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改革与物业管理(论文文献综述)
本刊编辑部[1](2021)在《致敬城市:与国同行,与民共生――房地产业与物业管理改革发展40年专题报告》文中研究表明序言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城市,因你我更精彩!四十年,我国走过如火如荼的城镇化发展的历程,为亿万百姓营造了美好生活空间。伴随着改革开放春潮涌动,作为城市发展的建设者、服务者和见证者,房地产业与物业管理从萌芽到繁盛,从变革到发展,再到转型升级,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历程。1981-2021,40年中,我国的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从无到有,从萌芽到繁盛,在我国城市的建设、发展、转型中起着关键作用。为回顾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总结优秀的成果和经验,展现城市变迁,杂志社特别组织策划"致敬城市——房地产与物业管理改革发展40年"专题活动,以期了望更加美好的未来。
朱新贵[2](2021)在《城市住宅物业管理的概念嬗变与路径选择》文中研究指明住宅物业管理是对传统公房管理模式的替代,其本质是市场经济活动,不应将其范围任意收缩或扩散;住宅物业管理包含了业主自治和企业提供服务两个方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不能仅关注其中一面;物业管理并非住宅管理的唯一模式,不同管理模式的存在使业主改善居住品质有了更多选择;业主自治是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的短板,政府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协助完善业主组织的治理结构,这成为住宅物业管理和社区发展互相融合的重要路径,但在此过程中需合理划分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行动空间。
康雯嘉[3](2021)在《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研究 ——以C市N区街道改革为中心》文中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我国的城乡社会管理体制发生了剧烈变迁。城市基层社会运行机制的转换,以及基层善治何以可能是社会学研究的前沿问题。改革以降,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最为重要的变化在于,国家在改革调适传统自上而下的纵向“条线”式管理体系的同时,逐渐实现重心下移,向以“街居体系”为中轴,多元主体纵横嵌入的“重层性”治理格局演化。在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命题下,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弥合国家与社会间结构性张力,建构“共建共治共享”的关系模式实为我国新时期社会建设的中心任务和理论旨归。本研究运用社会学研究的质性方法,对C市N区多个街道展开持续深度的田野调查,结合社会学理论话语与实证资料,将伴随新时期街道改革和社区建设而生成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结构界定为“嵌合式治理”。质言之,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是指在街道主导下,以社区为平台,在“街居复合性主体”(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社区两委)与“多元社会力量”(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志愿者、居民等)之间,通过彼此持续密切的嵌入和互动,生成的一种立体交叉、相互形塑的关系构型和协同合作的治理模式。它突破了国家单统的“条线”式治理传统,其实质是基层社会治理领域以“公+共”为特质的本土新公共性营造。研究发现,将研究视野限囿于社区微观场域,难以解释和揭示基层社会治理的真实运作逻辑。实际上,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演展受到政府派出机关“街道办”的深刻形塑,因而本文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视域转向对街居复合结构的整体观照。本文以“嵌合式治理”为研究框架,重点研讨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理论命题,并以系统性的实证研究,丰富“嵌合式治理”的理论内涵与实践维度。本文将“嵌合式治理”的研究置于我国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结构转换与街道改革的背景下,通过实证方法对嵌合式治理,及其所内含的嵌合关系的建立、嵌合结构与运行机制、嵌合内蕴动力、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式嵌合展开整体性研究。其一,嵌合关系的建立研究。从嵌合关系的建立机制上看,街居主体与多元社会力量嵌合关系的构建需要满足多种基本条件,即国家主动让渡社会空间与主导链接、社会主体治理与服务的专业性、嵌入性主体的自带资源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主动依附。研究发现嵌合关系的建立依循不同路径展开,街道自主购买社会服务、上级政府资源链接与指派、街道搭建嵌合平台构成了嵌合关系建立的主要路径。可见,嵌合关系的建立主要由基层治理行政体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所主导,但此并非力图构造国家对社会的吸纳、收编和控制关系,而是以政社互嵌与合作为价值导向的。其实质是在由国家主导建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过程中,实现基层社会活力的“复兴”与“再造”。其二,嵌合治理的结构与行动研究。嵌合治理的实质是国家与社会在治理体系中结构关系搭建和行动关系运转的一种机制提炼。本文依托“结构——行动”的社会学研究范式和理论资源,对嵌合治理的场域关系及其动态运行机制展开研讨。广泛嵌入于我国基层治理体系中的不同类型社会力量,与街居主体嵌合而成的治理结构与实践形态存在极其复杂的面向,需要我们针对性辨析。本研究发现,展开于城市基层社会领域的嵌合式治理在结构与行动上是相互形塑、耦合、协变的,政社的关系结构影响国家与社会的行动选择与进展,政社治理行动不断突破既有限域,拓展出政社嵌合的新式结构。一言以蔽之,嵌合式治理既更新、构建了社会,也更新、构建了国家。其三,嵌合治理的内蕴动力研究。以行政权威和资源作为动力机制构造基层治理嵌合结构并展开治理行动,仍存在局限性,因此,我们需要将政党维度带入嵌合治理动力结构中加以分析。党组织在中国社会系统中具有“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中枢性作用,它能够将基层区域内多元主体和资源激活调动起来,使之参与到服务群众的结构体系当中。在街道改革的背景下,以街道党工委协同社区党委为核心的城市基层党组织系统深刻影响着基层治理构型与运行机制,政党的组织嵌入、体制吸纳、政治资源、价值引领成为嵌合治理的不可或缺亦不可替代的内蕴动力。其四,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式嵌合与联动研究。常态的嵌合式治理机制在面临突发性公共危机时,难以“一键切换”至新式形态并对问题予以妥善破解,因而探寻应急状态下的非常态嵌合治理逻辑及其行动是嵌合治理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新冠疫情爆发与基层抗疫展开的非常时期,街居主体采取应急动员的方式将大量居民吸纳进疫情防控体系,构筑起应急状态下的嵌合治理机制。非常态的嵌合治理不是在原本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之外的另起炉灶,而是生长和镶嵌其中的机制创新。我们需要努力建构起常态与非常态嵌合治理机制间的关联性和转换方式,形成顺应基层社会运行逻辑的新常态化嵌合治理机制。文章认为,与行政吸纳、依附合作等表征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概念不同,以建构“共建共治共享”的关系模式为旨归的嵌合式治理的重要价值在于,国家与社会在持续互嵌、协动、形塑的过程中“磨合”出更加有助于治理行动开展的政社关系结构,而此结构又将进一步促进治理行动的发展和升级。特别是街居与多元社会力量在彼此嵌入的基础上,耦合而成了一个全新的“治理嵌合体”,其超越了嵌入主体治理权力、资源、功能的简单相加与复合,生产出新的治理和服务功能。质言之,嵌合式治理为基层治理创新提供了可能的理论思路和实践方向。但我们仍需注意,嵌合式治理仅是开其端绪,仍处于复杂的调适过程,并呈现出一些局限,如外部社会主体的嵌入,可能造成作为在地性组织的街居主体空心化;街道主导嵌合关系的建立并深度调控嵌合行动,会挤压社会自主运作空间,并造成社区与社会组织的双向排斥;商业性变量的引入存在营利取向遮蔽服务公益性的风险;常态性与非常态性嵌合治理机制面临衔接和转换的复杂难题,等。这需要我们持续不懈地营造基层社会治理“新公共性”,并赋予嵌合治理新意涵、演展其新形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朱涛[4](2020)在《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制度重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发展历程是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对立与融合的过程。"区分所有"概念的引入、"物业管理"制度的借鉴和发展,共同构成了我国《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础。基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立法思想和"两步走"的立法策略,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构建未经充分的理性论证,大量依循既有住房政策和法规,并延续了住房公有时期的管制思维,使得《物权法》第六章相对空洞而难以操作,其作用被更具实用性的司法解释和物业管理法规所取代。在民法典编纂结束之际,仍有必要反思经验主义立法的消极影响,重申"业主自治"和"团体主义"的立法理念,合理吸收域内外有益经验和制度,合理使用配套规则、司法解释等方式科学地构建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体系。
谢立妍[5](2020)在《C市B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政府规制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房地产市场飞速发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住维资金)作为住房的“养老金”,是保障业主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住维资金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越来越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论文通过研究C市B区住维资金的政府规制,针对该区住维资金规制上存在的申请使用难、续存和补缴难、保值增值率低、管理不够透明以及公众参与度低等多方面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采用文献分析法、问卷和访谈调查法等多种方式,探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结合当地实际统计数据和情况提出解决规制失灵问题的规制重构建议。绪论部分论述的重点为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理论基础部分主要论述住维资金的相关基础概念,如物业、物业管理、物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以及政府规制、规制失灵、敏捷规制等理论的基本观点。由于B区在住维资金规制方面主要按照国家颁布的制度执行,规制制度部分主要论述了国内住维资金的属性、规制制度的发展历程、原则。本文剖析C市B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制现状,并运用采访和问卷调查汇集住维资金归集、使用、增值等方面规制失灵情况,在规制视角下结合该区维修资金规制的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根据“敏捷规制”理论提出针对性的思路和建议,为该区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府规制改革提供切实有用的解决策略,从而提高该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府规制水平,保证住维资金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刘真[6](2020)在《住房权利的社区塑造 ——基于物业管理制度的研究》文中指出十九大以来,民生工作被放在更为突出的地位,社区物业制度的发展也日趋成为焦点。我国正在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以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十九大报告也提出了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同时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进而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以及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政策目标。物业管理属于城市管理,是其一项重要议题,且与民生密切相关,在基层社区治理中发挥着巨大的社会作用。我国社区物业管理制度的设计同居住制度相适应,在整个大环境的推动下也经历了一系列深刻重大的变革。为推动治理向精细化发展,满足人们的差异化需求,全国各地不断创新社区治理的路径,力求探索出城市社区治理的新模式,增强居民的参与能力,形成政府行政与基层、社会的良性互动,从而实现高效的社区治理,更大程度地实现和保障居民的权利。制度规定下的住房权利在社区生活中是如何通过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而落实?这是本文尝试回答的问题。社区中业主权利的行使程度有极大差别,同一地区,社区中业主权利的行使程度是不同小区房屋售价大不相同的原因之一。业主权利的行使程度是和居委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息息相关的。如果社区中的居委会监督指导好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能够反映居民需求以及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而物业服务企业能够按照合同提供服务,那么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该社区中的业主权利得到了极大程度上的落实,其权利能够得到充分地保障。如何认识这种变化,通过社区中居民享受到的物业服务来展现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业主权利是如何具体落实的,以及国家与社会主体通过怎样的行动来促进制度执行,即社区是如何形塑业主的住房权利?文章借助结构—行动者—过程框架与多元共治理论,以国家社会关系为理论视角,国家—社会关系变化下的城市住房制度也发生了变化,而住房制度的变化同时带来了物业管理制度的变革,文章梳理了国家以及上海市出台的法律法规(如《物业管理条例》等)中的业主住房权利以及房产权衍生出来的其他权利的相关规定以及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义务和互相存在的关系,探讨作为行动者的业主、业主委员会以及行政机构的末梢居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三者各自的行动基础与存在的问题(不对称的权利与义务),从而探讨业主委员会、居委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三个主体在社区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他们如何影响居民权利的落实。
钟欢[7](2020)在《常州市公共租赁房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住房问题是我国重要的民生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高额房价成为中低收入者不可逾越的鸿沟,而保障性住房则让中低收入者实现了有房可住,其中公共租赁房更是突破“夹心层”,保障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范围外的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难。常州市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贯彻落实公共租赁房发展政策,于2009年率先推出公租房,又在2014年将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统称为公共租赁房。常州市公共租赁房起步早发展较其他城市有一定优势,切实为常州市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但是对于共通问题和前沿性问题仍不可避免,例如准入退出审核表面化、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物业管理存在困境、共有产权有待深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常州市公共租赁房在下一阶段的发展中遭遇瓶颈。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准入与退出监管缺乏动态可信信息、缺少法律法规支撑、物业管理存在外部与内部的多项矛盾、共有产权制度未成熟到可以全面推广这几个方面,建议从建立动态个人财产信息平台、完善公共租赁房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物业管理机制、共有产权改革全面推广等方面进行完善,从而促使常州市公共租赁房健康长远发展。
李凯[8](2020)在《城市社区自治中业委会的生成逻辑与运转机制研究 ——以长沙市J小区为例》文中认为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和住房改革制度建设稳步推行,新型商品房小区和住宅产权私有化出现,城市社区治理逐渐由单位制向社区制转变。在基层社会深刻变革的背景下,城市社区管理的复杂性以及服务型政府急切呼唤一种社会组织出现,能够化解社会矛盾和增加稳定和谐。此时,社会组织代表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新生事物伴随着产权私有化出现,影响着城市社区建设的进程与发展,社区治理结构也由最初政府主导转向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共同参与。作为“公民社会先声”的业主委员会,不仅代表着业主的合法利益,也寄托着促进城市治理完善的作用。通过研究城市社区中业主委员会的生成逻辑与运行机制,分析和探讨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以及如何更大程度上发挥社区公共事务的治理。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学者们对业主委员会的阶段性研究较多,而对城市社区自治中业主委员会的生成逻辑与运行机制研究较少。通过本文选取长沙市新型商品房社区J小区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社区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以及居委会的调查与访谈,探讨社区治理过程中业主委员会的自治作用。本文第一章主要论述相关理论知识与相关概念。通过对现有理论的研究梳理,为文章的具体论述提供理论基础和智力支持。第二章,通过J小区为个案研究对象,具体阐述业主委员会产生背景和产生过程,以及其与社区自治的关系,揭示出业主委员会的生成逻辑。第三章,以力争物业用房和两换物业的故事,展现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开发商、居委会等治理主体间的权力博弈,突出业主委员会在维权行动的作用以及成功维权策略的策略选择。第四章,在社区治理中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谋私行为基础上,业主委员会加强组织建设,积极调整组织运行机制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间的关系,推动多元互助协作型社区自治的具体举措与应对之举。本文通过实证方式,从微观角度展现业主委员会产生至今的发展过程,试图找出业主委员会在社区治理中的功能,同时也为其他社区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刘乐[9](2020)在《人际网络视角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影响分析及选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老旧小区管理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城市高质量发展,影响居民幸福感与获得感的关键,而管理模式问题是老旧小区管理难的重点所在。不同种类的管理模式便意味着对住区内共有财产的不同管理方式,这将直接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所以居民有必要选择适合小区现状的管理模式。由此将引发两个关键问题:其一,如何判断各类管理模式为居民带来的影响;其二,如何根据这种影响来选择适当的管理模式。根据Mark Granovetter的研究,居民在小区内的各类行为内嵌于其所处的人际网络。因此,从人际网络视角出发,探究现存管理模式的影响,并结合这种影响为老旧小区选择适当的管理模式将成为解决现有问题的重点。本文共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研究老旧小区居民人际网络的形成并分析其演化规律。先从单位制小区与商品房小区的人际关系特点入手(单位制小区指房改前由单位承担小区管理职能的住区,是多数老旧小区的前身;商品房小区指由市场化企业承担小区管理职能的住区,是物业社会化的结果),通过居民特征分析得到了人际网络演化的起始端与终点端;而后借助复杂网络理论构建老旧小区人际网络演化模型,并进行人际网络生成实验,得到了不同规模、不同演化程度的人际网络;最后通过实验结果分析,发现了老旧小区人际网络演化规律。第二部分研究人际网络视角下老旧小区各类管理模式的影响。先分析现存五种管理模式的内涵及其组织方式,得到了人际网络视角下各类管理模式的具体影响,并将其网络化为边与节点的重构方式;而后借助复杂网络理论构建老旧小区管理模式影响模型,并进行管理模式影响实验;最后通过实验结果分析,发现了人际网络视角下各类管理模式的影响及其在应用中的特点。第三部分基于各类模式影响提出老旧小区管理模式选择对策。先借助社会认知理论与已有成熟量表来阐释问卷的构成,并通过对陕西省10个地级市共1238份有效问卷的数据统计,发现了老旧小区管理模式在四个方面的关系;而后将问卷统计结果与仿真实验结果进行比较,验证了实验的有效性;最后基于已有结论与委托-代理理论,提出老旧小区管理模式的选择对策。本文依托陕西省软科学基金项目“陕西省老旧小区管理模式分析”(2018K RM050)写成,目的是为了通过分析人际网络视角下老旧小区各类管理模式的影响,探究老旧小区管理困境的根源所在并为老旧小区选择适合的管理模式提供参考。
唐洪刚[10](2020)在《南昌市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的问题和对策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各个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繁荣和《物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物业管理也有了一定的进步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尤其近几年扩大和深化改革以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住环境的逐渐改善,人民对良好居住环境和物业管理水平的美好要求不断提高,这就要求必须有良好的物业管理才能保证为居民提供更加专业的物业服务。本文的研究对象聚焦于江西省南昌市的所有具备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以南昌市物业管理研究的视角切入南昌市目前物业管理的现状及问题研究,以国内外先进物业管理的经验研究为突破口,研究分析其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再结合南昌市物业管理的现状,运用了文献研究法、定性研究法等方法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就南昌市的物业管理现状来看,随着近几年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给南昌市的物业公司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契机,不仅引入了国内实力较强的物业公司,也促进了本土的物业公司的发展,无论是物业管理理念还是物业管理模式、方法都有了长足的发展。本文重点研究聚焦于南昌市物业公司发展中现实存在的问题,并结合A、B两个公司进行具体的案例研究和分析,深入发掘普遍存在的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发现南昌市的物业管理存在法律法规执行困难;市场监管机制缺位;物业服务意识淡薄;业主委员会职能丧失;尚未形成成型的物业管理模式;现有的物业管理模式与社区物业管理发展不匹配等问题影响了物业公司的发展,这种不适宜的模式埋下了管理的弊病,也给业主带来了一定困扰。针对以上问题经过深入研究和调查,本文得出相应的结论:在南昌市的物业管理中为了减少和杜绝这些问题应该采取坚决贯彻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市场监管;强化物业管理意识,落实业委会的职能;明确物业管理模式,将相关职责透明化的对策。提出了将社区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工作机制充分结合,从而实现一体化;尝试构建适合南昌市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积极敦促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社区协助推进成立业主大会;建立物业服务冲突的调解机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物业从业人员专业化建设的南昌市物业发展建议。本文的研究结论期望能够给南昌市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在实践上给予一定的现实指导,进一步尝试以地方行业甚至是公司研究的视角,为南昌市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提供一定的建议,有利于南昌市物业管理的发展。在研究结论中,本文根据对南昌市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的研究分析结果,提出了一些较为实用和有益的建议,这种结合国内外优秀物业管理经验和南昌物业管理现状的建议提出的改革发展建议对南昌市物业管理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帮助。综上,本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南昌市物业公司的物业发展提供一定的建议和现实指导意义。所提出的研究结论有利于促进南昌市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更好的发展;有助于南昌市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市场乃至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南昌市和谐社会和社区的建设。
二、住房改革与物业管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住房改革与物业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1)致敬城市:与国同行,与民共生――房地产业与物业管理改革发展40年专题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序言 |
第一部分城市进化足迹 |
第一阶段:1981-1990年,产业兴起 |
第二阶段:1991-2000年,市场化发展 |
第三阶段:2001年-2010年,“黄金时代” |
第四阶段:2011年至今,转型高质量发展 |
第二部分城市发展与产业转型 |
1.城市更新。 |
2.康养服务。 |
3.“双碳”目标引领。 |
第三部分物业管理崛起 |
1.市场爆发,价值觉醒。 |
2.服务边界拓展,城市服务上位。 |
3.智慧物业方兴未艾。 |
第四部分创新案例 |
万物云城:空间+成长+城市=物业城市 |
碧桂园服务:给服务来一场科技革命 |
中油阳光物业天津公司:服务人性化、项目管理数字化、服务延伸化 |
景瑞物业:做中国城市理想生活推动者 |
禹洲物业:向善而生,向上而行 |
爱涛物业:亲民服务品牌助力基层社区治理 |
奥克斯物业:爱生活,心服务 |
高科物业:做物业管理行业的“王者” |
惠之美生活服务:红色物业暖心惠民 |
华南物业:党建引领,悉心服务 |
万弘物业:智变革,创无限 |
常安物业:创绿色智慧发展标杆 |
第五部分未来展望与建议 |
1.把握数字经济红利促转型。 |
2.房企积极转型城市新赛道。 |
4.把握城市更新、城市服务无限商机。 |
5.坚守品质,持续创新,彰显价值。 |
结语 |
(2)城市住宅物业管理的概念嬗变与路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制度文件中的“物业管理” |
1.制度设计探索时期 |
2.法律体系建立时期 |
3.新时代以后时期 |
三学术讨论中的“物业管理” |
1.行政管理模式与市场管理模式的讨论 |
2.物业管理企业来源不同形成的物业管理模式 |
3.对物业管理模式的反思与重构 |
4.物业管理融入社区发展形成的模式 |
四结论与建议 |
1.物业管理的本质是市场经济活动。 |
2.物业管理包含了业主自治和企业提供物业服务两个方面。 |
3.物业管理并非管理住宅的唯一模式。 |
4.积极探索物业管理与社区发展融合的合适路径。 |
(3)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研究 ——以C市N区街道改革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问题 |
1.1.1 城市基层治理结构的宏观转向 |
1.1.2 论域及框架锚定 |
1.1.3 研究意义与价值 |
1.2 文献述评 |
1.2.1 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研究 |
1.2.2 街道改革相关问题研究 |
1.2.3 嵌入与互嵌的相关问题研究 |
1.2.4 既有研究的反思与进路 |
1.3 核心概念界定及其理论视角 |
1.3.1 “嵌合”概念和理论的追索 |
1.3.2 “嵌合式治理”的界定 |
1.3.3 理论比较视野中的“嵌合式治理” |
1.4 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 |
1.4.1 资料来源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社会转型背景下街道办事处制度变迁 |
2.1 单位制时期:主辅并行的条线式治理结构 |
2.1.1 主线:国家——单位——个人 |
2.1.2 辅线:国家——街居——个人 |
2.1.3 主辅并行式条线结构的制度后果 |
2.2 改革开放至九十年代末:街居治理条线核心化 |
2.2.1 “主线”的弱化 |
2.2.2 “辅线”的核心化 |
2.2.3 城市基层治理“辅线核心化”的实质与限度 |
2.3 新时期街道改革主要模式与分析 |
2.3.1 撤销街道办的初步尝试及其评价 |
2.3.2 治理重心下移与街道服务管理多重改革探索 |
2.3.3 治理视域下街道改革的总体趋向 |
2.4 C市N区的街道服务管理模式创新 |
2.4.1 C市N区街道改革的地域性变量及其制约 |
2.4.2 嵌合式治理:C市N区街道改革主导面向 |
第3章 基层治理嵌合关系的建立 |
3.1 嵌合关系建立的条件 |
3.1.1 国家主动让渡社会空间与主导链接 |
3.1.2 社会主体治理与服务的专业性 |
3.1.3 嵌入性主体的自带资源与社会资本 |
3.1.4 非对等关系中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主动依附 |
3.2 嵌合关系建立的主要路径 |
3.2.1 街道自主购买社会服务 |
3.2.2 上级政府资源链接与指派 |
3.2.3 街道搭建嵌合平台 |
3.3 嵌合关系建立的实证分析 |
3.3.1 嵌合关系的载体铺设 |
3.3.2 委托枢纽型组织联结嵌合关系 |
3.3.3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运作中的嵌合关系 |
3.3.4 建立“治理嵌合体”争取上级政府资源 |
3.4 嵌合关系建立的逻辑及其限制 |
3.4.1 面向“治理共同体”的嵌合结构功能 |
3.4.2 嵌合关系建立的社区“被动化”及其吊诡 |
3.4.3 非竞争性购买关系的建立及其变异 |
第4章 嵌合治理的结构与行动 |
4.1 嵌合治理的“结构——行动”范式 |
4.1.1 “结构——行动”理论分析视角 |
4.1.2 “结构——行动”范式的嵌合治理研究适用性 |
4.2 治理嵌合体构塑及其行动的实证展开 |
4.2.1 案例呈现与治理嵌合体的构塑 |
4.2.2 社区服务的三重空间嵌合 |
4.2.3 常态服务与项目制叠加的嵌合行动 |
4.2.4 疫情防控与线上服务转移 |
4.3 嵌合治理结构与行动的分析讨论 |
4.3.1 治理结构与行动的相互形塑与良性互构 |
4.3.2 作为在地性组织的街居主体空心化 |
4.3.3 商业营利取向遮蔽服务公益性 |
4.3.4 街道主导下社区与社会组织的双向排斥 |
第5章 嵌合治理的内蕴动力 |
5.1 嵌合治理的动力结构分析 |
5.1.1 国家——社会的复合动力结构及其局限 |
5.1.2 以“政党维度”分析嵌合治理动力结构 |
5.2 以政党力量为内核的嵌合治理动力 |
5.2.1 典型单位制转型与社区衰败 |
5.2.2 街道行政主导的旧城改造及其限度 |
5.2.3 以政党资源为内蕴动力的嵌合治理 |
5.3 政党组织社会的理论思索 |
5.3.1 街居党组织促动嵌合治理的何以可能 |
5.3.2 以街道作为嵌合治理运作单位的恰切性 |
5.3.3 党建引领嵌合治理的长效机制问题 |
第6章 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式嵌合与联动 |
6.1 社会动员的理论谱系与中国动员传统 |
6.1.1 社会动员理论回溯及其界定 |
6.1.2 我国社会动员传统与应急动员 |
6.2 新冠疫情防控背景下基层动员式嵌合机制 |
6.2.1 社区网格化治理逻辑与局限 |
6.2.2 社区网格的非常态治理与联动 |
6.2.3 应急动员式嵌合治理的实质与超越 |
6.3 街道主导性应急动员的限度与进路 |
6.3.1 应急动员倒逼行政力强化 |
6.3.2 基层“政绩竞赛”与嵌合悬浮化 |
6.3.3 超越网格联动机制的全能化迷思 |
6.3.4 应急动员的嵌合治理向常态化转型 |
第7章 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
7.1 嵌合式治理与基层社会“新公共性”营造 |
7.2 社会互构论视域下的嵌合式治理及其评价 |
7.2.1 嵌合式治理的多维性与联通性 |
7.2.2 基层社会治理的街道定位与功能再探讨 |
7.2.3 对嵌合式治理双向性与非均衡性的体认 |
7.3 城市基层社会走向“善治”的路径探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C市B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政府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住维资金的政府规制理论基础 |
2.1 相关基础概念 |
2.1.1 物业 |
2.1.2 物业管理 |
2.1.3 物权 |
2.1.4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2.2 相关基本理论 |
2.2.1 政府规制的概念与历史 |
2.2.2 规制失灵、敏捷规制与规制重构 |
第三章 我国住维资金的属性和规制制度 |
3.1 我国住维资金的“准公共物品”属性 |
3.2 我国住维资金规制制度的历史脉络 |
3.2.1 萌芽阶段:探索起步(1989-1997年) |
3.2.2 形成阶段:奠定基础(1998-2002年) |
3.2.3 发展阶段:系统全面(2003-2007年) |
3.2.4 完善阶段:深化改革(2008年至今) |
3.3 我国现行住维资金政府规制的原则 |
3.3.1 法定专用性 |
3.3.2 资金安全性 |
3.3.3 决策民主性 |
第四章 B区住维资金的政府规制概况 |
4.1 B区住维资金规制的制度依据 |
4.2 B区住维资金规制的组织构架 |
4.3 B区住维资金的政府审核和使用申请 |
4.3.1 B区住维资金的政府审核流程 |
4.3.2 B 区住维资金的使用申请流程 |
第五章 B区住维资金的规制困境 |
5.1 规制观念陈旧 |
5.1.1 资金增值被忽略 |
5.1.2 续缴方式未更新 |
5.1.3 “公地悲剧”和“反公地悲剧”并存 |
5.2 公众参与度低下 |
5.2.1 公众关注度不足 |
5.2.2 “搭便车”现象 |
5.3 时间灵敏度不高 |
5.3.1 使用申请耗时长 |
5.3.2 应急使用难以落实 |
第六章 B区住维资金规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6.1 “路径依赖”的惯性 |
6.2 政府角色的冲突 |
6.2.1 行使公权力与保护私权的矛盾 |
6.2.2 政府规制过度 |
6.3 信息不对称 |
6.3.1 业主所获信息缺失 |
6.3.2 政府部门信息缺失 |
第七章 B区住维资金政府规制重构的建议 |
7.1 规制思路的渐进转变 |
7.1.1 确立有限政府的观念 |
7.1.2 适当放松资金规制 |
7.2 多元规制主体的合作互补 |
7.2.1 加强业主共有责任机制 |
7.2.2 加强主体间合作规制 |
7.3 双向动态互动的持续优化 |
7.3.1 “政府+平台”大数据分析 |
7.3.2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
7.3.3 重建和拓展执法金字塔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住房权利的社区塑造 ——基于物业管理制度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核心概念界定及理论视角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二)理论视角 |
四、研究问题 |
五、研究设计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分析框架 |
(四)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第一章 结构:社区物业管理制度 |
一、居住形态变化下的物业管理制度 |
(一)计划经济时期:单位制 |
(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街居制 |
(三)市场经济时期:社区制 |
二、上海市社区物业管理制度的变化 |
三、社区制下的物业管理供给模式 |
(一)业主自管型物业服务模式 |
(二)政府保障型物业服务模式 |
(三)共同管理型物业服务模式 |
四、具体法律法规中的规定 |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二)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 |
五、小结 |
第二章 行动者: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 |
一、业主委员会、居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的界定 |
(一)业主及业主委员会职责的界定 |
(二)居委会职责的界定 |
(三)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的界定 |
二、业主委员会、居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行动依据 |
(一)委会、居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现实驱动力 |
(二)业主委员会、居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权能基础 |
三、业主委员会、居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问题 |
(一)业主委员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二)居委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三)物业服务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四、小结 |
第三章 过程:主体间的互动 |
一、业主委员会与居委会 |
(一)业主委员会与居委会间的替代与被替代 |
(二)业主委员会与居委会间的被指导与指导 |
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 |
(一)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间的委托——代理 |
(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间的监督与被监督 |
三、居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 |
四、业主委员会、居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间的竞争与合作 |
(一)业主委员会、居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间的竞争 |
(二)业主委员会、居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间的合作 |
五、小结 |
第四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7)常州市公共租赁房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创新点与难点 |
2 公共租赁房的理论概念 |
2.1 公共租赁房的相关概念及特征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3 常州市公共租赁房现状 |
3.1 我国公共租赁房管理概况 |
3.2 常州市公共租赁房管理概况 |
3.3 常州市公共租赁房管理中的问题 |
4 常州市公共租赁房管理中问题的原因 |
4.1 审核单位缺乏动态可信租户信息 |
4.2 缺少法律法规支撑 |
4.3 物业管理存在外部与内部的多项矛盾 |
4.4 共有产权制度未成熟到可以全面推广 |
5 完善常州市公共租赁房管理的对策建议 |
5.1 建立动态个人财产信息平台 |
5.2 完善公共租赁房相关法律法规 |
5.3 创新物业管理机制 |
5.4 共有产权改革全面推广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城市社区自治中业委会的生成逻辑与运转机制研究 ——以长沙市J小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阐述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社区及城市社区自治 |
二、业主委员会 |
第二节 理论支撑 |
一、治理理论 |
二、博弈理论 |
三、社会资本理论 |
第二章 业主委员会的生成逻辑 |
第一节 内生动力与外部助力作用下的业主委员会生成背景 |
一、顺应时代发展:住房体制改革 |
二、商品经济催化:物业管理兴起 |
三、文明程度提升:公民权利意识觉醒 |
四、个人利益受损:多重矛盾激化 |
第二节 内外因素下的业主委员会生成过程 |
一、组织建立期:2008-2009年 |
二、组织发展期:2009-2015年 |
三、组织完善期:2015年以来 |
第三节 业主委员会生成过程中的经验 |
一、灵魂人物的关键作用 |
二、选举程序的公开与透明 |
三、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
四、积极探索的学习精神 |
第四节 业主委员会生成的影响 |
一、实质民主的发展 |
二、社会资本的积累 |
三、业主自治的起点 |
第三章 斗争中的业主委员会:共同利益下的集体困境 |
第一节 业主委员会带领下的集体抗争演进 |
一、以共有产权为核心的多元治理主体抗争 |
二、委托-代理下的物业公司更换 |
第二节 社区治理中权力博弈的参与主体 |
一、以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为代表的市场权力主体 |
二、以业主委员会为代表的社会权力主体 |
三、以居委会与政府为代表的行政权力主体 |
第三节 非对称博弈下业主委员会的行动策略选择 |
一、非对称博弈下的协商式维权 |
二、非对称博弈下的行政式维权 |
三、非对称博弈下的司法式维权 |
四、非对称博弈下的技术式维权 |
第四章 建设中的业主委员会:制度规则下的长久运作 |
第一节 管理机制:薪酬制度与专职制度并存 |
第二节 动力机制:基于业主投票的换届选举 |
第三节 规范机制:制度化的决策商议规则 |
第四节 监督机制:内外共行的社区事务监督 |
第五节 保障机制:共商共建的多元主体协调机制 |
结语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人际网络视角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影响分析及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老旧小区的研究现状 |
1.3.2 物业管理模式的研究现状 |
1.3.3 人际网络与复杂网络的研究现状 |
1.3.4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1.6 本文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老旧小区的概念 |
2.1.2 物业管理的概念 |
2.1.3 物业管理模式的概念 |
2.2 主要理论基础 |
2.2.1 复杂网络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社会认知理论 |
本章小结 |
3 基于不同网络特征分析老旧小区人际网络演化规律 |
3.1 老旧小区人际网络演化规则 |
3.1.1 老旧小区人际网络演化起始端-单位制小区 |
3.1.2 老旧小区人际网络演化终点端-商品房小区 |
3.1.3 老旧小区人际网络演化过程 |
3.2 老旧小区人际网络演化仿真-老旧小区人际网络生成实验 |
3.2.1 老旧小区人际网络演化模型 |
3.2.2 仿真实验环境与实验参数设置 |
3.2.3 仿真实验步骤与初始网络结构特征 |
3.3 老旧小区人际网络演化规律分析 |
3.3.1 人际网络生成实验结果 |
3.3.2 演化规律分析 |
本章小结 |
4 人际网络视角下老旧小区各类管理模式影响分析 |
4.1 老旧小区管理模式的网络化影响 |
4.1.1 现有管理模式类型、内涵及其组织方式 |
4.1.2 基于组织方式分析各类管理模式影响及其网络化 |
4.2 老旧小区管理模式影响仿真-老旧小区管理模式影响实验 |
4.2.1 老旧小区管理模式影响模型 |
4.2.2 仿真实验环境与实验基础 |
4.2.3 仿真实验步骤与初始网络结构特征 |
4.3 老旧小区各类管理模式影响分析 |
4.3.1 管理模式影响实验结果 |
4.3.2 各类管理模式影响分析 |
本章小结 |
5 实证检验仿真结果及管理模式选择对策 |
5.1 基于陕西省老旧小区调研数据的问卷统计分析 |
5.1.1 陕西省老旧小区调研现状概述 |
5.1.2 问卷设计及数据收集 |
5.1.3 信度及效度检验 |
5.1.4 问卷数据统计分析 |
5.1.5 仿真结果与问卷统计结果的比较分析 |
5.2 老旧小区管理模式选择对策 |
5.2.1 现阶段老旧小区管理模式选择背景 |
5.2.2 各类管理模式选择策略 |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附录1 :老旧小区人际网络生成实验源代码 |
附录2 :老旧小区管理模式影响实验源代码 |
附录3 :调查问卷 |
附录4 :老旧小区规模、现行管理模式与管理效果评价表 |
致谢 |
(10)南昌市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国内外物业管理研究现状及经验借鉴 |
1.2.1 国外物业管理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物业管理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物业管理研究现状的对比分析和经验借鉴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的思路 |
1.3.2 研究的方法 |
1.4 论文研究的难点和创新点 |
1.4.1 论文研究的重难点 |
1.4.2 论文研究的创新点 |
1.5 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路线 |
1.5.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2 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管理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参与式管理理论 |
第3章 南昌市物业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南昌市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现状 |
3.1.1 南昌市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概述 |
3.1.2 南昌市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模式分析 |
3.2 南昌市物业管理问题分析 |
3.2.1 政策法规执行困难 |
3.2.2 市场监管机制缺位 |
3.2.3 物业服务意识淡薄 |
3.2.4 业主委员会职能丧失 |
3.2.5 尚未形成成型的物业管理模式 |
3.2.6 现存物业管理与物业发展不匹配 |
第4章 南昌市物业管理问题案例研究 |
4.1 A公司某物业项目管理问题分析 |
4.2 B公司某物业项目管理问题分析 |
第5章 南昌市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改革的对策及建议 |
5.1 南昌市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改革的对策 |
5.1.1 依法依规管理,加强内部制度建设 |
5.1.2 强化意识,践行服务宗旨 |
5.1.3 健全运行机制,落实业委会职能 |
5.1.4 明确物业模式,厘清相关职责 |
5.2 物业管理改革的建议 |
5.2.1 依法管理,强化市场监管 |
5.2.2 创新机制,强化三方管理 |
5.2.3 多方共建,促进发展 |
5.2.4 行业主导,促进专业化建设 |
第6章 结论和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住房改革与物业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 [1]致敬城市:与国同行,与民共生――房地产业与物业管理改革发展40年专题报告[J]. 本刊编辑部. 城市开发, 2021(23)
- [2]城市住宅物业管理的概念嬗变与路径选择[J]. 朱新贵. 城市问题, 2021(07)
- [3]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研究 ——以C市N区街道改革为中心[D]. 康雯嘉. 吉林大学, 2021(01)
- [4]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制度重构?[J]. 朱涛. 私法, 2020(02)
- [5]C市B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政府规制研究[D]. 谢立妍.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5)
- [6]住房权利的社区塑造 ——基于物业管理制度的研究[D]. 刘真.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
- [7]常州市公共租赁房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钟欢.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
- [8]城市社区自治中业委会的生成逻辑与运转机制研究 ——以长沙市J小区为例[D]. 李凯.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9]人际网络视角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影响分析及选择研究[D]. 刘乐.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0(01)
- [10]南昌市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的问题和对策研究[D]. 唐洪刚. 南昌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