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出售资产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关联方出售资产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一、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论文文献综述)

叶晨妮[1](2020)在《上市公司隐性关联方交易及审计对策研究 ——以紫鑫药业为例》文中认为关联方交易常常存在价格非公允的情况,成为上市公司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方式。近年来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许多上市公司为了隐藏一些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关联方交易变得越来越隐蔽。各种各样的隐性关联方交易加大了注册会计师开展审计工作的难度。基于此,本文利用文献研究法和多案例研究法相结合的方式,对上市公司隐性关联方交易对审计的影响及对策进行研究。本文研究思路与已有论文存在不同,最大的创新点是从隐性关联方交易存在的特殊关系、非公允定价、异常交易内容三方面着手分析。本文分析了隐性关联方交易的相关理论基础,界定了关联方、关联方交易、隐性关联方、隐性关联方交易的相关概念,综述了有关隐性关联方交易的国内外相关文献。通过对2010年至2018年由于隐性关联方交易导致审计失败的案件以及2018年由于隐性关联方交易导致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案例进行统计,分析隐性关联方交易的现状。在此基础上,从交易双方关系、交易价格、交易内容三方面分析隐性关联方交易的表现。本文根据隐性关联方交易三方面特殊表现分析对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存在的影响。第一,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手之间隐藏的关联方关系难以发现;第二,交易事项的公允价格难以获取加大了财务报表审计的难度;第三,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用现有的审计程序效果不佳。隐性关联方交易对财务报表审计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挖掘隐藏的关联方、分析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以及关注异常交易内容三方面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审计对策。以具有代表性的紫鑫药业对本文提出的部分观点进行例证,分析紫鑫药业隐性关联方交易对审计的影响,并提出具体的审计对策。

刘一玮[2](2019)在《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真伪的巧识别》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今,伴随着国家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大,一些上市公司为了使自己的"壳资源"能够得以保留或为了达到配售、增发股票等目的,通常会不择手段地利用资产置换、债务豁免以及关联方交易等手段进行资产账面地重新组合,从而达到伪造公司业绩的目的。这些不正当的做法无疑给当前的证券市场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有的甚至直接阻碍了目前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为了避免这种鱼目混珠的假重组现象,严格规范上市公司的重组,财政部于2014年分别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等会计准则,同时还发布了《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上市公司利用"公允价值"调节利润,利用"债务豁免"操纵利润,从而从源头上杜绝上市公司的账面重组。然而,规范与被规范、监管与被监管却一直是一个动态的博弈过程,没有从根本上予以解决问题。

侯彦君[3](2010)在《企业关联交易的认定及会计处理研究》文中认为在现今的市场经济中,关联企业间存在着大量的关联交易,这种交易行为有其自身合理的一面,但是另一方面,关联企业间大量的非公允关联交易也严重影响和侵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正常的市场秩序、债权人的利益以及正常的社会交易安全都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而近年来,关联交易的形式也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尤其是非关联化的关联交易已逐渐成为关联企业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等的主要手段。从国际及我国关于关联交易的会计准则来看,我国的会计准则正逐步的与国际接轨。国际上对于关联交易的处理主要侧重于对其进行充分的披露,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及经济环境,现阶段仅是对交易进行披露还不足以规范其行为,非关联化的关联交易正在愈演愈烈,目前的认定模式已不能全面的界定关联交易,因此,如何有效的界定及处理这类关联交易是现阶段的研究关键。本文就是在比较了我国及国际的关联交易会计准则,了解了我国现阶段关联交易的发展现状后,提出了以交易为基础的关联交易的认定模式,这个认定模式结合了以关系为基础的关联交易的认定模式,弥补了我国当前这一认定模式的不足,并且更能体现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对关联交易认定后,进行了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我国目前实践中所使用的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已逐渐呈现出一定的缺陷,本文提出了一种新的会计处理方法及思路,由于关联交易的类型较多,处理较为复杂,文中仅是对科目的设置做了研究,对于其他的方面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王曦[4](2007)在《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范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规定,关联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并在此规定的基础上详细地列举了各种可能的关联交易形式。本文就以我国上市公司为例来研究关联交易问题。关联交易产生于社会分工的出现,目的是降低交易费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出于企业自身的利益需要,关联交易便被企业用来达到其特有的目的,如利润操纵,粉饰业绩等,关联交易显现出非公允的一面。关联交易本身是一个中性的概念,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明文禁止关联交易,制定法规的目的是有效地规范关联交易,发挥关联交易的积极作用,制止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发生。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证券市场上的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有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我国上市公司与其控股母公司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之间的关联交易尤为突出。针对这种情况,监管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以规范,但仍然不能有效地抑制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大量发生。深入分析原因可发现,我国上市公司本身有着强烈地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动机,同时,相关法律规范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其对关联交易的约束力不强。这就造成了我国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行为大量存在,关联交易成为了“造假“的代名词,这已经严重地破坏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损害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必须加强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规范,提出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规范的具体措施,使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允化,充分发挥关联交易的积极作用,以保护我国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证券市场的运作效率,维护证券市场的繁荣和稳定。本文的研究目的是从关联交易的会计规范和内外监督约束机制的角度提出进一步规范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以期望能够更为有效地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其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属于绪论,首先阐述了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由于近年来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虚构利润,粉饰业绩的现象不断发生,关联交易成为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主要方式,有必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规范,这样才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其次对当前国内外关于关联交易规范问题的研究现状作了简要的说明,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第二部分是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行界定。要研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相关问题,必须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含义进行准确的界定,因为科学地界定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是讨论其规范的前提,是分析相关理论问题的核心。在这部分中,首先从会计准则和证券监管规则的角度分别对关联方的含义进行了界定,并在界定的基础上列举了关联方关系的具体存在形式,其中引用会计准则时,又分别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角度对关联方进行了界定,并且对不同准则进行了比较分析;其次又从会计准则和证券监管规则的角度分别对关联交易的含义进行了界定,同时也列举了关联交易的具体存在形式;最后指出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即交易的一方为上市公司,另一方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而关联方主要表现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经理层。第三部分主要是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现状及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润操纵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这部分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现状分析和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润操纵的原因分析。一方面,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现状进行了分析。首先指出了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表现出非公允的特性;其次概述了我国近年来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并用实际数据说明了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大量存在,有待进一步规范;最后详细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具体表现形式:第一,利用关联交易向上市公司转移利润。第二,利用关联交易向上市公司的关联方转移利润。第三,关联方交易非关联化,第四,将关联方之间的非货币性交易货币化。对每一种关联交易形式都结合了相关案例进行了分析说明。另一方面,在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润操纵的原因。首先,我国上市公司有着强烈地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动机,正是由于这种动机促使了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行为的产生;其次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范存在着一定的不足,指出了会计规范的局限性和有效监督约束机制的缺乏也是利用关联交易操纵利润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第四部分主要是提出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进行规范的具体措施。这一部分在前一部分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会计规范。其中,主要从对关联交易的确认、计量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两个角度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分析了当前会计规范存在的不足,如何进一步加以完善。第二,在提出完善会计规范的措施的基础上,指出应当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内外监督约束机制,首先要建立我国上市公司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其次要加强外部相关机构的监管,包括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和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综上所述,本文主要贡献如下:1、在提出完善我国关联交易会计规范的措施的基础上,又结合内外监督约束机制分析了如何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有效的规范,即将关联交易会计规范和监督约束机制两者结合起来分析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范的具体措施。2、在提出完善关联交易会计规范的措施时,从会计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两个角度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以期望能够进一步加强相关会计准则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规范。同时也存在以下不足:仅从会计规范的角度阐述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范的具体措施,而对公司法、证券法、税法等相关法规并未加以详细阐述,缺乏全面性。

陈红,谢华,计丽娟[5](2007)在《企业关联方交易陷阱新析——以大唐电信“巧”用关联交易(600198)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关联方交易被认为是会计学界的十大会计难题之一,鉴于目前中国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关联交易现象普遍导致会计信息质量低劣的状况,从经济学角度给予了解释,指出了中国关联交易准则的不足之处,并以大唐电信(600198)为例阐述了大量关联交易存在的原因以及判断关联交易的方法和类型,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解决方案。

任海松[6](2006)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欺诈及其侦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是财务报告欺诈的相关内容以及侦测识别技术研究。本文的主要思路是从研究的意义和动机谈起,在相关理论的文献综述后,确定了本文对财务报告欺诈的界定。通过财务报告欺诈的历史演变分析得出上市公司财务欺诈的一些主要手段和欺诈的表现形式。接着,笔者开始对欺诈的侦测识别问题展开具体的论述。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来开展对财务报告欺诈的侦测研究。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确定了定性侦测的基本思路和实际操作方法,确定了定量侦测的四重检验标准,在有限变量的前提下得到了更高的识别率。在研究的导论部分,主要论述了开展财务报告欺诈研究的动机和意义。主要的动机直接来自于2002年披露的震惊世界的财务欺诈丑闻——安然公司欺诈事件。这次财务丑闻引发了各方的关注,并适时促进了相关学者展开了财务欺诈的新一轮研究。对照中国历史上出现的财务欺诈和舞弊案件,我们丝毫没有放松的心情。欺诈正在伴随着中国的资本市场一起走向“成熟”。由此,笔者认为,当今研究财务报告欺诈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特别是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在本文的主体研究中,笔者首先对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文献综述,这是本文第二章的主要内容。具体而言,研究的回顾主要在财务报告欺诈的概念上,财务报告欺诈的理论根源和动机上以及财务报告欺诈的侦测识别上。在概念问题上,笔者总结了历史上出现的所有与财务报告欺诈相类似的说法。这里面包括舞弊、盈余管理、会计信息失真、违规以及虚假陈述等。笔者对其相关概念的表述以及前人学者的观点进行了适当的总结概括。在理论根源和动机文献述评部分,笔者总结了一些学者对于财务报告欺诈发生的主客观因素的不同看法。在关于欺诈的侦测识别文献述评方面,笔者根据历史研究的时间,将其分为红旗标志研究和侦测方法研究两大部分。在每个部分,笔者都从国外国内两个方面展开总结和概述。红旗标志研究,主要侧重于从理论上来对欺诈可能发生进行定性分析,并把欺诈公司的异常情况(包括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视为侦测的起点,也就是“红旗”。侦测方法研究,主要在定性和定量的实证研究的角度,了解前人学者在定量的侦测模型上的不断改进和具体统计方法的不同等。这为后面笔者开展定性、定量侦测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第三章,笔者首先通过财务报告欺诈相关概念的深入分析而对财务报告欺诈的概念在本文中进行了界定。那就是从动机和过程角度出发,所有相关的舞弊、盈余管理、虚假陈述、(非固有)会计信息失真等都视为财务报告欺诈。接着,笔者坚持以史通今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论述了财务报告欺诈的历史演变。这部分从国外、国内两个视角来回顾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重要的财务报告欺诈事件。在国外分析部分,由于西方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久远,所以我们可以追溯到18世纪,在2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呈现出了明显的阶段特征。财务欺诈的高发期也正是经济最为繁荣的时期。而中国的资本市场建立的较晚,同时中国的上市公司又可以借鉴国外已有的“欺诈经验”,所以我国的欺诈历史没有显示出明显的阶段性,而是多种欺诈手段和形式并存。通过国内外的财务报告欺诈的历史比较,笔者也得出了一些重要的启示。从相同点上看,国内国外财务报告欺诈的动机和目的都是大同小异的,它们也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深远的影响。同时这种欺诈事件的发生并没有因为加强政府管制而呈现出弱化的态势,甚至恰恰相反,欺诈的金额以及数量正在日益扩大。从不同点上看,主要是因为中国的资本市场起步较晚,所以欺诈的时间和欺诈的影响就会有所不同,这些不同也导致了具体的欺诈手段上的区别。中国更倾向于直接造假,而西方已经发展到了建立真实的货物流的程度。本文的第四章为财务报告欺诈的主要手段。这部分是从手段的角度并结合本文对欺诈的理解而对前面介绍的中国财务报告欺诈的历史演变部分进行具体化。主要是分析各种手段如何被上市公司所利用。同时,这部分又不完全是已被证实的欺诈案件,还包括根据作者对欺诈的理解而分析的没有被政府监管部门认定为欺诈的事件。这部分内容具体包括:首先,直接利用准则的漏洞而进行欺诈。笔者列示了关联交易、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租赁、合并报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几个重要的会计准则。其次,借助于资本运作而进行欺诈。其中包括收购兼并、设立空壳子公司等。第三,利用第三方的力量进行欺诈。主要有利用地方政府的税收、财政补贴,利用投资机构的委托理财等。最后,利用文字部分进行欺诈。文字部分是对财务报告的重要解释和说明,欺诈公司往往在财务报告的数字部分进行欺诈外,也不得不在相应的文字表述部分进行欺诈。由此也可以说,文字部分也是财务报告欺诈的重要的手段。主要包括,隐瞒经济事项、避重就轻以及推迟或者提前披露一些重要信息。在论述财务报告欺诈手段的同时,笔者在第五章也同时论述了财务报告欺诈的表现形式。这部分主要是从财务报告作为信息载体的角度出发,来分析都有哪些报告项目受到哪种欺诈手段的影响等。笔者分析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附表附注等,对其中的每个报表项目所涉及到的欺诈都进行了充分的说明。这部分可以看作是上一部分欺诈手段的结果和目的,而欺诈手段也可以看作是这部分表现形式的原因。在经过上面五大部分的论述之后,笔者开始系统地开展财务报告欺诈的侦测识别研究。总体来说,笔者是按照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来进行侦测的。第六章是本文的定性侦测研究。结合前面的历史研究文献回顾部分——红旗标志,笔者确定了定性侦测的基本步骤。首先,要阅读报告中的文字部分;其次要对相关的文字内容进行推演,看其对财务报告应该有多大影响;最后再分析报告中所有的矛盾之处。矛盾之处才是我们侦测的红旗标志,这些矛盾之处越多,其越不可解释,那么欺诈的概率也必然越高。如果这些矛盾之处所反映的报告业绩方向更为一致的话,那么我们更可以肯定,公司在操纵财务指标,进行欺诈活动。笔者在此以德隆控制下的一家上市公司——重庆实业(000736)为例具体说明了定性侦测的方法。以2003年的年度报告为依据,笔者发现了大量的令人怀疑的隐瞒和矛盾之处,而且这些红旗标志具有方向一致的特征,笔者得到了欺诈的有效结论。最后,笔者通过定性分析重庆实业以及背后的德隆公司也得到了一些重要的启示。笔者认为,定性分析固然主要,但是其应用也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比如,要求分析者具有较为全面的知识,具有较深的分析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同时定性分析也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由此,在进行定性侦测之后,笔者开始利用大量笔墨研究定量侦测的方法——统计模型预测。定量的方法最大的好处在于,其不受主观分析者的态度影响,产生的结论误差也较小,对于广大的中小投资者来说也许更为实用。本文第七章,主要论述了侦测模型的研究设计过程。笔者首先确定了研究的总体思路和样本的选择。在总体思路上,笔者认为宁愿承受非欺诈公司被判为欺诈公司的误判,也不愿承受欺诈公司被判为非欺诈公司的误判。在欺诈公司的样本上,笔者只能包括已经披露出来的欺诈公司,而可能在未来揭示出来的欺诈案件在这里只能被视为非欺诈公司了。这将给样本的客观性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笔者确定的欺诈公司是指某年度发生欺诈的公司,而并非在非欺诈年度也被视为欺诈公司。这是一个难度不小的挑战。这样在2000年至2004年中,某年度发生欺诈的公司将被混入500家非欺诈公司之中,笔者期望能够从大海中捞到“欺诈之针”。由于数据相当庞大,所以笔者借用CCER数据库。其次,笔者也对变量的设置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从影响因素入手,具体分析了宏观影响因素和微观影响因素,大致确定了变量选择的范围。接着,笔者确定了变量筛选的一般原则。这些原则包括:公开信息的原则、个别分析的原则、由表及里的原则、尽量简化的原则以及可度量性原则。这些原则的确定主要是为了定量分析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当然因为这些原则的存在,笔者也无奈地删除了一些重要但是无法纳入模型的变量,比如管理层道德水准。最后,笔者确定了四个方面的变量:财务指标、公司治理、财务风险和压力、关联交易(辅助)。同时,根据一定的标准并结合前人的理论研究成果,笔者为每个方面的变量准备了一系列相应的指标。在财务指标方面,笔者按照年度、行业、利润表内指标、资产负债表内指标、现金流量表内指标以及表间交叉指标来设定的;在公司治理指标方面,笔者按照年度、治理会议、股权结构、管理层结构、管理层激励来设定的;在财务风险和压力指标方面,笔者按照企业外部的交易状态、审计意见、市场的评价以及企业内部的前一年的风险和压力、当年的风险和压力来设定的。至于关联交易方面,笔者将其作为一项辅助的判别,其包括的具体指标包括:交易状态、关联方控制关系、关联方关系性质、关联方所占权益比例、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性质、是否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占用资金的期末余额。在第七章的最后一节内容中,笔者说明了研究方法的确定。使用的统计软件是SPSS10.0,具体的统计方法是Classify聚类分析和Logistic回归分析。这些基础的工作准备好之后,就正式进入了定量侦测的模型建立阶段。在第八章,笔者按照财务指标、公司治理、财务风险和压力以及关联交易这四个方面分别建立了侦测模型。先按照聚类分析所得到的结果对变量进行了初步筛选,而后根据筛选后的变量按照标准化、非标准化、Bayes和Logistic函数分别建立模型。财务指标经过聚类分析后,筛选出了显着性变量“其他收益/利润总额”、“年度”、“其他经营现金/销售现金”、“存货流动负债比率”、“存货周转率”和“支付的各项税费/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公司治理指标经过聚类分析后,筛选出了“年度”、“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个数”。财务风险和压力指标经过聚类分析后,筛选出了“年度”、“审计意见”、“市盈率”、“存货流动负债比率”。关联交易指标筛选出了“交易状态”、“年度”、“关联方所占权益比例”、“关联方关系性质”、“是否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于这些显着性的变量,标准化、非标准化、Bayes和Logistic方法建立了不同的函数预测模型。第九章是笔者对上述侦测模型所反映的结论进行总结说明并比较不同模型预测的准确率。总体上对,对于欺诈的判别,Logistic的判别可靠性远远高于Bayes判别,只要是Logistic判别所认定的欺诈基本可以完全确定。但是唯一不足的是,Logistic判别对于欺诈的识别率过低。对于非欺诈的类别,Bayes判别可靠性远远高于Logistic判别,而且识别率也较高(但达不到Logistic对于非欺诈的判别)。对于财务指标、公司治理、财务风险和压力这三个方面而言,虽然都可以达到预测的显着性,但是识别率最高的是财务风险和压力,其次是公司治理,最后是财务指标。定量侦测模型的主要贡献在于对种类繁多的红旗标志进行了简化,从中挑选出了最具有欺诈特征的解释变量。其次,模型的综合准确率在信息来源单一的条件下,达到了70%左后,这是最为重要的理论贡献。同样地,笔者也用在定性预测中的同一家上市公司案例进行了实际的定量检验,得到的结论和定性分析是一致的。本文的最后部分,笔者强调了定量侦测分析研究的不足和缺陷之处,并对未来在该方面的理论发展提出了看法。综观全文,笔者认为本文的主要创新在于:首先,对财务报告欺诈的含义进行了新的诠释。以往对于欺诈的理解主要在陈述虚假的内容上,但是本文认为欺诈不仅是陈述的内容,还包括没有陈述的内容;不仅包括虚假的内容,还包括表面上是真实的内容。其次,对定性分析作了较为细致而深入的讨论。在财务报告欺诈的手段和表现形式中,笔者已经运用了本文的欺诈的含义进行分析和说明,同时在定性侦测部分也确定了侦测的思路以及具体的应用。最后,本文的定量侦测模型是一个系统的结构,具有更好的识别效果。定量侦测模型是从四个方面来开展的,每个方面所反映内容的侧重点是不同的,这样交叉识别的概率将会更高。

杨泰和[7](2006)在《中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论文以法制理论、比较法学及实证案例为基础,论述中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问题。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的交易,由于关联交易发生在具有关联关系的特定当事人之间,在缺乏法律监管和机制监管的情况下,关联人和上市公司往往扭曲交易条件,导致不公平关联交易的发生。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不断增多,上市公司的不当关联交易问题也显得日益突出。然而,无论是在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的制度建设还是法学研究上,中国目前都处于较为薄弱的状态。如何对关联交易进行规制并在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多方利益主体之间寻求一个最佳平衡点,这即是本文的主旨所在。其中,先是序论(第一章),探讨了本文写作的意义和思路。最后为结论(第七章),对全文写作进行了概括总结。而文章的结构主要系由以下三个主体框架所组成。 第一部分:基本理论(第二章) 这部分内容介绍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界定及其规制的由来。包括世界主要国家、中国内地、香港及台湾地区,对关联关系及关联人的界定,从而分析出关联交易的法律特征。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关联企业通过关联双方的产供销关系或优化资本结构,使各自能够发挥生产经营的优势,进而达到取长补短、平等互利的目的。同时,关联交易具有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规模经营、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市场竞争和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的功能,因而在实践中得到广泛运用。但是,关联交易发生在具有关联关系的特定主体之间,

欧理平[8](2006)在《关联交易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伴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进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关联企业这种企业之间的联合成为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一种日益常见的经济现象。由于关联方的存在,关联交易随之而产生。从理论上讲,关联交易与一般商业交易行为没有什么不同,是一个中性经济范畴具有两面性的特征,从法律角度看,关联方交易的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事实上却不平等,关联人在利己动机的诱导下,往往滥用对公司的控制权,使关联方交易违背了等价有偿的商业条款,导致不公平、不公正的关联方交易的发生,进而损害了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后者定义为非公允关联交易。如同正常的市场交易一样,企业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同样也要进入会计信息加工系统,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经过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和报告等环节,最终反映在企业的会计报表中。从会计的角度讲,公允的关联交易不会扭曲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是非公允的关联交易由于存在交易价格的不合理以及利益在企业之间的转移,因而会影响企业资产和收益的质量,进而影响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这会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难以正确地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从而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因此,如何从会计的确认和计量角度去反映关联交易的经济实质,如何从披露角度去保证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够根据所披露的信息判断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就成为关联交易会计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在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理论问题进行比较界定的基础上,主要对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进行研究,并认为将非公允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计入资本公积并不是解决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解决利润操纵的最优办法,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才是解决之道。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关联方界定首先比较了不同国家、地区、组织对关联方所下的定义,并对我

周美波[9](2006)在《企业关联交易认定导向及会计处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关联交易的出现具有其客观性和必要性,它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对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化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后来关联交易呈现出两面性,包括积极的一面和消极的一面,而且消极方面已经对社会经济产生严重影响。有关的规范行为对滥用关联交易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但规范行为的有效程度仍不高。导致这种情况产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从会计角度而言,关联交易认定模式和会计处理具体规则是最为重大的两个方面。基于此,论文以这两点为主题进行深入研究,以求在理论和实践上对企业关联交易的制度规范发挥一定的作用。 关联交易的定义从来就没有直接地被赋予定义,普遍都是关联方关系的派生定义。论文对关联交易进行了重新定义,并把传统的建立在关联方关系基础上的关联交易认定模式称为“关系基础认定模式”。企业关联交易的这种认定模式在逻辑上不科学,不能科学地认定企业关联交易的实质,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应重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逻辑结构,选择合理的认定导向。对此,论文提出了一个新型的关联交易认定模式即多层复合导向认定模式,把关联交易的认定分为三个阶段:结果导向认定模式阶段、过程导向认定模式阶段和动机导向认定模式阶段。对于某项交易或是某类交易先后经过初步认定阶段(即结果导向认定模式)、二级认定阶段(即过程导向认定模式)和三级认定阶段(即动机导向认定模式)后都被认定为关联交易,则最终该交易就应当被认定为关联交易。为了更详尽地说明这种新型认定模式的可应用性,论文粗略地对贤成实业有限公司的有关案例进地了研究,使关联交易认定新型模式的提出呈现出一定的实践性。 由于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处理容易呈现非对称性,企业关联交易会计处理也容易存在不对称性,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把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纳入现代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之下,充分考虑对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影响,以合理的制度来保障企业的健康运行。针对现行会计处理中存在的不对称性,论文提出了一套新型的企业关联交易会计处理方法,增设了一系列有关关联交易的会计科目,并对每个科目的使用进行了定位,力求达到一定的会计处理目标。论文针对每类不对称情况都利用实例进行了分析和改进前后的比较,以充分认证新型会计处理方法的科学性。

任建文[10](2006)在《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收益确认的规定有漏洞关联方交易的相关法规仅仅是规定了超过公平交易加权平均交易价格(或加权平均收益)一定程度以外的收益的处理方法, 将超出公平交易加权平均交易价格一定程度以外的收益记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对低于公平交易加权平均价格的交易的处理方法要求按会计制度的规定来处理。例如《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中规定:“上市公司出售资产或将债权转移(含出售债权)给关联方,如果实际交易价格

二、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论文提纲范文)

(1)上市公司隐性关联方交易及审计对策研究 ——以紫鑫药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选题意义
    第二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思路框架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思路与框架
    第三节 本文的创新点
第二章 概念界定和国内外相关文献及理论基础
    第一节 概念界定
        一、关联方
        二、关联方交易
        三、隐性关联方
        四、隐性关联方交易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文献
        一、有关关联方交易准则变化的相关文献
        二、有关隐性关联方交易具体表现形式的相关文献
        三、未能识别隐性关联方交易而导致审计失败的相关文献
        四、有效识别隐性关联方交易而进行审计改进的相关文献
        五、文献述评
    第三节 理论基础
        一、委托代理理论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第三章 上市公司隐性关联方交易的现状及表现
    第一节 隐性关联方交易的现状
        一、2010-2018 年有关隐性关联方交易的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例
        二、2018 年有关隐性关联方交易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
    第二节 隐性关联方交易的表现
        一、隐性关联方交易表现为交易双方存在特殊关系
        二、隐性关联方交易很可能存在非公允定价
        三、隐性关联方交易表现为异常交易内容
第四章 隐性关联方交易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第一节 隐藏的关联方关系难以发现
        一、审计范围受到人为限制
        二、关联方关系判断标准模糊且范围比较狭窄
    第二节 公允价格不易获取加大审计工作难度
        一、产品可能存在不活跃的市场
        二、公允价格的获取存在人为因素
    第三节 审计过程中现有的审计程序效果不佳
第五章 隐性关联方交易在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对策
    第一节 挖掘隐藏的关联方
        一、选择异常的交易对手
        二、挖掘异常的交易对手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
    第二节 分析交易事项价格的公允性
        一、将分析程序运用于审查隐性关联方之间非公允交易
        二、实施细节测试审查隐性关联方之间非公允交易
    第三节 关注异常交易内容
        一、分析购销业务的交易合理性
        二、从内部控制角度发现企业违规担保
        三、分析交易实质找出异常资金拆借
第六章 紫鑫药业案例分析
    第一节 紫鑫药业简介
    第二节 紫鑫药业隐性关联方交易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一、紫鑫药业隐性关联方交易导致财务报表审计范围受限
        二、紫鑫药业销售产品的公允价格难以获取
    第三节 紫鑫药业隐性关联方交易在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应对
        一、重点关注紫鑫药业特殊的交易对手以挖掘存在的异常关系
        二、注册会计师需要分析紫鑫药业可能存在的非公允定价
        三、挖掘紫鑫药业缺乏商业实质的购销业务
第七章 结论与不足之处
    第一节 结论
    第二节 不足之处
参考文献
附录1 未能识别隐性关联方交易导致审计失败相关内容频数表
附录2 有效识别隐性关联方交易而进行的审计改进相关内容频数表
致谢

(2)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真伪的巧识别(论文提纲范文)

一、背景的回顾
二、操纵利润的新花招
    (一) 利用关联方代销代购业务降低采购成本、抬高销售利润, 从而不间断地向上市公司变相输送利润
    (二) 利用关联交易的非货币性交易的货币化来规避非货币性交易准则的约束
        1. 利用关联方关系采取置换资产方式
        2. 通过交易分拆将非货币性交易转换成货币性交易
    (三) 将公司关联交易进行非关联化交易以躲避暂行规定的限制, 进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经常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 关联方出让公司股权或者中止受让相关股份将自身股权持有比例降到20%以下, 这样就可以从名义上将关联方关系解除掉, 从而貌似合理地将关联交易进行非关联化。
        2. 使用关联方—非关联方—关联方的循环交易方法将有关资产高价变相出售给非关联方
        3. 寻找潜在的关联方为公司谋取利益。在潜在的关联方正式加入上市公司之前先按非公允价格进行交易
    (四) 采取表观公允的股权置换
三、建议与对策

(3)企业关联交易的认定及会计处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国内外关联交易的研究现状
        1.2.1 国外的研究现状
        1.2.2 国内的研究现状
        1.2.3 对国际国内研究现状的讨论
    1.3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1.4 研究范围、研究方法及研究内容
第2章 企业关联交易的理论分析
    2.1 关联交易的定义
        2.1.1 国际上对关联交易的定义
        2.1.2 我国对关联交易的定义
    2.2 企业关联交易的类型
        2.2.1 根据交易对象与交易发生的领域分类
        2.2.2 根据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利益转移方向分类
    2.3 企业关联交易的主要特征
    2.4 企业关联交易的性质
    2.5 企业关联交易出现的动机
第3章 企业关联交易的认定
    3.1 企业关联交易认定的必要性
        3.1.1 企业关联交易的发展现状
        3.1.2 企业关联交易认定的必要性
    3.2 企业关联交易会计准则的比较分析
        3.2.1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的比较
        3.2.2 我国会计准则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57号的比较
    3.3 现行的企业关联交易的认定模式
        3.3.1 以关系为基础的认定模式
        3.3.2 以关系为基础的认定模式的弊端
    3.4 改进的企业关联交易的认定模式
        3.4.1 以交易为基础的认定模式
        3.4.2 以交易为基础的关联交易认定过程
    3.5 对两种认定模式的评价
第4章 企业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
    4.1 国外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概述
    4.2 现行的企业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
        4.2.1 现行的企业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
        4.2.2 现行企业关联交易会计处理的评价
    4.3 以交易为基础的关联交易认定模式下的会计处理
        4.3.1 企业关联交易会计处理的目标
        4.3.2 企业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
        4.3.3 新会计处理方法的优势与不足
    4.4 企业关联交易的披露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介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论文

(4)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范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及简要评述
    1.3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1.4 本文贡献与不足
2.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界定
    2.1 关联方的界定
    2.2 关联交易的界定
3.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现状及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润操纵的原因分析
    3.1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性质分析
    3.2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现状分析
    3.3 我国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润操纵的原因分析
4. 规范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
    4.1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会计规范
    4.2 完善内外监督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后记
致谢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6)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欺诈及其侦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ABSTRACT
序言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财务报告欺诈的选题动机
    第二节 财务报告欺诈的研究意义
    第三节 本文的研究目的和内容安排
第二章 财务报告欺诈研究的文献综述
    第一节 财务报告欺诈相关概念文献述评
    第二节 财务报告欺诈的理论与动机文献述评
    第三节 财务报告欺诈侦测识别的文献述评
第三章 财务报告欺诈的界定与欺诈的历史演变
    第一节 财务报告欺诈的概念界定
    第二节 国外财务报告欺诈史呈现出断代性
    第三节 中国财务报告欺诈史呈现出混合性
    第四节 中外财务报告欺诈的比较分析
第四章 财务报告欺诈的主要手段
    第一节 直接利用准则的漏洞—阳奉阴违
    第二节 借助于资本运作—光环下的黑暗
    第三节 利用第三方力量—它山之石
    第四节 利用文字游戏—语言的“魅力”
第五章 财务报告欺诈的表现形式
    第一节 资产负债表欺诈
    第二节 利润表欺诈
    第三节 现金流量表欺诈
    第四节 附属信息欺诈
第六章 财务报告欺诈的定性侦测研究
    第一节 财务报告欺诈定性侦测的主要思路
    第二节 财务报告欺诈定性侦测应用—重庆实业
    第三节 重庆实业的“五宗罪”及对我们的启示
第七章 财务报告欺诈侦测模型的实证研究设计
    第一节 研究设计的总体思路
    第二节 样本的选择
    第三节 变量的设置
    第四节 研究方法的确定
第八章 财务报告欺诈侦测模型的建立
    第一节 财务指标的模型建立
    第二节 公司治理的模型建立
    第三节 财务风险与压力的模型建立
    第四节 辅助判别—关联交易的模型建立
第九章 侦测模型的主要结论和具体应用
    第一节 侦测模型的研究结论
    第二节 侦测模型的具体应用—重庆实业
结束语
    一、相关理论成果不足
    二、研究样本限制
    三、数据缺失问题
参考文献
后记
致谢

(7)中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序论
第一节 研究动机与目的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预期贡献 第二章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及其规制的基本理论分析
第一节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及相关概念的定义
    一、关联交易的定义辨析
    二、关联交易的表现型态
    三、关联人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四、相关界定的中外比较
第二节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产生的理论及实践问题
    一、关联交易的特征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冲击
    三、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对公平交易的影响
第三节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律规制体系的中外比较
    一、严格的上市审查制度
    二、严格的授予程序
    三、严格的法律责任
    四、对台湾地区《公司法》关系企业专章的点评 第三章 中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特殊性分析
第一节 中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现状及问题
    一、中国产生非正当关联交易的动机分析
    二、经济体制因素
    三、立法缺陷因素
第二节 关联交易问题的成因分析一公司治理结构视角
    一、从公司治理结构视角对关联交易进行分类
    二、公司治理结构对中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第三节 规制中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基本框架
    一、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对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
    三、对债权人的法律保护
    四、其它监管关联交易的刍议 第四章 完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节 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分析
    一、信息供给理论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第二节 中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一、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演进
    二、《企业会计准则》对信息披露的规范
    三、《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缺失
第三节 信息披露制度的中外比较
    一、证券发达地区对信息披露的法律规范
    二、关联方关系方面的披露比较
    三、关联交易方面的披露比较
第四节 完善中国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设想及立法建议
    一、完善关联交易披露准则
    二、规范适当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对关联交易的认识
    四、强化监督机制与处罚力度 第五章 完善对从属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 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
    一、保障国有资产不受侵犯原则
    二、披露重于存在原则
第二节 控制股东诚信义务的建立
    一、控制股东诚信义务的法理基础
    二、控制股东诚信义务的中外比较
    三、控制股东违反诚信义务的法律后果
第三节 股东表决与诉讼制度的改革
    一、完善股东质询权制度
    二、引入类别股东大会议决制
    三、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第六章 完善对债权人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 控制公司对债权人法律责任的确定
    一、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适用与必要性
    二、关联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法理基础
    三、连带责任与关联责任
    四、关联企业的责任能力
第二节 对债权人的法律救济原则
    一、对揭开公司面纱原则的再评析
    二、衡平居次原则
    三、实质合并原则
第三节 上述原则引入中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转轨背景下中国证券市场的法秩序分析
    二、相关原则引入中国的一些刍议 第七章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8)关联交易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第一章 关联方界定
    一、关联方:不同的观点
    二、各定义之比较
    三、《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准则的修订
    四、会计与税法的判定标准之比较及启示
第二章 关联交易界定及分类
    一、关联交易定义
    二、关联交易二重性
第三章 关联交易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一、关联交易会计核算规定解析
    二、理论依据:实质重于形式
    三、效应分析:积极作用
    四、《规定》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五、非公允关联交易会计处理与合并报表的编制
第四章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研究
    一、关联交易强制信息披露之根源----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三、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新旧准则对比研究
    四、正本清源,加强监管——规范关联交易之根本
参考文献
后记

(9)企业关联交易认定导向及会计处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
    1.2 国际、国内研究现状
        1.2.1 国际研究状况
        1.2.2 国内研究状况
        1.2.3 国际国内研究现状的评论
    1.3 选题思路与研究意义
    1.4 研究范围、研究方法及基本观点
第二章 企业关联交易的出现及现状
    2.1 企业关联交易出现的经济学解释
    2.2 企业关联交易目标的衍生类型
    2.3 企业关联交易的利弊分析
第三章 企业关联交易定义与认定的国际比较
    3.1 国际上对关联交易的定义
        3.1.1 对关联关系的定义
        3.1.2 对关联交易的定义
    3.2 我国大陆对关联交易的定义
    3.3 企业关联交易定义的比较分析
        3.3.1 我国有关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的比较
        3.3.2 我国有关会计准则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57号的比较
    3.4 现行企业关联交易认定基础—企业关联方关系
        3.4.1 提出概念—关联交易的关系基础认定模式
        3.4.2 关系基础关联交易认定模式的优缺点分析
    3.5 企业关联交易认定的新思维
        3.5.1 非单一属性的关联交易认定
        3.5.2 多层复合导向认定模式
        3.5.3 新型关联交易认定模式的优势与不足
第四章 企业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研究
    4.1 国际国内对企业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概述
    4.2 现行企业关联交易会计处理的非对称性
        4.2.1 从交易项目来看,存在项目与发生项目会计处理不对称
        4.2.2 从交易主体来看,交易双方会计处理不对称
        4.2.3 从交易结果来看,交易增值与交易减值会计处理不对称
        4.2.4 从适用范围来看,上市公司与其他企业会计处理不对称
    4.3 企业关联交易的新型会计处理方法
        4.3.1 企业关联交易会计处理的目标定位
        4.3.2 企业关联交易会计处理的会计科目重新设置
        4.3.3 新型会计处理方法的优势与不足
第五章 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案例研究
    5.1 案例的相关材料论述
    5.2 基于案例的不同关联交易认定模式应用的比较
    5.3 由此案例得出的关于关联交易认定方面的启示
第六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四、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论文参考文献)

  • [1]上市公司隐性关联方交易及审计对策研究 ——以紫鑫药业为例[D]. 叶晨妮. 浙江工商大学, 2020(05)
  • [2]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真伪的巧识别[J]. 刘一玮. 智库时代, 2019(01)
  • [3]企业关联交易的认定及会计处理研究[D]. 侯彦君. 兰州理工大学, 2010(05)
  • [4]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范问题研究[D]. 王曦. 西南财经大学, 2007(04)
  • [5]企业关联方交易陷阱新析——以大唐电信“巧”用关联交易(600198)为例[J]. 陈红,谢华,计丽娟.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 2007(01)
  • [6]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欺诈及其侦测研究[D]. 任海松. 东北财经大学, 2006(05)
  • [7]中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D]. 杨泰和. 中国政法大学, 2006(11)
  • [8]关联交易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研究[D]. 欧理平. 西南财经大学, 2006(11)
  • [9]企业关联交易认定导向及会计处理研究[D]. 周美波. 西南交通大学, 2006(11)
  • [10]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研究[J]. 任建文. 中国市场, 2006(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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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出售资产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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