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码标价 势在必行(论文文献综述)
崔太平,徐长林[1](2018)在《探寻新时期房地产估价的核心价值》文中提出我国经济进入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时期,这是房地产估价行业面临的最重要的外部环境变化,将会对现有估价机构发展模式、估价业务模式带来冲击,对行业自律管理提出新挑战。面对估价行业发展的阵痛和变革时刻,厘清估价专业的核心价值,坚守这一核心价值,树立估价人员的专业形象,从而在纷繁中保持一份清醒,有所为有所不为,维护和提升整个估价行业的专业地位,是估价行业发展的关键命脉所在。
陈越[2](2018)在《论虚拟财产犯罪数额的认定》文中研究说明虚拟财产犯罪问题是刑法领域的热点问题,我国学者大多将研究重点放在虚拟财产犯罪的属性问题上,对数额认定问题的研究较少。本文立足于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第127条对虚拟财产之财产属性的确认,讨论对虚拟财产犯罪数额的认定问题。学界对虚拟财产的属性有所争议,但主流观点认同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同时,司法实践中对于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虽然仍停留在个案个判阶段,但也绝大多数按犯罪处理,其中以财产性犯罪处理占绝大多数比重。本文讨论的虚拟财产犯罪数额的认定是建立在肯定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与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基础之上展开讨论的。对于传统财产犯罪而言,数额标准是定罪量刑的关键,虚拟财产犯罪作为新时期的犯罪形态,数额认定也是定罪量刑的关键因素。在法律空白的前提下,实践中对虚拟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也尚无统一、明确的操作标准,因此可见对虚拟财产犯罪数额的认定问题研究具有现实意义。全文分成三部分,总计一万五千余字。第一部分通过分析当前司法实务作出的相关案例判决与现行立法对数额认定的相关规定,找出现阶段我国司法实务与现行立法在虚拟财产犯罪数额认定问题上存在的困境。第二部分主要分析导致现阶段我国虚拟财产犯罪数额认定问题存在困境的原因。目前我国法律对侵犯虚拟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无直接规定,也无转化适用标准,且虚拟财产犯罪较一般财产犯罪数额认定存在特殊性,本文具体从上述两方面分析导致虚拟财产犯罪数额认定存在困境的原因。第三部分在将虚拟财产分类成明码标价与无明码标价的基础上,对比研究虚拟财产犯罪与知识产权犯罪的共通点,分析知识产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对虚拟财产犯罪数额认定的可借鉴部分与不可借鉴部分。针对不可借鉴部分,进一步提出认定数额的分类解决方案,讨论虚拟财产在明码标价性质下按标价认定与不按标价认定的适用情形与认定方法,以及在无明码标价性质之下因不同行为性质数额认定的适用情形及认定方法。
徐槚[3](2017)在《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行为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网络技术的日益发展和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网络购物由于其相对传统购物而言价格的低廉、种类的全面以及购买途径的便捷而成为愈来愈多消费者的选择。除了给传统线下购物带来巨大冲击之外,由于网络购物而滋生的问题也层出不穷。2016年天猫“双11”总成交额为1207亿元人民币,这个令人咋舌的数字背后隐藏的诸多问题值得探究。其中,电商价格欺诈是其中凸显的重要问题之一,这其实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发改委价格监督局早在2015年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中就明确了在“双11”期间将严查价格欺诈,规范商品的价格行为,但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行为仍然难以杜绝。关于电商价格欺诈的丑闻屡屡被曝,而商家却“屡教不改”,究其原因,除对于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制不足以及监管缺位之外,相关部门对于电商价格欺诈行为处罚力度过轻也是重要原因。对于违法商家,其处罚往往只是罚酒三杯,与违法所带来的利益相比,罚款只是九牛一毛,不痛不痒,缺乏威慑力。网络购物价格欺诈随着电商产业的发展也日趋复杂,在法律规制不完善的情况下,维护消费者、同业合法竞争者以及其他主体的利益也较为困难。本文先从两个关于网络购物价格欺诈的经典案例入手,引出论题,接着对于网络购物价格欺诈的概念、内涵以及外延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与传统价格欺诈进行区分,并继续对于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进行了浅析,并简述了其成因,这是本文的理论出发点。接着,联系我国法律规制现状,包括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规制,结合国外对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规制以及监管之先进经验,最终总结提出可供我国参考之处。最后,浅述了一些本文关于完善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行为法律规制之思考。本文立足于经济法学理论基础,从社会现实出发,将真实案例作为切入点,结合国内现实,分析和界定了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行为本身及其相关法律规制。本文采取了案例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法律规范研究方法以及举例说明分析方法对此进行分析,重点是解决相关问题,最终得到针对该问题的相关建议。
钟继成[4](2016)在《“天价”消费事件刺痛了什么?》文中提出近年来,全国各地频繁出现的旅游中"天价"消费事件,尤其是在一些旅游旺地,宰客早已由暗转明甚至由潜规则变为公开化。虽然各地相关部门对此类事件加大了治理力度,但宰客事件却屡禁不止……"天价鱼"、"天价虾"、"天价海鲜"、"天价炕"等"天价"消费事件不仅严重损害游客利益,也对我国旅游产业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一段时间里,"天价"消费事件成为国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公众在对黑心商户见利忘义、监管部门失职渎职予以谴责、口诛笔伐的同时,也引发了深层思考。
刘艳[5](2016)在《当前价格工作面临形势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商家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商家为了提升自己的经济效益,不惜使用欺骗消费者的违法手段,导致不良竞争现象时有发生,加大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难度。基于此种情况,笔者对当前价格工作面临的形势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思考,并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浅见,希望能给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借鉴和参考。
郑仙芬[6](2015)在《长沙县烟草公司零售终端营销策略改进研究》文中提出我国烟草行业采取的是专营专卖的政策,卷烟生产企业按照市场需求情况来确定我国的卷烟生产总额,商业类企业成为统一销售卷烟的分销机构。我国卷烟的加工、原材料的采购、卷烟销售物流和零售等每个环节都形成了有严格管理的专营体系。作为烟草商业企业,在烟草专卖法的保护下,目前在整个产业链中处于主导地位。卷烟零售终端是营销渠道的最末端环节,直接面对所有的卷烟消费者,零售终端的表现是否良好决定着整体营销的成败。加强零售终端研究建设,认真分析零售经营业务发展变化,注重对零售客户的经营指导,保证零售客户的合理利益,促进零售客户经营业务稳定和销售水平提升,这些都是建立新型客我关系从而提高卷烟营销水平的重要举措。本文在回顾既有客户价值评估理论、零售终端理论、营销渠道终端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对长沙县烟草公司零售终端的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包括宏观PEST分析、行业分析,得出外部环境的影响。然后,对长沙县烟草的内部环境进行分析,具体包括市场概况、零售终端建设现状、长沙县卷烟市场消费者行为调查分析、长沙县零售终端建设存在的问题等,并以调查问卷的实际数据进行佐证。调查问卷的结论揭示了当前长沙县烟草公司在零售终端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弊端。最后,对长沙县烟草零售终端提出营销改进策略,主要包括烟草企业客户价值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再根据客户价值评估体系对现有客户进行市场细分,然后提出基于持续发展的金字塔形卷烟零售终端布局,最后提出零售终端形象塑造策略、零售终端服务策略、零售终端价格管理策略等。本文根据烟草行业未来的整体发展方向,结合现代化零售终端的服务要求,提出相关的改进策略和措施。提出的策略对于加快建设符合市场经济的卷烟零售终端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能够帮助烟草流通企业加强市场控制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上海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7](2014)在《电子商务价格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在全球金融危机和中国经济增速下滑的大背景下,实体经济较为低迷,电子商务异军突起、蓬勃发展。以上海为例,据商务委统计数据,近五年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年均增速超过20%,2013年上海完成电子商务交易额10560亿元,同比增长35%1。对于电子商务领域的价格行为,是否管、如何管成为价检部门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价检部门有必要顺应形势发展,加强对网络电商这一
陆敏敏[8](2014)在《民营医疗机构价格违法的治理对策研究 ——以无锡市为例》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医疗服务的需求出现了迅速的增长。民营医疗机构作为民营资本投资的新生事物出现在了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框架里,并且日渐发展和成熟起来。它打破了现有公立医疗机构的垄断格局,弥补了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缺乏活力的不足。民营医疗机构是民营经济在卫生行业的体现,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医疗机构的出现对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它标志着社会的进步。它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涉及的医疗领域也在逐步拓展。而相应的政府管理部门也经历着逐步切入、不断规范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民营医疗机构逐渐暴露的诟病及出现的违法问题,尤其是价格违法问题亟待深思和解决,这对民营医疗机构的价格违法治理和行政指导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国的民营医疗机构基本为民间投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且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占主要部分。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对其管制属于放松型管制,其医疗服务价格为自主定价,其经营收益可用于资本回报,因此它本身具有无可争辩的趋利性特点,而医疗服务是属于准公共产品的范畴,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也带有一定的公益性,政府对其放松管制并不意味着对其放弃管制,政府对其出现的价格违法问题必须要进行治理和规范。然而,目前政府的价格违法治理机制存在着滞后、不完善的地方,本文以无锡民营医疗机构(主要研究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价格违法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其中所存在的原因,提出了完善民营医疗机构价格违法治理机制的对策。通过对我国民营医疗机构和服务定价机制的现状分析及价格违法问题的论述,阐述了我国民营医疗机构所存在的一些价格问题,并比较了民营和公立医疗机构的不同。在重点介绍无锡民营医疗机构的概况及价格违法问题时,通过案例展示其存在的主要价格违法表现形式,并进行原因分析,从定价、监管、检查及处罚方面探讨价格违法治理机制中的问题。通过研究,本文认为目前民营医疗机构之所以出现价格违法行为多、诚信形象差、处罚难等现象,主要是与其自身缺陷、法律法规及政策不完善、管理缺位、治理机制欠缺、缺乏社会约束机制有关。基于这些原因,本文借鉴国外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经验,对民营医疗机构价格治理工作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及价格政策,切实落实价格行政指导职能,完善价格违法治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等政策建议。
汪传雷,陈瑞[9](2013)在《论房地产二级市场信息不对称及其应对》文中研究指明房地产是我国的支柱产业,房地产市场的稳定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近年来,虽然房地产二级市场得到迅速发展,但是房地产二级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政府、开发商、中介、消费者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缓解消费者信息劣势地位,公开房地产市场信息,规范、调控房地产二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本文在介绍房地产市场二级市场信息不对称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信息不对称现象及其原因,进而提出房地产二级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应对之道。
姜晨[10](2012)在《对大型超市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监管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合法的价格竞争促进市场的繁荣,而不正当价格手段却对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价格欺诈就是不正当价格手段的突出表现形式之一。大型超市实施的价格欺诈行为,无论是对市场,还是对其自身,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对特定问题,也应采取特定的监管措施。故明确界定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内涵,深刻揭示其表现形式,正确认识其基本特征,认真剖析其严重危害,深入分析其产生原因,通过研究和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相关监管制度,探讨对我国大型超市价格欺诈行为的监管制度应如何完善,具有一定的迫切性和实践意义。本文第一部分是对大型超市价格欺诈问题的概述。首先,大型超市是零售业态之一,以其低价、快捷、设备现代化、出售商品考虑本土化需求等赢得消费者。因为“大”,更有监管价值。因此,将监管的对象限定为大型超市,将大型超市的范围限定为跨国外资超市,以便下文的讨论更有针对性。其次,将价格欺诈行为定性为不正当价格行为、消费欺诈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现阶段大型超市的价格欺诈表现形式多样,手法隐蔽,具有不同于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典型特征。第三,以大型超市价格欺诈行为的危害米证明对其进行监管的必要性。这部分着重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涉及了部分经济法的理论。第二部分对大型超市为何出现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了原因上的挖掘,包括大型超市本身、消费者、监管者三个方面。从监管者层面分析大型超市价格欺诈行为成因时,阐述了我国对大型超市价格欺诈行为的监管现状,并指出了我国监管制度存在的不足。第三部分列举了其他国家或地区对大型超市价格欺诈行为的监管制度现状,并从中总结出可以弥补我国监管制度不足的监管经验或做法。第四部分是对大型超市价格欺诈行为监管制度完善的思考。对价格欺诈的监管应当通过多方的配合,而不只是政府主管机构或部门单方担负的责任,社会性监管力量同样不可或缺。大型超市自身也应当在内部管理方面做出努力。新的价格欺诈行为出现,也应当有相应的监管手段迅速跟上。凡是有利于提高国内价格欺诈监管有效性的经验,都值得我国借鉴。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监管制度的与时俱进都是经济发展的大趋势。
二、明码标价 势在必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明码标价 势在必行(论文提纲范文)
(1)探寻新时期房地产估价的核心价值(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时期房地产估价行业面临的挑战 |
二、估价行业的核心价值 |
三、如何坚守估价行业的核心价值 |
(一)为社会提供质价相当的估价专业服务产品 |
1. 估价服务产品 |
2. 进一步提升估价专业服务标准 |
3. 推动建立估价专业服务明码标价制度 |
(二)完善估价机构合伙人制度 |
(三)提高估价行业自律管理水平 |
(2)论虚拟财产犯罪数额的认定(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虚拟财产犯罪数额认定存在的困境 |
(一)司法实务中对虚拟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不统一 |
(二)现行立法中对虚拟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适用困难 |
二、导致虚拟财产犯罪数额认定存在困境的原因 |
(一)法律对侵犯虚拟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未有规定 |
1.无直接规定 |
2.无转化标准 |
(二)虚拟财产犯罪较一般财产犯罪的数额认定存在特殊性 |
1.虚拟财产犯罪的虚拟性,使数额认定取证困难 |
2.虚拟财产犯罪地域无限制性,使数额累计难统一 |
3.虚拟财产形式多样性,使换算标准难统一 |
4.虚拟财产犯罪专业性强,使数额认定存在技术难题 |
三、虚拟财产犯罪数额认定的解决路径 |
(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数额认定的可借鉴分析 |
1.虚拟财产犯罪与知识产权犯罪的共通性 |
2.虚拟财产犯罪借鉴知识产权犯罪数额认定的思路 |
(二)虚拟财产犯罪数额认定的分类解决方案 |
1.明码标价性质的虚拟财产 |
2.无明码标价性质的虚拟财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况 |
(3)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行为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背景 |
二 选题意义 |
三 论文框架 |
第一章 背景案例 |
第一节 案例一:王辛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上诉案 |
一 基本案情 |
二 裁判结果 |
第二节 案例二:张祥彦与汉中邦利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上诉案 |
一 基本案情 |
二 裁判结果 |
第三节 案例焦点问题分析 |
第二章 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行为之法律界定 |
第一节 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行为之概念认定 |
一 网络购物之认定 |
二 价格欺诈之认定 |
三 网络购物中价格欺诈行为与传统购物中价格欺诈行为之区别 |
第二节 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行为之表现形式 |
一 虚构原价,先涨后降 |
二 标价无据,标价不清 |
三 以次充好,质价不符 |
四 违背价格承诺,隐藏附加条件 |
第三节 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行为之成因分析 |
一 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 |
二 经营者淡薄法律的逐利心理 |
三 消费者过度寻求低价的心理 |
四 对于网络购物价格欺诈之规制不全、监管乏力 |
第三章 国内外对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行为之法律规制 |
第一节 我国对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制现状 |
一 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方面——以我国电子商务法草案之审议为契机 |
二 价格法方面 |
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 |
四 反不正当竞争法方面 |
五 我国当前法律规制之问题所在 |
第二节 国外对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行为之法律规制现状 |
一 国外对电子商务的规制现状 |
二 国外对价格欺诈的规制现状 |
第三节 国外规制对我国的启示 |
第四章 关于完善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行为法律规制之思考 |
第一节 构建规制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行为之法律体例 |
第二节 完善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行为之价格监督检查机制 |
第三节 尊重经营者的价格权利 |
第四节 帮助消费者转变购物心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5)当前价格工作面临形势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价格工作的重要意义 |
1.1 有效落实任务 |
1.2 重要检查力量 |
1.3 稳定物价 |
2 提高价格工作质量的有效路径 |
2.1 转变工作观念,把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 |
2.2 明码实价是治理价格欺骗行为的有效途径 |
2.3 秉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机动检查原则 |
2.4 提高价格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
2.5 建立价格违法案件的回访制度 |
3 结论 |
(6)长沙县烟草公司零售终端营销策略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1.2.1 理论基础 |
1.2.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长沙县烟草公司零售终端现状与问题分析 |
2.1 长沙县烟草公司概况 |
2.1.1 长沙县烟草公司简介 |
2.1.2 长沙县烟草公司营销组织设置 |
2.1.3 长沙县烟草公司市场概况 |
2.2 长沙县烟草公司零售终端环境分析 |
2.2.1 零售终端宏观环境分析 |
2.2.2 零售终端行业环境分析 |
2.3 长沙县烟草公司零售终端营销现状 |
2.4 长沙县烟草公司零售终端存在的问题 |
2.4.1 卷烟零售商户过多 |
2.4.2 布局标准单一 |
2.4.3 零售客户促销积极性不强 |
2.4.4 店铺形象不规范 |
2.4.5 零售客户经营不善 |
2.4.6 公司供货能力不高 |
第3章 长沙县烟草公司零售终端营销改进策略 |
3.1 烟草企业客户价值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
3.1.1 指标体系设计思路 |
3.1.2 烟草企业客户价值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
3.1.3 烟草客户价值评价模式设计 |
3.2 基于客户价值评价的客户细分 |
3.3 基于持续发展的金字塔型卷烟零售终端布局 |
3.3.1 持续发展是实施卷烟零售终端布局的本质 |
3.3.2 持续发展为核心的卷烟零售终端布局 |
3.4 零售终端形象塑造策略 |
3.4.1 引导改进店面以提升终端形象 |
3.4.2 实行终端形象标准化 |
3.5 零售终端服务策略 |
3.5.1 注重营销队伍建设 |
3.5.2 终端客户指导策略 |
3.5.3 终端服务质量策略 |
3.6 零售终端价格管理策略 |
第4章 长沙县烟草公司零售终端营销保障策略 |
4.1 长沙县烟草公司营销组织架构 |
4.2 提高营销队伍素质 |
4.3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
4.4 加强卷烟市场监管 |
4.4.1 规范内部经营秩序 |
4.4.2 治理外部经营环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卷烟零售终端资源和服务需求调查问卷 |
(7)电子商务价格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网络电商行业状况研究 |
(一) 电子商务定义及分类。 |
(二) 网络电商发展的理论基础 |
1. 电子商务生存理论: |
2. 竞争规则: |
3. 发展规律: |
(三) 网络电商行业的变化对政府价格监管形成的挑战 |
1. 市场主体资金背景雄厚。 |
2. 交易规模大, 量大面广。 |
3. 经营模式由分离型转向综合型。 |
4. 消费群体逐步成长为社会主流。 |
二、网络电商价格行为特征 |
(一) 价格是网络电商的核心竞争力 |
1. 我国网购用户对价格敏感度高。 |
2. 价格是网络电商的先天优势。 |
3. 价格仍是网络电商的杀手锏。 |
(二) 定价以竞争为导向, 实现“动态价格” |
(三) 价格战常态化, 行业乱象丛生 |
1. 价格战已由竞争手段变为营销手段。 |
2. 价格促销花招频出, 行业竞争失序。 |
(四) 政府态度:产业政策多过竞争政策 |
1. 商务部门。 |
2. 工商部门。 |
3.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
4. 发展改革部门。 |
三、网络电商价格监管的问题分析 |
(一) 发展与监管的平衡关系难 |
1. 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孰轻孰重的问题。 |
2. 行业发展与行业规范孰先孰后的问题。 |
3. 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孰主孰次的问题。 |
(二) 理论与实践的法律操作难 |
1. 缺少统一的法律规定。 |
2. 存在法律模糊地带 |
3. 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 |
(三) 主体与行为的实际监管难 |
1. 违法责任主体确认。 |
2. 违法行为查处 |
3. 价格行为监管 |
四、加强网络电商价格行为监管的政策建议 |
(一) 深化对网络电商价格监管的认识, 做到宽严相济 |
(二) 建立健全网络电商价格监管法律体系, 做到有破有立 |
(三) 提升网络电商价格监管的能级手段, 做到软硬结合 |
(四) 形成网络电商价格监管大格局, 做到分合有度 |
(8)民营医疗机构价格违法的治理对策研究 ——以无锡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及研究综述 |
一、相关理论 |
二、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意义及方法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思路、主要内容及难点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难点和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我国民营医疗机构及其服务定价机制概况 |
第一节 我国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历程及现状特征 |
一、发展历程 |
二、现状及特征 |
三、民营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的比较 |
第二节 民营医疗机构定价机制的现状 |
一、医疗服务及医疗服务价格概念 |
二、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定价政策 |
三、民营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的政策区别 |
第三节 民营医疗机构价格违法的界定 |
一、价格违法概念 |
二、民营医疗机构的价格违法表现形式 |
三、民营医疗机构的价格违法特点 |
四、民营医疗机构的价格违法认定 |
第三章 无锡民营医疗机构价格违法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无锡民营医疗机构的概况 |
第二节 无锡民营医疗机构价格违法的表现形式与危害 |
一、无锡民营医疗机构价格违法的表现形式 |
二、民营医疗机构价格违法的危害 |
第三节 无锡民营医疗机构价格违法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民营医疗机构自身因素 |
二、政策、管理缺位和限制因素 |
三、社会约束机制缺乏因素 |
第四章 无锡民营医疗机构价格违法的治理机制及存在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无锡民营医疗机构价格违法的治理机制 |
一、管理主体 |
二、管理职能 |
第二节 无锡民营医疗机构价格违法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备案无强制力 |
二、监管不力 |
三、自由裁量权幅度过大 |
四、处罚执行难 |
五、联合执法少 |
六、检查人员专业化不强 |
第五章 完善民营医疗机构价格违法治理机制的对策 |
第一节 国外民营医疗机构价格管理政策及价格违法处罚的启示 |
一、医疗服务价格定价政策的启示 |
二、价格违法处罚的启示 |
第二节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一、建立完善的价格法律体系 |
二、完善民营医疗机构的价格法律规范 |
第三节 强化对民营医疗机构的价格行政指导职能 |
一、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政策指导服务 |
二、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的价格自律行为 |
三、健全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机制 |
四、建立民营医疗信息管制制度 |
五、提高民营医疗机构及人员的市场准入标准 |
第四节 强化行业自律机制 |
一、行业管理和自律行为 |
二、行业建立价格管理制度 |
第五节 强化社会监管机制 |
一、向公众宣传明码标价政策 |
二、规范民营医疗服务价格清单制度 |
三、定期公开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论房地产二级市场信息不对称及其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一、房地产二级市场信息不对称概念 |
二、房地产二级房地产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
1.质量信息不对称 |
(1) 结构质量 |
(2) 材料质量 |
(3) 功能设置 |
(4) 施工管理 |
2.价格信息不对称 |
3.权属关系信息不对称 |
4.物业管理信息不对称 |
三、房地产二级市场信息不对称原因分析 |
1.从消费者自身角度 |
(1) 消费者信息需求不确定 |
(2) 消费者信息收集不准确 |
(3) 消费者信息处理不完善 |
2.从商品房销售方的角度 |
3.从政府的角度 |
(1) 信息处理不完善 |
(2) 信息发布不权威 |
四、房地产二级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应对之策 |
1.加强政府监督体系 |
2.加强房地产企业诚信体系 |
3.加强中介专业化建设 |
4.消费者树立“信息意识” |
五、结论 |
(10)对大型超市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监管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部分 大型超市价格欺诈问题概述 |
一、对大型超级市场的界定 |
(一) 零售业态分类国家新标准 |
(二) 超级市场的定义 |
(三) 超级市场的特点 |
二、价格欺诈的基本问题概述 |
(一) 欺诈理论的发展 |
(二) 价格欺诈的定性 |
(三) 我国大型超市市场价格现状 |
(四) 大型超市价格欺诈的危害及对其进行监管的必要性 |
第二部分 大型超市价格欺诈的成因分析 |
一、从经营者的角度分析 |
(一) 由经营模式决定的价格水平低廉 |
(二) 经济利益的驱动 |
(三) 竞争中的垄断地位 |
(四) 自身管理不善 |
(五) 企业社会责任缺失 |
二、从消费者的角度分析 |
(一) 消费观念的狭隘 |
(二) 价格信息不对称 |
(三) 维权意识缺乏 |
(四) 维权成本高 |
三、从监管者的角度分析 |
(一) 我国对大型超市价格欺诈行为监管的现状 |
(二) 我国对大型超市价格欺诈行为监管的不足 |
第三部分 其他国家或地区对大型超市价格欺诈行为的监管制度现状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一、其他国家或地区对大型超市价格欺诈行为的监管现状 |
(一) 英美法系(英国、美国、香港)(见表4) |
(二) 大陆法系(德国、法国、日本、韩国、台湾)(见表5、表6) |
(三) 美国对大型超市价格欺诈进行监管的经典判例 |
二、其他国家或地区对大型超市价格欺诈行为的监管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一) 与价格欺诈相关的立法较为完善和系统 |
(二) 价格欺诈行为的监管机构权责明晰 |
(三) 制裁手段种类较多,且处罚极为严厉 |
(四) 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第三方主体作用的发挥 |
第四部分 对大型超市价格欺诈行为监管制度完善的思考 |
一、对大型超市价格欺诈行为的外部监管 |
(一) 政府监管 |
(二) 社会性监管 |
二、大型超市本身的内部管理 |
(一) 合法“低价” |
(二) 信守诚实信用原则 |
(三) 尊重消费者权益 |
(四) 完善大型超市内部管理系统 |
(五) 努力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明码标价 势在必行(论文参考文献)
- [1]探寻新时期房地产估价的核心价值[A]. 崔太平,徐长林. 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估价服务——2018中国房地产估价年会论文集, 2018
- [2]论虚拟财产犯罪数额的认定[D]. 陈越. 山西大学, 2018(04)
- [3]网络购物价格欺诈行为法律规制研究[D]. 徐槚. 郑州大学, 2017(12)
- [4]“天价”消费事件刺痛了什么?[J]. 钟继成. 吉林人大, 2016(05)
- [5]当前价格工作面临形势分析[J]. 刘艳. 中国市场, 2016(01)
- [6]长沙县烟草公司零售终端营销策略改进研究[D]. 郑仙芬. 湖南大学, 2015(03)
- [7]电子商务价格监管研究[J]. 上海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4(11)
- [8]民营医疗机构价格违法的治理对策研究 ——以无锡市为例[D]. 陆敏敏. 复旦大学, 2014(04)
- [9]论房地产二级市场信息不对称及其应对[J]. 汪传雷,陈瑞.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01)
- [10]对大型超市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监管制度研究[D]. 姜晨. 云南大学, 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