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安全保障及风险防范对策和技术(论文文献综述)
隋丽萍[1](2021)在《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风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务员考试录用是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的主要渠道。该制度实施以来,“凡进必考”的理念深入人心,其公平性和公正性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公务员笔试考务管理是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主要环节之一,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源,防范风险、确保工作平稳顺利,已成为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本文针对当前研究公务员考试录用“重制度轻实践”的现象,着眼于运用现代管理理论研究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实践操作的风险防控问题,试图在运用现代管理理论研究公务员考试具体笔试实践操作上作出有益的探索尝试。本文以风险管理理论为工具对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实践进行研究,文章通过对公务员考试笔试发展概况、主要风险案例、工作困境进行分析,进一步阐述了笔试考务面临的严峻风险形势,从而得到对笔试考务进行风险管理必要性的结论。进而,运用风险管理的工作程序对笔试考务面临的风险点进行深入细致识别,对识别出的风险点逐一进行风险度量和评价,按照防控级别进行分类。在全面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利用风险控制技术,有针对性地提出公务员考试笔试考务风险防控措施和改进笔试考务的系列对策建议。
阳艳亭[2](2021)在《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评价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作为未来城市发展模式的智慧城市被国家和政府大力推进及关注。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的整体性研究还比较薄弱,在系统性、全面性及结构性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鉴于此,选取恰当的风险识别分析、评价方法,系统地识别智慧城市建设中的社会风险,评价智慧城市建设中的社会风险等级水平,对于冷静对待智慧城市建设热潮,完善智慧城市建设理论体系,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分析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社会背景与政策背景,并对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现状及风险评价研究现状展开梳理,在此基础上,界定智慧城市的概念及智慧城市与其他类型城市的区别,分析风险管理的含义和过程;并且界定社会风险概念、对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的范畴与关联机制进行阐述。其次,运用文献研究法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分析并收集整理指标,分析归纳前人研究成果择优选取社会风险评价指标;之后采用专家调查法对指标进行初步的筛选;再采用问卷调查法对指标做进一步的筛选优化,并运用SPSS 25软件对问卷调查获得的数据进行因子分析,对指标进行优化归类,构建最终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然后,采用基于偏差最小化的集成权重方法,即熵权法与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各层指标的权重,基于灰色模糊理论构建社会风险评价模型。最后,以成都市智慧城市建设为例,运用本文构建的社会风险评价模型进行实例分析,验证了模型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并对风险评价结果予以分析。本文对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进行风险评价的一系列研究,能够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提供行动指导及理论支持,有助于提高智慧城市建设的管理水平及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智慧城市持续健康发展。
李胜男[3](2020)在《外事工作中的电子政务信息安全问题研究 ——以吉林省S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电子政务开始兴起,现已被国内外各级政府所认同。我国各级政府近年来也越来越重视电子信息技术在政务工作中的应用与推广。电子政务是指各政府部门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实现政府管理的信息化和自动化,以确保政府工作的效率,透明度和准确性。开展电子政务可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服务成本,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塑造政府良好形象。吉林省S市在中央和省级部门的号召与指导下,不断深入发展电子政务工作,使电子政务更深入更广泛地应用到外事工作当中。但是,在电子政务迅速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由于外事工作的特殊性,在吉林省S市外事工作中,电子政务信息安全问题显得尤为突出。电子信息技术水平低,缺少相关技术人员;电子信息安全网络不完善,安全域划分模糊;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管理混乱;传统政务模式仍占主导地位等问题导致吉林省S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受到一定的威胁,电子政务在吉林省S市外事工作中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分析其原因包括思想意识不到位,信息技术受制于人,管理制度建设不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等。针对上述问题与原因,吉林省S市应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安全风险意识宣传,注重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培训。科学制定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制度内容,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加强制度约束力。积极构建吉林省S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人才队伍,提高电子信息技术水平,鼓励自主研发,突破技术壁垒。
陆佳怡[4](2021)在《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已全面进入3.0时代,云计算、算法、大数据技术的成熟应用给电子商务带来了颠覆性变革,使其成为数据驱动型产业。在电商产业数字化发展的进程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俨然已是电商交易达成所需的基础资源和电商经营者作出商情决策的重要依据。但电子商务市场在依靠信息资源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致使消费者个人信息权被损害的乱象屡屡发生,包括“消费者个人信息被不当收集,危及消费者信息选择权与知情权”、“消费者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损害消费者信息限制使用权”和“消费者个人信息被不当存管,侵犯消费者信息保密权”。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具有权利主体更为弱势、权利客体更为广泛、侵权主体更为多元、双重属性更为显着、侵权方式更为隐蔽的新特征,使得传统的个人信息权保护规则无力应对电商3.0时代发生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受损乱象。鉴于此,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极具实践意义。本文系统梳理了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包括立法现状、执法现状、司法现状以及电商行业实践现状。通过现状考察,发现既有的保护规则有以下六点不足:第一,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利客体不清,致使相应的保护模式和保护范围混乱;第二,现行执法监管机制运行混乱,且监管主体结构设置失衡,无法实现常态化有效监管目标;第三,适用于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阶段的告知同意规则泛化,无法维护消费者信息知情权与选择权;第四,适用于消费者个人信息使用阶段的合理使用边界模糊,无法维护消费者信息限制使用权;第五,适用于消费者个人信息存管阶段的泄露防范要求不足,无法维护消费者信息保密权;第六,传统的司法救济机制致使相关侵权的法律责任归责困难、赔偿难以实现。随后,本文分析了欧盟和美国对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制度,并得出如下启示:相应保护模式需立足于国家现实状况;宜采取多元监管主体机制提高法律保护的实效;需结合电子商务情境中的信息应用特征改良传统的个人信息权保护规则;从电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市场地位差异性出发设置司法救济机制。最后,本文以利益衡量原则和公平正义原则为理论指导,针对现有制度的不足提出了若干完善对策:第一,明确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利保护客体,包括:确定权利属性以厘清权利保护模式、拓宽权利客体范围以适应电子商务中的信息应用情境。第二,建立适应常态化有效管制需求的监管机制,包括:确立国家担保责任理念作为监管逻辑、明晰多元化监管主体的权责。第三,优化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阶段的告知同意规则,包括:增设“充分性”告知标准、完善同意的生效要件。第四,实现消费者个人信息使用阶段的使用边界明确化,包括:严格限制目的外使用许可情形、明晰信息使用必要性标准的判断依据。第五,健全消费者个人信息存管阶段的泄露防范标准,包括:提高技术防范措施要求、细化组织管理要求、完善信息泄露补救要求。第六,推动司法救济机制设置的合理化,包括:重构法律责任归责方式、改革损害赔偿制度。
张慧博[5](2020)在《山东税务信息化发展中的网络安全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和优化,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税务信息化建设作为国家战略上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上世纪80年代起到现在经历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是随着税务信息化广泛应用的同时,网络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如何保护敏感税收数据不外泄、如何保护税务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如何确保税收征管业务实时准确的处理等网络安全问题都成为税务信息化发展工作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如何发掘、正视和处理税务信息化发展中带来的网络安全问题,已成为当下必须要面对的一个挑战。本文将首先从理论角度和实践经验出发,梳理税务信息化发展的基本内涵和边界范围;随后从实际工作出发,对山东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描述,并发掘其中存在的网络安全问题;第三通过问卷调查法、比较分析法等找出税务信息化过程中网络安全问题形成的原因;最后参考国内外相关行业处理类似问题的先进经验,结合山东税务实际给出可执行、可落地、可推广的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研究视角上既有公共管理的相关理念,又结合网络安全方面的技术思路,贴合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为下一步五年乃至十年“互联网+税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对策;研究深度上以山东省税务系统作为具体案例,全面展现客观、真实、有说服力的研究结果;研究方法上采用多种方法结合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案例分析法、问卷调查法、比较分析法、跨学科研究法等形式进行,给出综合性的建议,可以为全国税务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乃至全国政务信息化网络安全工作提供帮助。
教育部[6](2020)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中认为教材[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中小学课程体系,我部组织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进行了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以及思想政治、语文、
李德明[7](2020)在《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及各主体博弈研究》文中指出网络信息安全已成为信息时代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与其他安全要素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并上升为直接影响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有序发展的全局性战略地位,是国家总体安全的基石。鉴于信息技术本身的特殊性,特别是信息和网络无界性的特点,使得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具有系统性强、涉及范围广泛、重要程度高等特点。信息安全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管理与控制问题。因此,站在更高的层次,从管理学的视角出发,而非单纯的技术视角,全面系统地研究我国信息安全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具有重大的研究意义和研究价值。本论文首先介绍了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发展现状,重点分析了我国信息安全监管目前取得的成就及面临的挑战和威胁。介绍国外发达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监管的经验,分析了中外网络信息安全监管的差异。进而,通过引入政府监管理论,基于政府扮演的双重角色,一是基于履约理论政府与用户存在合同关系,二是政府与用户是不存在合同关系这两种情况下,政府与用户在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中的角色如何定位、收益如何定义、合作关系如何确立,进行博弈分析。包括信息安全监管的目标、主体、内容、方法及功能,分析了在不同模式下的主客体关系和相应角色。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我国信息安全监管系统的运行原则及思路,详细介绍了我国信息安全监管体系的三个维度和五个层次,构建了我国信息安全监管体系框架并对监管体系的功能及其蕴含的新理念进行了深入分析。然后依据信息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提出了基于层次分析法与熵权法相结合的信息安全监管效果模糊综合评价方案,以减少评价过程中的主观性,使评价更加合理准确,并通过实例研究验证了该方案的有效性,可为政府信息安全监管工作的进一步提升提供参考。论文最后主要从组织、管理及技术三个方面为我国信息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了一系列有效的政策建议。本论文研究的创新点主要有以下两点:(1)提出了在多学科有机结合下的系统性的研究方案。本论文对信息安全的整合了成体系的信息安全监管体系理论框架。分析了影响我国信息安全的主要因素,构建了我国信息安全监管体系,深入剖析其运行机理,并借鉴典型发达国家信息安全监管的基本经验,提出我国信息安全监管政策建议。这是理论上的创新。(3)构建了服务政府管理的信息安全监管模型。本论文研究问题的提出是在理论研究和管理实践工作中形成的,既是国际学术界研究的热点,又是关系到我国信息安全的重大理论与社会实践问题。本选题摒弃浮于表面、可操作性差的“建议”形式,而是从机制研究结论和模型仿真结论等理论出发,构建一个模块化、层次化、全方位、多角度、可操作性强的信息安全监管模型,服务于政府管理部门。这是实践上的创新。
陈雪[8](2020)在《V企业APP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研究》文中认为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带来人们行为模式的转变,各种类型的APP承载了旅游、住宿、购物、通讯等各种消费和生活需求,大量和企业与用户有关的信息在线上流转,引起了各行各业对信息安全的广泛关注。V企业作为用户数已经过亿的大型互联网公司,当用户数不断增长时,信息安全问题也成为企业不可忽略的环节,APP是企业和用户交互的平台,一但发生严重安全事件,会对企业的名誉和资产、用户的隐私和财产、企业能否安全和稳定运营下去等产生重大影响。并且,安全执法监督部门也关注到了信息安全风险带来的影响,国家陆续出来了一些监督管理规定,来规范APP涉及到的信息安全风险治理。本论文以V企业APP信息安全风险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学习和借鉴国内外信息安全风险、APP安全风险理论研究成果,结合国内外信息安全风险的现状、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以及目前企业的实际安全风险情况,针对V企业APP信息安全风险进行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最后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首先,本论文利用鱼骨图法和访谈法,以V企业APP的业务子模块为风险识别的基础,确定了风险识别的维度,识别出各个业务子模块的安全风险问题,并加以分析,归纳出5大风险类型。接着,构建了企业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构模型,采用问卷调查和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风险评估,得到V企业APP的信息安全风险因素的评估权重,再根据权重结果排序计算得出安全风险等级的划分。最后,根据前述分析结果,提出针对性的安全风险改善措施。风险规避的对策主要集中在两个关键问题上:一、业务安全风险防护,包括改进业务安全体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二、数据安全风险防护。这些对策的成功实施,将提升V企业APP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通过对V企业内部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的风险管理,最后落到企业进行验证,对行业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实践借鉴作用。
安强身[9](2020)在《信任视角下的网贷投资者决策行为及其风险缓释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凭依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网络借贷曾以去中介化的“脱媒”优势在降低借贷双方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拓展交易范围以及提升社会资金配置效率上显示其价值。但自2007年网络借贷在我国出现以来,偏离信息中介定位的“异化”趋势日渐明显,风险不断集聚。基于市场风险频发、行业生态环境恶化的客观情况,理解、剖析网络借贷在我国的运行特征,分析风险根源,提出风险防范以及规范路径成为本文研究的主要诉求。为实现这一研究目的,本文沿袭诺思(1994)“形塑制度变迁方向的主角是组织及其企业家”以及马尔科姆·卢瑟福(1999)“众多个体相同目标下的决策行为将促进组织、系统甚至社会变迁”的理论思想,将研究对象设定为网贷模式运行主角——“出借人”的决策行为。作为网贷风险的主要承接者,出借人的投资风险主要集中于平台和借款人违约风险、道德风险,考虑已有文献有关出借人对借款人、投资标的选择的研究异常丰富,加之平台在出借人投资决策中的首位性和重要性,本文将研究切入点定于出借人对异质化平台的选择决策及其风险防范。进一步地,考虑到新古典经济学的主观模型并不适合信息不完全的网贷市场,借鉴行为金融学以及社会学、心理学相关理论,从信任这一借贷交易基石入手,分析出借人对异质化平台的信任倾向、选择决策成为本文与已有研究的区别所在。同时,将行为人个体决策分析引入制度变迁理论,构建一个基于行为人决策分析视角下的制度变迁研究框架,融合并发展信任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羊群行为等不同学科理论,由个体的决策行为特征分析风险根源,进而提出市场风险防范与制度规范路径,成为本文在理论与实践上尝试性的边际贡献。在整体内容上,本文在考察我国网贷市场发展现状基础上,借助交易信任相关理论,深入分析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网贷市场交易信任困境以及缓释机理;并借助网贷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厘清影响出借人对异质化平台选择的影响因素以及信任倾向,研究出借人的平台选择是否存在羊群行为及其是否理性;对信息披露与声誉约束在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出借人资金安全风险的作用加以实证检验,最终提出规范网贷行业发展的具体建议。在理论分析部分,借助信任理论、模糊规避理论以及博弈论方法,本文首先就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出借人决策影响因素加以理论分析,为后文实证检验出借人的平台选择影响因素提供支撑;进而在平台交易信任理论模型构建基础上,分析出借人投资决策与交易信任倾向的关系,剖析“委托-代理”关系下平台与借款人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行为,在理论上对出借人决策风险根源加以阐释,也为后文出借人在平台选择上的羊群行为及其理性判断提供理论支持;最后,通过信息披露机制、声誉约束机制等不同理论模型分析缓释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行为的作用机理,为本文相关建议提供理论依据。在实证分析部分,本文利用网贷市场交易数据,验证影响出借人决策的平台因素及交易信任决策倾向;检验出借人在平台选择上是否存在羊群行为及是否理性;验证信号传递、声誉约束在降低信息不对称、缓释风险上具有的作用,从而为相关建议奠定实证基础。相关研究的主要结论有:(1)不同平台因素对出借人投资均具有正向作用,但认知型信任对出借人投资决策的影响强于制度信任。本文将出借人对平台信息的信任类型划分为制度信任与认知型信任,实证检验出借人的平台决策影响因素以及两种信任在出借人平台选择决策中的权重差异。实证结果表明,不同平台信息所对应的各解释变量对出借人投资均具有正向作用。网贷平台合规性以及风险保障机制的完善,有助于提高出借人的制度信任水平;网贷平台在规模、知名度以及背景上的特性差异,显着影响出借人的认知信任水平。利用主成分分析的实证研究进一步发现,虽然出借人的投资决策由制度信任与认知信任共同驱动,但认知型信任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要强于制度信任。(2)出借人的平台选择决策存在显着羊群行为,且并非完全理性。本文基于市场不同平台数据,利用面板固定效应模型以及系统GMM估计检验出借人在网贷平台选择决策上是否存在羊群行为,并利用Logit模型检验出借人羊群行为的理性程度。实证结果表明:网贷市场中出借人的平台选择决策存在显着的羊群行为,而且该行为并非完全理性,具有一定程度的真羊群行为特征。虽然有银行托管、发展排名靠前、国资系、银行系等不同标签的平台在保障出借人资金安全上具有优势,但出借人在面对不同平台披露的信息时并不能选择最优平台,出借人根据平台属性进行投资时无法达到完全理性。(3)投资者基本能够有效识别平台披露信息的价值,因此,信号传递和声誉约束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平台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助于投资者识别和缓解决策风险。本文使用信息披露数量和质量衡量信号传递,使用平台有无提供高管信息衡量声誉约束,采用Logit模型和OLS分别进行回归,实证检验信号传递和声誉约束在降低信息不对称上的作用。研究发现:平台信息披露数量越多、质量越高,平台为问题平台的概率越低、投资者人数越多,由此表明,投资者借助平台的信号传递识别了平台信息和风险;另一方面,主动披露高管信息且高管教育背景越好,平台是问题平台的概率越小,且投资者人数越多,这表明投资者可识别高管声誉约束价值,并以此来辨别平台风险。基于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本文认为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出借人决策理性,健全网贷监管相关制度是防范网络借贷风险、规范网贷行业发展和良性制度变迁的基本路径。具体上,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主体责任,降低信息不对称,引导投资者由认知信任向制度信任转变;二要加强网贷金融消费者教育,强化投资者风险意识,提高出借人决策理性水平,并积极推进网贷平台纳入第三方征信系统,完善平台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同时,要建立监管沙盒制度,发展数字化监管科技,从源头入手防范网贷风险。借鉴己有研究成果,本文创新点集中于以下几方面:一是在研究内容上,引入制度变迁思想,借助不同学科理论,研究出借人的平台信任倾向、平台选择决策行为以及风险缓释机制,构建了一个基于个体决策分析视角下的网贷规范发展理论研究框架;二是有别于己有研究更多集中于出借人对借款人及借款标的选择决策的现状,本文在交易信任理论基础上构建了网贷市场交易信任理论模型,探讨了网贷交易的信任困境和缓释机制,并选取出借人对平台的信任倾向、选择决策行为及理性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以更为真实地解释当前的网贷市场风险;三是针对现有研究主要在理论上分析信号传递、声誉约束在降低信息不对称中的作用,实证研究不足的现状,本文在实证上分别检验了信号传递、声誉约束在降低网贷市场信息不对称、缓释市场风险的价值,不仅完善了该领域研究,对网贷平台、监管者和投资者的运营、监督与决策也具有积极意义。
张国尧[10](2020)在《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信息社会逐步发展以及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大数据的开放和利用已经势不可挡的进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各地政府也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数据共享,特别是政务数据的开放与共享。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也随之成为人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示范区,着力打造自治区政务大数据中心,推动资源整合共享,最大程度地利企便民。但在人们享受大数据带来的巨大价值和机遇的同时,数据安全问题也层见迭出。如何提升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能力,是内蒙古政府面临的重大问题,也对推动内蒙古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本文在对相关文献资料进行阅读和整理的前提下,首先,阐释了电子政务数据、数据安全、协同治理理论等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其次,通过对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的治理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充分认识到内蒙古取得的成就及自身的不足与原因。在成就方面,内蒙古充分运用大数据,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政府科学施策、精准治理、高效服务的能力,推动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但是,由于治理能力意识不强、制度有所欠缺、机制不够完善、防护水平不高等原因,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在统筹管理、法律规范、制度执行、部门协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数据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最后,本文通过借鉴美国、英国等国外经验以及杭州、贵州等地的国内经验,运用公共管理理论从增强数据安全治理能力意识、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完善治理机制体制、提升安全防护水平等方面,“对症下药”。对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提出对策建议,探索完善内蒙古数据安全治理路径办法,为提升内蒙古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参考。本文通过分析研究认为,内蒙古自治区应通过规范化建设、体系化保障、社会化引入、专业化培养等措施,不断健全法制基础、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技术保障水平、更新治理理念、增强治理能力,更好地推动与发展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相关工作。
二、信息安全保障及风险防范对策和技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信息安全保障及风险防范对策和技术(论文提纲范文)
(1)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 |
五、本文的主要内容及框架 |
第一章 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思想 |
第一节 风险管理简述 |
一、风险及风险管理 |
二、风险管理的目标 |
第二节 风险管理的程序 |
一、风险管理程序概述 |
二、风险识别 |
三、风险度量 |
四、风险评价 |
五、风险决策与风险管理技术 |
六、风险决策方案实施和绩效评价 |
第二章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现状 |
第一节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发展概述 |
一、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发展历程 |
二、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工作流程 |
三、当前笔试考务工作的主要变化 |
第二节 笔试考务工作面临的困境 |
一、法律层面的困境 |
二、社会层面的困境 |
三、政治层面的困境 |
四、物质层面的困境 |
五、经济层面的困境 |
六、操作层面的困境 |
七、人员层面的困境 |
第三节 笔试考务的典型风险案例与分析 |
一、典型案例 |
二、典型案例分析 |
第三章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的风险识别 |
第一节 笔试考务中的风险源 |
第二节 笔试考务的风险清单 |
第三节 笔试考务主要风险点 |
一、报名阶段的主要风险点(5 个) |
二、命题制卷阶段主要风险点(9个) |
三、试卷管理阶段的主要风险点(8个) |
四、考点考场设置主要风险点(8个) |
五、考试实施阶段主要风险点(12个) |
六、阅卷管理阶段的主要风险点(11个) |
七、违纪违规处理主要风险(5个) |
第四章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的风险度量与评价 |
第一节 笔试考务风险点的度量与评价标准 |
一、笔试考务风险频度度量与风险度评价标准 |
二、笔试考务损害幅度度量与风险度评价标准 |
第二节 笔试考务风险点的度量与评价 |
一、笔试考务风险点的度量 |
二、笔试考务风险点的风险评价 |
第三节 笔试考务风险点的数据分析 |
一、依据风险频度分析笔试考务风险点 |
二、依据损害幅度分析笔试考务风险点 |
三、综合风险频度和损害幅度分析笔试考务风险点 |
四、笔试考务风险点风险程度测算汇总 |
五、笔试考务风险防控等级分类 |
第五章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风险的对策 |
第一节 笔试考务中的风险管理技术选择 |
一、风险规避选择 |
二、风险转移选择 |
三、风险控制选择 |
四、风险承担选择 |
第二节 笔试考务中的风险防控措施 |
第三节 笔试考务风险管理建议 |
一、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
二、突出法制环境保障 |
三、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
四、强化考务标准建设 |
五、推进科学化基础建设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研究 |
1.2.2 风险评价方法研究 |
1.2.3 综合评述 |
1.3 研究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论文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智慧城市的界定 |
2.1.1 智慧城市的概念梳理 |
2.1.2 智慧城市与其他类型城市的比较 |
2.1.3 智慧城市的定义 |
2.2 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的理论分析 |
2.2.1 风险的含义 |
2.2.2 风险管理的内涵 |
2.2.3 风险管理的过程 |
2.2.4 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范畴界定 |
2.3 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评价方法选择 |
2.3.1 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选择 |
2.3.2 风险评价方法的选择 |
2.4 本章小结 |
3 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3.1 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及方法 |
3.1.1 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 |
3.1.2 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方法 |
3.1.3 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指标识别 |
3.2 问卷调查提取数据过程 |
3.3 基于因子分析法的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3.3.1 因子分析法含义及研究过程 |
3.3.2 确立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
3.4 本章小结 |
4 基于EWM-AHP灰色模糊理论的风险评价模型构建 |
4.1 指标权重的确定 |
4.1.1 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主观权重 |
4.1.2 熵权法确定指标客观权重 |
4.1.3 基于偏差最小化的集成权重 |
4.2 评价灰类及白化权函数的确定 |
4.3 灰色评价系数及权矩阵计算 |
4.3.1 确定样本矩阵 |
4.3.2 灰色评价系数的计算 |
4.3.3 灰色评价权矩阵计算 |
4.4 模糊综合评价计算 |
4.5 本章小结 |
5 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评价案例分析 |
5.1 成都市智慧城市建设案例概况 |
5.2 成都市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评价 |
5.2.1 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
5.2.2 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指标权重计算 |
5.2.3 评价灰类及白化权函数的确定 |
5.2.4 灰色评价系数及权矩阵计算 |
5.2.5 模糊综合评价计算 |
5.2.6 成都市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评价结果分析及防范策略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因素问卷调查 |
附录B 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指标权重打分调查表 |
附录C 成都市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指标问卷调查 |
致谢 |
(3)外事工作中的电子政务信息安全问题研究 ——以吉林省S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本文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本文创新点与不足 |
一、相关概念与理论概述 |
(一)相关概念 |
1、电子政务 |
2、电子政务信息 |
3、信息安全 |
4、外事工作 |
(二)相关理论基础 |
1、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理论 |
2、其他相关理论 |
二、吉林省S市电子政务在外事工作中应用现状 |
(一)吉林省S市电子政务在外事工作应用的整体情况 |
(二)初步建立了信息化体系 |
1、门户网站的建设 |
2、边界系统 |
3、对华签证邀请系统 |
4、外部系统、内部系统与涉密系统 |
三、吉林省S市电子政务在外事工作中面临的信息安全问题与原因 |
(一)吉林省S市电子政务在外事工作中面临的信息安全问题和挑战 |
1、电子信息技术水平低,缺乏相应技术人员 |
2、电子信息网络安全域的控制和划分模糊 |
3、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管理混乱 |
4、传统政务模式仍占主导地位 |
(二)吉林省S市电子政务在外事工作中面临信息安全问题的原因 |
1、思想意识跟不上电子政务的发展 |
2、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不足 |
3、信息安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缺少专业技术人员 |
4、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盲区 |
四、外事工作中电子政务信息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
(一)增强外事工作电子政务信息安全风险意识,转变传统政务观念 |
1、加强外事工作电子政务信息安全风险意识的宣传 |
2、注重外事工作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培训 |
(二)建立健全外事工作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管理制度 |
1、科学制定外事工作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制度内容 |
2、促进外事工作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制度标准化 |
3、将外事工作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加强约束力 |
(三)促进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相关法律和法规体系完善 |
(四)构建吉林省S市外事工作电子政务信息安全人才队伍 |
1、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人才培养体系 |
2、创建符合时代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出台人才引进战略 |
3、加强对网络安全人才的培养,为选拔项目提供更多的资金与资源支持 |
(五)提高电子信息技术水平,促进信息技术创新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现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总结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第2章 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基本法理 |
2.1 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界定 |
2.1.1 电子商务的界定与分类 |
2.1.2 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界定与法律性质 |
2.1.3 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内涵 |
2.1.4 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特征 |
2.2 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面临的风险 |
2.2.1 不当收集风险:对消费者信息知情权与选择权的侵犯 |
2.2.2 不当使用风险:对消费者信息限制使用权的侵犯 |
2.2.3 不当存管风险:对消费者信息保密权的侵犯 |
2.3 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与信息利用之间的利益平衡 |
2.3.1 利益衡量原则 |
2.3.2 公平正义原则 |
第3章 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及不足 |
3.1 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立法规范现状 |
3.1.1 立法规范 |
3.1.2 立法分析 |
3.2 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实践现状 |
3.2.1 基于执法监管的实证分析 |
3.2.2 基于司法案例的实证分析 |
3.2.3 基于电子商务行业实践的实证分析 |
3.3 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困境 |
3.3.1 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利客体不清 |
3.3.2 现有监管机制无法实现常态化有效监管目标 |
3.3.3 适用于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阶段的告知同意规则泛化 |
3.3.4 适用于消费者个人信息使用阶段的合理使用边界模糊 |
3.3.5 适用于消费者个人信息存管阶段的泄露防范要求不足 |
3.3.6 现有司法救济机制难以为实践纠纷解决提供合理指导 |
第4章 域外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及经验借鉴 |
4.1 域外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 |
4.1.1 欧盟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 |
4.1.2 美国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 |
4.2 域外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经验借鉴 |
4.2.1 相应法律保护模式需与国家现实状况相适应 |
4.2.2 采用多元化监管主体机制提高保护规则的实效 |
4.2.3 结合电子商务情境中的信息应用特征改良传统保护规则 |
4.2.4 从电商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市场地位差异性出发设置司法救济机制 |
第5章 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法律保护的完善对策 |
5.1 明确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利客体 |
5.1.1 确定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属性 |
5.1.2 拓宽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权利客体范围 |
5.2 建立适应常态化有效管制需求的监管机制 |
5.2.1 确立国家担保责任理念作为监管逻辑 |
5.2.2 明晰多元化监管主体的权责 |
5.3 优化消费者个人信息收集阶段的告知同意规则 |
5.3.1 增设“充分性”告知标准 |
5.3.2 完善同意的生效要件 |
5.4 实现消费者个人信息使用阶段的使用边界明确化 |
5.4.1 严格限制信息目的外使用许可情形 |
5.4.2 明晰信息使用必要性标准的判断依据 |
5.5 健全消费者个人信息存管阶段的泄露防范标准 |
5.5.1 提高对电商经营者的技术防范措施要求 |
5.5.2 细化对电商经营者的内部组织管理要求 |
5.5.3 完善对电商经营者的信息泄露补救要求 |
5.6 推动司法救济机制设置的合理化 |
5.6.1 重构法律责任归责方式 |
5.6.2 改革损害赔偿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山东税务信息化发展中的网络安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1.1 国外税务信息化建设情况 |
1.2.1.2 网络安全相关理论 |
1.2.1.3 网络安全相关制度 |
1.2.1.4 网络安全相关管理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2.1 宏观层面 |
1.2.2.2 微观层面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 |
1.3.1 案例分析法 |
1.3.2 问卷调查法 |
1.3.3 比较分析法 |
1.4 学位论文的研究思路 |
第2章 关于税务信息化发展中网络安全问题研究的概念及理论分析 |
2.1 税务信息化与其发展过程中网络安全问题的核心概念 |
2.1.1 税务信息化的概念界定 |
2.1.2 网络安全的概念界定 |
2.1.3 税务信息化发展背景下网络安全问题的界定 |
2.1.4 税务信息化发展中网络安全问题的特点 |
2.1.5 税务信息化发展中网络安全问题研究的重要性 |
2.2 税务信息化发展中网络安全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无缝隙政府理论 |
2.2.2 政府再造理论 |
2.2.3 网络安全管理理论 |
2.2.4 政府应急管理理论 |
第3章 山东税务信息化发展和网络安全体系现状 |
3.1 山东税务信息化发展现状 |
3.1.1 金税三期系统建设情况 |
3.1.2 电子税务局系统建设情况 |
3.1.3 机房硬件资源建设情况 |
3.1.4 网络建设情况情况 |
3.2 山东税务信息化发展中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现状 |
3.2.1 客观存在现状 |
3.2.2 主观认知调查 |
第4章 山东税务信息化发展中的网络安全问题及成因 |
4.1 山东税务信息化发展中暴露的网络安全问题 |
4.1.1 应用数量急剧增多 安全防护压力大 |
4.1.2 安全事件处置简单 追查溯源难度大 |
4.1.3 专业队伍人才匮 培养成长周期长 |
4.1.4 设备使用年限偏长 更新换代速度慢 |
4.1.5 全员安全意识欠缺 死角盲区填补难 |
4.2 山东税务信息化发展中网络安全问题的成因 |
4.2.1 顶层规划设计不够统一 |
4.2.2 应急处置体系不够完善 |
4.2.3 人才培养机制不够先进 |
4.2.4 技术支撑不够强大 |
4.2.5 网络安全意识培存在盲区 |
第5章 国内外电子政务发展中网络安全问题处理的先进经验 |
5.1 国外网络安全立法经验 |
5.1.1 俄罗斯强势推出“自联网”概念 |
5.1.2 网络空间主权化趋势明显 |
5.1.3 新技术领域重点推广法制化建设 |
5.1.4 敏感数据保护成为立法主流 |
5.2 国内金融行业信息化建设中网络安全先进经验 |
5.2.1 大数据网络安全分析平台 |
5.2.2 生物识别技术应用 |
5.2.3 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 |
5.3 国内政府行业信息化建设中网络安全先进经验 |
5.3.1 山东省教育厅开展“护网2019”攻防演习 |
5.4 国内税务行业信息化建设中网络安全先进经验 |
5.4.1 安徽省税务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网络安全建设 |
5.4.2 广东省税务局完善安全工作处理流程 |
第6章 山东税务信息化发展中网络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
6.1 优化顶层规划设计对应用系统进行合并同类项 |
6.1.1 做好应用整合工作 |
6.1.2 加强安全归总管理 |
6.1.3 严格落实应用系统与安全“三同步”要求 |
6.2 提升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尝试网络安全追责溯源 |
6.2.1 坚持“实战为导向” |
6.2.2 组织创新性“互攻互防”演习 |
6.2.3 组织对监测发现的攻击开展溯源 |
6.3 打造人才培养战略构建多层次网络安全人才培养体系 |
6.3.1 坚持人才培养策略,全面提升队伍能力 |
6.3.2 开拓人员吸收机制,积极补充队伍活力 |
6.3.3 创新知识宣传途径,提高宣传力度质效 |
6.3.4 拓宽人才培养道路,打造合作共赢模式 |
6.4 加速技术更新探索联合安全模式 |
6.4.1 加速技术更新,探索新技术防御模式 |
6.4.2 全国税务一盘棋,建设全国税务系统联动网络安全威胁情报系统 |
6.5 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培训频率提升网络安全违规成本 |
结语 |
附录 2019 年山东税务网络安全意识调查问卷 |
第一部分 |
第二部分 |
第三部分 |
第四部分 |
参考文献 |
1. 中文文献 |
1.1 着作类 |
1.2 期刊类 |
1.3 论文类 |
2. 英文文献 |
2.1 着作类 |
2.2 期刊类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及各主体博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分析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分析 |
1.2.3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总结 |
1.3 论文的研究方案及方法 |
1.3.1 研究方案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研究的技术路线及创新点 |
1.4.1 研究技术路线 |
1.4.2 创新点 |
1.5 论文的组织结构 |
2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案 |
2.1 信息安全理论 |
2.1.1 信息安全 |
2.1.2 国家信息安全 |
2.2 政府监管理论 |
2.2.1 政府监管概述 |
2.2.2 政府承担信息安全监管的理论依据 |
2.3 信息自由相关理论 |
2.3.1 获取信息自由权 |
2.3.2 网络言论自由权 |
2.3.3 网络隐私权 |
2.3.4 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模式 |
2.3.5 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系 |
2.3.6 网络信息安全监管评价 |
2.4 本章小结 |
3 合同关系下的网络信息安全监管研究 |
3.1 研究问题分析 |
3.2 协议前履约关系 |
3.2.1 政府的收益与反应函数 |
3.2.2 用户的收益与反应函数 |
3.2.3 政府与用户间的动态博弈模型及其求解 |
3.2.4 政府与用户间的博弈模型及其求解 |
3.3 协议后履约关系 |
3.3.1 博弈双方的收益函数 |
3.3.2 博弈模型构建 |
3.3.3 博弈均衡的确定 |
3.4 研究结论 |
3.4.1 政府对网络使用权的优惠对于信息安全监管的启示 |
3.5 本章小结 |
4 无合同关系下的网络信息安全监管研究 |
4.1 研究问题分析 |
4.2 委托代理关系下模型的建立 |
4.2.1 模型的影响因素 |
4.2.2 模型的数学描述 |
4.2.3 模型的建立 |
4.3 模型求解 |
4.4 模型分析与讨论 |
4.5 研究结论 |
4.6 本章小结 |
5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模式研究 |
5.1 不存在任务重叠的多任务委托代理 |
5.2 考虑任务重叠的多任务委托代理 |
5.3 政府作为代理人的进一步讨论 |
5.4 各主体关系博弈给监管体系构建思路探索 |
5.5 技术层面上安全监管的难点分析 |
6 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研究 |
6.1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系构建思路 |
6.2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系模型构建 |
6.2.1 整体框架 |
6.2.2 三个维度 |
6.2.3 五个层次 |
6.3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系模型运行步骤 |
6.3.1 信息源采集 |
6.3.2 网络信息安全评估 |
6.3.3 网络信息安全预警 |
6.3.4 网络信息安全控制 |
6.3.5 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效果评价 |
6.4 我国网络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平台设计 |
6.4.1 总体架构 |
6.4.2 操作子平台 |
6.4.3 分析子平台 |
6.4.4 决策子平台 |
6.5 本章小结 |
7 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效果评价 |
7.1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主体评价体系构建 |
7.1.1 构建目的 |
7.1.2 构建原则 |
7.2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7.2.1 指标体系 |
7.2.2 监管组织 |
7.2.3 监管机制 |
7.2.4 监管技术 |
7.3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效果模糊综合评价模型 |
7.3.1 评价思路 |
7.3.2 权重赋值 |
7.3.3 评价过程 |
7.4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效果评价实证研究 |
7.4.1 基于AHP的指标权重确定 |
7.4.2 熵权法修正指标权重 |
7.4.3 计算指标隶属度 |
7.4.4 监管效果综合评价 |
7.5 本章小结 |
8 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政策建议 |
8.1 监管组织政策建议 |
8.1.1 提高安全意识 |
8.1.2 重视人才培养 |
8.2 监管机制政策建议 |
8.2.1 加强顶层设计 |
8.2.2 完善法律法规 |
8.3 监管技术政策建议 |
8.3.1 优化安全技术 |
8.3.2 践行主动防御 |
8.4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V企业APP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对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标准研究 |
1.3.2 对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的研究 |
1.3.3 对APP信息安全风险的研究 |
1.4 研究思路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1.4.4 研究过程 |
1.5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信息安全行业以及V企业信息安全现状 |
2.1 整体行业现状 |
2.1.1 行业信息安全事件 |
2.1.2 行业信息安全漏洞 |
2.1.3 行业监管违规情况 |
2.2 V企业简介 |
2.3 V企业信息安全 |
2.4 V企业安全风险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V企业APP安全风险识别与分析 |
3.1 风险识别与分析工具 |
3.2 业务子模块风险识别与分析过程 |
3.2.1 前端业务风险识别与分析 |
3.2.2 基础网络业务风险识别与分析 |
3.2.3 物流业务风险识别与分析 |
3.2.4 供应商业务风险识别与分析 |
3.2.5 支付业务风险识别与分析 |
3.2.6 客服业务风险识别与分析 |
3.3 业务子模块风险识别与分析归类 |
3.4 风险识别与分析结论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V企业APP安全风险评估 |
4.1 风险评估步骤 |
4.1.1 建立风险评估结构模型 |
4.1.2 设计风险评估调查问卷 |
4.1.3 调查问卷结果计算 |
4.2 V企业APP安全风险评估 |
4.2.1 问卷调查结果数据 |
4.2.2 中间层指标重要度计算 |
4.2.3 方案层指标重要度计算 |
4.3 风险评估结论 |
4.3.1 风险评估权重排序 |
4.3.2 风险等级划分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V企业APP安全风险解决对策 |
5.1 风险应对策略划分 |
5.2 风险解决实施策略 |
5.3 业务安全风险防护措施 |
5.3.1 改进业务安全体系 |
5.3.2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
5.4 数据安全风险防护措施 |
5.4.1 建立专管机构 |
5.4.2 制度流程标准化 |
5.4.3 数据分级分类 |
5.4.4 数据的审批与使用 |
5.4.5 第三方数据管理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安全风险改进效果评估以及保障措施 |
6.1 安全风险改进效果 |
6.1.1 安全客诉改进效果 |
6.1.2 安全漏洞改进效果评估 |
6.1.3 安全事件改进效果评估 |
6.1.4 业务攻防改进效果评估 |
6.2 安全风险改进效果保障措施 |
6.2.1 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固化 |
6.2.2 安全风险管理绩效评估 |
6.3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V企业APP信息安全风险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9)信任视角下的网贷投资者决策行为及其风险缓释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结构安排 |
1.5 研究方法 |
1.6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6.1 主要创新点 |
1.6.2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信任、信任机制与出借人决策 |
2.1.1 信任与信任模式 |
2.1.2 网络信任与出借人决策信任影响因素 |
2.1.3 网络借贷信任机制与出借人决策 |
2.2 出借人行为与投资决策 |
2.2.1 信息识别与出借人行为决策 |
2.2.2 理性学习、羊群行为与出借人行为决策 |
2.2.3 本地偏好的出借人投资行为偏差 |
2.3 网络借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
2.3.1 网络借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
2.3.2 网络借贷市场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
2.4 网络借贷风险与监管 |
2.4.1 网络借贷风险的分类认识 |
2.4.2 网络借贷风险防范与监管研究 |
2.5 文献述评 |
第三章 我国网贷行业发展的现实考察 |
3.1 网络借贷在我国的发展及其特征 |
3.1.1 网络借贷及其基本流程 |
3.1.2 我国网贷行业发展回顾 |
3.1.3 我国网贷行业发展的基本特征 |
3.2 我国网贷平台运营基本模式 |
3.2.1 “纯线上+无担保”模式 |
3.2.2 “担保机构担保/保险公司保障”模式 |
3.2.3 “线上线下结合+风险缓释金”模式 |
3.2.4 “抵押/质押借款”模式 |
3.3 我国网贷平台信息披露现状与存在问题 |
3.3.1 监管层网贷平台信息披露相关政策演进 |
3.3.2 我国网贷平台信息披露现状及存在问题考察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出借人决策信任理论分析 |
4.1 信息不对称下的网贷市场出借人决策 |
4.1.1 信息不对称下的模糊规避与出借人决策 |
4.1.2 信息不对称与出借人决策信息甄别 |
4.2 网贷市场交易信任理论模型 |
4.2.1 出借人决策行为理论基础 |
4.2.2 网贷平台交易信任理论模型 |
4.3 网贷市场交易信任困境溯源 |
4.3.1 委托-代理关系下的逆向选择与出借人信任 |
4.3.2 委托-代理关系下出借人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分析 |
4.4 信息披露、声誉约束与信任机制构建 |
4.4.1 信息披露制度降低逆向选择的作用机制 |
4.4.2 风险保障机制防范道德风险的作用机理 |
4.4.3 声誉约束机制提升信任水平机理 |
4.5 本章小节 |
第五章 平台异质性、信任倾向与出借人决策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2.1 理论分析 |
5.2.2 研究假设 |
5.3 样本选取、变量描述与模型设定 |
5.3.1 样本选取与来源 |
5.3.2 变量描述 |
5.3.3 模型设定 |
5.3.4 描述性统计 |
5.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4.1 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
5.4.2 稳健性检验 |
5.4.3 制度信任与认知信任的主成分分析检验 |
5.5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网贷市场投资者羊群行为与决策理性 |
6.1 引言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3 研究设计 |
6.3.1 出借人平台选择的羊群行为存在性检验 |
6.3.2 出借人平台选择决策中羊群行为的理性检验 |
6.4 变量选取与统计描述 |
6.5 实证分析 |
6.5.1 出借人平台选择决策的羊群行为存在检验 |
6.5.2 出借人平台选择决策中羊群行为的理性检验 |
6.5.3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节 |
第7章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出借人决策风险缓释 |
7.1 引言 |
7.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2.1 信号传递与信息不对称 |
7.2.2 声誉约束与信息不对称 |
7.3 研究设计 |
7.3.1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取 |
7.3.2 计量模型设定 |
7.4 实证结果分析 |
7.4.1 信号传递、平台风险与投资者决策 |
7.4.2 声誉约束、平台风险与投资者决策 |
7.4.3 稳健性检验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1.创新点 |
2.不足之处 |
一、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 |
1.电子政务数据 |
2.数据安全 |
3.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1.风险管理理论 |
2.协同治理理论 |
3.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一)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的现状 |
1.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
2.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
3.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主体得到确立 |
4.监督管理措施逐步推进 |
5.监测防护技术手段日趋完善 |
(二)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存在的问题 |
1.数据安全工作统筹管理薄弱 |
2.数据安全治理工作规范性不足 |
3.数据安全有效防护措施不到位 |
4.数据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欠缺 |
5.数据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
三、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数据安全治理制度存在漏洞 |
1.针对数据安全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缺失 |
2.现有数据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 |
3.缺乏地方性数据安全治理工作标准、规范 |
(二)数据安全治理机制体制不够完善 |
1.“大政府式”安全治理主体较为单一 |
2.管理决策机制模式不够多元化 |
3.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不成熟 |
4.监督问责机制不够健全 |
(三)数据安全技术防护水平不高 |
1.现有技术防护难以适应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 |
2.现有技术力量难以满足数据安全治理发展要求 |
(四)数据安全治理意识不强、能力不足 |
1.数据安全治理意识淡薄 |
2.治理理念落后、办法有限 |
四、国内外经验及其启示 |
(一)国外经验 |
1.美国:强调立体化综合发展 |
2.英国:注重协同治理 |
(二)国内经验 |
1.杭州:突出规划标准制定和安全体系建设 |
2.贵州:重视政策指引和人才保障 |
(三)启示 |
1.制度建设是电子政务数据安全的重要基础 |
2.社会力量引入是电子政务数据安全的有力支撑 |
3.人才与技术是电子政务数据安全的可靠保障 |
五、完善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的对策建议 |
(一)健全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制度保障 |
1.完善数据安全的专门保护法规 |
2.制定数据安全治理相关配套性文件 |
3.健全数据安全治理标准 |
(二)完善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机制保障 |
1.政府引领多主体开展协同治理 |
2.建立符合本地情况的决策机制 |
3.强化政府部门通报响应联动机制 |
4.完善数据安全监督问责机制 |
(三)提升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技术保障水平 |
1.以技术创新带动数据安全治理发展 |
2.借助社会力量的技术优势 |
3.完善数据安全技术防护措施 |
(四)增强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人才保障 |
1.树立数据安全治理意识 |
2.转变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理念与方式 |
3.加快数据安全治理人才培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信息安全保障及风险防范对策和技术(论文参考文献)
- [1]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风险研究[D]. 隋丽萍.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2]智慧城市建设社会风险评价研究[D]. 阳艳亭. 西华大学, 2021(02)
- [3]外事工作中的电子政务信息安全问题研究 ——以吉林省S市为例[D]. 李胜男. 吉林大学, 2020(04)
- [4]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D]. 陆佳怡. 华东理工大学, 2021(08)
- [5]山东税务信息化发展中的网络安全问题研究[D]. 张慧博. 山东大学, 2020(10)
- [6]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J]. 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 2020(06)
- [7]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系及各主体博弈研究[D]. 李德明.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8]V企业APP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研究[D]. 陈雪.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9]信任视角下的网贷投资者决策行为及其风险缓释研究[D]. 安强身. 山东大学, 2020(08)
- [10]内蒙古电子政务数据安全治理研究[D]. 张国尧.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