今天的乡村亦非昨天的乡村,但今天的中共仍需全面深化改革,以改革的成效促进发展,以改革的成功巩固执政地位,今天的乡村乡民仍在向现代化迈进的路途,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面临的主题主要任务与当年并没有质的不同,只是具体内容的程度数量的差别。吸取根据地乡村在政党介入中的整党整风、政权建立中的整理整顿、政策制度出台实施中的调整调适以及乡村建设中社会管理、民主民生、文化教育、社会规范和社会风气全方位系统变革的经验,对新农村建设大有益处。
孙艺博[5](2019)在《H省“营改增”政策实施效果研究 ——基于H省近6年税收数据的面板分析》文中提出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作为“十二五”规划时期和“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税收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其核心就是调减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使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使其征收额增大。有利于整体上行业企业税负的减少,推动行业内部结构优化和转型及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增效,也引领税收体制及税务部门改革向纵深发展。同时,“营改增”政策带来地方税收减少的负面效应,存在地方政府事权不断扩大,支出压力增大的现实困境。因此,本文以H省14个市2011-2016的税收面板数据为样本,运用双重差分模型测算H省“营改增”政策效果,并提出H省“营改增”政策体系优化的建议。第一章探讨“营改增”政策相关概念,研究“营改增”政策出台的目的、实施步骤及意义,分析“营改增”政策背后暗含的理论依据:负担平等和税收中性、税收经济效率和税收行政效率、公共财政和税收分割理论、后实证主义政策评估理论。第二章以H省税收面板数据为例,分析“营改增”政策在试点推行中取得的成效:减轻企业税负,转变地方税收增长方式;企业内部结构完善,为供给侧建设搭建新的平台;为H省国地税部门改革带来新契机;促进综合治税平台的搭建。同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H省企业税负减少但地方政府失去主体税种;H省企业内部结构但违背税收中性原则;H省国地税部门合并工作存在难度;H省税收信息化建设存在不足。第三章对H省“营改增”政策效果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借鉴双重查分法估计“营改增”对地方政府税收减少的政策贡献量,包括双重差分法的引入和该政策的适用性,回归模型的设定和数据描述,报告主要回归结果:营改增政策对地方税收收入有一定的负效应,对样本期间H省地方税收减少的贡献量高达27.6%以上,该影响有一定的持续性,政策实施全面推开时效果显着,且以上结论通过稳健性检验等。并对“营改增”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原因分析:“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各年度效力变化分析;不含和包含其他控制变量的估计效果对比分析,探究该影响的持续性。第四章结合当前H省“营改增”政策实施现状及回归结果,提出“营改增”政策体系可从五个方面进行优化,即中央政府完善增值税税制,在直接税和间接税保持均衡;H省政府促进地方税系和辅助税系的配套,规范税务部门征收管理;各市政府发展区域经济。
韩厚明[6](2018)在《张家山汉简字词集释》文中研究表明1983年底至1984年初,湖北江陵张家山M247号汉墓出土大批竹简,其中包含大量汉初法律文书,这是继睡虎地秦简之後法律简牍的又一重大发现。经过初步清理之後,这批竹简包括《历谱》、《二年律令》、《奏谳书》、《脉书》、《算数书》、《盖庐》、《引书》、《遣册》八种,共1200余枚竹简。《历谱》共18枚竹简,记录时代爲汉高祖四年(前203年)至吕后二年(前186年)後九月,其中简二记录有“新降爲汉”四字,是汉王朝创立过程中的真实写照。《二年律令》共540枚竹简,是汉初吕后二年的律令摘抄,共有汉律27种、《津关令》1种,这是汉代成体系法律简牍的首次发现,弥补了汉代法律史研究资料不足的遗憾。《奏谳书》共228枚竹简,内容爲秦及汉高祖时期奏谳文书摘录,保留了奏谳文书的基本格式,对研究秦及汉初司法审判制度有重要意义。《脉书》共66枚竹简,以病候及阴阳十一脉经、脉法等爲主要内容,大部分见於马王堆帛书《阴阳十一脉灸经》,比後者保存更完好。《算数书》共190枚竹简,是实用算题合集,内容形式与传世数学文献《九章算术》类似,比後者时代早二百余年。《盖庐》共55枚竹简,以申胥(伍子胥)与盖庐(吴王阖闾)的对话爲文本形式,具有浓厚的兵阴阳色彩。《引书》共112枚竹简,是首次发现成篇的汉代导引术文献,可与马王堆《导引图》相参照。《遣册》共41枚竹简,爲随葬物品清单,其中记录有书一笥,正与出土竹简相合。值得一提的是,墓葬还出土鸠杖一枚,这说明墓主人年事已高。张家山M247号汉墓自发掘至今已有34年,全部竹简释文公布於2001年,迄今已有16年,因其竹简内容具有重要研究价值,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相关论文总计上千篇,着作数十部,相关研究纷繁复杂,因此有必要对以往研究历史进行综合梳理,同时结合学者的研究成果,对竹简文本进行重新校勘,对疑难词汇进行辨析考证,这也是本论文的写作目的所在。本论文共分上下两编,上编有三个章节。第一章绪论,介绍M247号汉墓的发掘情况,墓葬的形制及随葬物品,墓主身份,论述出土竹简的主要内容及其释文公布情况,以及本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意义。重点内容是对张家山汉简各部分的研究综述,以期把握既往学界的研究概况。第二章张家山汉简释文校注,这部分以《张家山M247号汉墓竹简(释文修订本)》、《二年律令与奏谳书》所刊布的释文爲底本,吸收学界对竹简文本的校勘成果,参照整理者原图版及红外綫图版,对张家山汉简释文进行再校勘,对重点难点词汇进行校注,以疏通文意。第三章相关问题研究,包括《二年律令》编联整理与研究、重点词汇研究梳理与考证,如“颇”、“毋害”、“出入罪人”、“完刑”、“行钱”、“以上、以下”。下编主要内容是字词集释和参考文献。字词集释首先列举字词条目,其次选取有代表性的辞例1-5条,最後以时间爲序摘录学者研究成果,对其中需要补充及辨析的词条以按语形式说明。最後是本论文的参考文献。
郑雁[7](2016)在《晚近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的发展与启示》文中研究表明晚近,跨国企业利用无形资产进行利润转移已经成为其逃避税的重要手段。基于无形资产的独特性和垄断性,传统正常交易原则在无形资产转让定价问题上的适用面临严重挑战。为了应对此种挑战,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始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制度进行一系列改革与创新。本文以BEPS行动计划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的重大影响为时代背景,以美国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和OECD转让定价指南为主要考察对象,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交易承认、无形资产的界定、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以及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方法等领域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规则的形成、适用及发展进行系统梳理、对比、分析和评价,并提出我国转让定价立法的应对之策。除导言和结语外,本文共包括四个部分:第一章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交易确认的三大原则“经济实质原则”、“现实可行选择”和“商业理性标准”的形成、发展及适用进行探讨。传统正常交易原则适用范围的扩张表现在税务机关转让定价审查的范围从定价审查向交易架构审查的扩大,而上述原则的引入为税务机关在一定条件下行使交易否定权或重新定性权提供了依据。本章重点针对2015新指南在上述三个原则方面的新发展进行评析,指出仍需完善与改进之处。第二章对无形资产界定问题进行探讨。通过对美国无形资产界定相关立法及实践以及OECD转让定价指南相关规定的研究,分析在无形资产界定问题上国际社会的主流观点与发展趋势。重点围绕“商誉和持续经营价值”、“集合劳动力/在岗劳动力”以及“集团协同作用”等“软性无形资产”在无形资产界定问题上的争议进行剖析,并系统评介2015新指南在无形资产界定方面的新规定及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2015新指南虽未将“选址节约”等区位优势认定为无形资产,但允许在可比性分析中作为可比性因素加以考虑,发展中国家可以借此争取区位优势带来的超额利润。最后,针对我国在无形资产界定方面的最新立法发展,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第三章分别从营销型无形资产的范围界定、所有权归属、价值回报三个方面探讨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问题。晚近营销型无形资产的界定有逐渐扩大趋势,而“明线检验标准”并未成为各国普遍承认的营销型无形资产产生的判断标准,在实践中极易引发争议。在所有权归属上,系统介绍了美国财政部规章这方面的立法发展及司法实践,以及新指南对美国相关规定的借鉴与发展。在价值回报上,区分不拥有商标或商号的企业从事市场营销活动的价值回报和联合品牌情形下经销商的价值回报两种情形,分别进行探讨。以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对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规制的发展动向可以为我国相关立法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启示。第四章探讨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方法问题。首先以美国的“最佳方法规则”和OECD指南的“最适当方法”规则为研究对象,考察了晚近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方法选择上的规则发展。接着,针对全球价值链下交易利润分割法的适用可行性展开研究。各国对于交易利润分割法的适用持谨慎态度,反对其扩大适用。交易利润分割法在实践中仍存在较难解决的困难,但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全球价值链下交易利润分割法适用规则的制定,将对国际税收利益的分配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发展中国家应积极参与规则制定,维护本国应有的税收权益。
张爱菊[8](2014)在《我国物业税立法问题研究》文中认为2003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城镇税费体制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这既是物业税一词在政府层面的首次提出,亦是国内理论界将物业税问题纳入研究视野的缘起。国内外学者对物业税研究的共同关注点,主要集中在物业税的基本内涵与原理、功能、具体制度的构建以及国外物业税制度的借鉴等方面。基于我国不动产税制的现状,国内不少学者将自己研究的兴趣点放在对现行不动产税收领域中相关税费的取消与整合问题上。虽然学者们对物业税问题都做了一些有益的探讨,但仍有诸多不足之处的存在:缺少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对物业税承载的价值目标缺乏多元性的分析;缺乏对国内物业税法律制度构建的系统性的理论阐释。本研究将立足于弥补以上研究之不足,以期研究成果能满足我国理论与现实之需。研究由以下几部分构成:第一章物业税的理论分析。本章首先从理论上对物业、物业税的概念进行梳理与界定,并据以确定论文中主题“物业税”的范畴。在此基础上,一方面从财产可税性的两个视角,经济学基础和法哲学基础对物业税课征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据以为物业税征收寻求合理的理论支撑。另一方面,对物业税价值目标进行历史考察,并提出我国物业税立法所应追求的价值目标。第二章域外物业税立法经验与我国物业税的历史变迁。本章首先选择几个在物业税制度上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对其物业税立法进行比较。并且回顾了我国物业税的历史变迁。研究发现,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地区)都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物业税制度,尽管各国(地区)在物业税立法模式、价值目标、税权分配、课税要素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我国在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制度方面还存在着严重不足。研究建议,应当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并根据我国现有国情,整合我国现有房地产领域的税种,弱化房地产流转环节的税收,重视房地产保有阶段的税收,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行之有效的物业税法律制度。第三章我国物业税立法的价值目标。本章利用相关理论,从私人财产权保护、宏观调控房价、完善现有房地产税收体制等视角出发,分析了我国物业税应当承载的价值目标。研究认为,税法发展到今天,它的价值目标已趋于多元化。国家层面上物业税改革的首次提出,是为了改善我国现有不动产税收中的各种混乱状况,物业税法律制度的构建所承载的价值目标之一,应为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税法现代化的目标使得从私人财产权保护视角研究物业税立法问题成为必然,同时亦为税法现代化研究提供了一条可行的路径。保护私人财产权应当成为现代税法所承载的价值目标,亦是物业税立法所应追求的目标。宏观调控是现代税法价值目标之一。作为政府调控工具,物业税具有宏观调控房价,保障居民住宅权实现的价值功能。因此,我国物业税现阶段应追求的价值目标有三:保护私人财产权;宏观调控房价、保障居民住宅权;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三项价值目标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辅相成的。第四章我国物业税立法模式的选择。本章通过对沪渝两地房产税试点改革的实证分析,得出结论:房产税试点改革只是我国物业税改革进程中的一个妥协的产物,其不仅未在调控房价方面发挥有效的调控效果,而且,《试点暂行办法》亦难以实现优化我国现有房地产税收体制的目标,具体课税要素的设计亦不利于实现对居民财产权保护的价值目标。因此,应当借鉴各国(地区)财产税立法模式,选择适合我国具体国情的物业税立法模式——特别财产税下纯粹的混合立法模式。具体而言,在选择将土地税与房屋税合并立法模式的基础上,保留土地出让金,不将其纳入物业税;将土地增值收益并入物业税;取消城镇土地使用税,避免物业税的重复征收。第五章我国物业税税收归属与权力分配。通过对税收划分的理论基础、税收收入归属划分应遵循的原则、物业税税收归属的直接依据等问题的研究分析,提出了我国物业税在税收收入归属方面应当做出的制度选择。并通过对物业税税权划分进行一般理论分析、我国现实状况解剖、国际通行做法借鉴,在我国物业税税权纵向分配与横向划分方面提出合理的制度建议。研究认为,在税权纵向分配上,应当赋予地方政府适度的物业税立法权,并将全部的执法权交由地方税务部门行使。在税权横向分配上,物业税的选择应当走行政立法与税收法定主义的协调之路。第六章我国物业税课税要素的设计。本章主要对物业税课税要素的设计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研究认为,物业税的纳税人应该确定为拥有不动产的所有人,纳税对象应该涵盖城镇居民个人所拥有的房产,并将农村房产列入征税范围,但应当给予适当的优惠减免。物业税税率的设计,应该从税率模式、税率决定的主体、税率水平的决定依据等多维度来进行考察。应借鉴各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为物业税的计税依据,并通过差别税率的运用、税收减免以及免征额的设定来设计我国的物业税税收优惠措施。另外,在有关物业税配套法律制度构建方面亦提出一些相应建议。
李刚,张芸,石楚[9](2012)在《2010年财税法理论研究综述》文中研究表明目次一、财政法理论研究综述二、税法总论研究综述三、税收实体法研究综述四、税收程序法研究综述五、海峡两岸与国际税法研究综述一、财政法理论研究综述(一)财政法总论就经济法的"龙头法"问题,有学者指出从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反映
李刚,张芸,石楚[10](2012)在《2010年财税法理论研究综述》文中提出目次一、财政法理论研究综述二、税法总论研究综述三、税收实体法研究综述四、税收程序法研究综述五、海峡两岸与国际税法研究综述一、财政法理论研究综述(一)财政法总论就经济法的"龙头法"问题,有学者指出从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反映
二、分步实施税制改革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分步实施税制改革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建政初期南京城乡商业的重构(1949-1957)(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资料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四、几个概念的界定 |
第一章 建立南京城市经济的新秩序 |
第一节 中共接管城市的经济政策 |
第二节 南京市新政权的建立 |
第三节 建立市场和金融的新秩序 |
第四节 增加财政收入的措施 |
第二章 城乡商业的初步改造 |
第一节 中共中央的商业政策 |
第二节 南京公营商业体系的初步建立 |
第三节 私营商业的初步改造 |
第四节 城乡交流与商业转型 |
第五节 重塑工商关系 |
第三章 南京的第一次商业调整 |
第一节 第一次商业调整的背景 |
第二节 中共中央调整商业的政策 |
第三节 南京调整商业的过程 |
第四节 南京调整商业后的情况 |
第四章 抗美援朝时期的商业与政治 |
第一节 战时经济政策及其在南京的执行 |
第二节 公营贸易体系的发展 |
第三节 战争动员对社会商业的影响 |
第五章 “三反”“五反”运动与商业的转型 |
第一节 “三反”运动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
第二节 工商界的“五反”运动 |
第三节 “五反”运动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
第四节 第二次商业调整 |
第六章 国营商业走向计划经济模式 |
第一节 国营商业推行经济核算制 |
第二节 全面推行经济核算制的难点与问题 |
第三节 国营商业向计划经济的过渡 |
第四节 国营商业体制的继续变革 |
第七章 私营商业与自由市场的改造 |
第一节 改造私营批发商 |
第二节 粮食的统购统销与市场的剧变 |
第三节 国家资本主义与私营零售商的改造 |
第八章 走向全面公私合营 |
第一节 突如其来的全面公私合营 |
第二节 对私营工商业者的改造 |
第三节 对小商小贩的改造 |
第四节 “反冒进”与市场的回归 |
结语 |
一、“中观”视角下地方社会经济变革的复杂性 |
二、政治驱动:商业改造中的决定性要素 |
三、南京社会经济变革中的一般性与特殊性 |
参考资料 |
后记 |
(2)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与作用 |
1.2.2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1.2.3 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1.2.4 税制结构的选择与优化 |
1.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图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图 |
1.6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6.1 创新之处 |
1.6.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收入分配与税制结构的理论基础 |
2.1 收入分配理论 |
2.1.1 马克思主义分配公平理论 |
2.1.2 福利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 |
2.1.3 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 |
2.1.4 皮凯蒂的收入分配理论 |
2.2 税制结构理论 |
2.2.1 税收分类理论 |
2.2.2 税制结构模式选择理论 |
2.3 税制结构调节要素收入分配的理论基础 |
2.3.1 货劳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3.2 所得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3.3 财产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4 税制结构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理论基础 |
2.4.1 货劳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2.4.2 财产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2.4.3 所得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第3章 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与现状 |
3.1 我国税制改革历程 |
3.1.1 计划经济时期 |
3.1.2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 |
3.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 |
3.2 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 |
3.2.1 货劳税的结构变化 |
3.2.2 所得税的结构变化 |
3.2.3 财产税的结构变化 |
3.3 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 |
3.3.1 货劳税内部结构 |
3.3.2 所得税内部结构 |
3.3.3 财产税内部结构 |
3.3.4 直接税、间接税结构 |
第4章 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4.1 模型构建的理论基础 |
4.2 模型构建、变量选择和数据处理 |
4.2.1 模型构建 |
4.2.2 变量选择 |
4.2.3 数据来源与处理 |
4.3 相关检验及估计方法 |
4.4 税制结构对劳动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结果分析 |
4.4.1 解释变量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 |
4.4.2 控制变量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 |
4.5 税制结构对资本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结果分析 |
4.5.1 解释变量对资本收入份额的影响 |
4.5.2 控制变量对资本收入份额的影响 |
4.6 税制结构对区域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4.6.1 货劳税的影响 |
4.6.2 所得税的影响 |
4.6.3 财产税的影响 |
4.7 实证小结 |
第5章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5.1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总体效应分析 |
5.1.1 模型设计 |
5.1.2 变量设定 |
5.1.3 数据处理 |
5.1.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2 税制结构对区域居民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分析 |
5.2.1 非参数可加模型构建的理论基础 |
5.2.2 模型构建、变量设定与检验 |
5.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3 实证小结 |
第6章 税制结构的国际比较与我国税制结构的问题 |
6.1 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比较 |
6.1.1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演进与现状 |
6.1.2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比较 |
6.2 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比较 |
6.2.1 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现状 |
6.2.2 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比较 |
6.3 我国税制结构现存的问题 |
6.3.1 税制结构未能更好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
6.3.2 税制结构未能充分发挥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 |
第7章 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优化路径 |
7.1 税制结构优化的总体思路 |
7.1.1 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理念 |
7.1.2 以打造均衡的“双主体”为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方向 |
7.1.3 以构建合理的要素收入分配和区域收入分配机制为着力点 |
7.2 税制结构优化的具体措施 |
7.2.1 货劳税的调整与完善 |
7.2.2 所得税的调整与完善 |
7.2.3 财产税的调整与完善 |
7.3 推进其他配套措施的完善 |
7.3.1 建立第三方信息披露制度 |
7.3.2 加强税收信用制度建设,完善个人收入信息体系 |
7.3.3 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税收征管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上海市房产税个人遵从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税收遵从理论研究 |
二、税收遵从影响因素研究 |
三、个人住房房产税及其税收遵从研究 |
四、研究现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二章 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个人居住用房 |
二、房产税 |
三、税收遵从 |
第二节 税收遵从的理论基础 |
一、期望效用理论(EU) |
二、前景理论(PT) |
三、相关理论在本文中的应用 |
第三章 我国房产税改革及展望 |
第一节 我国房产税制度演变 |
一、历史沿革 |
二、《房产税暂行条例》 |
第二节 上海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 |
一、政策背景 |
二、主要内容 |
三、征管方式 |
四、调查访谈 |
五、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房地产税改革展望 |
一、房地产税改革进程 |
二、房地产税改革难点 |
三、房地产税改革要点 |
第四章 上海房产税个人遵从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第一节 问卷设计 |
第二节 研究假设 |
第三节 数据收集与分析 |
一、调查数据收集 |
二、假设影响因素与税收遵从的相关性分析 |
第四节 实证分析结论及其原因分析 |
一、强相关因素 |
二、弱相关因素 |
第五章 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提高上海现有房产税税收遵从度建议 |
一、加强宣传教育 |
二、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
三、加强威慑效果 |
第二节 对我国今后房地产税改革建议 |
一、进一步完善房产税相关税法和税制 |
二、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
三、探索高效的征收管理方式 |
四、逐步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4)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乡村社会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抗战前夕的晋察冀乡村社会 |
一、自然条件 |
二、政治生态 |
三、农民生活 |
四、社会文化 |
第二章 晋察冀根据地乡村社会管理 |
一、乡村政治环境的改变:中共介入乡村社会管理 |
(一)党初步下沉乡村和党员大量发展 |
(二)党的整顿与初步巩固 |
(三)党组织与党员的纯洁化 |
(四)整党整风与党的一元化领导 |
二、乡村社会管理模式的创新:乡村行政组织的重构 |
(一)新行政机构的建立:村公所与村民代表大会 |
(二)村级行政机构的持续改造 |
三、乡村社会领导层中的新兵:底层农民的崛起 |
(一)乡村领袖的成分:“贫农”与“贫农+中农”结构 |
(二)乡村领袖的成长:中共之助推 |
四、农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选举政治和新型社会组织 |
(一)选举:农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 |
(二)新型社会组织:农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组织形式与保障 |
第三章 晋察冀根据地乡村民生建设 |
一、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
(一)扩大耕地面积 |
(二)兴修水利工程 |
(三)提高农业生产技术 |
二、组织起来:促进生产 |
(一)推进劳动互助 |
(二)发起农业合作社运动 |
(三)开展劳动竞赛运动 |
(四)掀起大生产运动 |
三、调整分配:改善农民生活 |
(一)减租减息与交租交息政策的实施 |
(二)坚持合理负担原则与实行统一累进税 |
四、社会保障:托底贫困农民基本生活 |
(一)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和政策法规的制定 |
(二)社会保障的实践活动 |
第四章 晋察冀根据地乡村思想文化建设 |
一、教育事业:提高农民文化水平 |
(一)面向青少年的国民教育 |
(二)面向成人的社会教育 |
(三)乡村教育的特点 |
二、报刊事业:开阔农民社会视野 |
三、大众文艺活动:丰富农民文化娱乐生活 |
(一)乡村戏剧运动的蓬勃发展 |
(二)街头诗的昙花一现:“冀中一日” |
(三)文化盛宴:艺术节 |
(四)乡村文化文艺活动的特点 |
第五章 晋察冀根据地乡村社会规范建设 |
一、社会道德规范的改造 |
(一)改造二流子与“懒人” |
(二)禁烟禁毒 |
(三)树立模范 |
二、生活习俗规范的革新 |
(一)更新卫生观念 |
(二)改良卫生习惯 |
(三)倡导中西医结合 |
(四)开展妇婴卫生保健 |
三、法律法制规范的重建 |
(一)法规进村:农民法治意识加强 |
(二)司法下乡:巡回审判与调解 |
(三)法律法规对妇女权益的保障 |
四、优良社会风气的养成 |
(一)中共局部执政的优良作风 |
(二)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
结语 |
一、中共革命与乡村社会变革 |
二、乡村社会建设与新农村建设 |
三、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乡村社会建设的历史经验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5)H省“营改增”政策实施效果研究 ——基于H省近6年税收数据的面板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四、研究内容和创新点 |
第一章 “营改增”政策研究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营改增”政策研究的相关概念 |
一、营业税、增值税的概念 |
二、“营改增”政策实施目的和步骤 |
三、“营改增”政策施行的意义 |
第二节 营改增政策研究的相关理论基础 |
一、税收公平、税收效率理论 |
二、公共财政、财政分权理论 |
三、后实证主义政策评估理论 |
第二章 H省“营改增”政策实施的现状和问题 |
第一节 H省“营改增”政策实施的基本现状 |
一、“营改增”政策实施前H省经济发展的特点 |
二、H省“营改增”政策实施6年税收面板数据变化 |
三、H省“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取得的成效 |
第二节 H省“营改增”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一、H省企业税负减少但地方政府失去主体税种 |
二、H省企业内部结构完善但违背税收中性原则 |
三、H省国地税部门合并工作存在难度 |
四、H省税收收入信息化建设不足 |
第三章 H省“营改增”政策效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定量分析“营改增”政策效果的方法选择 |
一、“营改增”政策效果测度的方法选择 |
二、H省“营改增”政策实施效果的适用性检验 |
第二节 H省“营改增”政策实施效果的具体测算 |
一、测算“营改增”政策效果的回归模型设定 |
二、测算“营改增”政策效果变量来源及描述统计 |
三、报告“营改增”政策效果测算的主要回归结果 |
第三节 影响“营改增”政策实施效果的综合原因分析 |
一、“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各年度效力变化分析 |
二、不含和包含其他控制变量的估计效果对比分析 |
三、对H省营改增政策效果存在问题的综合原因分析 |
第四章 H省“营改增”政策体系优化的建议 |
第一节 中央政府完善增值税税制 |
一、开征零售环节销售税 |
二、合理设计增值税税制要素 |
第二节 中央政府在直接税与间接税设计间保持均衡 |
一、归并整合原有直接税税种 |
二、自然人税收制度设计 |
三、建立水资源税 |
第三节 省政府完善与主体税系配套的辅助税系 |
一、主体和辅助税种的合理搭配 |
二、调整地方的税收管理权 |
第四节 省政府规范国、地税部门合并后的税收征管 |
一、实施好税务部门整合方案 |
二、加强综合治税平台建设 |
三、优化人员配置 |
第五节 各市政府发展区域经济 |
一、各市政府加强政策引导 |
二、各市政府推动产业转型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张家山汉简字词集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上编 |
第一章 张家山M247号汉墓的发掘及竹简研究综述 |
第一节 张家山M247号汉墓的发掘及墓主身份 |
第二节 张家山M247号汉墓竹简的公布与研究 |
一、张家山M247号汉墓竹简释文发布前的研究状况 |
二、张家山M247号汉墓竹简释文及图版公布 |
三、本论文的研究内容与意义 |
第三节 张家山M247号汉墓竹简研究综述 |
一、《二年律令》研究综述 |
二、《奏谳书》研究综述 |
三、《脉书》研究综述 |
四、《算数书》研究综述 |
五、《盖庐》研究综述 |
六、《引书》研究综述 |
七、《遣册》研究综述 |
第二章 张家山M247号汉墓竹简释文校注 |
第一节 历谱 |
第二节 二年律令 |
第三节 奏谳书 |
第四节 脉书 |
第五节 算数书 |
第六节 盖庐 |
第七节 引书 |
第八节 遣策 |
第三章 相关问题研究 |
第一节 《二年律令》编联探讨 |
第二节 汉代副词“颇”浅论 |
第三节 “毋害”词义辨析 |
第四节 “出入罪人”释义及相关问题探讨 |
第五节 完刑的再认识 |
第六节 “行钱”本义考 |
第七节 秦汉户赋缴纳对象分析 |
下编 张家山汉简字词集释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7)晚近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的发展与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案例表 |
导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无形资产转让定价交易的确认原则 |
第一节 经济实质原则 |
一、OECD指南中经济实质原则概述 |
二、2015新指南对经济实质原则的发展 |
三、经济实质原则适用之评析 |
第二节 现实可行选择 |
一、美国对现实可行选择的相关规定 |
二、OECD转让定价指南对现实可行选择概念的发展 |
三、“现实可行选择”概念之适用及评析 |
第三节 商业理性标准 |
一、19950ECD指南中“商业理性标准”的提出 |
二、2008“企业重组讨论稿”对“商业理性标准”的讨论 |
三、2014年“转让定价指南第一章修订讨论稿”的扩大解释 |
四、对商业理性标准的反思与批判 |
第二章 无形资产的界定问题 |
第一节 美国对无形资产界定之规定及实践 |
一、概述 |
二、美国立法中无形资产界定问题的争议焦点 |
第二节 OECD转让定价指南对无形资产界定的探索与发展 |
一、OECD旧指南对无形资产的传统界定 |
二、BEPS行动计划成果对无形资产界定的新发展 |
第三节 转让定价意义上无形资产界定问题的思考及启示 |
一、对新指南关于“软性无形资产”规定的再思考 |
二、“无形资产”的新界定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
三、新指南规定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章 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问题 |
第一节 营销型无形资产的范围界定 |
一、营销型无形资产的定义 |
二、营销型无形资产产生的判断标准 |
第二节 营销型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归属 |
一、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第482节相关规定的发展及评析 |
二、OECD转让定价指南对所有权归属规定的发展 |
第三节 营销型无形资产的价值回报 |
一、不拥有商标或商号的企业从事市场营销活动的价值回报 |
二、联合品牌情形下经销商的价值回报 |
第四节 发展中国家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规制 |
一、印度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规制的发展动向 |
二、对我国营销型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规制的启示 |
第四章 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方法 |
第一节 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 |
一、美国“最佳方法规则” |
二、OECD指南“最适当方法规则” |
第二节 全球价值链背景下交易利润分割法的适用 |
一、转让定价中价值链分析方法的提出 |
二、OECD《全球价值链背景下利润分割的适用》讨论稿评述 |
三、全球价值链背景下交易利润分割法适用的困难及对我国的启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我国物业税立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一) 研究的背景 |
(二) 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 |
(二) 国内研究 |
(三) 现状评析 |
三、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目的 |
(二) 研究方法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框架 |
第一章 物业税的理论分析 |
一、物业税的界定 |
(一) 物业的语源与含义 |
(二) 物业税的概念与范围界定 |
(三) 物业税概念的几点说明 |
二、物业课税的理论依据 |
(一) 财产可税性的经济学基础 |
(二) 财产可税性的法哲学基础 |
三、物业税价值目标的历史考察与现实追求 |
(一) 物业税价值目标的演进 |
(二) 物业税价值目标的历史定位 |
(三) 我国物业税价值目标的现实追求 |
第二章 物业税的域外立法经验与我国物业税的历史变迁 |
一、立法价值目标的选择 |
(一) 财政型目标 |
(二) 政策型目标 |
(三) 混合型目标 |
二、立法模式的类型 |
(一) 一般财产税的立法模式 |
(二) 特别财产税的立法模式 |
三、税收归属与税收权力的分配 |
(一) 税收收入的归属 |
(二) 税收权力分配的国际模式 |
四、课税要素的设计 |
(一) 纳税人的相对一致性 |
(二) 税率的低倾向性 |
(三) 计税依据的趋同性 |
(四) 税收优惠的普遍性 |
五、我国物业税的历史变迁 |
(一) 新中国成立之前物业税源起与发展 |
(二) 新中国成立后的物业税法律制度 |
六、经验借鉴 |
第三章 我国物业税立法的价值目标 |
一、私人财产权的保护 |
(一) 私人财产权保护价值目标提出的时代背景 |
(二) 私人财产权保护纳入税法价值目标的共性理论分析 |
(三) 私人财产权保护作为物业税价值目标的个性理论阐释 |
二、宏观调控房价、保障公民的住宅权 |
(一) 宏观调控:现代税法(税收)价值之取向 |
(二) 税收调控的理论基础 |
(三) 物业税提出的历史背景与时代诉求 |
(四) 国家保障公民住宅权的现实责任 |
(五) 物业税宏观调控房价、保障住宅权的可行性 |
三、完善房地产税收体系 |
(一) 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现状 |
(二) 物业税追求房地产税收体系完善目标的必要性 |
(三) 物业税追求房地产税收体系完善目标的可行性 |
第四章 我国物业税立法模式的选择 |
一、沪渝两地房产税试点改革的实证分析 |
(一) 沪渝两地房产税制度的设计 |
(二) 沪渝两地房产税实施的效果 |
(三) 沪渝两地房产税存在的问题 |
(四) 我国物业税改革的趋势 |
二、我国物业税立法模式的构想 |
(一) 物业税的两种立法模式 |
(二) 我国物业税立法模式的选择 |
(三) 纯粹混合立法模式的具体构建 |
第五章 我国物业税的税收归属与权力分配 |
一、物业税税收收入的归属 |
(一) 税收归属划分的理论基础 |
(二) 税收归属划分的基本原则 |
(三) 物业税税收归属的直接依据 |
(四) 我国物业税收入归属的选择 |
二、我国物业税税收权力的分配 |
(一) 物业税税收权力划分的理论分析 |
(二) 物业税税收权力的横向分配 |
(三) 物业税税收权力的纵向分配 |
第六章 我国物业税课税要素的设计 |
一、我国物业税课税要素设计的依据 |
(一) 受益原则与量能原则 |
(二) 我国物业税的选择 |
二、具体课税要素的设计 |
(一) 纳税人:原则基础上的例外 |
(二) 征税范围:受益原则依据的解答 |
(三) 税率:多个维度的思考 |
(四) 计税依据:市场评估价值的追求 |
(五) 税收优惠:法理分析基础上的选择 |
三、物业税配套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建立健全房地产评估法律制度 |
(二) 建立健全不动产权属登记制度 |
结语 |
一、主要的结论 |
二、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情况 |
四、分步实施税制改革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建政初期南京城乡商业的重构(1949-1957)[D]. 吴盛杰. 南京大学, 2020(12)
- [2]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D]. 谭飞.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3]上海市房产税个人遵从影响因素研究[D]. 蔡婷.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2)
- [4]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乡村社会建设研究[D]. 张宏华. 山西大学, 2019(01)
- [5]H省“营改增”政策实施效果研究 ——基于H省近6年税收数据的面板分析[D]. 孙艺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10)
- [6]张家山汉简字词集释[D]. 韩厚明. 吉林大学, 2018(12)
- [7]晚近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税制的发展与启示[D]. 郑雁. 厦门大学, 2016(07)
- [8]我国物业税立法问题研究[D]. 张爱菊. 南京大学, 2014(07)
- [9]2010年财税法理论研究综述[J]. 李刚,张芸,石楚. 财税法论丛, 2012(00)
- [10]2010年财税法理论研究综述[A]. 李刚,张芸,石楚. 财税法论丛(第12卷),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