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服务供方分担医疗费用风险的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张玉玺[1](2020)在《我国医保支付方式选择研究》文中提出当前,由于人口老龄化、疾病慢性化、医保目录范围扩大等因素导致我国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同时,整体经济下行、企业负担加重,也使医保筹资能力难以延续之前快速增长的态势。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增幅普遍下降、基金支出增幅持续上升的现象愈发突出。随着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民覆盖,基金扩面增收的空间已所剩无几。目前,医疗改革已进入深水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存在。2019年11月26日,习近平主席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提出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在此深刻的大背景下,医保支付方式的选择就成为了关键。医保支付方式是费用控制,规范和引导供方的医疗服务行为、需方的就医行为,调节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关系着医疗保险的平稳运行,直接影响到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而会影响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水平、医疗保险机构的管理成本等诸多方面,可以说是医疗保险中涉及各方经济利益的最直接、最敏感的环节。因此,选择何种医保支付方式使我国医保基金的支出更加科学合理、精准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从医患双方道德风险的角度阐释了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产生的原因,分析了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影响医疗服务供给方行为的内在机理。其次通过分析医疗服务市场上供需双方和支付方的行为特征,运用博弈论的方法,构建医院、参保患者、医疗保险机构三方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重复博弈模型。分别探讨了当医院出现过度医疗、过度收费、诊疗不足和不当收费的道德风险时,参保患者和医疗保险机构的策略选择。研究了当医疗保险机构分别采取预付制和后付制的情形下,医疗保险机构对医院的最优支付水平及其决定因素。结果表明以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s,DRGs)付费为代表的预付制要优于后付制。本文以北京市实施DRG付费为例,运用双重差分法计量回归模型,比较了DRG付费和单病种付费在医疗费用、医疗质量等方面的实施效果。通过分析DRG付费对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相关利益主体行为的影响,包括医药机构、医务人员、参保患者和医疗保险机构,进一步验证了以DRG付费为代表的预付制可以作为我国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优先选择。在借鉴国外实施DRG预付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对我国实施DRG付费为代表的预付制提出了针对性政策建议。本文主要结论有三点:第一,在预付制条件下,要使医院采取诚实策略,则医保机构不能将定价压低到平均成本,而是应该使医院通过获利产生正向激励。第二,当医院不重视未来收益或治疗成本差异足够大时,后付制才会优于预付制,否则预付制将优于后付制。第三,DRG付费方式的控费效果明显,但与DRG医保定额支付标准的降幅相比,实际医疗费用的降幅偏小。本文创新点如下:一是得出DRG付费为代表的预付制优于后付制的前提条件。运用博弈论的方法,构建了医保机构、患者、医院三方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重复博弈模型。在医院重视未来收益、不同治疗手段的成本差异不大的条件下,以DRG付费为代表的预付制要优于后付制。二是提出我国医保支付机制需要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运用双重差分法模型评估了北京市DRG付费的实施效果,结果表明虽然DRG付费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明显的降费效果,但是与DRG医保定额支付标准的降幅相比,实际医疗费用的降幅偏小,还需要其他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三是提出将DRG预付制实施的子系统纳入到医保付费全面系统工程的管控中。以DRG预付制为主的付费方式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将狭义的DRG预付制实施的子系统纳入到广义的带量采购、医用耗材定价等系统工程的费用支付和管控中。
张勇[2](2019)在《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功能与效果研究 ——以东莞市为例》文中提出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在初创时备受社会推崇,被认为是一项适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创新,可以有效实现劳保医疗与公费医疗的平稳过渡。时至今日,社会与学术界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的讨论越来越剧烈,而讨论的关键点在于个人账户的初衷是否符合今天的发展形势、个人账户制度该如何进行改革。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初衷是形成自我缴费责任意识,自我积累,自我约束,既满足门诊医疗费用的支付需要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又达到控制医疗费用膨胀的目的。但实际的运行效果却偏离政策初衷,一方面是个人账户大量闲置,另一方面却是统筹基金面临“穿底”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政策功能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以明确改革的方向。本文首先根据格鲁斯曼健康需求模型和安德森卫生服务利用行为模型,建立起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对参保人医疗需求和医疗费用影响的研究假设;其次,根据政策初衷,运用经济学理论和计量分析方法,探讨个人账户的约束功能和积累功能的机制设计和运行效果,讨论了影响功能发挥的制约因素和如何理性看待这两个功能,并基于功能优化提出改革的目标。基于对个人账户政策功能的反思,本研究的个人账户运行效果分析框架为:(1)政策目标评价。实证分析个人账户的积累闲置情况和对控制医疗费用的影响;(2)政策需求方评价。调查分析参保人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改革和社区门诊保障政策的满意度。根据上述评价指标,本研究以广东省东莞市淡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政策为例,分析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的运行效果。采用的数据是2010年至2016年的东莞市职工医疗保险数据库的数据,以及东莞市参保职工的抽样调查问卷数据。首先,利用东莞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统计数据,分析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现状;建立东莞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效果的FE计量模型,重点分析个人账户对医疗保险费用的约束效果。其次,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分析东莞市淡化个人账户,建立社区门诊统筹背景下的参保人就医行为和医疗负担;以及参保人对个人账户改革、对社区门诊统筹制度和对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本文以东莞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运行情况为例,分析结论为:一、东莞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结余逐年递增,积累率较高,淡化个人账户的改革未明显降低个人账户资金的积累量。二、东莞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未明显发挥对医疗费用的约束作用。用固定效应模型分析个人账户对医疗费用的影响,结论为:(1)东莞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对个人医疗费用支出、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总医疗费用均无显着的约束作用:在模型中引入2013年个人账户改革的政策虚拟变量后,发现东莞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也未能发挥控制医疗费用上涨的约束作用。三、东莞市参保人社区首诊率和分级诊疗率提高。在实行新的医疗保障政策后,新医疗保险制度的实行对于“无论大病小病都扎堆大医院”的现象起到了很大的缓解作用,参保人社区首诊、分级诊疗的医疗行为显着增加,住院意愿降低。四、参保人对个人账户制度改革和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满意度较高。调查结果显示,参保民众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持肯定态度,参保民众对个人账户改革各项政策设计、政策执行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均认可度较高。五、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需要保障参保人的门诊医疗需求。从影响参保人满意度的因素分析结果看,影响参保人对个人账户改革满意度的因素主要包括:社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态度、门诊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制度可报销的病种和药品范围限制,以及经办管理机构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态度。可见,改革不单纯是是否取消个人账户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的是如何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门诊医疗需求。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本研究认为现有的个人账户制度并未能达到原定的政策目标;东莞地区的改革,尽管在提高社区首诊和分级诊疗上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负担明显减轻,对改革的满意度也较高,但是,改革并未改善个人账户的资金闲置,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依然较低,也未能发挥约束医疗费用膨胀的作用。需要以保障门诊就医需求为目的,改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新型的、统一的门诊保障制度。因为社会保障水平的刚性特征和政策依赖,使改革不可能断然取消个人账户,需由易及难的分步改革,减低改革的阻力。本文的创新点:一是基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政策功能,即积累和约束功能,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运行效果做了系统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二是在实证分析东莞个人账户的约束性效果时,引入政策改革的时间虚拟变量和工具变量,分析个人账户及其改革对医疗保险费用的影响;三是在研究数据方面,本研究使用了东莞市医疗保险面板数据和问卷调查数据,结合两种数据优点,系统评价该地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效果。研究的不足之处是:一是医疗费用约束效果的实证分析中没有对患者的病情及严重程度进行控制。这对分析医疗费用的结果有一定影响,但在本文的比较分析中,不影响基本结论;二是受可获得数据限制,研究中没有对彻底取消个人账户的试点效果进行实证分析,而是基于经济学理论分析和个人账户存在的问题,提出逐步取消个人账户的理由。
徐静良[3](2019)在《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供方道德风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供方道德风险普遍存在于医疗卫生领域,原因在于该领域具有高度的服务专业性和信息不对称,供方行为对于医疗卫生制度运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供方道德风险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扰乱了公共卫生领域的社会保障作用。在此前按服务项目付费为主导的后付制下,’过度医疗”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成了供方道德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了避免医保基金“穿底”,更好发挥医疗保障体系公平性,我国于2009年正式启动新一轮的“医改”工作,并在相关文件中着重指出要进一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不同的支付方式具有不同的约束激励机制,从后付制转向预付制,供方道德风险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鉴于此,我们必须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发的供方道德风险变化进行进一步的阐述与研究。本文在介绍不同支付方式下供方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的基础上,分析了医保支付方式对供方道德风险的作用机理,结合我国支付方式改革的进程以及典型地区的改革实践,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发的供方道德变化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假说。同时,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在对样本数据进行匹配的基础上,运用二重差分模型对Charls新农合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对假说进行验证。结果表明,主要供方道德风险将要发生转变,即由“过度医疗”向“医疗不足”转变,出现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下降情况。同时存在“转嫁费用”、“分解住院”等供方道德风险。虽然“推诿重症”、“诊断升级”风险在实证中受限于数据没有得到验证,但还是要加强关注。认为可以从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监督机制、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激励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以及加快医联体建设等方面着手对供方道德风险进行防控。
王超群,李珍[4](2019)在《中国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制度性缺陷与改革路径》文中提出中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以来始终面临存废之争。理论分析显示,个人账户的基本假定存在内在缺陷,也与外部的医疗卫生体系制度环境格格不入。在中国的政策实践中,个人账户的缺陷表现得淋漓尽致,改革个人账户势在必行。在各种改革方案中,不再建立个人账户,用个人账户资金将职工家属纳入职工医疗保险,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家庭联保改革方案是最优路径。家庭联保改革可以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强制性,解决城镇家庭一家多制现象,化解城镇家庭医疗费用后顾之忧;可以让政府财政专注于补贴职工及其家属以外的国民,解决政府长期补贴绝大部分国民的制度困境;可以激励农民工及其家属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加速国家城镇化战略的推进。随着中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在不远的未来职工及其家属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因筹资水平日趋接近而自然融合为全民统一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
孙媛媛[5](2019)在《大病临终老人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完善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老年人口患病率的增加以及疾病谱的变化,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口越来越多。这一人群在临终阶段接受过度无效的医疗服务,医疗费用支出过高但病情无法逆转,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以及医保基金的不合理使用。因此,有必要从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角度出发,探索完善途径以解决日益突出的大病临终老人无效过度医疗问题。本研究以上海市为例,主要采用了文献回顾法、访谈法与个案研究法。在对现有研究进行梳理、对相关理论进行分析以及对上海市现行大病临终老人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本文通过深入访谈的方法对大病临终老人个案进行研究,对现行支付方式存在的问题及其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上海市现行大病临终老人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制度设计层面仍然存在总额控制下支付标准不够合理、医保支付方式精细化程度不足、忽视对医疗服务质量的控制、缺乏对需方不合理需求的约束、缺乏对医保目录外自负费用的监管等问题。在现行医保支付方式的影响下,医疗服务供需双方在博弈中滋生道德风险行为。供方存在缩减医疗服务的有效供给、降低医疗服务质量、过度供给无效的医疗服务等行为。需方存在滋生不合理医疗需求、过度消费医疗资源以及诱导医疗服务供给等行为。同时,现行医保支付方式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也造成了诸多不利后果。对供方造成的不利后果主要包括医务人员缺乏配合支付方式改革的积极性和患者及家属对医生的信任缺失。对需方造成的不利后果主要包括:舒缓疗护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必要的心理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老人及家属饱受折腾;被动接受过度医疗与高额自费医疗服务。最终,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之上,本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以下完善策略:在制度设计层面,实践分类化支付与精细化管理、核定合理的预算总额、制定合理的支付标准、加强对相关利益主体的监督与管理;在相关配套措施层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供给能力、建立医疗机构合理的信誉制度、实现医疗市场的信息公开与信息共享、完善分级诊疗与家庭医生制度。
彭宅文[6](2018)在《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范式转移与制度约束》文中认为医疗卫生体系转型与绩效提升对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解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体系转型改革中,财政投入增长迅速、政策创新经验突出,而医疗费用风险保护水平改善有限的现象,本文在医疗卫生体系政策分析框架下,审视改革开放40年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所经历的政策范式转移。2003年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体系的目标由为经济政策与经济增长服务转向提高患者医疗费用风险保护水平,这意味着医疗卫生体系的政策范式转移开始启动。在由国家医疗卫生体系模式向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模式转型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竞争与部门利益及绩效竞争约束了政策目标和管制机制在政策执行中的转变。
彭宅文,岳经纶[7](2018)在《新医改、医疗费用风险保护与居民获得感:政策设计与机制竞争》文中指出新医改以来,"全民医保"的实现,药品定价行政管制的取消与"零差率"的推行,付费方式与补偿机制改革的深入,以及卫生投入的急剧增加,极大地改善了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然而,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局部性、中间性绩效目标的改善,并没有带来医疗费用风险保护状况的明显改善。居民获得感褪色与卫生政策绩效的提升成为关键政策议题。本文基于卫生政策待遇设计分析框架检讨了相关政策设计,并进一步分析了新医改以来部门局部、中间性改革绩效改善明显而全局、最终性绩效改善有限背后,两种卫生政策干预机制的竞争及其负面影响。
陈天雄[8](2018)在《医保总额预付制的激励与风险分析 ——以广州某医院为例》文中研究表明目的:本文旨在探索总额预付制的实施对医院医疗行为和医生医疗行为的激励影响及表现,以及总额预付制激励后导致的医疗质量风险和费用风险的变化。通过平衡总额预付制中的激励与风险因素,提出完善总额预付制的建议。方法: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查阅总额预付制激励与风险相关的学术期刊、学位论文等,选取影响总额预付制激励与风险的评价指标。运用理论分析法对总额预付制的正激励作用、负激励作用、医疗质量风险和费用风险进行分析。采用案例分析法和统计分析法,通过研究广州市某医院实施总额预付制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和讨论。结果:1.广州市某医院的医疗质量评估指标方面显示,2015-2016年间平均住院日下降。病床使用率升高。病床周转次数有所增加。病理与临床诊断符合率上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升高4%左右。该医院的病死率在2年间有所下降且维持在较低的水平。2.广州市某医院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统计分析情况显示,该医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情况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医保总费用5年间上升约9000万元,同时自费费用上升幅度较大。次均费用和药占比变化不大,但是化验费占比则呈现上升的趋势。3.对2015年和2016年的总额预付制激励与质量风险指标情况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显示,激励指标和质量风险指标均有变化。对比广州某医院和广州市三级医院总体的住院病床情况表,该医院的病床使用程度高于广州市三级医院。4.对2015年和2016年的总额预付制患者费用风险指标情况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显示,2015年和2016年总费用和自费比的差异具有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次均费用的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比广州某医院和广州市三级医院的医疗费用情况表,该医院的2016平均费用比广州市三级医院总体的平均费用少约34%。结论:1.总额预付制的控费作用促进医院提高内部控费管理水平。表现在总额预付制实施后,医院对医生诊疗行为的监控更加严格。2.总额预付制的实施促进医疗服务效率的提高。通过研究分析得出该医院的医疗服务效率的指标在实施总额预付制前后改善明显。3.总额预付制的实施对患者医疗质量风险的影响较少。通过研究分析得出,该医院的医疗质量总体处于上升的水平,说明对患者的医疗质量风险有所降低。4.总额预付制的实施增加了患者医疗自费费用风险。分析该医院实施总额预付制前后两年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的情况得出,总额预付制对患者医疗费用有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费用风险。医院和医生存在对抗总额预付制的可能性。因此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议构建科学的医保费用支付方式,明晰各支付方式的激励传到机制,获得更合理的控费效果;二是构建科学合理的医疗机构经营补偿机制,规避总额预付制的风险发生,发挥总额预付制度的正向激励作用;三是制定完善的医保控费的配套制度,降低总额预付制带来的质量和费用风险;四是制定科学医疗费用标准和定额标准,保证总额设定的合理性;五是制定科学的医生绩效评价制度和薪酬分配制度,充分激励医生发挥作为代理人的作用。
冯毅[9](2014)在《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模式研究》文中提出门诊统筹是医疗保险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的一种形式,是将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门诊费用。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大致包括两种模式:一种是门诊特殊病和慢性病保障模式,另一种则是普通门诊保障模式。在一系列政策文件出台的推动下,全国许多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都逐步开展了门诊统筹的试点与探索。但相对住院管理,门诊管理难度更大、更复杂,因此建立规范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制度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目的基于上述背景,本课题主要遵循文献研究-实证研究-理论研究的分析思路对我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制度模式进行研究。在文献研究上主要探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相关理论基础及对门诊统筹的指导价值、国内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运行现状和国外门诊医疗服务管理方面的主要政策及经验借鉴;在实证方面分析典型地区的门诊统筹管理制度,探讨典型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的经验、成效和不足,以病种案例分析探讨开展门诊大病统筹及支付方式改革对患者住院服务利用及费用的影响,对具体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及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在理论上,主要从功能定位、门诊统筹内部管理及各要素之间关系,以及与外部相关系统的衔接等方面初步设计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一定导向性、能有效分担疾病风险的门诊统筹制度模式,供相关决策部门参考。研究方法本课题运用文献研究法、归纳法和比较研究法对门诊统筹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评述,对国内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运行现状和典型发达国家门诊保障政策方面的文献进行了分析。运用案例研究、半结构访谈分析与诊断典型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的经验、成效和不足,研究开展门诊大病统筹及相应支付方式改革对患者住院服务利用的影响。本次调查在成都市双流县和新津县收集了1家县医院、6家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个村(或社区)卫生站2009-2012年医疗机构基本情况数据;从河南省清丰与息县合管办收集到两县2009-2012年四年间门诊资金的筹集、分配及使用明细的统计报表的相关指标;从长沙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集到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医保精神分裂症患者2010年的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及补偿等数据资料,相关数据资料通过SPSS17.0等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在咨询相关专家的基础上,运用系统关联法对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制度模式进行了设计研究结果1、门诊统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评述:围绕核心的研究问题在理论上进行了阐述,首先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对门诊统筹开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其次通过相关理论分析寻求理论上的启示与借鉴,具体来看疾病风险理论与大数法则理论是基础理论与方法论指导,健康管理理论、公共经济学和卫生经济学等理论思想则为研究门诊统筹制度模式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2、对国内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实践现状进行了梳理:从目前门诊统筹开展的总体情况来看,虽然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意义,但筹资与待遇水平普遍不高,如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地区的筹资额度大多在每人每年30-50元之间,报销比例只在50%左右,年度封顶线大多在300元以下;一些地方对门诊统筹的功能定位模糊导致在政策制定上产生偏差;很多城市门诊统筹费用的覆盖范围仍然沿用城镇职工住院报销的三个目录,保障范围缺乏针对性;对供方的“按人头结算”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按人头”预付,而且门诊统筹的服务管理制度需要继续精细化。3、案例分析:(1)成都市所调查的样本点卫生院与卫生站的门诊补偿人次与门诊统筹发生费用总额两项指标均值在2009-2012年四年间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卫生院门诊统筹基金的实际支付比例由29.8%上升到45.1%,卫生站由29.8%上升到58.3%,说明越来越多的参保居民了解到这一政策并受益获得门诊报销补偿,而且补偿力度逐年加大。样本点卫生院的年门诊人次、年业务收入、年门诊收入三项指标在四年间基本呈逐年稳步上涨趋势,但村级卫生站业务收入四年间上涨缓慢,门诊人次和门诊收入两项指标近年来甚至出现下降态势,说明村级卫生站基本医疗功能有萎缩的趋势,分区县比较也同样得出相同的结果;(2)河南省清丰县和息县在2009年实行家庭帐户管理模式下的门诊资金结余率分别达到74.58%和61.6%,2010-2012年实施门诊统筹后,在门诊基金总量增加两倍有余的情况下,两县结余率仍均下降到48%以下。门诊受益面两县分别从2009年的66%与71%大幅增长到2010年的319%与314%,同时使总受益面分别提高4.5和4.2倍。但两县门诊统筹的保障水平较低,如门诊受益度均在40%以下,个人年封顶线仅为60元,导致门诊基金仍有相当的结余。从补偿方案看两县仍受家庭帐户模式的影响较大,清丰县政策甚至有向家庭帐户“退化”的倾向;(3)2010年长沙市城镇居民医保尚未将精神分裂症纳入门诊大病统筹,而城镇职工医保将该病种纳入门诊大病统筹并在支付方式上作了相应的改革。结果发现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患者相对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患者更多的利用高级医疗机构和使用价格较高的SGA药物,但前者对住院服务利用与住院总费用却远低于后者。4、典型发达国家门诊保障政策的经验启示:典型发达国家的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覆盖了门诊医疗服务;门诊服务社区首诊因地制宜;由于实施社区首诊制是按人头付费的必要条件,因此是否社区首诊与全科医生费用补偿方式及门诊待遇目录详细程度紧密相关;分类管理门诊服务,并分别制定支付政策。一是将门诊医疗服务与门诊药品分类管理并分开支付费用,二是将门诊全科医生与门诊专科医生分类管理;把监管的重点放在对门诊医生的管理上,外部监管应是符合目前我国情况的监管方式;在待遇管理上,患者要承担一定的门诊支付责任,医保支付封顶线不宜过低;对弱势群体实行一定的倾斜政策,可以考虑在统一制度下对其医药费用进行部分减免。主要研究结论1、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全和保障能力的提高,适时将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延伸到门诊服务领域即开展门诊统筹很有必要。因为普通门诊统筹的开展有利于提高门诊基金的使用率、可以使更多的参保居民从门诊补偿中获益,而且可以使整个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受益面得到扩大。而开展门诊大病统筹可以合理减少患者对住院服务的利用,该项改革结合支付方式改革可以合理降低患者的住院费用。2、开展初期,优先开展门诊大病统筹。随着筹资能力与管理水平的提高,在门诊大病统筹的基础上,可以设立普通门诊统筹,但普通门诊统筹应该作为门诊大病统筹的一种补充形式,小额门诊补贴严格意义上不属于门诊统筹。3、门诊统筹(包括普通门诊统筹)功能定位是保障门诊疾病的经济风险,将疾病预防、初级卫生保健等公共卫生项目纳入门诊统筹、提倡门诊统筹重点保障“小病”等做法和认识均不符合门诊统筹的功能定位。4、可以考虑在省级层面上统一制定门诊统筹小目录,并在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中的甲类诊疗项目和基本药物的基础上遴选符合门诊医疗内容与特点的药品与诊疗项目,纳入门诊统筹目录。5、基层就医首诊制的推行应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不同医疗服务的特点,分阶段、有差异地开展。本研究认为若不具备基层首诊条件,虽不应该强制实行,但仍然应该坚持定点就医制度,不能轻易放开门诊就医,可将定点首诊的范围放宽到一级或二级医院。6、在门诊统筹开展初期,“人头费”只能用于支付首诊基层卫生机构就诊的门诊费用,待规范的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后,将“人头费”的支付范围扩大至转诊医院的门诊就医费用(即原首诊基层卫生机构转诊至其它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仍由原首诊基层卫生机构的“人头费”中支出,并与转诊医院结算),至于转诊至上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则另由住院统筹基金结算。7、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没有对医和药实行分开结算和分别管理,因而还不具备实施“按人头”预付的前提条件。“按人头结算”服务包应该同时包括基本医疗保险中符合门诊医疗内容与特点的甲类诊疗项目与甲类药品(包括基本药物),补偿方式可以实行总额控制下的按项目付费,在缺乏基础数据支撑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将门诊基金人均预算作为计算医疗机构总额控制的依据,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平时应作好基础数据积累,为以后制定科学的人头费标准作好准备。8、待遇管理政策受补偿方式的影响,对供方实行按项目付费时,就需要设置一些针对需方的控费措施,如起付线、自付比例、封顶线等。普通门诊统筹也应该设置起付线,因为设置起付线是界定“一定经济风险”的标准,而设置年度起付线可以达到这一目的。起付线以上应设置较高的报销比例(应不低于50%)和年度封顶线(应显着高于人均门诊基金筹资额)。在试点医药分开结算的地区,可以实行更为有效的供方控制管理(基层就医首诊制+“按人头”预付)。可能的创新及价值1、在相关理论提炼的基础上对门诊保障责任主体的功能定位进行了界定。本研究对门诊保障的筹资体系构成及三大保障主体:政府、保险和个人在门诊保障中各自的功能定位与责任区分进行了界定,为解答目前门诊统筹开展中的一些的困惑和难题提供了一定的思路。2、提出了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门诊统筹制度模式。本文从实际情况出发,综合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对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模式进行了初步的构建,在制度设计中既考虑到现实情况的选择,也提出了逐步改革的发展方向。3、为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供借鉴。对目前国内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与诊断典型地区门诊统筹管理的经验、成效和不足;并且借鉴典型发达国家在门诊保障方面的政策与经验,上述研究有利于形成规范的门诊统筹管理制度,供决策部门提供相关理论的支撑和实证依据。
张翠华[10](2014)在《供方支付方式改革对核心利益相关主体行为影响的研究》文中提出医疗费用过高或上涨过快是当今世界的普遍现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已成为世界话题和难题。随着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制度的全面实施,一方面有效缓解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人民群众被压抑的医疗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另一方面医疗服务供方(医院、医师等)获利的空间也得到进一步拓展。但传统上按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促使医疗服务供方只注重医疗服务的量和强度,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参保城乡居民的受益。国际经验充分证明:按项目付费是导致医疗费用上涨过快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改变我国目前按项目付费作为主要付费方式的局面。医疗服务供方和参保人员作为支付方式改革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医生的治疗决策会直接影响到两个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的问题:数量与品质,然后再进一步影响到整个医疗体系的费用与疗效。而参保人员作为医保制度的接受者和直接受益者,对这个制度的反应非常重要,直接影响这一制度的持久稳定发展。各种支付方式的利弊是围绕医疗服务质量和费用两个核心因素进行分析的,都会对利益相关主体医疗行为产生一定影响,对费用控制、资源配置、医疗质量及卫生服务过程、效率、公平产生导向或制约作用。医生、参保人员行为是整个保健政策的核心课题,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我国供方支付方式改革起步比较晚,还需要继续推进和完善。一个具体的付费机制是否能够在实践中得到有效执行,依赖于利益相关者在费用契约中所确立的经济利益关系是否合理,是否具备能够保证付费契约顺利执行的外部环境。支付方式改革在推进的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问题和隐忧,包括费用上涨、医疗资源不合理配置、医疗品质堪忧等问题。为了解支付制度改革对医患双方所产生冲击,以及会采取的应对措施,本研究通过文献分析法,总结国内外支付方式的优势和缺点,整理分析支付方式改革历程,分析影响医患双方行为主要因素,以及支付方式对行为的影响。在此基础上,采用深度访谈法和问卷调查,了解医疗服务供方在执业过程中,对支付方式改革的认知,受支付方式、医患关系的影响有哪些,采取什么应对方式,如何平衡这些影响而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对医疗服务需方—参保患者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了解支付方式改革对其寻求治疗行为的影响及感受。论文主要包括六个部分:1.绪论阐述了课题研究的背景,对研究问题进行了凝练,明确了研究目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介绍了课题的研究思路与线路,即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质性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对支付方式改革影响供需双方的行为进行研究。2.供方支付方式改革的文献探讨为控制医疗价格与费用的不合理上升,世界各国政府都采取了各种措施对医疗付费机制进行了改革,形成了各种形式的医疗支付制度。不同支付制度有其优缺点,各国的支付制度都面临不同的问题、挑战和压力。通过对支付方式的总结分析,以及对我国支付改革模式的综合比较,找出我国目前支付方式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学习其他国家经验时,如何能取长补短,并根据我国制度的特性,摸索出能解决我国本身问题的对策,才是支付方式改革最重要的课题。3.供方支付方式改革对核心利益相关者行为的影响行为作为卫生系统的五个控制因素之一,受筹资、支付、组织、规制的影响和约束,又反过来影响对卫生部门组织的反应,所以行为是医疗保健政策研究的核心。本章通过文献分析比较了医患行为的主要影响因素,了解支付方式改革后医患行为改变的方式,从宏观和微观方面探讨了制度环境对供需双方的冲击以及所造成的行为改变,为实证研究分析奠定理论基础。4.供方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生行为影响的实证研究本章通过对重庆市不同辖区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单位临床医生进行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以卫生系统诊断树来进行归因分析,了解支付方式改革对供方行为的影响,找出支付方式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筹资、支付、组织、规制之间的关联,提出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建议,完善支付制度改革的设计。发现:1.从医保制度面来看,支付制度改革在不可能取消的情形下,医生可能被动接受或消极抵触,但现阶段接受程度不高。面对控费的压力,医生的态度和行为都会发生改变,如选择病人,把单病种变成非病种,所以应该从整个制度结构面来修正,比如调整支付标准,调整医生合理的诊疗费。2.从组织、规制层面看,支付方式改革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医生行为,减少了非必要治疗,医疗品质有一定程度上升,但原因主要是由于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所以对于医疗品质方面的监测要有更合理的指标体系。而以临床路径来管理,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医生的专业自主性,若实行弹性管理,对于医生控制医疗支出和兼顾医疗品质有利。3.从医患关系上看,支付方式改革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医患交流,由于控费压力,医生成本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加强疾病预防知识宣传和用药主动沟通。5.供方支付方式改革对患者行为影响的实证研究采用方便抽样和立意抽样,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对重庆市不同辖区实施按病种支付改革试点的医院限价病种科室的住院患者进行调查。从问卷和访谈结果来看,从制度层面上,参保居民对供方支付方式改革并不十分了解,一定程度会影响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但民众对改革是支持的,态度是积极的。从组织和规制层面看,规范医生行为,提高医疗品质会比支付制度本身更能增加患者的就医率,另外医生要加强与患者的沟通,特别是用药方面的。6.政策建议和思考本章围绕卫生系统的五个控制因素,从支付、组织、规制、行为、筹资五个方面提出建议,支付上要医患双方共同承担财务风险,支付标准要考虑医疗服务过程成本,医生报酬有提升的空间,科学制定支付水平。从组织和规制方面,要构建稳定的政策规划,健全薪酬激励机制,完善非经济激励的保障制度。完善改革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半官方质量监督团体,增加社会参与度。行为上患者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医生要转变观念,以积极的态度对待支付方式改革。筹资上要加大政府财政补贴,逐步建立以税收为主导的多元筹资模式,也可尝试社区筹资模式。
二、医疗服务供方分担医疗费用风险的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医疗服务供方分担医疗费用风险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医保支付方式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医疗保险制度 |
1.2.2 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 |
1.2.3 DRG |
1.3 研究现状 |
1.3.1 医保支付方式中的道德风险与分类比较 |
1.3.2 医保支付方式中的不同选择与实施效果 |
1.3.3 医保支付方式中的博弈分析与DRG预付制 |
1.3.4 述评 |
1.4 研究框架 |
1.4.1 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和内容架构 |
1.4.3 技术路线图 |
1.4.4 创新点 |
第2章 医保支付方式的理论基础 |
2.1 风险分担与政策激励 |
2.1.1 风险分担 |
2.1.2 政策激励 |
2.2 第三方支付、道德风险与费用分担 |
2.2.1 第三方支付与患者的道德风险 |
2.2.2 患者的道德风险与医疗费用分担 |
2.3 委托代理与供方诱导需求 |
2.3.1 声誉物品与市场垄断 |
2.3.2 信息不对称与委托代理 |
2.3.3 供方诱导需求的理论解释 |
2.3.4 医保支付方式的选择思路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重复博弈视角下医保支付方式的模型分析 |
3.1 医保支付方式的博弈模型框架 |
3.2 供方道德风险的博弈约束条件 |
3.3 医保预付制与后付制的最优价格 |
3.4 DRG预付制优于后付制的条件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医保支付方式的实证分析:以DRG付费为例 |
4.1 我国医保支付方式的发展进程 |
4.1.1 我国医保支付方式的变迁 |
4.1.2 国内对DRG付费的试点 |
4.2 DRG付费与单病种付费实施效果的比较分析 |
4.2.1 数据来源与模型设定 |
4.2.2 双重差分法的回归结果 |
4.2.3 模型结果的稳健性检验 |
4.3 DRG付费对医保支付相关方的影响分析 |
4.3.1 医疗机构 |
4.3.2 医务人员 |
4.3.3 参保患者 |
4.3.4 医保经办机构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外医保支付方式的实践探索与经验借鉴 |
5.1 国外医保支付方式的实践探索 |
5.1.1 美国 |
5.1.2 德国 |
5.1.3 英国 |
5.1.4 其他国家 |
5.2 国外医保支付方式的经验借鉴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医保支付方式选择的政策建议 |
6.1 打好实施基础 |
6.2 完善配套要件 |
6.3 转变角色定位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功能与效果研究 ——以东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
二、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
三、政策评估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激励机制设计理论 |
二、格鲁斯曼健康需求模型 |
三、安德森卫生服务利用行为模型 |
第三节 政策运行效果的分析框架 |
一、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效果的评价标准 |
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效果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的产生与发展 |
第一节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政策初衷 |
一、政策缘起 |
二、发展历程 |
三、功能定位 |
第二节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改革模式 |
一、改革的目标导向 |
二、改革思路解析 |
三、改革模式归纳 |
第三章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功能的理论分析与运行状况 |
第一节 个人账户支付功能的理论分析 |
一、基于效用可衡量的福利经济学 |
二、个人账户政策支付功能的福利经济学分析 |
第二节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与约束功能的理论分析 |
一、积累功能的预期效用模型 |
二、约束效用的费用分担理论模型 |
第三节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与约束功能的运行状况 |
一、个人账户资金积累状况 |
二、资金积累的原因分析 |
三、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增长情况 |
四、医疗保险费用膨胀的原因分析 |
第四节 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的路径依赖 |
一、改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理论依据 |
二、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的路径依赖 |
第四章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效果的目标评价—以东莞市为例 |
第一节 东莞市医疗保险制度与个人账户改革 |
一、东莞市“三保合一”的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历程 |
二、制度整合的影响因素 |
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的背景 |
四、政策改革的主要内容 |
五、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的特点 |
第二节 数据来源、样本信息 |
一、数据来源 |
二、样本信息 |
第三节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状况 |
一、指标说明 |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
第四节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约束效果 |
一、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约束功能的评估方法 |
二、变量说明与模型设定 |
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对医疗保险费用的影响 |
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额对个人账户支出的影响 |
第五节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与约束功能的实践反思 |
一、积累功能的反思 |
二、约束功能的反思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政策及改革效果的需求评价——参保人政策满意度调查 |
第一节 调查对象与方法 |
一、调查设计 |
二、调查内容 |
三、抽样方法与样本分布 |
四、质量控制 |
五、资料的整理与统计分析方法 |
第二节 变量选取 |
一、因变量选取 |
二、自变量选取 |
三、变量定义表 |
第三节 就医行为和政策满意度的描述分析 |
一、参保人就医行为分析 |
二、参保人对个人账户改革的满意度 |
第四节 政策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影响医保个人账户改革满意度的单因素分析 |
二、影响医保个人账户改革满意度的Logistic分析 |
三、影响社区首诊满意度的因子分析 |
第五节 讨论 |
一、参保人就医行为状况 |
二、参保人对个人账户制度的认知情况 |
三、影响参保人满意度的因素分析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建议 |
一、研究结论 |
二、政策建议 |
三、研究有待深化之处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供方道德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医保支付方式的相关研究 |
1.2.2 供方道德风险的相关研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目的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目的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相关理论分析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2.1.1 医保支付方式 |
2.1.2 供方道德风险 |
2.2 相关基础理论 |
2.2.1 制度变迁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医疗道德风险理论 |
第3章 不同医保支付方式下的供方道德风险分析 |
3.1 不同医保支付方式下供方道德风险的表现 |
3.1.1 后付制下供方道德风险的主要表现 |
3.1.2 预付制下供方道德风险的主要表现 |
3.2 不同医保支付方式对供方道德风险的作用机理 |
3.2.1 后付制下的供方道德风险作用机理 |
3.2.2 预付制F的供方道德风险作用机理 |
第4章 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其对供方道德风险的影响 |
4.1 我国医保支付方式主要进程及趋势 |
4.1.1 我国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进程 |
4.1.2 新形势下我国供方道德风险的变化趋势 |
4.2 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下的供方道德风险变化分析 |
4.2.1 主要供方道德风险将由“过度医疗”转变为“医疗不足” |
4.2.2 医疗卫生机构将出现“转嫁费用”、“推诿重症”、“诊断升级”等新风险 |
4.2.3 医疗卫生机构“分解住院”风险有所缓解 |
第5章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供方道德风险变化的实证分析 |
5.1 数据来源和变量说明 |
5.1.1 CHARLS数据库简介 |
5.1.2 变量说明 |
5.1.3 描述性统计 |
5.2 模型设定和实证结果分析 |
5.2.1 模型设定 |
5.2.2 内生性与匹配变量平衡性检验 |
5.2.3 实证结果分析 |
5.2.4 稳健性检验 |
5.3 研究结论 |
第6章 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供方道德风险防控建议 |
6.1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监督机制 |
6.1.1 推动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
6.1.2 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估监督体系 |
6.2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激励制度 |
6.2.1 完善医保基金预算制定参与机制 |
6.2.2 健全医护工作人员激励制度 |
6.3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
6.3.1 变革公立医院管理模式 |
6.3.2 提倡临床路径管理 |
6.4 加快医联体建设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4)中国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制度性缺陷与改革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一、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设计初衷 |
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理论缺陷 |
1. 个人账户的基本假定 |
2. 个人账户面临的特殊制度环境 |
3. 个人账户的理论缺陷 |
三、中国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现实问题 |
1.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药店和门诊小病支出 |
2. 个人账户的约束性功能证据不清晰 |
3. 个人账户的积累性无效 |
四、中国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改革路径 |
1. 改革个人账户的既有方案 |
2. 家庭联保改革方案的优势 |
3. 家庭联保改革方案的阻力 |
五、结论 |
(5)大病临终老人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完善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大病临终老人医疗费用相关研究 |
1.2.2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相关研究 |
1.2.3 相关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回顾法 |
1.3.2 访谈法 |
1.3.3 个案研究法 |
1.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1.5.1 研究创新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大病临终老人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完善的理论分析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大病 |
2.1.2 临终老人 |
2.1.3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博弈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道德风险 |
2.3 大病临终老人医疗需求的特殊性 |
2.3.1 所需医疗服务的特殊性 |
2.3.2 所需医保支付方式的特殊性 |
第3章 当前大病临终老人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及其存在的问题 |
3.1 上海市大病临终老人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 |
3.1.1 上海市老人医疗保障制度概况 |
3.1.2 上海市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演变 |
3.1.3 当前大病临终老人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 |
3.2 当前大病临终老人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存在的问题 |
3.2.1 总额控制下支付标准不够合理 |
3.2.2 医保预算总额分配机制不健全 |
3.2.3 医保支付方式精细化程度不足 |
3.2.4 忽视对医疗服务质量的控制 |
3.2.5 缺乏对需方不合理需求的约束 |
3.2.6 缺乏对医保目录外自负费用的监管 |
第4章 当前大病临终老人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不利影响 |
4.1 医疗市场博弈中医患双方滋生的道德风险行为 |
4.1.1 供方的道德风险行为 |
4.1.2 需方的道德风险行为 |
4.2 对医患博弈中医疗服务供需双方造成的不利后果 |
4.2.1 对医疗服务供方造成的不利后果 |
4.2.2 对医疗服务需方造成的不利后果 |
第5章 大病临终老人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国际经验借鉴 |
5.1 美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diagnosis related groups) |
5.1.1 美国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概述 |
5.1.2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 |
5.2 德国:点数法 |
5.2.1 德国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概述 |
5.2.2 点数法 |
5.3 英国: 按绩效付费(P4P,pay-for-performance) |
5.3.1 英国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概述 |
5.3.2 按绩效付费(P4P,pay-for-performance) |
5.4 对大病临终老人医保支付方式完善的启示 |
5.4.1 从支付方式设计角度获得的启示 |
5.4.2 从相关配套措施角度获得的启示 |
第6章 大病临终老人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完善策略 |
6.1 总体思路 |
6.2 制度设计层面 |
6.2.1 实践分类化支付与精细化管理 |
6.2.2 核定合理的预算总额 |
6.2.3 制定合理的支付标准 |
6.2.4 加强对相关利益主体的监督与管理 |
6.3 相关配套措施 |
6.3.1 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供给能力 |
6.3.2 建立医疗机构合理的信誉制度 |
6.3.3 实现医疗市场的信息公开与信息共享 |
6.3.4 完善分级诊疗与家庭医生制度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卷内备考表 |
(7)新医改、医疗费用风险保护与居民获得感:政策设计与机制竞争(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褪色的医改居民获得感 |
二、卫生政策的待遇设计与疾病医疗费用风险保护 |
(一) 卫生政策的待遇设计分析框架 |
(二) 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待遇设计及关键问题 |
(三) 政策规划与执行中的绩效目标替代及其负面影响 |
三、两种改革逻辑竞争、局部改革绩效与居民获得感 |
(一)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与药品价格管制逻辑 |
(二) 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与医疗费用负担管制逻辑。 |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
(8)医保总额预付制的激励与风险分析 ——以广州某医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四、技术路线 |
五、主要概念和理论基础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内的研究现状 |
一、总额预付的必要性 |
二、总额预付的测算方式及其合理性 |
三、总额预付控费的积极作用 |
四、总额预付的消极作用 |
五、总额预付的控费效果评价指标 |
第二节 国外的研究现状 |
一、总额预付的测算方式 |
二、国外总额预付的实施情况 |
三、预付制医保费用支付方式的激励作用 |
四、预付制医保费用支付方式的风险分析 |
第三节 基本评析 |
第三章 总额预付制的激励与风险分析 |
第一节 总额预付制的内涵与做法 |
一、总额预付制的内涵 |
二、总额预付制的基本做法 |
三、总额预付制下医患保的委托代理关系 |
第二节 总额预付制的激励分析 |
一、总额预付对医疗行为的正向激励分析 |
二、总额预付制对医疗行为的负向激励分析 |
第三节 总额预付制的风险分析 |
一、总额预付的医疗质量风险的分析 |
二、总额预付制的医疗费用风险的分析 |
第四节 总额预付制的激励与风险的平衡 |
一、总额预付制的机制设计与激励作用的矛盾关系 |
二、平衡总额预付制的激励与风险 |
第四章 总额预付制的实证分析—以广州市某医院为例 |
第一节 广州某医院的基本概况 |
第二节 广州市总额预付制的基本做法 |
一、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基本情况 |
二、广州市总额预付制的基本做法 |
第三节 总额预付制的实施情况分析 |
一、住院医疗服务与质量情况 |
二、住院医疗费用情况 |
三、总结 |
第五章 讨论与建议 |
第一节 讨论 |
一、总额预付制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医院提高控费管理水平 |
二、总额预付制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医疗服务效率的提高 |
三、总额预付制的实施对患者医疗质量风险的影响较少 |
四、总额预付制的实施增加患者医疗自费费用风险 |
五、医院和医生存在对抗总额预付制的可能性 |
第二节 建议 |
一、构建科学的医保费用支付方式体系,提高控费的效果 |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医疗机构经营补偿机制,保障医方的正常运营 |
三、制定完善的医保控费的配套制度,迎合预付费方式的运行 |
四、制定科学的医疗费用标准和定额标准,提高总额设定的合理性 |
五、制定科学的医生绩效评价制度与薪酬分配制度,提高医生工作积极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附件 |
(9)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问题 |
1.2 课题研究目的 |
1.3 课题研究的意义 |
1.4 本课题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2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理论基础与相关理论借鉴 |
2.1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概述 |
2.1.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2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必要性 |
2.1.3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可行性 |
2.2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相关理论借鉴 |
3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运行现状分析 |
3.1 总体开展情况 |
3.2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践现状分析 |
3.2.1 门诊统筹资金的筹集 |
3.2.2 门诊统筹服务内容 |
3.2.3 门诊统筹的服务管理制度 |
3.3 对目前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开展的总体评价 |
4 调查案例分析 |
4.1 案例一: 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研究 |
4.1.1 成都市医疗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般情况 |
4.1.2 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特点分析 |
4.1.3 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调查分析 |
4.1.4 讨论和小结 |
4.2 案例二: 河南省清丰、息县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效果的评价研究. |
4.2.1 清丰、息县两个试点县的一般情况 |
4.2.2 两个试点县的门诊统筹政策与特点分析 |
4.2.3 两个试点县的新农合门诊统筹方案实施效果分析 |
4.2.4 讨论和小结 |
4.3 案例三: 开展门诊大病统筹及支付方式改革对患者住院服务利用的影响——基于长沙市精神分裂症病种的案例分析 |
4.3.1 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 |
4.3.2 长沙市门诊大病病种及结算与补偿方法 |
4.3.3 将精神分裂症纳入门诊大病统筹及相应支付方式改革对病人住院服务利用影响的研究 |
5 国外门诊保障及经验借鉴 |
5.1 资金的筹集 |
5.2 门诊医疗服务的管理 |
5.3 供方补偿(支付)方式 |
5.4 门诊结算办法 |
5.5 门诊保障的覆盖范围 |
5.6 参保者的待遇和个人支付情况 |
5.7 典型发达国家门诊保障政策的经验借鉴 |
6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模式的构建 |
6.1 开展门诊统筹的难点和主要矛盾 |
6.2 门诊统筹制度模式架构 |
6.3 我国门诊保障的筹资体系及各责任主体的功能定位 |
6.3.1 我国门诊保障的筹资体系 |
6.3.2 门诊保障各主体的功能定位与责任区分 |
6.3.3 依据功能定位对目前所遇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的分析 |
6.4 从总体上设计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服务管理制度 |
6.4.1 服务内容 |
6.4.2 服务方式 |
6.4.3 管理制度 |
6.4.4 服务的监管 |
6.4.5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特殊性的补充 |
6.5 门诊统筹与相关政策或系统的衔接 |
6.5.1 门诊统筹与公共卫生投入的衔接 |
6.5.2 门诊统筹与医疗救助的衔接 |
6.5.3 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的衔接 |
6.5.4 门诊统筹与基层卫生服务的衔接 |
7 总结和展望 |
7.1 主要研究成果与结论 |
7.2 可能的创新及价值 |
7.3 研究的不足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研究综述 |
参考文献 |
附件1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科研情况 |
附件2 调查表及访谈提纲 |
(10)供方支付方式改革对核心利益相关主体行为影响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Abstract |
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问题及研究目的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2 国内外供方支付方式改革现状及发展趋势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2 供方支付方式的形式 |
2.3 国外供方支付方式改革的发展 |
2.4 我国供方支付方式改革 |
2.5 供方支付方式发展趋势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
3 供方支付方式改革对核心利益相关者行为的影响 |
3.1 核心利益相关主体界定 |
3.2 供方支付方式对医生行为的影响 |
3.3 支付制度改革对患者行为影响 |
3.4 医疗服务的多层代理关系 |
4 供方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生行为影响的实证研究 |
4.1 重庆市供方支付方式改革情况 |
4.2 供方支付方式改革的医生认知调查研究 |
4.3 供方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生行为影响的访谈研究 |
4.4 小结 |
5 供方支付方式改革对患者行为影响的实证研究 |
5.1 供方支付方式改革对患者行为影响的调查研究 |
5.2 患者对供方支付方式改革感受的访谈研究 |
5.3 讨论小结 |
6 政策建议和思考 |
6.1 支付环节 |
6.2 组织环节 |
6.3 规制环节 |
6.4 行为环节 |
6.5 筹资环节 |
全文总结 |
参考文献 |
文献综述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在读期间发表文章 |
致谢 |
四、医疗服务供方分担医疗费用风险的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医保支付方式选择研究[D]. 张玉玺. 北京工业大学, 2020(06)
- [2]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功能与效果研究 ——以东莞市为例[D]. 张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3]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供方道德风险研究[D]. 徐静良. 广西大学, 2019(01)
- [4]中国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制度性缺陷与改革路径[J]. 王超群,李珍.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2)
- [5]大病临终老人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完善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D]. 孙媛媛. 华东理工大学, 2019(01)
- [6]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范式转移与制度约束[J]. 彭宅文. 社会保障评论, 2018(04)
- [7]新医改、医疗费用风险保护与居民获得感:政策设计与机制竞争[J]. 彭宅文,岳经纶. 广东社会科学, 2018(04)
- [8]医保总额预付制的激励与风险分析 ——以广州某医院为例[D]. 陈天雄.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8(02)
- [9]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模式研究[D]. 冯毅. 华中科技大学, 2014(07)
- [10]供方支付方式改革对核心利益相关主体行为影响的研究[D]. 张翠华. 第三军医大学, 2014(01)